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安全用电条例

安全用电条例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用电条例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安全用电条例

安全用电条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调查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电气设备在建筑工地得到普遍应用,建筑施工的用电需求骤然增加。施工临时用电是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动力载体,是整个工程项目高效稳定建设的重要保障。以笔者多年亲历的35KV~110 KV变电站和10KV~35KV线路的新扩建或增容改造等大小修工程,尤其今年有幸参与大西高铁张礼至襄汾西22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发现各类工程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整个工程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环节,是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与现场监理极易忽视的一个部位,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由于受工程建设工期的决定,临时供电系统具有明显的临时性。一般电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期大多一年内,有的则只有几个月,甚至只有几天,且安装安全用电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在工程竣工后马上进行拆除,也就是临时用电系统需随工程的竣工而从施工现场拆除;

临时用电还具有危险性,建筑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复杂,各种电气设备工作和运行环境相对恶劣,作业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由于施工工种多、交叉作业面多、人员设备进场较为频繁,很容易接触到临时供电线路发生触电危险;

临时用电系统还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进行,建设工作面也在不断延伸拓展,各类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增加和移动,使得整个供电系统结构复杂多变;

临时供电系统还是一个负荷时变的系统,不同建设阶段所需的机械电气设备也不一样,系统负荷容量变化范围波动较大,这就对供电系统调节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以上特点可知,施工现场既是一个电气危险点较多的特殊场所,又是对安全技术水平要求十分高的特殊场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但直接影响着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着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因此,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保护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水平,保障整个工程项目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建设[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问题分析

1.1保护零线引出点不正确

根据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在建筑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提供的临时用电TN-S保护系统中,各类用电设备的金

属外壳均必须与保护零线进行有效连接。临时用电系统中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馈电柜总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零线引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保护零线的引出方式不按规范要求进行,通常采取将临时用电保护零线从现场分配电的零线重复接地引出,有的或从总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负荷端引出,这都可能导致有些用电设备保护零线达不到保护要求,当遇到安全故障时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1.2用电设备与保护零线间连接不可靠

在施工现场发现,很多临时用电系统在初期架设过程中也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布置了保护零线,且零线引出点也是正确的,且安装要求也做了重复接地,但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设备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出现不紧密不可靠现象,如临时用电系统安装人员不仔细,只是简单将保护零线与设备接地体进行简单连接,并且没有经过严格的临时用电验收就投入实际运用过程中,就很容易造成设备保护零线接线不妥当,使设备外壳出现带电或当设备发生漏电时失去安全保护等现象发生,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出现触电事故。

1.3配电箱系统选型设计不合理

在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中明确规定,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三级设计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供电电源附近,分配电箱应设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区域,而分配电箱应按照各用电负荷开关箱位置布置,且其与开关箱的水平距离应在30m以内,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现场固定式用电设备控制箱间的水平距离应在3m以内。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很多建筑工地现场除总配电箱设置较为合理外,其它如分配电箱、开关箱等很多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布置,根据现场用电情况随意布置性强,且没有在箱体周围设置明显的警戒标识。有的甚至将开关箱、分配电箱进行混用,这样很容易导致发生漏电危险后,由于分配电箱额定剩余动作电流较大,通常在50~100mA,而起不到跳闸保护的作用。同时用分配电箱当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这样就可能导致某一设备出现漏电故障后,分配电箱跳闸保护直接影响其它开关设备正常用电,大大降低临时用电供电可靠性,同时还可能危及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

1.4漏电保护器失效

漏电保护器是临时用电系统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保障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至少每天按动一次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以提高其动作可靠性和及时发现漏电保护器故障。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大多数电工操作人员由于抱有侥幸心理等,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对漏电保护进行日常校验检查,导致已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依然在现场继续使用,给临时用电系统埋下巨大安全隐患。有的工作人员在安装漏电保护器时,不按要求接好工作零线,导致漏电保护器只能充当一个简单的负荷控制开关,在发生漏电故障时,漏电保护器不能发挥出安全保护作用。

1.5临时施工设备电源线搭接混乱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的需要,经常会出现一些施工机械临时搭接用电电源进行短时工作的情况,而在现场操作的电工往往会认为短时接线布置麻烦,忽视这类施工设备临时用电安全。在施工现场经常会看见将刀闸开关外绝缘胶盖直接取下,然后将设备电源线直接挂在保险丝上的违规用电现象,因为这样不仅造成了刀闸内部保险丝在外面,增大了触电危险率;同时还会由于临时不规范搭接点出现剧烈发热氧化,严重时还会引起火灾等事故。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供电线路没按规范要求进行穿管敷设、金属丝代替刀闸保险丝、配电箱没有采取防雨措施等,严重危险到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

