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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14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14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14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弘扬优良作风为核心,以加强旅游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为重点,以促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旅游科学发展、影响行政效能、影响旅游发展环境的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健全机制,努力使全省旅游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和管理方式明显改进、党风政风建设明显加强,为优化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思想教育
1、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要认真学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月下旬至*月上旬要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一次以学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有计划地选派处以上干部到省委党校培训学习。
2、开展世界观教育。*月中旬至*月底拟请省委党校的同志授课,在局机关集中开展世界观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3、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在全省旅游系统培养和选树一批党性强、作风硬、能干事、干实事的先进典型,以多种形式宣扬他们的事迹。组织20*年度优秀公务员代表谈经验、作报告,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4、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报刊、影视、影像等资料中总结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认清危害,引以为戒。
5、开展光荣传统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新时期深入学习和弘扬大庆精神的决定,开展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闯关东精神”的系列活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将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二)强化制度落实
1、认真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从4月中旬开始,由局领导带队以分片调研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大下基层,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旅游产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报告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述职述廉。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促使当事人改正错误。
4、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按照省委、省纪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旅游部门的实际,研究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具体措施。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按照“三定”方案,7月底前在新编制框架下完成局机关人员调整,定岗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
2、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和审查,按照省纪委要求7月底前全面建立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3、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缩减20%左右,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审批时限基础上缩短20%左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上半年开通12301旅游咨询热线。利用旅游政务网络平台推行政务公开和旅游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制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收费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投诉问责制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的力度,切实解决在岗不履职、在位不尽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6、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11月中旬组织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聘请旅游行风监督员,9月上旬分片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力争在行风评议中排名有新的提升。
7、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认真地查处拖拉梗阻、刁难勒卡,乱收乱罚、违法行政等行为。严肃追究决策失误、治理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行政责任及连带责任。对严重阻碍发展、破坏旅游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及时召开推进大会,使党员干部明确,在全省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是省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促进全省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手段,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党组工作日程,纳入党组总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
(二)建立组织,推进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薄喜如为组长,副局长刘显富、纪检组长李兵、副巡视员李大方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活动推进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领导。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反馈和督促检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逐步建成华东地区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的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务实高效、诚实守信,切实解决损害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树立“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的旅游行业形象,确保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30亿元。
二、工作重点
2014年是我市启动旅游业新三年提升计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旅游系统政行风建设工作将围绕全年的旅游重点工作,努力在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产业升级,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进展
1.注重统筹整合,培育旅游质态特色性。按照“12345”的旅游工作思路,着力打造“136”旅游发展格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树立“大旅游”发展理念,在线路开发、节庆活动、资源互换、客源共享等方面增强资源整合的统筹能力。强化旅游产业发展策划。积极参与各项事关旅游业发展的策划规划;招引旅游专业人才建立智库,参与研究旅游事业发展,提升和提炼旅游符号、风格、特色,培育和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
2.强化精品打造,提升旅游产品竞争力。加速打造重点吸引物,加快项王故里景区建设,推进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实施三台山扩面提质工程,加快古镇文化旅游开发。
3.优化功能配套,保持产业发展持续性。一是住宿餐饮配套。规划建设、改造和新建8家经济型酒店,新增床位数1000张,满足“二日游”游客接待需求。
(二)围绕市场开拓,在优质服务、放心消费上有新进展
1.深化宣传营销,扩大旅游市场影响力。继续深化完善“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专业营销”的“6+1”模式,整合景区资源,推动营销联动。衔接“嗨游”旅游年卡与市民卡发行工作,推动落实景区旅游优惠政策;实行联票制度,项王故里、乾隆行宫等收费景区打包销售。
2.净化市场秩序,增强旅游行业满意度。一是旅游市场规范。以《旅游法》为依据,完善游客权益保障、退换货等维权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形成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合同,落实价格监管机制。加强投诉处理,游客投诉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倡导诚信旅游,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维权。严格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构建防控体系,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安全保障。力争将全市的旅游安全管理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县区进行平安旅游考核;推进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旅游创建工作,创建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不少于10家;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
