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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货、远期合约、互换和期权合约以及类似性质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与固定利率借款承诺等”。而我国一些学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价值派生于某些标的物的价格金融工具;其中,标的项目包括债券、商品、利率、汇率和某种指数等。也就是说,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风险存在为前提,并为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其交易有别于一般的金融现货交易,是以标准合约交易和保证金交易为基本特征的,其主要功能并不是交易,而是保值或投机。主要特征有六个:杠杆性,它能以极少的资金(合约保证金)控制较多的投资资金(出货或平仓时合约持有者应付的资金),来获取理财的收益;虚拟性,它在合约到期时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依存性,它依赖于传统的金融工具而存在,传统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最终会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灵活性,它可以根据用户的不同需要设计出不同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以适应使用者的需求;表外交易,它通常不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定价比较复杂,因对其风险的度量非常困难。
近几年以来,衍生工具交易风波不断,1994年1月,德国MGRM集团在美国高息筹资,投资石油期货损失13亿美元,相当于集团一半资产;1994年12月,美国加州橘郡财务长雪铁龙以政府名义筹资,进行票据投资,最后亏损18亿美元,地方政府宣布破产;同年12月,美国最富庶的奥兰冶县由于从事金融衍生交易失败而亏损15亿美元,不得不宣布破产;1995年2月23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出现“327国债期货风波”,直接导致了国债期货市场在我国的暂停。
尽管出现上述情况,但衍生金融工具仍获得了巨大发展,美国《幸福》杂志在1995年载文声称,国际金融市场上当时已知的金融衍生工具已有1200多种,未清偿名义本金额超过20万亿美元。不仅如此,衍生工具的品种也正在创新中,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几乎能根据客户的任何特殊要求“量身订造”任何品种的衍生工具并为之创造市场,所以今后衍生工具的品种还将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关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制度现状
我国十分注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风险意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我国不断各项规章制度:国务院1998年8月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1999年6月,以国务院令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2001年10月,证监会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我国自2004年3月起施行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的范围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目前,我国证监会共计批准中石油、中石化、中航油等27家企业可以进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后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一举扭亏为盈,从单一的进口航油采购业务逐步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业务,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公司经营的成功为其赢来了声誉,2002年公司被新交所评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奖,并且是唯一入选的中资公司。
中航油通过国际石油贸易、石油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其净资产已经从1997年16.8万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35亿美元,增幅高达800倍。但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误判油价走势,在石油期货投机上亏损5.5亿美元。这一事件被认为是著名的“巴林银行悲剧”的翻版:十年前,在新加坡期货市场上,欧洲老牌的巴林银行因雇员违规投机操作,令公司损失13亿美元并导致被一家荷兰银行收购。曾经在7年间实现资产增值800倍的海外国企中航油,缘何短短几个月内就在期货投机市场上背负5.5亿美元的巨债?
2003年底,由于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调整了交易策略,卖出了买权并买入了卖权,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为了避免亏损,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的扩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导致了破产的财务困境。应该说中航油能够在7年间实现净资产增幅800倍,到巨亏5.5亿美元,都是缘于“创新”及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诞生本来是为了规避风险的保值作用,但中航油却是毁于过度的投机。
企业投资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策略
以上一系列事件说明,必须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风险加以必要的控制,不能任其作为表外业务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如果对该项风险极大的投机行为予以适当的披露,有适当的机制予以约束,提醒管理层和所有者的高度关注,就不会发生等事态无法收拾以后的巴林银行残局和中航油的艰难重组。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风险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禁止过度投机,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杜绝“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建立严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权和核准制度。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应由高级管理部门、董事会或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授权核准,并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权、执行和记录必须严格分工。如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负责人授权批准,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人员负责接收来自交易对方对交易的确认凭证;对交易伙伴的信誉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风险;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盘点核对制度;建立投机项目的投资限额制度,规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最高限额,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内;严格限定衍生金融工具的适用范围,除为了规避实际外贸业务中的不确定风险以外,禁止从事以投机为手段的投资行为。
