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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差异合作 生态课堂 构建
【中图分类号】G420
随着课程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初中英语课堂开始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在充分考虑课程效率及课程质量的情况下,还要综合考虑到时展理念的要求,即生态课堂的有效构建。众所周知,学生这一集体是有着鲜明个性的群体,因此,在初中英语生态课堂构建的过程中还应从差异合作视角出发。但是从初中英语课程教学目前的开展情况来说,依然面临着一系列阻碍。
一、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的阻碍因素
通过上文相关论述,我们对差异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它不仅是课程教育改革条件下,提高初中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及效率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落实时展环保生态理念的重要途径。从目前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过程中来看,还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理念认识不足
从目前初中英语课程教学的开展现状来看,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理念认识不足的问题。课程教育改革过程中,虽然教师或多或少采取过系列措施来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但是从生态课堂构建的实际情况来看,雷声大雨点小,教师根本没有意识到生态课堂构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直接导致了实施过程中懈怠情况的产生。
(二)差异合作不够深入
差异合作视角是教育领域较为有效的教学理念之一,指的是在充分了解和尊重学生差异性的基础上,推进教学管理及教学实施的统一,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最大限度顾及到学生的个人发展空间,同时对于课程教学的有效开展来说,也能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提升作用。从目前初中英语课程教学的开展现状来说,除了对生态课堂理念认识不足问题的存在之外,还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差异合作视角不够深入。
二、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的有效措施及对策
从上文论述中,我们已经基本了解了目前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面临的主要阻碍因素,针对理念认识不足以及差异合作视角不够深入的问题,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促进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的有效建立:
(一)合作交流的有效开展
差异合作视角下的生态课堂构建虽然已经开展了较长的时间,但是从实际的开展效果来看,能够达到具体规范及要求的班级并不多,因此,就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的构建来说,实际上是缺乏有效经验的。鉴于此,建议学校应加强班级与班级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合作和交流,促进经验分享及资源共享,为教师教学素质及业务水平的提高创造充足的条件,奠定扎实的基础;除此之外,作为教师自身来说,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拉近与学生的心理距离,通过交流的渠道更多的了解学生的差异和共性,为今后生态课堂的构建奠定基础和视角。
(二)学生情况的有效掌握
在差异合作视角下的生态课堂,学生是教学的主要对象,是影响课堂构建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因素。因此,教师在构建差异合作视角生态课堂时,应从学生角度出发,对学生的学习需求及学习倾向进行充分了解,在此基础上,再对学生的差异性进行重点分析,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充分照顾整体教学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考虑到学生的个人因素和个性发展,实现整体课程教学的平衡性和统一性。
(三)生态理念的贯彻落实
上文的一系列措施,实际上都是为这一环节进行的铺垫和准备。在生态课堂构建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也是最为基础的一点就是理念的落实和贯彻。教师在进行课程教学时,应将课程教学内容与绿色环保理念进行充分的结合,在学生心目中有效树立环保意识;其次,在理念贯彻落实之后,还应将生态指导思想融入到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去,从课程教学中的小事做起。作为教育工作者来说,应积极相应“言传身教”的号召,身体力行,为学生生态环保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树立榜样。
(四)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有效应用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差异合作理念下生态课堂的有效构建,还应对多媒体教学软件进行合理的应用,通过声音和画面的冲击,为学生营造立体的生态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环保的自主性及积极性。在应用多媒体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既要顾及学生群体接受程度的不同差异,同时又要兼顾生态课堂的统一和构建,因此,在具体教学活动开始之前,教师应进行细致科学的教学设计,全面考虑课程教学活动进行的条件和基础;其次,在具体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建议教师充分利用分层教学及合作教学模式,发挥各个教学模式的优势,落实生态课堂的理念,为初中英语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出努力。
三、总结
差异合作视角下的生态课堂,指的是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将环保作为课程设计的出发点,充分尊重学生差异性的基础上,争取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学,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两个需要注意的方面:即差异合作视角及生态理念。绿色环保及生态发展观念的不断革新,对初中英语课程教学有了更多新的要求,尤其是差异合作角度下生态课堂教学的有效实施。针对差异合作视角下生态课堂构建中面临的理念认识不足以及差异合作视角不够深入的问题,建议可以从合作交流的有效开展、学生情况的有效掌握以及生态理念的贯彻落实等方面来进行,而教师作为整个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应率先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为学生树立积极的榜样。
参考文献:
[1]常松. 构建差异合作视角下的生态课堂――以牛津初中英语的integrated skills板块为例[J]. 疯狂英语(教师版),2014,01:90-94.
