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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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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农村金融制度建设

“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党的十中被明确提出,它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也是从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结。现代社会是信用经济,对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国家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金融健康、稳定的发展目标要求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跟其保持一致步伐。目前,甘肃省已正式启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信用文化建设宣传力度不足,农民信用意识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待加强。

一、农村信用体系的内涵

体系,即一个整体。作为整体,其包含了若干有关事物或由某些有意识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信用”一词,随着社会变迁及科学环境变化,不同的学科对其有不同的理解。经济学中信用是在信任的基础上,以偿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活动,体现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个人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大体为农村不同信用主体之间(农户、农村基层政府、农村中小企业)在借贷活动中相互联系组成的整体,以此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二、当前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

(一)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村信用环境不佳。

自古以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与保障,甘肃省虽然属于资源富集地区,但仍然是一个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省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然而由于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各个村甚至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联系相对薄弱,各自经营,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与规模效应,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以农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对其发放贷款时面临的信用风险也较大,信用环境不佳。

(二)甘肃省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参与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性不高。

近年来,为了加强甘肃省农村信用的建设,甘肃省各个支行提出进入农村进行信用宣传活动,但是力度仍然不足。目前,在农村普遍存在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对信用知识严重缺乏等问题,广大农户基本没有认识到个人征信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导致农户在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中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甘肃省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不完善

信用中介机构是旨在为信用活动的借贷双方提供各种信用服务的经济体,当今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信用中介机构的形式已经实现了多样化,但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不足,信用中介机构数量较少,形式单一,对农村信用的评估工作也主要依赖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因此,应完善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四)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基层政府扶持力度不足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农村基层政府理应为其发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来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信用机制,然而实际上相关的信用机制极不健全,比如信用风险的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都没有得到落实,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有后顾之忧,进而也影响到了当前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甘肃省农村信用环境

当前,各个地方都在积极倡导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实现或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甘肃省传统的农业经济由收到生产力发展的限制,主要依然以自给自足为主,为了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提高农业生产工具,提高农户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户收入。其次,加强“信用户”“信用村”的评选工作,加大信用的激励制度,也可以选择先评选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使其起到带头作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营造农村良好的信用氛围。

(二)加大甘肃省农村信用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征信的积极性

为推动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在信用宣传方面,可以加强一下几点:第一,确定“信用日”、“信用周”和“信用月”,在这些既定的宣传期间,利用现在发达的传媒技术手段,扩大宣传范围。第二,注重日常宣传。应积极开展征信知识在内的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户解释征信相关的管理条例,可以采取现场解答农户咨询、向农户分发征信知识等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征信基础知识,使征信知识融入乡村。第三,宣传征信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引导农户养成遵守信用的好习惯,做到农村征信宣传常态化,使农户认识到征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农村征信建设工作之中。

(三)完善甘肃省农村信用中介机构建设

推动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是为了促进甘肃省农村金融的发展,在金融学角度研究的信用中介机构主要是指在金融行业中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类中介机构,如资信评估公司、征信所等机构,而在当前甘肃省农村地区,严重缺乏信用评估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后劲不足,在完善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完善农村征信评估和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信用活动之中,支持“三农”事业发展。

(四)加大政府在甘肃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为了已发规范信用机构吧,推动甘肃省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甘肃省信用市场,政府应发挥作用:一方面,出台并实施相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条例或办法,与农村金融机构向配合,以期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徐进甘肃省农村地区信用与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选择将诚信考核纳入乡镇考核范围。对于信用评分综合较低的村镇可以在其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加以限制,信用等级低的个人不得担任相关村镇领导等。

参考文献

[1]李红杰.影响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因素及政策建议[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

