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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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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意见

考核评价意见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高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体系对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部分高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就对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评价体系提出自己的看法。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着高校全局的战略发展和教师个人的职业生涯的发展,影响和引导着教师对教学和科研的价值取向。因此,建立科学而又适宜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是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

1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

绩效一词的原意是来自于英文performance,意为性能、能力、成绩、工作成果等。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指的是管理者根据设计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在收集有关教师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成果信息的基础上,分析和评价教师工作完成情况的过程。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管理指的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教师绩效考核整个过程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对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的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绩效考核时间和周期的确定,绩效考核实施者的确定,绩效考核过程的监督,绩效考核结果的控制、反馈和应用等诸多环节的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考核公平公正,促进教师工作质量提高[1]。

目前教师绩效考核管理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通过绩效考核使教师了解个人的成绩和不足,加以培养和改进,使其在自己的职业生涯获得较为长足的发展,从而促进学校整体绩效和办学效益的提升。

2 当前高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

2.1 由于高校教师工作具有长期、复杂、难以量化等特点,长久以来对教师绩效考评很难制定一个客观、科学的体系。

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尚未建立起一套较为客观、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通常还是每年要求教师填写“考核表”,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往往流于形式。

2.2 高校对绩效考核的目标不够明确。

绩效考核是高校引导教师个人工作目标与高校总体发展目标相统一的一个重要手段。绩效指标的设计应以学校整体发展定位和目标为基础。目前,很多高校对绩效考核缺乏明确的目标,不是将学校发展目标逐层分解进行考核,而是简单地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这样难以引导教师的行为趋向学校的发展目标。

2.3 对教师的考核偏重科研成果,导致教学科研工作失衡。

高校对教师的评价多以量化评价指标为主,如论文的数量、级别、被引用次数,科研项目的数量、等级、经费等。这种重科研成果的考核方式,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升。

2.4 考核评价指标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

高校的岗位分为教学岗、科研岗、管理岗、工勤岗等,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专业要求等不尽相同。但在当前的考核中,对待不同岗位的人员没有分类考评,而是采取“一刀切”的考评办法,没有充分考虑到个体的差异和专业特长,这很不合理的。

2.5 教师绩效考核的结果缺乏反馈与运用。

许多高校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后不重视反馈环节,未能将考核结果及时地反馈给教师,考核结果也没有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惩中运用,无法起到激励作用,达不到绩效考核预期目标。

3 关于建立科学的高校教师绩效考核体系的几点建议

3.1 要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把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教学质量等各种指标综合融入到教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

3.2 考核体系应系统、科学、客观、可操作性强。

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考核教师的工作业绩的同时,客观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团队协作精神、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在考核教学、科研成果数量的同时,进一步考核成果的质量。

3.3 绩效考核应有明确的导向性。

通过考核评价,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创新,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考核的周期可适当延长,适度由年度考核向中期考核、聘期考核转变,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由以量定性向质量兼顾评价转变,不片面以数、研究课题数、获奖数等作为评价指标,克服学术浮躁的行为,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长期研究和创新性研究。

3.4 绩效考核应采取分层分类考核的办法,充分考虑教师个体的差异、岗位特性和主观能动性,考核指标或权重的设计应根据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强度等而有所区别。分层分类考核有利于教师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形成自己的教学和科研特色,发挥个性和特长,促进个人发展。

3.5 注重考核反馈,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形成正面激励。

绩效考核的最终目标是对教师个体和学校总体发展产生激励作用,促进绩效改进。因此,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对提高教师的工作绩效和实现学校的组织目标意义重大。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是制定下一个绩效周期绩效标准的基础[2]。学校考核部门应通过面谈等沟通方式,及时、客观地把考评意见反馈给教师,使教师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参考文献

考核评价意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学免疫学;形成性考核体系;考试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9-0238-02

