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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演讲是指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以有声语言和相应的体态语言为手段,公开向听众传递信息、表述见解,阐明事理、抒发感情,以期待达到感召听众的目的。(李元授,邹昆山,2003)纳尔逊・曼德拉是南非著名反种族隔离革命家,也被视为南非的国父。2013年12月5日下午5时20分,曼德拉过世的消息传出后不久,奥巴马便在白宫发表讲话,第一时间向曼德拉致敬。本文试图从评价理论中的态度资源角度对该篇演讲进行研究,充分挖掘其语言特色,进而揭示演讲者该如何运用语言的手段来构建人际意义。
2.演讲中的态度资源分析
经统计,本篇演讲稿一共有593个词汇。该语篇所含态度资源多达47次,这与话语基调紧密相关。评价意义属人际功能范畴,它主要取决于话语基调,即话语参与者的社会地位和相互关系。(吴志芳,2009:110)本语篇的参与者是奥巴马及所有的电视演讲听众,交际目的是奥巴马代表美国政府及他本人向曼德拉的去世表示深切的哀悼,同时号召听众向曼德拉学习。这样的话语基调决定了语篇中必将用到很多的态度资源,以打动读者。
2.1 情感资源分析
语篇中情感资源共出现14次,占总态度资源的23.6%。情感资源是话语者表明对评价对象的态度的最明显、最主观化的表达方式。(吴志芳,2009:110)
本篇演讲在开篇就引用了曼德拉在接受审判结束时的言论,他说道:
(1)I have cherished the ideal of a democratic and free society in which all persons live together in harmony and with equal opportunities. 这其中的cherished一词就充分表明曼德拉对自由和民主的无比向往之情。
(2)It is an ideal which I hope to live for and to achieve. But if needs be, it is an ideal for which I am prepared to die. 这其中的I hope to及I am prepared to die都表达了曼德拉敢于斗争的精神。奥巴马之所以在开篇就引用曼德拉的这段陈述,就是想向听众展现一个为自由而战的英勇战士的形象。
(3)To Gra?a Machel and his family, Michelle and I extend our deepest sympathy and gratitude for sharing this extraordinary man with us. 这其中就直接用了sympathy和gratitude来向其家人表达同情和感激之情。由于本篇演讲是发表在曼德拉刚刚去世不久,因此其演讲的基调应该是沉痛的缅怀,这两个词汇就很好的奠定了演讲的基调。
2.2 判断资源分析
本篇演讲稿中判断资源多达17次,文中多次提到对于曼德拉的赞美,例如:
(4)And we have lost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courageous, and profoundly good human beings that any of us will share time with on this Earth. 奥巴马接连用了三个形容词:最有影响力、最有勇气、最无比善良来歌颂大家心目中的伟人。此外,他还提到:
(5)And the fact that he did it all with grace and good humor, and an ability to acknowledge his own imperfections, only makes the man that much more remarkable.
此处奥巴马强调了曼德拉在从一名囚徒变成一位总统的历程中能始终保持风度和幽默,以及承认自己的不足的能力,这一切的美好品质都使他更加卓尔不群。
2.3 鉴赏资源分析
鉴赏主要是针对评价对象所拥有的特性的评价,传达其在美学和非美学层面上的意义。(吴志芳,2009:111)在本篇演讲稿中奥巴马不可避免地会对曼德拉本人及其所做出的事迹进行鉴赏评价,用到的鉴赏资源有16处,例如
(6)A free South Africa at peace with itself -- that’s an example to the world, and that’s Madiba’s legacy to the nation he loved. 一个自由、和平的南非――这是世界的榜样,这是“马迪巴”为他所热爱的国家留下的遗产。句中描写了南非目前美好的境况,而这一切的美好都是和南非前总统曼德拉的奋斗离不开的。
(7)Never discount the difference that one person can make; to strive for a future that is worthy of his sacrifice. 在这一段里,奥巴马向听众们发出号召,他说道我们的责任是尽我们所能把他树立的榜样传承下去:永远不要低估一个人所能带来的变化;努力建设一个无愧于他的牺牲的未来。
3.结语
