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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2年,湖北水运工作呈现七大特点:
1、“一港双园”助推综合运输
依托重点港区,优先建设与工业园、物流园联为一体的港口项目,坚持港口布局与综合运输通道相互衔接、港口功能分区与产业布局相互衔接、建设时序与经济发展重点相互衔接,形成港口开发、工业园和物流园同步建设、互动发展的“一港双园”驱动模式,推动50多个“港园一体”的项目日渐成型,聚集一批总投资百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临江而建。
2、“四项制度”管控港航建设
在前期工作中实施目标考核制、在工程进度中实施督办检查制、在建设市场中实施信用评价制、在施工管理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对港航项目前期工作、工程进度、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等进行全过程管控,保证了项目开工、建设投资等目标的全面超额完成,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交完工项目合格率100% 。
3、“三化”壮大水运市场
着力实施船型标准化、企业规模化和港口现代化,逐步壮大水路运输市场。全省千吨级以上船舶达到1568艘、553万载重吨,货船平均吨位超过1500载重吨;90家航运企业运力规模超过万吨,占全省总运力的3/4以上。马士基、地中海等全球领先的航运企业入驻武汉,全球排名前16位的航运企业有14家在我省设有办事处和分支机构;千吨级以上泊位达到844个。
4、“双基建设”保障水运安全
紧扣打基础、强基层,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稳定。建立安全责任状备案制度,实施目标考核和约谈制度,推进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和海事机构全面履责;深入开展船舶治超、“打非治违”、客渡船乘客定额复查等专项活动,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推进船检资质建设,加强船舶建造、营运检验和吨位复核,提升船检工作质量;为基层站所配备57辆海事车、19艘海巡艇,免费为汉江120艘客渡船安装AIS终端,为16个市州配备130余台微机,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5、“双指标”保护岸线资源
港口建设严格按照“投资强度、产能强度”进行“双指标”审查,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开展前期工作、不办理岸线审批。长江、汉江每延米岸线投资强度、港口通过能力较“十一五”期分别提高38%、150%,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6、“四管齐下”收好管好港航资金
制度规范、现场稽查、审计监督、整改督办“四管齐下”,逆势而上完成规费目标。编制《湖北省港航海事系统依法征费工作指南》,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强化现场稽查,保障源头规费征收,补征规费968万元;加强建设项目审计,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采取通报、约谈、跟踪检查、重点督办等措施,查处一例、教育一方、规范一片。
7、“三部曲”培育水运文化
出台水运文化建设指导意见,通过营造机关文化、争创示范窗口、打造行业品牌,将水运文化建设一步步推向纵深。在省港航海事局机关开展“三抓一促”劳动竞赛,铸造效能型机关文化;在基层培育“六型”文明示范窗口,塑造崭新行业形象;在行业掀起热潮,举办半军事化培训,武汉、荆州、宜昌、十堰等地文化建设呈现“一地一品”。
审时度势,科学谋划湖北水运发展新思路
湖北水运多项指标在长江中上游五省一市中仍处于较低水平,三级以上航道仅124公里,港口通过能力仅为江苏的20%、安徽的70%,每亿元GDP产生的港口货物吞吐量仅高于湖南。湖北省水路运输仍是综合运输体系中的“短板”,2011年全省水路货运量仅占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总量的17.3%,仅为公路货运量的22.7%,与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要坚持“水运发展”第一要务,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助推综合运输体系构建。推动长江中游深水航道整治,力争2020年武汉军山大桥以下航道水深达到6米;加快汉江航道整治和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建设,推动雅口、新集、碾盘山枢纽建设,力争2014年建成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千吨级航道圈,2020年2000吨级船舶直达襄阳;加快打造枢纽港口,着力将武汉新港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核心枢纽港,宜昌港建成功能完备的三峡枢纽港,荆州港、黄石港、襄阳港建成区域性枢纽港,做到长江、汉江沿线每个县(市)至少有一个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码头;加快武汉航交所、阳逻保税港区建设,发展航运专业服务、航运金融、航运保险,加快港口物流的现代化建设。
需紧扣“美丽湖北”这一目标,加快“绿色水运”建设,提升湖北水运发展品质。提升高等级航道达标率、千吨级以上泊位比重、集装箱泊位通过能力和港口装卸作业机械化率。到2015年,高等级航道达标率、千吨级以上泊位比重、港口装卸作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5%、80%、90%;加强重点岸线使用引导和控制,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投资强度大、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港口项目使用岸线;加快长江船型标准化实施和汉江标准船型研究推广,打造绿色航运示范区,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有序推进滚装汽车运输改“甩挂运输”;加大养护投入力度,严格维护标准,到2015年三级以上航道昼夜通航率达到85%。
把握“创新驱动”这一关键,加快“数字港航”建设,提升湖北水运现代化水平。构建以“一个数据中心、省市两级搜救平台、三大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综合性搜救应急系统,实现船港运行监测、事故搜救指挥、数据资源支持、安全信息,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指挥协调能力;加快运政港政、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员管理、规费征稽等信息系统与搜救应急系统的整合,提高信息化管理在基层单位的应用率,提升基层人员信息化管理操作水平;开展汉江多枢纽航道运输船舶安全与货运船型标准化、汉江襄阳以下四级航道枢纽数字化调度管理等课题研究,并大力促进科研成果实践应用。
