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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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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问题

社会建设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社会保障 信息化建设 问题

当前,信息化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并逐渐成为各个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故在社会保障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信息建设也逐渐成为社保工作的重点。其可以有效改善社会保障服务手段,增加社会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进而提升社会保障的工作效率。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

在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与深入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改革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事实上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还存在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以下笔者就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分析:

(一)缺乏完善的信息保障制度

虽然近年来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在不断的探索与改革,但始终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具体表现在:没有考虑懂到长远的发展利益进而建立相关的保障制度,导致信息化保障制度缺乏系统连续性。没有意识到如何运用最少的资金来满足需求,以促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故从以上分析得知,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中严重缺乏完善的信息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前进的步伐。

(二)信息化建设受网络安全威胁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提升,在为社会保障信息化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如:强大的信息储备功能下面对着相应的被盗风险,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缺乏与之对应的网络安全建设。所以相关社会保障信息建设过程中,时常由于人为的无意失误;网络软件的缺陷、漏洞或是受到恶意的攻击,导致信息的丢失或泄漏,进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安全中还面临着多方面的威胁。

(三)社保业务管理流程变化频繁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面积较大,故所涉及人员众多。且由于政策制度的改革,导致社保政策随着发生改变,进而造成业务流程的变化,引发了工作重心的转移。在这一连串变化的背景下,相关的社保工作人员就无法及时且有效地掌握社会保障的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进而在业务办理中出现一些不惜要的误会,无法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最大优势,从而导致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混乱。由此分析,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流程的频繁变化会直接阻碍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建设进程。

二、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对策

为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对策,相关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应对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行一些探究,积极发现其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在长期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创新与完善,以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合理制定社保信息建设规程

为使我国的社会保障系统更加高效、平稳,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应积极结合当前自身情况,考虑并结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制定社会保障信息建设规程,编制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长远规划,按照统筹规划与合理设计的原则,积极制定出相关的规划目标。然后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建设规程进行工作。另外,管理人员应在工作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规程中不合理的现象,积极找出应对措施改进并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佳建设规程。

(二)保证社会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为有效避免网络漏洞与威胁,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维护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其具体可以:通过升级社保信息管理网络的安全等级保障网络信息安全;部门中网络构建信息部分应加强对信息建设提供技术化的支持,对社保信息 进行加密建设,以此提高信息的安全性。另外,国家相关安全部门应随时对社会保障系统进行监督与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更新网络防御系统机制,从多方面保证社保网络信息的安全。

(三)规范我国当前社保业务流程

网络系统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依托的重要工具。而社保业务流程是保证我国社保信息化建设顺利发展的重要依据。为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程,相关管理人员应注重规范我国当前社保业务流程,如:积极优化社保网络建设工作,优化业务流程,针对一些处理环节一致的业务进行合并,以减少工作中的一些重复劳动。另外,应积极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各类办事业务的顺序,明确规定任何人不能擅自改变办事程序。

三、结语

人民的社会保障是促进我国社会稳定发展,促进人们生活质量提升的重要工程之一。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保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及时发现当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找出应对策略,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作者单位为威海市文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艾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初探[A].“决策论坛――区域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

[C].中国武汉决策信息研究开发中心

社会建设问题范文第2篇

[摘要]农民问题依然是我国的根本问题,在所有的农民问题中,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资金缺乏,来源单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水平低下;发展不平街;水平低,覆盖面小;保障面窄,功能不全。要加速建设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应作好以下工作: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增加扶贫建设性投入;灾害救济,防止返贫;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增加强制力度;农村社会保障应该依据社会群体分类逐步推进。

[关键词]村;社会保障;扶贫;救济;资金;制度效率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6)U4-0015-02