3.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人员素质大提升。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高技能服务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争引进高级旅游专业人才5名。加强人才培训和以赛代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校企合作,创建1家省级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培养旅游专业人才500名。继续推行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
(三)围绕制度建设,在长效管理、巩固成果上有新进展
1.落实政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明确分工和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业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县(区)旅游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积极参加市、县(区)纠风部门组织的政行风热线直播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抓政行风促进旅游业发展、提高队伍素质、优化政务环境。
2.坚持政行风建设评议制。坚持旅游行业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创新评议方式,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现场征询、网站征集等多种方式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扩大评议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狠抓整改,切实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3.健全政行风建设督查制。坚持把督查贯穿政行风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政行风建设督查制,聘请10名政行风监督员,采取季度明查和不定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按时下发督查通报,对督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视情况进行书面通报批评、领导诫免谈话或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制。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范围、时限和载体,提高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办事透明度。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审批旅游行政许可,实施旅游行政处罚,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政行风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区)旅游局和参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与贯彻落实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切实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业务处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支持配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政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推动旅游政行风工作深入开展。
为切实推进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11号)精神,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为主体内容,以落实旅游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旅游行业安全事故防控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旅游行业安全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旅游经济安全、有序、健康的发展,为我县实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供坚实的安全工作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旅游局、旅游集团公司指定具体科室,负责行业监管工作;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按照法定要求设立安全管理科室或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景区(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安全组织机构要分别根据自身的职责和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和完善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行业监管,综合联动”的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形成“相关部门联合抽查、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全面自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二)建立旅游景区(点)安全设施评估体系
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根据我县景区(点)安全管理的着重点,确定安全评估体系6个评定项目:(1)危险地带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防护栏、水上拉网等)是否齐全有效;(2)消防、防火等设备(重点是室内旅游点消防设备,森林公园、风景区等防火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有效;(3)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设立并正常运行;(4)游览游乐服务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游乐设施、水上游乐设备以及地面防滑处理、无障碍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程;(5)特殊旅游项目的安全设计、评价、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6)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是否合理。以各个项目的基本情况、现状评估、整改要求等为基本指标,建立安全评估体系,同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确定整改完成时限。
(三)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旅游饭店消防和食品安全督查考核。一是落实职能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充分运用行业管理职能,坚持做到非星级饭店安全工作与评星挂钩,星级饭店安全工作与星级复评挂钩。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宾馆饭店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教育及培训,是否制定应急安全处置预案或方案,宾馆饭店的消防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公共疏散通道、公共聚集场所、服务区域内紧急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是否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和制作加工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预防,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加强旅行社安全规范经营。一是规范用车。旅行社必须用正规旅游车队的车,严格禁止使用“黑车”。二是健全“一团一报”制度。旅行社凡组团用车,须向旅游行业部门申报用车计划。三是规范食宿。定点的社会饭店必须具有一定资质,禁止到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社会饭店食宿。四是严格管理驾驶员。导游员与驾驶员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坚决防止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车,坚决防止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无资质运营的旅行社进行非法经营,杜绝扰乱经营秩序和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3、深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设。以创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为契机,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以旅游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旅游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自改的主体责任为抓手,逐步健全全县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对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对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旅游企业不同类型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和定期督促检查;四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效果的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报送、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告处理结果。
(四)健全重大节庆期间旅游安全社会联动机制
积极运用“5·19”、“5·20”旅游日积累的安全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重大节庆期间安全社会联动体系建设。一是细化检查,建立节前安全检查制度。重大节庆前,主动组织协调公安、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各旅游景区(点)的旅游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指导景区增设安全标示,加固防护设施,对各个环节进行安全评估,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责任分解,督促整改;二是加强重大节庆期间的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对全县干线公路路况、桥梁的通行状况进行详细、全面的专项检查,对景区重点路段、重要节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新缺损标志标牌,保证旅游公路的安全畅通;三是全员发动,提高重大节庆旅游安全保障能力。在通信保障、交通状况、景区设施、应急处置等诸多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完善工作预案,全社会发动,并做到人员的“五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组织到位。
