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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间投资;投资渠道;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1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要求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但现实却是很多地方政府冷对民间投资,甚至宁愿借钱也不启用民间资本。如何走出这种困境,我们有必要做一个思考。
一、民间投资现状及分析
1.投资资金难
在我国,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自身积累。据数据显示,我国超一半以上的金融资源被用于国有经济部门,而用在民营企业的资金十分有限。这无疑反映了我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的现状。
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很难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在直接融资方面,更是被拒之门外。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资本市场难以进入,社会中的贷款是很难流向民营企业的,即使民营企业有幸能够获得部分融资资金,但面临的融资成本也要比国有企业高很多。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投资项目局限
民间投资在很多领域的发展仍然受限,特别是在铁路、金融、能源、市政公用事业等重要领域的进展甚微。据统计目前民间资本在电力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金融业只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7.5%,至于在石油、电信、铁路等领域,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些地方政府以重组整合的名义将民间投资挤出煤矿等领域;甚至很多地方政府出现了宁愿借钱建高铁也不愿意使用民营资本的奇怪现象。在很多领域,由于民间投资的规模所限,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只能靠关闭民营企业来完成。民间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仍然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农业和其他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性不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在科学技术、金融保险、文教卫生体育等行业投资比重仍旧很低。
3.企业自身限制
民间投资自身条件也限制其发展,在我国,由于许多民营企业都是私人创立的,他们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同时也很少有人懂得管理,因此民营企业呈现出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弊端。除此之外,对于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国家一直以来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使得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严重的已经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建议
1.解决融资难和拓宽融资渠道
若要使民间投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解决融资难这一现实问题。我们要结合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建立健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过融资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的风险进行监督和控制。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专门为民间企业融资的银行,除了抵押、质押贷款以外,良好的信誉也可使民间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当然要树信,企业必须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民间企业投资者的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民间企业的信用程度,而商业银行也要把支持民间投资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制定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增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意识。
2.拓宽投资项目,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7月印发的《意见》就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存在的市场准入障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了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第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第二,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第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第四,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 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民间投资都是机遇,都有利于我国民营企业的未来发展。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大投资空间,开放更多投资领域,提供更多优质项目。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民间投资的长足发展。
3.加大政府的扶持和服务,提高民间投资的质量
政府投资要引导民间投资,在政府与民间投资的协同发展中,政府要起到积极引导,抛砖引玉的作用,充分搞活全社会资本,让政府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上,政府应结合政府与民间投资的相应特点,强化后续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发挥民间投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政府或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培训,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等全方位的培训。并且制定落实相关政策,鼓励高知识水平的专业人士到民营企业中进行实践和发展,给民营企业注入鲜活有力的新生力量。
4.进行立法,规范和保障民间投资行为
目前,在中国投资领域和与之密切相关的融资领域,存在着法律空白。我国对民间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很不健全,必须把完善这方面法律规范摆上立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例如: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调研课题。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了《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有26条,对投资和民间投资做出了界定,立法目的是促进民间投资,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保障国民自由投资的权利,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更多国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实现民富国强。
此外对以往出台的有关法律规范,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全面贯彻,如对反垄断法,不能停留在宣传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这对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意义重大。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尽可能减少和克服侵害民间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民间投资者放心、放胆投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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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劲松.关于我国民间投资政策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1(03):34-37.
