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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航天器控制;数理力学;工程实验;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0-0143-04
一、绪论
“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是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本科专业的一个重要培养方向。该专业方向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两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校大批毕业生进入航天科研院所工作,不少人已成为业务骨干,为我国航天事业进步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前,我国航天科技重大工程诸如载人航天、月球探测、北斗导航等均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正在酝酿和制定下一阶段主要发展目标和发展路线,我国航天事业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在科教体制方面,国家正在酝酿新一轮改革,以期进一步祛除发展中的体制性弊病和痼疾,促进科教兴国大业顺利发展。在社会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开放度的提高,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的要求愈来愈呈现出多元化特点,过去那种靠掌握单一专业技能、在一个工作单位或岗位干一辈子的现象很难再出现了。包括人才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在社会化生产中的重新配置和流动将愈益频繁,也要求我们培养出的学生必须具备更厚的基础、更广的知识和技能、更强的适应性和开创性。
为了主动适应我国航天科技事业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未来高科技、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作为重点大学航天主干专业的教师,我们必须进一步思考如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航天主干专业师资队伍,如何进一步改革和改进教学内容和模式,如何更好地培养出我国未来航天科技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早日圆中华名族强国梦做出我们这一代教育工作者的贡献。
本文将从“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阐述笔者近年来的实践与思考,以期引起国内同仁的关注和讨论,促进共同提高和进步。
二、“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培养目标的探讨
顾名思义,“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的学科特质是航天器动力学与控制理论的交叉融合。即以各类航天器为对象,运用控制理论的观点和方法,设计控制律,并分析其闭环或开环(取决于控制律)动态特性,用以指导工程设计和应用。具体到我们这样一所在业内享有盛誉的重点大学,该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该如何定位,才能既符合国家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又能体现我们的特色和优势,这是我们院系领导和一线教师长期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将从该专业方向在我校的发展历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等方面阐述。
(一)原来的定位――发展历史
我校是一所老牌航空航天高等院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在我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尽管早先的专业名称未必这样),但传统优势方向是航空器和航空武器的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在航天器控制方向,尽管也积累了较好的基础,但是教学和科研力量比较分散,没有以院系建制形式集中统一在一起。2006年航天控制系成立,同年“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控制方向)开始招生,标志着“航天器控制”作为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的一个重要专业方向以院系建制的形式被正式确立,也为我校“三航”(航空、航天、民航)特色办学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在培养目标的定位过程中,我们曾充分调研了国内兄弟院校,特别是传统航空航天类重点院校的培养方案,初步确定将航天器轨道动力学与控制作为我们的重点培育和发展方向,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①深空探测是我国乃至世界未来航天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其中轨道动力学的分析和计算起着关键作用;②国内传统航空航天类重点院校在轨道动力学方向比起我校没有明显优势,我们选择此方向作为重点建设方向完全可能迎头赶上;③南京大学的天体力学(含天体轨道力学)在国内首屈一指,我校与南大毗邻,因此在人才培养和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具备独特的地域优势,可以藉此推动我校在航天器轨道力学方面的快速发展;④我校在飞行器控制理论与技术方面具备传统优势,将这方面的积累(成果和师资)转移应用到航天器控制领域,有望实现航天器控制专业方向的跨越式发展。
由于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合理明确,师资培养和引进工作顺利,一线教师甘于奉献、勤奋工作,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之“航天器控制”方向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我们不仅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本科生,而且选拔了一批优秀的学生继续在航天器“导航、制导与控制”学科深造,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在已有不少毕业生成为我国航天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骨干。这表明我们“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的办学实践是成功的。
(二)显露出来的问题
尽管我校在“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上的办学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在多年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发现了一些不足和缺陷。特别是在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就业等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这些不足和缺陷更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积极思考,认真应对,进一步改进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下面逐一剖析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之“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方向在培养目标定位中显露出的问题。