一、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与农民的自我保障、慈善机构保障、“互助会”保障以及商业保险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得以实施的一种制度,因此,足最可靠、最有效的保障方式,随着我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农村以及农民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人们已经认识到,农民问题依然是我国的根本问题。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屣和整个现代化进程,在听有的农民问题中,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提供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的保护,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保护,不仅是宪法赋予农民的一项权利,而且能够极大地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不仅能够缩小城乡差别,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消除农民的不平衡心理,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而且能够极大地推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不仅能够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而且能够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以至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能够减少汁会矛盾和冲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繁荣农村经济,而且能够使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得到很好地贯彻,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能够使广大农民相信科学,远离邪恶,而且能够有效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没的进程。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建立了一些初步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曾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是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其弊端和问题逐渐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缺乏,来源单一。日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据有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约有1.4亿的人群因收人低于488元而尚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的食品消费,这样对合作医疗根本无支付能力。同时,各级财政统一负担社会保障资金。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发达地区的财政异常困难,这些地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就捉襟见肘。根据卫生年鉴记载,1998年我国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覆盖率在中等和欠发达地区仅为1%-3%,致使农村医疗保障功能非常脆弱。

2.管理水平低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水平的低下主要表现在:(1)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大多数地方是征缴、管理与使用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保障基金使用混乱。(2)农村衬会保障条块分割,管理混乱,既无统一的管埋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都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3)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缺乏科学性,往往是一哄而上。这样,农民在社会保障上的投人会冒极大的风险。

3.发展不平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街、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上世纪90年代末期,广东、河北、山东等省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已达80%以上,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其次是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未能形成配套,构不成整体优势。

4.水平低,覆盖面小。农村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围还是标准,相对于城镇而言还是很低的,根据有关凋查,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89%的社会保障,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的仅是11%。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000多万职工和2000万个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保障水平也较低,有一些人甚至处在贫困线上。从国家和社区提供的养老金状况来看,社会养老金供给人均不足200元,可见其保障水平很低。

5.保障面窄,功能不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只足本能地执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职能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农民尽到一种关怀的义务和责任,实行以福利救济为中心的临时性的、只体现生活功能的有限保障措施,还没有跨越到社会化的,既发挥生活功能又发挥生产功能的社会保障整体功能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度。主要表现在受保障的对象少和保障项目残缺。目的除了福利、救济以外,没有其他更多的项目,而诸如工伤、医疗、生育,养老等重要的涉及面广的项目大多尚未涉足,即使有些地方已经涉足了也还很小规范、不能正常运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也十分有限且不够稳定。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足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积极引导与高度重视,又需要农村集体与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要加速建设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应作好以下工作:

1.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增加扶贫建设性投入。早在1982年12月山口,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即作出决定:国务院每年拨2亿元“三两地区农业建没”专项补助金,用于农业建设,以彻底改变三西地区贫困落后面貌。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联手投资、扶贫,加快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步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障制度,尽量少占地。确实需要占地的,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尽可能安冒一些在这个土地上劳作的农民,比如能不能把上地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来人股,使他们得到长期保障,当然,经济发达地区,有的已经把这部分农民纳入了低保,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但是要在面上推广涉及到财力问题。从我国扶贫实践中总结出来或从国外实践中借鉴过来的一些颇有成效的扶贫具体操作方式方法,在我国的扶贫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中,劳务输出,小额信贷、以工代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方法尤其受到欢迎。

2.灾害救济,防止返贫。农村人口有相当一部分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而这些地区又大多是易灾区,因此,每遇自然灾害,甚至家庭变故,这些地区的农村人口中已脱贫者,又容易陷入困境。扶贫日标的实现和扶贫项日的实施,首要条件是有足够的资金。我国的扶贫资金来源有:国家扶贫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世界银行扶贫资金和众多国际组织扶贫资金。国家扶贫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是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对实现扶贫攻坚目标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中要求: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都必须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听增加。要针对目前贫困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支持其他贫困地区。则政扶贫资金(含以上代赈)实行专产管理。资金分配计划每年下达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地方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使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必须按照扶贫开发规划下达,落实列贫困乡。村,重点用十改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对灾害致贫,返贫,国家除了划拨救济款物之外,还会动员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十和机构,组织进行救火捐助,以分扭国家救灾能力或灾民社会保障能力的不足。