关键词:民间投资;政府控制;融资渠道
一、民间投资概述
关于民间投资,经济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从资金的来源区分。即从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投资中扣除政府投入的资金,另外再扣除境外的外商投资,其余均为民间投资。另一种从投资主体划分,即非国有单位建造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扣除外商、港澳台和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均视为民间投资。包括联营、股份制、集体、个体、私营和其他经济类型的投资。因此,民间投资就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中,除国有投资、外商投资之外的投资。当前,民间投资正在加速启动,规模逐年逐步扩大,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的份额已超越国有经济投资,对社会投资贡献在逐步提高,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不断增强。从投资分布的行业看,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而国有经济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控股投资占比超过70%。在铁路、水利工程、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土地、矿产以及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民间投资皆有涉及。
民间投资的地位与重要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首先,表现在民间投资与GDP增长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对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贡献也非常显著,特别是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明显高于国有经济。由于前期金融危机给中国的民营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民间资本的投资意愿和投资信心显著下滑,在政府制定的应对方案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拉动和引导民间投资。其次,民间投资的资金性质和投资运作方式决定了其具有更高的投资效益和投资效率,在就业方面的促进作用也更大,有效拉动民间投资无疑能够提高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效果。
二、我国民间投资面临的问题
(一)民间投资面临不公平
在经济刺激的过程中,财政投资资金与民间资本争利,以致民间资本投资结构扭曲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政府投资的初始目的在于改善投资环境、为民间资本投资提供方便、吸引民间资本后续跟进。但是本轮扩大内需的财政投资主要在于能源、交通等相关行业大型的项目建设。而经济发展中的短板领域,如中小企业、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节能、社会发展等领域投入不足。而且上述具有垄断半垄断性质的行业并未充分对民间资本放开,并且行业进入门槛比较高。民间资本无法进入直接投资,由于垄断行业利润高、大量国有资本争先恐后寻找投资机会。民间资本自然就缺乏参股入股的机会。又因投资“短板领域”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收益时间跨度大,民间资本也缺乏积极性。转而大量投资于门槛较低的房地产行业和一些传统产业,造成投资结构扭曲。也就是说,政府投资挤压了民间投资的空间,与民间资本争利润、争投资场所,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从另一方面讲,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产业链短,产业关联度小,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对民间投资的带动作用较小,未能有效地创造出民间投资发展空间。“好项目”少,造成银行对民间投资项目支持不力。
(二)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的融资环境一直是扭曲的,不合理的,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信贷投放长期向国有企业倾斜,而民间投资在融资方式选择,融资机构建立等方面受到歧视,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得不到平等的融资机会,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很难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同时,由于各大银行强化了贷款的风险约束机制,使其获取民营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不敢轻易批准其贷款。在直接融资方面,民营中小企业更是被拒之门外。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资本市场难以进入,民间投资面临资金困难。当企业自我积累无法满足其需要时,有些企业就依靠非正规的民间借贷,甚至是地下钱庄来筹集资金。但民间借贷规模小、时间短、成本高、风险大,一旦运用不当,企业可能背上沉重的负担。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三)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未充分发挥
其主要表现有:第一,政策利用不够充分,投资总量小。当前,货币政策虽已有所松动,但建设资金依然偏紧。土地、资源、资金紧张等瓶颈凸现。继续限制资产增速,对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很大。投资项目仍存在着规模普遍偏小的问题。第二,投资风险较大。由于政府投资缺乏导向性,对于民间投资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加大了民间投资的风险。第三,第三产业未能充分且健康发展。我国的现有第三产业存在着发展不均衡、不稳定的特点。第四,投资渠道单一,民间投资数量极少,未能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第五,对于规范民间投资的制度尚未健全,在许多中间领域存在空白,给一定的不法投资(如民间高利贷)提供了可趁之机,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民营企业自身素质的束缚
第一,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突出弱点,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扩大开放的形势,即使一些产业准入限制已经放宽,也难以拓展其经营领域和规模。
第二,中小非公有企业资信等级较低,普遍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避银行债务、企业之间欺诈频出等问题,大部分中小非公有企业尚未建立起银行信用档案,再加上缺乏可变现抵押资产,致使其难以运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
