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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健全,机制,全程,监管,提升
莒县财政局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财政监管手段和方法,构筑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体系,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了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了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施制度创新,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如何管好用好资金,确保真正发挥效益,是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2008年以来,我们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提高效益”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莒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莒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莒县财政惠民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莒县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解决了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一是解决了部门协调问题。针对过去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越权申报、多头申报、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通过制度的制订完善,明确规范在项目申报、建设、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解决了资金拨付程序问题。通过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完善资金拨付方式,保证了项目资金按进度及时、快捷到位,民生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更加顺畅;三是解决了会计核算问题。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了专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一步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提高了项目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四是解决了财政监管问题。通过制定完善监督检查办法,丰富了专项资金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保证了依法理财。
二、构筑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注重资金监管与项目建设的有机结合,财政监管始终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一)完善财政项目立项决策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投向科学合理。一是逐步完善财政项目库。为提高财政专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发展规划,先后建立了包括经济发展项目、民生项目、教育危房改造项目、畜牧规模养殖场、支农合作组织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等财政专项项目库。截止目前,全县各类财政专项项目入库985个。二是健全项目论证制度。在组织项目申报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意愿、单位资质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论证。如,在选择村村通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地时,对各地供水需求、地质条件、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能力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了11处建设地。由于前期论证有力,施工条件得到充分保证,群众非常支持,项目建设取得了成功,我县采取的山丘区集中供水建设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运行监管,确保资金监管全方位、无缝隙。一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方式。注重资金与项目结合,严格按程序、按进度及时核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提款,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建设单位。二是规范项目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实施“五制”管理,即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公示制和审计制。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对一些总投资规模较大,单项工程额较小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合并招标,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对投资规模大的重点项目,采取全国范围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省内专家进行评标,如沭河拦河坝、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对项目建设实施工程监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动态监管。实行项目法人制,完善质量问责机制。实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核实项目支出内容,剔除不合理费用,节约财政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乡镇政府及银行系统,完善补贴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调,从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到数据库建立、导入发放系统、资金发放、发放信息反馈等步骤进行细化,每个环节都明确职责、时间进度等要求。目前,我县已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补贴等各项惠民补贴全部通过“涉农一卡通”系统发放,2009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民生补贴9871.46万元,涉及30余万农户。
(三)实施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结合,丰富财政监管手段。采取财政专项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和财政内部监督控制相互结合的方式,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全过程的参与,丰富了财政监管手段,加大财政监管力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保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公正性。在重点工程实施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编制审查、项目建设审核、工程决算审核,根据审计意见拨付资金,实行边建设、边拨款、边审计、边监督;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拨付的规范性。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局内部监督范围,重点监督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项目档案是否齐全。使财政内部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监控职能。
2013年省市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新增廉租住房56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200套(其中收购11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66户。
二、我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今年我县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项目统称为晋屏廉租房、公租房,其中晋屏廉租房560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7万㎡)、晋屏公租房2200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64万㎡),建设地点均在珠泉镇荞麦塘村新征地建设。
由于两个项目在同一地点新征地建设,项目征地难度很大,同时因为晋屏公租房立项手续省里还没有批复,土地报批、划拨手续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困难,进度缓慢。6月3日市政府下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办函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调整。一是将晋屏廉租房560套建设任务改点至城南原东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上进行实施,目前项目用地已完成“三通一平”,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已完成,正在进行项目预算评审,即将进入招投标手续阶段。二是对晋屏公租房2200套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112套作为运宝铸造有限公司公租房收购项目进行收购,目前已完成收购;110套作为乡镇“八个一”工程项目,分点至田心和肖家两乡镇实施,目前已开工建设;同时县政府在坦塘工业园划拨了42亩储备土地用于晋屏公租房分点建设928套,目前项目用地已完成“三通一平”,项目建设地勘和规划设计也已进行完毕,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其余1050套公租房建设项目安排在新征地范围内进行,目前征地工作和地勘工作已经完成,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我县禾仓堡城市棚户区366套改造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万㎡),由于是高层设计,基础工作任务重,选址地点地形复杂,导致进度缓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工作,正在进行项目预算评审,即将进入招投标手续阶段。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艰巨,下段我县将强化措施,特事特办,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完成今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一是特事特办,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对晋屏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突破常规,转变思路,特事特办,实行“边建边办、建后补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项目手续限时办理制,7月份集中办理一次保障性住房建设手续。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项目资金投向准确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省、市专门针对老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专项资金,因其资金来源的公共性、帮扶对象的弱势性和改善民生的敏感性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此,国家、省、市都对财政扶贫项目的筛选论证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做了十分严格的规定。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务必要站在对贫困群众负责、对干部个人负责、对扶贫系统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重要性,认真查找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严格对照政策和规定,采取必要、得力、有效的措施,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准确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法规。