[2]闫亚军.我国新型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12).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大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目标提供组织基础与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国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城镇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健全,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都需要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研究,积极推动建立一个充分包容、服务广泛、机构稳健、有效竞争、监管审慎、鼓励创新的农村信用体系,为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为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低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农村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不能满足普惠金融发展的需求。一是农村地区信用活动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和储蓄水平较低,限制了农村信用机构动员社会资金的能力,加剧了信贷配给的现象,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长期处于抑制状态。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活动处在非常低的水平,不利于农村信用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农村地区的征信信息系统不够健全。目前农村地区征信信息系统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征信管理局能够真正采集到的农户信用信息一般限于农户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信息,对于农户经济交易与支出信息的采集比较困难,导致农户个人信息资料内容非常单薄,很难为判断其信用水平提供有力参考。从农村信用机构自身的征信系统来看,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登记咨询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面狭窄,无法向全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较小。农村金融机构普遍面临资本实力较弱、资金来源匮乏、服务“三农”能力不足的问题,完全依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激活现有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四是农村信用机构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农业对自然条件及市场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农业生产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一旦农业受灾减产,会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和还贷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中国的农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农业的产、供、销链条没有紧密连接,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在价格和质量上缺乏竞争力,一旦农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收入下降,还贷能力减弱。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

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适合农户和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服务,积极推出银行卡支农惠农项目和农民工银行卡等特色业务,积极采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在农村推广移动支付、POS机转账等非现金结算,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物理网点不足的问题,满足农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完善政策性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农村发展担保基金和机构,采用政府出资、委托经营的市场化运营模式,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融资担保,以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分担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放贷意愿;建立政策性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拓展保险业服务农业、农民和农村的新领域,开展经济类农作物保险、养殖业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业务。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普惠金融是联合国在2005年宣传“国际小额信贷年”时提出的一种金融理念,特别强调对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旨在让所有人享受平等的金融权利,体现一种公平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要求我国建立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但是,依然面临着从宏观到微观等诸多挑战。其中,信息不对称是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关键障碍。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能够有效缓解银农、银企信息不对称,预防信贷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并且帮助守信农户和农村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快捷的方式获得贷款,从而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促进县域普惠金融发展。

一、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信息不对称

普惠金融的核心和目的是共享与普惠,旨在建立有效的、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为小微经济体提供一种与其他客户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邹力宏,2014)。就当前农村地区而言,普惠金融机构与农村小微经济体(包括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农村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在贷前调查环节不能取得农村小微经济体完备的会计记录和贷款去向等相关资料,而农村小微经济体对于自己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贷款使用等情况比较清楚,在提供资料时总是避忧就喜、避实就虚,因此普惠金融机构便只能凭借农村小微经济体提供的信息和当地农业信贷市场的一般情况来研判信贷风险,无法准确掌握单个借款人的风险偏好、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贷款发放后,普惠金融机构也无法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农村小微经济体可能违背合同约定,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动,从而损害普惠金融机构的利益,当借款者违约、契约执行的难题无法解决,农村普惠金融机构表现出非效率的特征(谭文培,2013)。此外,农村小微经济体小额分散的贷款需求、偏僻的地理位置和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薄弱使得普惠金融机构收集和调查信用信息的难度和成本成倍增加,普惠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或较少为农村小微经济体提供金融服务,从而背离了普惠金融机构的设立初衷,阻碍了金融信贷向农村地区的流入,造成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信号传递

(一)信号传递模型的基本假设

信号传递模型本质上是一个动态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通过向具有信息劣势的一方传递某种信号来表明自己的某些特性。本文以信号传递模型分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原理。在该模型中,局中人分别为农村小微经济体和普惠金融机构,其中,农村小微经济体是信号发送者,普惠金融机构是信息接收者。普惠金融机构对农村小微经济体的真实类型并不知情,为了选择最优行为,普惠金融机构需要从农村小微经济体的行动中对其类型做出概率判断,再选择最优行动。其基本假设如下:

1、信贷市场的两类交易主体:农村小微经济体和普惠金融机构都是理性的,二者决策依据都是使自身期望收益最大化。

2、假定农村小微经济体所需资金为L+I,其中I是通过自身经营或利润留存能够提供的资金,L是农村小微经济体的资金缺口,需通过向普惠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来补足。假设普惠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小微经济体的借款利率定价为r,还款方式为在到期日同时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

3、把农村小微经济体的产品质量、运营策略、管理水平、经营者素质及信用等影响未来收益的因素统称为农村小微经济体质量,并假定农村小微经济体的质量、未来收益、诚信情况等信息只有其自己知道。在提供贷款时,根据农村小微经济体的类型,普惠金融机构将要求提供抵押品Dθ,