加大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准。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种类众多,业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分析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风险,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巴林银行事件中因业务人员越权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另外,必须使用信得过的交易人员,做到核心机密内部人掌握。中航油参与此次交易、掌握交易核心机密的交易员,均是外籍人,来自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像这种核心机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运作,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是很少出现的。在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关键位置交易员,一般都是美国人。
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将作为“表外业务”纳入到表内披露。中航油从事场外交易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国际化,衍生金融工具也必将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因而,我国必须完善法规制度,使企业在投资或投机衍生金融产品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对高风险的投机业务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以避免类似中航油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体分析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其中。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服务机构: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商二种。
商业银行一度几乎垄断了国内所有的汽车贷款和金融服务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03年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1700.06亿元,比年初增长620.14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45亿元,占85%,股份制商业银行206亿元,占12%,城市商业银行45.9亿元,占2.7%;财务公司5.1亿元,占0.3%。但是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而呆坏账近1000亿元,坏账率有40%左右。而在北京,坏账率更高达50%以上。各大银行陆续停止或者提高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汽车信贷萎缩。直到2006年随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银行凭借其密集的网络优势和充足的资金是银行汽车信贷的优势所在。汽车信贷业务也逐渐回升。总体来说,现阶段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银行。
二、我国汽车金融风险控制中存的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主体的银行在汽车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汽车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风险控制不到位
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之初,通过采取财产抵押、质押、保险公司担保等贷款担保形式,银行认为贷款万无一失。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行纷纷降低贷款条件。由于贷款客户分散,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审查,也没有做到贷后跟踪监测,因此造成贷款客户良莠不齐,这些都为信贷风险留下了隐患。而且汽车消费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不是其主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催收不及时,只管贷不管收,加重了汽车贷款的风险。
2.银行缺乏对汽车经销商的制约,使得经销商将风险转嫁到银行
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银行和汽车经销商的关系只是基于资金供求基础上的商业合作关系,银行为到经销商处购车的客户提供贷款,促进汽车销售。经销商在贷款客户提供物质担保的基础上,为汽车消费贷款提供全保证担保,这种合作应该是双赢的合作关系。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商业关系存在责任不对称,风险分担不平衡。银行提供资金承担了资金损失的风险,相反经销商借助银行贷款促进汽车销售,对其有利,不存在风险。其虽然提供贷款保证,但这种保证通常只是一般贷款保证,是在贷款人落实物质担保之后附加的信用保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汽车消费贷款设定的物的担保价值肯定要超过贷款金额,但在执行时却存在许多障碍,不能及时变现,因此可以说经销商的保证责任通常形同虚设。
加之银行对经销商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银行的利益,与客户串通办理假按揭、降低购车首付比例等,这样经销商就把业务风险全部转嫁给了银行,形成银行汽车信贷的高风险。
3.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产业链短
银行办理的汽车金融业务仅局限于汽车消费贷款,赚取利息收入,不仅造成收入单一,而且缺乏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的基本经济变化情况。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是一项独立的资金服务业务,提供贷款以后除客户按时归还本息外,基本与客户断绝了联系,对客户、担保人等在贷款期间经营状况、经济情况的变化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对出现的贷款风险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漏洞
当前银行在贷款管理中普遍实行“审贷分离”的原则,即:贷款业务人员负责考察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担保落实情况,将考察结果和意见呈报给贷款审查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其本身没有贷款的权利,最终决定发放贷款的是贷审会或部门负责人。表面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加强了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机制存在很大的弊端:了解情况的业务人员没有放款权利,有决定权的人不了解具体情况。在贷款责任上,由于最终决定权在贷审会,不仅损害了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减轻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业务人员只管放款,不管风险的消极态度;贷款出现风险时相互推脱责任,最终结果是责、权不统一;分工明确,但责任不清,而且由于这一机制手续比较繁琐,在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不良贷款比例却居高不下。