围绕“均等服务”这一理念,提升湖北水运服务质量,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将安全工作当作最大的民生、民心工程,依法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对公益性渡口渡船建设维护,财政支持解决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开展学生渡救生衣行动,推进辖区渡船GPS定位全覆盖,设置并公布水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坚持用政策引导市场、用信息服务市场、用法规规范市场,做好水运市场统计和调查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运力供需状况,引导合理投放、选择运力。加快建立水运市场信用体系,推行行业诚信公约,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机制;探索在干线航道逐步设置水上服务区,为船舶提供加油、加气、岸电接用及物资补给等服务。
重点突破,努力推动湖北水运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3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中期年,也是湖北水运“攻坚突破年”,需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1、抓水运发展的同时,将构建综合运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充分融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在《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编修中,要与公路、铁路的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做到港口与园区、集疏运通道配套。二是建设综合运输试点港区。试点选取工业园、物流园配套的主要港区,研究优化港口和工业园、物流园对接方案,争取上级优先支持试点港区、园区、集疏运通道的统筹建设。三是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铁路部门加快宜昌云池港、黄石棋盘洲港等主要港口重点港区的铁路通道建设,争取武汉新港集装箱铁水联运纳入部示范建设项目。
2、抓项目前期的同时,将建设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力争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工程等20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已启动项目的实质性开工,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督办,力争引江济汉通航工程等6个航道项目、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等16个港口项目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二是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五化”要求,全面推广、纵深推进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做到“粗活细做”、“细活精做”、“精益求精”,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三是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严格执行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建设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从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巩固招投标领域专项清理成果,督促从业单位诚信履约。
3、抓港航建设的同时,将养护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加大汉江主通道维护力度。充实航道维护队伍技术力量,加大设备设施投入力度,加大航道设标密度并增设发光航标,提高巡航频率及设标改槽等航道维护水平。二是切实保护航道资源。依照航道规划、通航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涉航项目审批,积极做好项目审批管理的后续跟踪,杜绝临跨拦河建筑物违规建设。三是提升航道应急抢通能力。完善枯水期航道应急维护实施方案,研究切合实际的应急保通措施,重点解决船舶滞留与应急抢通工作的有效衔接问题,做好水情变化的预研预判工作。
4、抓规模提升的同时,将低碳绿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加快船型标准化。推进船舶结构调整,加快老旧船舶和高能耗、高污染船舶的更新、改造,鼓励研发建造清洁、高效、节能的标准船舶。二是打造绿色航运品牌。推进丹江库区、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建设,研究LNG等清洁燃料在示范区客船上的应用,建设绿色生态航道和水运示范线路。三是推进船舶和港口节能减排。支持船舶使用岸电,加强对重点水域库区流动污染源的监管,健全船舶油污和垃圾接收管理制度。四是注重工程环保。坚持环保理念贯穿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将环境保护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做到“施工时最小程度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恢复”。
5、抓安全监管的同时,将服务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抓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各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尤其要进一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渡口渡船安全设施维护,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保证老百姓走的放心、走的舒心。二是抓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五船”“五区”(砂石运输船、客汽渡船、“三无”船、农用船、危险品船,客汽渡运区、水上水下活动区、通航密集区、干支交汇水域、事故多发区),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抓基层基础建设。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公司审核“三关”,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船检精细化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整体推进现场执法、搜救应急、船舶助航导航“三大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安全惠民能力。
