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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糖皮质激素;合理用药;分析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273-01
此类药物是能够维持人体生命体征的必须品,对身体的生理是有很多方面的作用的,也就是说超过生理量的糖皮质激素是可以帮助抗炎、抗过敏和控制人体免疫反应等多方面的药性作用的,此类药物是经常被用在抢救患者生命体征、各类的应激反应等状态的,它的临床应用范围是很广泛的,因此,帮助了解此类药物在医院的使用现状,对使用此类药物的住院患者病例资料进行阐述,现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收集在我院2011年2-3月之间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住院患者180例,对其病例进行分析,所有病例中男性占78例,女性占有102例,年龄在17-85岁之间,平均年龄在(41.2±15.3)岁,有18例患者在呼吸科,占8.34%,有11例在心内科,占6.12%,其中有18例在神经内科,占比例为9.78%,消化科有11例,占6.35%,有5例患者病例在内分泌科,占2.68%,妇产科有65例,占35.02%,有40例在普外科,占20.11%,最后神经外科占有12例,占5.76%。
1.2分析方法对上述的180例使用糖皮质激素药物的住院患者多方面的情况必须要认真记录,并且要在所有汇总之后对有关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例如记录患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诊断、药物名称、使用的药物剂量、用药的途径、频率、用药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用药的效果等多方面。
1.3评价的标准根据国家卫生部所颁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临床用药须知》,作为最终用药合理性的评价标准。
2结果
此类药物在临床上使用比例较高的是用于麻醉辅用药,之后就是使用在呼吸系统疾病中其中包括气管哮喘和胸膜炎等疾病,占总构成比的11.90%,并且在本次的分析中具体的还包括:应用在严重感染性疾病的有19例,占构成比的9.75%,应用在变态反应性疾病中有4例,占构成比的2.58%,应用在麻醉辅应用的有120例,占构成比的55.37%,应用在促进胎儿发育成熟的占有8例,占构成比的4.79%,应用在化疗辅应用的有3例,占构成比是1.99%,应用在输注血液制品及白蛋白的占有8例,占构成比的4.73%,使用此类药物单纯的为治疗退热为主要目的的病例9例,占5.84%。
3讨论
上述阐述的此类药物是具有抗过敏、抗毒素等多种功能作用的,在临床上被应用的很广泛,尤其是在很危急的情况下要合理应用,才能发挥其作用,但是目前在临床上滥用此药物的现象也是很严重的,不但造成浪费,还给患者带来很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在临床上作为医生一定要严格的掌握此类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必须给予患者合理的选择药物,要是长时间额服用此类药物,要及时的给予促皮质激素并补钾、补钙、限制钠盐摄入。2011年2月,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目的在于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达到用药的合理性。通过对个此类药物使用的分析发现,我院在使用此类药物方面是存在一些需要纠正的问题的,也就是说发现一些不规范使用此类药物的情况,具体的问题现将阐述如下:首先是在没有明确的适应症的情况下进行使用此类药物,由于此药物在临床上的药理作用是非常广泛的,那么相对于它的临床适应症也是相对比较广泛的,最终就出现了这种无适应症的情况下就随意的应用,就像在发热的患者中,应用此药物就可以控制下丘脑对致热原的反应,是具有较强的退热功能的,这样一来就将此药物当做退热药来使用,从表面上看来患者的体温已经恢复正常,但是实际上感染是会出现有扩散的风险的,直接的会造成病情马上进一步的快速恶化,或者是在原基础的病原感染上在出现细菌的感染和真菌的感染情况。而在此次的分析研究中还表明发现了,以退热为主要目的的,使用此类药物单纯的为治疗退热为主要目的的病例9例,占5.84%,这样的数据表明,我院的一些主治医师在使用此类药物上出现了对使用的适应症反的把关不够严格,出现滥用药的情况,必须要积极的进行相关药物适应症的培训,必须要加强监管,另外在本次中还发现使用应用在麻醉辅应用的有120例,占构成比的55.37%,这应该是由于在我院近期有外科及妇科手术的患者有关,然后是在用药的品种上选择是不够规范的,就像在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患者中,就会有患者长期的服用氨化可的松,此类药物就是属于在短效的药物范畴内的,该抗炎的力量是很弱的,作用时间较短,长疗程用药在临床上主要是作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③用药途径不规范,如退行性关节炎患者选择口服强的松治疗,既不能阻止病情发展,还会因长期应用导致骨质疏松等不良反应,一般不主张全身应用,可选择长效糖皮质激素关节腔内注射。④其他不合理应用等,如高血压病患者血压未平稳控制;糖尿病血糖未控制、真菌感染未消除等。同时,在应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程中,不检测血糖、血小板、骨密度等。
总而言之,在临床使用上是必须要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的,必须要合理的使用此类药物,必须要加强用药培训,以此来避免滥用药物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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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医疗; 儿科疾病; 激素; 药物滥用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4.18.028