高等教育主要涉及教、学、考三个方面,其中考试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考试对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也是评价和改进教学使之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基本途径。但目前传统的终结性考核,只重视反映学生的学习结果,忽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发展与进步,使学生失去了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部动力。同时在考试过程中考试形式单一,侧重教材和课堂笔记,只考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力,抑制了学生创造力的发挥,从而导致学生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考试过关,而不注重自身创新意识的养成和实践能力的发展[1]。而形成性考核则可在教学过程中不断了解教学进行的状况,并及时对教学活动进行调整以提高教学质量[2]。因此,形成性考核有助于实现对学习过程的监督和督促,并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形成性考核将学习过程纳入学业的总体评价体系,避免了终结性考核只考核结果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因此,推行形成性考核是强化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过程指导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改革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使其真实反映教学情况的重要举措。因此,如何结合医学免疫学的学科特点,有效利用形成性考核促进医学免疫学教学质量的提高,以促进我国医学生的素质教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形成性考核体系具体方案及实施

1.研究对象。进行《医学免疫学》授课的2011级临床医学本科16个班。

2.形成性考核模式。形成性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实验考核和期末考核三部分。平时考核、实验考核和期末考核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分值分配见表1。

3.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和管理。①形成性考核总成绩评定。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X=∑(xi・λi).X:形成性考核总成绩。xi:第i项单项成绩。λi:第i项单项成绩占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的百分比。②形成性考核成绩管理。学生必须在完成平时考核后,方可参加期末考核。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期末考核的补考,而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仍有效,补考后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不变,由授课教师按形成性考核方案评定成绩。平时考核成绩和实验考核成绩必须于期末考核前经教研室主任审定,不能随意更改,若发现成绩有错而确实需更改时,须由责任人提交书面报告,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才能实施。形成性考核成绩单存入期末考核试卷档案中,于期末考核前一周将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向学生公示,并在成绩公示一周内接受学生的查询,查询工作由教研室负责。

二、考核体系的效果评价

1.主观教学效果评价。在授课4周后,对实行形成性考核的班级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形成性考核能使教学目的更明确,且能有效落实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等学习环节,从而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并能使课堂气氛得到明显改善。

2.客观教学效果评价。①形成性考核成绩分布合理。为了更客观地评价本考核体系,采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实行形成性考核的1100余名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总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图1)。结果显示,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的分布符合偏正态分布的特点;且高低分区分明显,及格率在正常值范围。说明本考核体系能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并能准确反映出学生能力的差异。②形成性考核有助于成绩提升。随机抽取1个自然班67名学生的成绩,将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进行Spearman’s相关性分析,结果如图2所示,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呈正相关(R=0.9706)。如前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形成性考核对学习过程的督促作用有利于学生及时掌握学过的内容,同时又能加深对新学内容的理解,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形成性考核可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消化和吸收,从而使学习成绩显著提高。

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增强能力、提高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医学免疫学教学中,过去一直采用期末终结性考核模式,整个学期学习的所有内容累积到一起考试,学生经常反映难学、难记、难考[3]。因此,为有效促进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质量,结合医学免疫学的学科特点而采用了形成性考核体系。形成性考核体系重视对学习过程的考核[4]。在医学免疫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显示,其有力的推动作用在于在考核过程中,学生通过不断得到有关自身学习质量和效果的反馈信息,及时主动发现并解决学习中的问题,从而真正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为争取到最佳的学习效果提供保障。这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从前只在期末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的学习陋习。从实施过程和评价效果可见:一方面,形成性考核能通过明确教学目的和有效促进落实各学习环节等方面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真正体现了形成性考核强化素质教育的价值。另一方面,形成性考核重在对过程而不是某一时间点进行考核,从而保障了考核的全面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形成性考核体系既可激励学生的主动学习,又能对学生成绩做出准确评价,可见形成性考核体系是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促进学生主动性发展和全面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曾瑾,李翠英,向征,贾雪梅,王红.寄生虫学课程形成性考核体系的设计与构建[J].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2013,(1):96.

[2]王晓艳,王麟.形成性考核在生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与分析[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10):36-41.

[3]张海霞,胡涛,栾希英,等.模糊理论在《医学免疫学》试卷分析中的应用[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10,(19):3023-3026.

[4]周淼,卢依平.形成性考核的优点[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4):148.

