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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环境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人与环境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人与环境

人与环境范文第1篇

人与环境(Human and environment)

Harmony with the environment is that we live in on Earth, who is a natural son, and not only to natural persons as the conqueror, as we all know, there is only one earth and the mountains on Earth, the animals. Plant human cells, if it damaged, destroyed nature organizations, to the eradication of mankind. Therefore, the environment must be linked with social ethics, character education and practice acts as an important element of it. Everyone must fulfil its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译文]

人与环境是和谐相处的,我们生存在地球上,人是自然之子,而不能仅把人看作自然的征服者,大家都知道,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上的山山水水、动物。植物是人类的细胞,如果我们把它损坏了,破坏了大自然的组织,等于消灭人类。因此,环境要与社会公德联系起来,与实践行为作为人格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每个人都要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英语作文_人与环境]:

人与环境范文第2篇

你们也知道,地球是我们的家园,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那美丽的地球已经被人类毁的不像样了,水渐渐少了,动植物也濒临灭绝……发臭的河面上漂浮着垃圾、肮脏的树枝上挂着塑料袋、黑黑的草地上堆着果皮和纸屑,人类生活在了一个“黑色”的地球上。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话随处可见,可人们却没能做到这一点。请你们扪心自问:难道做一件保护环境的小事就那么难吗?难道丢垃圾的时候,挪动一点步伐都不行吗?

在生活中,我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破坏环境的人,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保护环境的事情。

那是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个懂得保护环境的孩子。有一天,我和妈妈去逛街,猛然间我发现了一个大哥哥手里拿着一大堆零食,吃完就把包装纸往外扔,丝毫没有注意到距离他身旁一米的垃圾桶。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要制止哥哥乱丢垃圾!于是我冲上前去,捡起一个包装纸,像书里的故事那样对着前面的哥哥喊着:“哥哥,你的垃圾掉了!”那位哥哥根本没有理会我的话,而是继续向前走去。我把垃圾丢到空空如也的的垃圾桶后骂道:“哼!现在的人,太没公德心了!”的确,21世纪的人就是那样自私自利。

人与环境范文第3篇

environment

Harmony with the environment is that we live in on Earth, who is a natural son, and not only to natural persons as the conqueror, as we all know, there is only one earth and the mountains on Earth, the animals. Plant human cells, if it damaged, destroyed nature organizations, to the eradication of mankind. Therefore, the environment must be linked with social ethics, character education and practice acts as an important elent of it. Everyone must fulfil its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参考译文】

人与环境是和谐相处的,我们生存在地球上,人是自然之子,而不能仅把人看作自然的征服者,大家都知道,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上的山山水水、动物。植物是人类的细胞,如果我们把它损坏了,破坏了大自然的组织,等于消灭人类。因此,环境要与社会公德联系起来,与实践行为作为人格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每个人都要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人与环境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环境法;调整对象;环境理论道德观

前言:法律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和运作的。这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就是法的调整对象,他对于确定一个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权利产生的基础以及权利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到环境法,深入理解和认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对于理解环境法的本质,理解环境法的内部结构。认识环境法上的权利的种类和内容。构建环境权利体系,进而充实、扩展环境法的理论基础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一、对与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相关观点

我国环境法学界对于环境法调整对象并没有展开专门的研究,几乎没有相关的专著或论文,学者大多是在环境法教科书中论及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的。总体上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环境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即环境社会关系:近年来也有学者对主流观点提出挑战。认为环境法所调整的不仅是人与人的关系,还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两者共同构成环境社会关系。

二、关于法律调整对象的传统理论的分析

(一)对新理论的否定态度

对于近十年来国内外环境法学界提出和发展的“环境法也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观点,我国的传统法学观点大部分持否定态度,其理由主要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和环境的关系。

1.从环境的角度看。它是一个非人的“物”,没有意思表示和外在的法律行为,不可能对人履行什么对应的义务,也不可能主张什么权利,更不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从人的角度看。人人都保护环境.也就可享受环境法规定的私法益和所反射的非法益性质的生态利益。该私法益与反射利益不是环境给予的而是国家给予的。所以人和环境之间不存在任何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法律是调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调节器,因而环境法不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二)传统理论的局限性

在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关系等问题上,主流观点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这就是说法律不调整孤立的、不与其他人有关的单个人意志行为,而是调整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即人与人的关系中的意志行为,调整了这种意志行为,实际上也就是调整了这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主要包括自然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等。法律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是法学理论之中的基本理论之一,以人或人的集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理论是分析,适用法律的重要工具。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之中的思路,在上述理论面前遇到了巨大障碍。法律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主流的法律关系理论,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之下、受一定的哲学观的影响而形成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不应将其当作普适的、终极的真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理由如下:

1.从法学原理上看。马克思说法律调整人与人在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他并没有明确否认法律不调整人与人关系之外的在历史上形成的包括人与环境关系在内的其他关系。既然如此,法律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并不是法理学所反对的。

2.从法的功能来看。传统的法学者认为的“法调整人与人关于物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法规范人与人关于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关系,这个“物”是传统意义上的即被传统的物权法和债法规定并被纳入“人”的生产和生活范围了的“物”,它必须有主或能够被人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对于一些有主的环境因素,人与它的关系可以被理解成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关系。对于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无主的环境因素(如大气和流动的海水),人与环境的关系可以被理解成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占有、使用、收益关系。但是,对于一些已经纳入到人类的环境因素但人类不可能与之发生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关系的外层空间环境,再谈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则无实际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环境法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是难以全部解释所有的环境法学问题的。实际上“法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早就被国内的许多法学者接受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环境法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其他部门法也有这个功能和作用,只不过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其调整人与环境关系的力度或程度要比其他部门法大。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环境法着重或主要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三、新环境伦理道德观――环境法应调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理论基础

(一)环境伦理观的转变――从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转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早在20世纪20年代,当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全球性问题”时,就有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保护地球环境的重要性.提出保护地球是人类的义务和责任。60年代以后,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从规范人们的行为人手,为现代人提供适合当代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更成为学术界和社会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迄今为止,人类从保存和爱护自然环境出发,提出了关于环境伦理学的各种观点,包括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

(二)生态文明下的新型环境伦理观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伦理现

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贯穿所有全球问题的轴心。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生态文明,是迄今为止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一种新的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它是人类在充分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在利用自然造福人类的过程中,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进程中所取得的全部文明成果的总和,其全新理念与价值取向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指引下,出现了新的和谐自然观,它是以追求人与自然相和谐为目标,本身包含着对自然、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形式的尊重,它的法律观应当显现为对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生存和继续存在的权利的认可。

四、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环境法不仅调整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而且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如下意义:

(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决定着环境法律部门的基本价值定向

环境法律部门的基本价值应定位于承认环境的价值、尊重大自然的尊严、促进环境正义的实现。如果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限定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则环境法保护环境的目的将成为单纯地保护人的利益,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将被扭曲为单纯地保护人的价值,自然环境将被降格为供人类生息的客体资料。只有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才能使环境法既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也尊重自然环境的价值和尊严,从而促成环境正义的实现。

(二)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法部门建立的基础

一般法学原理认为,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与调整手段的特殊性是法律部门建立的基础。环境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需要的新的理论作为基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是环境法部门得以建立并与其它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理论之一。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主的,而环境法部门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同时也调整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这就使得环境法部门与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形成明显区别,避免了许多无谓的理论争辩。

五、结论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的确立是环境法部门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传统的法律调整对象只限于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受一定的哲学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的,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应成为认识新问题、发展新理论的障碍。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纳入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之中,是新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在法律中的反映、是实现环境正义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

京大学出版社。1999:80.

[2]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1999:229,366.

[3]朱斌,张利华,宋江华.资源、环境与社

会发展叨.科学对社会的影响,1994,(1).

人与环境范文第5篇

摘要:人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室内环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室内生活、生产活动的质量,关系到人的安全、健康、效率、舒适。人,环境,室内设计本身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处理好人与环境的关系对未来室内设计的可持续发展将会起到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人 环境 室内设计 可持续发展

在环境意识日益充斥着生活每一个角落的今天,人们开始越来越密切地关注自己生存空间环境的品质。室内设计作为一个与人们生活,个性密不可分的设计领域也获得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一、人・环境・室内设计之间的联系

加拿大建筑师阿瑟・埃利克森说过:“环境意识就是一种现代意识。”这句话也是现代室内设计的一种参照。环境,人生存的根本处境,而意识来源于人,人的意识只有和环境密不而分的时候,才能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室内设计未来赖以发展就必须遵循自然环境的生态规律,遵循人感官意识的舒适性,而不能一味的追求视觉感官去发展。

