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轨道交通条例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本文主要从城市轨道交通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影响,及沿线土地利用对轨道交通的影响两个方面的互馈关系来说明城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土地利用影响 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U21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城市交通系统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与开发带来人流、物流的空间集聚,增加交通需求量,对交通设施提出进一步要求,不同土地利用模式需要有不同的城市交通系统与之协调适应;完善的城市交通系统能够满足城市内交通供给要求,同时,改变交通沿线地区的可达性,可以提升土地品质,促进住宅、商业等用地的发展集聚,进一步对城市空间形态、土地利用格局产生影响。简单如下图所示:
2 城市轨道交通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影响
2.1 对沿线空间形态影响
从城市空间布局未来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城市空间结构有圈层式向网络化发展,在地域上表现为城乡空间更为紧密协调发展。另外,多中心的城市格局,导致城市沿快速交通干线分布,快速交通干线成为城市空间扩展的轴线,将城市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轨道交通主要通过站点影响城市空间形态,城市空间沿各站点形成组团状高密度的土地利用模式。轨道交通沿线各站点的可达性几乎一致,因此这种环形用地布局模式将沿轨道交通线依次展开,形成轨道交通沿线“珠链式”的空间布局;经调查发现,城区中内轨道交通线,一般站距较小,相邻站点周边用地扩展后连在一起,形成沿轨道交通线的带状发展,而在城市新区或郊区站距往往较大,此种情况下将形成沿轨道交通线的点状高密度扩展。如下图所示:
轨道交通对沿线空间扩展示意图
2.2 轨道交通站点对城市周围用地布局的影响
站点周边用地布局主要受可达性影响,因此站点影响范围的用地呈围绕站点紧凑的环形布局形态。站点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随着与城市中心区距离不同而不同。以下把轨道交通站点与城市中心区的距离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一、城市中心区站点对其周边地区的空间形态影响不大,但它提供了与城市联系的快速交通方式,促进城市空间形态向郊区的扩展。二、城市边缘区的轨道交通站点比较复杂,它可能是交通枢纽换乘处或者是高架轻轨与地下地铁的转换处,是城市空间扩展的节点,成为轨道交通轴线上最活跃的点状高密度中心。三、城市区站点其周围地区在站点建设前开发程度不高,因此站点的建设对周围地区的带动作用明显。
2.3 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刺激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为人们提供了快速出入市中心的交通方式,导致商业和公共设施用地更容易向轨道交通沿线影响区范围内高度集聚,从而使居住用地从城市中心疏散出,有利于城市的有机疏散。由于轨道交通沿线影响区内的商业和公共设施用地需求量增加,其土地使用性质将按照交通经济规律进行重新分布,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轨道交通站点对周边地区辐射力随着空间距离的增加逐渐减弱,因此,沿线的土地开发集中在交通站点附近,开发强度也随站点距离增加逐渐减小。总体来看,轨道交通的建设不仅促进了沿线地块的开发,同时促进了高密度、高容积率用地类型的空间集聚,增大了开发强度,带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
2、4 促进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随着轨道交通的发展,通向城市中心区的轨道交通采用地下通过,轨道站点的建设带动商业金融业的发展,促进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
总之,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对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开发强度、土地价格均有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土地控制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若能相互协调,能够达到一种相辅相成的促进关系。良好的土地利用,可以保证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客流,轨道交通的建设又可合理引导土地利用性质、土地开发强度的重新配置,并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
3 沿线土地利用对交通的影响
3.1 对轨道交通走向与布局的影响
城市土地利用对轨道交通的影响一般通过两个手段。一个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布局和结构从微观上来看都是由对城市土地利用开发来实现的,从而形成不同性质用地分区,政府和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就需要考虑这些不同区域的交通发生量,从而制定出符合战略意义的交通规划网络和布局。另一个是开发商或者低一级当地政府也可以通过“开发者负担”的方式,与政府或者轨道交通企业谈判,达到局部改变轨道交通的走向或者增设站点的目的,但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包括承担部分或者全部额外建设资金。
3.2 对轨道交通客流量及客流分布的影响
交通和土地利用实质上就是“流”和“源”、交通供给与交通需求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沿线土地利用对轨道交通客流规模存在举足轻重的影响。城市土地利用决定了城市交通源、交通量及交通方式,从宏观上规定了城市交通的结构和基础。
合理的土地利用布局形态、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既能为轨道交通提供足够的客流保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作为大运量骨干交通方式的运输作用;又能为居民克服城市空间不断扩展带来的时空障碍,实现城市边缘区与城市中心区域的通达性,还能够产生相对有序的交通需求,使得轨道交通客流在沿线各站和轨道交通服务的各个时段内,实现客流在时空上分布的大致平衡。
随着沿线土地利用结构的日趋合理化,轨道交通客流也会在时空上进行重新分布,从而更好的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运输能力。