考核评价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航乘务英语 以证代考 评价模式 分层教学

近年来,随着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课程评价模式的改革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如何充分发挥考核的反馈、评价、选拔三大功能?如何在课程考核中加大技能考核的比重,真正实现高职教育“强化技能,注重实用”的目标呢?这些问题成为了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重要议题。实行“以证代考”的评价模式,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证与课程考核相结合,是矫正考核中的偏差,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办法。

一、“以证代考”的定义

“以证代考”是指以国家的职业资格和社会的技能鉴定认证代替学校教育教学中的课程结业考试,是教考分离的一种实施形式。“以证代考”中的“证”是指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的技能证书,“考”是指学校教育教学中的课程结业考试。

实行“以证代考”评价模式,能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良好学风。同时助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就业砝码。

二、民航乘务英语“以证代考”实施背景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下称我院)是华东地区最早开设空中乘务专业的院校。一直以来,我院十分重视空乘专业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培养,开设了 “乘务专业英语”系列主干课程,包含《乘务英语》、《乘务英语听说训练》等。通过该系列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担任乘务员必备的专业~汇和术语,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的英语开展客舱服务。

我院空中乘务专业从2005年起组织学生参加由中国民航大学考试中心组织的“民航乘务英语中级考试”。该考试全称为中国民航英语工程乘务英语水平考试(中级),是由中国民航大学考试中心组织,针对乘务专业学生和相关空乘人员所设的职业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取“民航乘务专业英语考试合格证书(中级)”,简称民航乘务英语中级证书。此证书是目前国内众多航空公司认可的专业英语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已被国航、东航(上航)、吉祥航空、春秋航空等多家航空认定为乘务员晋级必备英语等级证书,也成为航空公司在空乘院校选拔人才的必备证书之一。

三、“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实践

1.选定鉴定证书,确定改革对象。为确保“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的有效进行,我院在总结多年考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在校学生,毕业生和行业人士以及民航乘务英语任课教师的访谈和调查,最终确立了“以证代考”证书为由中国民航大学组织的民航乘务专业英语考试合格证书(中级)。

要实施全面的“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必须要了解学生的英语基础水平。在确定证书后,我院选定了2015级空中乘务专业419名学生作为改革的对象,由学院教务处牵头在入学前进行了英语水平摸底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分班,以便在后期的英语教学过程中能进行分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2.优化教学大纲,对接考证内容。确定改革对象后,要优化课程教学大纲,使课程教学内容与考证内容进行有效对接。“乘务专业英语”系列课程一直使用民航乘务专业英语考试的指定教材《新世纪民航乘务英语》教程,明确了考证的方向。民航乘务专业英语考试包含三部分内容:笔试、听力和口试,通过教学大纲的修订,将考证内容分别对接到《乘务英语》和《乘务英语听说训练》课程中。《乘务英语》教学重点围绕笔试中的知识点和语言点进行讲解和分析,帮助学生进行知识的积累;《乘务英语听说训练》加强听力和口语的练习:听力在强化基础练习中融入了民航客舱服务的相关内容;口语则根据考证的内容围绕自我介绍,广播词播报和常见客舱问题开展教学。

3.改革教学方式,开展分层教学。民航乘务英语系列课程进行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开展分层教学。通过行政班级的初步分层后,根据不同班级学生的英语水平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上各有侧重。尤其对《乘务英语听说训练》课程进行了如下分层:

首先,在英语基础较好的前4个班级实施分层教学,由外教和中方教师共同完成授课。学期初由外教组织英语测试,将前四个行政班学生分为A、B两个层次,并将每周2课时的授课单位进行1:1划分,由外教和中方老师分别担任课程教学。如A层次学生前1课时参与外教的口语训练课程,B层次学生则参与中方教师的听力训练课程,下1课时再进行互换。教师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课堂反馈,适时改进教学计划与内容。

其次,针对英语基础一般的4个班级,主要由中方教师进行授课,按单双周形式轮流进行听力和口语课程的训练,并在口语训练中融入技能实训环节,增加课程的趣味性和学生参与性,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最后,基础薄弱的2个班级,则重点加强其考证技巧的辅导。由中方老师从基础英语教学入手,逐步过渡到考证内容的辅导与强化,提升学生考试通过率。