1.培养目标单一化,缺乏细化分类。我们在确立“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这一培养方向之初,就将“熟练掌握近地航天器轨道计算、分析和设计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航天器轨道和姿态控制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作为我系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在肯定其科学合理性的同时,应该看到其局限性所在。航天器控制无论是作为专业方向,还是科技产业门类,其所包含的内容是丰富的,近地航天器轨道动力学与控制只是其中之一(尽管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要求该专业方向学生熟练掌握近地航天器轨道计算和控制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同时,还应掌握航天器控制其他重要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比如再入大气航天器的轨道(弹道)力学和控制方法、航天器交会对接的相对动力学与控制等。过于单一和狭窄的专业培养目标,一方面容易导致学生知识和能力结构欠缺,影响到其发展后劲,另一方面直接导致学生择业时选择余地不足,影响其就业。
2.理工融合不够,培养目标在体现厚基础宽口径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诚如上述,我们的“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的建设重点是航天器轨道动力学与控制。而航天器轨道动力学与控制是典型的同时具有理学和工学特色的专业方向。它的理学特色体现于“轨道力学”,最早可以上溯到18世纪以来拉普拉斯、庞加莱这些数学、力学家在天体轨道计算方面的开创性工作。因此,要想真正掌握航天器轨道力学,哪怕只是近地椭圆轨道力学,也须具备非常扎实的数理力学功底。它的工学特色又体现在“控制理论和方法”方面。航天器的控制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工程实际限制因素的工程技术问题。通过该专业方向的培养,我们的重要目标是让学生牢固树立工程的思想和观念,有能力设计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控制规律和技术方案。但是反观我们现有的培养目标,在“理”和“工”两方面都欠火候,在“理工融合”方面就更是有问题了,具体表现在:①在“理”方面,我们没有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近代分析力学、近现代应用数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学生的理论力学课程也是按照非力学专业的规格和学时去教学的,直接导致数理力学功底偏薄弱,发展后劲受限。②在“工”方面,航天器控制领域的必要的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和实验数据处理技能方面没有纳入培养目标。一方面导致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差,更重要的是难以树立工程的思想和观点,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思维方法和套路训练。③至于“理工融合”,就更是一个有挑战性的课题。粗浅地讲,“理工融合”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养“工程师中的科学家”和“科学家中的工程师”,这实际上也是我国老一辈科学大师,如钱学森、钱伟长等哥廷根学派传承人极力倡导的高等工科教育的理念,可惜直到现在,我国的重点工科大学还没能普遍地实现这样的目标。
(三)解决的思路――培养目标重定位和优化
1.培养目标细化分类,实现个性化培养。诚如前述,“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是广泛的,我们在强调重点方向(航天器轨道动力学与控制)的同时,决不能忽略其他方向,以适应我国航天科技工业部门对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我们考虑在新一轮培养方案的改革和调整中,将培养目标细化分类。除了“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共同专业课程在一起教学外,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上学期就要根据不同的亚类分班教学。对于个别学术科研苗子,要早发现、早培育,“单独开小灶”,加大课程深度,及早进行科研方法的训练。如果符合推免研究生条件,则要吸收进相关老师的科研团队。
2.在培养目标中凸显对数理力学基本功底的要求。无论是近地航天器轨道动力学,还是再入航天器弹道学,要想真正学懂学透,融会贯通,举一反三,非具备扎实的数理力学功底不可。否则,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学近地轨道的设计不了深空探测轨道,学卫星控制的搞不了飞船再入控制,学再入弹道的不会计算绕地椭圆轨道。这样的学生发展后劲不足,工作适应性差,更不能期待做出创新性的成果来。因此,我们在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之“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的培养方案中,必须强调“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数理力学功底”。
3.培养目标中应强调对实验技能和工程实践能力的要求。我校是一所工科院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器控制方向)是工科专业,这样的本质属性要求我们须臾不能忘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中必须包含对实验技能的要求。而且这种实验技能不仅仅是普通的实验技能,比如《大学物理》、《模拟电路》、《数子电路》、《自动控制原理》、《微机原理》等课程中所要求的基本技能,而是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工程实验技能,即是为解决一个比较综合的工程问题,进行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操作、事后的实验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只有具备这样的实验能力,才算达到了我校“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本科毕业生的要求。
三、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是为培养目标服务的,有什么样的培养目标就应该制定什么样的教学内容,实行什么样的教学模式。围绕以上培养目标的调整,本专业方向的教学内容和模式也宜作以下调整或改革。
(一)大幅度增加近现代应用数学和近代分析力学的课程
现在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控制方向)专业教学计划中所涉及的数学课程,除了包括全校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外,仅有《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数值计算方法》两门课,而且课时都较小。《理论力学》是按非力学类专业的培养规格教学的,内容只涉及古老的牛顿矢量力学部分,缺乏作为近代力学基础的拉格朗日分析力学。而且随着一轮又一轮的所谓教学改革,为学生“减负”,以上课程的课时被一缩再缩,学生的数理力学基本功训练得不到必要保证,一线教师普遍感觉到学生的基础越来越薄弱,前景堪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培养基本功底扎实的航天控制类精英人才,我们拟在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大幅度增加近现代应用数学和近代分析力学的课程,初步计划增加如下课程:《数学物理方法》、《张量初步》、《摄动方法》、《量纲分析》、《分析力学》。这些课程所能提供给学生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思考和解决广泛的数学、物理和工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作为“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的学生,当然应该熟练掌握之。下面仅就《张量初步》、《摄动方法》、《量纲分析》等课程的必要性做简要说明。张量理论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其概念源自力学,最早用来表示弹性介质中各点的应力状态,后来人们发现许多物理量均具有张量的属性――对坐标变换的不变性。现在工科学生熟知的矢量和标量都是张量的特例,分别是一阶张量和零阶张量,它们均具有对坐标变换的不变性。但是世界上的物理量仅用标量和矢量来描述是不够的,比如航天器的转动惯量,既非矢量也非标量,而是一个二阶张量。