6、抓市场培育的同时,将行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深入宣贯《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新法规,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层层落实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的措施。二是强化运政港政管理。加强水运企业经营资质核查及其经营行为监管,强化运政港政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三是加强规费征收监管。坚持深入一线,加大现场稽查力度,进一步用活费收激励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缴费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对非省内港口起运船舶收取任何规费,绝不姑息违规、违纪行为。
景区内村民有其特殊性。对于景区,国家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景区内的景观景物;而对于景区内的村民,则鲜有相应的保障政策或补偿措施。对景区的诸多保护政策,表面上制约的是景区内原住民即当地村民的传统生产经营等行为,实质上是对当地村民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挤压,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当地村民的利益。因此,本文所指的“景区内村民”就是指居住在景区内并且“靠山不能吃山,伴水不能致富”而生活水平普遍低下的村民群体。
就漓江景区而言,国家各级部门出台了相当多的漓江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划以及文件。随着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景区内村民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受到极大限制,为保护漓江自然生态环境付出了很多代价,而相应的补偿却不足,最终导致其生活水平普遍较低。2009年,桂林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49元,而同期漓江景区内村民的人均纯收入仅为3500余元,仅为桂林市平均水平的72%。
本文仅以漓江景区内的大埠乡、草坪回族乡、杨堤乡等三个乡村民为对象,考察其利益受挤压情况,并对其自我补偿方式进行剖析,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景区内村民受到的利益挤压现状——以三个乡为例
(一)雁山区大埠乡
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全乡辖53个自然村,其中11个自然村约1500人居住在漓江景区内。该区域自然环境恶劣,以石山为主,人们的生活很艰难。该区域村民利益受挤压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砍伐森林、占用土地、烧山开垦、地下水开采、非法采砂、污水直排、非法捕鱼、地形地貌的破坏和不合理的耕作和旅游活动等在该区域内是被禁止的。
2.由于山羊啃食草皮、破坏植被,桂林市政府颁布《关于在漓江两岸及其他重点地段封山育林林区禁放山羊的通告》,对村民在该区域的山羊养殖行为进行了全面禁止。
3.该区域虽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因为采矿破坏山体,该区域的3个石矿场已于2011年全部关闭。
(二)雁山区草坪回族乡
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位于漓江的东南岸,靠近风光秀丽的磨盘山码头、竹江码头,全乡总人口约5000人。该区域属于高海拔的喀斯特地貌区,耕地少、土地渗漏严重。受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制约,草坪回族乡不能发展工业,大部分村民只能选择果蔬种植。全乡的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农业和旅游业,乡党委和政府提出了“三产带动一产、没有工业也发展”的“草坪模式”。
(三)杨堤乡
杨堤乡是桂林市级贫困乡,有7个村委及1个居委会。7个村居委中有4个村委属于自治区级贫困村。该区域属于典型的“喀斯特”溶岩地貌区,境内高山矗立,山多地少,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杨堤乡村民利益受挤压情况主要表现在:杨堤乡浪石村委原有养羊户258户,每年养羊8500多只,年收入可达213万元,仅此一项每户年收入可达7470元,少一些的村委每年此项收入也达112万元。由于政府严格禁止养羊,群众失去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收入。
三、进一步加剧利益挤压程度的其它因素
除法律法规之外,自然环境恶劣、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及生态补偿机制缺乏等也进一步加剧了漓江景区内村民利益的受挤压程度。
(一)自然环境恶劣,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受制约
漓江两岸的风景以“喀斯特”溶岩地貌著称,石山多、水田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农田灌溉困难,广种薄收,严重影响当地农业生产。
(二)交通不便,导致增产不增收
漓江景区内很多乡镇从事蔬果种植,但是由于交通不便,运输困难,导致农产品价格低,与其他地区同类水果价格存在一定差距。自2006年实施《漓江流域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规划》依赖,漓江景区因地制宜发展金桔、葡萄、柚子等优质果蔬等特色效益农业,达到了人均“半亩果、半亩菜”的水平,但是由于交通不便,不能及时上市,导致即使丰收了也卖不出好价钱。
地处山区的乡村(如新嵅洲村),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且修路成本高,在发展水果生产方面基本不具备优势。有些村(如全家洲村)虽然林果、蔬菜等农副产品产量较高,但受恶劣交通条件的制约,产品运不出去,也卖不出去,增产没有带来收入的提高。
(三)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
