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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和现代美国诗人弗罗斯特,都以擅长描写大自然而闻名于世。华兹华斯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的诗以描写大自然中的景物、山水、动植物为主,他把对大自然的喜爱、崇尚之情贯穿于诗文中,表达了对大自然充满和谐、欢乐、恬静生活的向往;弗洛斯特深受华兹华斯的影响,继承了华兹华斯的写作风格,其诗记述美国新英格兰乡村生活的自然情趣为主。两位诗人对大自然格外“钟情”,但他们对大自然的态度却不尽相同。
关键词:大自然 诗人 美丽 荒芜 快乐 孤独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是19世纪初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开拓者。他的诗歌对19世纪英国和美国的诗歌影响很大。华兹华斯是大自然的歌者,在他的诗篇中体现了对大自然和人的朴素天性的崇拜。他把自然界生活中每一幅快乐的画面,看作是人类理想的生活。在他的心目中,自然的美丽风光就是人类社会的良师益友。他对大自然和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关爱和崇尚,得到了20世纪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的回应。弗罗斯特一生中写了大量自然抒情诗,也被人们认为是一位大自然诗人。二位诗人都坚持法国哲学家卢梭提出的“回归自然”的理想,对他们来说,回归自然是对纯朴美德的回归。但他们的诗中却蕴含着诗人不同的思想情怀和人生态度,弗罗斯特三分之一的诗,涉及的是对秋天和冬天的描绘,他所记述的新英格兰秋天和冬天的自然风光,和华兹华斯描绘的充满快乐和希望的春天和夏天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一 自然画面的描写
浪漫主义诗人对自然风光和乡村生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们把自己融入自然界中,享受自然,并认为大自然所具有的魅力,值得去描绘。华兹华斯就是这样一位生活在新英格兰西北部湖区的诗人,他一生中最美好的童年时代在那度过。幼小的华兹华斯充分领略了美丽的自然风光,尽情享受了大自然的壮丽山水。在他的诗中,河水和高山就像人一样会说话,风和云可以与人交流。
华兹华斯大部分的诗记述了春天和夏天的景色。春天万物新生,植物开始生长,花开了,新的枝叶发芽了。白色、粉色和黄色的花儿装饰着春天,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农民们在天野里播下的种子,鸟儿在欢快得啼鸣,传递着春的信息。春天是一个令人娱跃、奋发向上的季节。华兹华斯的《早春三月》(Written in March)展示了一幅生动的春天画面,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这个快乐季节的幸福描写:“溪水流汩汩/雄鸡啼喔喔/小鸟鸣啾啾/明湖闪烁烁/沉睡的绿色田野沐阳光……”在语言清新质朴,意趣盎然的诗句中,人与自然都是快乐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情景交融,物我两忘。
读弗罗斯特的诗我们会发现,在他的诗歌里,诗人大量运用了描写秋天、雪以及冬天的意象。同华兹华斯记叙春天和夏天的诗句相比,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描写的冬天、雪以及树林永远在黑暗的笼罩中,诗歌的主题主要是表现“自然界的冷漠、残暴及人类的孤独、困惑”(杨金才,2002:142),如描写秋天和冬天的代表作《荒凉之地》、《一个老人的冬夜》和《摘苹果之后》。
《荒凉之地》(Desert Places)描写的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诗人一个人在夜色茫茫中观赏雪景,大地和自然界中的一切被雪覆盖,面对苍茫大地,诗人孤身一人,内心孤寂,无法排解。《荒凉之地》(Desert Places)实质上想要表达的是诗人荒凉的孤寂的内心世界。在华兹华斯的诗歌中,自然界往往能抚慰人的心灵,使孤独的人不再孤独,但是弗罗斯特的诗歌展示给我们的,是一幅美国新英格兰凄凉的冬天画面。人类不仅不能从自然界中获得安慰,反而变得更加孤独。
二 对大自然的态度
对浪漫主义诗人来说,大自然是一个宁静祥和的世界,它能治愈诗人受伤的心,抚平他们心灵上的创伤。他们崇尚大自然,甘居乡村,过田园生活。通过与大自然交流,他们感受到了美丽的乡村风光带来的欢乐。华兹华斯称:“(那时)大自然对我就是一切(Nature then to me was all in all),我是长期崇拜大自然的人(I, so long a worshipper of Nature)。”他不是一般地欣赏大自然的美丽风光,他将大自然视为自己精神生命之根,未来生命的归宿。
华兹华斯在经历了人生失意后,于1793年8月他与他妹妹罗西重游葳河,写下了著名诗篇《丁 寺》。他听见潺潺作响的山泉,又目睹岸边的危崖陡峭,还有那黑压压的槭树、村舍院落、森森的果园和树林中冉冉升起的团团青烟,不禁发出了由衷感叹:“多少次/我在精神上求助于你!穿过树林蜿蜒流去的葳河啊/我的灵魂多少次求助于你!”从自然那里找到安慰,是大自然使孤独而敏感的他,在经历了心灵的创伤后,却仍有着美好童年的回忆,他可以在自然那里擦干身上的血迹,又重新站起来。因此,自然是他“心灵的/保姆、向导和护卫”,是他的“精神世界核心”。每当他人生遇到了失意,心灵受到了创伤,大自然总会给他滋养与抚慰。