如果我们用张量的概念来描述航天器的转动惯量,就比通常大部分教科书所用的转动惯量矩阵更能反映其本质。因为惯量矩阵对坐标变换是变化的,而张量是不变的,不变的量恰恰是事物的本质属性。下面再说《摄动方法》。摄动方法是近似求解非线性代数方程、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的强有力工具。该方法诞生于数子电子计算机还没有问世的近代,最早被科学家用来计算天体轨道。1946年数字电子计算机问世后,数值求解成为人们最热衷的方法,但是数值解很难给出带有规律性的结果。摄动法可以通过引入小参数摄动,给出复杂问题的近似解析解,不仅求解方便,而且能够发现解的结构中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更利于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所以《摄动方法》是一门具有方法论性质的重要课程。最后讲《量纲分析》。量纲分析是一门十分重要但几乎被我国高等工科学校严重忽视的课程。上世纪我国一大批数理力学家均能十分熟练地运用量纲分析的方法来对系统建模、实验数据进行分析。但是不知何故,现在这门课在高等工科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几乎绝迹。据传,牛顿最早就是用量纲分析的方法从开普勒第三定律导出万有引力定律的!我们呼吁高等工科学校尽快给《量纲分析》以应有地位。
(二)加大综合实验课的比重,提高学生工程实验技能
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控制方向)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课程实验的课时不少,但是综合实验课的课时严重不足,而综合实验课是培养学生工程实验技能,使其确立工程观念和思想,培养其用实验或试验的手段解决工程问题的最重要的机会。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涉及到师资队伍本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也涉及到当前高校内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影响广大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的积极性等。因此,要根本解决此问题,必须从学校内部管理和评价机制等深层次入手,大刀阔斧改革,进一步健全实践教学评价机制,鼓励一部分优秀教师能专心从事综合实验课的教学工作。
(三)对学生实行“精英化”和“大众化”分离的分类教学模式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控制方向)专业的毕业生未必全部到航天科技工业部门就业,更未必全部从事该领域的学术科研工作。相当数量的毕业生会进入国民经济建设的其他各业,比如工业自动化、机电设计、企业管理等。对于那部分有志于从事航天科技,尤其是在学术科研方面有发展潜力的学生,我们在教学计划中应加大必修课的比重,降低选修课的比重,因为必修课是为今后从事学术科研打基础的非常重要的课程。对于其他学生,则可适度减小必修课的比重,根据其个人兴趣和未来择业方向,给其以自由选课的机会,只要修满规定学分,就是合格的毕业生。当然可以预见,这种改革方案在操作层面上将会遇到不少困难,比如怎么分类、何时分类、分类后能否再调整等问题。改革得好,大家满意;改革得不好,影响稳定。因此,需要我们上下一心,积极探索,谨慎实施。
四、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师资队伍建设始终是专业建设中的核心关键。上述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无一不牵扯到师资队伍本身的建设。因为教学内容要靠教师传授给学生,教学活动要靠教师来实施,教学改革也要靠教师来贯彻落实,师资队伍的水平决定了教学效果的“最大理论值”和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欲实施前述教学内容的改革,我们感觉到当前在师资队伍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如下。
(一)任课教师学科专业结构过于单一
我校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控制方向)的一线任课教师基本均毕业于“导航、制导与控制”或“飞行器设计”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结构过于单一,难以完全适应“航天器控制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厚基础宽口径人才培养的需要。前文提到,要在教学内容中大幅度增加近现代应用数学和近代分析力学的课程,比如《数学物理方法》、《张量初步》、《摄动方法》、《量纲分析》、《分析力学》等,对于这些课程我们就缺乏专业的授课教师。虽然部分课程比如《数学物理方法》在我校其他专业(比如流体力学或电磁场专业)有授,可以让我专业学生全部去他院修课,但是毕竟不同专业对该课的要求和课时均不同,在课程教学管理和课程考试协调上会遇到很大障碍。还有一些课程,即便在其他专业也未必有授,比如《摄动方法》和《量纲分析》等。
(二)一线任课教师中具备较强工程实验技能和教学经验的教师匮乏
近十年来,我们专业新引进的教师全部是国内重点名牌大学毕业的博士,整体上理论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创新能力也较强,但是工程实验技能相对薄弱。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各学校对博士生学术考核的要求偏重于理论水平,而工程实践能力受到一定淡化。这就造成了我们的一线教师中具备较强工程实验技能的比较匮乏。
解决以上问题的初步考虑如下。
1.在现有师资中发掘并动员一些数理力学功底厚实的教师,鼓励其早日为本科生开出上述近现代应用数学和分析力学的课程来,并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或适当照顾,以激励其为打牢学生基本功多多出力。
2.在新引进师资中,我们不必局限于接收“导航、制导与控制”、“飞行器设计”等学科专业的博士毕业生。对于“应用数学”、“力学”等学科专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只要热爱航天及国防教育事业、有志于转型从事航天器动力学与控制方面的应用数学问题或力学问题研究,我们应该张开双臂欢迎。引进这些师资后就不愁我们专业的本科生数理力学功底打不扎实了。
3.尽快引进高水平的实验技师,为我专业的学生开设高水平的综合实验课。在引进师资的学历中,也应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能一刀切地“非博士不要”。古人早就说过“不拘一格降人才”,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比古人更开明、更有胸怀和眼界吗?
五、结论与展望
世界新一波科技革命浪潮已经掀起,祖国航天事业和科教兴国伟大战略已经向我们吹响了冲锋的号角,国家和社会对新一代高素质、复合型科技人才的需求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迫切。作为重点工科大学的一线教育工作者,我们责任重大,必须深刻认识到:越是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越是要夯实学生的基础;越是在知识翻新快的时候,越是要加强师资队伍自身的建设。只要我们着眼于夯实学生数理力学基本功和工程实践能力基本功,抓住师资队伍建设这条主线,就抓住了问题的要害,相信我们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工作会更上一层楼,为祖国航天事业、科教兴国和国民经济建设输送更好、更多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韩艳铧,徐波.正确处理教学科研关系,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3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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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性特色建设指法学专业以培养服务基层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加强对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等教学,使法律人才掌握基层法律实务基本技能,以适应基层法治建设需要的行为与过程的总称。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加强及法学专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大部分法学专业生会选择到基层就业。