在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沿岸居民的传统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很大限制。可以说,景区内村民为了漓江两岸景色的“绿化、彩化、花化、果化”方面付出了很大代价,秀丽美景引来无数游客,而村民从中得到的生态补偿却很少。生态补偿的缺失,也是漓江景区内村民收入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漓江景区内村民的自我补偿方式
利益受到挤压的景区村民以违规开发、乱搭乱建、排筏载客(有证或无证)等方式参与到漓江旅游之中,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利益补偿。具体如下:
(一)违规开发
受漓江保护相关规定的制约,“修房难,建房更加难”,漓江景区内沿江村屯破旧的农房因长期得不到更新改造,农民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随着农户家庭人口增加而住房面积不够的矛盾日益突出,宅基地长期得不到政府批复的少数农户擅自施工建设,建造了违章建筑(住房超高或超宽)。
在违规开发过程中,有不少本地或外地的开发商加入进来,以“公司提供资金、农民提供土地”的合作方式在漓江沿岸农户的宅基地上建别墅、修新楼。开发商与村民的利益分配基本上按新建别墅(包括楼房)的所有权和使用年限来划分,如开发商拥有36年的使用权(即36年后使用权全部归还给农民),在36年内底楼的使用权归农民,底楼以上的楼层使用权归开发公司。该别墅和楼房可出租。开发商给农民承诺包括聘请农户担任保洁员、服务员,优先采购该农户的水果、土特产品等。尽管在使用年限上有些争执,但有不少农户选择与开发商合作。
(二) 乱搭乱建
在漓江沿岸黄金水路一些沙滩上(如九马画山、黄布倒影、兴坪段),随意搭建大量简易棚、食品临时销售摊点来吸引游客 。沙滩变成了热闹的自由市场,游客走后留下大量垃圾,加大了漓江环境治理难度。这种随意搭建沿江码头、停车场,严重破坏了漓江沿岸的规划和景观。
(三)排筏无证非法载客及运营
从2004年起发展起来的漓江排筏旅游(无证非法载客)一度成为漓江旅游的“符号”。排筏游收入已成为漓江景区内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不少村民在旅游旺季时节,十几天就能赚回一条排筏。2012年初,景区成立了排筏游览公司并对大部分排筏实行了统一管理,终止了排筏游的乱象。
五、对策建议
(一)以制度建设规范景区内村民的旅游参与
景区内村民的旅游参与对景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少数民族风情展示及特色氛围营造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以制度建设规范景区内村民的旅游参与行为、参与方式及参与规则等,让其有事做、有钱赚。
(二)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漓江景区内村民与景区之间是共生关系,漓江开发和保护离不开景区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景区内村民被挤压的利益应在制度框架内得到相应补偿。为此,应成立漓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并筹集资金,给景区内村民提供生态补贴。筹资渠道有:(1)财政资金;(2)从漓江游船收入中提取;(3)社会捐赠。
(三)加强漓江两岸农村住房规划与建设
制定景区内村民住房规划,完善配套措施,帮助沿岸居民改善居住生活条件。
领导小组应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并由财政、卫生、民政、编办、计生、农办、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便于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形成联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的支持,市财政从今年起也应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我市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启动资金。县市、区应成立由县领导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参保农民代表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同时成立相应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作为经办机构,负责具体操作。县市、区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管理中心职能由卫生局或医保中心代管,同时增加相应的农村合作医疗专职人员编制,其工作经费应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和受历史上合作医疗失败的影响,肯定会有相当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持观望态度。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有关政策,正确引导农民确立互助合作的共济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宣传发动的重点是,让农民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后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实际问题,让农民有一个明确认识,消除他们的疑虑和担心确保参保率达50—70%以上。
3.认真搞好试点工作。
新型合作医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试点要少而精,切忌盲目扩大。要在取得实效、农民满意后,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开。省、市财政补助应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情况,分类给予拨付。建议由永安市、梅列区各辟出好、中、差三个有代表性的乡镇中的若干个村进行试点。筹资渠道应建立在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的筹资机制上,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试点工作中,建议统筹经费按人/年40元,其中农民人缴费20元,省、市、县财政补助20元的方式。