本文运用系统功能语言学评价理论,从态度方面分析了奥巴马悼念曼德拉的电视演讲中的评价资源,试图解读文中密集的评价评价是如何有效构建语篇的人际意义的。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本篇演讲中的态度资源最为丰富,为演讲奠定了基调。总之,从本篇演讲中作者能感受到奥巴马对词汇运用的功力,以及也学习到了该如何利用评价资源来更好地实现演讲的人际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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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预设”是演讲的重要组成部分,演讲者常常利用“预设”传递信息和意识形态、表明立场。本文以“预设”为理论基础,以奥巴马演讲为主要研究内容,分析演讲者如何通过“预设”达到演讲目的。
关键词:英语演讲;奥巴马;预设
中图分类号:G63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2-0241-02
一、预设
预设起源于哲学界,1892年由德国哲学家弗雷格提出,他指出“预设是一切命题存在的前提”。20世纪60年代,预设进入语言学领域,被语言学家当作语义关系来研究。70年代开始,预设进入语用学领域。目前国内外对预设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其特征、功能、触发语、虚假语用预设等方面;对预设的实用性研究主要集中在教学、翻译、文学戏剧、广告、交际话语等方面。本文以预设为理论基础,分析演讲者如何通过预设设定立场、表明态度,以达到交际目的。
二、英语演讲中预设的特征
演讲是人类社会的一项重要活动,指演讲者针对某个主题,通过富有感染力的话语向公众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具有说服、号召、鼓舞的作用。其目的可以显于文字之上,也可以藏于文字内。演讲与其他语言形式不同:首先,演讲是口头表达形式;其次,演讲是一人对多人形式;第三,演讲的目的是说服、鼓动。笔者认为英语演讲中的预设主要有以下特点。
1.导向性。“导向性”指演讲者通过话语将听众的意识形态引导向自己所预期的方向,从而使听众的立场和态度与自己一致。演讲者对说话内容的立场态度决定了其预设的方向。如奥巴马在总统竞选辩论时回击对手说:“That is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 that I have with Senator McCain.”(这是我与麦凯恩议员的本质区别。)奥巴马没有在言语中直接批评对手,而是用“fundamental difference”(本质区别)间接指出与自己的正确决策相比,对方的决策是“错误”的,既抬高了自己,又贬低了对手,将听众的支持导向对自己有利的一边。
2.文化性。“文化性”指预设的内容往往具有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和一个国家特有的文化背景知识。在相似文化背景下成长的人对彼此的话语中所蕴含的深层含义往往具有共同理解,在交流的过程中不需要把隐藏在话语之下的文化知识说出来就能理解彼此话语的内涵。如总统奥巴马在纪念“9.11”的讲话中说“This September 11th,Michelle and I will join the commemorations at Ground Zero,in Shanksville,and at the Pentagon.”(今年9月11日,米歇将和我一起参加在“归零地”、尚克斯维尔和五角大楼举行的纪念仪式。)“Ground Zero”意为“归零地”,实际指美国“9.11事件”后,被袭击后的“世贸大厦基地”,意为世贸大厦被移为平地,一切归零,重新开始。若听众不知道“9.11事件”,则无法理解“Ground Zero”之意,这体现了预设的文化性。
3.经济性。“经济性”指演讲者在句子中把双方已知的信息省略,使话语简洁明了。如奥巴马在鼓励大家面对挑战时说:“We’ve got to keep our safe,and see to it that the American Dream remains vibrant and alive for our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我们必须保障人民的安全,并确保我们子孙后代的美国梦仍然充满生机和获利。)“美国梦”源于英国对美国的殖民时期,发展于19世纪,是一种坚信只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和坚持不懈就能使生活变得更美好的理想,也代表了当今的企业家精神。奥巴马用“美国梦”来代替“人人机会均等,只要努力奋斗就能实现梦想”之意,起到了简化句子的作用。
4.隐蔽性。“隐蔽性”指演讲者在话语中不直接表明态度,而是将预设的内容隐含于话语之中,使听众无意识加以接受。奥巴马呼吁国会就他的提案采取行动时说:“With so many people struggling to get by,now is not the time to play politics.Now is not the time for Congress to sit on its hands.”(现在不是玩弄权术的时候,不是国会袖手旁观的时候。)奥巴马没有直接批评某些政治家和国会,而是用两个“not”表明自己的态度,指出某些政治家和国会“不应该”做这些事,间接指出一些政客在玩弄权术,也表达了对国会的不满。