[2]任丽. 生态学视角下大学英语教学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
[3]洪. “天人合一”和谐教学观下的课堂生态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3.
关键词:南京市;农村环保;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1-02-106-03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这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抉择,也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在发展理念和发展实践上的重大创新[1]。目前,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党的十号召,正在开启建设美丽中国的序幕。南京市也正着力建设“美丽南京”,争取2014年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市”的副省级城市。经过3~5a努力,逐步建成江宁、高淳、浦口、六合、溧水美丽乡村示范区,使五大都市美丽乡村示范区成为展示南京生态文明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区、示范区[2]。
由于南京市农村区域面积5 798km2(江宁、高淳、浦口、六合、溧水),占南京市市域总面积(6 587km2)近90%,因此可以说,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南京”。为此南京市政府提出积极建设南京“都市美丽乡村”的口号,并且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重点突出生态优先,强力推进污染整治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改善农村环境[2]。
然而,长期以来,与全国各大城市相似,南京市农村地区承担着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压力,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使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危及农村饮水和农产品安全。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便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严重,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南京市“都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南京市环保主管部门于2013年初组织力量对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1 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较为广泛和深入的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农村环境的长效管理得不到体制、机制方面的保证 目前农村环保工作主要依靠项目推动,缺乏“顶层设计”,没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保障。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没有像工业项目那样,有“环评”、“三同时”制度,只要农民愿意,可以随意喷施农药和化肥,只要有水面出租,可以任意养殖水产品;农村污水处理费用还无法像城市污水处理那样,从自来水价格中提取,村庄污水处理费用由村集体和地方政府支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治理”的费用承担机制;农村垃圾管理没有像城区那样,建立有效的环卫保障体系。农村污染面广量大,区级以下的政府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存在大片空白,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环保秩序相当混乱。目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管理费用基本上依靠项目经费,管理机构也基本上是由“工程指挥部”代替。
1.2 农村环保投入明显不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在环保领域长期存在 长期以来农村为城市发展提供廉价农产品、劳动力、土地资源等初级产品,但“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始终没有突破,农村地区缺少污染治理的监管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投融资、收费体制,环境治理缺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农村镇街的污水设施没有落实收费渠道,镇街污水处理厂“有钱建设、无钱营运”。全市农村除江宁部分镇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外,多数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设置不能正常运行,“晒太阳”污水厂并不鲜见。
据初步测算,全市农村区域仅垃圾和污水处理两项约需10亿的运行费用。而目前市环保主管部门每年支持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设经费仅约2 000万,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补贴。南京市对农村环保的财政支持力度与“多予、少取、放活”中央三农政策要求,相差极大。
1.3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观念有待破除,农村环保立法、环境管理规范和环保考核制度滞后 我国初步形成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规制重点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农村成为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体系框架,但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重要的生产环节还缺乏明确的规定,甚至存在一定的空白。例如,在环境污染补偿方面,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补偿措施不到位,无法阻止城市工业污染大规模向农村转移,既损害了农民的合法环境利益,也不能有效激励农村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同时,由于现行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使法律所赋予的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难以在管辖区域内真正得到履行和不打折扣地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环保重视不足,如:市政府组织的全市镇街分类考核办法,将全市镇街分三类进行100分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基层镇街主要领导工作业绩评价的依据。农村环保仅有一项考核指标,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占2.5分,太低。环保部门本身也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工作重心一直放在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环保方面。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技术规范、治理技术等方面严重落后于现实要求。
1.4 农村执法力量薄弱,与管理任务不匹配 区级环保机构人员偏少,许多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疲于应付。监理人员严重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环保投诉案件。监测能力十分有限,环保投入太低,急需加强。据本次调查,全市农村地区(原三区两县)区级环保机构共有310个在岗人员,监测人员89人,监理执法人员81个,每个镇街只有1位兼职环保员。而2011年原三区两县共有3 491件环保投诉,且2012年原三区两县环保投诉案件均有上升趋势。区级环保机构强烈要求政府在镇街设置环保办公室。
2 对策建议
党的“十”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远景,南京作为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会城市,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和进行农村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条件和发展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重点出台以下相关政策:
2.1 在农村地区坚定不移地推进“三个集中” 农民向集中居住点聚集,推进城镇化;土地向大户集中,推动农业现代化;工业向园区集中,推动农村工业园区化。从韩国的“新农村运动”及日本的“并村运动”经验看,农村人口的相对集中和居住乡村的适当合并,有利于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只有这样,农村工业发展的治污设施才能得到有效普及和提升。
2.2 在政府层面上,把镇街环境整治纳入镇街政绩考核范围 要加大农村地区环保工作分值的比重,镇街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将环境改善纳入年度和任期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2.3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区、市两级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从城乡一体、环境基础设施均等化的高度,加大生态补偿的总额,将现行按稻田和林地面积大小的生态补偿机制改为按生态功能区(林地和湿地)面积大小进行补偿。并且建议在全市原有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划定不少于国土面积20%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并严格执法保护,守住生态红线。
2.4 组织开展南京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地方法规调研工作 目前,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涉及农村环境的内容极少,因此南京市应着手研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体制,把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如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农村各级政府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者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的规定;研究制定《农业废物综合利用办法》,具体规定农业废物的处置方法、利用途径和管理措施等。制定相应的生产责任制度,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定期教育宣传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市场准入、运行管理制度等[3]。