4.建立严格的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一是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要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二是方便手续。农民到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按规定减免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三是确定起付线。限于抗风险的能力,其合作医疗经费只能用于大额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的救助,根据筹集的资金和各地实际情况,通过预测、评估、科学论证后制定出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的具体标准,既要使农民充分享受到合作医疗的待遇,又要合理适度,报销不能超过合作医疗的承受能力,使更多农民得到基金的支持。同时也要防止因为报销标准收得过紧造成资金沉淀,影响资金效益发挥,妨碍农民受益。四是只设统筹基金,不设家庭帐户。五是卫生、财政等部门要明确相关政策,摸索适宜操作的各项制度和办法,把合作医疗资金管好、用好。六是要及时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定期公布、定期审计,增加透明度。
5.加强贫困家庭的救助。
政府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并通过民政和扶贫部门,实施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职,资助农村低保户、残疾人、烈军属、计生二女结扎、独生子女中的贫困户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成立慈善机构,采取一些让施善者乐意接受的措施和政策,鼓励企业家、实业家以及先富起来的富户,参与回报社会的活动,给因病返贫的农民以更多的资助。
6.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以县、乡医院为主,让农民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的医院要设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建立好合作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功能,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价格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所的业务技术指导,确保做好农村公共卫生、疾病防治控制、预防保健工作。
作者为市政协常委、农工党三明市委员会副主委
加大信贷投入的几点建议
胡东生
一、以三明高速公路建设为契机,建立资金跨区流动的金融体系,培育新的信贷主体。
1、鼓励异地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到三明开办异地贷款业务。我市由于金融机构相对单一,国有商业银行多,经营机制和体制还不够灵活,造成信贷总量很难做大。随着三明交通条件的变化,特别是当前三明高速公路的建成或正在建设,近两年福州一些股份制银行(如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已到三明开办异地贷款业务。截止2004年末,我市辖区以外的银行机构(含股份制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对我市异地贷款余额已达到61.77亿元,比年初增加26.30亿元,增量超过我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量达5.03亿元。因此,为了扩大我市信贷总量,建议发挥政府在引导投融资的作用把“招银注资”和“招商引资”摆上同样的位置,尽快由政府牵头,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协助,组成专门工作组,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异地(如福州、厦门等地)2-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长期到三明批发或零售信贷业务,发放异地贷款,以强化我市金融竞争氛围,促使我市金融机构调整贷款投向,从单纯争夺优质客户(如三钢、水电站、电信、烟草等),转向主动选择中小企业客户,有利于激励我市商业银行增加信贷投入,扩大“鲢鱼效应”。
2、继续密切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关系。近两年来,国家和福州的开发银行加大了对我市的异地贷款投入。据了解,投向三明高速公路、水电项目、工业项目、农业项目的贷款总量至少在40亿元以上。为此,建议政府继续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等经济发展领域和支持就业脱困、县域经济、环境治理、文教科卫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综合作用。
二、尽快组建三明市农村商业银行,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地方金融”支持。
目前,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已从8省(市)进一步扩大到全国29个省(区、市),福建也包括在内。建议市政府加强与省政府的沟通,利用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责交给省级政府的契机,加快三明辖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通过清产核资和增资扩股,尽快组建三明市农村商业银行,通过现有金融资源整合,为加快三明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地方金融”支持。
三、积极推进三明辖内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创新,增加信贷投入。
1、要以建行和中行股份制改革为契机,逐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针对三明众多民营企业及其贷款需求“急、频、少、高”的特点,要科学、客观测评民营企业等级,适当扩大民营企业授信额度,合理确定民营企业贷款期限和利率,对民营企业积极推行“整贷零偿”和“循环贷款”的信贷方式,减轻集中还款负担,同时要扩大基层银行的信贷权限,扩大县域信贷投放,健全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信贷人员营销贷款。
2、要大力推进信贷方式创新。要通过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权利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客户联保贷款、企业主个人财产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品种,切实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同时积极发展票据融资业务。结合三明林业改革的优势,要积极推广林权证质押贷款。要总结永安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的经验,扩大办理林权证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和贷款数量。
