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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外包服务合同范本一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外包服务合同范本二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一、电话咨询服务项目
1. it设备的故障咨询。
2. 技术知识咨询。
3. 为客户提供各种it设备的升级选型方案咨询。
二、远程维护服务项目
利用互联网资源和甲方可提供的资源,提供常见问题咨询,快速故障解决,远程维护及远程演示操作等服务。
三、上门服务项目
1、电脑各类故障的检修(如:无法启动电脑,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运行不稳定...)。
2、各类相关外设的安装,故障检测等(如:modem、打印机、扫描仪...)。
3、操作系统安装、维护等。
4、常用软件的安装及维护(金税开票软件,探索网上审报软件等专用软件或自主开发的软件不在服务范围内)。增加、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需更换的板卡部件由客户提供,可协助客户购买)。
5、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维护(如:各类显卡、声卡、modem...)。
6、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的查杀及各类间谍软件,木马程序的清理。
7、重要数据的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8、网络的维护及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网络服务器维护(大规模的网络变动,费用另计)。
9、病毒通报和安全公告。
四 、 硬件维护的范围: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城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3.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报价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外设和显示器除外)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4.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七喜、tcl、方正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商代维,若商要求送修则乙方提供将整机送修服务,商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五、软件维护: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
1.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
2.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
3.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4.甲方使用的专用软件或自主开发的软件(如金税开票,探索网上审报软件等)不在本协议服务范围内。
六、维护方式:
突发故障的上门维护:在接到乙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后,甲方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维护,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尊重当时事实的情况电话商定,一般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上门维护。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需付往返的士费。
七、收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脑定期维护,维护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所需维护电脑台数是________台,甲方按电脑每年______元/台计费,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等)服务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年,服务期限______年,共计维护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⑴ 甲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上9:00至晚上21:00(国家法定假日休息除外)。甲方在维护期限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尽职尽责为乙方提供电脑维护项目里的服务内容,乙方要求服务的联系方式为电话联系或网上留言,乙方发出维护请求后,甲方一般在2小时内到达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维护。网上留言一般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响应服务,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⑵ 甲方在为乙方维护服务期间,不履行维护条款或服务态度恶劣,乙方向甲方负责人反映三次同样事态,但甲方仍然没有改善和行动,乙方可以即时中止合同,并按已服务的月份支付费用,剩余款项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甲方在维护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维护保修工作。
⑶ 甲方在为乙方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硬件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由乙方自出更换新配件或是可用配件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负责安装费用属于免收范围)。如乙方被维修的配件为甲方所提供,则根据产品正规保修细则履行。
⑷ 甲方在为乙方更新系统、常用软件、局域网服务的过程当中如碰到必须购买必要特殊的工具或软件,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议。
⑴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⑵ 合同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华路时代以“全球专业的软件外包服务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目标,能为国内外广大企事业客户提供高质量的ITO、BPO外包服务和以人才供应链为导向的软件人才派遣服务,主要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软件测试、企业应用平台建设与维护、IT服务外包以及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