其中θ=G,G代表高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

B,B代表低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抵押品的变现率为λ,0≤λ≤1。

4、农村小微经济体根据自己的类型向普惠金融机构传递信号x,x信号信息包括农村小微经济体信用情况、运营情况、财务报告、预期贷款利润、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为争取得到贷款农村小微经济体往往对信号x进行粉饰,但这需要成本。成本主要包括虚假信息被发现后处罚的损失和声誉风险。假定高质量的农村小微经济体不需要粉饰信号,其发出的信号为xG;低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发出的粉饰信号为xB。农村小微经济体的粉饰成本为Cθ(x),其中Cθ(x≤xB)=0。

5、普惠金融机构不知晓农村小微经济体的真实类型,只知道农村小微经济体属于类型θ的概率为p(θ)。普惠金融机构根据农村小微经济体发出的信号x,运用贝叶斯法则对先验概率修正得到后验概率p(θ|x)。普惠金融机构根据修正后的后验概率来判断农村小微经济体的类型并选择合适的授信方案。

6、获得贷款后,农村小微经济体运营成功的概率为βθ,成功后的运营收益为R,且收益R应大于贷款还款额H,即R≥H=L(1+r)。运营失败的概率为1-βθ,相应的运营收益为0。农村小微经济体若能够按时归还借款,将获得额外收益S(如提高信用,增加融资便利等)。

7、若农村小微经济体的运营情况良好,其履约概率为αθ,普惠金融机构将收回贷款和利率H=L(1+r),农村小微经济体得到的净收益为R-H+S;如果运营失败,农村小微经济体将选择违约,普惠金融机构变现抵押品,得到λDθ,农村小微经济体除了损失抵押品Dθ外,还会带来额外损失F(如声誉的损失,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妨碍以后再融资带来的损失等)。

(二)信号传递博弈模型实现过程

农村小微经济体根据自己的类型,选择向普惠金融机构发出信号x,普惠金融机构在观察到农村小微经济体发出的信号x后,使用贝叶斯法则对其先验概率p(θ)修正得到后验概率p(θ|x),并据此来判断农村小微经济体的类型和预期盈利水平。农村小微经济体知晓普惠金融机构将根据发出的信号做决策,因而农村小微经济体将选择最优信号x*使得农村小微经济体的效用函数最大,即通过求maxU(x,θ),得出x的最优值x*。

信号传递博弈有三种类型的均衡:即分离均衡、混同均衡和准分离均衡。分离均衡是指农村小微经济体传递的信号能反映出它的真实类型,能够给普惠金融机构的判断提供充分的信息和依据。分离均衡是普惠金融机构所期望的均衡状态,即不同类型的农村小微经济体分别以1的概率发出不同的真实信号。以下来分析达到分离均衡状态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因为在分离均衡状态下,低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的最优选择是发出信号xB,此时粉饰成本CB(x)=0。而高质量的农村小微经济体发出信号xG。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路径:对博弈结果的解释

(5)式表明,当粉饰成本实现C(x)>(1-βα)(D-D)时,信号传递博弈进入了分离均衡的状态下。从(5)式可以看出要达到分离均衡的状态,取决于以下因素:农村小微经济体发出信号的粉饰成本、普惠金融机构对高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和低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设置的不同抵押条件、低质量农村小微经济体的运营成功概率及农村小微经济体的履约概率。从本文研究角度可以得出分离均衡状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达到:

1、提高农村小微经济体发出信号的粉饰成本。由式(5)可知,农村小微经济体粉饰成本越大,该式成立的可能性也越大。可采取以下方式提高粉饰成本,比如建立可以多渠道了解农村小微经济体情况的信息平台,完善农村小微经济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银行、农村小微经济体三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等。

2、提高农村小微经济体的履约概率。不断提高违约的声誉损失,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实施典型失信主体“黑名单”、诚信示范主体“红名单”曝光和评选,普惠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提高对有违约行为的农村小微经济体在信贷市场上的准入门槛,并加大对农村小微经济体贷款违约行为的惩罚力度。