同时,随着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战略的推进,区域基层社会法律实务部门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而且,武陵山片区经济欠发达,教育发展滞后,条件艰苦,基层法律实务部门人才流失严重,这导致武陵山片区基层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更加紧缺。因此,强化武陵山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基层性特色建设,是回应现实需求与强化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增强毕业生服务基本社会信心与提升其就业竞争力的基本路径。随着教育法治和依法治校的推进,武陵山片区基层教育纠纷大多都会诉诸法律途径,教育法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就教育法学课程来说,加强基层性特色建设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开设教育法学课程,加强法学专业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与决心教育。因为武陵山片区基层条件艰苦,需要法律人才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信念与决心。教育法学课程通过对武陵山片区教育法律实践的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参与武陵山片区法治建设、甘于为基层法律事业奉献的信念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2)在教学内容上,增加有关武陵山片区基本社会教育法律纠纷及解决的教学内容,使其掌握区域教育法治、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语言等地方性知识,使其能胜任基层社会法律工作需要。(3)在教学实施上,通过引导学生参与武陵山片区基层社会教育法律的调查及法律实践,以社会真实案例为蓝本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不断提升学生对法案的认识和分析能力,着重培养学生具有解决基层教育法律问题的法律思维和职业技能。(4)在教学效果评价上,将武陵山片区教育法制知识与问题分析能力纳入课程考试范围,重点考察学生解决基层教育法律纠纷所需的法律思维和基本技能。
二、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实践性特色建设
实践性特色建设指为增强法律人才服务地方基层社会能力,通过有效利用地方法治建设资源,加强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实务能力等训练,以适应地方法治建设需要的过程与行为。法学实践教学是为了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法学理论教学相配合,着重培养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⑤。法学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核心内容,而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品质就是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技能,具有解决基础法律纠纷的综合素质,因此,加强实践教学是优化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关键。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需要大量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为保障。作为与武陵山片区有着血脉关系的地方高校,其法律专业应以培养适应与服务区域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为基本目标,加强法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性特色建设是实现该目标的基本路径。教育法学属于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交叉性学科,主要研究教育法律关系原理及教育领域纠纷解决等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加强教育法学科学实践性特色建设对于提高法律人才实践能力极为重要。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特色可从以下方面加强建设:(1)在学生培养上,围绕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操作能力在教育法学课程培养能力体系中的核心地位。(2)在教学内容上,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有机结合,结合教育法基本原理进行教学,增加武陵山片区教育法制实践与典型案例等教学内容,适当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与时间。(3)在教学方法上,结合教学内容,系统采用案例分析、社会调查、诊所教育、模拟法庭教学、研究性实践教学等方法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4)充分利用专业实践基地教学资源,发挥其在学生教育法学课程实践能力综合培养与检阅方面的功能。(5)在课程考核上,增加实践能力在教育法学课程中考核的比重,完善实践教学激励与考核机制。
三、本片区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实践性特色建设的关系
加强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与实践性特色建设的协同性与整体性,是建设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1.地方性、基层性是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着力点。
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凸显,关键在于地方性、基层性。只有加强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才能有效彰显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律人才的优势与特色,才能使培养出来的法律专业人才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是核心内容。其中,地方性特色建设主要目的在于凸显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与服务区域指向;基层性特色建设主要目的在于凸显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指向与服务区域。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应以满足区域发展法律人才需求为旨归,不断加强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才能推进特色发展,提升竞争力。
2.实践性是推进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基本载体和重要路径。
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需要通过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来体现,实践教学是地方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因此,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断强化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是实现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科学路径。可见,实践性是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基本载体与实现的基本路径。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应主要落实于法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及评价体系之中。