华兹华斯和弗罗斯特都被誉为田园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唤起人们回归大自然的强烈愿望。然而弗罗斯特的诗,与华兹华斯的诗歌《丁 寺》完全不一样。弗罗斯特的诗歌展示给我们的,是人对大自然的惧怕,大自然具有破坏性,令人厌恶,而不是盲目的爱。他的诗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大自然总是被描述成邪恶的产物,是有邪恶的元素构成的,对人类具有掠夺性。他想象的世界,也许被令人吃惊的黑暗设计所控制,他的这一想法在他的著名诗歌《设计》(Design)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设计》(Design)讲的是作者在早晨,发现一只白色的蜘蛛在一朵白色的花朵上捕捉了一只白色的飞蛾。整首诗重复最多的是这两个字“白色”(white)和“死亡”(death)。蜘蛛在白色的花朵上捕捉了一只白色的飞蛾,整幅画面就像一块坚硬的白色布料上,布满了死亡和枯萎的气息,像巫师做的有毒的汤药的配料一样,已经死去的飞蛾的翅膀就像白色的纸风筝一样。当我们读到这首诗时,白色的恐怖气息几乎使人窒息,压得人喘不过气。
在诗的最后诗人不禁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蜘蛛刚好落到那样的高度去捕捉一只飞蛾呢?是黑暗的设计吗(Design)?这首诗表面上看是说飞蛾,但实际上,飞蛾象征着人类,蜘蛛象征着冷酷的宇宙。在残酷的宇宙面前,人类是无能为力的,是软弱的,人类永远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就像那只飞蛾一样,永远也不会明白,自己会在什么时候由于什么原因而死去。这首诗揭示了自然界的冷酷无情,深不可测!
三 人与自然的关系
大自然包括山川、河流、电闪、雷鸣等等。太阳、月亮和所有的自然现象都是大自然的统一。大自然是人类的物质基础,自然界中每一件物体都有它的特殊价值,它的涵义很广。
自然界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是诗人喜爱描述的对象。华兹华斯从大自然中得到创作灵感,他认为“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二为一的”。大自然是人类的精神家园,人们能从大自然中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大自然既是美丽的又是充满智慧的,自然界的和谐给人们带来了欢乐,使人们忘记了人间的烦恼。更重要的是,人们从大自然中获得了智慧和知识。
在华兹华斯的诗歌《早春吟》(Lines Written in Early Spring)中,表达了大自然不仅是美丽的,而且是和谐的。自然界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能和睦相处,人们能从自然界中获得美德。诗中写道“I heard a thousand blended notes.While in grove I sate reclined.”描写的是一天诗人来到小溪边休憩,听见有百曲千歌的谐唱交响,快乐的思绪涌上心头,在小溪边,他还看到“绕着绿阴下的葱葱樱草/长春花绾出了个个花环/我深知每朵花的心奥/如吐纳氤氲而觉着心欢”。长春花和樱草在绿荫下和睦相处,它们共享大自然的自由和欢乐。与祥和快乐的自然界相比,人类社会充满了烦恼和冲突,诗的最后两句写道:“Have I not reason to lament/What man has made of man?”诗人有足够的理由悲哀,因为人类社会的不幸福和不公,人们应向大自然学习。
根据浪漫主义的特点,大自然不仅美丽,还能给人们提供知识,人们真正的老师就是大自然,大自然是一本令人不厌的奇书,能启发人的智慧,教给人真理。在华兹华斯《转折》(The Tables Turned)一诗中有明显的阐述:“Books! Is a dull and endless strife,Come, hear the woodland linnet,How sweet his music! On my life,There is more of wisdom in it.”华兹华斯告诉人们,林间红雀甜蜜的歌声包含着智慧,小画眉的歌声也是不同凡响的,他号召人们都来聆听自然的教导。大自然中有丰饶完美的宝藏,能启发人的智慧。而自然这本书永远读不够的。
再看弗罗斯特的诗,唯一的主题就是人与自然间的矛盾关系。自然以各种各样的消极、负面形象出现,或者冷酷残忍,或者荒凉漠然,或者潜伏着危险,或者阴险狡诈,根本就无视人类的存在,自然不仅不能抚慰人的心灵,而且还给人的心灵带来巨大的创伤。
如《一个老人的冬夜》,诗中“屋顶白雪”是老人的白发,“墙上的冰凌”是老人的眼泪,暗示老人与屋子之间的关系,老人的生存状况受到了大自然的威胁。老人与外界失去了联系,在夜晚他只能与月亮为伴,表达了人与外界的隔阂,强调老人的孤独、绝望和无助。
通过对两位诗人的诗歌比较,华兹华斯诗歌最大的特点,是采用朴素、生动的日常口语,描绘大自然的景色和劳动人民的不幸与质朴,抒发自己内心真实的情感,开创了一种清新、自然、抒情的新诗风。弗罗斯特诗歌风格是语言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自然界的冷漠无情。他在看到冷漠的宇宙同时,能够勇敢地面对人生。
四 两位诗人不同自然观的成因
从以上对两位诗人的诗歌比较和分析中,我们看到两位诗人给我们描述了不同的自然画面和他们对自然的不同态度。这与两位诗人所生活的人生经历有着密切的联系。
华兹华斯出生在新英格兰的西北部湖区内,湖区以秀丽的山色和星罗棋布的湖泊闻名,他在那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童年时代,领悟到了大自然的神奇。他深受法国哲学家卢梭的影响,认为人应该回归自然。所以华兹华斯对大自然表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敏感。
而弗罗斯特可谓尝尽世间的艰辛困苦,他幼年丧父,很小的时候就担起生活的重担。婚后不久,第一个孩子夭折。他的妹妹死于精神病。1938年,妻子心脏病突发而死。1940年,他成年的儿子自杀身亡。从他这些坎坷的人生经历来看,死亡、宇宙的冷酷、命运的无情、未来的无法预测等等成为他诗歌的主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弗罗斯特诗歌深受华兹华斯的影响,他也以自己生活的新英格兰乡村和乡下人为素材,描绘了大自然以及人与大自然的联系。两位诗人都对英语语言的诗歌文学做出了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Bateson,F.W. Wordsworth:A Re-Interpretation. London:Longmans,Green and Co,1954.