总之,通过多维度的分层教学,能有效发挥中外教师在听力口语训练中的作用,并能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英语水平适当调节教学计划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4.制定考证方案,实施“以证代考”。为了“以证代考”的实施更具操作性,制定了空中乘务专业民航乘务英语“以证代考”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邀请中国民航大学考证中心来我院设考场组织以证代考,考证认定时间安排在第3学期中进行,为考证成绩的评定留出足够的时间,并能顺利进行课程衔接。(2)设定民航乘务英语中级考试获证分数线和课程及格分数线。民航乘务英语中级考试总分130分(其中笔试60分,听力40分,口语30分),及格分为70分。方案设定学生考证分数达到70分即可获得证书,考虑部分学生英语基础薄弱,设定60分为课程及格线。即学生考证分数达到60分以上者,《乘务英语》、《乘务英语听说训练》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则需要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补考。(3)未获得证书的同学,可继续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证。(4)获得证书的同学可以在每学年奖学金评定中获得加分。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乘务英语》、《乘务英语听说训练》的教学计划进行了优化,将新课内容安排在第1-2学期完成,第3学期利用12周时间进行集中考证复习,有效应对考证。

四、“以证代考”改革实施成效

经过两学年的“以证代考”改革实施,我院专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我院在职业人培养方案的修订中引入了考证体系,根据空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群需求,构建了以就业为导向,突出职业能力的合理化专业英语类课程体系。

其次,将参考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考证要求的考证培训内容融入了课程内容,优化了教学大纲,实施课证融合教学,助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就业砝码。

再次,推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构建了基于任务驱动的ESP乘务专业英语实践教学模式和分层教学模式,引入中外教师双语教学,培养了学生职业背景下的英语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采取了全新的考核方式,以考证代替期末考试,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对专业教学起到了教学反拨作用,实现一举多得,受到了学生的欢迎。

最后,施“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学生获证率得到提升。2016年底统计结果表明,2015级空乘专业共计419名学生参加了民航乘务英语(中级)考试以证代考,一次性获证率达到了53%,课程通过率达到了85%,比往年获证率提高了17%,学生职业英语运用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肯定和表扬。

五、“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反思

民航乘务英语“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的初次实践,取得成效同时也值得反思与改进。

首先,要寻求“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的政策支持。实施改革前要制定详细的方案,因涉及相关课程的期末考核和成绩评定,必须就方案和实施细节与学院教务处进行沟通,以保证“以证代考”考核政策落实。

其次,要在学生中加强“以证代考”评价模式的宣传力度。“以证代考”无形中会增加学生的经济压力,增强考试的难度,学生会出现不理解不配合的心理。因此,要在新生入学专业教育中就告知学生本专业考证的要求及相关课程实施“以证代考”的方式和方法,并在日常教学中积极向学生说明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中的用途等,让学生自愿主动的接受以证代考。

第三,要在教师中普及“以证代考”的改革思想。任课教师作为实施改革的第一人,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通过组织课程研讨,解读考证大纲,开展集体备课等多种途径统一任课教师的思想,进行教学改革,将课程内容与考证内容有机结合,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最后,要做好考试组织和运行工作。我院民航乘务英语“以证代考”采取由中国民航大学考证中心来我院设考场的形式开展。因此,要成立考证专门小组,对接考证鉴定机构,从考前报名组织,考场布置,设备检查到考试运行、考务管理以及最后的成绩鉴定,做到专人专管,确保考证鉴定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航乘务英语“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改革,通过优化教学大纲,对接考证内容,实施课证融合,开展分层教学的实践,积极推动了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提高了学生的取证率,是强化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率的关键,为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作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史书良,刘志刚.关于“以证代考”的实践与思考[J].辽宁高职学报,2007(3):9-11.

[2]高锋.“乘务英语中级考试”应试策略探析[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13(1):69-72.

[3]王晓丹,顾可民.高职计算机专业“以证代考”考试模式改革实践与研究[J].福建电脑,2009(1):27.

