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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为及时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合理保障部门履行职能的资金需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区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市区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财政收入增幅很不理想,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
2013年,各级党政机关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预算执行纪律的意见》,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安排中,除中央省市政策调标外,“三公一会”等行政运行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
二、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我区经济财政发展形势和影响财税收入的各种因素,科学预测财力规模;加强预算管理,保持政策稳定,突出重点保障,确保收支平衡;强化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绩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编制原则
(一)总量控制,科学预测财力。根据2013年我区财政收支形势,科学预测财力规模,根据收入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按照“标准不提高,总量控增长”的原则,确定部门预算安排总量。坚持预算内外财力“统筹安排,收支平衡”,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调度使用。
(二)结合实际,分类编制预算。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性质和类别,采取不同形式,分别编制预算。各行政机关单位及教育部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支脱钩”;其他事业单位实行以收定支,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三)厉行节约,突出重点保障。按照稳定政策、确保重点的原则,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原则上维持上年水平。人员经费中的有关津补贴、奖金等的标准,一律以人保和财政部门的文件为依据进行安排。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经费支出。
(四)注重绩效,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则上不随意调整和追加。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单位对应部门预算支出的一切收入,不管预算内外和来源渠道,一律全额反映,以便预算内外“总量控制,综合平衡”。
财政经常性拨款除政策性调整因素外,不作增加安排。财政实行定额、定项补助的,按确定的内容、标准填列。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
1、基本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原政策规定填报,事业单位按照绩效工资政策规定填报,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市财政局2013年部门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定额安排经费,实行总额控制。
2、项目支出。包括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要性项目支出。
(1)经常性项目支出。指部门、单位履行其职能,在开展事业、业务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特定支出项目。
(2)重要性项目支出。指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支出。
3、其他支出。除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五、编制程序
部门预算的总体程序为部门、单位编制,区财政审核、区政府核准,实行“一上一下”的程序:
(一)2012年10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将本部门、单位预算草案上报区财政,完成“一上”。
(二)经区政府批准之日起30日内,下达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完成“一下”。
六、编制要求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财政增收的压力不断加大,而随着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财政刚性支出迅猛增长,财政收支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和“效能型机关”建设,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表率。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编制工作。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安排好当年的预算,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
(二)明确责任,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填列的基础信息真实、准确,提出的预算要求科学、合理,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共同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质量。
1、司法鉴定总例数70例,比上一年增加11.11%,其中刑事案件67例,民事案件3例,具体委托鉴定单位情况、疾病分类情况、责任能力情况及案件性质详见附件。
2、鉴定案件采信率100%以上,通知出庭次数2次,鉴定人出庭情况2例,委托当事人满意度100%。
二、认证认可工作准备情况
1、我机构负责人对认证认可工作非常重视,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认证认可工作的各项部署,对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配备标准》,我机构的鉴定仪器设备配置基本符合配备标准,使用情况良好。
2、于2012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0年度能力验证,参加编号:12M0072,项目名称/编号: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2012-T20。
3、机构内审员1名,因精神疾病诊断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暂时没有申请认证认可工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接待室、会议室、检查室和档案室因条件有限没有分开,接待室、档案室设在医务科,会议室、检查室设在内科住院部四楼。
2、在门诊楼大门旁悬挂司法鉴定所牌匾、在休息室公示机构的行政许可证,司法鉴定人的基本信息、机构受案范围、鉴定的流程,主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项目,有《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鉴定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本机构没有开展对鉴定当事人开展援助事项。
五、机构人员的管理情况
1、本机构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为兼职人员。
2、对司法鉴定人的日常管理、培训、学习采取医院及本机构双重管理,2013年4月份司法鉴定人有5人参加了省卫生厅举办的贯彻《精神卫生法》培训,1人因病请假。2013年7月末有5人参加省司法厅举办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现场会,1人因病请假。
3、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要求,我们司法鉴定所申请增加精神疾病医学鉴定此项业务,5名司法鉴定人也申请增加精神疾病医学鉴定此项业务,司法厅已批准。
4对司法鉴定人执业证、鉴定人印章的管理,采取由专人统一保管、统一使用。
六、案件质量情况
1、鉴定程序。
⑴、有装订成册的收案记录本(台账),并注明鉴定时间、委托单位(人)、鉴定的基本项目、收费金额等基本情况。
⑵、年度内记载连续、完整,从2000年以来有受案总序号排序,2000年至2013年12月30日共鉴定678例。
⑶、履行回避程序,鉴定卷宗内有回避告知单。鉴定实施前,有书面告知委托人有关鉴定相关事宜。
⑷、卷宗内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书。
2、立卷归档。鉴定文书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的文书示范文本执行。每例鉴定完成后在发出司法鉴定意见书三日内,按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及时归档。年内档案归档号码连续,且与台账相符。
七、鉴定收费情况
鉴定卷宗内有正规票据的复印件,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本年度案件收费10.39万元。
八、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近年来,在开展鉴定工作时遇到的困难有,精神科鉴定书的格式按省里的统一书写,有些地方不适合精神科实际。
附件:2013年司法鉴定例数及基本情况
2013年司法鉴定例数及基本情况
鉴定例数: 70例
委托鉴定单位:讷河法院 2例
莫旗人民法院 1例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 1例
富裕县公安局 9例
讷河市公安局 16例
拜泉县公安局 6例
依安县公安局 12例
鄂伦春旗公安局 2例
大杨树公安分局 2例
齐齐哈尔农垦公安分局 2例
泰来县公安局 1例
大兴安岭农垦公安分局 2例
昂昂溪公安分局 2例
查哈阳农场公安局 1例
甘南县公安局 1例
克山县公安局 1例
克东县公安局 4例
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 2例
漠河县公安局 1例
莫旗公安局 1例
逊克县公安局 1例
疾病分类:非精神病态作案 12例
精神发育迟滞 15例
精神分裂症 20例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 7例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6例
心境障碍-躁狂发作 4例
心境障碍-抑郁发作 1例
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 2例
创伤性应激障碍 2例
脑萎缩 1例
缄默状态 1例
分裂样人格障碍 1例
适应障碍 1例
责任能力情况:有刑事责任能力 13例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11例
无刑事责任能力 19例
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3例
