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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特点市场风险
地产商品的非流动性与房地产市场的运行风险
房地产是指土地及其房屋建筑物的总称,属于不动产范围。房地产市场所提供的商品的非流动性决定着不同地区相互之间房地产余缺的调剂性较差。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工业化进程与农村耕地的保障,我国城市化进程所需土地只能视具体情况适当限量供应。这是自然形成的不可回避的客观垄断,这里我们暂且称之为资源的客观垄断,资源的客观垄断在其它资源产业上也一样存在,如粮食、能源、矿产,由此可以扩大到“此有他物、别无他物,缺他不可”的生产、生活必需品都可能形成这种垄断。借助这种资源的客观垄断优势容易形成区域性炒作,实现某一区域甚至某一地区的高价位限量供给——高价位运行。运作房地产市场比运作其它市场,实现其它市场商品的限量高价供给要求具备的资源条件相对较低。适当的价格上涨有利于增加供给,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住房空置,无疑是社会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当住房供给量达到一定程度,政府部门应抓住时机进行宏观调控。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良性循环,定将有助于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
对产品的高价值性与房地产市场的运行风险
这里所指的房地产商品的高价值性并非商品的高附加值。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商品的科技含量较低,不具备形成高附加值的技术条件。房地产资源客观垄断优势加上较强体力劳动的大量凝结,铸成了房地产商品高价值性。房价收入比,联合国人居中心的标准是3∶1;世界银行的标准是5∶1。由此推断,一般国家大致为(36—60个月的平均家庭工薪积蓄/100平方米中等住房),房地产自身的较高价值性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商品流通性较差,变现风险较高,房地产市场高价位运行时,一旦出现波动,被套的可能性较大。房地产商品交易的进行,需要寻求外界资金的筹措与支持。资金的融资过程,使得房地产商品价格的上涨与跌落波动的时间是缓慢和长期性的。除非具有较强的金融资本的介入,或者具有较为充裕而广阔的资金融资渠道,没有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介入,仅凭民间资金的推动,实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高价炒作,也只能是现实需求不足的“有价无市”。
房地产商品投资的长期性与房地产市场的运行风险
房地产经营周期的长期性增加了房地产投资的不确定性,使得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难以把握。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此消彼长、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政策、法令、法规的调整,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建设用地的供给量,土地价格的升降,融资环境的变化,利息的调整无不牵动着房地产市场商品的开发、出售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整体运行。最终都将影响到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层面上来。房地产商品的投资周期较长,房地产商品的经营周期更长,房地产商品的经营周期少则三四十年,多则五六十年,房地产商品的经营周期中涉及的是大量的房地产折旧,高额的折旧加上物业管理费用,决定了房地产商品较高经营费用。依广东沿海,浙南沿海,长三角地区,每百平方米的住房,3000—6000元/平方米的均价,30—60年的使用年限折衷计算,每年的折旧1万元再加上每期的物业管理费用,平均每月的经营费用接近千元。较高的经营费用加大了房地产商品经营的长期风险。
信息的非对称性与房地产市场的运行风险
房地产市场信息的非对称性决定着房地产市场的价值风险,受到信息传递的非完全性、非对称性的局限,房产交易中,开发商信息的相对主动,有助于房地产商品的高价开盘和连续高价开盘。房地产市场上,逐期连续的高价开盘现象较为普遍。信息的非对称性,不仅表现在房地产信息容量上,在信息的媒体传递、媒体信息的创造上,更加具有倾向性。“房地产炒作,媒体帮了大忙”,1999-2004年末,房价上涨最快的五年间,房地产媒体信息出现了较大倾斜。其中不排除付费炒作的可能性。基于利益考虑,房地产商多家联合,利用新闻媒体,制造虚假信息,打压人们的“房慌”心理,借机调高房价,操纵房市、从中渔利、自造“房托”哄抬房价的有之。相反,房产消费者受着精力和实力的局限,不可能为了自己购房去澄清房地产市场信息。纠正房地产市场信息失衡,抑制房地产炒作,需要政府、房地产相关部门,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房地产价值评价体系,公开市场信息,做好三方公正。
房地产市场的连带性与房地产市场的运行风险
房地产市场金融链风险
没有个人住房贷款的充足支持,或者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较高,个人住房潜在需求与现实需求的转化的能量应当被缓慢释放。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个人房地产借贷,极大地支持了我国住房供给全面市场化配置体系形成。“1998年以来,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启动以及自1996年以来的连续8次降息,我国住房贷款出现了较快增长,2000年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贷款金额的71%,2003年这一比重仍高达49.5%。”住房贷款制度实施的根本目的是支持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实现百姓的安居乐业。房地产炒作与投机行为,已经或正在多次利用着我国对房地产市场保护——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多套房产的同时炒作与“连环”炒作,房屋的高价运行,远期偿债能力的降低,加大了银行资金链的绝对风险。
房地产市场同其他产业市场的连带风险
房地产产业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适时调整所形成的溢出和收缩效应存在着高速度、高效益的“双高”特点。这种“双高”效应,需要几十年经济的持续高速的发展、积累才能鼓显出来,需要经过几十年经济的持续高速的增长、蓄积才能完成。经过经济快速发展长期孵化孕育成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繁荣,催生了房地产商品支柱产业化的形成。2004年12月3日上海第六届中国住房交易会上的统计数据。中国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2003年中国GDP增长的9.3个百分点中,有1.8个百分点是房地产业直接贡献的。中国房地产业直接带动了57个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没有一个其它行业有如此广泛的行业推动力,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双高”效应要求我们在处理有关房地产市场的热点问题时,既要讲求效益和效果,又要注意连带经济的影响性,防止连带经济的剧烈波动。
当今社会条件下,城市化进程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房价上涨的不利影响,应当引起人们重视。现代城市的建设与国家发展,需要的是人们共同的智慧与呵护。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营销 策略 应用的探讨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并且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市场营销是房地产企业面向社会的注意窗口,是房地产企业运营生产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合理的市场营销手段才能促进房地产事业的蓬勃发展,推动社会经济的进步。市场营销策略是房地产企业向社会获取经济利益的有效途径,市场营销决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
一、当前房地产市场营销现状分析
(一)市场调研不足且缺乏真实性