3.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组织和制度效率,增加强制力度。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增值和高效要求社会保障机构必须廉洁和高效。目前农村居民对有关保障部门的信任感和预付保证金回报的预朋值均不高,这也是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应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行政审汁和民意监督,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应该建立家庭或个人账户。同时,社会保障强制有待增加力度,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责任,全部要求国家承担,现在看来,既不合理也不可行。但是,不论是三西建设项目,还是国家扶贫攻坚,或者灾害救济,抑或农村就业、养老和医疗保健体制的改革,既要强调国家对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责任,也要强调农村人口、社区和社会对农村人口社会保障责任的分担,国家社会保障责任的分担,必须带有相应的强制性,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力度、只有这样,国家社会保障责任分配的有限性,才能得到相应的补救。

4.农村社会保障应该依据社会群体分类逐步推进。首先从被雇佣阶层开始,当个体经营者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后,再普遍保障,所以,农村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制度等,应该优先开展乡镇企业职工、定职村干部、民办教师等职业保险;国家应该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规中制定制度保护农民丁的权利,使他们享受必要的社会保障和福利、进行农村社会保障是工业剩余反哺农业的高级阶段的上要措旋,而且仇先在农业雇佣劳动者中建立,然后才扩展到全体农民。我国农村乡镇企业职工、定职村干部、农村义务兵、民办教师等所谓职业保险容易发展的事实,也印证了这条规律。

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原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直陷于被动状态,缺乏钊对中国社会结构变革的基础分析和社会保障制度整体建设的长远考虑。这种长远考虑包括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与原有制度、未来制度衔接中发生的利益重新分配,制度治理结构中一元化与多元化的思想和方式的冲突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于中国整体社会保障体系在充分反思的基础上重做整体设计。

参考文献:

[1]王胜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00,(5,6).

[2]候文若.农村社会保障[J].中国社会保障.1999,(12)

[3]李迎生.探索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之路[J].浙江学刊.2001.(5).

[4]李郁芳.关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J].福建师大学报,1995,(5).

社会建设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对策研究

新农村建设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土地问题、就业问题、文化建设、养老保障问题问题。对于新农建设的内容虽然有了初步的方向,但是缺乏相应的计划和实施的条件。因此,需要更好的进行规划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规划从而更好的实施。

一、 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 土地流转问题

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农民的土地进行了大量的征收和使用,导致农民失去大量的土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依靠,生活方式的转变让农民无所适从,新的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和农村生产生活的状态需要一定是时间的适应。保障农民的生活的基本条件,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农村劳动力和生产方式的合理转变是实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问题。

(二) 就业问题

农民就业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话题,解决好农民的就业问题能够充分的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但是农民就业面临的问题就是劳动力的职业素质相对不高,因此就需要国家和政府创设具体的实践的环境,为农村提供技术指导和职业培训,让农民能够有一技之长,自由的选择自己能够适应的工作,实现农村建设中的劳动力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发展农村建设中的特色性就业渠道。

(三)文化建设问题

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整体村容村风的建设,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能够为农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良好的文化素养能够提高农村整体的精神风貌。随着物质文化的高速发展,农民对于精神文化的满足也有了更高的追求,在农村范围内实现文化建设,大大的改善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村发展的质量,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改善人们对于农村和农民的看法,提高农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建设文明程度更高,精神文明状态更好的农村。

(四) 养老保障问题

农村中大量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劳动力不足。不仅仅如此,劳动力的转移带来的更多的是农村空巢老人的增加,老年人没有子女在身边的照顾,缺乏基本的养老保障。政府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关注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建设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体系成为了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重要问题。同时在政策上需要专门注重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人文关怀方面,对于基层的发展情况需要更深入的了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农民生活排忧解难。

二、改善我国新农村建设中老与社会保障问题的措施

通过以上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改善农村建设的额总体环境,为农村发展做出最大程度的保障。

(一)给农村失地人口提高基本生活保障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了新农村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城镇建设用地,工厂建设,城市扩建等因素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农用土地被征收,这样增大了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失地人口的基数。为了稳定社会,提高农村人口的收入,就必须要在保障失地人口基本生活基础上,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给农村人口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更高的医疗水平,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就必须要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坚实后盾。

(二)给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

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生活的基本水平,更高的要求就是要给人民提供更好的劳动机会,保障劳动的公平性和收益性。因此要给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与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知识文化水平,以及专业技能,有良好的素质能够在就业领域大放异彩,更好的把握就业机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然造成农村劳动力的赋予,解决劳动力的转移,成为了劳动保障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三)建设良好的新农村氛围