3.“三者”统一于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之中。
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实践性特色建设目标、内容及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这三者是统一的整体,应服务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也就是说,这三者之间要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人才为指引,充分利用武陵山片区法律培养资源,加强法律人才服务地方基层的理想与信念教育,加强法律人才的实践技能培养,从而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战略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只有将这三者统一于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才能使其建设形成合力,以避免建设的零碎化、片面化。
四、完善本片区高校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保障机制
1.完善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是加强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关键问题。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大多与其他高校大体一致,缺少特色。这不仅导致法律人才培养规格同质化,而且影响到法律人才对区域法律实务的适应性和课程特色建设的推进。为保障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顺利推进,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应尽快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基于加强内涵建设与基层地方法律人才需要特点,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面向武陵山片区基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2)优化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第一,就法学专业的特点来看,实践教学对于强化法学学生的经验能力是远远高于理论教学的,客观上要求法学专业教学体系中应分配适当比例的实践教学⑥。依据法学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的特点,适当增加课程实践教学与训练的内容。第二,适当压缩理论教学课时数,增加诸如基层法律实务实训、法律谈判技巧与社会热点法律实务问题研究等实践教学课时数。第三,在加强现有法学专业基本课程特色化建设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关武陵山片区习惯法与民族法律传统、基层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武陵山片区区域法制建设等本土性课程。第四,改革培养模式。增加武陵山片区有关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选修课,充分发挥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力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大学最宝贵的智力资源,是大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性条件⑦。构建一支熟悉武陵山片区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理论修养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推进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课程特色建设的基本保障。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普遍存在法律实践经历欠缺、实践能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教师队伍实践能力培养,通过支持法学专业教师到实践部门脱产进修与挂职锻炼、鼓励其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积极开展武陵山片区社会调查等途径,提高其对武陵山片区法律问题的认识和实践教学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多渠道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武陵山片区基层法律实践部门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并通过教学理论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师从事实践教学的理论素养。同时,建立法律专业学生校内与校外导师协作培养机制,构建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制定法学专业培养课程体系、培养计划和毕业论文选题等机制,形成培养合力,共同培养人才。
3.推进教材特色建设。
教材是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基本载体,加强专业教材特色建设,是推进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对法学专业教材特色建设重视不够,特色建设成果少,成为制约法学课程特色建设的瓶颈。因此,加强教材特色建设极为重要。(1)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可在遵循普适性教材规律基础上,编写适合于培养面向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补充性教材。(2)编写具有区域特色的诸如武陵山片区习惯法与民族法律传统、基层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武陵山片区区域法制建设等本土特色教材,以使学生系统掌握武陵山片区基层法律实践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4.健全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是训练法律人才实践能力、检验实践教学有效性的核心场域,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为加强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的地方性、基层性与实践性特色建设,在武陵山片区不断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必然选择。这不仅有利于通过基层实践教学增强法律专业学生对武陵山片区法治发展的直观印象,也有利于增强其服务基层社会的使命感和实践能力。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实践基地建设存在制度不规范、合作机制松散、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等问题。健全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推进课程特色建设的重要保障。(1)应加强其基层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制度建设,就法学专业实践基地管理体制、机构、实习教学、利益分配及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2)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功能建设。健全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在专业见习、专业实训、专业实习中的实践操作技能示范、训练与实战中的功能,健全实践基地指导与学校指导的协调机制。(3)健全实践教学基地质量管理机制,促使基层实践基地对实践教学成绩评定、效果评价及质量管理规范化。