秉承“帮您做得更好”的企业理念,华路时代致力于通过软件外包服务推动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目前,华路时代已建成软件开发人才派遣服务、金融行业综合服务方案、嵌入式(芯片级)软件开发、智能电网集成解决方案、企业应用平台建设与维护等五大服务体系,可满足各行业对软件外包服务的不同需求。
凭借在软件外包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以及出色的软件外包交付能力,华路时代于2008年顺利通过了软件开发企业的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华路时代结合CMMI企业成熟度模型构建了独特的华路外包服务体系。该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已成为一套非常成熟的软件外包业务管理规范。华路外包服务体系不仅可以使华路时代的团队更加迅速地响应客户的需求,而且能够保证华路时代外包服务的质量,实现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交付。
作为一家提供ITO和BPO服务的领先企业,华路时代在金融服务、电信工程、芯片开发、电力电网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并与业内领先的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如今,华路时代已成为众多IT知名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其主要客户包括IBM、惠普、Panasonic、Motorola、Oracle、Windriver、DHL、大众中国、联想、方正、新浪、方天电力、南天软件等著名企业。
凭借专业的软件开发服务团队、规范的管理流程、快速的服务响应及规模化的软件外包交付能力,华路时代为诸多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华路时代先后为300多家企事业单位圆满解决了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诸多问题,不仅获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也使得华路时代这个品牌深入人心,成为国内软件外包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发包方由外企向国企和政府部门扩展,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将成为赢家
来自信息产业部的数据显示,从1997年至2004年,中国软件产业市场规模每年都以超过25%的速度发展(图1)。2003年,在全球软件产业市场7950亿美元的总规模中,占据2.47%的份额(图2)。
信息化缺口缩小,增速进入拐点
我们采用软件市场销售额与GDP的比值来衡量一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在全球软件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当中,这一指标具有不同特点:在软件出口比重大的国家,如美国、西欧、印度等,该指标超过2%;在以内需为主的国家,如日本,该指标小于2%。在除美国、西欧以外的新兴软件大国中,该指标近年的变化范围比较大(图3)。中国软件产业属于内需推动型,截止2003年,中国软件出口额尽管上升速度很快,但从没有超过软件产业整体销售额的10%。我们选择软件产业销售额与GDP的比值在日本的发展变化作为衡量中国信息化水平的基准(Benchmark)。
由图4的模型可以看出,2004年以前,在信息化缺口产生的拉力和软件技术进步产生的推力的共同作用下,中国软件产业获得了高速发展。在这两种力量的对比中,拉力的作用远远超过推力。近年来,由于信息化缺口的缩小,由此产生的对软件产业的拉力正在迅速减小。
中国软件产业增长速度在2004年出现下降,由2003年的48.45%下降到37.78%(图1),按照信产部预测的2005年软件产业销售额2900亿元计算,2005年的增长速度将会继续下降到28.89%。因填补信息化空白领域而带来的粗放增长期结束,软件产业摆脱IT厂商驱动主导,而进入行业内部需求驱动主导的温和增长期。
中国软件产业处于产业链低端,系统集成业务占据半壁江山;另一方面,软件产业本身的低壁垒特征和知识密集特征保障了新进入者的低风险。从2000年到2004年,我国软件企业数量由1359增长到10300家,年复合增长率150%。由于软件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软件产业整体销售额的增长速度,其对软件企业平均销售额的摊薄作用格外明显(图5)。
IT外包服务将成为新的市场争夺重点
中国在信息化建设上的投入非常大,但成功的项目一半都没有。Gartner公司近期的一份报告给出了全球范围内各种信息化系统失败率的具体数值(图6)。
如此高的失败率迫切要求传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模式进行变革,而变革要强调的就是建立与企业的伙伴关系,实际上就是实施IT外包。IDC研究,中国软件服务目前已进入外包服务阶段(图7、附表)。
一份关于全球财富500强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实施IT外包的公司比例达到36%,并且公司规模越大,实施外包的比例越高(图8)。IBM对全球80余家实施IT外包的公司的分析表明:在接受外包服务后2-3年,公司业绩有明显增长。
中国目前没有关于外包企业的统计数字,不过从近年的公开报道来看,国内实施外包的大中型企业凤毛麟角。正如中国信息化水平与世界的巨大差距是中国软件产业高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我们相信,IT外包市场与国外的巨大差距也会带来中国IT外包服务的迅速发展。
目前中国IT外包服务市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市场层次低,占主导地位的是维修维护外包服务,而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主流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所占的份额还比较低;另一方面,市场总量小,2003年只有35.2亿元。
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将成为赢家
2003年以前,中国的IT外包市场主要靠爱立信、诺基亚和宝洁等几家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买单,并且是在它们母公司全球整体外包合同架构下进行,外包服务的提供者是惠普、IBM、埃森哲等国际IT服务厂商。从2003年底,国家开发银行与惠普中国签订IT外包合同开始,中国本土企业开始加入外包阵营。比较大的事件包括2004年4月,海尔与东软签订整体集成外包合同;2005年2月,长城集团中标国税总局1500万元为期三年的外包服务合同。这些预示了中国高端外包市场的形成,以这些事件为标志,中国企业和政府部门以及本土IT服务厂商开始与国外企业一起共同拓展国内IT外包服务市场。
据IDC统计,2003年,中国的软件外包服务市场总值是4亿美元,到2008年这个市场将增长到2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44.8%。
新道大中国区董事总经理邱雍棠在美国毕博(前身为毕马威咨询)有15年的技术及管理经验,从2007年开始出任位于上海的毕博软件开发中心(现更名为新道)总经理,对国内外的软件外包市场都有非常深刻的理解。他如何看待加入PwC后的业务前景?如何理解ITO(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又是怎样看待中国的软件外包服务市场?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笔者: 目前新道的业务涵盖哪些方面?