3、设置合理、科学的抵押条件。针对农村小微经济体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小微经济体设置相应的抵押率,并建立完善、规范的入押程序。除抵押外,也可以利用担保、联保等增级措施,作为抵押的补充。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县域普惠金融机构通过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准确掌握和判断农村小微经济体的信用状况,增加信号的粉饰成本,并通过失信惩罚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提高违约的声誉损失,从而督促资金需求方积极履约。因此,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增加粉饰成本,提高声誉损失,有效发挥征信的激励约束功能,对于降低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成本,促进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拓宽县域普惠金融征信体系覆盖面

普惠金融机构具有小而散、数量多的特点,全国仅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就超过9000家。但是目前全国村镇银行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仅有150家,占全国村镇银行数量的15%。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仅有300家,占全国小贷公司数量不足4%。诸多为普惠金融提供支持的机构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凸显现有征信体系对普惠金融的覆盖面有限。此外,央行征信系统主要采集银行信贷记录信息,有信贷记录的人群仅覆盖中国约24%的人口,部分普惠金融对象的信用数据未能纳入征信系统。因此,首先要进一步推进运营状况良好、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各类小微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对其接人征信系统的途径、准入审核和政策许可,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方案;其次要实现信用信息的广泛征集,降低普惠金融机构的信息收集成本;第三要为普惠金融机构提供更广泛的低成本征信增值服务,满足其多元化的征信需求。

(二)加强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及运用

一方面,系统平台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承担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传递以及辅助分析的重要职能,系统平台的建设及完善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普遍存在功能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尽快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从而在运行效率和功能灵活性方面满足需求。另一方面,系统信用信息的充分运用也是人民银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的重要体现。在建立了完善的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及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应用,农村小微经济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将大大提升,粉饰成本也将随之上升。通过人民银行、政府部门以及普惠金融机构对系统数据的分析运用,发挥系统数据在货币政策评价、政府目标考核、贷款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进一步突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三)强化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发现和增进农户及农村企业的信用价值,促进县域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为了强化声誉效应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整合针对“三农”的财政和信贷政策,完善落实财政奖励、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机制,推进普惠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支农助农信贷政策,从融资价格、融资金额方面对农户和农村企业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推进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的落实,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办法,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将信用乡镇、诚信农户、诚信企业等予以公布。同时,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农村小微经济体黑名单制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农户信用档案建设与评价情况

博州辖下两县一市一口岸,总人口48.73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2.21万余人,农户数8.15万余户。辖内已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和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的有,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精河县农村信用联社、温泉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博州分行、农业银行博州分行和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共33个金融机构网点;正在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的有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共5个金融机构网点。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已为7.29万户农户建立经济档案,占全州农户数的89.45%,评定信用户5.8万户,占建档农户的79.56%。

(二)惠农卡的发放及授信情况

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服务,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推广发行“惠农准贷记卡”。截至2012年4月末,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发行“惠农卡”0.02万张,授信0.02万户,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990万元。

(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情况

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已评定信用农户5.8万户,占建档农户的79.56%,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分别达129、4个。

(四)农村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情况

博州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农村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每年的评定工作,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已对166户农村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级,全州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37286万元,分别占全州各项贷款余额和涉农的49.51%和55.05%。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情况

据调查,截至2012年4月末,博州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有3户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拥有信用档案。

二、采取措施

(一)政府推动、人行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实践中,博州中支结合人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制定《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博州地区农村信用社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即以“信用工程”创建为载体,以农村征信体系和农村信用宣传为抓手,以建立、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同时与自治州政府沟通协调,以博州政办发〔2009〕90号建立起了由1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要求,在全州建立起了以地方及农五师党政为服务的组织主体、以人民银行为服务的指导主体、以村队及连队为服务的传导主体、以涉农金融机构为服务的营销主体的“四位一体”合力互动的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二)积极开展农村征信宣传工作