5.创新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关键词:理工科院校 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83
1 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理论界第一次明确对人才培养模式界定的是刘明俊教授。他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办学条件下,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选择或构思的教育教学样式”。[1]有学者认为:在教育活动中,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各级各类教育根据不同的教育任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即培养模式。[2]近年来,学术界对人才培养模式基本达成这样的共识: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在一定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指导下,为实现―定的培养目标,而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的某种能够稳定培养学生系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结构框架和运行组织方式。[3]
2 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现状
2.1 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
2.1.1 办学经费充足,科研实力较强
理工类院校大多重视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丰富,办学经费充足。虽然法学专业在理工类院校发展时间较短,但发展速度较快,法学教育起点高,发展环境相对宽松。理工类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上,大多受到传统理工科发展思维的影响,在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等硬件方面高度重视。
2.1.2 法学教育的发展要求同科学技术紧密结合
法经济学、物证技术学、知识产权等新兴法学领域同科学技术紧密相连,用自然科学中的研究方法研究法学也是法学研究中的新兴领域。从社会需求来看,法律人才的需求不再单纯局限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安全生产、能源、知识产权等新兴领域也需要大量法律人才。理工科院校自然科学相对比较成熟,很多高校都尝试培养复合型人才。
2.1.3 办学水平较低,办学环境较差
理工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大多都是伴随着扩招而设立的。更有甚者,少数理工科院校甚至只是把法学等人文学科作为学院向综合性院校跨越的台阶,这种观念严重制约了法学等学科的发展。
2.2 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2.2.1 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
通过对将近30所以理工科为主的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考察,发现这些高校毫无例外地将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法学高级专门人才”。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的今天,这样的培养目标显然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2.2.2 人才培养机制落后
多数理工科院校建设法学专业和培养法学人才依然沿袭传统理工科观念,没有因地制宜的论证法学人才培养的合理性。相当一部分理工类高校都是靠着理工科思维在管理法学专业,在教学评估、学科考核、质量评价等方面沿用理工科的评价标准和体系,造成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畸形。
2.2.3 课程体系不合理
法律专业课程与非法律专业课程比例失调是我国高校法学教育课程设置存在的通病。很多理工科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上,开设非法学专业课程偏多,学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应付,这种课程设置导致学生无法根据自身兴趣爱好选择课程,教师也不能充分发挥教学的主动性,不能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学竞争机制。
2.2.4 法学专业评价体系不完善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更讲求知识的灵活性运用,单纯靠卷面成绩很难衡量学生的真实水平。从就业机制来讲,法学专业因为对口公检法等政府部门,择业期较长,就业机会稀缺。为了增加就业率,各高校把司法考试通过率作为考核法学教育好坏的指标。但现实中只有个别学生大学本科毕业时能顺利通过考试,因此较低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学校现行专业课程考试设置的不合理。
3 完善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合理化建议
对理工科院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完善,总体上应把握三原则:一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脱节;二是要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符合法学学科自身特点;三是结合学校优势学科,走理工科特色法学人才培养之路。具体建议如下:
3.1 调整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建设只有走特色建设之路,才可以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如果开展特色专业建设,能够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从而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需求的密切结合。理工科院校一定要结合自身学科优势,重新调整法学特色专业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法学办学优势,推进教学体制改革,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学专业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3.2 优化课程设置体系
理工科院校应依托自身优势学科,增开理工科相关课程。在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形下,强化理工科与法学结合的交叉学科的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把就业目光转向理工专业领域。同时,加强理工科高校法学院系之间的交流,共享各种教学资源,增设经济、管理、外语等选修课程,使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形成或懂经济或管理或通外语的复合型知识结构,以满足社会需求。
3.3 强化师资力量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在理工科院校法学发展起步晚、水平低的现实情况下,要在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上体现特色,必须依靠复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
3.4 完善法学专业评价机制
在法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基础上,缩小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的比重,增加实践能力的测试,尤其是一些应用型较强的法学课程,可以采用模拟审批、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的考察,以便能弥补传统的应试教育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刘明俊.大学教育环境论要(第1版)[M].航空工业出版社,1993:23-26.
