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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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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范文第1篇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茂名市政府、茂名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车辆1000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20宗,捣毁传销窝点70个,遣散传销人员900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3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20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20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打击传销范文第2篇

讯:昨日,省工商局印发《2016年查处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查处一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大要案件。

专项行动中,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将通过多种途径筛查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方案要求,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协同作战,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力争查处一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大要案件,严惩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建立打击和防范网络传销违法活动长效机制。(来源:《贵州商报》;文/石志行)

打击传销范文第3篇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反复势头得到遏制;群众识别、防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历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打击传销是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各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各镇政府的工作责任。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认真开展《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等媒体作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镇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应有作用,支持和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三)严格执法,严肃纪律。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调研,务求实效。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要积极会同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务求打击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月20日前抄送*县打击传销办公室(工商局经检股)。

打击传销范文第4篇

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和禁止参与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在继续抓好“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年底前,再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传销活动反弹。要进一步深入排查,特别是对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边缘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和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反复组织开展清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立案查处,坚决把传销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区别对待、认真做好各类传销人员的分类处理工作,对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以教育为主,实行解救或遣散,彻底改变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禁而不止、打而不绝的现象。

通知要求,当前我省打击传销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人员居住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投资”等幌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诱骗学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防止传销活动向农村蔓延、向校园渗透。四是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围攻执法机关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切实依法查办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打击传销、禁止参与传销工作属地责任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抵制、举报传销活动的局面。(安徽日报 山石)

打击传销范文第5篇

-软件传销引出网络传销

据磁县公安局介绍,今年3月19日,磁县一通讯门市经营者张某到该县公安局报案称:2009年6月,李某到其门市,以高利润回报为诱饵,让其销售MDG国际科技集团的麦库软件,通过发展下线进行传销。

依据报案人张某提供的案件线索,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并依法传唤李某。犯罪嫌疑人李某不仅供述了他加入麦库软件传销组织并进行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还供述出,他伙同犯罪嫌疑人郭某于今年5月加入另一传销组织——“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

经调查,“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的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各地。由于案情重大,磁县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由经侦、刑侦、网监等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同时,将案情上报公安部,因涉及地区、人员较多,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系统协同配合,协助磁县公安局破获此案。

-谁是网络背后黑手

专案组在邯郸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配合下,对“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的网站IP地址进行了监控,锁定了该网站服务器的位置。同时,专案组民警先后到山东潍坊、江苏南通、河南郑州等地查找该服务器。

根据在江苏南通电信机房获取的该网站的一些数据,磁县公安局成功破解了该传销网络系统后台管理的最高权限,直接锁定了这一网络传销组织的骨干人员信息。

获取大量有力证据后,磁县公安局迅速展开抓捕。7月26日,专案组民警在北京朝阳区傲城融富中心将“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的负责人何某抓捕归案,并查扣了“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公章、财务章、互助社铜牌、4个省级分社的铜牌等。

据了解,自今年3月该传销网站建成开通后,传销网络迅速膨胀。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发展社员近7000人,广泛分布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近600万元。

网络传销如何“营利”

据透露,2009年底,“全国兴村富民互助社”负责人何某与郑州儒脉网络公司法人代表黎某,在北京经过洽谈达成合作事宜,由何某出资,黎某按照何某授意的传销模式制作专门的传销网站。

其具体模式为,一般会员通过网站注册和缴纳880元即可成为正式社员,获得VIP1社员资格,同时拥有500元网站积分。VIP1发展4个下线,达到2000积分时,再无偿交给上一级,就可以升级为VIP2社员资格。VIP2再如法炮制捐出2000积分时,即可升级为VIP3社员资格。

“该网站服务器连接某支付平台,最终的返利金额都由电脑程序自动生成,并通过易宝支付平台自动转到社员银行卡上。”办案民警说。

据介绍,该传销组织中最大的理论“亮点”就是“出局制”。该传销组织系统设置中只有取得VIP3的社员才有资格对返利金额进行提现。如果一旦提现,该社员会立即“出局”。如不提现,通过积分的积累,该传销组织承诺最高提现金额为340万元。

-终极优待是场骗局

据介绍,社员达到VIP3级别后,可以免费申领该组织自制的“农联一卡通”,可以办理无息小额贷款及融资,解决“借钱难”、“融资难”的问题。利用“农联一卡通”,社员可实现消费打折、消费积分、消费回馈、消费创富的目的。经查证实,“农联一卡通”只是该传销组织吸纳会员入社的一个诱饵,并无实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网络传销由于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打着服务三农的旗号,吸引会员,掩人耳目,存在虚拟性、欺骗性、隐蔽性更强的特点,并且属于快区域传播,调查取证难度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