开展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的重要依据就是进行市场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当前,有些企业对市场调视力度不够,市场调研不足,缺乏真实有效性。致使企业在制定营销策略时,仅仅是理论性的判断,没有实际生活调研数据作为依据。忽略了社会需求的状况,导致理论与实际出现了偏差,使制定的市场营销策略失去了时效性,制约了市场营销策略的效果,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
(二)目标市场的定位模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出现了两级分化的情况,导致了在收入和思想意识形态的差异,使社会的整体消费人群之间存在着对产品需求的差异,需要的房地产产品也不相同。当前,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忽略了这一特点,将房地产建设成高端大气的高档小区,使得中低收入人群无法承受高档的房价。这种目标市场定位的模糊状态,影响了整体的房地产市场。
(三)市场营销渠道陈旧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影响渠道采用的是以电视营销和平面广告设计为主。随着网络的兴起,大中规模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营销渠道比较广泛,获得的经济效益更好,一些小的房地产企业由于资金和品牌知名度都不到位,所以限制了市场营销渠道的发展,使得受益低,导致房地产企业减少了在营销方面投入的资金。
(四)价格营销策略单一
价格营销包括市场定价和调价,是房地产市场营销的重要策略。当前的房地产企业都采用了降低价格开盘的策略,在楼盘销售过程中,逐渐的调节房价,没有合理的调节机制制约。有些房地产企业甚至是盲从的进行价格的调整,促使价格营销策略的单一性。
二、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分析
(一)产品策略
房地产营销包括的内容有房地产实体项目产品和有关项目的服务设施。所以,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要从基础、核心、产品等方面考虑,将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的重点放在打造品牌战略和特色战略上。特色战略就是突出房地产项目的实体产品特征、周边环境、相关的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特点和不同与别家的优势,将房地产项目的优势充分的展现出来,用建筑的风格、户型设计、质量、服务等作为抢占市场的依据,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打造房地产品牌战略就是将房地产企业的形象鲜明化。品牌的竞争是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将企业的无形资产变成企业竞争的附加值,将企业向多元化发展。凭借企业品牌优势,可以促进市场营销的开展实现营销目标。
(二)价格策略
价格策略是房地产市场营销的重要策略,直接影响房地产的发展。价格关系到房地产经营的成本和利润,和消费者的购买支付行为,影响着销售的情况和企业利益目标的最终实现。价格策略的制定要考虑企业成本利润核算和消费人群的实际购买情况,运用科学的定价方法,制定出合理的价格。
(三)促销策略
促销策略就是运用合理的传递方法将房地产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扩大化,包括人员促销和非人员促销两种。人员促销就是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人员直接与楼盘消费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接洽,建立良性的关系,用产品和服务质量说话,加强消费者的信任度。人员销售的行为受到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而且人员销售的成本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非人员销售指的就是房地产的各种广告,树立的品牌形象,进行中的营业推广技术等,运用到房地产产品销售和服务质量中进行的促销活动。将人员促销和非人员促销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促销策略。
三、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的创新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带动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传统的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和组成营销策略就无法满足经济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为了在社会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房地产企业只有改变已有的思想理念,创新市场营销策略,使房地产企业长久的发展下去。
(一)人文营销
由于现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影响着消费水平的发展,所以消费者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房地产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具备人文理念。在进行市场销售时,将产品的项目特点和服务的人文理念充分的体现出来,将项目营销变环境,提升房地产企业文化的内涵。
(二)社会营销
社会营销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因为房地产企业是社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经济实体的形式,获取社会群众的经济利益。在做房地产企业营销策略时,以品牌形象承担社会应尽的职责,与人们群众搞好关系,建立口碑式营销,树立社会良好形象,获取经济利益。
(三)知识营销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知识经济时代,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之前,就已经了解了有关房地产方面的相关知识,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对消费者进行产品知识灌输时,要以辅助、加强、提升的观点进行讲解,以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最终达成营销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业能够快速有效地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已成为各地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完善,特别是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仍不成熟。针对这一情况,本文首先阐述房地产市场相关理论,然后对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及房地产市场综合分析,找出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结合分析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对策建议
一、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理论
(一)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就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其上的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通俗地讲即指房屋和土地,或者房产和地产。
房地产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之为不动产,包括实物,权益和区位三要素。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定着物,是实物、权益和区位三者的结合体。
(二)房地产市场的概念
市场一般狭义上指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上可以理解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在房地产经济学中,对房地产市场下的定义是指潜在的房地产买者和卖者,以及当前的房地产交易活动。现时所称房地产市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
