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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物理思维的细胞,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物理学就是在实验的基础上,由物理概念组成的判断和推理的逻辑体系.由此可见,物理学中最重要的是物理概念,如果把物理定律比作构成宏伟、壮丽的物理学大厦的支柱,那么物理概念便是构成物理学大厦的砖瓦基石.所以说:物理概念不仅是物理基础知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物理规律和公式的理论基础.必然地物理概念的教学就成为物理知识教学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李政道在回答怎样才能学好物理这一问题时就曾强调:学习物理的首要问题是要弄清物理学中的基本概念.物理概念教学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对于物理知识的认知程度,进而影响到学生整体知识网络的构建与拓展,可以说学好物理概念是学好物理的关键.物理概念教学是培养能力,开发智力的重要途径.
学生学习物理概念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认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觉地完成对物理概念的理解与掌握,并形成正确科学的物理概念,这就需要学生对物理现象进行大量的观察、实验获取必要的感性材料;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物理现象进行科学思维(分析与比较、综合、抽象与概括等),把新的物理概念与已有的物理概念进行联系与比较,通过同化与顺应来认识和理解刚建立的物理概念.在物理概念的建立的过程中,还要用到数学方法来表述物理概念.形成了初步的物理概念以后还要经过积极应用来巩固所学的物理概念.
有学者认为教育理论有三个层面:一个是宏观层面,它是教学理念;另一个是中观(介观)层面,它是教学方法;再一个是微观层面,它是认知教学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与教育学的结合,不仅使认知心理学找到了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也使认知心理学产生了更加接近教学实际的一次分化——认知教学心理学.认知教学心理学理论强调学习中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第一,学习是一个知识建构的过程,而不仅仅是知识的记录或吸收;第二,学习依赖于知识,学生必须运用已有知识来建构新知识;第三,学习与产生学习的情境具有高度一致性.日趋成熟的认知教学心理学不仅为我们洞察知识和能力的本质提供了理论及方法论框架,也为我们处置教学问题,造就人的各种胜任能力,提供了更为可靠的技术基础.学习效果好的应源于,科学的认知策略、良好的智慧品质、优化的思维方法、良好的心理素质.所谓的学习方法就是从以上四个方面出发,寻出的通向良好学习效果的对学习对象的操作方式.所以说物理概念教学可以改变学生的智力,从而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
事实上,任何一个物理概念的形成都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历史的阶段,都有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低级到高级、从粗糙到严格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讲物理概念,应从历史发展过程来讲,讲怎样反复纠正错误的概念,现在的概念是什么,使学生懂得所学的东西、将来是要有发展的,不是死的.这样就把概念讲活了.否则,学生就以为物理概念是天经地义的、绝对不能破坏的,从而形成一种僵化的思想.事实不是这样,物理学永远是在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
2概念教学的程序
概念属于智慧技能,也属于程序性知识,物理概念的学习在整个物理学习中处于核心地位.
概念学习的过程进行分析:表象—概括—定义—再认识—系统化.
物理概念的教学过程是一个学生的能力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心理因素起着积极的作用,也发展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如果我们的教学中能根据物理概念的特点,以及学生的认知能力,运用认知心理学理论设计概念教学过程,必将有利于学生对概念的习得.根据现代认知理论,知识的习得可分为三个阶段:知识的领会、知识的巩固、知识的应用.结合物理概念的特点,其教学的过程也可分为三个阶段:概念的领会、概念的理解和概念的应用.学生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概念的教学水平掌握基本物理概念的过程,包括感知、理解、运用三个相互联系的阶段.
2.1感知阶段
感知是感觉和知觉的总称.感觉是人脑对于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把头脑中的各种感觉按事物的联系和关系,综合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映象,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物理概念的教学过程是一个学生的能力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心理因素起着积极的作用,也发展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
感知方式有两种:直接感知与间接感知.
直接感知是通过观察、实验、参观、生产劳动等活动,让学生直接接触学习对象,对有关物理和现象有一个明晰的印象,形成观念.
间接感知是通过教师形象化的语言描绘,或利用各种形象化的直观、教具,使学生对有关事物和现象有一个明晰的印象,形成观念.
