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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联络方式:
乙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学生):
班级: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方式:
丙方(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就乙方赴甲方定向培养和 预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定向培养和预就业期限为一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二、培养方式:乙方第 学期前半学期在丙方进行定向培养课程学习, 第 学期后半学期和第 学期在甲方预就业(顶岗实习), 年 月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月乙方获取丙方毕业证书。定向培养课程的选取办法是:乙方按工作岗位的需要,在甲方人员和丙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 从丙方“定向培养课程库”中选取培养课程,取得本学期相应学分。乙方在甲方实习的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乙方在甲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岗位(类别)为: , 甲方安排为乙方实习期间的指导教师。甲方若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需经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原则上不能安排乙方到高危岗位、危险区域工作,如有必要需经丙方同意。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员工同等的劳 动安全保障。
四、实习期间,学生根据工作岗位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在甲 方技术人员和丙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最后必须通过毕业答辩。甲方需为乙方回校参加考试、毕业答辩等提供必要的时 间和方便。
五、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待遇,预就业期间 每月为 元,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甲方聘用试用期本科生的相关规定 执行,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即转为正式员工。
六、乙方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 章制度情况,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七、本协议必须经丙方审核确认后生效,丙方指定教师辅导、检查 乙方的定向培养和预就业过程。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丙方代表(签字):
用人单位:XX公司
培养单位:XX培训机构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XX公司 用人单位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部门:人事部
通讯地址:XX省XX市XXXX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人及电话:XXX_XXXXXXX 单位性质:
档案
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关键宇】劳动合同法 就业机制 就业市场
前言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者就业的权益保护,这对大学生就业无疑是有利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内的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法定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将有力遏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压缩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遏止用人单位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加大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这必将大大提高大学生就业的签约率和就业质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使用劳动者时必须如实告知劳动工作岗位相关情况,这有利于大学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不仅仅限于对用工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它还影响到就业市场规范的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方式的改变和学校教育观念及课程设置的转变。它将会促进大学生就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就业市场相关规范建设的促进
《劳动合同法》不仅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上文已论及,此处不赘述),而且促进就业市场诚信制度和薪酬激励体制的建立。诚实守信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内在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起码道德约束.在就业市场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就业者的诚信严重缺失。一方面大学生为了在严峻的就业市场中获得一份工作,不惜在求职简历中弄虚作假、夸大事实。招聘会上人人都是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个个都有一叠荣誉证书、都有一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甚至出现了一个班级里出现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和班长的情况。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往往是“大量招聘,大量淘汰”、任意延长试用期、降低工资待遇、不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险等措施来降低企业成本,以取得更大的效益。究其原因,主要是违反诚信的法律责任缺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从根本上遏止了这种现象。违反诚信者不仅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且将会失去订立劳动合同的机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告知求职者上述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该劳动合同会因欺诈而无效。用人单位将付出较高的成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和第8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如实告知情况的同样可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诚信不仅是道德诉求的目标,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前提。在《劳动合同法》强制力的约束下,就业市场中的违反诚信行为将会减少,诚信制度将会确立。这对规范就业市场、净化就业市场、保障相关制度的落实有着积极的意义。
人才是企业竞争中最重要的资源,企业应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激励员工,控制人才流失。控制人才流失有许多途径,而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则是其中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而现阶段,企业通过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来留住新员工的意愿并不强烈。原因是:一是现阶段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这类企业主要依靠劳动力进行生产和服务,岗位所需人员替代性强、技术和能力要求低,同时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充足,企业只要维持一定的工资水平就可招募到足够的人员进行生产,无须建立薪酬激励机制。二是违法用工收益的存在使得企业无须通过合理薪酬机制激励员工,只需非法盘剥就可获得丰厚的利润。因此我们常见大学生和农民工竞争同一岗位、拿同样的工资的报道。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会遏止这种现象。《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得企业用工成本大幅增加。新增成本包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的人工成本增加;企业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试用期成本的增加。同时企业违法用工收益将会被消除。企业想通过不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不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手段获取利润将付出更为承重的代价。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直接导致一批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倒闭。如山东3O余家韩资企业“半夜潜逃”。一些劳动力密集、边际利润低的外资制造业停止在华的资本性投入,部分企业撤离或转移到东南亚地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时逢金融危机,这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是一个考验也是一个机遇。面对金融危机,我国提出产业升级换代的战略,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低附加值以及低产值、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将会退出市场,技术密集型企业和高附加值以及高产值、环保的企业将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的主力军。这与《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后果不谋而合,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符合未来产业发展的需要。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企业更加重视招聘素质高、能力强、技术好的员工,更加关注员工的业绩评估和长期激励,增强对员工培训和职业规划,以求能吸引和留住人才,造就一支高效、稳定的员工队伍,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随着新一轮产业经济的兴起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充分体现技术与技能价值的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将会建立。这种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将会使就业市场分化更为明显,大学生在校学习所获得的潜在能力和价值将得到认可,大学生在就业市场的优势将会突现。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局面将会有所缓解。