三、演讲中预设的分类
1.文化预设。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方式。交际双方已经预先知晓的特定文化内涵就是文化预设,一般包含某一民族特有的价值标准、文化取向和审美范式。鲁迅的作品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他故事中的“阿Q精神”几乎家喻户晓。中国人用“阿Q精神”来形容“不敢正视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进行自我安慰”的精神,这对非本国交际者来说可能是晦涩难懂的。又如“鸳鸯”在中国是指成双成对的动物,也用来指永不分离的爱情,而英语中的“mandarin duck”却与爱情没什么联系,只是指一种鸟而已。
2.角色预设。任何言语行为首先要设定说话人身份、受话人身份。领导者在竞选时往往为了向民众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施政纲领而设定特定的口号。如“Peace and Prosperity”(和平与繁荣)是竞选者向民众描绘其当选后未来国家的美好景象。其中的预设是:只要其当选总统,就能够为人民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能够带领国家和人民走向富强、繁荣。又如奥巴马在呼吁减少开支,降低赤字的讲话中说:“We know why this challenge is so critical.If we don't act,a rising tide of borrowing will damage our economy,costing us jobs and risking our future prosperity by sticking our children with the bill.”(我们都知道为什么挑战会如此艰难。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不断增长的债务将会破坏我们的经济,减少我们的工作机会,以及使我们的后代背上债务而增大我们未来的风险。)奥巴马用第一人称“we”(我们)预设自己为群众的一员,而不是高高在上的领导者,使听众感觉奥巴马和他们站在同一战线上,拉近了演讲者和听众的距离。
3.虚假预设。虚假预设是实际人际交往中出现的超常现象,它利用预设“主观性”、“单向性”、“隐蔽性”的特点,传递对于交际中的一方来说未知的、或有争议的信息,具有欺骗、操纵意识形态的作用。如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40年竞选总统时提出的口号“Better a Third term than a Third-Rater.”这句口号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预设:首先,富兰克林已经连任两届总统了,他希望能继续连任,成为“连任三届的总统”;其次,他用“Third-Rater”来暗指其他候选人都是“三流角色”。这句竞选口号运用虚假预设,将“其他候选人都是三流角色”这个具有主观性、单向性的观念隐蔽地植入选民意识中,从而达到抬高自己、贬低对手的目的。
四、结语
在演讲中,演讲者利用预设使语言得体、观点鲜明,以达到交际目的。作为演讲者,应该不断增强演讲中的预设技巧,使其更有效地服务于语言表达。作为语言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应该多角度、多层次地研究预设在演讲中的使用技巧,使其更有效地发挥演说词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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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的肯尼迪,有人说他的演讲可以媲美马丁・路德・金,有人说他演绎了现实版的美国梦。
实际上,他只是一个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黑白混血儿,辗转几个国家度过颠沛流离的童年;他的母亲离过两次婚,他的父亲只留给他一个月的清晰记忆;他在青春期叛逆不羁,甚至吸毒、酗酒。
然而,2008年11月4日,他以绝对优势击败竞争对手,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他就是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亲爱的,
梦想需要很多内容来填充
很小的时候,奥巴马的母亲安・苏托洛就常对儿子开玩笑,称赞他说:“亲爱的,没准以后你能当总统呢!”安没有想到,在她去世13年后,这句话竟然成为现实。事实上,也正因为有了她,今天的美国才有了第一位黑人总统。
2008年4月,《时代》周刊对安作了封面报道。杂志写道:“在多数选举中,一个初选参选人的已故母亲,是不会成为杂志主角的。但安・苏托洛并不是一个寻常的母亲。”
她的不寻常,在于她是一个梦想家,并把梦想传递给奥巴马。在静静的夜晚,她会叫醒小奥巴马,和他一起看美丽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他们并肩坐着,闭上眼睛,在黎明时分聆听树叶的沙沙声。那样的时刻,飘荡在空气中的气息便是―希望和梦想。