在物理教学实践中,两种感知方式应当相互配合使用,互为补充,使学生获得大量感性材料,形成表象、观念.
2.2理解阶段教学
理解是对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的认识过程.它是指在大量感知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比较、综合、概括、想象等思维活动,对事物的认识不断深化,能够突出事物的重要的、本质的特征,能够区分相似的事物,能够比较确切地得出概括性的结论.这属于抽象思维阶段.
2.3运用阶段教学
从教学目的讲,第一,加深对物理概念的理解;第二是解决物理问题形成的技能与技巧,发展学生的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
首先,要让学生理解物理情景,把握、分析物理问题的意图,对物理问题进行抽象与类化,从而使学生形成一个清晰的物理表象,寻找物理量,运用物理规律建立物理模型.
其次,运用数学进行解题,然后验证.
总之运用是由认知到行动的过程.是将抽象知识具体化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加深理解知识的有效途经.
运用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初步运用阶段,主要是培养学生运用概念的方法和准确性;二是熟练运用阶段,主要是培养学生运用概念的速度和效率,同样,也达到巩固、深化、活化概念的作用.
综合上应当指出:以上三个阶段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密切的,是相互依赖的、相互作用的.
3概念教学的注意事项
(1)物理概念是物理学的基石,是学生正确认识物理世界的基础,也是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学生在原有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物理概念,是中学物理教学的核心问题.思维的起点在哪里?思维的起点正是对物理概念的深刻理解.因为,概念是思维内容的基本单位,物理概念是揭示研究对象具有的物理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
(2)许多概念是以一定的物理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而这一概念又是其他概念的基础.这样可以说物理学大厦就是由一个概念建立在另一概念的基础上的概念建筑.如果某一概念掌握不好,势必影响后一概念的学习.因此在概念的学习中注意复习原来的有关概念.为新概念的学习打好基础.按照心理学的观点,学生的学习需要两方面的准备,一是一定的知识储备;二是学生的心理机能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不能超前学习和讲完)
(3)在物理概念教学过程中,应因概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只有把握不同概念的特点,选用不同的适用于该概念的教学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让学生充分理解概念的内涵,把握概念的实质,为灵活运用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是简单地将概念灌输给学生,而是引导学生积极探索,使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形成概念、掌握概念,发展学生的多种能力.同时,也能有效地提高物理教学质量.比如:根据效果相同来命名的物理概念:合力与分力,运动与分运动,平均速度,重心,热功当量,总电阻与分电阻,交流电的平均值、有效值,等效电路,等效电流,等效电源都是根据等效概念引入的.多种背景下的等效方法:等效力、等效运动、等效场、等效条件、等效模型、等效物理量、等效电源、等效电阻.
【关键词】幸福 体认 生成 追求
幸福问题是一个人人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文从个体体悟、客观生成、追求与创造等几个方面阐明幸福的含义和本质,进一步深化人们对这一重大人生课题的
理解。
一、幸福在于行为主体的个性感受
幸福是人作为行为主体对其当下生存状态及其人生价值自我实现的满足感,是人的个性化感受。每一个人都因作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存在而精彩,幸福也正因个体存在的独特性而表现出其丰富性和多样性。
人对幸福的认识具有个体差异性。在哲学发展史上,大多哲学家对幸福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苏格拉底、柏拉图最早提出,知识就是德性,德性就是幸福。伊壁鸠鲁则认为,快乐是人生的起点和最终的目的,幸福就是拥有快乐的生活。奥古斯丁认为,幸福就是你得到了你所欲求的一切东西。我国古代先贤孔子认为,幸福是高于任何物质生活和境遇本身、超越富贵贫贱之上的一种心理体验。老子指出,人们只有遵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原则,顺其自然,才能过上“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幸福生活。
每个人由于先天条件的差异,成长环境和文化氛围不同,对幸福的理解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性。有的人认为,幸福就是每天快快乐乐地生活;有的人认为,幸福就是要有很多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有的人认为,幸福就是要拥有较高的荣誉和社会地位;也有的人认为,幸福就是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和敬佩的人。