4 城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建设
一、城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着动态的互馈关系。因此,轨道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实行一体规划,并且要实行动态一体规划,根据互馈双方的量化差异,实时进行互动调整,以达到双方发展的协调、优化、平衡和互利互动。
二、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模式: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站点服务半径内城市用地的综合开发。轨道交通站点对周边土地利用的影响范围理论上是一个动态的区间,随着轨道交通与周边土地利用逐步实现一体化规划与设计,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范围会有增大的趋势。另外轨道交通站点影响范围就是在不断动态变化的,轨道交通虽然以运量大、快捷、舒适为主要优点,过大的客运量也会给轨道交通带来负面的影响。
三、根据轨道交通开发影响范围的理论模型,轨道交通开发的影响范围将随着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而不断变化。由于车站吸引客流大小与车站的距离往往成反比,一般而言,车站周边200 m 是客流的核心覆盖区,轨道车站周边500 m 距离通常作为出入车站较舒适的步行门槛值,500 m 外是车站有效覆盖区范围。因此,在具体的开发模式上,在站点200 m 核心服务半径以内为高强度开发区,地价昂贵,发展为商业或办公用地;200~500 m 直接服务半径内用地为中高强度的开发区;服务半径500 m 以外为低强度、低密度城市开发区。保证城市用地总体开发密度的平衡。
四、轨道交通的建设,使城市结构和用地布局向集约化发展。轨道交通的轴向动力,形成了城市以各个交通站点为中心的“珠链状”发展格局,这不仅保证了轨道系统有较大的客流和运营效益,也极大地带动城市发展和城市更新,最终确保城市功能的发挥,实现城市与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叶红, 轨道交通与城市协调互动发展探讨[J],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工程技术版),2010.3
6月19日,《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强化安全、提升服务成为立法重点,其中有关乘客禁止行为的条款引发各方热议。
20年:法制建设与线路延伸同行
上海轨道交通走过了20年的发展道路,而这20年也是上海轨道交通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
1993年5月28日,地铁1号线南段建成通车,标志着上海地铁“从无到有”的新突破。为提前应对1号线建成后的管理需要,市政府于当年6月制定了《上海市地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地铁2号线开始建设,1号线全线运营也有两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2002年,本市已有3条轨道交通,通车总里程达65公里,其中高架轨道为主的明珠线一期长29.3公里,而《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对轻轨和磁悬浮等轨道交通的法律关系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于当年5月审议通过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覆盖了上海全部轨道交通类型。
20年后的今天,包括磁浮示范线在内,上海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已有13条、468公里,全网日均客运量622万人次,全年客运总量22.75亿人次,占全市公共交通客运量的37.5%。轨道交通单日最大客流出现在2013年3月8日,达848.6万人次。据预计,到“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全网日均客运量将达到800万人次左右,公共交通客运分担率约为50%。
20年间,上海轨道交通已由单一线路运营走向了网络化运营,从大规模建设为主转向了以运营管理为主的新阶段,呈现出网络运营管理规模大、系统运行关联度高、维护保障复杂性强、突发事件影响广等新特征。如今,不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防控的难度更大了,乘客对轨道交通服务的要求也更高了。据统计,2008年至今,市人大代表共就轨道交通提出224份书面意见,涉及规划建设、应急管理、安全运营、服务规范、票价制定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也多次开展专项监督。2009年公交优先专项监督、2011年城市运行安全专项监督中,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都是调研的“重头戏”。特别是“9·27”轨道交通10号线列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启动轨道交通安全专项监督,吸引80多位市人大代表参与,他们分散、小规模地对轨道交通站点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政府和运营企业采取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对条例修订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2013年,《上海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提上议事日程。
关键词之一:安全
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至2012年,本市轨道交通共发生门夹伤事件756起、缝隙踏空事件410起、掉下站台事件92起。2011年7月28日,地铁10号线发生反向行驶事件;同年9月27日,10号线追尾事故又引起各方关注。这些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制度空白和操作盲点。为提高安全运营水平,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条例(修订草案)》作了四方面规定。
首先是强化轨道交通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其次是规定市交通港口局应当建立并实施定期安全评价和日常动态监督检查两项安全监管制度。目前,安全评价已在开展,运营时间10年以下的线路每5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运营10年以上的线路每3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市交通港口局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参与安全评价和动态监督检查工作,使检查更为专业、客观和公正。