[2] Baym,Nina.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 Literature. New York:Norton and Company,Inc.1994.
作者简介:
一、教学目标:
1、认识4个生字。
2、理解重点词语和诗句,并能用自己的话说出诗句的意思。
3、引导学生在读中感悟诗中描写的情景,培养学生想象力,进行审美教育,激发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情趣。
二、教学重点:指导学生正确、流利、有语气地朗读古诗。
三、教学难点:理解诗中描写的意境,体会大自然的美丽景色。
四、教学过程:
(一)创情境,导入新课
1、(出示美丽的大自然的录像片断,并配上优美的音乐。)
同学们,看看这大自然吧,万物总是那么和谐的相处,使大自然如此的美丽。从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诗人用他们的笔来赞美过大自然的万物。如我们刚学过的
(1)唐代诗人贺知章的《咏柳》: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让我们看到了春风的神力。
(2)宋代诗人王令笔下的《送春》
《三月残花落更开,小檐日日燕飞来》又把我们带到了花开花落三月-
(3)还有前几天我们学过的南宋诗人翁卷写的《乡村四月》中的《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等等,让我们走过了春天,又步入了四月初夏时节,
过渡:今天我就再来学习一首描写初夏时节的诗句《小池》。
(二)初读诗,感受意境。
1、有积累过这首诗的吗?背给大家听听。
2、很多同学都熟悉这首诗,其实它描写的就是一处初夏的小池塘(出示课件)。美吗?著名的宋代诗人杨万里当年看到了这个小池塘,在周围的景物映衬下,被深深的吸引、陶醉,于是便挥笔写下了这首千古吟诵的诗句《小池》。
3、介绍作者:杨万里是南宋著名诗人,最善长写山水诗,一生写诗二万多首,与大诗人陆游,范成大齐名。
4、听录音范读。注意听清每个字的读音,听清读诗的停顿与节奏。
5、学生自由试读。你能试着读一读吗?
6、相机认识生字及纠正字音。(惜 露 蜓。强调lǜ字的读音)师(刚才老师听同学读,有几个字不太准,在这里再强调下。)
7、生再读。请同学们再读一下古诗,注意生字,注意读诗的语气和节奏。
8、指生读。
(三)理解诗,领悟意境:
1、整体提问:在诗中都描写了哪些景物?(板书:泉眼 树阴 小荷 蜻蜓)
2、理解一、二句古诗。读中悟情。
(1)你知道泉眼是什么吗?(泉水的出口)。泉水是怎么流的呢?(无声、惜细流)无声指泉水流得很慢。惜指爱惜,谁爱惜谁呢?泉眼爱惜甘甜的泉水,舍不得多流一点儿。
(2)宁静悠美的景色应用什么语气来读呢?(舒缓,爱惜……)找生试读。
(3)泉眼在作者的头脑中想象得如此舒缓而美丽,那作者又是怎么想象池塘边大树的呢?树阴照水爱晴柔,借助注释理解一下。(生自由说二句意思,理通顺后,师小结)爱指喜欢,谁喜谁呢?