幸福与人的主观需要有关。康德认为:“各人究竟认为什么才是自己的幸福,那都是由各人自己所独有的快乐之感和痛苦之感来定。而且,甚至在同一主体方面,由于他的需要也随着感情的变化而参差不齐,因而他的幸福概念也随他的需要而定。”当一个人饥肠辘辘的时候,一顿美餐之后,他会感觉很幸福;疲惫不堪的时候,让他美美地睡上一觉就是幸福;患病的时候,他会把健康看作是最大的幸福;一旦成了囚犯,自由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强烈渴望的幸福。
人在不同年龄对幸福的理解也不同。孩童时期天真烂熳,拥有最自然、最原始、最为真实的幸福。随着年龄的增长,受他人和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幸福就像罗素描述的那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幸福就是“衣食住行、健康、爱情、成功的工作和来自同伴们的尊敬。对某些人来说,为人父母也是很必需的”。而大多年迈的人则认为,身体健康,老有所为,老有所
养,老有所乐,就是幸福。
二、幸福在于人的现实生活之中
人们对幸福的主观体认是多视角的,多元化的,但“幸福不仅仅是一种主观体验,幸福首先应当是一种存在(或客观状态)”。幸福是一种客观生成,它内在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之中。
幸福是现实生活的意识反映。幸福是人对自我价值实现的主观体验,是一种意识活动,而人的意识活动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因此,幸福不是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思有同一,不像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也不是费尔巴哈完全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感性客体,而是生成于生活实践基础之上的思维和存在的辩证统一。不存在纯粹的幸福概念,不存在脱离人们实际生活的幸福。
幸福具有客观的内容。幸福是人对人生价值实现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其内容就是人生价值的实现。人生价值,从幸福的角度出发,可概括为元价值、工具性价值、社会性价值和精神性价值四个层次。人的元价值,就是人的生命价值。工具性价值指物对人的价值。人生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物的条件,但物对实现人生价值起的是手段和工具的作用,因此属工具性价值。社会性价值是从人与社会的关系去理解人生价值和幸福。人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过程中,必须将个人和他人融为一体,和社会融为一体,得到社会的评价。精神性价值是反映幸福本质的价值。从幸福是一种精神活动的表现来说,人生的精神性价值和幸福是等价的。故而,幸福不在彼岸的天国,不在生命消失后的极乐世界,就在人的现实生活里。
幸福需要现实条件。幸福内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其实现是需要一定的现实条件的。一是人的生命存在。“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人的肉体性存在是价值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生命的存在,一切都无从谈起。二是物质条件。人活在世上的第一个欲求就是对物质的需要。物质财富能够给人们提供生活、娱乐、安全、教育、健康等方面的自由;能够给人带来生活的满足感和事业的成就感;能够使人有更多的选择和追求幸福的机会等。物质享受可以满足人很多方面的需求,可以增加人的幸福感,物质追求本身也是幸福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社会上很多人把金钱财富的多少作为衡量幸福及成功的主要标准。
三、幸福在于不懈地追求与创造
幸福在于人对现实生活的主观体悟,寓于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之中,关键还在于如何去追求幸福、创造幸福。
要有明确的目标。一个人首先要选择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最后才使自己得到所选择的内容,变成这样的人。
人生就像在大海上航行的船,前方有了目标,它就会朝着目标不断前行。确定人生理想,要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理想,经过努力实现后,人生价值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实现,成就感和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然后,再定一个更高的目标,不断地选择,不断地超越,逐步达到人生的全面展开和人生价值的全面实现。
要用心体验。生活是一种事实性存在,一个人对生活是否感到幸福,关键在于对生活的体验。要有自信,用饱满的热情和勇气投入生活,认真品味五彩缤纷的生活给人们带来的惊喜和幸福。要有坚强的意志力,把自己的理想变为现实,在成功的喜悦中收获幸福。要享受生活。用好的心态迎接每一个初升的太阳,每天都有新收获,对生活有新体验。要不断超越,做精神的主人,做思想的主宰,不断地突破自身和现实生活中外在条件的限制,追求净化心灵、内心宁静的高雅幸福生活。
综上所述,幸福是人人所向往的境界,是每个人所追求的理想生活。作为每一个具有理性的人,对幸福应有一个全面正确的理解,根据自己的性向和志趣,理智地选择生活,规划人生。积极过好每一天,紧紧抓住幸福,不懈地创造和追求幸福,悉心体验幸福。
参考文献:
[1]老子.《道德经》第80章.