第三是新增应急管理方面的内容。政府要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轨道交通企业则要据此组织编制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后,相关政府部门与运输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是细化安全检查。世博会举办期间,本市在所有轨道交通车站设置了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对乘客携带的物品实施安全检查;世博会后,保留了安全检查制度。2011至2012年,轨道交通安检站共安检物品8.67亿包次,收缴各类违禁品10万余件,其中汽油、油漆等易燃液体2000余升,管制刀具、仿真枪4000余件。2013年春运期间,地铁安检查堵烟花爆竹211起,查获鞭炮43万响、爆竹510个、各类烟花1720只。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仍有存在的必要性,而且应当严格执行。
关键词之二:服务
轨道交通运量大、快捷、可靠,吸引了大量客流;但其封闭性、系统性的特点也使得乘客对运营信息服务、问询服务、延误处理等服务需求更为迫切。近几年,轨道交通企业向社会公开了列车具体运营时间、运营间隔,乘客不仅可以从显示屏等媒介上了解列车的运行状况和换乘指示,还可以到车站内的问询服务中心寻求帮助。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15分钟以上时,乘客可以退票,并得到延误证明。2005年至2012年,轨道交通行业在两年一度的市文明行业评比中连续四次被评为市文明行业,并在窗口行业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措施,《条(修订草案)》就运营服务设立专章,对制定服务规范和编制运营计划、提供信息服务和急救、乘客退票和延误证明等作出规定。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树立公共服务的意识是本次法规修订的亮点,但名为“运营服务”的专章中,仍然保留了较为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针对乘客的限流、禁止行为等内容偏多,而轨道交通企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则比较单薄,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也不够明确。建议增加运营服务的内容,管理方面的规范则可以单列专章。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轨道交通在客流激增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企业可以采取限流措施。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明确并严格限制停运措施的适用条件,在发生重大事故导致轨道交通停运等重大问题时,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同时还要完善限流和停运的后续处理措施。对于因轨道交通线路设计缺陷而导致的“长期限流”,不能由轨道交通企业自己说了算,这类情况仅仅通过限流来应对不够慎重,应该找到问题的症结,予以彻底解决。
本次研讨班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为主题,结合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通过业务培训和政策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更好地履行新职能,落实新任务,努力促进现代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
安徽工作有突破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运管局对这次研讨班非常重视,厅党组在之前专门开会,就研讨班的接待进行了专题研究,而且提供了很好的会议服务。我们感觉,这几年安徽省的思路很正确,措施很得力,在很多方面都有一些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
第一,安徽在出租车经营模式的转换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是合肥市的出租车,过去都是以个体和承包经营挂靠经营模式为主,前两年搞了经营权的集中转换,实行公司化经营,而且平稳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二,在运输的安全管理上,安徽对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上做得也比较好。这当中很突出的一点是实行了司机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和叮嘱制度。驾驶员出车前企业安全人员要和司机见面,了解司机的情况,这些举措对安全行车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安徽迈出了很好的一步。
第三,对于包车客运的管理。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包车客运上出现了疏于管理的问题。安徽的做法是在网上申请包车证,好处是无论是承包经营的还是挂靠经营的司机,都要通过企业来申报,解决了运管机构不知道车辆到哪里去的问题,解决了司机疲劳驾驶的问题和“三关一监督”的基础问题。安徽在这方面先走了一步,下一步对包车客运的管理是公安部门、安监部门都特别关注的,他们也希望我们加强管理,我们自身也要改进这项工作。安徽的做法为我们的包车管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非常好的方式。今年我们要把这个做法写入包车管理的规定里面。
2011年成绩突出
2011年是道路运输业发展历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在大部制改革之后,我们前两年重点是打基础。去年一年,成果比较集中的显现。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国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战胜发展任务重、维稳压力大、应急事项多等诸多困难,“十二五”道路运输工作起步有力,开局良好。
政策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我们紧紧抓住处置道路货运领域不稳定事件的契机,化被动为机遇,经过细致调研和反复协调,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这个通知出台的缘由,是因为道路运输行业不稳定的问题,而且是这个行业当中过去认为问题不多,比较稳定的部分,是过去管理不多,没有下功夫的部分,即货运,而且最突出的是集装箱码头疏运的车辆司机问题。这个文件意义非常大,是建国以来国办下发的第一个支持道路运输发展的文件,实现了行业发展政策的重大突破。