人是环境的创造物,同时又是环境的创造者。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工业高速发展带来经济发达和社会繁荣,也导致了世界范围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人满为患、气候变暖,能源枯竭,臭氧层被破坏、热带雨林减少、土壤侵蚀沙化、一些生物濒临灭绝等等,人们与生存和发展空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现代室内设计运用各种设计材料、手法创造了赏心悦目和舒适的室内人工环境,但这是以地球资源和能源高消耗为代价的;这些都反映了工业化时代“人类中心论”“征服自然”的思想。是的,室内环境设计的根本目标是以人的需求为核心,然而并不是说以人为中心就可以忽略大自然的生态规律。以人为本是说在合理利用环境变化满足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从而确保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因此室内环境设计师始终要把满足人对环境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放在首位,从人体工程学、空间组织、色彩和材料的搭配、灯光的布置,以及由此产生的视觉感受和心理感受直至精神感受,创造一种和谐的既体现科学生活又具有艺术气质的室内环境。

总之,人与环境以及室内设计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系统。人类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室内设计本质就是实现室内设计对人对环境的把握,处理好人与环境的最佳关系。

二、怎样处理人・环境和室内设计的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室内环境与人的关系,使人的感知效应达到最佳状态需要室内设计师的精神创造。室内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需要对人们的环境心态进行了解,这样才能对空间的形式进行精神创造时,赋予形式以情感的意识。室内环境可以引起人们的不同内心活动,使人们在情感上与空间进行交流,建立起空间形态的感觉效应,满足人的心理选择。而这些都取决于室内设计师在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文化体系中对室进行人性化的处理与创造。

其次,保护环境、关注生态是我们每一个设计师责无旁贷的责任。探讨未来的室内设计的发展趋势必须考虑保护环境。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长,人们向往自然,喝天然饮料,用自然材料,渴望住在天然绿色环境中。综合设计和整体设计在未来的室内设计中越来越重要,室内设计新的发展趋势也会集中在通过高质量的设备、材料、构造和构件之间的全面协调,装修形式与新技术、新材料之间的平衡,以及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尽可能地减少原生能源和灰色能源的使用,尽可能多地利用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地让人们接近自然。

所以要处理好室内环境和人的关系就需要有环境保护意识,有一定的精神创造力,并将人的意识与环境的保护有效的结合起来。

三、实现室内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90年代初起始于欧美国家的“绿色设计”,从环境保护出发,旨在通过设计创造一种无污染、利于人体健康的生态环境。针对空间环境设计领域,未来的室内设计应该是绿色设计,生态设计和可持续设计,是利用科学技术,将艺术,人文,自然进行整合,创造出具有文化内涵,合乎人性的生活空间的一门设计。

1.室内设计的科学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推动室内环境设计的发展,室内环境设计应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新成果。包括新材料的使用以及先进的结构形式、先进的施工工艺,以及创造良好科学的通风、照明、空调、消防系统的设施和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等大量绿色装修材料替代木材、石材等不可再生的资源,可以达到节能、环保的良性循环,既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又是社会生活的进步。同时对于环境心理学的研究利用,可以更加符合人们心愿地来组织空间,设计界面、搭配色彩和光照,使室内环境设计更符合人的心理选择,从而更合理,更科学。

2.室内环境设计应有的文化内涵

室内环境设计除了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发展,同时创造出具有视觉愉悦感和文化内涵的室内环境也是设计的根本所在。设计师应该研究人们对室内环境的不同心理感受和使用要求,从空间、尺度、结构、材质、色彩、灯光、工艺,甚至民族、人性、文化、传统等诸多内容,充分考虑历史文化的延续和发展,以最精练的设计元素,以极其挑剔的线条、材质、色彩的搭配,最大限度地表现室内环境的功能要素,传达富有情趣的意境。

3.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

绿色环保不仅仅指狭义的选择无甲醛、无苯、无辐射的装饰材料,真正的绿色环保应该是指环境资源的保护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设计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在设计中使用可回收、可降解的环保复合型装饰材料,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树木的砍伐和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通过实施室内环境全面绿化,加快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净化空气和调节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利用像太阳能这样的洁净能源,满足生态型室内环境的要求。合理有计划地利用材料、设备,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创造“恒温、恒湿、新风、低噪、节能”的室内环境,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

四、结 语

综上所述,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室内设计面临的课题越来越多因素化与复杂化。室内环境氛围的完善程度决定了人们生存空间的理想化程度。为了创造人们心目中理想而又美好的室内环境,需要室内设计师与人们心灵的沟通,需要室内设计师的艰苦创造。这也是21世纪赋予设计师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李泉涛.意念空间 空间的构思与表现[M].山东省地图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