三、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经销商的协作。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任何一家单打独斗都难以化解其中的风险,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共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信资格,防范贷款风险。汽车金融服务的各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信用不良客户。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间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违约严重的客户列入“黑名单”,并互通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一车多贷、一人多车多贷现象的发生。另外,必要时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还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认真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关键词: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控制
一、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特征
(一)隐蔽性
因为金融风暴在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引发一定的金融危机,但是没有金融危机并不说明就不存在金融风暴,金融活动本身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最初就为金融风暴埋下了隐患,当前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所以说,伴随着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遇到的金融风险也在进一步增加,要是不能对其进行积极的控制,就会引发大的金融风险。
(二)客观性
农村金融风险主要是存在于金融活动中,当前还不存在没有风险的金融活动。所以说,当前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本身所存在的金融风险具有比较明显的客观性。金融活动的主体主要就是通过多种组合的方式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散,但是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将风险彻底消除,主要的原因在于经济主义自身的机会主义倾向以及有限理性。我国农村还比较落后,农村经济主体还没有完善和健全的法规知识,相应的道德观念也比较落后,一旦有机会主义出现,农村的经济主体就会使用不正当的方式和手段对私利进行谋取,另外,因为在农村的金融市场中还存有信息不够对称的现象,这样的话就会使得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有不完善的可能性,甚至还会做出错误的决定,从而会导致农村金融风险的出现。
(三)相关性
当前信息全球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小型机构的金融风险也与这一背景有密切的关联,就算是经济活动相同,如果经济的主体不同的话,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金融风险,在不一样的经济环境下,就算是相同的金融互动也会出现不一样的金融风险的结果,这样就会使得金融风险在防范以及控制方面会越来越困难,所以说,在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遇到的金融风险进行管理的时候应当注重考虑金融机构自身的实际状况,同时还应当顾及其他经济主体的相关行为。
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生成的原因
(一)农村金融市场自身的有限理性
对于当前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遇到的金融风险来说,其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与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有限理性。农村经济发展处于繁荣期的时候,相关的投资者就会有更广的投资渠道以及投资的机会,相应的也就会有更强的信心,这样就会对风险不够重视,增强投资的比重,时间一长就会有较多的银行信贷,尤其是一些不良的信贷,这些往往就会使得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自身的资产流动性大大降低,要是这样的一个时期得到拓展就会使得整个农村市场出现投机泡沫,尤其是在投机疯狂的时期,就算是市场的参与者是理性的,但是在个别的投资产不断涌入的时候,也会将整个农村市场推行有限的理性。
(二)农村金融市场自身具有脆弱性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具有有限理性,这样就会使得投资者往往会使用错误的判断来解释一些现有的客观性的现象,要是整个市场的环境发生的了相应的变化,投资者在观望,尤其是一些新的投资者迈入新的领域的时候,因为市场竞争不断增强,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就会使得在该行业或者是在该领域中的投资收益会有所下降,这样就会使得原有的投资者改变已有的投资计划,在投资的周期上更加倾向于短期的投机行为。
(三)农村的金融市场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征
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一些贷款人为了能够得到相应的贷款会对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加以隐瞒,另外,农村的金融机构往往只会依据农村市场的平均利率对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这样的一种定价的方式很难真正反映出当前借款人自身的实际状况,最后就会有很大的可能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使得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上留下来的都是高风险的借款人,这部分人在得到借款之后,为了能够进一步应对金融机构的高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把资金投在那些具有高收益的项目上,但是这样的项目往往会有较高的风险,这样就会使得我国农村小型进行机构所遇到的风险指数大大提升。
三、加强和完善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法规制度
我国在金融法规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方面起步比较晚,还不够完善,同时一些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以及发展的初步阶段,一些关于我国农村金融的法规和法律所采用的主要还是以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使用的方式,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的相关法规和法律还比较欠缺,甚至是空白的,在法规的建设方面还远远落后于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方面的改革步伐,所以说,因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不健全,同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监管力度的缺少使得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会比较多,这样的风险同时也很难得到根除,所以说,我国应当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制定和明确,同时要进一步明晰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在整这个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对于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来说,相应的职工应当有比较强的风险防范的意识,相应的工作人员应当进一步对风险内部控制的制度进行巩固以及完善,从而为整个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在对机构设置的组件上,我国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应当对自身的权限和职责进行合理以及科学的划分,同时还应当依照相关的制度建立起安全的预警系统,使得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每一级人员都应当对机构的监管状态有所了解,另外还应当建立起权利的监督和控制制度,要不断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使得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有效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的金融安全系统