(4)这样柔和的美景谁能来读出?(读出柔美、喜爱……)找生读,师指导读。
3、理解三、四句诗,体会“立”的深意。
(1)同学们读得不错,后两句谁能来试着读一读。找一生读。
(2)你能从读中体会诗的意思吗?很浅显,同桌间交流下。
(3)汇报,师相机纠正。
(4),在评议中随机体会“立”巧妙用法。
“立”:(1)小晴蜓飞过来了,立在了荷叶上,你能给立换个词吗?(落、停、站……)
(2)你认为哪个字最好,为什么?师强调“立”字的用法,使诗句更生动,形象,体现了蜻蜓的可爱。
(5)蜻蜓立在了小荷之上,你能想象一下它们会交流什么吗?(谢谢你,看到你真高兴,我等你好久了……)
(6)其实诗人杨万里曾多次写过荷花,如上学期积累中《闲居初夏午睡起》中也描写了荷花,你还记得吗?(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7)谁能把后两句读一下。读出高兴、欣喜等语气。
4、齐读全诗。作者把泉水,大树,荷花和蜻蜓编织成了一副美丽的画卷,并表达了他对夏日池塘边美景的喜爱,带着高兴,喜爱的语气,品读一下全诗。
(四)赏读诗,内化意境。(适当配乐)
1、自由练读(读出个性)
2、个别读
3、同桌互读,背诵读。
4、想象读:你觉得在这个池塘边还会有哪些景色?(小草、小鱼、小鸟……)这么多景色作者只抓住了四种,却把整个夏天的美景印在了我们的脑海里,值得我们学习。在你脑海里能想象着更多的美景读一读吗?要读出你对景色的喜爱之情,你试试。
5、全班齐读(情感共鸣)
(五)教师总结:
涓涓细流,浓密的树阴,小巧的荷叶,顽皮的蜻蜓,让这宁静,优美的小池塘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诗情画意令人陶醉,不仅这些,还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其实生活中到处都是美,让我们一起去发现美,享受美吧。
关键词:田园 自然 取材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一生获过四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是迄今仅有的一位。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不像浪漫派、唯美派那样矫揉造作;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土人情开始,渐进哲理的境界,朴实无华,细致含蓄,耐人寻味。
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生动,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自然观比较复杂,他把自然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
《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还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稍长的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洛斯特的代表作《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的意蕴,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在形式上,他不赞成自由诗,尽管他后来也偶尔打打这样的网球,例如:早期的《火与冰》已经很像自由诗。然而他始终重视“句子的音响”,他的诗行节奏,常用“松散的抑扬格”,有些韵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例如:《雪夜林边暂驻》。他的语言,不尚夸张,不事雕琢,力求从“今日听到的”民间活的口语,方言汲取淳朴、清新,富干生命力的营养,《牧场》可认为是最好的例证。弗洛斯特不仅善于抒情,也善于叙事。他的叙事诗多采取独白或对话的形式,直接使用经过提炼的口语、方言,有节奏、无韵,富于戏剧性,常常像是一出出的独幕剧。《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作,曾被当作独幕剧搬上舞台演出而获得很大成功。这首诗描绘了三个人物,被刻画得最充分的是那个没有出场的、劳碌一生、已经精疲力竭以至终于死去的雇工。他贫穷而自尊,宁愿出卖劳动力以维持残生,也不卑躬屈节去乞求身为银行董事的阔兄弟的怜悯,劳动时全力以赴,对别人十分关心,诚实,然而愚昧。老了,像被挤干了的柠檬,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死无葬所。由于心灵高尚而优美动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玛丽,温柔、善良、对同类满怀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标榜的爱。而沃沦,作为雇主,尽管按我们的划分阶级标准看,只是个雇佣少量季节工而并不富裕的上中农,却仍然具有一个雇主的精神特征。当他想到那位雇工时首先想到的是对自己有用无用。像《爱与问题》一样,弗洛斯特常用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象征全社会,在《雇工之死》这首近200行的叙事诗里,他写的是美国农业地区一件细小的生活插曲,却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贫困劳动者的窘境,金钱支配下的人际关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诗,无论是抒情诗或是叙事诗,都仿佛是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质朴无华,淡而有味。
弗罗斯特认为,对于一个诗人来说,大自然和宗教一样重要。他坚持在平淡的日常生活领域开拓诗歌的境界;他说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诗人。他认为现实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把大量带有脏土的土豆出示在人们面前,以表明那是真实的土豆;另一种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他说他倾向于第二种,在他看来,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净化生活。弗罗斯特用他的诗歌净化的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读他的诗,你会感到他那被净化的了的像水晶一样的生命。他那与众不同的体验找到了他与众不同的表达。从他那许多好诗中,你会听到源自生命的富于伸缩性的语调,那是弗罗斯特自己特有的朴素自然的语调,是从他的心里流淌出来的。他在生活和写作中不事夸张,不装腔作势,弗罗斯特的诗歌给人的一种强烈感觉是在平实描写之后出现的无穷无尽的难以阐释的意韵,你分明感觉到“此中有真意”,但是“欲辩已忘言。”