激素在生理条件下具有调节物质代谢的作用,超生理剂量的激素具有控制感染、在休克的治疗和抑制免疫中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1]。因此,激素的作用复杂且广泛,临床上常用于治疗炎症性疾病、免疫性疾病及其应激性反应异常。据报道统计,目前使用率最高的药物为抗菌药物、激素和维生素。激素具有作用大、适用范围广等特点[2]。因此,在基层社区医疗机构中常存在不合理应用的问题。目前,在社区医疗机构中哮喘、支气管炎、发热、感冒等儿科疾病治疗均存在激素广泛性滥用的问题[3]。本研究通过从九江市19个社区医疗机构随机抽取2000张儿科处方进行调查,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用医院信息、病案管理、计算机信息和药学管理系统收集2013年1月-2014年3月期间,每月从九江市19个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分别随机抽取儿科处方130余张,共2000张。
1.2 调查方法 填写调查问卷表《九江市儿科疾病治疗中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医疗机构名称、调查儿科处方张数、处方内容等。调查开始前,参与调查的药学和医学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培训,制定合理、科学、全面的研究数据调查表。调查人员分为三组,每组2~3名,实行核对双签名。
1.3 调查结果评价 药学专家组和医学专家组根据《激素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配伍、疗程、分级管理、适应证)对儿科处方进行调查研究并科学合理地对其进行数据分析,讨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评价九江市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在儿科疾病治疗中是否存在激素滥用的现象及激素滥用程度,发现激素使用中存在的滥用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干预性措施。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以P
2 结果
2.1 激素使用情况 儿科处方中激素应用情况分析,随机抽取的2000份儿科处方,应用激素治疗的处方1260份,占总处方的63.00%(1260/2000),使用一种激素的处方801份,占总处方的40.05%(801/2000),使用两种激素的处方389份,占总处方的19.45%(389/2000),使用三种激素的处方70份,占总处方的3.50%(70/2000),各构成比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7.85,P
2.2 激素给药途径情况 儿科门诊激素给药途径以静脉滴注为主,占60.48%(762/1260),雾化吸入占27.06%(341/1260),静脉注射占4.76%(60/1260),口服占4.13%(52/1260),滴鼻占3.57%(45/1260),各激素给药途径构成比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6.24,P
2.3 各种激素使用率比较 由于同一处方出现两种或以上激素联合应用或分开应用情况,统计量中的处方总数超过原来应用激素治疗的处方1260份。九江市社区医疗机构儿科疾病治疗中激素类药物以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地塞米松和布地奈德为主,分别占64.13%、43.02%、45.00%,使用率明显多于其他激素品种(醋酸泼尼松、甲泼尼龙、氢化泼尼松软膏),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5.24,P
2.4 激素滥用情况分析 1260份儿科门诊处方的评价分析发现,148份儿科门诊处方存在配伍问题,占11.75%,79份儿科门诊处方存在联合应用不当情况,主要为静脉注射、口服和雾化吸入激素给药,占6.27%,激素使用适应证方面,门诊处方诊断主要以毛细支气管炎、病毒性脑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
3 讨论
糖皮质激素滥用是指医疗过程中不合理或不恰当地应用激素,违反激素适应证的情况下盲目应用激素治疗[4]。依照《激素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激素具有抗病毒、抗感染、抑制免疫和治疗休克等作用,因此,激素治疗的作用和效果确切。但是,激素使用不恰当或激素滥用现象也逐渐增多。研究证实,激素滥用可导致临床不良事件的发生,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常见的有皮质醇增多症,引发或加重病毒和细菌性感染、消化道溃疡、高血压、局部皮肤萎缩、皮肤色素沉着等[5]。在儿科疾病治疗中滥用激素可严重影响小儿的生长发育。为了避免滥用激素现象的出现,应用激素应严密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把握激素适应证,合理选择激素的剂量、给药途径、品种及疗程,治疗过程中持续监测激素药物的副作用,注意激素反跳现象和停药反应的出现,必要时采取对症支持治疗。在儿科疾病的治疗中,应加强激素药物副作用的监测作用,更严格规范激素适应证范围,根据患儿年龄、体质、病情程度和药物敏感性制定合理的激素治疗方案,更严密观察药物副作用的出现,防止激素对患儿生长发育的不良影响。国内文献[6]报道显示,87.3%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患儿在发热时应用激素治疗,58.4%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患儿在上呼吸道感染、结肠炎、腹泻、化脓性扁桃体炎、阑尾炎等感染性疾病时应用激素治疗。经进一步统计分析还发现,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在激素应用适应证、剂量、疗程均存在违反临床使用指导原则方面的诸多问题,激素骤减或骤停现象更是时有发生,激素的滥用问题尤为严重,儿科疾病治疗后出现药物的副作用也常被忽视。激素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水疱、四肢关节红点等临床症状应高度疑诊激素药物副作用,应及时停药,以免影响患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严重的后果。