2、提高临时用电安全水平综合措施

2.1按照规定进行详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按照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总数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负荷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该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编制详细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确定临时用电的电源进出线路径、配电房地址、总(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安放位置、供电线路的走向;统计用电负荷、选择变压器容量、供电导线截面、以及配电箱(开关箱)的类型规格;绘制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总配电平面布置图、立面图,以及馈电柜、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系统图;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措施。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综合分析详细编制,并经现场施工企业电气专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批后方能实施。

2.2按照组织设计要求认真组织现场施工

应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对临时用电线路和配电箱进行规范安装施工。临时用电中室外架空裸导线的最

大弧垂点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应在4.0m以上(电缆线路应在2.5m以上),室内线路敷设距地面安全高度应在2.5m以上。临时用电电缆埋地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在经过道路、结构缝等易受外部损伤的场所应加设直径为电缆外径3/2以上的电缆套管,且在电缆和电线敷设前,要认真检查电线及电缆外绝缘层是否完好[2]。

2.3采取多等级保护

在进行临时用电系统设计、施工时,要确保整个系统具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整体结构,并严格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逐一配电结构,杜绝配电箱与开关箱混用等不规范现象发生,并严格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综合保护进行临时用电配置,同时要严格根据负荷总量进行详细计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并设置合理匹配的动作保护时间,防止漏电保护开关出现“误动”、“拒动”等状况,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现场设备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且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构筑完善的零线保护系统,保护零线除了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按规范要求在配电箱供电线路中间和末端分别作重复接地,且要用对应仪器核查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是否小于10Ω,若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应采取相应降阻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制定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管理和作业,严格落实上。

述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水平的综合措施。同时,还需要按照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选用合格材料进行配电箱(开关箱)等施工配电设备制造、认真进行漏电保护器定期试验复核、构筑完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等措施,并通过不断完善用电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提高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用电水平,监理单位尤其现场监理应着力提升现场安全用电的关注与监管力度,有效防止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整个工程项目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顺利建设。

参考文献

安全用电条例范文第2篇

随着电气化的发展,生产、生活用电的日益广泛,发生用电事故的机会也相应增加。据我国近年来的统计,全国农村每年触电死亡的人数均在数千人左右,工业和城市居民触电死亡的人数约为农村触电死亡人数的15%左右,在触电死亡的人数中,低压死亡占80%以上。而因造成的损失则难以具体统计。所以说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政府宣传《条例》的契机下,我作为一名电力工作者,在做好自己日常电力保障情况下,要身先士卒,要积极倡导公民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给公民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用电环境。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电,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一片漆黑,人和人之间互相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正常的工作生活了。在新条例的内容中,又进一步强调了节约用电的重要性。节约用电要从自我做起。记得小时候,邻居家的灯经常一夜不关,父亲就经常教导我,要节约用电,珍惜资源。从小时候这种观念就已经根深蒂固了。一直到现在这种习惯一直保持着。节约用电其实很简单,只要我们细心,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在我的日常工作中和电会经常接触,记得在****年4月的一天,那时刚到***上班,还没有完全适应工作。再一次操作中,出现了一个严重的违规行为,我比工作表上操作提前了2分钟。但是只要是一个电力工作者,他都会明白这2分钟到底意味着什么,这就证明工作班成员是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工作的。虽然说这只是在填写时的一个小失误,没有引起任何事故的发生。但在事情结束之后,我一直在反思这个问题,也一直在设想如果、假设这不仅仅是因为填写时间时的一个失误,而是在实际操作时出现如此的情况,结果将会是如何?我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任何可能因为这一小失误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我不得不承认,我怕了,我惶恐了。经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安全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对于设备的操作人员,它的意义在于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对于每一位员工,在于“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对于电力安全,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在于国家财产的安危;不讲安全,哪怕是看错一字就能造成误操作引起事故的发生;不懂安全,哪怕一只小小的烟头,也能酿成惊天惨祸;不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操作中的生命处于危险;不守安全,哪怕一次不经意的疏忽,就能对电网造成毁灭性打击。

用电安全直接关系着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前几天,一个邻居家里因电源插座常年未更换,插座老化,导致起火。家中所有的物品全被无情的大火烧成灰了。这其实是一件很细微的小事,如果经常检查电力隐患,及时更换插座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认为,这是一种警醒。这是平时没有注意用电安全,所尝到的苦果。安全是每一个人生活工作的基础。所以我们平时要勤检查,勤更换,有问题要亲处理。给自己也养成一个良好的用电习惯。

电力连着你我他,呵护光明靠大家是这次《条例》宣传的主题也是我们工作的方向,我们会为之而努力。

安全用电条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用电监察;窃电;反窃电;方法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8.149