2.5 南京市政府应大力增加农村环保的财力和人力投入 希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能够从政府层面上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出台排污权交易的操作办法,使农村的环保资金在投入机制上得到保证。按中央的“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宏观政策,从环保系统内部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办法,允许地方环保部门从工业排污收费中提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保工作。增加农村地区环保机构工作人员,在镇街设置环保办公室(人员3~5人)。
2.6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环保主管部门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建全农业污染源监控体系,提高监测能力。选定常年环境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量化测定,建立农田氮、磷、农药流失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管理系统。建立种植业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测算示范点,掌握污染特点和规律,为政府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号)“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在南京市农村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工作,排查出需要进行功能调整和需要进行污染修复的重点区域,以利于尽快开展土壤功能区调整和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工作。
(2)控制和划定畜禽集中养殖区域,落实养殖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划定畜禽禁养区,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郊结合部的畜禽养殖场。禁止湖泊、河流、水库等水体500m以内建设养殖基地。建议对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都有明确划定,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相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已有规模化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农村地区重点针对集中养殖开展因地制宜的生态型养殖引导和管理。
(3)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持续强化农村地区“三高两低”企业整治,杜绝工业“三废”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江南地区禁止发展化工项目的政策,强化农村地区“十五小”行业的治理,将各个镇级工业集中区撤并到市区级工业区,解决农村突出的工业污染问题,消除环境污染的“问题村”。
(4)研究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技术和适合农村地区采用的污染防治及污水处理技术,为农村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减少农业化学品对环境的损害。
参考文献
[1]张壬午.倡导生态农业 建设美丽乡村[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3(1):5-8.
一、*年工作情况
(一)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二是科学编制生态市县规划。市政府批准实施《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各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经各县区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临沂市被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四是积极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对全市各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初步制定了生态县区创建计划,并上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兰山区率先建设生态区,*等多个县区争取生态县创建先进县。五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强各项生态工作。六是加快2003—2007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完成。对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督导落实。
(二)积极准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科长去日照、章丘等地学习生态示范区创建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
(三)快速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因镇制宜,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镇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和项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编制62个乡镇环境规划,并全部通过论证,经县区人大或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创建活动,应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每个乡镇2万元;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5万元。三是落实责任。为加快我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临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并组织部分乡镇及县局去*学习创建经验,*年上报沂水镇、郯城镇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上报61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进。为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实际,2005年制定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向村庄延伸,使村庄成为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创建内容,由各级文明办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目标:到2007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力争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先进典型。*年4月,在临沭县召开了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创建活动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已建设规划538个,基本建成201个文明生态村。
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模为促进,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体,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拉动,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了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类型的典型范例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好、中、差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定了不同创建标准,实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了以“六通九有”(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村庄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管人员、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有文艺队伍、有图书阅览室和小康电子书屋、有宣传栏、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有村民学校、有卫生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气池建造与改圈、改厕、改厨、改水,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为中心的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态家园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态经济型等不同类型的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二是认真准备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基础工作。成立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摸清并上报了全市土壤污染调点对象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节,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国家环保总局利用风云一号等气象卫星对全国主要麦收地区的焚烧作物秸秆火点进行监测的结果统计,夏收季节全国共计火点2982个,其中山东省430个,临沂市22个,占全省的5%。
(六)加强自然生态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建成了莒南马鬐山、临沭苍马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各方积极进行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蒙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积极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库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创建工作,与市旅游局联合转发了省旅游局、环保局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的文件,上报蒙山风景区等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生态保护职责难以真正落实,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责任大、权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二)严峻环境污染形势下,现实中生态保护很难与污染防治并重。当前污染防治任务异常繁重,环保系统内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态保护。另外,围绕怎样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还没有找到明确的、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点。