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也是重要的问题之一,建设良好的文化氛围,给农村带来新的文化气息,将文化底蕴加入的社会建设当中。 从观念上改变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具有新时代气息的新农村。需要大批的知识分子投入到农村建设中,在卫生、文化、教育领域支持新农村建设,这些下乡支教是人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保障,让有贡献的人得到应有的报酬,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才流向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

(四)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问题是国家的根本问题,严老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新农村建设中的成就。由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涌入,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浮现出来,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应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这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手段,更是缩小农村与城市收入差距的基本手段,保障国计民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健全,给农村的现代化带来了相当的阻碍。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新农村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发现和研究,更多的关注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很重要的影响。(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梅龙生.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2]郭旺,李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9(11)

[3]韩央迪.农民社会保障的制度实践与发展困境——基于北京市三区县的实证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9(01)

社会建设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信用体系;发展模式;路径选择;总体框架;措施保障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0-0078-04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我国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需要在进一步研究借鉴国外发展模式,认真总结国内试点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破解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和体制障碍,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找准工作的着力点,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信用体系模式框架探索出路,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一、发展模式

理清征信和信用体系建设或发展模式问题,有必要从“模式”本身谈起并从中得到启示。从国际角度看,征信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世界征信业发展至今,主要形成了美、欧、日三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商业征信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为主体的市场化征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信用法律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完善,征信服务机构都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没有公共的信用调查机构。在业务范围上有明确的界限: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占据了企业资信调查的绝大多数份额;消费者信用报告主要由三大信用服务机构――全联(Trans Union)、艾可飞(Equifax)和益百利(Experian)提供;在资信评级行业,目前美国主要有穆迪公司(Moody)、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and poor’s)、菲奇公司(Fitch)。二是以欧洲一些国家为代表的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公共征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公共信用信息调查机构主要由各国的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开设,并为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服务。其信息的获得是通过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监管的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的公共信用登记系统。按照对等的原则,信用数据也只向金融机构提供而不向社会其他需求方提供。近年来,欧洲国家也出现了与公共征信系统互补的私营征信局。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以银行协会建立的银行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混合型征信模式。其运作形式是,以银行协会、信用卡协会以及消费者信用协会等建立的会员制信用服务机构,加商业性信用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社会征信系统。日本的征信机构均采取会员制,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均面向会员。另外,征信机构只是如实的登记客户信息,而不对客户资信进行信用评级或任何风险权数的计算。

比较这三种征信模式:(1)美国拥有高度发达的私营征信体系和世界顶级的信用管理公司,并逐渐向欧洲、拉美和亚洲等国家扩展。以私营市场化运作为主,市场的启动和认可是完全依靠市场经济法则,靠行业的自我管理而成长,利益导向是核心,而政府则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各方行为,使各方参与者均能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遵循市场规律自由地开展竞争,信用市场活力旺盛,信用服务效率高。当然美国模式对信用立法和行业监管的要求比较高,并且随着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张,信用风险也不断加大,盗用身份欺诈的犯罪行为比较猖獗,安达信案件使美国的信用制度受到新的挑战。(2)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特征的欧洲模式,以公共征信体系见长,以强制性的公共征信为主,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征信体系,征信机构的存亡,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由于中央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掌握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中央银行在征信监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欧洲模式设计的主导思想是保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个人隐私,但是征信系统不向社会提供服务,不能有效地形成覆盖社会的失信惩戒和风险防范机制。(3)日本模式的主要优点是能较好地覆盖信贷信用、零售信用和服务信用等领域,但存在征信机构过多,不利于全面掌握客户信用状况的问题。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征信体系,必须在尊重和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才能取得成功。考虑到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迫切性,市场优胜劣汰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要的法律建设和市场环境的培育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现阶段,采用政府启动和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方式或模式比较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当然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在我国的征信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的实践中,由于不同的理解和自己不同的背景与基础条件约束却形成不同的操作模式或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上海、深圳、浙江、北京4种代表“模式”。(1)上海模式可归纳为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上海从金融领域起步,先个人征信后企业征信服务系统建设;先同业后向其他信用领域延伸;由政府指导推动联合征信、第三方中介按市场规律运行,比如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颇具实力其联合征信业务有很大影响。(2)深圳模式为法律规范,政府推动,市场化运行。深圳市先以立法规范而后政府推动实践;先依托工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以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为主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个人信用征信服务系统建设;由政府主导建立一个统一、权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信用体系的基础,授权原银行系统组建的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主承担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和增值服务。(3)浙江的做法则是政府搭建信用数据平台,营造信用环境,对信用信息的加工则没有限制。在建设推动上,制度先行,信用立法工作较为超前,强化政府信用,提高企业信用,推进个人信用;鉴于企业信用不良问题一度很突出,首先从企业信用入手建设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进而向其他领域铺开,同时在信用信息的加工环节体现市场化原则。(4)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模式下市场化运作特征明显。北京以工商信息为基础形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的民营中介机构较多,业务活动较为活跃,只是政府统一推动和协调指导方面显得有些滞后。大量民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苦于没有信用数据原材料而发展较为困难,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不如上海。