*课题来源:本文为2015年度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关于“以证代考”评价模式的乘务专业英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编号:YYJX1509)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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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荷兰;应用科技大学;三维一体;课堂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评价是诊断和分析课堂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问题的重要手段。作为欧洲较早构建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国家,荷兰在大学尤其应用科技大学的课堂教学评价上也进行了不懈的摸索与实践。在不同历史时期,荷兰政府先后推出了诸多不同的评价政策和措施,使应用科技大学的课堂教学评价日趋完善与科学。时至今日,荷兰应用科技大学已初步形成校内、校外评价结合,学生、专家和督学评价并重的三维一体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一、重视“生评”的校内评价

课堂教学的校内评价是由校内人员组织和实施的评价,它与校外评价相对应,专指由学校内部教师、管理者和学生对学校课堂教学进行的评价,其实质是通过校内人员相互协同和监督,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管理。荷兰应用科技大学内部的课堂教学评价主体包括校内学生、资深教师和管理者。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是教学效果的见证者,其评价聚焦于教师课堂教学各维度的满意程度。资深教师是指开设特定课程的经验丰富、资历深、声誉好的任课教师,对新教师开设新课负有指导和帮助的职责,是新教师课堂教学实践的引路人和评价者,其评价重点指向新教师的教学能力。管理者主要是指院长和系主任,他们对院系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有责任对相关课程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监管,其课堂教学评价注重对教师职责履行的评价。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亲历者和教学质量的见证者,荷兰应用科技大学将学生评价放在了校内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核心位置,这种课堂教学评价也因此成了一种生本评价。在这一评价模式下,学生评价主要是通过学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方式来进行的。[1]荷兰每所应用科技大学都设立教育评价和质量控制部(The Unit for Educational Evaluation and Quality Control,UEEQC),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事宜。[2]阿姆斯特丹应用科技大学(Amsterda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利用课堂教学评价表对学校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该评价表旨在反映学生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表现的看法,学生需对教师以下14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见表1)。表1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用表)

一级

指标二级

指标从未偶有

一次有时但

不经常一般能

做到自始至终

都做到课堂教

学准备上课准备

充分精通所教

内容课堂教

学组织教学要求

清晰课堂组织

有序教学步骤

合理课堂师

生互动激发学习

主动性师生互动

充分课堂讲

授质量讲解具有

创造性学生发言

踊跃课堂方

法指导考虑学生的

个别需要合理分配

时间教学效

果监测按时批改

作业作业反馈

及时成绩评定

合理

依据有关规定,学生需将教师课堂教学表现分成五个等级,分别赋予1分到5分。[3]在回收学生填写的评价表且进行统计分析后,学校将学生所给的分值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来判断教师课堂教学表现,并将学生评价结果告知教师。如果某位教师得分低于全体任课教师的平均分,学校会专门发给该教师一份详细的数据分析材料。[4]为了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管,该校教育评价和质量控制部要求院(系)和学校两个层面分别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诊断和分析。首先,在院(系)层面,系主任对该院(系)所有任课教师各门课程的学生评价结果进行具体分析,与有关教师和学生进行座谈,诊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课堂教学的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关于本院(系)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报告,上交至学校的教学委员会(Teaching Board)。其次,在学校层面,学校教学委员会每年举行两次相关人员全体会议,专门讨论教师课堂教学的改进事宜,会后发表一份关于全校课堂教学评价的情况通报,在校网上公布。[5]

当然,资深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也是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主要负责对新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和指导工作。当一位教师开设一门新课的时候,学院和学系的负责人有时会组织资深专任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和指导。一般说来,这种听课和指导并不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通常只有在任课教师提出这种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才会组织听课。

与此同时,各应用科技大学还进行由管理者实施的课堂教学评价。在进行这种课堂教学评价时,院长和系主任们会基于相应的教育理念,考察教师课堂教学职责履行情况。一般说来,在日常工作中,他们并不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考评,而只是对能力较弱和表现欠佳的教师进行听课和考评,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们主要依据学生评价表的统计结果和平时了解到的情况,选择有关教师作为听课对象,在听课后则对该任课教师提出具体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总的说来,应用科技大学管理者的听评课和资深教师的指导只是针对特定教师进行的,且主要是形成性评价,学校不统一实施总结性评价。就听课和评课的作用而言,课堂教学评价对教师的晋升有一定影响,课堂教学表现优异、评价结果好的教师在职称晋升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而那些课堂教学表现欠佳的教师一般会选择推迟提出职称晋升申请的时间。[6]