道路运输行业无论是改革开放之后,还是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在运输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国务院都没有对道路运输业的发展下发过专门的文件,现在国务院专门给道路运输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下发文件,里面明确了很多的政策,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我们感觉,这个文件还构成了我们道路运输行业今后发展的政策法规文件当中一个最基础的框架。大家知道,现在我们接手城市公交后,抓紧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的意见,再发一个城市公交条例。从公交的发展上,一个政策意见,一个法规。从道路运输发展上,我们在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道路运输条例》,现在看很多情况发生了变化,条例在下发之初也有很多不完备的地方,就是说没有达到我们当初的目标值,需要修改。但从道路运输这块来说,已经有了一个法规,还缺一个政策性的文件,这次国务院下发的这个文件,就构成了今后两个政策性文件、两个法规的局面。当然下一步我们还要推动道条的修订,出租车管理条例的出台,最后推动道路运输法的出台。
我们还要继续推进新时期道路运输业发展大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在运管队伍建设、应急保障体系、城乡客运一体化、市场诚信、旅客运输企业安全、出租汽车管理等方面,我们连续两年出台了将近10个文件,制修订了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多项国家标准。充分听取行业意见,起草完成了《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案,加快了立法进程。湖北、河南等省分别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公交优先发展、运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前些天,我到哈尔滨调研,他们出台了城市公交发展的意见,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一条,也是我们在制定公交条例里一直争取的一条,就是凡是大型的规划建设,之前要交给交通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把这个作为规划建设的前提条件。这就为公交的发展,为交通部门在城市公共交通当中很好的发挥作用履行职责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做法。这几年,部里在大家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出台了多项文件,我们经过整理,形成了道路运输新时期政策法规汇编,上下册70万字,方便大家查阅学习。
运输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2011年底,全国营运客货车辆达1199万辆,从业人员约3500万人,完成公路客货运量、城市公交运量和出租汽车运量的持续增长,行业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加强春运、“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运输组织,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确保安全有序,优质高效。在刚刚过去的春运当中,我们也按照国务院和部领导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春运任务。今年的春运比往年要求都高,特别是李部长,在原来讲的年三十车站不留人的基础上,把这个概念含义扩大了,一直在督促我们落实。所以今年春运期间,我们给各省一个劲地在加码。大家都很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春运任务。在春运结束之后,部里及时地进行了总结,并向张德江副总理报告。2月25日,张德江副总理在报告中批示,对交通部门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这个我们也印发给了各省。张德江副总理的批示是: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圆满完成了2012年的春运任务,谨向同志们致以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希望认真总结,扎实做好全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批示既肯定了春运的工作,又对我们今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春运是每年我们抓的第一个大事,我们开了一个好头,后面需要我们善始善终,把工作始终抓好。
去年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利比亚发生骚乱之后,我们撤回利比亚人员,国务院亲自组织,涉及的相关省份都圆满完成利比亚撤回人员返乡的道路运输任务,涌现出一批行业先进集体和个人,国务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去年我们还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了创建玉树灾后重建千里文明运输保障线活动,去年共向玉树灾区运送物资251.6万吨、旅客22.11万人次,救助事故车辆650多辆次,圆满完成了任务。今年玉树灾后重建还是关键的一年,到明年6月结束。对于今年的运输保障线的开展,我们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和运管局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安排。
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交优先战略推进有力
2010年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418亿元,预拨2011年度资金180亿元。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在江苏溧阳组织召开了现场会,沪苏浙省际毗邻地区联手推进客运班线公交化。上海做了很多工作来推进这个事。加强协调,促进《关于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出台。积极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标准体系和配套政策,加强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研究。组织召开了城市公交企业座谈会,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公交发展的政策和思路。