二、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分析
菏泽市位于鲁西南,与江苏、河南、安徽三省接壤。总面积12238.6平方公里,人口875万。随着经济的发展,菏泽市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增长势头。菏泽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逐年递增,但是增长速度在2010年达到71.1%的最高点后开始放缓,201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仅为16.9%。商品房的施工面积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增速同样是在2010年后放缓,但在去年回升了17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和房屋销售面积发展趋势类似,都是在2012年进入低谷,但在2013年有所好转。从结构上看,可知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最大,但近三年所占比重开始下降,与之相对应的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在逐渐上升。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菏泽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增长速度在减缓,但在2013年情况有所好转,商业营业用房投资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反映出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变化。
三、菏泽市房地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产品需求不足
现阶段,菏泽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相对过大,菏泽市城市人口增长相对缓慢,外输人口明显多于输入。整个市场刚性需求不足。首先,从人口数量上看(图1),2007年至2013年菏泽市人口一直呈上升,增长速度在2009年达到最快后开始放缓,近三年菏泽市人口保持平稳低速增长态势,本地居民的刚性需求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基本已经得到满足。其次,从年龄结构上看,少儿比重略有上升。2013年,全市014岁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0.9%,比2010年的20.8%略有上升。老年人口增长较快。2013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1.0%,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2.0万人,比2010年增加11.6万人,年均增加3.9万人。而20002010年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年均仅增加1.7万人,老年人口增长明显加快。由于少儿和老年人缺乏房屋购买能力,这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不利影响,
(二)房地产价格与居民收入不协调
2013年菏泽市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35450元,比上年增加3239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36元,比上年增加2096元,增长11.0%;农民人均纯收入9309元,比上年增加1122元,增长13.7%。但是菏泽仍旧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5.1%和87.7%,制约了居民的房屋购买能力。目前商品房的价格已超过了中低收入者的实际购买力,中低收入人群无法得到有效的需求。
(三)房地产开发模式单一
菏泽市大多数开发企业开发模式单一,缺乏全产业链的开发能力。近几年,许多只有资金而没有经验的企业纷纷加入房地产产业,业务能力偏低,开发模式单一,大多数资金是用于投资住宅地产的开发。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国家对发展第三产业的支持以及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升级,商业地产和旅游地产所占份额将会相应的扩大,而目前菏泽市房地产市场中同型产品较多,可供购房者选择的其他业态形式的产品很少。
四、对菏泽市发地产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依法整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土地开发的方法,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的规模和进度,稳定住房价格。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不但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还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相适应。加强整体规划和管理,统筹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环境,尽量减少审批程序和不合理收费,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前期开发费用,降低建设成本。要加强对房地产形势的监测分析,建立房地产预警体质和信息系统,引导企业理性投资和居民理性购房。
(二)促进发展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
切实引导开发企业注重产品的开发模式的转变,鼓励企业丰富业态形式,积极引导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等业态形式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升温作用,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繁荣。菏泽市发展旅游业过程中规划不够合理,对环境的破坏严重等问题制约了菏泽市旅游地产的开发与繁荣。因此,菏泽市发展旅游地产首先要做好的就是旅游业的合理规划及环境保护工作,要科学规划与布局旅游景点,规划要严格按照最大限度的利用旅游资源及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房地产市场与旅游业之间密切的联系。
(三)扩大房地产投资融资渠道
菏泽市房地产市场投资的融资渠道单一,亟需建立完善的融资法律法规是政府的职责,融资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发行股票是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融资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菏泽市要借助于法律法规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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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市场运行机制 政府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277-03
一、引言
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在住房制度改革后得到了快速发展与壮大。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重大。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表现为房价的居高不下,此外还存在着供需不平衡、供给结构不合理以及房地产商不公平竞争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仅靠市场机制已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从土地出让管理、房地产信贷管理、房地产税收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等方面,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干预,但调控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房地产市场要取得预期的调控成效.必须从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对于如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作用也就成为了热点研究问题。