・比较教育・三维一体课堂教学评价:荷兰应用科技大学的实践与思考二、并行独立的同行评价

应该认为,课堂教学的校内评价本质上都属于学校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价。这种评价对于教师的教学反思、学校的教学改革而言十分重要,但仅此显然又是不够的。还需在此基础上,结合以相对独立的校外同行评价。后者因为无直接的利益相关,也因为是熟悉本学科教学的专家,因此更能对教师的课堂教学作出中肯、公正和入木三分的批评与判断,他们的评价对教师来说也因此更具有公信力和说服力。

正是基于这种考量,荷兰应用科技大学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 of Applied Sciences) 自创建以来,每年都要组织专家分学科大类在一个评价周期里对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是由包括学科专家和教育专家在内的校外专家进行的外部评价。由于它是由独立的中介组织委托校外专家进行的评价,故它既是一种同行评价,也是一种社会评价。各应用科技大学的院系应先递交有关课程的课堂教学材料,然后由应用科技大学协会组织校外专家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该课程的教学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作出是否通过评审的决定。该协会的评价结果为政府部门的教学质量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信息。[7]

同行评价主要包括三个环节。首先,院系提供同行评价所需的材料。院系提供某门课程教学的相关材料是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到该校进行课堂教学评价的调查委员会(the visiting committee)①专家提供相应的评议材料,二是有助于通过院系的自评从而改进学校内部的教学质量管理。所提供的材料要重点说明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师资情况和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情况、教学特色和亮点。[8]

其次,调查委员会专家对某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2天到2天半的现场考察。为了更真实地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具体看法,学校需确保调查委员会专家与校园里随机找到的修习该课程的学生进行一小时以上的交谈。为了了解该课程教学准备的充分性、组织的严密性和实施的规范性,专家会认真查阅该课程教学的相关材料,包括教学大纲的编写、教科书的选择、学生的作业、考查和考试的书面材料等。现场考察过程中,调查委员会的专家需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指标,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每个指标的分值从1分到5分不等,满分为5分,最差为1分(见表2)。[9]

表2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 同行专家用表)

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得分1.教学准备教学准备充分,对讲课的重点和难点有具体设计2.教学目标扼要概述教学目标,明晰学生学习要求3.讲课内容授课内容充实,充分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进展4.语言表达讲课条理清楚,语言准确、生动5.活动形式活动形式多样,进行演示、提问、讨论、展示6.学法指导指导学习方法,明确操作程序7.知识应用开展案例分析和讨论,促进知识应用、技能迁移8.自学辅导预留学生自学时间,耐心解答疑难

调查结束时,调查委员会主席及其他成员与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然后正式形成关于该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的书面评价报告,并提交给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Culture and Science)。

三、高屋建瓴的督学评价

荷兰应用科技大学的课堂教学评价,不单是由各所学校内部组织的评价和诸如应用科技大学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的同行评价,它还包括依据法律由高等教育督学实施的督学评价。由于督学是政府官员,它们代表政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管,故该项评价的实质是政府评价。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专门设有高等教育督导处,专司负责对应用科技大学的教育督学工作。2001年6月,荷兰国会通过了《教育督导法》(Education Inspection Act),提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独立、公开的督学评价。依据该法,高等教育督学负责对综合性大学和应用科技大学的不同学科领域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他们分期分批对应用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三天的考查,旨在向该国教育、文化和科学部提供关于各所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报告。督学在现场听课后,需同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座谈。他们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考察和评判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二是督查该校教师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旨在更好地将教师的能力提升与学校目标完成相结合,使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学校整体的发展相结合,并确保各门课程的内容、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10]高等教育督导处设计了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共有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的得分从最低的1分到最高的5分(见表3)。[11]

表3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高等教育督学用表A)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1教学大纲1.1规范性1.1.1教学大纲的内容1.1.2教学大纲的格式1.2对学生的适切性1.2.1考虑了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2教学过程2.1教学方法2.1.1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2.1.2对学生的学习给予支持和指导2.1.3对学生的学习活动和结果进行反馈2.2学习时间2.2.1时间利用2.2.2保证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2.3学习氛围2.3.1课堂气氛2.3.2教学材料的准备

实训教学是应用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胜任岗位群的职业能力,包括知识、技能、经验和态度等为完成职业任务所需的全部内容,教学地点主要在实训基地。高等教育督学也利用评价指标对实训课堂教学进行评价(见表4)。[12]

