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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1、《条例》细化和规范了招投标各环节的操作,是对目前我国的招投标法律体系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提升。自2000年《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各地方纷纷出台法规和规章、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然而,由于受自身行业和地域的局限性以及规章的实施力度有限的影响,这些法律法规难以起到整体的规范作用。同时招投标行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行业产生了很多新问题,亟需国家在行政法规层面加以指导和规范。此《条例》的出台可谓适逢其时,它系统总结了目前住建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为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招投标的通用做法和最佳实践,加以归纳提炼,从而明确了应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要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比如关于邀请招标的必备条件,《招标投标法》中只有第十一条简单规定了“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如何界定为“不适宜公开招标”一直存在较多争议,各行业的规章规定也不统一,《勘察设计条例》(发改委等令第2号)规定有三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计委等令第30号)规定有五条,《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令第27号)规定有三条,而本次的实施条例将其总结归纳为两条:“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既涵盖了目前各部门规章中的普遍原则,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用性。与此类似的还有《条例》第九条关于“可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的五条规定,第五十一条关于“评标委员会废标条件”的七条规定,兼顾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此外,与招标投标法相比,《条例》还单独增设了第五章“投诉与处理”,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这一招投标环节的相关细则,构成了完整的流程链条。
2、《条例》总结了招投标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和良好实践,积极倡导与国际惯例接轨。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入世后与国际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些国际采购的通用做法也逐步在中国得到推广。比如《条例》第三十条的“两阶段招标”,一直是一些复杂项目招标的惯常做法,也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主要招标采购程序之一,效益十分显著,但一直未得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的认可,此次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后,将为两阶段招标法的进一步推广应用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又如第二十七条提到的“最高限价”、第二十九条提到的“暂估价”,结合2008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就能看出国家在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尽快与国际工程惯例接轨方面的良苦用心。
3、《条例》注重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方面的带动和导向作用。比如《条例》中对于“资格预审”环节的规定,不但提出了“资格审查委员会”这一新概念,而且又明确了“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时间和答复时间等一系列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资格预审环节的重视;又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这一环节,《招投标法》未提及,相关的法律文件涉及的也较少且不具有普遍性,此次《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这对于保障招投标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因故不能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外,除了可以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候选人外,还可以重新招标。”这就体现了对招标人定标权的尊重,赋予招标人一定的操作灵活性,有利于保证招标人采购目的顺利实现。
4、《条例》针对招投标市场上的突出问题和种种不正之风进行了相关细化规定。长期以来,招投标行业逐渐沦为滋生腐败的高危地带,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串标围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行业名誉。此番出台的《条例》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相关规定,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将各项规定细化和充实,比如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规定等,最大程度的细化了上述行为的认定标准,为下一步整肃招投标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招投标领域种种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频发,背后是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的。一方面,高利润回报与串通投标的低成本之间的巨大反差让串通投标者趋之若鹜,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中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禁止规定多、配套罚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一些招投标人员涉案后,用刑法又够不上,按党纪、政纪处理又不符合条件。正是由于犯罪成本如此之低,才导致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此次《条例》第六章花了整整十九条的篇幅对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描述,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这些规定不仅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而且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了可靠依据,将对进一步利用法律武器打击招投标市场的违法乱纪现象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从《条例》看中国招投标发展的方向
从本次出台的《条例》来看,国家将进一步加快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增大公开透明的力度,积极营造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招投标环境。在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管理,完善监管体系,促进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条例》明确提出了招标机构和招标职业资格的要求,表明了国家将逐步规范市场准入和职业门槛,深化中介市场改革,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建立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国家将大力倡导招标投标信用制度,使诚信者受益,失信者惩戒的机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得以体现,将建立完善诚信体系与提升社会的道德伦理相结合,增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和实效性。