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大学生就业管理理念与方式变革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管理理念与方式提出了挑战。目前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简称就业协议)对毕业生进行管理。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派遣毕业生的依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也是统计毕业生就业落实率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及就业协议中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再次成为争议的焦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在自主、自愿基础上的进行的,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应该进行干涉、限制。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也就是说,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能否签订协议,取决于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态度。这有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就业权和劳动权之嫌。大学生是否就业应以是否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而不是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合同。他们在法律的使用、合同的内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的方式等方面是不同的。而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却以就业协议作为统计毕业生就业的依据,这是和《劳动合同法》立法主旨相抵牾的。同时在实践中,就业协议的存在给就业市场带来很多危机并掩盖了大学生就业的真实情况。其一,大学生违约现象严重。毕业生为获得更好的岗位不惜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解约,因毕业生违约无需承担劳动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这种现象很不利于就业市场诚信制度的建立。其二,高校为追求高就业率的数据不惜伪造就业协议的签约。伪造就业协议签约并不会真正影响到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有无劳动关系的存在,也不会真正影响双方是否承担劳动法上的法律责任,因其不是劳动合同。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计的高就业率数据下是高校毕业生无奈的“被就业”的情况。这种数据的统计和就业市场严重的脱节,掩盖了就业市场的真实情况。
已有论者对就业协议的属性和劳动合同的差异提出了质疑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学校退出三方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违约等事取决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对就业协议进行备案、登记。二是就业协议中加入更多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以使各方不敢轻易违约。但就业协议如何完善都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才是就业的基础。随着和《劳动合同法》相配套其他诸如《就业促进法》、《工资法》、《劳动标准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一个建立在自由契约基础上的完善的、规范的就业市场将逐渐形成。一些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及劳动者主体资格等认定将会明确。毕业生的劳动者身份将不会再受到质疑。就业协议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和法律依据。面对就业协议和就业率越来越多的质疑,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将不得不转变管理者的身份,回归其应有的服务本位,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更多的就业培训、更多的就业平台;不得不熨平就业市场和毕业生之间人为造成的障碍,为毕业生迈进职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便利。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高校教育方式的变革
校企合作简言之就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校企合作的协议书,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校企合作协议书1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生姓名):
丙方(学生所在学校):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了解实际生产,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企业的人才招聘提供便利。经协商,并经过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进行顶岗实习。在实习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给乙方安排工作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安全注意事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可根据需要在同一专业领域为学生安排不同的实习岗位,若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的机会,并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4、负责乙方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具体事宜,三方根据各自的实际协商商定;
5、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材料;
6、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顶岗实习个人自愿,家长同意。
2、顶岗实习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缺少计算机等级证、英语合格证、毕业证照片等影响了毕业证书、派遣手续的办理,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3、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4、顶岗实习中出现伤害事故,如因企业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安全措施和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发生学生伤害,由企业负责,如因实习学生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发生伤害由学生负责;
学生如参与不法活动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5、在顶岗实习期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珍惜实习机会,工作中勤思多问,勤学苦练,在实习期间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实习结束后提交一份详实的实习报告;
7、对甲方进行全面了解,择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甲方就业,并主动争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
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就业,对甲方来学校举办招聘活动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2、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
3、定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现场指导和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加强与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待学生经毕业考试、顶岗实习合格正式毕业时,办理毕业证和毕业派遣手续。
5、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岗位后,学生如中途无故自动放弃实习,视其没有修满学分,待修满学分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如中途被顶岗实习单位开除,将不能按时发放毕业证书直至不能毕业。
6、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和就业后的跟踪调查。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生活待遇保障(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宿等):
五、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三方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由法院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同实习期。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日期:
乙方(签): 日期:
丙方:(公章)
日期:
关于校企合作协议书2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人才培养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五个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乙方根据需要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合作专业的部分教学实训任务;积极为合作专业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近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应乙方需要,甲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乙方挂牌设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大专函授点",采取"函授"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为乙方员工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并按照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培养专业和培养方案.
4.劳动力转移培训:乙方以"招工就业","边工作边学习"形式吸纳劳动力资源,并与甲方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灵活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企业员工.实现"招工"与"求学"联动,甲乙双方共同方培养专业人才.
5.乙方有权对双方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6.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成果进行推广.