有些评论家说弗罗斯特算不了一个诗人:渊博、深奥、玄妙等现代派的特色在他的诗中找不到;有的说他一味地写田园,没有重大社会题材进入他的创作视野,说他是一个逃避主义者。但弗罗斯特没有因为那些非议改变自己,他在自己认定的艺术道路上往前走,用他的话说:赶时髦和诗创作是两回事,诗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人格的一部分,信念的一部分,是自己生活经历中最宝贵的一部分。诗创作必须走自己的道路。
综上所述,弗洛斯特的诗作通过对我们身边自然景物的平时描写,展现出其深刻的洞察力,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诗之中,深化了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
[2].程爱民:《20世纪美英文学论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宁倩:《美国文学名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
[4].张曼仪:《现代美英诗一百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霍雅楠,河北行政学院基础教研室。
李白的诗歌在中华历史中成就最高,正是他的性格所致。他笔下的文字放浪不羁,毫无拘束,随心所欲的任他而行,变幻莫测又万变不离其宗,而他又热爱祖国的壮丽山河,痛斥黑暗的权贵和残酷的社会,摆脱桎梏,追求心的自由。同时他又乐观向上,坐船荡漾,喝酒吟诗,不同于杜甫晚年的苟延残喘,李白的死也是干净利索,喝醉酒的他不慎坠河,连生命消散也是如此痛快,可见他是怎样一个人。
细品他的文字,像是蜀道难中的“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剑阁中融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夸张手法,凭借李白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将蜀道之难的险峻高大描绘的淋漓尽致。李白与大自然有着理不清的联系,他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加上他潇洒的性格,使他笔下的山水超凡脱俗,即使是苏轼对大自然的描写“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似乎也无法相比于李白,诗仙就是这样先声夺人,因为自由,所以他不受拘束,随心所欲的游荡时间,造就他奔放乐观的精神,他的诗句,怎样一个雄奇了得。
李白一生的经历坎坷,他也有过报效国家的理想,但却因为权华富贵的黑暗而漂游江中,游历各地,李白自爱喝酒,一生嗜酒如命,甚至说过“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喝酒的人潇洒,没有杂念,饮酒时酣畅淋漓,下笔如神,纵使再多坎坷曲折,他乐观向上的性格,永远伴随他,选择自由。
李白的内在永远有一颗高尚自由的心,更多的剖析无法体现出他的伟大,只有仔细品味他的诗句,才能理解他的精神。用一个字了来展现李白,就是“奇”
[论文摘要]华兹华斯不仅是英国19世纪杰出的抒情诗人,也是有着自己独立诗歌观念的诗歌理论家。华兹华斯主张诗歌的情感、题材、语言和创作目的都要以“快乐”为起点和终点,“快乐”成为其诗学中的核心理念,这就构筑了他独具个性与魅力的“快乐”诗学。在这种诗学观念的指导下,华兹华斯的诗歌充满了一种崇高的自然与人间之爱及其独到的伦理内涵,成就了其诗歌在英国乃至世界诗歌史上的地位,并对当今世界的诗歌与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1850)是横跨两个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其诗歌艺术和诗学理论是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在研究对象方面,“已有的研究涵盖了他的自然观、社会观、民主观、主题性复归、时间性修饰、意象意境、诗歌语言、诗歌题材等众多领域”…;在方法论方面,已经有心理学研究、新历史学主义批评、文本批评、性别批评、西方批评、解构主义批评,这说明国内外的华兹华斯诗歌研究成果颇为丰硕。然而,我们深以为憾的是,人们忽略了华兹华斯对“快乐”的理解与阐释,以及其背后丰厚的诗学意义和伦理价值。而从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和诗歌艺术综合来考察,“快乐”无疑是其基本要素之一;无论从其诗学观念还是诗歌艺术实践来看,它都有着潜在的深层内涵,并且维系着其内在的统一性和逻辑性。可以这样说,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在当时英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诗学理论起着拓展作用,对当今世界的诗歌创作与诗歌理论也富有相当的启迪意义。
一、统一性与逻辑性: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
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主要集中体现在《“抒情歌谣集”1800年版序言》和《“抒情歌谣集”18l5年版序言》这两篇长文中。从总体上来说,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主要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无论从华兹华斯自己所撰写的两篇序言来看,还是从其诗歌艺术经营来看,“快乐”始终都是其中隐伏的一条主要线索和一个重要的诗学主旨。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具有丰富而独到的内涵,主要体现在:
首先,诗歌中的情感应当是一种以快乐为主的情感。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然而不管是一种什么情绪,不管这种情绪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它既然从各种原因产生,总带有各种的愉快;所以我们不管描写什么情绪,只要我们自愿地描写,我们的心灵总是在一种享受的状态中。”这是一段常常为人所引用的话,不过,引用者多半是以此来说明诗歌情感的来源,即诗歌往往来源于诗人对于过去生活的一种回忆。其实,华兹华斯在这里所表达的诗学思想远没有那么简单。笔者认为,这段诗学名言中涉及到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歌的本质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其二,诗歌的创作过程是诗人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向诗歌逐渐迁移并流人诗中的过程;其三,诗歌创作是在一种自愿并且自然的情况下完成的,强调诗歌艺术的自主性与自由度;其四,诗人的情感是愉快的,而诗歌中的情感是诗人情感的流入,可以推断也是愉快的,并且,诗人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是一种享受的状态,自然也是一种愉快的状态。在这四个方面的诗学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快乐”诗学思想。我们也许应当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诗人能够回忆起来的情感是从哪里来的?其逻辑起点是什么?华兹华斯在《颂诗——忆幼年而悟永生(永生颂)》一诗中这样写道:“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父亲,,我就能希望自然的敬爱/把我的一生贯穿在一块。”诗歌对儿童的天性作了高度的赞美。在这首诗中,华兹华斯认为:“婴幼时,天堂展开在我们身旁!/在成长的少年眼前,这监房的/阴影开始在他周围闭合,/而他却是/看到了灵光和发出灵光的地方,他见了就满心欢乐;/青年的旅程日渐地远离东方,/可仍把大自然崇拜、颂扬,/在他的旅途上陪伴他的,/仍有那种瑰丽的想象力;/这灵光在成人眼前渐渐黯淡,/终于消失在寻常的日光中问。”“儿童是成人的父亲”,其理由在于:儿童生活在天堂里,拥有着瑰丽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高度的亲和力;更重要的是,儿童总是自由而快乐的,他正是由此与成人区别开来。华兹华斯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正如约翰·比尔所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真正要写的是,儿童出A具有创造性的上帝自己;正是神圣自然中保留的这庄严的光辉,才将其周围的世界变成了‘天堂’。”
“也就是说,华兹华斯认为儿童是人间和天堂(上帝)的直接联系者。如此说来,华兹华斯所要回忆的便是儿童时期在天堂里的感觉了,正是它为诗歌提供了一个情感的源头。这样的回忆性的情感同样是快乐的,当然,也包括无拘无束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的浑然一体。因此,从逻辑上讲,从儿童时代的天堂之乐到对它的深情回忆,冉到诗人情感的进入诗歌,以及诗歌创作的整个过程,在华兹华斯看来都是一个享受的过程,而“快乐”则是这种感觉的根本所在。
其次,诗歌的题材就是诗人的情感,在具体的诗歌作品里情感与题材往往是一种一体化的形态。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认识诗的题材:“题材的确非常重要!因为人的心灵,不用巨大猛烈的刺激,也能够兴奋起来。”他看重的诗歌题材好像只是来源于诗人的心灵与诗人心灵的刺激与震动。当然同时他也认识到:“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如此看来,华兹华斯认为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而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情感和题材的契合点到底在哪里?我们还是只有从华兹华斯自己的论述中来寻找。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只有愉快所激发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同时他还曾经这样强调:“没有一种知识,即是,没有任何的一般原理是从思考个别事实中得来的,而只有由快乐建立起来,只是凭借快乐而存在我们心中。”而诗人所能做的是一些什么呢?诗人往往依据人自己的本性和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人:“觉得到处都有事物存心中激起同情,这些同情,凶为他天性使然,都带有极大的愉快。”我认为,华兹华斯的论述隐含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人对诗歌和生活的态度是人之本性,立足点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其二,人(包括诗人)在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作用和反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发生是情感的诱发因素;其三,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之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具有着与外界(包括读者)天然的亲缘关系,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促成诗歌艺术的诞生;其四,外界事物刺激诗人,诗人凭借诗歌与外界发生情感的交流都是由于愉快之情的诱发,而读者与诗歌发生共鸣,引发同情,其最终也是为了获得愉快。由此可见,在华兹华斯这里,题材和情感的契合点确实是诗人内心的快乐。让我们看一看华兹华斯的名诗《我们是七个》的片断:“‘可他们两个都已经死去!/灵魂已升进了天国!’/这些话全都是白说,,/这位小姑娘还是不改嘴:/‘不,我们是七个,’她说。”按照常理来推断,两位亲人离去本应是很悲伤的事情,可是这位小姑娘执拗地坚持她们七兄妹是同在的,其原因就在于那个小姑娘对生死的看法本位于快乐的原则;诗人在此淡化人间的生死,其实质是看到了亲情给人带来永远的愉快。综上所述,从诗歌选取题材的原则、在诗歌艺术的实践以及诗歌客观的艺术感染力、诗歌文本的客观呈现来看,“快乐”都在其中担负着枢纽的作用。
再次,诗歌的语言应当是美丽而富于趣味的。华兹华斯对于诗歌的语言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论述,他说:“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境上加上一种想象力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真实地并非虚浮地探索我们的天性的根本规律……使这些事件和情境显得富有趣味。”将这段关于诗歌语言的话和他提出的选取题材的标准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统一性和相异性:其统一性表现在语言运用的立足点是人之天性和日常生活情节;其相异性体现在想象力的渗入使得诗歌的文本形式又迥异于生活的一般形式,造成诗歌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而获得一种陌生化效果。诗人创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诗歌艺术对事件和情境的糅合而具有趣味性,也就是快乐的营造与获得。如果能够与诗歌的情感、题材吻合起来,就可以使得诗歌艺术具有一种统一性。在华兹华斯看来,语言的使用存在一个历史性与现时性的问题。