对于我国农村的小型金融机构来说,其安全系统主要是包括相关的市场准入方面的管理、预警制度安排以及经营管理,最后存款保险制度、贷款人制度等旧主安排,关闭以及重组等退出政策安排,同时还应当包括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的防范以及相关的救助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
伴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农村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这样会使得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所具有的传递效应也在进一步的扩大,这样就会对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产生比较显著的影响,所以说,我国的地方政府要是只依靠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话很难真正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也不会真正防止金融风险从其他地区蔓延到本地,所以说,要是一个地方出现了农村金融风险层面的问题,我国农村应当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良好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对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依旧存有相当的问题,面临多重风险,只有对这些风险加以分析,创新风险监管的策略和途径,才能真正降低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指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崔惠霞.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与风险控制[J]. 西南金融,2011 (1)
一、利率市场化引发的金融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金融行业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的流动性资金来源无法满足流动性的需求,进而就会引发清偿问题。利率市场化会使金融交易中的实际利益增高,老百姓就更愿意把钱存到银行,增加了银行的存款,抑制了贷款上的需求,这就使得资金流动性变小了。另一方面,利率的市场化也会导致利率不稳定,经常出现波动的现象,在这种波动下,又会增加百姓把存款提现的可能性,但如果实际利率变高了,所提现的存款又会转为高利率的存款。这样来看,所改变的也只是存款的利率和存期的结构,而没有真正影响到银行的流动性。从宏观上来看,虽然利率的市场化会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但由于我国老百姓都已经习惯于国家金融的各种改革,对银行的信用都有了信心,因此不会容易出现降低银行储蓄率的情况。由此看来,流动性风险并不是利率市场化引起的主要金融风险。
(二)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为利率的不稳定,经常浮动而造成的银行损失或影响了银行的额外收益。利率上的多变,会使银行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的敏感性负债跟不上利率的变动,这二者的不匹配会导致银行利息收入的减少;我国各个银行对于存贷款的竞争也会缩小存贷利率的差,银行可以操控的力度变小了,会更加剧利率变动所引发的危害;在实际利率这样迅速上升的过程中,短期利率会照比长期利率上升的更快,这会让从事短借长贷的银行承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利率风险是利率市场化所引发的主要金融风险的类型。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向银行贷款的企业不能如约偿还贷款而给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利率市场化所引发的信用风险有以下三个方面:银行把贷款风险划分等级,高贷款风险的提供高利率,低贷款风险的提供低利率,银行提高贷款风险的管理,以此来减少信用风险;实际利率变高了,会让借款人的利息压力变大,这就会无形中加大了违约的可能性;最后,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也会引发信用风险,这主要体现在了银行不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和企业经营状况。信用风险是我国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四)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银行因为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一定损失的可能性。就现阶段情况来看,利率的市场化也无法使本国的货币利率和国际的货币利率一致,由此看来,汇率风险并不是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利率市场化如何规避金融风险
(一)建立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国家的宏观调控成为了引起利率波动的最主要因素。想要建立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就要通过银行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如果宏观经济环境稳定了,那么银行和企业的经营也就稳定了;反之,就会加大企业违约的风险,银行也会遭遇道德危机,会为了追求自身经营的利益而提高利率,引发借贷人的冒险行为。因此,想要建立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必须保持稳定的物价水平、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增加就业岗位、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
(二)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
根据各个国家的利率市场化实践的正反两方面分析,实施高效的监管机制是防范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金融风险的前提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建立市场利率体制的各种条件正在逐步完善,国有的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转化为单纯的商业银行,许多企业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且中国银行的宏观调控机制也不够完善。在这种条件下如果全面推行利率市场化,并且没有相对应的金融监管制度,那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由于之前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欧债危机及美国的次贷危机的警示,加上我国国内经济形势的不稳定,我国近年来已大大加强了防范风险的金融管理监制。
(三)强化利率风险管理意识
强化利率风险管理意识,首先要完善和健全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金融监管,要着力加强利率风险分析,预测风险发生概率的准确度,从而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只有科学授权和严格监管,强化利率风险管理意识,才能降低由利率波动造成的各种突况。
一、金融投资风险类型概述
(一)人为操作风险