研究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文献较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市场和政府两方面进行分析的。另一类是单从政府调控分析的。
(一)从市场和政府两个层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研究
赵传伟(2006)从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的运行机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了研究。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来分析,他认为企业和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商为获取更高的私人利益而提供虚假商品信息,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说明了其运行的不规范性。此外,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并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其商品的价格也不能反映商品的真实信息,这必然导致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正常。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机制分析,作者提出正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存在着以上的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对此加以宏观调控。而我国由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目标差异,使得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作者提出需要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运行机制两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才能取得相应的成效。张跃庆(2005)认为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对于很多开发商和学者提出的房地产价格只能由供求决定的说法,他认为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实际的。他提出房地产商品价格与一般商品价格一样,都是由成本+利润构成的,而之所以我国的利率机制对房地产调控不起作用的原因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不是由房地产商负担的,而是转嫁给了消费者。他认为只有提高房地产市场化的水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机制,就一定能够对房地产业发生国家预定的作用。朱中(2007)分析了2007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基本情况后,认为需求结构的变化主要与住房价格有关,与硬性指标关联不大,单靠行政的手段使需求适应供应结构的调整难以达到目的,并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此外,李旭辉(2008)从房地产行业垄断枧角,提出要斩断产业链条,用市场机制重新整合房地产业.并提出房地产的项目规划、设计、施工与销售、物业管理要拆分;改革政府提供土地的方式,以收取年租替代税费;成立房地产业市场管理局,实现准公共产品的特许化管理等政策建议。可见,从市场和政府两个层面研究的文献并不多。以上学者的研究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市场和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但是对二者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如何作用的机理并未涉及,且提出的政策建议未能有效结合市场机制与政府责任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作用来制定对策。
(二)从政府层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研究
目前大多数的文献研究集中于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责任。俞露(2008)从土地出让管理、房地产信贷管理、房地产税收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四个方面对政府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进行了效应分析。黎显扬(2010)分析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要途径分为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两种方式,直接调控手段有价格指导和价格管制,计划,规划以及管理手段;间接调控手段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张鸿俊(2007)阐述了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认为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应进行角色转换,从受益者向监督者转变,以在房地产调控中充分发挥出地方政府作用。陈丹(2009)认为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过热。迫切需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予以调解控制,但利率调控房价失效,土地储备制度调节房价难度高、效果差,期房销售制度改现房销售制度缺少相应的现实基础以及开征物业税的基础性工作准备不足。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政府宏观调控工具已经出现“调控疲劳”.进而预示着当前我国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或许将由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软着陆”转变为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硬着陆”。赵传波(2009)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处在整体供给过剩与价格持续上涨并存的非均衡状态,房地产价格受到房产商的操纵,是一个供给垄断价格而不是均衡价格,建立了政府参与下的房地产企业模型,通过模型分析得出政府和房产商在博弈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乐观预期,政府的政策效应实际上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造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效率损失和房地产市场上政府政策失灵。此外.张,张京京(2009),程旭(2009),孙军(2009),童中文。邓熳利(2009),孙琳(2008),白曜新(2008)等作者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政府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的角色以及政府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以上研究从不同视角分析了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工具、作用、影响以及“政府失灵”,但却未分析市场机制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基础性作用。