四、精心打造政府、银行、企业对接的“金融平台”,探索货币政策有效传导方式,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2004年,三明市通过举办第三届银企资金供需见面会,第一次场内外金融机构与84家企业签约,签约金额达113亿元。第二次与9家企业当场签约,协议金额为1.96亿元。目前履约率超过85%,效果较好。
为此,建议政府和金融部门要继续举办银企资金供需见面会、银企资金供需签约会、银政企座谈会或贷款营销洽谈会等方式,促进项目与资金的衔接,实现经济金融共同发展。
五、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加大我市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1、加快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引导。一要逐步构建起以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企业互助担保为主体的“三羊开泰”式担保体系。我市除了发展政策性担保公司外,还要制定有关优惠政策,促进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企业互助担保公司的发展;二要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引导。积极引导信誉好、规模大、管理规范的担保公司牵头筹建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活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较大贷款项目实行联保、互保和再担保;三要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服务,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重点扶持的担保机构给予补贴和补偿,对担保业务中涉及的土地抵押、股权转让等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降低收费、提高效率。
2、加强信用环境建设。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的、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信用建设良性互动机制。一要在农村积极推进“信用村(镇)”的创建活动;二要在城市开展创建“信用社区”的试点;三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协调司法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违约失信的查处;四要加快建立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服务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施信用监督和管理。
(作者为市政协委员、人民银行三明中心支行经济师)
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
张奕清
一、关于发展策略问题
1、必须加强工业发展的战略研究与管理。振兴老工业基地要突出工业发展战略的研究与管理。第一,实行经济管理职能的战略性转变。通过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由过去重点管理国有工业向宏观上管好全部工业的转变,当好工业发展的“领航员”和企业的“服务员”。第二,要把发展战略研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门的机构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对发展战略的实施进行协调和日常管理。第三,确定科学合理的战略目标,并适时动态调整。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的前提下,政府的工业发展战略要突出主导产业、主力企业、工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培植和整体优势的发挥。第四,以科学合理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为载体,加强和改进对工业发展战略的研究与管理。主要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推动年度和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的完成,加速工业发展战略的实现。第五,以产业政策、市场为导向,支持和引导企业向战略目标发展。对供过于求,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行业和产品,除及时信息予以公开披露外,还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及时压缩制止,避免更多企业继续重复生产、建设。
2、必须解决好发展的切入点问题。市里提出要发展冶金、机械、林产三大产业集群,从比较优势看,冶金行业属高能耗、资源型和污染型产业,其主导企业三钢地处城市中心,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环境压力,加上资源、电力、运输的瓶颈制约,重点要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提高科技含量上做文章。机械行业发展速度滞后于沿海地区,总量偏小,且产品分布零散,多数企业都属易于进入的领域,产业结构受制于人。从现状看,我市纺织行业发展势头强劲,总产值已突破40亿大关,尤其是永安市的纺织业发展健康,该市纺织业已基本形成纱、布、化纤、染整、服装等成龙配套的产业链,集群端倪显现。因此,确定一个产业集群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要随着产业的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应当把纺织工业应作为集群积极加以培育。
3、必须解决产业发展模式问题。三明是全省、全国的绿色城市,早期创建的全国文明城市至今仍有影响力,要用创“五城”的气势创出经营城市的绿色品牌,因此,工业城市的定位也要打绿色品牌。三明每年木材砍伐量约在300万立方米,业内人士估计加工产值在200亿元以上。目前的现状是全市有大大小小的竹木制品加工企业1000多家,但产值上5亿元的企业没有一家,且多数企业停留在粗加工阶段。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最终的结果是浪费资源。浙江一些没有木竹资源的城市,规模超5亿元的现代化木制品生产企业随处可见,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刻反思。除了体制性问题外,我们还缺乏发展思路,要及早筹划大林业发展格局,构筑三明有影响力的绿色城市品牌。三和食品(三明)有限公司是一个可资借鉴的发展模式,果蔬开发目前还是一块处女地,要着眼于引进知名企业到三明进行综合开发。今后的招商引资应立足于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来进行。林产工业和农业产业化有着很强的关联度,一头连着广大的农户,一头连着广阔的市场,是我市的朝阳产业,是三明需要打响的一张王牌,是培育产业集群最具活力的切入点。