激素滥用的后果主要是激素通过减少释放内源性致热源,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对内源性致热源的反应而达到理想的降温效果,但是调节正常体温过程中容易掩盖儿科疾病的病情发展,短暂的理想退热效果极其可能导致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此,在疾病尚未确诊时选用激素类药物,导致延误病情的诊断与治疗。在儿科疾病的诊治中,激素临床使用指导原则要求是当出现病毒感染性发热症状时应避免选用激素,其原因是激素具有抑制免疫功能的作用,通过抑制免疫功能降低对病毒的防御功能,促进病毒扩散的危险。另外,对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全程使用激素药物,激素具有抑制炎症的作用,抑制抗体的形成及体液免疫或细胞免疫功能,导致隐匿性感染性病灶活动,滥用激素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儿科上呼吸道感染患儿的病情程度。其次,长期大剂量应用激素导致血糖水平升高,机体代谢性酸碱紊乱,伤口愈合不良、低钙血症、肌肉萎缩和向心性肥胖等医源性疾病,严重影响儿科疾病患儿的生长发育。最后,激素可产生停药反应,激素的骤减或骤停现象可引起激素反跳,导致原发病复发或病情的加重,需要加大激素药物的剂量以控制病情的发展,严重的患儿可产生停药综合征,严重影响患儿的病情及生长发育[7]。
本研究通过对19个社区医疗机构2000张儿科门诊处方的调查发现,儿科门诊激素使用率高(63%),存在滥用的可能性。儿科门诊激素给药途径以静脉滴注和雾化吸入为主。激素类药物以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地塞米松和布地奈德为主,其使用率明显多于其他激素品种(醋酸泼尼松、甲泼尼龙、氢化泼尼松软膏)。存在配伍(占11.75%)和联合应用不当(占6.27%)等问题。激素使用适应证门诊处方诊断以毛细支气管炎、病毒性脑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为主,提示社区医疗机构儿科门诊激素适应范围扩大化,治疗上呼吸道感染的激素使用率高,《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明确病因的持续性高热可采用激素治疗。
综上所述,九江市社区医疗机构儿科疾病治疗中存在激素类药物滥用问题,应加强激素类药物的监控,降低激素类药物的滥用,促进激素类药物的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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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的:临床分析乌头类中药在应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与其影响因素。方法:共有乌头类中药中毒事件60例,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60例患者不良反应的原因主要包括药物剂量不合适、制剂方法不正确、配伍使用不合理、炮制煎煮方法不正确、不清楚其使用适应证和患者体质等。结论:乌头类中药在临床使用中,会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在临床中一定要对药物有充分认识,加强其临床应用合理性,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性。
关键词 乌头类中药 临床应用 不良反应 影响因素
Clinical adverse reaction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Aconitu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Wu Boshu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of PuDong Street,Beichen District,Tianjin City,300402
Abstract Objective:To analyze the clinical adverse reaction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Aconitu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Methods:60 patients with Aconitum poisoned were selected,the clinical data of these patients were retrospectively analyzed.Results:In 60 patients,the causes of adverse reactions include:inappropriate drug dose,incorrect preparation method,unreasonable combined use,incorrect processing and decocting method,no clear use of indication and patients constitution and so on.Conclusion:Aconitum can cause adverse reactions in patients because of the influence of various factors in clinical use.Therefore,we must have a good understanding of the drug in clinical,and improve the rationality of clinical application,so a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clinical medication.