综上所述,目前对于房地产市场删控的研究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本文将在对市场机制和政府责任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机理分析之后,结合我国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分析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以及我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及其效果分析,并据此提出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
二、市场在房地产运行中的作用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运行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优化作用,其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两个前提条件之上的,一是市场充分竞争,二是价格反映真实商品信息。若两个条件有其一不能满足,则市场机制在配鼹资源时会出现“市场失灵”。
(一)市场机制在房地产运行中的作用分析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通过价值规律在房地产市场运行中起着基础性的配置作用。市场机制包括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在房地产市场中.市场运行机制有其自身
的特点。
1.供求机制。供求机制是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价格的上涨或下跌,从而使供求处于平衡。当供过于求时,供给商之间竞争激烈,此时为买方市场,价格下跌;反之.当供小于求时,买方竞争激烈,为卖方市场.价格上涨。房地产市场由于其特殊性。供求机制发挥作用的形式也具有特殊性。一是供求机制的作用范围有限,因为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区域性,一个区域的房地产业的短缺很难由其他区域的房地产业来弥补。此外。就算是同一个区域的房地产业由于建筑风格等的差异,其他房地产也难以替代。二是房地产供求均衡需要较长时间完成,因为房地产市场不像其他商品市场,其建设周期较长,在需求变化后,不能及时调整供给以符合市场需求。三是满足需求的方式较多,房地产市场不仅仅可以通过提高增量房地产的供给来满足市场需求。还可以通过改变存量房地产的用途,如出租转出售等来满足需求。
2.价格机制。价格机制是通过房地产价格围绕其价值波动的变化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从而使供求趋于平衡,优化资源配置。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若房屋销售价格上涨。则会使社会有效需求减少,而供给增加,若房屋销售价格下跌.则会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供给减少。此外,房地产市场租售比价的变化也可以促进存量房地产的流通,存量房地产如能有效进入流通领域,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供需失衡的矛盾。
3.竞争机制。房地产市场通过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竞争机制是其动力机制,包括争夺土地、市场、资金、人才以及先进技术等。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不单单是供给商之间的竞争,买方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因为房地产商品具有差异性,特殊地理位置的房地产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买方会因此竞相提价,从而使得其价格远远高于其价值。此外,房地产市场的竞争还具有区域性,这与房地产市场本身具有较强的区域性是一致的。房地产商为了吸引顾客,会在价格、质量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展开竞争。
(二)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市场失灵”的表现
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市场失灵”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市场供需不平衡,二是市场信息不对称,三是房地产商不公平竞争,四是供给结构不合理。下面对每个问题逐一详述:
1.房地产市场供需不平衡。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表现出供小于求的现象,而且供需不平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从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成套住宅竣工与销售情况可以看得出来(见表1)。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竣工的套数均小于住宅销售的套数,且有逐年扩大的趋势。直接的后果是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见图1)。供需不平衡的原因大致可分为几个方面:一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客观上对房地产的需求加大;二是我国城市批准建设用地有限.土地供给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致使“地王”频现;三是房地产商囤积土地、“捂房”现象严重。使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减少。四是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严重,虚增了房地产市场需求。
2.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交易一方对交易另一方的了解不充分,双方在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在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与连贯性方面存在差别。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以及房地产市场预防信息不对称的成本费用高,我国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比起其他产品市场更为明显。我国房地产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已造成了诸多问题,并呈现上升趋势。在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消费链条中,只有消费者是信息不对称的受害者.而开发商则无疑占据信息优势地位,我国市场管理层还没有建成中立的、公开的信息体系。
3.房地产商不公平竞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商通过正当竞争追求利益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我国房地产商为了获取更高的私人利益而蓄意向市场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故意囤积居奇,以此抬高商品价格,并且因此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使得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因此遭受损害。从现实情况来看,房地产商土地囤积逐年增长(见图2),房屋空置率过高同时价格又不断飙升,本身就说明了我国房地产运行中的不规范性。
4.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不合理。供给结构不合理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突出的问题之一,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户型结构不合理,房地产供给中以大户型住房供给较多,而中小户型住房供给较少;二是价格结构不合理,中高端住房供给较多,低端住房供给较少;三是在住宅供给中,占人口总人数70%的中低收入者所需要的经济适用房的新开工面积以及投资完成额占比小且逐年降低.而别墅、高档公寓的新开工面积以及投资完成额相对来说占比大,且逐年增加。
三、政府在房地产运行中的责任