从上述4种代表“模式”和全国各地信用征信建设发展情况看,大多数属于“政府驱动型”模式,政府不仅是征信市场的监管者,而且是征信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有的还直接参与发起设立信用评级机构。这种做法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信用体系框架,但是,这种运作模式有着很大的弊端,从信用信息的采集到加工都有着很强的政府行为色彩,信用市场的效率公平权威性难以保证。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也不同,不可以按统一的模式来发展信用体系,但是,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方式就是要坚持市场为主导的正确方向,政府不能直接或间接介入商业化过程,以免走以前国有企业的老路和形成新的行业垄断。应坚持政府指导推动联合征信,独立第三方中介按市场规律运行。信用体系建设也不能政府“一头热”,要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公民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尤其要大力发展社会化的信用服务。不过,由于信用服务行业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能实行完全的自由竞争,必须坚持特许经营。我们应在上述完整的意义上,理解和实践我国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的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发展模式。

二、路径选择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走过近20年的历程,下一步应该如何积极推进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从全国各部门和各地的建设与发展情况看,目前信用数据的部门垄断和采集困难是制约信用市场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障碍。

从本质上讲,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机制。它以有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通过成熟的市场主体为市场提供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信用服务为手段,创造一种适应并规范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促进市场经济向以信用交易为主的信用经济健康发展。由此看来,信用体系应该包括有效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和发达的信用服务业,信用服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性、关键性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信用服务体系不仅要建立权威、强大、统一、完整的数据平台和查询系统,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发达的社会中介商业性信用服务业,由成熟的市场主体为市场提供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的信用服务。而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两方面的重要建设都需要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所以,信用数据的有序开放和依法采集成为目前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有效路径选择。

事实上目前我国的信用信息系统大致分成为三块: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建设的同业信用信息系统,如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及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企业行为警示系统、税务信用等级信息系统、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法院诉讼记录系统等;二是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区域信用信息系统;三是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建立和积累的数据库。目前,除个别小范围的试点地区和企业外,这三块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相分割,各自为战,信息不能共享,银行系统没有非银行的信用信息,区域系统有的没有银行的信息,中介机构建立的数据库规模小覆盖面有限,数据项不全。由于目前信息渠道分割与垄断,不仅强大、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不起来,进而也使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失去基础信息数据支持,已构成社会联合征信发展的巨大障碍。所以,打破信用信息封锁和垄断,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整合各方资源和推进联合征信是目前的主攻方向和必然选择。

其推进的路径:一是从宏观层面或纵向讲,国家各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要互相公开和共享;二是从区域层面或横向讲,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要不断向更大的经济区域乃至全国范围拓展融合,共建共享。其推进的内容:一是实现信息公开披露和共享,促进建立若干强大、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通过信用信息依法、有序向中介机构开放,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和活跃。其推进方法:一是通过全国的统一规划和法律制度安排,保障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共建与共享;二是通过进一步鼓励、支持和扩大地方、经济区域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有效强制突破信用信息分割的羁绊,促进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体系共建与共享,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范例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最终实现全国部门、区域间信用信息的有效连接,实现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并逐渐统一信用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达到全国征信体系统一。