第三,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家庭式管理模式,会计财务管理缺乏应有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的就根本没有会计账,缺少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存在逃税漏税和银行债务行为,甚至有些企业竟然对贷款卡是什么东西也不了解,更不要说贷款卡的好处了,大大降低了民营的社会信用。
第四,虽然民间投资者中不乏优秀企业家,但更多的民间投资者只是把投资企业作为一种致富的途径,很容易小富即安,不思进取。同时,由于产业饱和程度增长,企业获取的利润微薄,加之信贷投入的减少,企业筹资渠道越来越小,企业经营者根本无力把有限资金投入到新产品创新和扩大再生产上。
三、改善我国民间投资的对策及建议
(一)为民间资本创造更多投资机会
在最近一些政府投资计划中,土地、资金等资源都高度向国有经济倾斜,民间资本根本难以分享这些资源“大饼”。激发释放民间投资热情,重要的是以此次大规模投资为契机,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大投资空间,开放更多投资领域,提供更多优质项目。有学界人士在呼吁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领域时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部门,都应向民间资本开放。目前政府已在不断强调要放开投资限制,要在市场资源、行业准入等方面给予民间资本同等地位。让民间资本有稳定的政策预期。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的导向作用。一些大的基础设施项目也可以通过放低门槛让民间资本进入。去除行政管制、政策壁垒、行业准入壁垒,让民间资本更广泛地参与到经济振兴计划中。也是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在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能力普遍过剩的情况下。既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资力度,又要加大财政政策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力度,努力培育下一轮带动经济增长的先进生产能力,还应注重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生物制药、文化创意、信息通讯、环保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形成社会新的投资热点。对一些民间投资不太愿意进入的领域,通过政府补贴、财政贴息等手段,鼓励其进入。要积极推动知识和技术创新,为民间投资不断开辟新的热点。
(二)拓宽民间融资渠道
除了抵押、质押贷款以外,良好的信誉也可使民间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民间企业大都规模不大,用实物资本进行抵押或质押贷款的规模很小,但民间企业大都忽略信誉,导致信誉水平较差;加上银行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银行对民间企业的信贷规模小、时间短,远满足不了民间企业的融资需要,有些企业就得依靠非正规的民间贷款,甚至地下钱庄来筹集资金,由此背上沉重的还贷负担。因此,企业要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民间企业投资者的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民间企业的信用程度,而商业银行也要把支持民间投资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制定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增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意识,建立专门为民间企业融资的银行,加快完善中国的金融体系。
(三)加强政府扶持,深入协同发展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突破我国经济发展在投资领域的瓶颈,势必将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作用的基础上,将二者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协同起来,在城市发展、产业调整等方面做出相应措施。第二,充分利用投资,促进协同发展。政府投资要引导民间投资,民间投资反过来要促进政府投资,要将投资用在“刀刃”上,对投资效果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政府在政府与民间投资的协同发展中,要起到积极引导,抛砖引玉的作用,充分搞活全社会资本,让政府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第三,定位我国经济发展,确保投资质量。政府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上,应结合政府与民间投资的相应特点,强化后续管理,提高投资质量。第四,发挥民间投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对于国民收入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民间投资具有比政府投资更灵活的特点,可弥补政府投资不足和不到位的领域。
(四)提高民营经济自身素质
首先要提高管理层的综合素质,对现有民营企业领导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经营、管理能力;要增加新鲜血液,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有真才实学的研究生、博士生到民营企业去工作;政府应鼓励知识分子,特别是技术发明的科技人员下海创业,对这些人提供资本支持。再者要加强民营企业创新和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革创新、优化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上。一是要加快中小民营企业的重组与兼并,走向规模经济发展;二是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适销对路的产品,创名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此外,要提高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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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光网建设;PPP项目;民资引入;风险管理
一、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现状分析
ZZXDX分公司从2012年开始启动光网建设改造工作即原有的入户铜缆改造为光纤,为用户的网速提升(由原来的2-4M提升到100M以上)打下网络基础。