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两个前提条件方面均存在不足.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从社会收益最大化的角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一)政府宏观调控在房地产运行中的作用分析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政府主要是通过土地出让管理、财政税收政策、对信贷资源的疏导以及住房保障政策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内部运行机制,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兼顾房地产市场的公平性。
1.土地出让管理机制。由于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私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政府有责任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变化及价格的涨落来调节土地的出让计划。通过变动土地出让数量及出让方式.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结构和供给数量,从而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
2.财政税收机制。财政税收机制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课税对象、交易数额以及征收税率的大小的调节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通过房地产市场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的变动.实现政府预期的政策目标,优化房地产市场的资源配置。
3.信贷政策机制。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信贷,因此,信贷政策机制可以从金融调控的视角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信贷规模的管理以及利率的变动.可以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开发的力度以及购房者需求的大小。从而影响供给和需求结构,实现政府的调控目标。
4.住房保障机制。我国中低收入者比例非常大,必须有相关的住房保障机制来保障迭一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住房政策,如修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规定房地产商在开发过程中经适房的修建比例等政策来保障广大低收入职工及住房困难户的基本居住条件.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措施及其效果分析
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国政府从土地出让管理、房地产信贷管理、房地产税收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等方面,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干预,但调控效果并不理想。
1.土地政策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过热问题是一个结构性问题,用土地出让管理措施来调控结构性矛盾,其政策效果不强。更重要的是我国是多渠道、多源头供应土地。由于我国财政体制的原因,地方“土地财
政”的局面难以改变.导致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调控目标不一致,通过土地出让管理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针对性不强。
2.财政政策分析。我国政府对房地产需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房地产税收政策,比如从2010年1月1日起,政府对个人购房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还有诸如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政策的变化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却不能从根本上使房地产市场供需达到平衡。
3.货币政策分析。货币政策是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常用的调控手段,诸如调整准备金率、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购房首付比例等。如2010年4月15日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4月17日对房价过高地区暂缓发放第三套房贷等等。这些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
4.住房保障政策分析。1998年我国城镇住房改革的目标就包括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政府在调控的过程中也加大了保障性住房供给的干预。但是我们从表2和表3可以看到无论是经济适用房开工面积占住房开工面积的比重,还是经济适用房投资完成额占住宅投资完成额的比重都在逐年的下降。这是由于政府对经适房的价格管制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不愿投资低利润的经适房,而是投向高利润的豪华住宅及普通住宅。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由于有效监督机制的缺乏,政策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四、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都存在不完善之处,需要从市场机制和政府运行机制两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加以调控,才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房产税的基本理论
(一)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又被称为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以房屋建筑为对象,在交易的时候征收一定的税收,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意义上,房产税征收的对象包括商品房、商铺以及具有可进行市场交易的房屋等。其目的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二)房产税的特点
当前我国征收房产税依据的是以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为基础逐步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纵观此税,可以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具有三个特点。第一房产税征收的范围限定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第二,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种,是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征收的对象是房屋;第三,房产税区别对待各类房产进行征收,房产计税余值征收自住型房产,以租金为计税依据的房屋出租。
(三)现行房产税的税额计算
目前我国征收的房产税有两种计征方式,一种是从价计征,另一种是从租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收税费,即是从价计征。其征收房产税的计算办法是按照房产原有价值一次性减除10%到30%的房产原有价值,剩下部分作为征收房产税的余值计算税费,税率为1.2%;其计税公式为:应缴纳税额=应税房产原房产价值×(1-房产扣除比例)×1.2%税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为基础征收房产税额,计为从租计征。房产主要以出租为主的房产税率为12%,对于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住用房,出租的对象以居住为主的,房产税征收税率按照4%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或应缴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根据以上房产税计税方式,假设一套100平米房产,房屋原价值为100万元,房屋折损值为0.2,按照从价计征方式征收房产税,那么该套房产一年需缴纳的房产税为100万×(1-0.2)×1.2%=9600元;若该套房产以出租为主且出租的形式以居住为主,一年的租金收入为5万元,则每年应缴房产税为60000×4%=2400元。