当然,在上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诸多推进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银行征信系统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以及中介机构的关系。(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和核心。总理曾专门批示指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从信贷征信起步”,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目前由人民银行推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顺利实现全国联网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实现了成功的起步。(2)鉴于央行信用信息数据库体系还是一套内部系统,在信贷征信成功起步的基础上,应适时和尽快拓展征信领域并最终扩展到全社会,向联合征信发展。并且银行为了能给客户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应积极寻求有效的途径,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与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利用外部系统和相关征信力量。(3)逐步形成银行征信及其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既独立存在,又与联合征信系统及众多第三方中介商业性征信服务机构合作竞争共赢的格局。其主要理由和依据:一是鉴于历史形成的银行征信信用系统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目前社会上不同程度存在的银行征信也完全转化为第三方征信的认识,恐怕是不太现实的。二是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这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和发展趋势的,是正确的。三是也符合国际惯例。经过170多年形成的世界三大信用征信模式中,欧洲模式凸显了央行及银行征信系统的优势地位作用;日本模式则是以银行协会建立的银行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竞争发展的混合型信用征信体系。我国是后起的征信国家,要形成后发优势,所以必须既要吸收欧洲、日本模式的合理成分,又要强调美国模式的市场机制及第三方中介商业化的活力作用优势。

三、总体框架设想与政策措施保障

(一)总体框架设想

基于以上研究分析,我们归纳总结提出如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信用体系总体框架设想:按照法规规范、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以信贷征信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以行业协会自律为前提,以信用管理法律为依据,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服务各具特色、合作竞争有效有序、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制度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政策措施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配套建设,联合推动。国外征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模式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一是全民现代信用意识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前提;二是完善的信用立法体系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三是发达的信用中介机构和完善的征信市场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四是政府的支持推动和市场化运营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五是健全的执法机构和高效的失信惩戒机制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保障。以上几点也是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需要继续努力的主要方面,所以要配套建设,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鉴于这方面的文献较丰富,在诸方面已有原则性的讨论,不再作全面的展开论述;同时由于信用立法的极端重要性和我国《征信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论证中,这里仅就信用法规体系保障建设问题谈些意见和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运营全过程都需要法律、法规支撑。到目前为止,只有上海、深圳出台过关于个人和企业征信方面的地方专门法规,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封闭在行业主管部门手中,部门之间因缺乏法规约束而难以协调。当前制约联合征信开展的瓶颈问题是缺乏强制公开信息、有限制披露信息和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法规。根据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如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和欧盟的《数据保护纲领》、《个人自动文档保护公约》等是所在国家和地区信用立法的核心。而目前人民银行起草、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征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主要是对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进行严格界定,体现了征信市场监管者立场,而对于信用信息占有者只有提供、披露义务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强制力。《条例》也缺乏信用信息开放范围、采集方式、信息处理和传播限制的界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此外,一些现行相关法规也亟待修改和补充完善。比如,我国仅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的法律原则,《刑法》中虽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并未对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的构建进行立法设计。在政府开放必要的企业和个人资信信息和数据方面,没有明确的制度和规定,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数据的开放和联合征信的进程。建设征信和信用体系应该有法可依,要加快法规建设步伐。由于我国征信业发展历史不长,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许多相关的现行政策法规尚需要修改,因此制定全国性专门法的时机还不成熟。建议将人民银行代国务院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尽快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争取早日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建议该法规应规范的重点:一是强制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部门以商业化或义务的形式向信用中介机构开放;二是规范信用资料的公开、合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三是加强信用行业管理,监督中介机构,制裁各种违规行为;四是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权和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借鉴发达国家的信用立法实践和征信的国际法律,制定出台国家信用基本法,为信用管理确立基本的法律制度框架,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公平享有信用信息和促进与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Pagano,M.,and T Japelli. Information Sharingin Credit Markets[M].Journal of Finance, 1993.

[2]Jappeli , Tullio , and Marco Pagano.“The Role and Effect of Credit Infornation Sharing in a Market Economy”[M].Federal Reserve Buletin, 1999.

[3]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总体构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6).

[4]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组.如何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J].经济研究参考,2006,(49).

[5]曹文炼,李海鹏.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OL].省略,2007-07-24.