按照省市公司规划,ZZXDX分公司要在2015年期末实现城区光网100%覆盖,农村光网覆盖70%的行政村,为达到这个建设目标,在2013年的建设基础上,ZZXDX分公司在城区范围内还需对24000套商住楼宇进行光网改造,在农村区域还需对210个行政村、近60000户居民实施光网覆盖。折算成建设规模相当于在2014年-2015两年时间内ZZXDX分公司要新建50000个光网端口、投入2000万元的建设资金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ZZXDX分公司2013年-2014年预计可用于光网建设项目的资金不足200万,因此完全依赖自有建设资金,是不可能满足这一项目建设需求的。而竞争对手如移动、联通等运营商逐步加快了接入网光纤建设的步伐,如果我们不加快光网建设步伐,势必将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并导致宽带用户发展滞后。电信运营业是个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具有集中、巨大、时间长的特点,传统融资方式很难有效满足需要,加强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必要选择。
二、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资本进入积极性不高
国外光网建设PPP项目的运作经验表明,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等都是PPP成功的必要保证。但是,尽管近些年来ZZXDX公司在PPP项目管理方面在持续探索,但目前所在区域内PPP项目签约率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二)项目建设质量风险问题
对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光网建设项目,在实际项目投建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项目质量无法把握。由于项目是由社会民资筹建,施工也是由民资进行。施工方为了达到足够的投资回报,也许会造成偷工减料的问题,使得项目质量本身存在问题以至于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出现仅仅占有市场,没有能力持续进行后续发展。
第二,项目质量的监管标准难以制定。也即ZZXDX公司在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如何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即电信公司制定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社会资本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进行投资建设是一个难以处理的问题。
(三)项目运营风险管理问题
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会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运营问题:
第一,项目运营存在退出风险。光网建设PPP项目在ZZXDX公司并没有运营先例,并且在整个电信行业也只是处于尝试试验阶段。通过前期引入民资的实际效果来看,大多数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只是为了抢险占领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营经验并不能很好地扩展现有市场、获得足够数量的用户。因此,对于日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投资与收益的偏差,民资会选择在五年经营期到期后退出该市场,从而造成最终还是由ZZXDX公司接手的不利局面。
第二,项目线路与设备的日常维护问题。根据前期与社会投资主体签订的合同,项目运营期内设备或线路的日常维护由社会投资主体全权负责,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社会投资主体一般只会负责区域内用户的数量的拓展以及相关营销工作,不会管理日常运营过程中线路及设备问题。对于出现的线路或设备问题,区域内用户一般不会联系社会投资主体,而是会在第一时间要求电信公司负责维护。
三、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实施保障与政策建议
(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地方政府应贯彻落实国家民间投资有关政策,破除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PPP项目社会资本的选择过程中,政府应摆正自身定位,对国企和民间资本一视同仁,营造公平透明的竞争市场环境,选择最合适的社会资本,保障PPP项目的顺利高效运行,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二)保障PPP项目合理收益,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一方面,民间资本具有逐利性本无可厚非,但民间资本也应清晰地认识到PPP项目多为微利项目这一事实,合理预估项目收益,切忌试图从PPP项目中牟取暴利;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全面认识PPP,不可将PPP视为传统融资平台的替代,仅仅为了融通资金,应体会PPP模式的精髓,保障民间资本的合理收益,对于没有现金流的PPP项目可视情况通过整体开发等方式提高项目收益。
(三)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针对民间资本的融资难题,建议拓宽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市场,积极吸引和整合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社保基金这些投资的金融资源,构建涵盖股权投资、信贷、担保、保险的多层次的PPP融资市场。同时,继续加强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政策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规范退出机制,保障退出通道畅通
完善的退出机制是民间资本参加PPP项目“盛宴”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建议将“退出机制”作为重要的一环予以规范,政府应借鉴国外PPP交易所,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民间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五)健全补贴机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PPP是一项重大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包括理论创新、治理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等等,所以在PPP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应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深化改革,确保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健全财政补贴机制,保障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