二、关于体制改革问题
1、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步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要下决心并倒计时排出改制时间表,对重点骨干企业实行主要领导挂钩制度。要扭转企业经营决策层改制不主动的局面,破除因小群体的利益驱动造成改制渠道不畅的障碍。要消除行政管理体制,分类指导、一企一策。改制过程中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企业职工,不能把职工置于改革的对立面,更不能求稳怕乱而坐失良机。在政策许可的前提出,改革要依法依规,有情操作,不能在职工补偿金上过于苛刻,应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让广大职工支持和拥护改革。
2、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必须要有主导产业的支撑,这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三明市区发展空间狭小,沙县设区要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班子进行科学的规划论证。城市做大,需要人口聚集,而人口的聚集则需要产业的支撑,产业旺人气才会旺。金沙园的定位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生态型开发,规划面积18.7平方公里,而且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很快将成为我市高速公路、水路、铁路客货运、机场等交通运输的枢扭,是发展工业的一块热土。
3、树立科学发展观,营造适宜的人居环境。振兴老工业基地要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处于市中心的企业要加快“退城入园”步伐,要加紧规划,分步实施,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排出时间表,实施“飞地工业”战略。要正视市区环境污染问题,不可忽视市区一些大企业的污染,更不能走“先生产后治污”的老路。土地资源不可再生,要留足城市人居发展用地,不能产生生产与人居争地的后果,努力营造好三明真山真水真森林的人居环境。三元和梅列两区的工业园区建设起点要高,入园项目必须坚持环评原则,不能再搞一园多区的园区发展模式,现有园区有必要进行整合。对入园项目要力戒“捡到篮子都是菜”现象,防止无选择引进项目和重复建设,避免若干年后对企业和环境进行高代价的整治。
三、关于解放思想问题
1、要有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政策是发展的资源,市里必须整合现有政策,根据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进行调整。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更要从国家和省上去争取,不能等上级拿政策、出政策。要组织一个专门班子认真进行专题研究,重点从发展项目、税收、专项资金、历史包袱处置等方面入手,依照国家给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拟出一个适合三明实际的政策建议,积极主动向国家和省上汇报,促成政策尽早出台。
2、要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目前,市区市属产业结构性的矛盾、经济发展体制性的障碍和沉重的历史包袱三大困难,需要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这把钥匙来开启,民营经济是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的杠杆,民营经济对于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参与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必须把民营经济的发展纳入整个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中来,无论是企业改组、改造、技术革新、基础建设,都要把改造国有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和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联系起来。
3、要加强与中央、省属企业的合作。中央、省属企业与三明市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三明市的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在产业上有很强的关联性、互补性、配套性,要抓住这一共同点,从中央、省属企业的优势出发,围绕他们的主业和主导产品,主动接受他们的辐射,通过联办项目、发展配套产业、开发上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建立产业群,做到壮大一个龙头,带动一批企业群,壮大一个产业,搞活一方经济。要利用中央、省属企业的产业、资产、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盘活市属企业,支持中央、省属企业通过增加投资、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市属企业产权流动重组与股权结构调整。鼓励中央、省属企业抓住市属劣势企业国有资本退出之机,采取托管、兼并、收购等形式,做大相关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要以最优质高效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中央、省属企业发展项目入园发展,积极主动促成项目落地。
4、要激发人们的创业激情。进一步激发三明人“爱拼才会赢”的创业激情,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为振兴三明老工业基地献计出力的氛围。要进一步启动民间资本,鼓励和支持各界能人走进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去创业和拼搏。要摒弃仇富、嫉富的旧观念,营造扶商、富商、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让投资者能赚钱和有钱赚,以事业和产业广纳各类创业贤才。
(作者为市政协委员、民革三明市委员会委员)
针对我市煤价高涨的几点措施
李明尧