社会建设问题范文第5篇

三更半夜去健身房健身,到眼镜行修眼镜,到书店买书……不打烊的24小时经济型态,尤其是金融、科技、服务等行业,配合欧美时区或客户时间,造成有人在睡觉时,总有许多人还在工作。

虽然二十四小时营业为大家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24小时社会(24-hour society)”一词首度在西方出现,其对健康影响程度如同“吸烟”。24小时社会不仅带来严重的失眠、肠胃病、心血管疾病,甚至也带来社交问题。

睡不着成为大问题

轮班方法千百种,有的公司是三班制,也有的公司分大夜班、小夜班。在这种轮班制下,有人上日班7天后,再轮小夜班7天,然后轮大夜班7天。

任职于网络公司客服部的韩廷就深受其害。他要轮调小夜班和大夜班,轮大夜班是晚上10点上班、早上8点下班,回到家辗转难眠。“热牛奶、热水澡、精油、喝酒,所有可以让我睡着的方法都试过,”他说,但还是无法倒头就睡。

他并非特例。根据国外的调查,约有四分之一的轮班工作者或夜间工作者有严重的失眠,或有睡不饱易困的困扰。睡眠不足造成的影响不仅仅只是倦怠、嗜睡、烦心,更严重的是容易发生意外。轮班人员发生意外的地点不只在工作场合,也发生在路上和家里。统计发现,和睡眠相关的车祸最常发生在清晨2点~6点,而且驾驶者常常是整夜工作。

而且,疲倦的员工比充分休息的员工注意力低,他们会有较差的反应、记忆力和活力。总结来说,夜间工作者和日班的同事相比,他们工作起来较易出错。

轮班轮成癌症?

就长期来说,轮班和慢性疾病有关。

轮班工作者的总热量、蛋白质、糖类及胆固醇的摄取,明显高过正常日班人员。他们回家后常常买不到东西吃,最常靠超市便当解决三餐。

轮班工作甚至还可能增加患癌几率。

哈佛大学公卫学院大规模长期追踪记录护士的健康,发现经常上夜班的护士,患结肠癌的几率增加35%;另一项由哈佛医学院和波士顿伯明翰妇女医院合作的研究也发现,常上夜班的女性比较容易罹患乳癌。

研究人员怀疑,这和夜间工作会干扰褪黑激素分泌有关。

破坏家庭生活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是,轮班工作影响家庭生活。休闲时间很难和家人配合,当你回家时,家人往往正在睡梦中或是早已上班、上学去。

在电视公司担任编译的徐启芳发现,同事排轮休时,大部分的人仍旧希望排正常的星期六、日,以维持和家人的互动。往往单身者就必须让已婚者先排休,但这也引起单身者不平,“就算没结婚,我也有父母、兄弟姊妹呀。”一位同事说。

如果你也是轮班工作者,以下10个方法,可以让自己的日夜生活质量好一点:

1、下班回家路上(大约是早上八、九点),戴上墨镜。别让阳光重新设定你的生理时钟,延误了睡眠周期。

2、用心营造高质量的睡眠环境。安静、凉爽、漆黑(考虑特别厚的窗帘),和朋友、家人提醒尊重你的睡眠时间。提醒朋友,别在你的睡觉时间打电话进来,因为这就相当于半夜三更有人到他家敲门一般。

3、在一整个轮班周期中,尽可能保持作息规律,包括固定时间起床、固定时间吃饭。

4、值班前两小时,可以小寐一下,弥补不足的睡眠。

5、额外多做运动。研究发现,额外的运动可以帮助轮班时差,也可以帮助工作时的清醒。

6、下班前半小时,不要再喝任何含咖啡因的饮料,因为咖啡因要排出体外,需要一段时间。

7、值夜班时,避免油腻食物及甜食。半夜到清晨消化道功能最差,容易造成肠胃道疾病。

8.随轮班时间调整慢性病用药时间。轮班人员轮完大夜班后稍事休息就会就寝,如果糖尿病人,依照医嘱在早上服用降血糖药,就上床睡觉,容易发生低血糖现象。糖尿病、高血压病人在轮大夜班时,用药时间也应调整为下午起床后服用,而非早上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