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流程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要求建立扶贫项目库,编制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计划,年度财政扶贫项目主要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按照“乡镇申报,县级核准,省市备案”的程序,对拟扶持项目进行论证、立项,商请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扶贫办进行备案。申报项目一经认定即具有法定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必须按照批准方案切实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实施;在项目审批备案期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申报的程序,说明其调整理由,上报县扶贫办核准后,报省、市扶贫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帐管理。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项目要符合项目计划,报帐资料要真实、合法、合规、有效、完整,不得以任何造假方式套取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在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报帐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费用支出审核。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帐制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项目资金管理的严肃性。一是严格资金专账管理。各乡镇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已完工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报账请款,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帐资料后,应严把审核验收关,所有报帐凭证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帐。三是严格资金直达管理。对通过审核验收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由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以现金支票拨付项目款。其中公共项目预留10%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第二年项目通过复审后再行支付;由农户自主实施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扶贫效益
(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是严格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所有财政扶贫项目要在实施乡镇和项目受益范围内,建立项目标志牌,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主管单位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村务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让项目所在地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家喻户晓,广泛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实施。
(二)加大检查验收力度。
一是严格项目前期评估工作。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的勘察、设计、投资概算及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前期评估工作,提高项目立项审批质量。在项目实施前,要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受益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预期效益和违约责任等。对大额扶贫资金项目可实行竞争立项、公开招投标。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卡制度。项目卡要填写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等,在项目实施中填写项目建设情况,在项目验收时填写资金到位情况和实施效果。三是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村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对于重大扶贫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理,以保证扶贫开发质量和效果。四是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扶贫项目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县扶贫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立项审批内容、招标合同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对项目建设成果和项目的扶贫效益情况作出公正评价,对未达到要求的工程,提出整改方案。五是严格项目档案登记制。县扶贫办和乡镇扶贫办要对已竣工和投入使用的项目,建立项目档案,便于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防止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投资现象发生。
一是自我加压,全面实现提速升位。
地区生产总值必保实现100亿元,增长38.9%,力争实现120亿元,增长66.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必保完成100亿元,增长75.4%,力争完成120亿元,增长110.5%;特别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指标,全县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力保实现4亿元,增长52.1%;农民人均纯收入必保实现6100元,增长13.2%,力争实现6300元,增长16.8%。坚决实现“三年翻番”目标。
二是坚决打赢“百个项目攻坚战”。
年内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100个,力争130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亿元以上项目12个;招商引资到位额必保完成42亿元,增长70.8%,力争实现50亿元,增长108.3%;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引进一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经济主管部门至少引进一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工业经济上水平,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户,总量突破100户,总产值必保实现55亿元,增长83.3%,力争实现80亿元,增长166.7%;风力发电开工建设50万千瓦。城镇建设上台阶,完成地产开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县城30万平方米,小城镇35万平方米。服务业发展上档次,辽宁天水谷地热开发项目投入运营,投资15亿元的阜矿、春城两大集团地热开发项目开工建设,打造东方国际温泉度假城。
2为确保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开展“保持发展激情,推进富民强县”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百个项目攻坚战”,抓实“学习开原、加快发展”、“干事创业、建功立业”、“推行一线工作法”三个载体,在全县形成一心一意抓项目、凝心聚力求发展的干事创业氛围。制定了《关于开展爱家乡、比贡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27日举行了“爱家乡、比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全县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广泛迅速掀起提速发展的热潮。
二、强化打破常规,创新突破的组织保障。
全县成立10个招商分局,其中围绕蒙东、长三角、珠三角、闽南、京津塘、沈阳经济区,辐射日本、南韩等东南亚国家,成立六个招商分局;依托铸件、氟化工、民族工业、玛瑙四大产业基地,成立四个专业招商分局,每个招商分局都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并从县乡抽调优秀后备干部具体负责招商工作。
三、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证领导在一线指挥;采取鼓励措施,促进干部在一线锻炼;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完善考评办法,强化绩效在一线考核;注重基层用人导向,做到选拔在一线产生。组织和督促全县各级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用在深入工作一线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上,用在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上。
四、实行重奖重罚激励机制。
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部门和个人,实行重奖,奖金总额度在去年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400万元;对乡镇为产业基地引进项目,实行分税政策,税收按5:5比例分成;县财政拿出200万元,作为对乡镇和部门招商引资经费补助。对承担项目任务的乡镇、产业基地、部门年内和连续两年没有进展的,分别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对部门服务质量进行月评议,连续三个月和半年处于后三位的,分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和调整主要领导。
2012—2014年全州共建设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50万平方米,套均面积100平方米。其中:
2012年建设1411套,建设面积141100平方米,投资19108万元;
2013年建设1692套,建设面积169200平方米,投资22710万元;
2014年建设1897套,建设面积189700平方米,投资24668万元。
二、奖补办法
州财政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安排5000万元用于奖补全州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计划安排、过程监管、示范带动、验收奖补”的方式,奖补到县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委负责全州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领导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教育、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州、县市发改、国土、物价、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二)统一建设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按照《农村教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政发〔〕7号)执行。各县市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所有项目要严格按照已审定下达的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更改建设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
(三)严格施工流程,狠抓工程质量。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地质勘察、统一图纸设计、统一监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造价,努力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