表4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

实训课堂教学评价表(高等教育督学用表B)

指标评价内容得分1.教学目标实训目标明确,要求具体2.教学材料合理选择、分配和使用设备、工具和材料3.教学内容突出课堂讲授和技术技能训练的重点和难点4.教学流程流程得当,教、学、做有序进行5.示范操作示范性操作规范、准确6.技术指导指导耐心,讲练结合7.检查总结认真巡查,归纳总结

督学通过听课方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抽查和分析。在听课结束后,督导将与任课教师就下列问题进行沟通:(1)如何准确判断学生对教师课堂演示的反应,(2)如何恰当选择有关策略促进学生达成学习目标,(3)如何做到新旧知识的连接和知识的迁移,(4)如何运用提问等方法来检测学生对学习材料的理解程度,(5)如何布置和批改作业,(6)如何使用问题导向的教学法以有效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总之,督学要通过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探讨课堂教学的得失,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在不同历史时期,应用科技大学会面临不同的教学质量问题,荷兰政府决定改进高等教育督学对应用科技大学进行外部质量评价的方式,构建了一个基于风险的高等教育督导体系(a system of risk-based inspection for higher education),将督导评价的重点放在教学问题诊断上。每当应用科技大学协会组成的调查委员会递交的报告指出某门课程存在不足的时候,高等教育督学就会对该课程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某门课程的课堂教学确实存在问题,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就会对这门课程给予黄牌警告,应用科技大学必须及时对这门课程进行整改,努力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并适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改进的情况。如果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在规定期限内依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改善,则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将给予该课程以红牌警告,将这门课程从学生修习课程名录中剔除,并停拨其课程经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也不能申请政府的奖学金资助。[13]

督学还对应用科技大学的教学工作进行专项评价。第一是对应用科技大学教学设施的配置和使用进行检查。虽然课堂内的教育气氛主要取决于教师和学生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转变,但是它也与教学设施有一定的关系。如果教室存在不安全因素,或者缺乏课堂教学所需的基本设施,那么教师和学生的心情必定会受影响。督学一旦发现教室存在安全问题或者设施配备不足等情况,就会向有关部门报告,敦促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二是专门了解课堂内师生双方的实际表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14]高等教育督学在对应用科技大学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撰写教学督导评价年度报告,提交给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教育督学实施的评价是一种元评价。

四、对我国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评价的启示

上述三维一体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实施,对荷兰应用科技大学的教学质量发挥了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使得该国应用科技类大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准上。在我国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即将向应用技术和职业教育类型转变、如何有效开展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评价以确保其教学教育质量已成高职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的今天,荷兰的这种评价体系及其相应的评价实践,对于我国高校尤其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评价的改革来说,无疑有着一定参考价值和启迪意义。

推进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的立法工作,此其一。评价是一项高利害的活动,通过制定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的相关法律来引导和规范评价工作,是促进评价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关键措施。2001年,荷兰政府制定和实施《教育督导法》,规范对应用科技大学的课堂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价,使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有法可依、依法治理。我国高职院校的课堂教学评价主要基于政府部门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专门的高等教育评价法仍然付之阙如,这使得高职院校的课堂教学评价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从有序推进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角度看,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教育督导法等,已势在必行。

其二,应重视课堂教学的校本评价。校本评价是国际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趋势之一,荷兰每所应用科技大学构建校本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由学生、校内管理者和资深教师对学校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进行常态化评价。资深教师对教学能力和水平低的教师开设的课程进行重点检查、帮扶和指导,有效地保障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的优质化。我国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评价中,虽然学校内部也对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但是对校本评价所蕴含的先进理念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将课堂教学评价视为学校管理和质量提升的核心任务之一,师生对评价方案的认同度不高,学校对薄弱课程教学的帮扶和整改措施也往往流于形式甚至虚与委蛇。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的改进以及教学质量的提升。无疑,我国各高职院校有必要充分认识到校本课堂教学评价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做到校本评价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校本评价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鼓励各所学校进行富有特色的校本评价改革和创新。