国家还将积极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模式改革和形式创新,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开放性、交互性和普及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招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三、条例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设计只是第一步,《条例》的相关规定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同其他相关制度或规定进行联动,后续配套措施迅速跟上。《条例》出台后,一方面要注意做好宣贯和培训工作,对相关条文和政策进行宣传和普及,强化法律意识,形成认真学习、主动执行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应对涉及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等进行系统的梳理,及时修改、废止并对外公布,同时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另外,从国务院法制办答记者问的情况来看,继201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了第一批指导案例以后,国家已经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剖析,准备适时向社会公布。这些典型案例也将为《条例》的实施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共同构成完整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四、结束语
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国家在行政法规层面对《招标投标法》做出的最直接的诠释,它将《招标投标法》中原则性规定具体化、招标投标行为明晰化、行政管理统一化、职业资格公开化,必将对中国招投标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精神,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艰巨任务,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中国招投标行业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这次会议是在年初县招管委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上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前,我们对今天会议的议程和内容都作了认真研究,相关部门也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刚才,梅农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北城办等4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出台了《县加强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全县的招投标体系、队伍、机构和工作责任,对于在全县上下形成一个完整的招投标工作系统,整体推进各项招投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招投标中心对我县召开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招管办陈华副主任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请大家根据这次会议和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近几年我县发展势头很好,在全省的位次大步跃进,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动态十佳县、十快县,其中05年是全省动态十佳县的第2名,06年是第4名,07年是第1名,08年从初步统计的结果看,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的排名都比较靠前,预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在全省的位次是第6位,财政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位于全省的第12位。总的来看,在继续保持较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经济总量上了一个较大的台阶。过去我们的经济总量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人均水平在全省位次一直靠后,现在总量接近或已经进入全省前10位,人均指标也进入了全省前20位,这是很了不起的成绩。从财政收入指标来看,无论是全口径的人均水平,还是财政供给的人均水平,在三县中我们略低于肥西,与肥东相比在伯仲之间,不相上下。从规上企业数来看,08年我们达到172户,接近肥东县07年的水平,和肥西县差不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事业、社会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县纪检监察系统被评为全国先进,这在全国范围内县一级中是不多的。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多年保类进位,近十年没有进入重点帮扶县,更没有进“笼子”,从这方面来看,我们比其他县要好。我们在改革创新方面也有很多领风气之先之作,在金融领域,最早成立了全国注册资本最大的农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个亿,去年全年共吸纳存款3.21亿,放贷1.57亿,存贷比48.9%。组建了农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和农村合作银行,争取获批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全市三县中率先成为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体系成员,搭建了一个全县统一的投融资平台,注册资本13.86亿元,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招投标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招投标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了先发地区的经验,结合实际,在条件十分艰苦的基础上,在各方认识不尽统一的背景下,强力推进招投标改革,组建了全县统一的招投标中心。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省市各级部门的肯定,省外的一些县区也慕名前来取经。可以说,这几年是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几年,成绩来之不易。下面,在梅农同志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刚才陈华主任对招投标工作提出的要求,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努力做到人民满意、组织放心、干部安心、社会认可
我们之所以强力推进招投标工作,这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的结果。过去县的招投标工作和其他县区一样,散落在各个部门,应该说各个部门为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成效也不容讳言,招投标工作中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给我们很多工程造成了损失,有些干部也因此受到了处理,大家对招投标工作存在很多非议。所以组建一个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变多头招投标、多头监督为统一招投标,变多数人监督多个部门为多数人监督一个部门,监督更有成效,运作成本更低,工作效率更高、效果更好。通过近两年的工作,我们在实践中更加体会到做好招投标工作有多方面的好处。一是取得了经济效益。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招投标工作的要求,实行国际通行的有效最低价中标,前提是有效,标准是最低价,大大降低了工程和采购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据初步估算,自07年招投标中心组建以来,我们至少节约1.5个亿以上,相当于我县2001年的全年财政收入,可以基本解决我们教师队伍的基本工资问题。我们要看到,在节约了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切实提高了工程的质量。通过公开进行招投标,开放招投标市场,吸引了很多专业力量参与的建设,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监管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二是取得了社会效益。自招投标中心组建并成功运作以来,社会各界对招投标的负面议论基本上没有了。从媒体反映和人民来信投诉的看,反映情况的当事人很多都是利益的相关方,并不是一般的群众,由于没有中标而怀疑不公正。虽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这里面有一个动机和目的的问题,有个立场问题。从人民群众这个角度来讲,不是利益相关者反映招投标工作问题基本是没有的,这就是社会效果,也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风清气正氛围的重要支撑点。三是取得了政治效益。