[2]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
[3]伯特兰・罗素.幸福之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4]高兆明.存在与自由:伦理学引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
[6]傅佩荣.哲学与人生.东方出版社,2005.
我最敬佩的是她很早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我是一名师范生,按理说我的人生方向就是教书育人。可是仅仅是空想没有经过实践,我仍然对此没有多少实在的概念。也有很多优秀老师曾感动过我,但我总觉得他们做的那是老师的天职。刘丽不是教师,可是她做的远远超过一个教师。教师是一种职业,教书才是一种信念,而刘丽,一个打工族,倾尽自己所能,抛开职业的隔膜,用属于她的方式践行自己的教育信念。看到她的事迹,我心里五味杂陈,我很赞同她,佩服她,但更多的是我认认真真的思考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早点明白这一点,对于我从事教师行业以及踏实的实现自我价值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说白了就是我不仅要人在岗上,更要心在岗上。
就这样,我在教师节这天被一个不是教师却胜似教师
的“大姐姐”深深地感动了。对于未来,我徘徊过、迷茫过、消极过,可以今日回首,蓦然发现那都是因为我还没有看清自己人生的方向,不知道该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不知道何为坚持心中的梦。也许是机缘巧合,那一时刻,我就突然觉得豁然开朗,茅塞顿开。还在犹豫什么,一个打工姐姐都能做到这样,何况我一个即将教书育人的师范生!
关键词:人生价值观;职业规划;影响
前言:在高职学生就业指导中加强价值观的教育,从根本上来看是为了顺应当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文化、价值观念不断趋于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就业问题和就业压力更加严峻,这些问题直接引起学生人生价值观与从业心理发生巨大变化,也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情势下,我们在就业指导中的价值观教育成为了如今的重中之重。
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及学生特点
高职院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全称为高等教育职业院校。高职教育以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简言之即目标是实用化,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职业属性是高级职业教育最为鲜明的特色。因此,传统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倾向于设计促进学生顺利就业的方法。高职学校的生源主要有两类:一种是通过普通高考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另一种是中等职业毕业生,其中不同的专业招收的对象也有所不同,有的专业只定向招收学生,有的专业文理兼收,这直接导致有的班级中文理混杂,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皆有的情况。因此,他们的接受能力、文化基础都有很大的不同。而很多中职毕业生的文化基础总体较弱,导致了同一个班级有的同学“吃不饱”有的同学“吃不了”的情况,给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其次,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的学生,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无缘本科类院校的情况下的无奈之选,这时她们在同龄人中存在一种“失落感”与自卑心理。虽然他们在某些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存在差异,但是他们的优势也很明显,他们的思维活跃,而且在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专业技能的把握也让我们深深的感觉到“人才”的衡量并不是单纯的用文化基础和学历高低就可以进行评判的[1]。
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意义探讨
一个人一生中所从事的所有的行为和活动,都属于职业生涯的范畴,这是一个与工作相关的愿望、态度以及价值观等在工作中所显现出的一种心理状态。他是一个时间概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但它不仅仅代表着工作的时间,他还包含了职业的发展、变化、进步与经验的积累。职业生涯的规划是一个贯穿了一个人一生的伟大设计。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从初期的幻想阶段,逐渐发展至实际的选择阶段,最后至职中求发展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所以学生对于职业的兴趣和能力倾向,专业知识及能力都在职业规划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三、高职学生职业生涯如何规划
职业性明显是职业教育的一大特点,也是它与普通高等教育的不同之处,它的根本意义在于培育“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注重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以职业为导向,为就业而服务的特点。一个人的自身特点、所生活的外部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等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促成了职业生涯的规划。职业规划是一个人在他以后生命历程的一个预期和计划,从高职学生的角度而言,应首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分析个人因素和社会的需求,对组织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一个深入全面的了解,客观的分析出最适合自己的职业与职业发展路径,做好对职业每一步发展的合理安排和计划[2]。
四、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下的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号召,努力将中国人民从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枷锁中解救出来。广大青年开始深入认真的思考人生价值观的问题,从而促成了我们人生价值观的一次重大的改革。学生们的价值观开始由社会利益为最高标准转变成兼顾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使人们从单一的对社会贡献转移到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融合,和谐统一上来。就目前而言,我国学生的人生价值观主流依旧是积极向上的,大多数人仍然把社会利益与自身价值作为判断的主要依据。在此价值观主流的前提下,学生自我意识的强化,自我中心的突出,更希望自己的才干与自身的价值得以发挥,人们对金钱与物质不再羞于启齿,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获得。现在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为学生们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更加宽阔的道路与选择[3]。
结语:
纵观全篇,我们可以发现,学生们价值观与学生的职业规划、就业之间密不可分,良好的价值观对于学生以后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发展起着不能替代的作用。我们应在之后对于学生的价值取向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使其更好的形成符合时展的积极健康的价值观,使其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学生成才、高校发展和社会建设等多方效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献:
[1]郭海明. 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D].齐齐哈尔大学,2015.