(三)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有资金支持,有明确的政策,有顺畅的渠道。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工作,单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别的部门负责,有的还重复。比如,环保部门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业部门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类似;发展有机食品、沼气工程等农业部门更具有优势,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等等。
(五)生态保护自身的制约性,反过来也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比如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绝对不能随意开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特别明确的针对在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等提出了处分规定,另外还需经费维持,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非常紧张。有的部门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是花钱买“套”,积极性不高。
(六)县级环保局生态管理队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少,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2007年主要工作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局部署,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中心,健全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务求实效,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进展。
(一)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原先计划*年9月全市包括12县区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开展。通过认真落实《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计划2007年全市整体分别通过省局预验和国家总局验收,率先建成全国人口最多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调度。计划2007年兰山区率先建成生态区。
(三)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计划2007年建成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落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2万元,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5万元,鼓励各县区也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加快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文明办、农业局搞好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四)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7年是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确保我市责任书考核成绩能确保合格,并能进入生态市建设先进市考核B组前三名,取得生态市建设先进市称号。同时制定《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做好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国家、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推广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对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七)加强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沭河源头区、云蒙湖、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及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支持制度。协调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事项,争取制定生态市、县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为试点,争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九)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于*年5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趋势的年度综合评价。
四、建议
(一)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议省里出台专门的生态省建设考核奖惩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建议省里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生态省、市、县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的规定,做到必要的资金保障。对生态示范系列创建落实配套支持资金,省级及以上级别创建,省里应给予部分资金扶持。三是加强法制保障。建议省里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措施,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使基层环保部门有法可依,有明确地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关键词:庆阳市;环境保护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主要成效
自1989年《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当地政府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成效有以下方面:
1、注重法律宣传,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当地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坚持把宣传《环境保护法》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和重大节庆日为契机,深入学校、社区、农村、油田和企事业单位,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播放警示影片以及开展应急演练、知识讲座、征文比赛、环保嘉年华志愿服务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注重制度建设,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当地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高度,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将污染减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考核指标分解到县区及相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构筑起“纵向到基层、横向到部门”的工作机制。
3、注重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稳步推进。以“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为目标,全面完成12个县级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界桩、界标、警戒牌和防护围栏等工程建设,制定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了水质安全隐患排查和定期检查监测,确保全市饮用水水质卫生达标;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积极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4、注重自身建设,执法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县(区)政府的重视下,当地市县环保机构办公经费、执法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场地、硬件建设、编制设置、人员考录、仪器购置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问题
①资源开发污染问题突出。该市属于资源型城市,石油产量连创新高,煤炭开发稳步推进,由此可能造成植被破坏,土壤、水源和大气污染等问题。
②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被动。存在个别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重规模轻环保、重投产轻效应的项目建设观念,项目环评工作被后置、被搁置,甚至被忽视等现象。
③环保设施后续建设滞后。虽然县(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就实际运行和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污水处理厂后续配套资金缺乏,管网建设进展缓慢,污水收集功能欠缺,运行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工农业生产污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继续存在。
④环境监察措施有待改进。企业生产经营中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运用,重金属、有机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污染问题不断涌现,对常规监测方法措施形成了新的挑战,对环保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且专业型人才紧缺,自动监测水平不高,乡镇环保机构空白,致使任意燃放烟花爆竹、随意倾倒污水垃圾、高音广播噪音扰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水源保护区企业违规生产等活动没有完全杜绝。
2、对策建议