历史上出现的优秀诗歌创造了优美纯粹的语言,而语言的反复使用又会使其从优美堕为俗滥;同时,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Et常现实生活,方能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为此,华兹华斯认为诗歌语言的使用要合情合理。他说:“我想使我的语言接近人们的语言,并且我要表达的愉快又与许多人认为是诗的正当目的的那种愉快十分不同,……我希望这些诗里没有虚假的描写,而且我表现思想都是使用适合于它们各自的重要性的文字。……这样做有利于一切好诗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合情合理。”如此看来,华兹华斯对诗歌语言提出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真实描写,探索人性的根本规律,传达诗歌应有的愉,追求语言使用的情感性、愉、合理性、生活性的多位一体。
第四,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感到一种少有的愉快。华兹华斯说过:“诗人希望把他的情感接近他所描写的人们的情感,并且暂时完全陷入一种幻觉,竭力把他的情感和那些人的情感混在一起,并且合而为一,因为想到他的描写有一个特殊的目的,即使人愉快的目的。……诗人做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人们之所以喜欢读诗是为了什么?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了解诗人的情感,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寻求一种美感。华兹华斯则明确地指出人们读诗就是为了寻求快乐。诗歌创作是为使人愉快的思想,也明显地体现在华兹华斯的诗歌艺术实践中。其诗作《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讲述了一个地主和穷人的故事:布莱克大娘不堪严冬的寒冷而去偷地主哈里·吉尔的篱笆来烧火取暖,结果被哈里·吉尔捉住了,大娘向天祈祷哈里-吉尔不再感到温暖,哈里·吉尔终于受到上帝的惩罚,而永远失去了温暖的感觉。这个极具戏剧性的故事掩盖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大娘和地主之间的矛盾本是激烈的阶级矛盾,大娘的悲惨遭遇和哈里·吉尔的奢华生活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诗人并没有将冲突的解决诉诸血与火的暴力,而是极力加以淡化,借用上帝的力量来惩处人间的罪恶。这样的处理方式的真正用意,在于以“善”感化“恶”而最终达到消泯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情感的宣泄导向平静与美善,从而促成读者对诗歌艺术接受体验愉悦感的充分实现。
华兹华斯“快乐”诗学思想体现出了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华兹华斯把诗歌的情感来源定位于人之记忆领域,强调人之主体感受性与外在世界的交感融合,从而导致了某种情感因素在记忆领域的贮存,期待着诗歌创作的唤醒、重现以及艺术化展现。其二,华兹华斯利用“沉思”来实现情感从记忆领域到艺术领域的转化,诗人以个体之情感来感受、体味人类普遍性情感,实现诗人情感由“小我”向“大我”的提升;“沉思”也体现为诗人寻找特定的艺术媒介,如艺术体裁、语言、韵律等,从而实现记忆领域之自然性情感向艺术情感的转化,并寻求与诗歌艺术媒介的高度契合。
对于情感的表现,华兹华斯用“合情合理”加以调节和控制,一方面是在反抗西方诗学史上对情的压抑的倾向,另一方面合理地“纠正了浪漫主义诗学可能造成的滥情主义”。《我们是七个》和《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两首诗,对于亲人死去的哀痛以及阶级之间残酷的欺压与迫害,作者对其情感的表露都维系在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较为恬淡、平和的情绪氛围中,并且用理想化的“‘不,我们是七个,’她说”和上帝的惩戒来寻求心理的安慰与矛盾解决的良方;同时也维系了华兹华斯诗学情感的快乐色调及其艺术魅力,显示了华兹华斯极其深厚的诗学修养。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呈现出完整的流程性与逻辑性:记忆(情感的贮存)——沉思——创作——合情合理。整个流程显示了华兹华斯既是诗人又是理论家的双重身份,而从“沉思”与“合情合理”的关系来看,“合情合理”昭示了其独立的诗歌主张,即诗歌应该给读者以或教益,“情”与“理”并举;“沉思”不仅体现为情感与艺术媒介的契合,也是“情”与“理”冲突缓解的中介。故而“沉思”与“合情合理”维系了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一体性以及创作上的可行性,共同铸就了其“快乐”诗学的美学魅力。总的来说,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基本内涵,就是强调作为诗之基本要素的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都要有“愉快”的因素,认为“愉快”是诗歌创作的起点也是终点,它维系着整个诗歌创作过程的统一性、协调性、逻辑性;其诗歌艺术文本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愉快之美,完美地演绎了其诗学主张。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诗歌艺术实践上讲,华兹华斯终其一生都在极力构建一种具有重大意义与价值的“快乐”诗学。
二、去庸俗化:“快乐”诗学的伦理内涵