Key words Aconitum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Clinical application;Adverse reactions;Influencing factors
依照中医观点,乌头可以追溯到毛茛科,早在数千年的《神农本草经》中便对其进行详细的记载,乌头被划分在下品行列中,其味道苦、辛、温,具有很大的毒性[1]。乌头类中药包括乌头、附子之类。研究表明乌头类中药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差异是十分小的,正是因为这一特点,临床中经常会出现由于使用乌头而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是致死的案件。为探究导致乌头类中药临床应用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相关影响因素,笔者回顾性分析2013年3月-2014年3月有关乌头类中药中毒事件的60例报道,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13年3月-2014年3月共有乌头类中药中毒事件60例,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其中男37例,女23例,年龄21~68岁,平均(45.5±3.1)岁,患者使用乌头的原因以风湿性关节炎为主,其他关节疼痛,如腰痛、跌打损伤也是主治医师决定使用乌头类中药对其进行治疗的原因。此次研究将患者的严重不良反应定义为患者临床表现严重的胸闷、心悸、心律失常,除此之外还有全身麻木,部分患者出现的头晕甚至神志不清、恶心呕吐。
方法:通过仔细研究新闻报道内容以及查阅医典资料,对患者出现以上严重不良反应的原因进行分析。
结 果
60例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药物剂量不合适、制剂方法不正确、配伍使用不合理、炮制煎煮方法不正确、不清楚其适应证和患者体质等。其中超剂量使用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比例最大(26.67%),服用方法不当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次之(23.33%),见表1。
讨 论
乌头类中药应用不良反应原因:①超剂量使用:早在2005年颁布的《中国药典》中,国家就明文指出,川乌、草乌在使用的时候,用量必须保证在1~3g。然而在实际用药过程中,部分医生在开出的药方中,乌头类药物的用量往往会超出药典的几倍[2]。超剂量的临床用药十分容易出现中毒,甚至会引发其他药源性疾病。乌头中本身所含的乌头碱已经被证实含有剧毒,口服乌头碱只要达到0.12mg就能够引发中毒,3~5mg直接可以导致死亡。此次研究中由于超剂量使用而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比例高达26.67%,已经证明超剂量使用所带来的严重后果。②服用方法错误:乌头类中草药本身具有很好的祛寒、散风、温经和止痛作用,在民间人们常常会使用草乌泡酒或炖肉,希望用这种方法达到治疗以及滋补的作用。然而由于民间进行泡酒的时候往往并没有经过加工的这道工序,服用方法出现错误,再加上长时间的服用,极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3]。③配伍以及煎煮出现问题:中药配伍的正确使用可以十分明显地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并尽可能降低不良反应。而一旦出现不合理的配伍,则会对人体产生不良的作用。乌头类药材不能够和麻黄、犀角相配伍,和生物碱类药合用也会出现严重的后果。除此之外,乌头类药物煎煮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应当先煎、久煎,并持续煎煮1小时以上,才能够大大的降低毒性,一旦患者没有牢记医嘱,极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④炮制不当以及个体差异:乌头在内服的时候应当经过炮制之后才能够食用,切忌生用。一旦炮制方法不当或炮制并没有达到相关要求,那么极有可能引发中毒现象。除此之外,乌头中毒后患者表现出的症状以及发病时间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中毒量也有显著的差异,长时间使用少量的乌头同样能够导致患者出现蓄积性中毒,因此在用药的时候,假如没有注意到患者的个体差异,也十分容易出现不良反应[4]。
乌头类中药临床不良反应防范对策:①加强辨证用药:临床用药主要是治疗疾病,关于药物本身是否有毒,则要取决于辨证是否准确,其临床用药是否和患者症状相对应。因此只要确保患者的临床症状辨证正确,并且用药也十分准确,那么即便其药物本身有毒,也能够起到良好的治病效果,并且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相反如果在临床中没有对患者临床症状辨别正确,那么即使其药物本身没毒,也会直接对患者本身造成伤害。②对药物剂量进行严格控制:在《本经・序例》中有一说:“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病去则止,不去倍之,取去为度。”可见,在对有毒药物的使用中严格控制剂量是其基本用药原则。因此在临床中应该尽量使用“小量渐增”的用药方法,同时一定要注意,一旦患者的疾病缓解即停止使用。乌头类中药中含有乌头碱,在现代药理研究中发现乌头碱口服0.2mg,即为中毒,因此在临床中乌头类中药使用一定不要过量,以免导致患者出现中毒情况。③加大对患者体质的研究:张仲景曾指出,对乌头的使用,“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差,明日更服,不可一日再服”。即说明了乌头类中药在临床应用中,一定要对患者的体质进行考虑,有针对性地用药。每个患者个体之间均具有一定差异,在临床治疗中一定要对其个体因素进行考虑,把握好临床用药度。④对有毒药物管理要加强:对有毒药物管理进行加强,可以为临床用药安全提供保障。其中乌头类中药包括生川乌、生附子和生草乌,这些也都是国家规定的“毒性药品管理品种”,临床使用中,一定要凭借医生的正式处方进行毒性药品调配和使用,对于没有标注“生用”的毒性中药,必须炮制使用,同时其剂量和用药方法也必须谨听医嘱,以免取得相反效果。