[2]谢芸. 浅谈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5,01:98-99.
[关键词]和谐社会;大学生;人的价值;人生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34-0001-04
一、引言
和谐,指的是矛盾双方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一种关系状态。这种关系既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形成的前提条件是:每个人在为人处事时,必须遵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自己求生存的同时,不能危及他人、社会、自然的生存;在自己求发展的同时,也要给他人、社会、自然留下发展的空间,最终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状态。
人生价值观是一个人行为的“指挥棒”。一个人怎么样看待“人的价值”,直接决定着他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将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自然和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和谐,关键在于人们拥有的人生价值观是否有益于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他们,大学阶段又是一个人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探讨和谐社会需要构建什么样的“人的价值”理论,落脚点在我们应以什么样的人生价值观引导和教育大学生,使其树立有益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人生价值观,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人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学界主流的观点是:把人的价值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因其言行满足了他人或社会的需要而有价值,这种价值被称作“人的社会价值”;二是人作为主体,因他人的言行或社会的举措满足了自己的某种需要,这种满足对作为主体的人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被称作“人的自我价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为避免陷入重视其一而忽视另一个的形而上学错误,往往强调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的自我价值的统一。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自己能否给社会带来益处;二是社会能否给自己带来益处。这样的观点看起来是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平、和谐理念,但还是有问题。比如:在“人的价值”是由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部分组成的假设前提下,当社会价值一定时,一个人向社会索取越多,自我价值越大,他的人生是否就更有价值?如果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势必加剧自私自利、重视索取、轻视奉献的社会风气。此观点的另外一个缺陷是:若他人的言行或社会的举措满足了主体的某种需要,按照价值的定义来说,这只是体现了他人或社会对这个主体的价值,是他人或社会的价值表现,不能称之为主体的“自我价值”,否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很显然,现有的主流的“人的价值”理论体系有比较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对旧的理论进行发展和完善,构建一种新的、更完善的人生价值理论体系,不仅仅是理论创新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关于“人的价值”的重新界定
价值是反映主、客体关系的“关系性”范畴。事物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主体,可以是个人、群体(集体),也可以是社会。也就是说,一个人有没有价值,取决于他的思想、言语、精神、行动能否给个人、群体(集体)、社会带来益处,或满足个人、群体(集体)、社会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学界把这种关于“人的价值”的观点称为“效用论”或“客体论”。
有学者认为,人不同于一般的物,一般的物只能作为客体,作为人认识或改造的对象而存在。而人不同,人在社会关系当中,既可以作为实践的客体,也可以作为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的主体。关于“人的价值”的“客体论”似乎只强调了个人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存在,而否定了个人作为价值关系的主体存在(这也是该理论被称为“客体论”的原因),是有缺陷的。其实,该理论被称为“效用论”还情有可原,但被称为“客体论”却不是很恰当。因为,在“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概念界定中,包含着人在社会中的双重角色,即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或自己的需要被满足,或满足别人的需要。人是社会的人,人在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相互作用。在复杂的社会价值关系中,个人既可以是价值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是价值关系的客体。例如:张三的言行因为满足了李四的需要而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在这个价值关系中,张三是价值关系的客体,李四是价值关系的主体。反过来,李四也会因为自己的言行满足了张三的需要而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在这一价值关系中,张三成为价值关系的主体,而李四是价值关系的客体。所以,从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群体的角度来看,价值“效用论”并没有否定人在价值关系中的主体性。
