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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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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1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

产年”主题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的“三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 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涛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五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累禁不止,如:大里镇、新圩镇;西垠镇有一个五保户经市镇“打非”工作队多次教育依然顽固不化,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

六是非法经营更加隐蔽,一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户在自家交易。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抓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消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挖隐患抓整改,逐步减少危险源。在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级组织排查,动员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登记建档进行整治排除。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安全生产条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抓好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市委组织部计划在7月份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市直(镇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企业站全体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对领导、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和查处。

(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三环企业为龙头,全面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安全隐患机制。市委丘德奎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5月11日对我市2009年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何东真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周涛副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何市长、周副市长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镇长扩大到企业站全体成员,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我市每次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过问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周涛副市长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1月30日深入到汽车总站、火车站检查春运情况,3月3日召集国土、清水口政府、塘岸政府、安监、水利、环保部门到清水口镇大牛岭尾矿库现场,商讨整治尾矿库问题,特别是在汛期间曾多次冒雨带领相关部门到大牛岭检查安全隐患,每个隐患整改点都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李家东副市长、郑德贵政府办副主任与安监局工作人员同甘共苦亲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事故责任人和死者(伤者)家属面对面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扩大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我市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3次,开展了7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整治行动,获得自治区、市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的肯定,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校园安全及汛期”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活动。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我市上上下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2010年1-6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死亡23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2010年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1-6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在我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0]1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2010]16号)要求,我局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周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6月18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6月11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涛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71314.35m²,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市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6月14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月18日,检查发现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

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市的实际,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2010]24号)要求以及5月6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周涛副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2010年5月5日至5月25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5月4日召开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

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上半年,我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000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我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据统计,在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在建筑工程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

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签约率100%,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定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前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三项行动”的开展。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具体要求。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抓好“三项行动”的工作落实。

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协调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会同站前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领域的非法行为;

区城建环保局会同区安监局,组织开展打击建筑工地,区管辖内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建设工程;

公安分局会同安监局、教文体局、商贸局(旅游局),组织开展打击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区经贸局会同公安分局、安监局、站前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民爆器材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工业园区会同安监局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本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信息统计工作。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要求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站前公安分局负责门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运输及爆炸物品等行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建筑施工,辖区内市政工程、燃气等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经贸局负责民爆器材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及日常各行业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工业园区会同区安监局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管;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示范岗”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板报、专题讲座,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各种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深入开展法制观念,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抓好全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2.自查自改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3.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四个阶段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办发()号文件(关于“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

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23号文件和186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敢于负责,强化问责,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抓三纪”(工艺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树三观”(观、人本观、效益观)为载体,使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二、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深化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县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专项整治对象及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重点工艺及产品:氨合成、甲醇合成、氧化工艺等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危险化工工艺和液氨储存、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隐蔽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已确定为关停的企业和已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3、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治情况;

4、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情况;

8、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四、重点整治项目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实施关闭、停产措施,组织对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一)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排查和监督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二)县质监局负责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和气瓶、槽罐车气体充装环节的专项整治。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的专项整治。

(四)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自整、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

1、县、乡(镇)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安监局按照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对所有监管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和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同时对各企业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监管三字〔2011〕1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订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企业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县安监局备案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工作。

4、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后,转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阶段

1、企业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开展“反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企业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安监局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县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县安监局要适时组织对重点企业、第一阶段工作开展不扎实的企业、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检查。

4、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

第三阶段:县政府检查阶段

1、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按照检查内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第一、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整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并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采取整治措施;对仍然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要依上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建。

2、各企业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经安监局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可以结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情况表》(附件3)及汇总本阶段工作后,可转入第四阶段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认真复查总结全县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专项整治的效果、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及企业隐患整改跟踪落实等情况,对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彻底,隐患不整改的企业进行补课,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接受省、市的督查检查。

在专项整治每一阶段,检查人员都要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备案表》(附件1)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企业检查表》(附件2)。

六、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查的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各种证照和合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落实和持续改进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危险化学品购销、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采购、销售、运输等相关资质审查及建立用户档案、充装记录、销售台账情况;

4、全员及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对同类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案例教育、汲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远程监控的有关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情况;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建档、调查处理情况,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和事故制定整改措施情况;

7、各类安全设施,特别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情况;

8、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和隐蔽工程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情况;同一区域内或者交叉作业的双方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

9、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和治理情况;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其附件日常管理及定期检验情况;

11、气瓶和槽罐车的气体充装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2、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

(二)乡(镇)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依法关闭和停产、停建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情况;

2、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治情况;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4、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气瓶、槽罐车充装整治情况;

5、公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经费,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详细制订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查隐患不留死角,抓整治不留情面,建机制不留空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到位”原则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完成整改。停产企业不得以停代整,躲避专项整治。

(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属于应当关闭和停产整顿的,要依据相关标准实施关闭和停产措施;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反馈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挂牌督办。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应及时移交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

对于企业自查自整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企业通报批评外,对现有安全许可从严审批,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实行限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上限予以处罚。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的乡(镇)和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安监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应急演练、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应急协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从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编写本地各类突发事件年度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年度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请各组牵头部门组织编写组参加部门有关人员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年度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编写组:请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类编写组:请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机场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编写组:请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编写组:请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外侨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市民宗局、市局、人行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监协会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对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各编写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骨干力量,对年度的应急管理工作和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准确、深入地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准确,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内容充实、层次清晰。

(三)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评估分析工作联络人员,其姓名、职务和手机、固定电话号码于年12月15日前通过传真报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