此次研究证实,乌头类中药和各种严重不良反应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在临床治疗中需要提高科学使用毒性中药的意识,从而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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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口服降血糖药物
Ⅱ型糖尿病治疗一般均自口服降血糖药物开始,而其关键治疗目标是将能反映患者前3个月内平均血糖水平的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值降至7%以下。
双胍类药物甲福明(metformin)和各种磺酰脲类药物为目前广泛应用的两类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单用均具强力降血糖效力(减少HbA1c值约1.5%)。其中甲福明是一可抑制糖异生的安全且可良好耐受的药物,但会致小部分患者发生乳酸中毒且禁忌用于已呈肾衰竭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人群。磺酰脲类药物和格列奈类药物均能增强β细胞生产胰岛素的敏感性,但均存在可引致患者体重增加这一对肥胖个体尤显重要的问题。磺酰脲类药物尚会引致低血糖症,而格列奈类药物因疗效有限,原则上应仅用于降低餐后血糖峰。餐后血糖峰也能采用α-葡糖苷酶抑制剂予以控制,但此类药物胃肠道不适较为常见。
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属γ-过氧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激动剂,能够经由促使脂肪细胞分化和改善胰岛素敏感性而最终呈现降血糖效应。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单用可致HbA1c值减少0.5%~1.5%,但其现已上市的两个药物即罗格列酮(rosiglitazone/Avandia)和吡格列酮(pioglitazone/Actos)仍有致患者水肿和体重增加的副反应。γ-过氧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的激活亦可引致循环容量提高,诱发心脏衰竭,所以罗格列酮和吡格列酮均被禁忌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人群。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尤其是罗格列酮尚可能存在提高心血管缺血症如心脏病发作等风险,为此,美国FDA经评价此类药物的相关数据后作出了须在标签中增加相应警告内容的决定。
2 肠促胰岛素类新药
肠促胰岛素是一类能在摄食营养物后刺激胰岛素分泌、抑制胰高血糖素分泌和促使产生饱食感的肽激素。不过,胰高血糖素样肽-1等天然肠促胰岛素因会为二肽基肽酶-4迅速降解而不宜实际应用,故人们开始致力开发耐降解的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和选择性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来治疗高血糖症。
2005年4月,FDA批准了第一个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即Amylin和Eli Lilly两公司的依西那肽(exenatide/Byetta)。后者单药治疗不仅可使HbA1c值减少近1%,且还具适度持续性的减重效应,并有致低血糖症发生率颇低的重要特性。依西那肽的常见副反应仅为恶心和呕吐,但因半衰期短,所以需每日2次注射用药。为有效克服这一缺点,Amylin和Eli Lilly两公司在依西那肽获准上市前便已着手研究该药的长效制剂。目前,依西那肽的一个一周1次注射用长效制剂Byetta LAR正在进行与依西那肽常释制剂的一对一Ⅲ期比较试验,近期可获研究结果。然而先前已有数据提示,Byetta LAR能够提供一致和长期的药物暴露,由此改善依西那肽常释制剂的疗效和安全性。利格鲁肽(liraglutide)是一酰化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需一日1次用药,现正由Novo Nordisk公司进行Ⅲ期研究。
与注射用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比较,小分子的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的一大益处就是可以口服,其中Merck公司开发的西格列汀(sitagliptin/Januvia)已于2006年10月获得FDA批准而成为进入市场的第一个此类新型药物。西格列汀一日1次口服用药,其单药治疗减少HbA1c值的效力与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相当,且致低血糖症风险亦低,但对患者体重没有影响(中性)。西格列汀迄今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副反应轻微,但鉴于二肽基肽酶-4在淋巴细胞中的作用,故也存在影响免疫功能的可能。尽管目前尚未见西格列汀有该类不良反应,在灵长目动物中对其它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如Novartis公司的维格列汀(vildagliptin/Galvus)等的高剂量研究时却已发现皮肤坏死现象。维格列汀已于2007年9月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但在美还需依据FDA要求在肾损害的Ⅱ型糖尿病人群中完成一项较高药物水平是否会致使皮肤毒性发生的附加试验之后方能最终获准上市。另外,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沙格列汀(saxagliptin)和阿格列汀(alogliptin)亦已进入Ⅲ期试验阶段。不过,至今也未宣布完成在肾损害患者中的相关研究。