[2]龚怡祖.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33-65.
[3]阴天榜,张建华,杨炳学.论培养模式[J].中国高教研究,1998,(4):46-47.
关键词:地方工科院校;法学;创新人才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据教育部和有关统计,目前我国有615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包括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地方高校等。虽然各高校的办学层次不同,但在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上是趋同的,即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这种人才培养的同质性完全忽略了不同高校的有差异的培养能力,使毕业生千人一面,毫无学校特质、个人特质,造成法律人才的供需矛盾突出。连续四年法学专业的就业率位于倒数十名之列。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地方性工科院校应结合自身优势,对培养目标、核心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形式等进行个性化的研究,以实现应用型创新法律人才的培养。
一、找准目标定位
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重点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其培养的法学本科生更多的是面向基层,服务于地方,如基层公检法,律所,企业,社区,司法所等。根据统计数字,目前全国大约有5千万家企业,但只有4万家聘请了法律顾问,企业中的法务人员的数量也严重不足。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思路应及时予以调整,逐渐从通识教育转向职业教育,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出符合国家需要、人民需要、合格的法律人才。
安徽省的一些省属高校已认识到这一问题,如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已调整为“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以及建筑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删除了高级二字,突出了服务地方基层需要。安徽工程大学在制定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时,着眼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将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实现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在优化课程体系,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的同时,还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职业训练,以便掌握实践操作的技能。如协作沟通技能,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技能,协商和争端解决技能等。法律辩论赛,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是锻炼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的重要的实践环节。法律辩论赛让学生在准确理解辩题的基础上收集组织辩论材料,发表自己的观点反驳他人的观点,这是一种法律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体协作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的综合训练。在模拟法庭中,学生直接接触真实的案例,根据不同的角色分工模拟案件的审判过程,象法官一样判案,向律师一样为当事人辩护。在诉讼中具体分析案情,收集证据,撰写法律文书,真正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在法律诊所中学生能在老师指导下具体承办真实的案件,锻炼学生的实务能力。
二、优化课程体系
目前各高校基本上都按照教育部法学本科指导委员会设立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确定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这种全国整齐划一的课程体系约束了各法学院自身特色的发挥,也忽略了社会对各类法律人才的需求,所以,要实现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各地方高校应根据本校特定的培养目标确定合适的理论课程体系。
在确定课程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突出地方院校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法学专业不同于其他专业之处在于它极强的实践性,法学教育不仅应当向学生传授系统、精深的书本知识,更应当培养和锻炼其运用知识参与实践的能力。法律人才的培养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要把抽象的法学理论、制度与具体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防止脱离社会的封闭的人才培养。且地方法律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从事法律职业辅助工作,需要更多的实务经验和技能。
其次,突出法学理论的系统性。16门法学核心课程构成了完整的法学理论基础,但有的课程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极少,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部开设不仅占用了课时,造成学生学业过于繁重,疲于应付,实际效果也不理想。因此,应压缩核心课程的门数,鼓励地方法学院开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方向性选修课。即各院校应根据本校法学专业所开设的方向机动的设置16门法学核心课程。以安徽工程大学为例,法学专业主要是知识产权方向,在核心课程的设置上应注重商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适当增加这些课程的课时,对于国际公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课时应缩减,凸显主干课程的地位。
关键词: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济法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非法学专业一般会开设《经济法》的课程,并成为其专业基础课。它为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其作用地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教学方法也到了迫切需要改革的阶段。目前,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大多由法学专业教师讲授,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授课对象的特殊性使其在实际教学活动的组织中受到困扰。为实现有效教学,强化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动机,激发学习兴趣,本文就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这门课程的改革方向。
一、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授课教师认知结构矛盾突出。经济法是一个强调社会本位与国家调控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要包括: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法总论。经济法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一类是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反垄断制度、特别市场规章制度等市场规章制度;一类是金融调控制度、财税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宏观调控制度。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是与经济管理有关的法律制度,它包括了民商法、刑法和诉讼法的一些基础知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冲击着法学教师的原有认知结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会造成教学重点内容移位的现象。