目前ZZXDX公司所在区域内PPP项目存在签约率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积极性不高、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等问题,本论文通过对ZZXDX光网建设PPP项目现状进行分析,针对ZZXDX公司的特点,为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PPP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应始终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及时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搜集与评估、应对。针对光网建设PPP项目的实施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健全光网建设PPP项目组织结构,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发展公司项目企业文化。其次,完善项目责任主体的责任风险考核制度,建立项目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政策方面应各方协同,建立和完善PPP立法,建立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相关配套机制。(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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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如上文所述,由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因此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法院应当通过一定的途径来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司法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道德劝说性,有助于维护被建议单位或部门的“面子”。因此,法院愿意采用这种温和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式来助推其管理创新。例如,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就民间借贷纠纷激增的现实向该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降低信贷门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改善投资环境,适当放宽资本市场准人条件;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趋利避害;规范民间借贷,遏制非法经营获得。玉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王国忠作出批示,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民间借贷,给融资热降温的具体措施。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该县有效预防了民间借贷案件爆棚现象的发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政府部门为商业目的对外出具承诺函的问题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清理对外担保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广州海事法院就保护国家矿砂资源、降低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向广东省水利厅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河道主管机关履行河道采砂审批职能。
2 通过推动公共政策调整来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这种方式强调相关部门应当调整相应的公共政策,修改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功能性审查。例如,在审理“福州四家企业诉福州市国家税务局要求撤销税收处理决定并退还出日退税款的税务征收行政诉讼案”中,法院针对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处理行为的程序规定存在交叉重复的状况向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税务机关及时上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完善税收方面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福州市国家税务局把《出日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和《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在程序和适用方面的衔接问题层报给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下发《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解决了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在程序和适用方面如何衔接的问题。同时,废止了2008年5月14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北磅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过程中,针对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确认工伤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向该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认定。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北磅区工伤认定业务流程及标准》。北磅区人民法院还通过司法建议督促相应机关修改和完善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土地征收、房屋登记管理等领域的制度和政策。