3 正在开发中的其它新型抗糖尿病药物
在美国,2006年处在开发中的糖尿病治疗药物有394个(2005年为344个),由此使之成为继抗肿瘤药物后的第二大研究与开发领域。如此巨额投入和巨大热情实质上并不令人惊奇,因为全球的Ⅱ型糖尿病流行率仍在持续升高,而现有药物、即使是合并疗法的作用也还有限。譬如,美国约有36%的Ⅱ型糖尿病患者虽在接受药物治疗,但他们的HbA1c值依然不能达到推荐目标水平。现有抗糖尿病药物尚有疗效会随用药时间延长而逐渐减弱及副反应致依从性差等缺陷。
所以,除上述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和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外,抗糖尿病药物中还包括靶向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11β-羟基甾体脱氢酶-1、糖蛋白耦合受体和葡糖激酶等的化合物。其中达格列嗪(dapagliflozin)作为一个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通道阻滞剂,正处于Ⅲ期试验阶段。另外,尽管开发α和γ-过氧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双重激动剂失败,但有关过氧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靶向药物的研究仍受到关注和重视,包括有关制药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既保留完全激动剂样强力的降血糖效力,同时又无缺陷的γ-过氧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部分激动剂及可能对致动脉粥样硬化性脂质呈现有益效应的α和γ-过氧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选择性调节剂等。值得指出的是,开发中的糖尿病治疗药物尚有不少同时以改善血糖控制及治疗高血糖症相关微血管和大血管并发症为目标的物质和(或)复合制剂。
4 美国降血糖药物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
美国糖尿病治疗药物2006年市场总值达112亿美元,而2005年时为96亿美元。在美国,甲福明、磺酰脲类药物和噻唑烷二酮类药物是最常处方的非胰岛素类抗糖尿病药物类别,合计占美国全部降血糖药物处方量的96%。不过,由于甲福明和磺酰脲类药物已无专利保护,所以在销售额上,噻唑烷二酮类药物2006年占了美国非胰岛素类糖尿病治疗药物市场额的近75%。
但进入2007年后,某些因素很可能会改变美国非胰岛素类抗糖尿病药物的市场格局。其中首先是安全性考虑已开始对罗格列酮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吡格列酮市场虽在最近仍有增长,但目前该类药物的长期前景已出现了不确定性因素。依西那肽自上市后销势强劲,其第一个全年即2006年的世界销售额就已达到4.30亿美元。但依西那肽现正受到西格列汀这第一个入市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的竞争,后者具有口服用药优势,却没有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样的减重效应。随着依西那肽周效制剂Byetta LAR的Ⅲ期试验数据即将公布及沙格列汀可能于2008年早期提出新药申请,美国非胰岛素类降血糖药物市场在未来数年内发生更大变化应已可予确定。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门诊应用;合理用药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是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一类甾体激素,也可由人工化学方法合成。可用于一般抗生素或消炎类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病症,如SARS、败血症等,具有抗炎、调节糖、脂肪、和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和代谢的作用[1]。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特征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所具有的C3的羰基、Δ4和17β酮醇侧链以及糖皮质激素独有的17α-OH和11β-OH[2]。目前糖皮质激素这个概念不仅包括具有上述特征和活性的内源性物质,还包括很多经过结构优化的具有类似结构和活性的人工合成药物,目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临床应用较多的一类药物[3]。但由于近些年糖皮质激素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错误的片面认识导致了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乱用和滥用现象[4]。现将我院2013年门诊处方中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3年1月~12月14950份我院各科门诊处方为研究对象,男性患者9118例,女性5832例;年龄5~78岁,平均(46.8±1.2)岁;科室包括外科、内科、急诊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等各个科室。
1.2方法注意审核每张处方中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情况,录入数据处理系统,总结分析门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品种数以及具体使用情况。