7.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8.甲乙双方在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过程中,因乙方需要甲方对合作专业的学生进行专门化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承担因双方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等而增加的部分教学成本.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校企合作协议书3甲方: (盖章)
乙方: 华南理工大学 (盖章)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华南理工大学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在实践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校企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另做补充。
(一)共建“华南理工大学研发基地”(简称研发基地)
在企业成立研发基地,研发基地将以国家战略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品和优势学科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工业设计、产品检测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1.研发基地性质
研发基地为非法人机构,向甲方负责,并在企业方挂牌“华南理工大学产学研基地”;研发基地负责对企业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对企业最新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上线培训等
2.研发基地的职责
研发基地以解决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工业设计、检测等问题为主要任务,并针对甲方的具体工程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研发基地负责对甲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对企业最新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上线培训等;研发基地负责申报甲乙双方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科研项目,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人员构成
研究基地人员根据甲方需要灵活组成,可以是跨学院,多学科组合形式。
4.研发基地经费
(二)顶岗实习、工学结合
为培养更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态度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乙方可以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甲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甲方在乙方学生实习前一个月,将当年可接纳的实习人数、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乙方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制定实习计划
(包括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负责人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实习期间,乙方需派出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具体实习事务,保证乙方学生遵守有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三)就业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为了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乙方向其推荐所需人才。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乙方可制作“华南理工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匾牌,赠送给甲方,以对外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支持研发基地建设工作,与乙方进行产学研合作。
2、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甲方为乙方的学生实习、实践、实验活动提供方便。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录用乙方推荐的优秀人才。
4.合作中相关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甲方。
5.研究基地科技成果在转化或产业化时,企业方享有转让权。
6.乙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甲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根据甲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创新。
3.帮助甲方进行企业员工培训、技能提升。
4.帮助甲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
5.推荐甲方急需人才和技术资源。
6.保证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相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7.协助甲方按照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做好毕业生录用工作。
8.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建立新
的合作意向。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
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条所说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变更、补充和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并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项目的损失。
八、其他
1.基地所有的研究成果,双方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
2.双方协定相关协议后,共同商定研发基地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核算相关人员的投入、经费等内容。
3.本协议为总协议,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
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关键词:内容分析法 就业状况 调查报告
一、研究的目的
高等教育正在走向普及化和大众化,大学生人数不断在增加,因此高校毕业生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情况成为了一项高校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这关系着学校的声誉和质量。为了更合理地分析毕业生的就业状况,研究者将根据内容分析法分析《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这种文本资料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研究者还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收集协议单位性质、工资水平、地域类型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对比有利于了解学生专业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
二、研究对象的选择
本研究以南京市某高等院校二级学院的本科毕业生为研究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者随机选取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研究对象,这是一种整群抽样的方法。[1]这种调查方法有利于详细了解特定专业的就业状况,所得出的数据更加具体和实用,可为所带班级的班主任提供实时数据,但所获得的样本数量少、分布不均,代表性比较差,需要在实际中就行纠正。
三、研究的方法
本研究以内容分析法为基础,内容分析法以客观存在的文字记录为主要研究对象,它将能用语言表示而非数量表示的文献转化为用数量表示的资料,并将分析结果用统计数字描述。内容分析法具有系统性、客观性、定量性的特征,其根据一定的操作步骤对文献资料进行量化处理后,再进行定性的分析以得到结论,从而尽量避免个人分析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并且其他研究者根据研究的过程可以进行重复的验证。[1]在实践中,研究者以招生与就业指导部门收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分析基础,主要收集毕业生的姓名、用人单位名称等信息作为第一类项目;同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国家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行业分类,根据用人单位经济成分内部的生产关系对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进行了分类,根据江苏区域划分标准,对协议单位地域类型进行了分类,这些根据客观标准制定的项目作为分析单元。