博州中支通过三个方面全面推动农村征信宣传工作。一是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征信宣传网络体系。为全面推动博州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博州政府批转了由博州中支起草了《博州农村征信宣传工作站创建实施方案》,成立了博州农村征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县(市)-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农村征信宣传网络体系,为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构建了坚强宣传阵地。二是开展了“金融知识进牧区,征信宣传入草原”系列活动。博州中支组织金融机构成立了“征信知识宣传队”,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的知识带入牧区。三是举办农五师“三信工程”创建宣讲暨“征信和金融知识进团场”宣传周活动。为全面推动农五师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农五师“三信工程”创建步伐,博州中支在兵团农五师9个团场开展了“三信工程”创建宣讲活动暨“征信和金融知识进团场”宣传周活动。在活动期间,举办了30多场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实现3000余名团场职工与信用知识的“零距离接触”,为农五师开展农牧团场信用环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民的信用工程,必须有严密的制度来推动它的发展并防患于未然。因此博州中支制定了《全面推进博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兵团农五师开展信用工程建设暂行办法》,在博州地方以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在兵团农五师以创建“信用户、信用连队、信用团场”为主要载体,以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健全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利率优惠措施,积极服务“信用户”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以来,博州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设计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评出农户信用状况,不断增强农户信用意识,为农村金融机构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合理放贷提供参考依据,并对“信用户”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据调查,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一年期基准利率为6.56%,对 “信用户”实行上浮10%的利率优惠政策,利率上浮空间大大低于信用评级较低的农户。利率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博州农户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取得成效

(一)农民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

截至2012年5月末,博州有3万户农户获得贷款,农户贷款面达37.43%;农户贷款余额185359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883269万元的20.98%,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2589万元,农户联保贷款65161万元。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信用社增效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作为支农主力军,博州农村信用社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经营专业户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集中体现在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932元增加到2011年的8008元,高于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2566元。同时,全州三家农村信用联社近几年以来,已连续实现盈利大幅攀升,实现了社农联动发展。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 监测指标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2-0049-03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运行监测模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不断增加,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营管理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运行监测指标和监测方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特别是2004年1月,银监会制定下发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在监测方式上,该评价体系强调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定量指标的监测和监管者的定性判断相结合,静态监测和动态监测情况相结合。在监测体系上,由原来单一的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扩展到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综合评价;对风险较大和风险突然加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时进行预警;对不同风险情况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分类处置等多项工作。

一、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的发展趋势

(一)监测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更多地体现出风险导向的特点

农村信用社的监测指标从最初的两项指标,逐步发展到5项、9项指标,到目前的22项指标,这一发展过程不仅是指标数量的增加,而且监管的侧重点和指标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前一发展阶段,农村信用社监测体系主要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主,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一个特点就是大多数监测数据来源于资产负债表,整个指标体系中静态监测指标比较多,缺乏动态监测指标。2003年以后监测体系在指标的取舍上特别注重风险导向,放弃了很多像存贷款比例等单纯体现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比例关系的静态比例指标,而代之以像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对最大十户贷款欠息比例、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利息回收率、不良贷款余额下降率等直接与风险分析密切相关的指标。监测数据来源从单一的资产负债表,扩展到财务损益表、业务状况表等基本报表,而且有些还属于表外信息。从监管的角度来讲,监测指标越少,监测对象所需要注意控制的环节也越少,如果监测对象要想规避监管,它所需要粉饰的数据也少,付出的代价比较小。如果监测指标很多,监测指标之间就会形成复杂的钩稽关系,监测对象如果想要粉饰有关数据,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即使修改了个别数据,这种修改的痕迹也会很容易从其他方面识别出来。

(二)监测手段不断丰富,吸收了不同监测方式的优点

按照不同的标准,监测方式可以分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定量监测和定性监管、静态指标监测和动态指标监测等各种方式,这些监测方式各有其缺点和优点。最初采用的监管方式相对较为简单,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监测指标多属于静态指标和定量指标。从1978年到2004年,增加了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能力、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监管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定性监测指标,资产利润率、利息回收率、存款增长率、不良贷款余额下降率等动态监测指标。监测体系中动态监测指标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定性监测指标从无到有,现场检查也开始提及,逐步形成了以非现场监管为主,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以定量监测为主,定量指标监测和监管者的定性判断相结合,静态指标监测和动态指标监测相结合的综合监测方式。