1.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计量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差异在P
2结果
2.1门诊处方中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应用比例14950份门诊处方中4800份处方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占32.11%。其中3151份(21.08%)处方中仅使用1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1624份(10.98%)处方中使用2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25份(0.17%)处方中使用3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单用1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率19.07%明显高于2种和3种糖皮质激素药物联合使用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各科室处方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比例4800份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处方中2962份(61.71%)来自内科门诊,794份(16.54%)来自五官科,238份(4.96%)来自外科,806份(16.79%)来自其他科室,内科糖皮质激素使用率61.71%明显高于其他各科室的使用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处方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方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使用方法包括注射、口服、雾化和外用等,本组4800份处方中3339份(69.56%)经注射给药,859份(17.90%)经口服给药,361份(7.52%)经雾化给药,241份(5.02%)外用给药。其中注射给药比例69.56%明显高于其他给药方法,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处方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种类经处方统计发现门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包括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醋酸泼尼松片、倍氯米松软膏、醋酸氟轻松软膏、曲安奈德注射液、地塞米松片、复方曲安奈德溶液、布地奈德喷雾剂等,其中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使用比例73.64%明显高于其他种类药物的使用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5糖皮质激素应用疾病分布糖皮质激素主要应用于呼吸系统疾病,五官科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中,见表2。
2.6不合理用药情况分析4800份糖皮质激素应用处方中377份药物应用不合理,不合理率为7.85%,主要表现在:①药物使用方法不当,通常建议使用1次/d的药物以3次/d给药;②糖皮质激素应用指征不明确。
3讨论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主要临床作用在于抑制免疫、抗感染、抗毒素、抗休克等,同时在神经系统以及血液系统中也具有特定影响[5]。临床应用极为广泛。门诊内科、外科、五官科等各个科室均会使用,其中内科疾病使用率最高[6]。本组实验结果也表明内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率61.71%明显高于其他科室使用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内科中呼吸吸氧、耳鼻喉系统、自身免疫系统、造血系统、肝胆肾疾病、骨骼疾病等均可能涉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7]。糖皮质激素类药的临床禁忌症为一般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和真菌感染、严重性高血压、消化道溃疡、糖尿病、心肾功能不全、骨质疏松等,对于这些病情的患者尽量不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用药时要权衡利弊慎重选择[8]。虽然糖皮质激素类应用极为广泛,门诊处方中使用率已达到32.11%,但其不良反应也较多,不合理用药还会导致更为严重的病变[9]。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要遵循以下原则:①严格掌握其适应证、禁忌症,尽量不多用、滥用;②综合病变特点和程度合理选择药物种类和给药方法;③用药期间警惕不良反应的发生[10]。我院门诊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基本符合《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综上所述,糖皮质激素在门诊中广泛应用,各个科室均有使用,用药时要严格遵循用药原则,加强医师用药责任心,以期督促临床用药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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