邱雍棠: 新道公司作为PwC位于中国的全球软件服务中心,向PwC全球提供服务,其远景规划是尽可能地将能够应用离岸外包服务的业务都发展起来,降低PwC服务客户的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新道公司主要业务是ITO,就是提供ERP(如SAP\Oracle\PeopleSoft\Hyperion)、IS(如Java\.Net\EAI\Testing)等实施开发服务,以及IT系统上线后的长期管理服务(Managed Service),用于支持SAP等项目。新道目前主要服务的客户是世界500强公司。
笔者: 在新道加入PwC之前,PwC的IT开发咨询业务如何实现?现在新道与PwC咨询部门是怎样合作的?
邱雍棠: 在新道加入之前,PwC有一些合作伙伴,例如SAP、甲骨文等帮助实现IT开发咨询业务。可想而知,比起拥有自己的软件服务中心来说,这样做的成本要高很多,竞争优势不明显,而且合作不会像一家公司这样融洽。因此PwC美国方面一直在寻求属于自己的开发中心。
现在,新道公司是成本中心,即不负责产品服务的销售,而是由PwC承接业务,将客户提出的需求传达到新道。新道根据其技术和资源能力向PwC全球网络机构提供服务,比如PwC美国和中国。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新道并不局限于实施和后期服务,同时也参与销售环节,新道公司会参与客户的需求分析、方案的制定及展示、项目实施形式(现场服务或离岸外包)的讨论,并负责之后的售后服务。新道公司和PwC全球网络机构签署内部服务合同,而不直接与客户签合同。
笔者: 与软件外包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新道有哪些特点?
邱雍棠: 我们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牢牢地扎根在软件园里面,基础比较稳健。经过7年多的发展,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都有比较多的积累。
首先,我们服务过上百个优质客户,实施的项目超过千个,客户的满意率超过90%,大多数客户我们已持续服务3年甚至4年以上。2009年毕博遭遇破产危机,我们作为毕博旗下的公司也受到很大影响,但是从技术层面来看,我们的项目并未受到影响,300名员工中仍有90%参与在各种项目中。
其次,摸索出成熟的服务模式。我们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断的优化,逐步完善了离岸外包服务的方法论和最佳实践,通过了CMMI5、ISO27001和ISO20000等方面的认证。在技术上,我们比较扎实地掌握了目前主流的或者有前景的技术,比如SAP、Oracle、Peoplesoft、Hyperion、Webmoth、Jave、.NET等等。
最后,非常重要的是,我们锻造出了一个优秀的团队,我们的员工无论是技术、英语掌握能力还是在国际化多文化环境中的工作经验,都在国际上处于一流,甚至在邮件撰写格式和会议流程等细节方面,我们都有专门的培训。
新道是由咨询公司发展起来的外包公司,是从咨询服务领域向技术服务领域延伸过来的,所以,无论是方法论还是人员,在服务客户时都是从咨询和服务的角度出发,能够对客户的困难感同身受,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得到他们的认可。在ITO领域,技术是一个基础要素,与客户的沟通服务则是非常重要的竞争力。
笔者: 您如何看待中国的软件外包市场?新道在中国市场上有怎样的规划?
邱雍棠: 中国软件外包市场,总体来看很有前途。无论是从外包的需求,还是外包能力的供应来看,都会有非常大的发展。根据PwC 2009年的报告《PwC外包服务调查》,中国外包市场将呈现以下两个主要的发展趋势:
1.中国持续不断加大对外包产业的投入和相关政策的颁布对全球的外包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
2.外包企业规模将越做越大,并且不断整合,最后会出现少数的巨型企业。
我认为市场的整合是大趋势,因为在外包领域,大公司规模效益的优势很明显。但是现在中国企业的理念还不如国外那样开放,主要涉及成本观念和信赖程度等因素,不过未来这方面的需求必定越来越强烈,我相信未来一定会走到这一步。
目前,由于刚刚完成收购,新道与PwC美国总部还处于磨合阶段,主要承接一些PwC美国的项目,大约80%的项目都来自美国。但是按照我们之前的经历,未来中国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比例肯定会有很大提高。PwC中国方面与新道一直保持频繁的交流,相信今后在业务上有更多的合作。
我们在中国市场上有比较长远的规划,总的来说就是加大投入和扩大规模。
具体到上海,我认为上海在软件外包和咨询领域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规范的国际化商业环境、适宜的居住条件、高端客户和人才的聚集,很容易找到精通外语及软件开发技术的毕业生。而且,在管理咨询领域,由于很多全球500强的大企业在上海运作多年,市场上也很容易找到行业专家。这些都将是外包企业成长的优良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