(三)运行风险监测工作涵盖范围不断扩展,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处理流程

按照处理程序的先后,运行风险监测工作可以划分为搜集整理监管数据、分析计算综合评价和风险处置预警等一系列处理流程。在1996年以前,编制和监督完成年度信贷收支计划是农村信用社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相关的监测指标也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设计的,主要是考察信用社发放的各项贷款规模是多少,固定资产贷款规模多大、贷款规模是否与存款规模和自有资金规模相适应等信贷规模的控制问题。但是对各项指标的幅度和具体管理方式则缺乏相应的规定,“允许各地在执行中适当灵活掌握”。1996年到2003年,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使用的是达标管理的方法,主要根据监控指标和本地农村信用社的现状,逐社制定年度指标,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进行考核。比较而言,这种管理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有达标和不达标两种评价结果,不能够及时反映信用社的具体变化。为了解决有些农村信用社短期内难以达到规定指标的情况,又制定分年实施计划,逐步达到资产负债管理规定的全部指标,并对达标的时间做出了硬性规定(备付金比例、拆借资金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要在一年内达到规定比例;单户贷款比例、存贷款比例要在三年内达到规定比例;资本充足率、呆滞、呆账贷款比例要在五年内达到规定比例)。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评价不再采取达标管理的方式,而是采用评分体系。对农村信用社的22项指标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每项指标有一定的权重,不论指标数值的高低都对应一定的:分值,解决了将各类不同指标综合归纳成统一的可比较的标准和不同信用礼之监横向比较的问题。对于在风险评价中表现出较大风险和风险突然加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入预警程序,对于不同风险情况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从而形成了较为全面的风险处理程序。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风险监测指标监管意图不够明确

指标体系中前四类指标分别考察了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盈利性风险。但是第五类综合发展能力指标的监管目标不是很明确,其中的不良贷款余额下降率考察的主要是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固定资产比例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号察流动性风险的指标,存款增长率考察的是规模扩大的速度,更多的带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意义,对风险而言指标意义不大。如效益性指标中的利息回收率,主要考察的仍然是信用风险,而不是盈利能力。在贷款五级分类体系下,无法收到利息的贷款实际上就是不良贷款,利息回收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是对同一项风险站在不同角度的重复评价。

(二)由于评价比较困难,部分监测指标没有完全实行

如指标体系中第六类管理能力指标由于考核较为复杂,不便于收集汇总资料,在很多地区没有推开。如山东省要求“年末,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综合评价时,只对定量指标计分,不对管理能力计分。”对管理能力的考察,采取的是定性评价的方法,只要各项监管措施齐备,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就会得到较高的分值,但是具体执行情况如何,有没有明显的操作

风险隐患,则很难形成明确的结论。

(三)风险监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监管空白

从农村信用社运行中的风险状况来看,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也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在现行的风险监测体系中,没有针对市场风险设计的监测指标,对于操作风险主要是通过管理能力指标进行间接评价,而且由于各种原因,这种评价也没有完全实行。因此现行评价体系存在着部分监管空白,其综合评价结果不能全面反映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

(四)部分监测指标在实际中没有完全发挥作用

如备付金比例要求在5%以上,但是在实际中几乎所有的信用社都能达到这一标准,失去了风险控制的意义。如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和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并不能实际反映对不良贷款的弥补能力,意义不大。如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指标的监管目标是为了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但是农村信用社规模过小,同样的贷款客户申请同样的贷款规模,在四大商业银行就不受到贷款集中度的限制,在农村信用社就很可能因控制单户贷款额度而无法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使农村信用社在很多关键客户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三、研究结论

首先要建立多方位的监管体系。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中,中国银监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发挥着主导作用,负责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的执行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也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需要切实保证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安全,因此人民银行下一步也有必要建立相应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财政部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经常政府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拨付财政补贴,或者在清理金融机构过程中给予必要的财政援助,目前财政部还没有建立专门针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机构,也缺乏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另外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有些机构如存款保险管理机构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次要建立简明高效的预警监测指标体系。预警监测指标是金融预警监测制度中判定风险状态的有力工具,因此各国都非常注重预警监测指标的确定。由于职责和出发点不同,各个国家不同的监管部门其预警监测指标体系也并不相同,但却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是各国都非常重视对资本充足性风险的监管。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资本充足率达到12%作为市场准入的关键标准,日本对有问题银行的快速预警纠偏模型中,资本充足率成为是否需要采取行动的直接判别标准。第二是各国在风险监管中都普遍借鉴了美国的“骆驼评价体系”(CAMEL)。无论是新加坡的CAMELOTS评价体系,还是英国的CAMELBCOM评价指标,其指标体系都与骆驼评价体系有关,并且还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