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9例
有受审能力 1例
目前暂无受审能力 3例
有作证能力 1例
目前暂无作证能力 1例
目前有诉讼能力 1例
目前无诉讼能力 3例
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 1例
案 件 性 质:抢劫 5例
猥亵 2例
被猥亵 1例
3例
被 12例
寻衅滋事 2例
伤害致死 2例
杀人 6例
作证能力 1例
盗窃 10例
附带民事赔偿 1例
故意伤害 8例
纵火 4例
交通肇事 5例
危险驾驶 1例
损害公私财物 2例
容留他人吸毒 2例
醉酒驾驶 1例
殴打他人 1例
被他人殴打 1例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是高新技术企业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需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不仅反映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水平,也体现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对于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企业诚信建设,提高税收执法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制度
(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制度。每年年初,拟申报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填写《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预报表》(见附件1),经当地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企业的预报表后,及时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认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列入名单的企业,需在省科技厅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60天,将书面申报材料分别报区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进行初审。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联审制度。在收到企业上报的书面申报材料30天内,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成立联审工作组,对申报的企业实行点对点的审核,技术方面的审核以科技部门为主,财务方面的审核以财政和税务部门为主。经区相关部门联审后,提出初审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确认。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报经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推荐申报到市相关部门再审;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三)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年审制度。为做好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年一复审工作,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3月份左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及技术性收入比重、科技人员比例、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情况等重要指标,按复审要求进行年度审查。年审采取现场考核、材料考核和财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或委托中介机构,通过第三方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绩效评估。
(四)建立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协作制度。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请后,应按分工协作的原则,由税务部门负责企业研发费认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及税前扣除,科技部门负责协助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研究开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与加计抵扣政策的相符性和研究开发项目在本省相关行业技术先进性的鉴定,以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
三、全面落实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初审管理工作,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有关举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政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并在同等条件下,科技部门在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推荐安排。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一、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根据国家最近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及本市实际情况,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如下:
(一)电子与信息领域;
(二)生物工程、新型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
(三)先进制造与现代交通领域;
(四)新材料与精细化工领域;
(五)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
(六)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领域;
(七)文化创意与知识型服务业领域;
(八)现代高效农业与海洋工程领域;
(九)航天航空与核应用技术领域;
(十)其他经市级认定委员会确认的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上述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我市实际适时进行补充、修订。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凡要求认定的市高新技术企业,应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登记注册时间二年以上,是以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经济实体,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从事本办法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服务,具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场地和设施,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企业领导班子重视科技,企业领导班子中应有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在册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在册职工总数的8%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
(四)建有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或有稳定、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
(五)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30%以上)。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六)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研发经费比例为4%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经费比例为3%以上。
(七)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八)有严格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九)根据分级培育,做大高新技术企业群的原则,原则上要求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必须为区、县(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必须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由杭州市科技局会同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信息办、市文广新局等部门组成认定委员会,负责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动态管理和考核工作。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同时,认定委员会负责对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推荐、管理和考核工作。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两个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报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市认定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认定提供咨询意见。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
科技评估机构评估、认定委员会审定、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的基本程序。
(二)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必须提交《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以下有关材料:
1.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2.本单位情况简介(内容包括科研、生产及销售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场地、设备、生产规模、人员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等);
3.企业上月份财务会计报表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本单位技术开发费的提取和使用证明;