金融产品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金融投资管理者对于金融产品的经营管理以及投资决策不当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出现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金融投资管理人员的经营决策能力、市场分析能力以及风险控制意识所造成的投资决策风险,投资策略或者金融产品投资组合策略不当,则会为金融投资带来较大的风险威胁。其次,则是由于投资者或者是投资管理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财务会计处理能力、网络技术能力或者是量化分析能力等均是造成金融产品投资风险的重要诱因。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上的汇率或者是估价的变动所导致的金融投资者的本金或者是收益受到影响的潜在风险因素。造成金融投资出现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是波动变化的,如果金融投资者对于市场分析能力不强,则会导致金融投资遭受市场风险。根据市场风险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系统性风险以及非系统性风险两种情况。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上的各种宏观影响因素所造成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而非系统性的风险则是金融投资市场上的某一种类的金融产品价格波动所造成的风险,如企业经营能力不善导致股票下跌而给金融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在防范措施上,系统性的风险实时存在难以消除,而非系统性的风险则可以通过投资优化管理有效的防范。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于金融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活动中,将大量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些金融工具,而投资的金融产品在短期内由于难以变现,而导致金融投资者出现资金使用紧张的问题。如果金融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不大,而且金融投资者对于此金融产品的投资规模不大时,并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但是如果金融产品由于市场震荡,价格急剧下跌,而此时投资者又继续大量资金时,便会出现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以较低价格出售金融产品,从而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其实质就是违约风险,由于金融投资交易的双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造成金融投资产品出现风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扩大,金融投资产品的准入门槛也不断降低,各种债券以及货币基金等金融产品已经成为当前金融投资的重要内容,发行规模以及发行主体迅速扩张,如果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出现破产或者是亏损等,则会直接导致公司债券以及股票价格的下跌,从而导致金融产品出现信用风险。
二、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加强风险评估
金融投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评估是投资者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使投资者了解并合理控制和应对外界一些不利于金融投资的因素,降低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因此,风险评估是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与管理中非常关键的一环。而且风险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因此对于风险评估也要不断的更新变化。只有时刻地对所产生的风险作出判断和评估,才能使外界风险减少对投资者自身投资的金融商品的不利影响。在规划投资方案时,不能仅仅根据金融投资风险评估,还需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制定合理科学的金融投资组合,以期将投资风险最小化。其实,风险评估为风险和利益的科学配置提供了相对可靠的依据。投资者均想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但收益总是伴随着风险,投资者就要面临着非常大的风险,因此,根据风险评估对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进行合理的配置,可以使得金融投资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投资者能够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然而,投资者还应当根据金融产品的自身属性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获利组合,实现了权衡风险收益下对投资金融商品的合理规划和有效资源配置。这样一来,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遭遇风险时,就能及时作出反应,采取相应合理的对策,将自身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加强风险分类控制
在金融市场不同商品的差异性,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甚至是对于同一种风险,这些商品所做出的反应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为使投资者的风险和财产降至最低,必须对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分类控制。对于投资风险分类控制,具体的做法是预测评估金融投资的不同商品可能遇到的各个风险,对于不同的金融商品的不同金融投资风险做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事实上,很多的投资者没有深入研究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就对某个单一商品大量投资,这种错误的作法不但会增加投资金融商品的风险,还会使得投资者受损几率上升。根据市场利率或者汇率的变化,将资金用于不同的金融商品形成的投资组合进行投资,并预测和评估组合中的每种金融商品的风险,对金融商品做出合理的预估,做出相应的投资计划,这样有利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降低,确保获取可观的投资收益。由此可见,在金融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为了获得最大利益,要从不同的方面着手对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对于自身的金融投资商品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且分散自己的资金,采取多样化的投资组合策略,建立能使金融投资风险降到最低的投资组合,从而在投资的过程中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完善金融投资主体相关的制度、机制
防范金融投资的操作风险,必须完善金融投资主体的管理结构,并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机构的作用,在组织结构上避免金融产品操作风险的发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是避免金融投资主体操作风险发生的重要措施。对于重要的金融投资决策活动进行完善的记录与动态的监督检查,建立金融投资风险控制管理预案,确保风险控制的实时开展。控制金融投资操作风险,应该在金融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促使金融投资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并借助于问责制度,对于操作管理出现问题的金融投资管理人员追究管理责任。为了提高对于金融投资风险的防范规避能力,应该在金融机构主体内部完善信息交流机制,通过集思广益来提高对于金融投资风险的防范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