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应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纳入各级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面向企业和社区,面向城市和广大农村),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大对各类资源开发企业的宣传,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加大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确保当地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及时掌握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新动态。
②加大减排力度,为转型跨越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深化国控污染源和市县挂牌的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严重污染企业,遏制部分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和高效节能技术,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③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石油煤炭等矿区环境安全。全面贯彻执行《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继续严格落实油田开发环保第一审批权,抓好油田固废处置场建设,督促油田企业落实环保资金和措施,加快油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步伐。
④加强环评审批,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影响力。各级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环评审批工作机制,积极与企业和项目主管部门衔接沟通,掌握申报项目的详细情况,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环境容量关和监督关,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⑤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水平。市县(区)环保部门应坚持强化业务学习、优化知识结构、量化监管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能力。加强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备,增强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类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简介:
关键词:公众参与机制 生态宜居城市 武汉
中图分类号:F29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7(b)-0152-02
武汉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依赖于城市环境的优化,而城市环境的优化又依赖于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实现蓝天工程,构建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高度重视城市雾霾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强化大气重点污染源控制与整治,加大对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监控,确保达标排放”,这是湖北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内容,它提出了构建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的要求。随后,湖北省在2015年、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化了构建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的要求。与此同时,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武汉在“2014年中国城市宜居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倒数第四,在“2015年、2016年中国城市宜居满意度调查”中排名也相对靠后,究其原因,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城市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综上所述,武汉城市环境的治理与优化迫在眉睫,而如何构建有效科学的公众参与机制成为当前城市环境管理的重点。
1 武汉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武汉城市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觉醒,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和公众参与三者融合的环保组织系统,显示了公众的力量开始参与到环境保护之中,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武汉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现状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众参与意识淡薄,片面追求个人利益。公众大多数情形下对于环保的参与意识还比较薄弱,参与环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除非环境问题损害其个人利益,否则公众通常不会参与其中,这就造成了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忽略了应有的环境意识和公众参与的义务。
(2)公众参与缺乏激励机制,事后参与为主。由于各级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没有落实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性不积极,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所以,即便参与也是被动的和事后参与,即在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以后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时才参与。
(3)公众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不足,未明确环保NGO组织的参与主体地位。分散的、未经组织的公众个体,面对环保参与过程中的利益竞争,缺乏采取有效的、理性的参与行动的能力。专业的环保NGO组织可以代表公众进行环保公众参与,但法律未明确环保NGO组织的参与主体地位。
(4)公众参与缺乏操作性,形式过于单一。环境宣讲活动,是政府机构所组织的,在城市环保领域中,公众所参与的主要形式即环境宣讲为主,创立各种环保组织为辅。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环境政策制定等深层次的环保活动较少,影响较小,不能深刻体现公众参与的内涵和作用。许多环保参与规定过于原则或简单,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2 解决武汉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2.1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1)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加大力度,以此提高公众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公众的环保责任心和参与意识。
(2)端正公众环境厉害关系人的角色,在政府出台的相关环境政策中要积极的参与其中,做好决策的制定和协商。
(3)通过相关案例来普及公众学会维护自身权利,在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过程中进一步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
2.2 强化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政府推行公开环保信息的制度程序,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环境信息公开要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其次,在环境保护中,及时向公众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比如:通过企业门户网站、电视新闻媒体、传统纸媒、展示厅等形式公布企业的污染物处理情况,随时接受公众的检举、监督和建议。
2.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中,对环境保护的职责,大多数民众是缺乏的,对环境状况无积极性,冷眼旁观,这种现状的改变,仅仅依靠完善相关制度还是不够的,所以,建立激励机制是比较有效的方法,它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只有这样,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才能更大激发并得到提高。
2.4 提高公众参与的组织化水平,大力发展环保NGO组织
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中,大力发展环保NGO组织,积极推动NGO社会团体参与其中,提高公众参与的组织化水平。NGO环保社团组织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搭建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民意协调平台,为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提供有效的参与渠道。
2.5 拓展公众参与机制的形式与渠道
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中,提高公众的参与性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拓展更多的渠道是有效方法。首先。引导鼓励公众关于环境的投诉,这需要完善并实施环保制度。其次,切实执行环保问卷调查制度,定期向公众发放针对性强的环保问卷,了解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诉求和建议。最后,建立环保参与直通车制度,让公众能与较高层面的政府部门直接沟通,提高信息对接的效率和效果,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2.6 建立健全环境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城市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构建中的保障。通过环保立法可以保障公众获得最大的环境权益,提升公众参与环保事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为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在实体、程序等两方面予以规范,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就会更加的具有可操作性,降低公众参与环保事务的门槛。
参考文献
[1] 管策,周磊.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环保领域公共参与机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4(2):14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