由于我们在招投标工作中坚持公开运作,规范管理,切实加强监督,近两年来没有一个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上犯错误,这就是党风、政风好的具体体现。衡量一个地方党风、政风好不好,干部出不出问题是一个最起码的标准,一个地方干部经常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抓的好是不可能的;一个地方干部没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不能说没有问题,但至少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问题没那么突出,没那么严重。党风正、政风就正,政风正,民风就正。四是取得了法治效益。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依法治县的法律实践来强化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2000年国家出台了《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程序、要求和结果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这两年的实践来看,招投标工作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现代政府的执政理念,就是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体现了现代政府的阳光运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体现了现代政府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变。可以设想,如果我们还继续引用过去的那种做法,一个乡镇盖一栋楼、修一条路,一个县直单位盖一栋楼、买一些家具,都要主要负责人去拍板,都要安排一帮人去采购,去管工程,必然要出现问题,那么政府的职能就不是运用在公共服务上,而是用在小团体谋利益上。现在我们实行招投标中心统一管理,项目实行政府代建制,摆脱了日常部门利益的困扰,使公务人员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为纳税人服务,为公民服务,这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很重要的成绩。所以我觉得,招投标改革通过这几年的运作,的确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总结,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政府的运作规律,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二、正确把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招投标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我们在看到招投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县直单位和乡镇在县里规定的招投标限额以下的部分项目运作不规范。优亲厚友、,甚至在一些工程实施上出现了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干部的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工作上,而放在谋一点蝇头小利上,由此而带来班子的不团结,有的群众和干部对此就有反映。有的单位领导买一个照相机、摄像机没有经过政府采购,擅自去购买,开一张发票直接去报;车辆定点维修发票一开就一大沓子;有一些工程自己亲戚不出面,委托别人出面,搞人,自作聪明;工程款、采购款支付不规范,财务管理有漏洞,等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二是在思想认识上缺乏协调配合意识。主要表现为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监管不到位,建设方和施工方相互衔接不够,业主单位监管不力,把所有工作责任都推给招投标中心。这种认识不仅是停留在一般干部层面,就是在我们领导干部这个层面都有这样的错误认识,将责任一推了之。三是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计划性、有序性。编制的文件粗制滥造,对一些项目设计漏洞百出,这一方面反映了县直和乡镇很多干部不懂工程,专业知识上不精通;另一方面也是不负责任的体现,说明招投标的前后都存在很多问题。四是一个单位多次中标,影响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说明县招投标市场的开放性还不够,开放性不够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前期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串标、围标的问题,还存在建设市场不规范、不文明、不合法的问题。我们在座企业中就有贪多不烂的,一个企业如果要想成为一个“百年老店”,那么就要把每一项工程都做成精品。县的建设市场、招投标市场是对全社会开放的,我们既鼓励本地的企业依法合规拿到项目,享受同等成长的机会;也要吸引更多的、更强的、更好的公司来参与建设,这就是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我们鼓励企业成长,但你成长不起来,那么就被市场无情地淘汰。所以我专门和梅农讲,要邀请更多的省市包括国家“央”字头的企业参加今天的会议。过去县的工程大家都知道,修砂石路三米五宽,一公里6万元,一条路三公里也就十几万元的工程,各类人员都想干,人人都能干,工程量小标准低。现在不同了,没有几个企业能把双向八车道的城市快速通道拿下来,我们要看到自己能力的不足,千万不要还搞过去串标、围标行为,要更多地提升企业自身的资质和能力。
三、关于几项重点工作
依法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规范招投标交易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法律意识,把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全力推进。
第一,要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工作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招投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要把招投标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地区在经济工作领域的主要任务之一,明确专人专司其职。各乡镇、开发区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投标领导组,按照县里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招投标组织体系建设,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县直单位、各乡镇都有政府采购的需要,其中很多单位都有建设任务,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要把招投标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对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强化对各单位项目招投标的工作管理。
第二,要打造一支一流的专业队伍。的干部吃苦耐劳精神和政治服从意识都很强。但是我们这支队伍是在农业社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农业社会一个特点就是人情关系较重,有时候讲人情、不讲原则;另一个特点是长期以来没有大的工程类建设实践的磨炼,没有经过大建设的洗礼和锻炼,我们干部的能力不可能得到提高。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所以一定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要做到“两手”。即一手要牢固树立开放的人才观和柔性的人才观,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引进大量的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为招投标工作服务;另一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培训。
人都不是生来就知道的,是学而知之,不是生而知之,每个人学习能力的提升,是他终生都需要的,有了学习能力,才能做好事。要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检查评比来推动招投标工作,把这支队伍锻炼好。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的同志,特别是建设任务重的单位和所有乡镇、开发区都要有专业力量来做这件事情,要有建设工程方面、财务管理方面、监理方面和法律方面的人才,使依法行政成为我们一个良好的从政习惯。