一个人在判断一件事情要不要去做的时候,一般情况是:首先判断此事对自身是否有价值和意义,而不是看此事对他人是否有价值和意义。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在选择“要不要去做”“要用多大的气力去做”的时候,往往是先看此事对自身是否有价值,有多大价值。对自身有价值或价值大,就花大气力去做;对自身没价值或价值小,就不做或花一点儿气力去做。一个人若因为自己的言行而获得精神或物质上的满足,这个人既是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也是价值关系中的客体。此时,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是统一于一体的。
综上所述,“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主体,包括自己和他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等式表达这个关系:个人的价值=自己需要被满足的程度+他人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在这个等式中,若需要被满足,就是正价值;若需要被损害,就是负价值。如果一个人的言行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正价值和负价值相互抵消,结果是此人的人生价值大打折扣。损害他人的程度越深,损害的对象越多,人生的负价值就越大。有些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如果一个人掏钱帮助了穷人,穷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了,但此人的利益损害了。按照以上的等式,此人的人生价值不也大打折扣了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如前文所述,一个人之所以能自愿做一件事,是因为此事对自身有正价值,或满足物质上的需要,或满足精神上的需要。一个人掏钱帮助穷人时,物质上看起来受到了损失,但精神上却得到了满足,或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满足感,或得到社会成员对自己的赞誉和肯定。所以,“掏钱帮助穷人”的行为带来了双重的正价值:既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又满足了别人的需要。这种“既利己,又利人”的行为,创建的是“双赢”的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有些人可能还会提出这种疑问:“如果一个人的言行仅仅满足了他人的需要,而对满足自己的需要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按照以上等式,此人的价值只包含满足别人需要的部分,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部分为零,这对个人的价值总量评价来说,不是有损害吗?若真的有损害,我们怎么还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呢?”对此疑问,笔者的回答是:首先,如果一件事情对自身没有任何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意义,那么人们就不会去做,所以,以上的假设是不存在的;其次,那些看起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其实也是满足了自己的“私利”的,这种“私利”就是“追求自己的信仰,实现自己的理想”,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按照以上论述,一件事情,即使对他人有价值,但如果对自身没有任何价值或意义,人们是不会自愿做的。但不愿做,并不等于不去做,也许迫于外界的压力,最终被逼无奈地做了。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评价这个人的人生价值?笔者以为,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应注重行为的结果。不管行为的动机是否出于个体意愿,只要结果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主体需要,这个行为就是有价值的,这个人的价值也得到了体现。
综上所述,个人的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言行满足主体(包括自己和他人)的需要,满足需要的程度越高,人生价值越大,反之越小。
三、对“人的价值”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对需要的界定
人的需要是复杂的,甚至有些人的需要是相互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应怎样评价“人的价值”?
供奉在日本靖国神社里的14个二战甲级战犯,对虔诚祭拜他们的人来说,这些战犯是民族英雄,而对遭受过日本侵略的受害国人民来说,这些战犯是杀人恶魔。面对如此复杂的需要,我们应怎样评价人的价值?标准只有一个,即此人的需要是合理、合法、正当、健康和人道的,不损害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符合人们求真、向善、爱美的天性。一个人若能满足主体的以上需要,他的人生就有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
(二)不能以人创造的价值来衡量“人的价值”
人创造的价值有大有小,“人的价值”能以人创造价值的大小来衡量吗?按照的观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也就是说,一个商品,其上凝结的抽象劳动越多,则商品的价值越大。一个人的劳动生产率越高,他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总量就越大;一个人的劳动复杂程度越高,其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总量也会越大。如果以一个人创造的价值总量来衡量社会成员的人生价值,虽对那些贡献大的人有激励作用,对其他的社会成员也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此种价值判断对社会的良性运转来说不利。如:一个农民,一辈子兢兢业业地种庄稼,他生产的粮食很有限,他的人生价值和袁隆平比起来,是否就一文不值了呢?一个身患重症的人,他和疾病作斗争,花费了很多社会医疗资源,由于身体的原因,他为社会创造的价值还极其有限,这是否说明他的人生价值就很微小呢?
