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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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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县委督查室: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职责,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按照我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 点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7、搞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争取我县今年评上省级双拥模范县。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召开后,我市于8月9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社会管理暨稳定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我市下一阶段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会后,我局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向各镇乡、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两级民政、社会管理暨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于于每月20日前将民政工作会议要求的事项进展情况报告给市政府,截止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政工人事工作目标: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人才工作试点、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检查评估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举办一期社工培训、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截至12月,上述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办公室工作目标: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率、回复率要求达100%;90%的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率要达85%;完成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公文处理规范、政务公开及时、依法行政调解、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截至12月,我局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纺、回复率、矛盾化解率均达100%。已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政务公开任务和统计报表任务。

(三)监察室目标任务: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民政系统政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有序开展民政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到目前,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民政系统内未发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四)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新建爱心超市1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做好各项救灾救济工作。目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爱心超市建设均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仓库建设已竣工,各项救灾救济工作按时完成。

(五)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五保供养:分散供养金达200元,集中供养金在260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已建立低保会审制度,严把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低保金的发放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4.加强敬老院管理,各镇乡成立敬老院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5.完成0-14岁先心病儿童救治3名,救治率达20%,完成目标任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出台文件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其发展,完成年检工作,合格率达100%。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优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实现金融机构发放,优抚政务公开面达100%;按规定上报评残资料,加强优抚经费的管理,做好涉军稳定工作。

(八)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年277名退伍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其中自主就业占243人,需地方政府安置工作14人,申请享受老政策20人。目前,我市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按省政府川府函〔〕218号文件足额兑现;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积极开展争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规范化建设”单位活动,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1-4批军休房改政策,为军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村务公开全面落实,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已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8个。

(十)加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工作措施、有工作总结。

(十一)社会事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惠民殡葬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殡葬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墓年检合格,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了网格化管理。

(十二)区划地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开展镇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中国政区大典》篇的编撰工作。

(十三)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市福利企业都按《劳动合同法》与残疾职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银行发放、购买五险一金都落到实处,福利企事业无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完成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十四)福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配合市福彩分中心完成福彩销售工作,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完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差错及乱使用情况。

二、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扶贫解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年城市医疗救助9988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5人,资金88.5万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406.3万元。按城市低保人员计算,人均救助达到229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4454人次,救助金额410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救助水平达195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043人次,救助资金67.62万元。

2.爱心超市建设:今年我市在什地镇圣宫社区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686.02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225户,19988人,低保资金3806.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73元(考核目标为170元);农村低保16303户,17817人,低保资金1879.52余万元,月人均补差达73.6元(考核目标为73元)。

2.农村“五保”供养:全市3603名五保对象中,集中供养2346人,分散供养125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目标任务为62%);总床位4377张,集中供养床位3270张,集中供养床位床位率达到75%(目标任务为70%)。

3.社区养老工作:投资25万元在剑南镇玉马社区建立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全市的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为社区内白天无人照顾的老人提供午餐、休息、娱乐、治病、锻炼身体等条件。目前,该社区已通过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验收。

三、年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建立了城乡低保实行多部门会审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6675余万元,比去年增长1440万元。全市各镇乡敬老院获得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为镇乡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使五保供养责任明确,条件明显改善,集中供养率达65.1%;

(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作用显现。成立了市婚姻登记处,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建设逐步规范。

(三)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流浪人员救助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查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街道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完善作风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狠抓教育管理,为作风效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落实目标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层层分解和全面部署,与基层各社区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从源头抓教育的原则,利用机关全体人员会、党政联席会、居委会主任例会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利用宣传栏、开展大讨论等方式,深入宣传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规、制度等,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管钱,着力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突出抓好规范机关干部从政行为,对公车管理、考勤、会议、接待等制度进行明确规定。突出抓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计划生育、廉租房、低保、财务等,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有效开展对居务事务民主决策、“三务”公开、集体“三资”和便民服务的监督,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和参与社区各项事务,出谋划策助力社区发展。完善居民事务干部代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严格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情况公开,使群众一目了然,确保工作“优质、高效、便捷、公开”运转。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__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 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 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__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__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__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__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 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__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 20__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__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__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__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__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__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__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__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__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__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 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 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5、 配合卫生系统,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出现的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