0 前言

电能在人类社会中有着极为广泛的的应用,这就导致窃电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窃电技术也日趋多元化,这就给用电监察带来了更加棘手的问题。下面,我们会对用电监察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1 用电监察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用电需求量增长迅猛。对企业来说,其中的很多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量,在电力使用中进行了窃电;对个人来说,为了逃避电费的缴纳,出于占便宜的“小市民”心理,也往往会进行窃电,这就给这就给电力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在进行窃电的用电用户当中,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会采用分流法、失压法、火零线法、断零法、私接公线法、移相法、时间倒转法等方法进行窃电,这给用电监察造成了巨大的监察困难。

从用电监察方面来,在整个检查环节中,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第一,用电监察队伍跟不上社会前进的步伐。许多负责用电监察的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素养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提升,他们缺乏专业技能知识,无法在高科技的背景时代下,无法做好对窃电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的分内工作。与此同时,用电检查人员数量的不足,也给用电监察带来了困难;第二,供电企业的位置问题。在以前,供电企业一方面具有企业身份,另一方面又能够作为国家的电力管理部门,对用电监察中产生纠纷的双方行驶管理权力,然而,随着电力部的撤销,电力企业与其他企业处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因此,在用电监察方面不能余额未处理,否则会造成案例纠纷的情况发生;第三,用电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用电监察人员在进行用电监察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单枪匹马应对窃电的庞大人群,这就给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隐患;第四,缺乏用电监督管理条例。用电监察人员在用电监察的过程中,对窃电用户进行查处时,缺乏详细的监督管理条例,这就导致监察人员行为过激、监察程序不合理情况的发生,使得电力企业由主动变为被动,不利于用电监察工作的展开;第五,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我国在窃电法律法规的相关建设方面,仍存在着巨大的漏洞,造成窃电者不易受到惩罚、电力企业在司法方面被动等的不平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也就加剧了窃电现象的出现,使得窃电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在用电监察方面,企业和工作人员必须不断进行自身工作内容的不断完善。

2 用电监察中的反窃电方法

2.1 加强人员培养

首先,要对用电监察人员加强专业素养方面的培训。这是为了提高用电监察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便监察人员在用电监察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窃电处,从而有效开展电力监察工作的进行;其次,加强用电监察人员的安全意识,以防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这是为了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帮助用电监察人员从容应对险况的发生,保障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后,做好证据存储。在用电监察人员的培训过程中,如何让他们掌握用户窃电证据的存储,对日后电力企业与窃电用户的交涉极为重要。只有不断加强用电监察人员的培养工作,才能真正改善窃电现象的发生。

2.2 善于利用新型科技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反窃电的工作上面,也能够将新型科技应用其中。一方面,关于新型电能表的应用。在电表的安装中,选择新型电能表,能够有效对失压法和分流法等窃电方法进行有效防范;另一方面,有关专用计量箱的应用。针对用电用户的不同,电力企业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反窃电方法,才能够起到有效反窃电的效果。比如,对于一般的住宅类用电用户而言,使用全封闭式的计量箱以防窃电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利用失压计时仪和安装防窃电装置也能够有效地进行反窃电的操作。

2.3 建立用电监察管理条例

首先,供电局管理。供电局对用电监察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此判断用电监察人员的工作是否达标,对超粗任务者予以奖励,对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惩罚。同时,定期进行反窃电的交流活动,帮助用电监察人员不断对反窃电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且,要加强组织内部管理,对于那些的监察人员进行严惩.对供电企业自身而言,必须明确企业定位,以便在用电监察案件中争取主动地位;其次,班组管理。明确责任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用电监察区域的责任人;个人管理。进行用电检查管理条例的落实到位。针对用电监察人员,要明确他们的具体工作任务,使他们在对电表进行抄录的过程中,不出现漏抄、估抄、错差的情况。定期对用电监察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以便督促他们对自我专业素养进行不断地提升,从而确保用电监察的顺利展开。

2.4 宣传窃电的危害,推动用电监察法律法规的完善

首先,必须对窃电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切实地参入到反窃电当中来,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效应,为反窃电工作带来全新的进展;其次,必须对反窃电进行大力宣传,运用媒体对其有关的案件进行播报,使唤醒窃电用户的觉醒意识,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最后,在反窃电宣传的背景条件下,推动用电监察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从源头上对窃电用户进行警示,以防窃电行为的发生。

3 总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窃电给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安全运行带来了巨大损害,因此,从事反窃电工作的用电监察人员任重道远。在用电监察工作当中,用电监察人员和电力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反窃电的措施和方法,才能有效防范窃电行为的发生,从而推动我国电力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安全用电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法律手段;电网;安全