(2)缺乏有针对性的实用教材。现行教材大多是由法学专业教师针对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编写。非法学专业《经济法》内容容量大,不仅仅包括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还涉及了《民商法》基础知识,《刑法》《诉讼法》部分知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编写人员忽视了这门课程授课对象的特殊性,堆砌法条,有意简化经济法之外的知识,致使教师在实际授课中偏离重点。非法学专业学生初次接触经济法,对简单堆砌的法条理解困难,造成认知结构上的混乱,学习兴趣下降,学习效果差强人意。
(3)缺乏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专业教师团队。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无须更多理论分析,有的学院师资力量紧张,于是就出现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师配备的随意性。经济管理类的教师被安排讲授经济法,其不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在进行案例教学中显得底气不足;法学专业教师,尤其是行政法、民商法教师被安排讲授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很可能在教学实践中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混同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从而偏离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目标,造成授课表面化。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有考取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的需求,由于法学专业的教师缺乏相关的经济知识,在授课时很难有针对性。
(4)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缺乏学习动机。首先,由于非法学专业学生不具备基础法律训练,他们在短时间内很难快速培养起法律思维。烦琐的法条使得学生在理解上出现困惑,自我效能感降低,对这门课程产生抵触情绪。其次,实践性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所占比例过低。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基本理论的理解欠缺,因此在案例讨论中会偏离法律的视角,不能真正实现学以致用的目的。
(5)《经济法》课程在非法学专业边缘化。由于《经济法》课程不如专业课程与职业所对应的岗位的工作任务联系紧密,所以在非法学专业的课程开发与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经济法》课程被人为边缘化。有些学校在确定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将《经济法》置于核心课程的行列,甚至还压缩课时,降低这门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方向探析
(1)强调《经济法》课程在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突出地位。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培养的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和提高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养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行为习惯,促进了人才的全面发展。意识决定行为,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人们就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现代社会要求每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社会成员都应知法、懂法、守法。我国高职院校目前的生源质量不断下降,其法律教育极其薄弱,主要表现在法律知识不够丰富、法律意识不够健全。国内目前会计行业存在的会计执法环境差、会计信息失真、假账泛滥等现象要求经济管理类专业尤其是会计专业学生不仅仅要具有法律意识,还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因此就必须强化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在其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加大《经济法》教学力度。
(2) 以学生为本,强化学生学习动机,提高学习效果。1)《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要服务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试,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我国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就业上岗和职称的晋升都需要资格证书。目前我国高职学院大部分经济管理专业尤其会计专业都实行“双证书”制度。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职称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在不同级别资格考试中,《经济法》均是必考的内容。所以在《经济法》课程的实际教学中要服务于从业资格考试,为学生顺利毕业及高质量上岗提供保障。2)《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要服务于就业、创业教育。高职生就业形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就业,二是创业。必要的经济法律知识是高职生就业、创业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为学生毕业后就业、创业提供足够的经济法律支持。所以要加强《劳动合同法》、市场运行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的讲授,在保护学生合法就业权益的同时,又可以使学生熟悉企业设立程序,在企业运行中能依法、合理开展市场竞争,真正体现了职业教育人的本性。
(3)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考核方法的改革。传统的《经济法》考核方式是闭卷考试。学习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程序性知识主要指智慧技能和策略性知识,也就是动作经验的掌握。闭卷考试考察的只是学生陈述性学习的掌握情况,不能有效的考察学生的实践运用、动作经验的积累能力。要不同角度考核学生的技能水平,既考查学生的陈述性知识掌握水平,又考察学生的智慧技能的掌握情况;既对学习结果进行考察又要对学习过程进行考察。考核具体应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占40%,实践能力成绩占60%。这种考核方式强调了学生对经济法实务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察。考核方式的改革势必会带动了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变,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更加强调学生对实际操作的主动参与性,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快速进入工作角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