(五)推进旅游安全信息化预警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信息化预警体系,推进旅游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做好旅游安全信息基础工作。逐步完善各旅游景区(点)建立旅游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机构和人员,改进安全设施设备。旅游主管部门依据对旅游目的地的气象、水文、地质等旅游安全状况的评估,向旅游者前往目的地旅游的安全信息;另一方面,积极发挥移动通信渠道作用。加强对主要旅游景区安全监测,逐步实施对旅游团队的全程监控,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渠道及时旅游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特别是对旅游设施和旅游区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资料和信息,做出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推进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完善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程序等相关内容;二是建立应急救援人员和完善设备。设立医疗室,有专职医务人员,备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救担架等器材和设备;三是落实应急救援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四、工作步骤
县旅游行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4月1日-5月15日)。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拟定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5月16日-6月30日)。摸清安全现状,梳理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
第三阶段(7月1日-9月30日)。分解落实责任,实施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制度。
第四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总结经验,自查整改,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旅游行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旅游局、旅游集团公司安全组织机构认真抓落实,旅游企业和景区(点)全力配合,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确立“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二)认真组织,明确分工。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细化、量化,实施过程要有项目、有行动,做到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确保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要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景区为抓手,充分利用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将旅游廉政文化建设与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公民素质教育、当地社会发展相结合,创建**特色旅游廉政文化体系,推动旅游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工作目标。1.推进景区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建设。对2011年以来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中国**故里旅游区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复查,督促景区深化、提升廉政内容,丰富展现形式及载体,建立起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2.在新评aaaa级旅游景区的中华侏罗纪探秘旅游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认真挖掘景区文化、资源中的廉政文化内涵,选择适合景区实际的形式及载体,对景区导游词、讲解词进行修编,自然融入廉政文化内容,对导游员、讲解员进行廉政文化培训,宣传讲解廉政文化。
二、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及展现形式
(一)基本原则:坚持潜移默化的基本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寓教育于有益的文化活动之中,做到以德感人、以情动人,增强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要避免在景区直接出现“廉政”相关词语,使廉政文化与旅游文化有机融合,与景区生态环境和原生文化氛围统一协调,避免说教、生搬硬套和牵强附会,更不能相互抵触、矛盾。
(二)重点内容:景区的廉政文化建设要具有针对性,要充分与促进旅游文明教育与文明旅游的发展相结合;要与景区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要与提高旅游者、管理者、经营者的现代文明素质、民主法制意识相结合;要与景区构建和谐旅游、和谐景区相结合;要与促进旅游景区自身发展与建设工作相结合。深度挖掘提炼景区的景观特征、民族文化、宗教文化、乡土文化和传说故事中廉政文化内容;并将景区历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法制教育等传统教育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追求“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三)展现形式: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旅游景区展示廉政文化的形式和途径,力求形式和载体多样化。要充分发挥游客中心、标示牌、导游词、宣传光碟、触摸屏、门票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等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增加融入廉政文化的元素和内容,使其成为宣传廉政文化的有效载体。
三、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一)4月:各区县旅游局、各景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本地区、本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
(二)4月—5月:1.在市、县纪委和旅游局指导下,各景区认真挖掘本景区廉政文化内涵,提出景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内容、展现形式及载体。2.将景区实施方案(重点反映景区挖掘的廉政文化内容、展现的形式和载体)报市旅游局汇总审核后送省旅游局廉政文化建设办公室审定。
(三)6月:1.市旅游局会同市纪委对2011年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中国**故里旅游区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景区深化、提升廉政内容,丰富展现形式及载体,建立起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检查情况专题报告省旅游局廉政文化建设办公室。2.省游局廉政文化建设办公室聘请旅游文化专家审定各景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内容、展现形式及载体,并反馈审定意见。3.各景区根据省旅游文化专家提出的建议意见,完善本景区廉政文化建设方案、内容。(1)
(四)6月—7月:1.各景区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对本景区导游词、讲解词进行修编,对导游员、讲解员进行培训。各区县纪委、旅游局聘请廉政文化专家,对景区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指导,明确建设项目、内容、时间进程、责任人,落实建设资金,开展廉政文化建设。2.市纪委、市旅游局组织业务人员和旅游廉政文化专家对景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行督促、指导。
(五)8—9月:1.邀请省旅游局领导及省旅游廉政文化专家对我市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景区进行指导。2.市纪委、市旅游局组织验收小组,对各景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各景区针对验收小组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六)9—10月:迎接省旅游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验收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华勤任组长;纪检组长贺强任副组长;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质量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文化建设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旅游局和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景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和景区实际,精心策划,创新工作,突出特色;要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规划目标到位、管理责任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结合实际,紧扣主题
各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景区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挖掘本景区廉政文化内涵,编写廉政文化讲解词,对本景区导游员、讲解员进行廉政文化培训;设置的廉政文化景观和介绍牌要与景区景观相协调,讲解词要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各景区要开拓视野、创新思路,深度挖掘廉政文化内涵,探索廉政文化与旅游文化结合的方式、展示的载体和形式,确保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