作者简介:牟宝柱(1979-),男,辽宁大连人,大连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助理工程师。(辽宁大连116100)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2-0125-01

一、供用电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即20世纪最后两年,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这些年来,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2005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2006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依法经营,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9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2010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除此之外,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重点管理。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通过几年来对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召开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会签会,使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分公司有多少个重要用户,对双方在安全供电上都有什么样的保证措施,供电企业如何履行供用电合同条款有明确规定,做好重要用户供电安全。

四、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大连金州区有建材、冶金等生产企业110户,66千伏用户3户;另外还有其他行业的小企业107户。

3户66千伏建材、冶金生产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约定的是一类重要用户,107户小企业虽算不上重要用户,保证安全供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近年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每年都要对这3家66千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另外安排有关部门对其他行业的107户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

3户66千伏企业在受电电源上存在着没有保安电源,受电线路自维,并有一塔双回线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直接送达到3户企业。另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发现分公司存在双回线同母线供电的情况,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在分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调度室和继电室采取技术措施,实现不同母线的双电源供电。

107户小企业中10千伏供电的88户,供电总容量6944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1户;100千伏安以下的67户,380V供电的19户,设备总容量307千伏安。10千伏供电的88户小企业中有66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2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因长期停产无人。19户380伏供电的小企业全部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都约定了由用户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系统突然停电时解决井下供电问题。同时对调查了解到的安全隐患向局领导汇报,分公司做出了对一些线路保证供电安全的措施。同时将88户小企业的用电情况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保证安全供电

金州区几家大的医院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提出医用CT在电网系统事故重合闸时,造成设备烧损,修复费用昂贵。而系统事故重合成功是电力系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能因为几家医院就改变继电保护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供用电合同特别约定中,要求用电方对医用CT加装失电压延时装置,如不采用失电压延时装置,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方负责。这样在经济上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在安全上保证了对其他企业的连续供电。

高次谐波、冲击电流、非对称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危害十分严重,我们称之为谐波污染。近年来轧钢、铸钢企业用电猛增,这些企业向系统输送高次谐波的机率极大。针对这个问题及时与省、市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在供用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了“用电方的谐波电流、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有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的内容。

六、把住新装签订关安全供电有保障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除对原有用户的合同进行补签工作以外,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是做好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关键。为了把住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关,我们制定了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通知单》。

对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用电手续的新装用户,在办理手续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用电手续,这样有90%的新装用户都在送电前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后,使一些安全隐患在送电前得到有效的避免。

对不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手续的新装用户,每月从营业信息系统中调取新装用户的户名、数量,对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进行考核。基本上做到新装用户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

安全用电条例范文第5篇

放假前夕,我们对学校的基础设施、校园环境、用水用电及学校周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本次排查情况做如下简要汇报。

一、学校安全情况

(一)学校基础设施(责任人:XXX)

伙房后墙地基下沉,后墙墙体开裂。由于校园排水不畅,伙房后墙长期受污水浸泡,造成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有倒塌的危险。

整改方案:拆除重建。

(二)学校卫生(责任人:XXX)

经过全体师生的努力,学校达到了干净整洁,无碎纸果皮烂袋等杂物。

本学期,我们继续执行晨午检制度和通风消毒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工作,切实把预防秋冬季传染病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坚决杜绝恶性传染病的发生。

(三)饮水安全(责任人:班主任)

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饮水设施进行了细致排查,所有设施都能正常工作,没有安全隐患。

(四)用电安全(责任人:XXX)

排查中发现,部分线缆下垂现象明显,废旧电线没有拆除干净。各教室空调、一体机用电安全。

整改方案:请电工对全校电线电缆进行整理、加固。假期中,保安要随时对校内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五)器材安全(责任人:XXX)

学校责成体育老师对学校校园内的体育器材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六)门卫安全(责任人:XXX)

进一步严格门卫管理,对门卫进行了再教育,假期期间严禁校外人员随便出入校园,禁止学生、家长假期中进入校园。假期中,保安要坚持每日巡查校园,确保学校设施不受损坏。

二、学校周边安全(排查人:XXX)

(一)住户排查:放假前,我们对学校周边住户进行了摸排,以确认周边住户对学校无安全隐患。

(二)周边环境:学校周边无网吧、游戏厅等对未成年人有明确禁入要求的娱乐场所。

三、安全教育(责任人:XXX)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我们对学生进行了冬季防溺水安全教育,明确禁止学生到任何冰面玩耍,以防止落水事故的发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向学生发放了《X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召开班会和放假典礼向学生宣传全市的要求,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后果,要求全体教师带头执行,所有学生要将管理条例告知家长。

(三)出行安全教育:学校利用放假典礼教育学生假期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外出游玩要乘座正规车辆,尽可能远离人员特别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