5.本单位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证明;
6.本单位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
7.本单位研制或生产的高新技术成果、产品或技术等的鉴定(验收)证书、技术标准、测试或质检报告等;
8.本单位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复印件);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一式12份、其它材料一式3份统一报送到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市认定委员会常年受理申请,分批审定。
在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采用申报省级材料(具体要求见《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申报单位应首先委托经市科技局批准的具有科技评估资格的相关科技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统一由市科技局承担。科技评估机构根据认定条件,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数据进行核实、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评估责任。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不要求)及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具有法定资格的科技评估机构批准成立前,评估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
(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的方法,市认定委员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定期审查,对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提出认定意见;对同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确认同意推荐后,提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见。向社会公示征询意见。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告,授予《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颁发相应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一)市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或委托区、县(市)、开发区科技局对经认定的市高新技术企业每两年考核一次。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市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各产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培育扶持和服务监督职能。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应分别在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按时、如实填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报表》,企业将其生产、经营的情况报所在地的区、县(市)、开发区科技局,经上述部门核实汇总后,向市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三)市高新技术企业若变更经营范围或合并、分立等,均须
报请市认定委员会重新认定,如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迁移或
歇业等,须书面通知市认定委员会。
(四)申报企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骗取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收回证书,并在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五)对相关的科技评估机构,由市科技局视其评估申报企业的业绩,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的评估经费补助。市科技局对上述科技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如果发现科技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意见与申报企业的实际状况不符,甚至弄虚作假的,可暂停其评估业务、直至取消评估资格。
(六)鼓励区、县(市)培育、扶持、认定区、县(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订。同时加强对区、县(市)培育发展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考核,将此纳入区、县(市)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和区、县(市)科技局工作考核。
五、政策措施
(一)根据市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文件精神,对研发资金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规定比例且经认定的区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从其对当地财政所作贡献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该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
(二)加大对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设立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专门对各级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火炬计划项目、新产品开发等高新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支持;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工业技改项目、工业企业信息化项目资助金额适当上浮;各级财政资金,包括科技资金、工业资金、产业化发展资金要根据确定的项目,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三)积极鼓励企业成长为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杭州市科技创新“十佳科技型初创企业”、“十佳高新技术企业”评选工作,对入选的初创型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现阶段,在同学们为找工作而忙忙碌碌的时候,欲把自己作为一件简单的工具或者商品推销给社会的时候,我却并不急与此,我庆幸,我沉思,随着时光的流失,大学这个埋没无数人也成就无数人的大炼炉,最终除去的是我的一身稚气,看着镜子里的我,我惊奇的发现,我比三年前更显成熟,稳重和老练了.尽管如此,我还认为自己,仍不失当年的率真与豪情,我骄傲依然.
我不懊恼,我不后悔.因为在这三年里,我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我的专业课学习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经过三年的知识的积累与沉淀,我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这不仅仅对书本上的酒店管理的知识的掌握,还包括我亲身投入到酒店中的实践性的活动。尤其是这后者,给了我一个珍贵的机会,让知识得以应用于实践,让实践检验书中的真理,让老师苦口婆心传授给我的知识得到了质的跨越。这一切,从每年的成绩单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诠释。
社会进步,思想自然也不该完全停滞。在学习之余,我会尽力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学着于人交际,学着为人处事,学着临危不乱,更学着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这一切,都会是我一生中的财富,我坚信,这一切书本外获得的知识将使我终身受用。
如果再给我一个上大学的机会,我会更珍惜,让她更精彩。因为我体会到了大学对人生的重要性,在我离开学校后,我又将开始自己的更精彩的征程!我要努力去拼搏,直到成功!
工作自我鉴定
从学校毕业后工作一年多以来,在单位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在同事朋友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收获,短短的一年,是我人生中的经验财富!
工作一年,同时也是学习的一年,在思想理论方面,我不短学习先进的思想和成熟的理论,始终保持走在社会的前沿,用最强的武器来武装自己,用最新的理论来充实自己。在工作中,不管走到哪里,不管什么时候,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争当行家里手。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逐步走向成熟。工作一年就是不断积累的一年,充分运用所学知识,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并且在一个又一个的项目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总结出一种适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的方法。
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从一个学生到一个社会工作者,角色的转变很大,突然就要独立面对自己的人生,也曾经迷茫过,经过一年的风雨兼程,学会了一些,也感悟了许多,最后,我想说的是,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思想上一点进步,在我整个人生旅程上只是小小的一笔,今后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的总结,否定之再否定,建立一个完整的人生观,给自己的人生旅程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在校两年来,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抓重点和老师讲课的笔记,认真听课及回答老师提问的问题,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在班上学习态度很端正,得到了好几门功课的老师表扬!
我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热心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我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努力为班为校做好事。作为一名团员,我思想进步,遵守社会公德,积极投身实践,关心国家大事。在团组织的领导下,力求更好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性格活泼开朗的我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