第三,要采取法律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对那些采取恶意围标、恶意串标、低价中标、反复变更合同内容等手段套取非法利润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要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系统化管理,建立标后考核、评价制度,在招投标结束后及时跟踪监督,检查中标单位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招投标中心、监理方和业主单位三方要共同监督,形成合力,把非法转包、恶意降价、无序变更、没有严格履行保证金制度等纳入法治范围。要坚决惩处违反合同协议者。首先要清理出县的建设市场,永远不允许再进入,要规范到人,把公司和人坚决清理出市场。同时,要依法没收保证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县检察院要研究出台一个依法追究责任的处置意见,保证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建筑市场环境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占有重要的比重,招投标是成本管理中的首要阶段,能够在整体上调控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利用自身的真实性,控制招投标与建筑造价分配,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要规范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满足建筑工程的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把控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与施工风险。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张勋 李鸿材 刘辉 于洪广 单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部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2]董治.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招标办公室工作总结
在区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属单位的支持帮助下,按照上年制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工作,热情服务,依法管理,顺利进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先将2009年全年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招标办共办理招标工程5个,报建率100%,投标率100%,总中标价1800万元,建筑面积2.16万㎡,招标工程项目分别是区公安分局技术大楼、区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凤凰湾中心学校教学楼、医院、九龙计生楼。
强化制度,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建设单位提出招标申请,经招标办审核后,招标公告,同时招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投标企业在开标会上唱读同时送达密封完好的商务标书,定标由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根据投标企业的报价、工期、质量、社会信誉和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等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招标办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按市招标办要求合同备案。
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招标工作服务水平,今年我区所有的招标工程均由招标公司进行操作。
每次招标都邀请区检察院、监察局对招投标全过程即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标后监管。今年,我办在完成日常监管外,把工作重心放在标后监管上,对中标单位是否按投标文件派驻工地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挂靠单位施工成本,从而进一步杜绝挂靠施工,促进我区建筑正常发展。
明年工作打算:
(一)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我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和完善有效监管机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社会监管,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搞好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行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制度。
以区纪委、监察局的专项招投标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大招投标宣传力度,积极拓宽招投标管理覆盖面。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围绕开发建设、房屋销售等环节,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严格控制开发企业的数量。
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系统。
(三)我们要继续做好工程造价信息工作,为政府投资决策和建筑市场服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区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服务,努力开展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招标办公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上级招投标条例、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不断探索新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各类申报项目,圆满地完成了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1月25日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106个(其中:工程类84个,物资采购类6个,资产出售、出租类16个),中标成交额913.54万元,节资增效256.64万元(其中:建筑类222.89万元,物资采购类0.82万元,资产出售、出租类32.93万元)。回顾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务实高效上有了新突破
在服务基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过程中,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和农村四级水泥公路建设,贯穿全年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全镇面广、量大,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实际,对此在项目安排上,我们坚持早建议、早计划,高起点,巧安排的工作思路。一是及时与水务站、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取得联系,落实工程测量队伍、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及时拟订招标文件,完善切合本镇实际的招标方案;三是及时与有施工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多方争取施工队伍和有限的专业人员,确保了全镇两大工程在省和盐城规定的时间内,得以圆满完成。全年共完成河道整治41条,33.7公里 ,31.25万方土;第二期农村公路 条,7.589公里。
在安排招标项目上,坚持重点优先,急事急办。今年9月,我们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成功组织实施了农村广播线路整治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放弃国庆假日休息,组织领发各种材料,为推进广播线路整治工作,为广大村民、居民收入听到高质量的广播节目尽了一份力。在组织各类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努力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项目内容多等困难,坚持高效运转,加班加点尽力为招标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为投标单位提供方便,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使招投标办公室成为镇政府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一个窗口。
二、突出方法创新,在评标定标方式上有了新突破
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待每一个项目,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土建工程农村路道、河道整治等大型建筑类项目,在坚持规范运作,依法评标的前提下,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为了防止少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恶习意竞争,我们采取三种方式动作在招标文书拟订时及时明确本工程采取的办法,使各类投标都有所认识和理解,操作时由评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会现场确定其中一套方案。即:一是依照投标单位在商务标书中的综合报价,直接确定合理最低价中标。