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涉及到了诗人、诗歌艺术、读者三者的内在关系,而其立足点则是人性之本与日常生活,也就是如何看待生命本身和生命如何存在与怎样发展的问题,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艺术的关系问题。华兹华斯对此发表了极为重要的意见,这种诗学思想以及在其中蕴涵的深厚的伦理内涵,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才会有生命的趣味产生。他曾经这样指出:“他(诗人)以为人与自然根本互相适应,人的心灵能照映出自然中最美最有趣味的东西”,同时“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这不仅道出了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并且也确认了诗歌作为一种艺术体式同人与自然都具有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华兹华斯认为自己被大自然赋予了一种成功和艺术评论家必须拥有的品质,而他也因这一言论而“名声大噪”l7l720如此看来,自然给人以感化与启迪,人也能感应自然界中美和趣味的东西,二者互相适应,具有一种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交感性,而诗歌正是二者交感的艺术表征。
从艺术创作上来讲,自然无疑是艺术来源的给养;从伦理上讲,自然往往给人的心灵以净化,使人的灵魂得以超升,摆脱功利的约束而进入自由之境。华兹华斯在《写在早春的诗行》中这样写道:“大自然使我躯体中的灵魂/同大自然美好的作品结合;/我呀,想起了那问题就心疼:/人把人变成了什么?/……/IN下伸展的带嫩芽的枝梢/扇子般地招引轻柔的风儿;/任我怎么样,我不由得想道:/那中间也有着欢乐。”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其一,大自然具有净化人类灵魂的力量,也具有一种与人类灵魂亲和的质性;其二,人类离开了大自然面临的只是灵魂的异化,人类脱离了正常人性发展的轨道,就会远离生命的本真形态;其三,在大自然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那里才是美好的天堂、人间的乐土,人类应该学会像大自然中的生命共同体那样和睦相处、相亲相爱。总之,华兹华斯通过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给读者留下的伦理学启示是:大自然中的生命存在形式是人类相处的理想模式,人类理应接受大自然的浸染、熏陶,让生命与生命之间和谐相处,抵制功利对灵魂的蒙蔽与异化,从而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其次,人与社会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中才能生存与发展,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个性、气质与风采。华兹华斯认为人是社会的构建因子,社会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的个性在社会中得以彰显,同时又要受到社会性的制约。而华兹华斯常常把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升到整个宇宙的高度,从而在一个人、自然、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宏大场阈下来确立人的地位和社会的关系,“华兹华斯意在拓展我们对一个非个人的宇宙之伟大性的激赏,直到我们学会将我们自身界定为所有无数生命中不可分离的一份子,离开了它们,我们将无从存在”。而在这个宏大的场阈关系网中,人以获得愉快为其立身之本,愉快的获得演变为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崇高的热情。华兹华斯在《诗行:记重游葳河沿岸之行》这首诗中多次提到“欢乐”:“而在城镇和都市的喧闹声里,/在我困乏地独处屋中的时候,这些景致会给我甜美的感觉,/会使我血脉和顺又心头舒畅;/它们进人我心灵深处,使那些/沉睡着的往日欢乐感情开始”,“欢乐具有的神威使我们目光/沉静,看清事物的生命/……/我在精神上多少次求助于你!/……灵上的图景再次苏醒过来;/我站在这儿,体会现时的快乐,/也高兴地想到在这个时候还将/给未来岁月增添生气和精神/食粮/……/自然也就是我的一切”。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人、自然界、社会构成一个宏大的宇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是自然和社会的中介。因此,人从自然界吸取精神食粮,向深处能够体味人性与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生存价值,向广处能够反省社会的现时状态。诗人认为都市和城镇的喧闹不适合生命的诗意栖居,而只有向自然朝拜,从那里激发人性之圣洁的爱,从而整合现时的社会矛盾,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从情感上讲,只有这样人才能获得欢乐;从伦理上讲,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真诚而合理。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构成了华兹华斯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主线:大自然——人(欢乐)——认识人性、激发圣洁之爱——反观社会、从而构建合理社会,而“欢乐”正是这条主线的情感本体,社会伦理道德则是其潜在的衍生。
再次,人与诗歌及艺术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人能够从诗歌与艺术作品里获得启示与真理。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诗的目的是在真理,不是个别的和局部的真理,而是普遍的和有效的真理”,“诗人唱的歌全人类都跟他合唱,他在真理面前感觉高兴”,“诗是一切知识的菁华”,“诗人是捍卫人性的磐石,是随处都带着友谊和爱情的支持者和保护者”,“诗是一切知识的起源和终结,——它像人的心灵一样不朽”在这里,华兹华斯确立了诗人和诗歌的崇高地位,也就间接地确立了人与诗歌艺术的关系:人要接受诗歌艺术的陶冶,从中获得启示、知识、真理,并且也能认识人性,作一个诗歌艺术的追随者和合唱者。华兹华斯在早期的一首诗中曾经这样歌唱:“诗人给我们崇高的爱和关心,/愿他们永远受到祝福和称颂,/他们神圣的歌使世上的我们/生活在真理和纯真的欢乐中。”从这里可以看出,华兹华斯给诗歌与艺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是艺术上的要求,并且是伦理上的要求。他认为读者要从诗歌艺术中获得真理和崇高的爱,从而构建个人灵魂的底蕴,再以此升华开去,使得整个社会都统筹在真理、爱和关心之中,如此,个人、诗歌艺术、社会都将为欢乐所充满,并且获得理想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