行业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我们联合有关部委加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力度,和公安、安监、工信部联合发文,明确了今后对所有新出厂“两客一危”车辆强制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总装备部联合组织实施北斗通信应用示范工程。部里和总装备部安排了资金和试点,对示范工程的建设进行推进,最近还要安排采购车载终端的工作。联合国家发改委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是在去年上海地铁发生事故之后,发改委组织的我们部里参加的一项工作。
我们还进一步加大道路货运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力度。很多省份去年都有新的进展。安徽在源头治理方面迈出新的步伐,他们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建立货物受理环节验视制度,加强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还开展了道路客运和卧铺客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创造了连续79天无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记录。
去年上半年,我们和公安、安监三家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客运安全整治活动。去年一年安全形势很有特点,全年事故发生不均衡,极大部分时段安全形势都非常好。安全的问题集中发生在3月末、春运和两会结束后,是一个高发期。然后3个部委联合对客运进行安全整治,3个月比较好,连续79天的记录也是在这个时间段创造的。到6月底7月初,连续发生事故。高峰就是代表性的“7·22”信阳客车燃烧事故。然后3个部委又延长了3个月客运整治活动,“7·22”后又比较好,3个月整治结束后,“十一”又开始发生事故。这几个集中发作的时间段造成的影响非常大。但是去年总的安全事故是下降的,全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行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8%和2.4%,但下半年发生了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再就是稳定问题。去年我们加强指导,妥善处置出租汽车、城市公交及货运领域的不稳定事件,总的来看,去年出租车稳定事件比往年有大幅度下降,但城市公交罢运事件去年发生了几起,我觉得关键还是对于公交企业的政策支持不到位,对公交职工的关心不到位,这个事今后国务院在制定公交法规当中会进行规范和逐步解决。最突出的还是去年上海、青岛发生的集装箱货运卡车的不稳定事件。这方面我们交通部门应该说管理力度不够,对于卡车司机关注不够,换一种说法是我们的管理手段也不多。相对于码头和货运堆场来说,这些司机都是弱势群体,因为大家恶性竞争,货主船公司该承担的,最后都摊派到货运堆场,货运堆场又转嫁到货运司机上。去年我们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研究,想把这些司机组织起来,与行业有关方面对话。组织起来才有话语权,才能进一步推动解决这件事。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
前年10月,部里在福州召开了甩挂运输会议。去年一年,在稳步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方面,我们确定了首批26个试点项目,其中12个项目落实了中央预算内节能补助资金9700多万元;公示了第一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对于26个试点项目,还没有资金到位的,今年将到位。还将开始启动第二批试点。加强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管理,累计公布17批次2.25万个达标车型,新进入市场达标车辆251.8万辆,去年通过使用达标车辆节约燃油14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2万吨。加大汽车驾驶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开展道路客运“海格智慧”科技助力行动,推广安全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收到明显成效。
国际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
正式签署了中蒙、中越汽车运输协定及协议书。举行了中俄汽车运输事务级会谈和中俄运输分委会汽车运输和公路组第十五次会议,推动实施《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参加了中哈俄三方会谈。开展了中美城市公交信息化、城市低碳交通系统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项目的研究。深化了与德国国际合作组织的交流合作。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确定了15个城市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确定了试点工程业务功能要求,指导各省推进试点工作。加大部省联网数据清理力度,数据合格率达95%,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投入应用。开展道路运输信息化顶层设计研究,积极推进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和城市客运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的前期研究。
运输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部出台的指导属地行业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从部里管理指导的行业门类看,对属地管理的行业队伍建设,在其他行业门类还没有。这个文件当中我们明确了运管队伍的改革方向、机构编制、正规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政策,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组织宣贯。全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同时,去年有几个省的运管部门都进行了改革升级,包括河南、云南等都进行了升格;广东省组建了副厅级的运管局,至此全国31省(区、市)都成立了独立的运管机构;新疆的16个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现了统一名称和规格,明确为自治区运管局的正处级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