如果以人创造的物质价值量的大小来衡量人生价值,其弊有二:一是过分重视物质,忽视了精神,助长社会的“物质化”风气。我们可以说袁隆平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平凡的农民,但不能说袁隆平的人生价值就大于一个农民。这个农民创造的物质价值虽小,但其任劳任怨的品格、积极的生活态度、踏实不浮躁的作风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价值。身患重症的人虽然没有能力为社会创造物质价值,但其热爱生活、珍惜生命,面对挫折顽强抗争的精神也为社会传递着正能量。二是助长社会短视、功利的倾向。例如:一个长期默默无闻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假设、实验,再假设、再实验,虽然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但仍无重大发现、发明或创造,既没有主持过任何重大项目,又没有发表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这是否可以说明,他的人生价值很小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还有谁原意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对人类有重大意义,却不能在短期内取得研究成果的科学探索呢?
(三)个人的价值与满足需要的人数呈正比
一个人的言行,对有些人来说可能很有价值,而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可能毫无意义。如果一个人的言行可以满足更多人的需要,那么这个人的价值就相应更大一些。反之,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那么,这个人的价值就更小。当一件事情对一部分人有益,而对另外一部分人有害时,这件事情该不该做呢?抉择的原则应该是:当受益人数多于受害人数时,此事可做,反之不可做。
例如:一个人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极大地满足了自己对物质的需求和虚荣心,但同时浪费了社会的大量资源,损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如前文所述,他的人生价值=正价值1(满足了一个人的需要,正价值只有一个)+负价值1+负价值2+负价值3+……(损害了很多社会成员的利益,所以负价值很多),此人的人生价值评价结果可想而知。
又如:一个造纸厂厂长,他既为社会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又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这些都属人生正价值,看起来两全其美。但如果他未能有效保护环境,肆意砍伐林木、肆意排污,破坏了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那么他的人生价值=正价值1+正价值2+正价值3+……(满足自己和他人需要而呈现出的正价值)+负价值1+负价值2+负价值3+……(损害社会成员利益而呈现出的负价值)。
(四)影响个人价值的因素有四个
人和一般的物不同。一般的物只能充当价值关系中的客体,而人在价值关系中,既可以客体的身份存在,又可以主体的身份存在。这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有主观能动性,能在意识的指导下认识和改造社会。人既然和一般的物有根本的区别,关于“人的价值”界定和“物的价值”界定就应该有区别。“物的价值”以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为标准,它看重的是物的属性、结构是否和主体的需要相契合及契合的程度。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价值”应该界定为“是否有意愿、有行动、有能力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所以,一个人有无价值、有多大价值关键要看对以下四个问题的回答,即有无满足主体需要的意愿?有无满足主体需要的行动?有无满足主体需要的能力?自己的言行对满足主体的需要来说是否产生了实际的积极作用?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只要有一个是肯定的,那就说明这个人的人生有价值,肯定回答越多,这个人的价值越大。
四、小结
一个人怎么样看待“人的价值”,直接决定着他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将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自然和社会,将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意义还是消极的影响。所以,追问“人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构建科学、合理的“人的价值”理论体系,并以之引导和教育大学生,对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来说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主体,包括自己和他人。满足的主体越多,满足需要的程度越大,“人的价值”就越大。一个人在满足自己需要的同时不能伤害他人的利益,否则,人生价值就大打折扣甚至变成负价值。用两句话概括“人的价值”之真谛,即利他利己,才有意义;为己为他,幸福大家。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如果都能自觉地用这种价值观来规划自己的人生、约束自己的行为,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参考文献:
[1]《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编写组.与社会科学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