煤炭是三明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的重要基础能源材料,其销售价格的变化趋势,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赢利水平。近年来,由于各地经济过热等导致对煤炭的旺盛需求,再加上日益枯竭的石油储备,使煤价节节攀升,屡创历史新高,对我市煤炭及用煤相关企业生产产生较大的影响。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高度重视电煤供应问题,进一步理顺电、煤、油的价格,使发电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近期国家出台的煤电联动方案能否得到顺利实施,关系到以后能否形成长效的价格机制。
2、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加大对煤炭市场管理、煤炭质量、煤炭经营的监督,坚决打击以次充好和劣质煤炭的生产和经营者。
3、针对当前煤矿事故频发,要进一步提高准入门坎,同时还要加强执法监督,鼓励企业按国家要求提取一定的瓦斯治理专项费和安全隐患治理费。
4、目前煤变油的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并且日益被推广应用,所以不排除日后在油价继续上涨并超过一定水平使煤炭通过煤变油的应用使其需求提高,并使二者关联程度更紧密。
5、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我市“煤烟型”的大气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随着电力的发展,我市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拓展渠道,逐步使用更洁净的能源来替代对原煤的直接消费,同时,分步对污染企业清理整顿,如淘汰燃煤锅炉和污染环境的化工产品、严格控制三废排放量等措施。
6、结合工业结构调整,推进优质、清洁、高效能源使用率。工业是能源消耗量最大的产业,节能潜力主要在工业部门。在发展节能型行业的过程中,合理调整工业部门结构,加强重工业特别是电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四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力度尤为重要。
7、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的政策和机制,继续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的原则。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开发新能源;另一方面,要加强能源管理,充分利用能源,节约有限的能源。
8、依靠科学进步,进一步推动节能的技术改造。要采取有力措施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调整产品结构,形成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行业结构,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大中型企业的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9、适当增加符合安全条件、验收达标的小煤矿复产。我市为数不少的小煤窑,安全事故较多,对资源和环境也多有破坏,但如果各级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多数小煤矿不仅不会成为“祸根”,而且能够有效地增加生产,吸纳就业,开发利用“散、小、边、角”矿,并抑制煤价的不断攀升。
(作者单位:三明市城调队)
加强山区县集贸市场建设
黄学舜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县工商局针对当前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县性地集贸市场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力求构建和谐的市场监管机制。
1、抓紧立法,健全法制。建议尽快修改《城乡集贸易管理办法》或尽快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确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的法律地位;同时,以法律形式规范市场开办者的设立条件、组织形式、管理职责、法定义务、法律责任等。通过立法,规范集贸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调整市场开办者,进场经营者、市场监管者三方之间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集贸市场。
2、建章立制,深化监管。一是大力推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辖区市场开办者及进场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并与税务、农业、卫生、质检、银行等部门信息联网,实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对其中问题突出的实施重点监管。二是建立完善经营户信用记录制度。为对经营者实行动态、全方位监督,实行经营户不良行为记录制度。通过一户一卡形式,建立经营户的信息记录台账和计算机档案。三是深化市场动态巡查制度。深化巡查机制,落实组织机构,充实巡查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完善配套措施,建立起一支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市场巡查队伍。四是建立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强化对上市商品质量监督,改善执法装备和商品检测手段,提高对商品质量抽查和执法监管水平。五是建立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实行工商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转移的新型模式。通过教育、告诫、限期整改等形式,告诫市场及经营者及时纠正失范行为。六是健全市场维权网络。设立举报投诉箱、投诉台,公布“12315”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快速查处违法行为。
3、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应做到:时刻保证市场设施优良,制度完备;主动协助工商部门进行监管执法;协助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管理;平时负责督查市场内的安全秩序、管理秩序、卫生秩序和经营秩序,并负责落实市场内不合格商品的召回制度和场内消费纠纷的先行赔偿制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