一、永康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新36条”的出台对永康民间投资垄断行业(领域)尚无实质上的促进作用,民间资金投资领域还是拘泥于原有的教育行业为主,而且多数是规模小,投资额小的幼儿园。值得关注的是该市一直很重视当地五金企业参与配套核电、大飞机等国家军工性质大项目,并将此作为五金工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在浙江省公布的第一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地名单中,共有包括永康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地和东阳横店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地在内的16个区域(或单位),其中杭州、宁波、嘉兴、金华、衢州各建有两个基地,其余6个地级市各建有1个基地。浙江省经信委对产业发展基地内符合国家军民结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优先组织向央企军工集团、承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中直单位进行推荐和对接合作。目前,省里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地具体扶持政策还没有出台,但估计会有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2009年5月份,西子联合控股集团中标大飞机项目后,更激起永康市许多民营企业家参与军工合作项目的兴趣。随后,在省政府组织的到四川成都、绵阳与军工和核电等企业接洽中,永康“超人”、“运娇蕾”等与四川的军工、核电企业确定了合作关系。但是,至今尚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二、当前民间投资垄断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尚未制订实施细则
“新36条”出台以来,政府尚未在整合与促进民间投资方面推出新举措,在永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有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表述,但没有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据了解,许多地方也是类似情形。就目前来说,“新36条”为民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方向,但民资仍然很难大规模进入垄断行业,垄断行业也很难成为民资的主流方向。
(二)企业投资信心大为增强但是意愿不够强烈
在被调查的20户企业中,在“企业对我国民间投资的发展前景信心如何”项目下选择“有信心”的企业达18家。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当前企业的投资意愿欠佳。在“认为投资垄断行业(领域)以实现自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项目下选择“势在必行、非常迫切”的仅1家企业,选择“有必要、比较迫切”的有8家,认为“必要性一般、有待时机成熟”、“不太必要、现在不急”,“无所谓”的企业分别为2、3、6家,占一大半。
(三)民资进入相关行业步伐缓慢
从调查实际情况来看,因为缺乏具体的可实施细则,永康市的民间资本允许进入哪些领域还不够明确。至今,该市只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进入了金融领域,而且该公司成立于“新36条”出台之前。
三、民资进入垄断行业意愿不够的原因分析
(一)没实力不敢进
垄断行业作为高垄断、高利润行业,原有的大型国企早已积累着丰厚的资本与实力。而民间资本相对比较薄弱,没有实力和“巨无霸”一争高下。政府虽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但民企进去后往往面临央企的冲击,无法发展。以电信市场为例,国外电信市场是充满竞争的领域,国内电信市场却是垄断性高利润行业,中国移动等三巨头要挤垮民企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他们可以用送话费、送手机等市场营销策略与对手竞争,一言不发就可让对手举手投降。
(二)没权利不愿进
一些大国企积极与民企合资时要求由他们控股,把自己操盘当成基本原则,使许多民企望而却步。例如前段时间中石油就一口气抛出了2000余亿元的项目向民企招商,但许多民营企业却选择观望。少数大国企积极与民企合资,这种姿态值得肯定,但他们要求控股这一点就吓退了众多民企。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最终没有参与管理,仅仅作为LP(出资人)参与,民营企业是不够放心的,民企普遍不愿当没有话语权的“小媳妇”。20家受调查企业对“能投资垄断行业后如何参与管理”项下有7家选择了“直接参与管理”,13家选择了“间接参与管理”,没有一家企业选择“不参与管理”。
(三)没席位进不去
大部分垄断行业要么已经把市场瓜分完毕,要么门槛太高。调查中了解到,凡是资产过三、五亿元的民企,都有进入垄断行业的冲动,但就是进不去。这如同一场盛宴,民企虽然拿到了请柬,却找不到一个席位。例如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勘探等十几个领域,早已被央企牢牢把持。
四、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垄断行业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法规
建议各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和实施细节,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可执行力。民间投资热情能否被极大激发,最关键的是看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能否尽快出台“新36条”的配套政策措施。虽然“新36条”已经明确提到鼓励一些垄断行业对民资开放,但是种种现实困境却是一道道“无形的枷锁”。企业认为当前“玻璃门”现象还是较为严重,选择“非常严重”,“较为严重”的企业占了70%。调查中有企业反映,永康民间投资开始关注并通过沪杭的投资管理公司少量参与一些新兴投资领域,包括创投、股权投资等。但是,新兴产业的技术门槛、投资风险,以及创投领域随创业板高市盈率的泡沫风险,还是让多数民资“望而却步”。浙江省出台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到2012年力争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社会资金规模要达到500亿元以上的目标。但是其中许多设想能否实施,很大因素上还取决于相关的操作细则。企业最关心的是,这些资金交给谁来打理、主要投向哪些领域、有无规范和经常化的检查。
(二)建立民间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平台引导转型
民间资金投资意愿不强的背后是他们不知道往哪里转型、不知道钱该往哪里投。在“贵企业如何选择投资项目”栏目,选择“技术改造”的达12家,选择“政府组织的产业对接活动”、“上下游企业要求”、“主动通过互联网寻找信息”分别占了2、5、1家,反映出大多数企业投资视野范围还是单纯地局限于“技术改造”。对此,建议各地政府积极建设和利用好民间投资信息平台。对本地和外地比较好的投资项目提供必要的、及时的信息公布和相关信息支持。同时,还可以请专家就某一方面的项目投资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进行公布,吸引民间资本进行投资。一是构建招商信息收集和平台。通过定期向相关企业和部门收集重要建设项目信息资源,建立重大项目信息资源库,由招商办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重大招商项目信息会”统一对外,开展激活本地民间投资的新尝试。二是建立企业融资项目信息收集、推荐制度。搭建政、银、企三方沟通平台,及时收集企业融资项目信息,并向金融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推荐优质企业和项目,提高企业融资项目运作效率。三是打造投资项目信息对接平台。在地方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招商动态、拟招商项目信息,刊登政府有关扶持鼓励投资的政策法规,等等。招商项目可以在公用事业、旅游设施、商贸流通等新兴投资领域上先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