其三,要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对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进行独立和公开的评价。荷兰应用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评价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由校外专家进行评价,体现了评价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二是按照学科门类的划分组织同行专家组成调查委员会,对不同学科领域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体现了对高职院校的教学进行分类评价的思路和方法;三是对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现场考察和评价,体现了评价的针对性和真实性。而纵观我国的高职院校,目前尚无行业协会、高职院校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课堂教学独立评价机制,高职院校的课堂教学评价或为“自评价”(由学校自选专家进行)、或为“他评价”(政府部门临时抽调兄弟院校专家进行)。前者属学校自拉自唱式,后者则因学校间的关联性而往往使评价失真,既缺乏客观性也没有公信力。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正是我国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乏力的重要症结之一。荷兰的做法显然值得我国借鉴,政府主管部门应重视设立政府和高职院校以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高职院校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独立的评价。

此外,政府部门应组建相应的高等教育督导机构,有效实施督学评价。督学评价是管理和监督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中小学已经有专门的督导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评价。但是迄今为止,专门的高等教育督导机构在大多数地方仍是一个“考虑中”的问题;一些地方则虽已设置,但往往也只是一种“有名少实”甚至有名无实的摆设而已。高等教育督导评价机制依然付之阙如。从切实保障和提高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来看,组建教育部和教育厅两级实质性的高等教育督导机构、选聘高等教育督学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监管,现已刻不容缓。需要一提的是,高等教育督导机构除了要关注学校依法办学的情况外,还要切实履行其课堂教学评价的职能,包括对高职院校的校内评价、校外专家的同行评价,从政府层面保障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评价的公平性和实效性。

注释:

① 调查委员会成员均为校外专家,通常包括一位外国专家(通常担任主席)、一位国内教育专家以及五位国内本课程领域专家。

参考文献:

[1]National Institution for Academic Degrees and University Evaluation.Overview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in Higher Education in Netherlands[R].Tokyo: National Institution for Academic Degrees and University Evaluation.2011:35.

[2]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Culture and Science,Quality in Diversity[R].Amsterdam: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Science,2011:27.

[3][4][5]Amsterda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The Study Programme of Amsterda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EB/OL].http://nvl/studeren/bachelor- master/2013-12-28.

[6]Gerry J.Reezigt,Bert P.M.Greemers,Bob De Jong.Teacher Evaluation in the Netherlands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Educational Effectiveness Research[J].Journal of Personnel Evaluation,2003(1):67.

[7]Simon Marginson,Thomas Weko,Nicola Channon,Terttu Luukkonen,Jon Oberg.OECD Review of Tertiary Education of Netherlands[R].Paris : OECD.2008:85.

[8][9]Frans A.van Vught.In Search of Quality Management in Western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J].Higher Education,2000(2):81,82.

[10]OECD.Country Background Report for the Netherlands[R],Paris: OECD,2012:65.

考核评价意见范文第5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检验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明确了综合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方法构成,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严格提名程序,扩大民主推荐。《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指出,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为进一步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在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领导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政治方向、精神面貌,贯彻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驾驭全局、务实创新、选人用人、处理利益关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围绕以上测评内容,设置了“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大局观念,工作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的能力”、“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代价”、“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履行廉政职责,班子自律”等14个评价要点。

对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按照“德、能、勤、绩、廉”设置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根据以上测评内容,设置了“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政治纪律,理论素养”、“发展观、政绩观,创新意识”、“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班子带队伍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要求,接受监督,生活作风”等12个评价要点。

民意调查主要了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和形象的社会评价。《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民意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与成效,设置了“群众物质生活改善情况”、“依法办事、政务公开情况”、“公民道德教育情况”、“城乡扶贫济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12个评价要点。

对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等内容,设置了“开拓创新与敬业精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情况”、“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道德品行”等6个评价要点。

《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绩分析,主要通过有关方面提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情况和群众的评价意见,重点分析任期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以充分体现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具体包括上级统计部门综合提供的本地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长、人均财政收入及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及增长、资源消耗与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城镇就业、社会保障、城乡文化生活、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科技投入与创新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还包括群众的评价。

个别谈话是深入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的重要途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个别谈话的方法,要求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谈话要点,提前发放谈话预告,提高谈话质量。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还可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同时引入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增强了个别谈话的针对性和深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