二是在低于招标单位预算价的85%范围内确定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价,以最接近评标标底价者中标。三是现场竞价,在不低于施工单位个别成本范围内实行最低价中标。以上评标定标方法的推行使我镇招投标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得到健康发展。
既保证了各类项目的招标效果,又有效防止和遏制了少数人串标或恶意竞争现象的发生,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较好保护,从而得到了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致认可,受到了较好效果。
三、常规管理,在落实制度上有了新突破
在落实制度上:一是加大宣传和力度积极引导基层建设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把招投标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二是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操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操作、一把尺子的工作标准;
三是坚持做到管理、服务、监督三到位,坚持做到每个工程项目都能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报告;四是突出工程增加量的申报审批、结报程序,凡工程项目有变更的招标办均能到场参加验收;五是坚持做到四不,即一是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没有质量验收报告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三是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项目在质量问题未纠正之前不予拨付资金
四是结算时未经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审核的不予拨付资金。通过过有效管理,使我镇招投标工作既坚持了勤政廉政,又为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中小施工企业的特点
相比于大型施工企业,中小施工企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资质等级较低,多为三级资质;二是经营策略单一、承揽的工程业务单一;三是技术力量、设备装备、人才储备、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和不足,涉足的工程领域有限,在参与招投标的时候显得比较被动,获得工程项目的实力较弱。
二、中小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困境
中小施工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先天不足日益显现,在招投标方面面临困境:第一,建设单位出于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考量,在招标时刻意提升资质条件,把较低的三级和专项资质排除在外,从而使其失去参与机会,资质问题制约企业发展。第二,企业资质单一、业务单一,市场开发滞后,不能满足投标需要,也给开拓市场带来不便。比如,同样是供水管道工程,一般情况下市政专业资质即可投标,但是归口水利单位时就要求水利资质。第三,投标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信息渠道狭窄、忽视信息管理;招投标人员不固定、临时拼凑现象严重;工作缺少程序化。第四,招标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忽视现场勘踏、方案缺乏针对性,为中标盲目压价。第五,对投标项目事后管理不够。既不总结失败教训,也不总结投标技巧,缺乏经验分享和项目延伸管理。
三、加强中小施工企业投标管理的几点措施
1、打破瓶颈,为开拓市场打开通道
住建部在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着力打破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为施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面对城镇化建设、一带一路带来的新机遇,施工企业要抢抓机遇,寻求扩大业务的突破口,通过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装备程度、开辟资金渠道,从解决资质单一入手,尽快实现资质升级,从而为开拓工程业务打开通道。
2、拓宽思路、改善结构,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企业经营要不断创新,拓宽思路,把主业做专做精做强,同时加强横向联系,与其他单位联合投标,形成优势互补;要以质量、信誉、形象巩固已有市场,改善施工结构,开辟新市场新领域,形成主辅结合格局,通过调结构来适应新的市场要求,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3、建立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企业经理层要亲自抓投标工作,建立起相应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招投标工作小组,由主管经理牵头,配备思想素质高、有奉献精神,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具备实践经验的优秀员工组成投标工作小组,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中标项目予以奖励,对人为失误进行过错追究,增强参与人员的责任感、获得感。
第二,要建立工程招标信息管理系统,从信息来源、收集、跟踪、评审到选择投标,要形成一定的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落实到位。特别要重视对邀请招标项目的跟踪。
第三,建立招投标工作程序,做好人员的协调和分工,对涉及招投标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做到格式化程序化,使投标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第四,不断更新装备,适应投标新要求。在互联网+的时代,利用平台投标已成为趋势,要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和要求,及时投入相应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适时升级投标工具,为投标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4、精心组织好招投标实施过程
精心组织好投标工作是保证投标质量的关键。要落实好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做到及时反馈信息、及时沟通协调。重点做好现场勘踏、标书编制、风险评估、投标报价工作。
第一,研讨招标文件,认真勘踏现场。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在拿到招标文件和图纸后,要全面研讨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文件要求。任何疏漏都会导致投标失败,所以要组织项目班子认真勘踏现场,了解工程环境条件、核对设计图纸,对招标文件的不明确或有歧义的情况,要及时与和业主沟通,要求及时补充和澄清。
第二,编制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既是指导施工的总体设计,又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对技术难点、施工方案、组织技术措施等方面高度重视,利用已有的成熟技术和经验,精心编制出“技术先进、措施可行、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为商务报价提供依据。
第三,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环节,往往分值较高,因此在进行工程量核算、清单组价时,要准确吃透定额文件规定、合理套用,对于现行定额缺少的,一定要调查研究合理控制,同时要合理运用施工方案,根据评分办法把握好分部分项和措施费之间的均衡。在预算造价形成后要立即进行造价分析和成本预测、风险评估、然后在对竞争对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最终投标报价。
第四,投标文件后期工作要严谨。标书制作、密封、提交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任何小纰漏都会导致前功尽弃,致使投标废标,这个教训具有普遍性,因此要精心做好文件校对制作、签字、密封、提交工作。
5、抓好投标项目的延伸管理
工程投标完成后,不论是否中标,都有必要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包括造价高低、技术标得分、资格文件、以及和竞争对手的差距,或者是分享中标项目的经验和技巧,不断积累实战经验。特别要说明在中标后,对于可预见的工期等风险要及时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对于中标项目在实施当中,要认真履约兑现承诺,以施工质量、企业信誉形象赢得客户认可,为今后招投标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