二、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意义
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各方面都显现很大差异和不足,正是由于这些不足和差异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过快增长,房地产市场价格战役愈演愈烈,房产泡沫急剧扩张,使得房地产市场处于失衡的边缘。因此,社会各界对房产税的开征期望值越来越高,在近期政府出台的房产调控政策中,房产税的预期逐渐强化,被认为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房产税的推行凸显了国家和政府对混乱的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决心,通过税收杠杆原理,遏制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健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价格机制,力争完善和控制房地产市场。同时通过征收房产税,将这部分税收用于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各阶层对房地产市场的矛盾,理顺了房房地产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使房地产试产回归健康和理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目前,实行征收房产税的国内城市仅有上海和重庆,国内其他城市未有出台征收相关房产税的政策。对于这与国内各大城市来说起到了一个带领作用,由个别影响到全局最终在国内全面铺开,影响到国内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快过热发展。同时,房产税征收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各种投机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的发生和蔓延。通过无形的手,牢牢的控制房地产市场非理性发展,使之回归到合理和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三、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国内房地产市场自2008年以来呈现出非理性的增长方式,房价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民间资本的不断涌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几何倍速的增长,一致出现了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有价无市的局面,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了房价飞速增长。使得国内房地长市场房产泡沫的急剧增加,房产实际价值远远高于房产应有的理论价值,政府先后采取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都无法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良好的发展,面对各方面种种压力,政府于2010年末出台了相关房地产税收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良好的发展。正是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房产税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多方调控下产生了,并结合其他相关房地产政策联合压制房价过快上涨取得一定收效。由此可见,房产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好的收效,但是业内和外界人士,特别是普通住房者对房产税有着更多的顾虑和猜忌,以下是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第一,房产税的开征说明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遏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下了决心,力求房地产市场平稳而健康的发展。这也说明了房产税的开征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需经历的阶段。国家通过税收的杠杠调节房地产市场各种资源分配,使得资源得到有效的组合及分配,使房地产市场区域良性的发展局面。
第二,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房产泡沫也就随之而来,房产泡沫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它不仅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发展,使得房地产市场在短时期内急剧扩大,更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阻碍。历史证明一个国家的房产泡沫破裂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都可以用崩盘来形容。在面对如此险峻的局面国家和政府都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证房产泡沫,竭尽所能的遏制其继续膨胀。而我国目前采取的政府调控手段大多是行政类的调控,这些调控手段对遏制房产泡沫收效不大,而房产泡沫却仍在急剧扩大。房产税的出台对遏制房产泡沫继续扩大,是当前国家采取的新一类房产调控政策中较为实用和历史意义的一步。在短期来看,房产税的出台对国内部分地区的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通过长远的眼光来看,房产税在全国全面铺开,必将挤压房产泡沫,使房地产市场逐步走上正轨。
第三,这对于普通住房者来说必将是有利的一面,通过征收房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机者的投机成本,迫使这部分投机者退出房地产市场。同时,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经历数年的急剧增长,在目前来说通过征收房产税来降低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这一调控手段的范围面较窄,在短时间内来说降低房地产市场价格难度非常大,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将是必然。征收房地产税的同时,在另一方面也加大了租房者的成本;房产持有者将这部分税收转嫁到租房者身上,无形中推高了房地产租房市场的价格,加大了租房者租房的成本。以至于出现了现在房产价格和租房价格两者都走高的局势,这种走高局势不但没有降低的局势,反而出现愈演愈烈的局面。对于普通住房者和租房者来说,目前出台的房产税收政策在短时间内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推高房地产租房市场价格的推手。
第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了土地租金、项目税金和建安成本等,这些费用在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上升的主要费用中,是土地租金和建安成本,相对这两项费用来说,土地租金是主要方面,开发商在取得该土地的开发权的时候,土地租金耗费占其成本的70%左右,这就直接影响了最终房地产价格。而在项目开发、建设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房产税的开征并不会影响到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这也就是说因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限制将无法影响到房地产商的利益,最终受其影响的还是普通住房者的利益。从侧面来说,房产税的征收带来的影响不会直接表现在房产价格上,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并不受其影响,或受到的影响较小。
参考文献
[1]宋哲,李天健.房产税的改革与分析[J].科技信息,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