四、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一)专业及就业情况分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制为四年,以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工程素养的人才为目标,要求其专业的毕业生掌握扎实的计算机软、硬件专业理论,熟悉主流软件开发及管理工具或典型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开发工具,具备较全面的系统软、硬件开发能力,同时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其人才培养与“长三角”地区信息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就业适宜在信息产业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研发、项目管理、IT服务、移动终端开发、数字家庭与智能家电软硬件设计与开发等工作。
从对就业协议书的统计来看,2012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共有毕业生68名,其中截止目前共收到毕业协议书60份,其协议就业率为88%,这种协议就业是指毕业生通过高校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为准,协议就业率基本可以反映一个学校专业的就业质量,达到了一般院校的就业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的协议就业率还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二)协议单位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析
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国家统计局起草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进行划分,基本涵括国民经济活动。[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研究者把毕业生的协议单位进行了分类,表1显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有32.4%的毕业生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有22.1%的毕业生从事制造业;还有5.9%的毕业生从事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通过分析表1,研究者发现大部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都能够找到与之对口的计算机类的就业岗位,一些毕业生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这些公司主要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开发、服务、咨询以及网络安全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为主体的科技型公司;或者一些毕业生以电子元器件制造为主的制造业工作。这两类学生占到了就业人数的50%以上符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
同时,也有毕业生在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工作,这些产业虽然和他们的专业相关性不大,但这些行业具有工作强度不大、工作自由等特点,所以也有较多毕业生从事此产业。其次,研究者发现该专业的毕业生毕业时能够进入公务员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较少,这受到这些单位招聘时间较晚、周期较长的影响,即使有同学被录取,因还没正式签协议,他们这类人员就按未就业进行处理的,所以未就业人员比例有一定的比例。
(三)协议单位经济类型分析
企业经济类型亦称“经济成分类型”,指国民经济的所有制构成,是反映一个国家基本经济状况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数据,经济成分的划分为观察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提供了一个更为准确、全面的工具,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基础。通过分析毕业生协议就业单位经济类型的分布,研究者可以找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阵地”,为接下来的毕业生就业作出借鉴。通过观察表2,研究者发现有58.8%的毕业生进入到私营经济领域,这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阵地”,通过访谈研究者发现他们就业时主要以参加招聘会或者以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通过面试和简单的笔试就可以进入相应岗位,相当其他经济类型来说就业更为简单、灵活,同时有些毕业生所进入的私营经济企业是自己家庭或者亲戚开设的公司,就业相对容易。股份制经济所占比重为10.3%,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经济类型所占比例都不足6%,所占比例较小,这说明毕业生到这些经济类型的企业就业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和企业的工资水平、社会地位、资源均衡等方面的因素是相关的。
表 2
(四)协议单位地域类型分析
1994年江苏省九次党代会确定了区域发展战略。省政府在制定“十五”计划时,依据区域发展现状,对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作出了新的界定。[3]苏南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五市,苏中包括扬州、泰州、南通三市,苏北包括徐州、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五市。这种划分是根据省内的自然、社会、经济、历史影响而划分的,而其经济差异较其他方面则更为明显,其协议单位地域类型也将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表3显示协议单位地域在苏南的占61.8%,协议单位地域在苏中的占16.2%,协议单位地域在苏北的占7.4%;而在生源地地域方面,苏南的占39.7%,苏中的占39.7%,苏北的占20.6%,从而明显发现毕业生在向经济发达的地区迁移,尤其向苏南地区则更为明显,这和这些地区的就业机会多、就业环境好等方面是分不开的。
五、结论与建议
(一)加强专业建设,促进学生就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与专业,是随着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而设立,相对其他专业来说,其就业面较广、劳动力需求较大,但调查发现毕业生还是有一定比例的人员不能在其对口的专业就业,这受到毕业生专业知识、就业能力和就业心理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而学院和毕业生必须根据就业形势调整就业方式、方法,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高等院校的教务部门应深入分析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设置专业,改善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习到扎实的基础知识,形成较强的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高等院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自学生入学起就开始进行有关专业教育,并科学有序地贯穿整个大学期间,形成一批具备就业指导能力并热衷学生教育工作的就业指导人员为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劳动力市场分析以及就业技巧指导等一系列课程,在理论和实践中给予学生指导。[4]
(二)接受社会现实,提高学生就业心理承受能力
现在的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家庭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期望毕业后能够到大城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去工作,对工资、福利待遇有较高的要求,希望能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然而面对如今严峻的就业形势,他们往往事与愿违,冷酷的现实往往给他们迎头一棒,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在求职过程中常常表现出忧心忡忡、烦躁不安的心理状态。[5]就业与指导部门要组织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就业心理辅导,让学生走出就业误区,正确认识自我,择业定位不要太高,也不能妄自菲薄,把择业期望放得过低;同时,学生自己要培养健康的职业心理,有一定的抗挫折能力,就业竞争异常激烈,参与竞争难免会遇到挫折,但学生不能一遇到挫折就消极、低沉。
(三)丰富学生知识面,拓展就业领域
所谓专才是指在某一个专业领域具有较多专业知识,较熟练专业技能的人才;而所谓通才是具有广阔的知识平台,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多种技能的人才。[6]大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教与学”,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是其中一方面,随着大学学习的深入,他们学习的专业知识也将越来越多,而当其毕业后进入社会时他们对专业知识需求量会相应减少;如果出现暂时或不能就业的现象,这时毕业生就业应选择其他一些不对口的工作去做,做到“先就业,后择业”,这时他们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将与其专业无关,所以高校毕业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一些其他专业方面的知识是相当必要的,这有利于拓宽自己的就业面,拓展自己的就业空间。
参考文献
[1]卜卫.试论内容分析方法[J].国际新闻界,1997(04)p55-56.
[2]方宽.统计研究[J]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沿革及与国际标准的比较,2002(7)27-31.
[3]沈山.江苏省经济地域划分与空间组织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5(3):6-8.
[4]崔海涛.构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体系的思考[J]江苏高教,2009(5):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