上世纪60年代,白皮肤的美国女孩安冒天下之大不韪嫁给了一位黑人。人们还没从震惊中醒过来,她便和丈夫离婚了,成为单亲妈妈。随之而来的,便是奥巴马颠沛流离的童年生活,从夏威夷到印尼,再从印尼返回夏威夷。这位在大家看来颇有冒险风格的女性,却在并不顺畅的生活中教会了奥巴马梦想是什么。
刚到印尼时,奥巴马常常被伙伴们取笑,“黑鬼”、“胖子”成了他的代名词。奥巴马很难过,他不知道如何应对。这时,安会温柔地对儿子说:“你知道吗?我的第一个名字是斯坦利。噢,它是一个男孩的名字。因为我祖父想要一个男孩,可我却因此遭到了大家的嘲笑,他们叫我‘假小子’,一直到高中毕业。可是亲爱的,乐观的人根本不会在意这些。”
乐观,这是奥巴马学会的第一个梦想内涵。从此,他能够坦然接受这些称号,并和当地的孩子成了好朋友。几十年后,当他站在竞选的舞台上,奥巴马最为感染人的,就是灿烂的笑容。
正当奥巴马渐渐爱上印尼的生活时,安的第二次婚姻再起动荡。安意识到,印尼的生活不会继续太久,他们将回到美国。为了让奥巴马能够适应将来的美国生活,安对奥巴马的态度开始改变。每天早上4点,她便要奥巴马起床,学英语、背课文。有时,奥巴马会抱怨,安便说:“小鬼,这件事对我来说也不轻松。”这是奥巴马学到的第二个梦想内涵,那就是辛苦付出和接受良好的教育。
当时,种族歧视在美国很普遍,为了让儿子能够应对即将到来的困境,安要在一切发生前告诉奥巴马:人生而平等。这是身为黑人,最需重视的梦想。为此,安一有空便给奥巴马朗读关于美国民权运动的书籍,播放黑人歌星玛哈莉娅・杰克森的歌曲,并让他背诵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名篇《我有一个梦想》。安从不与奥巴马谈种族主义,她总是使用正面的字眼:“我们正在努力做什么,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奥巴马说:“她不意识形态化,我认为我从她那里遗传了这一点。”
正是在这种意识之下,奥巴马打败了在党内树大根深的希拉里。不需要借助意识形态,就能作出极具说服力的论述,这就是奥巴马打动千百万与自己没有共同之处的听众、说服很多从来远离政治的人为自己慷慨解囊的秘诀。
父亲永远是儿子最骄傲的梦
奥巴马10 岁时,为了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安把他送回夏威夷。和奥巴马分离是安一生中最困难的决定,但她觉得:“不要被恐惧或狭隘的定义所束缚,不要在自己周围筑起围墙。我们应当尽力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亲情和美好的事物。”一年后,安也回来了,她考上了夏威夷大学的硕士。
奥巴马所上的学校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自卑感。为了帮自己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
而当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回到美国,应邀来学校演讲的时候,奥巴马的谎言被当众戳穿:他的父亲不是王子,而是个形象糟糕的博士。奥巴马坐在同学中间,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同学们并没有因为奥巴马撒谎而嘲笑他,大家不仅对奥巴马父亲的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还称赞他的父亲“很酷”。但是,这些鼓励仍然不足以消除奥巴马的自卑。
所幸,安总是愿意导演美好的梦。她知道,奥巴马对于父亲的渴望如此强烈。她从来不曾对奥巴马灌输过对父亲的怨恨,反而对他说:“你知道吗,你的聪明才智都遗传自你父亲呢!”
老奥巴马陪伴了10岁的儿子一个月,这是奥巴马在生命中对于父亲的所有印象。尽管他一再挽留,老奥巴马还是离开了―他也是个梦想家,他的梦想是建设一个新的肯尼亚。
奥巴马小小的心受伤了,他愤怒地指责父亲。依然是安,温柔而坚定地告诉奥巴马,什么是男人的梦想。她说:“你老爸是个了不起的人,他是个全才,不光有个好头脑,还能说会唱,当年我就是被他的口才迷住的呢。对了,我记得有一年他在国际音乐节上大放异彩,唱了一首谁也没听过的非洲歌,每个人都被他迷倒了。”
奥巴马终于笑了。类似的话语贯穿了奥巴马的童年,安一再告诉奥巴马,父亲是多么传奇,多么勇敢。安的作为是基于宽容,更是基于一个孩子需要的父亲形象。她知道,父亲永远是儿子的一个梦,这个梦将会陪伴儿子一生,成为他人生的指路灯。而她能做的,就是为这个梦涂上色彩,而不是将它毁灭。
1995年,奥巴马写了一本书:《我父亲的梦想》,在书中,他追溯了父辈的足迹和梦想。2004年,他朝着父辈的理想迈进,在演讲中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
母亲的梦从来不曾远去
奥巴马也曾叛逆过。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对于母亲严格教育的不满,他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高中时代。他经常逃学,游荡在夏威夷海滩和夜晚的街头,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自己的失落。此时,安正在印尼为论文进行艰苦的田野调查。对于奥巴马的行为,她很焦急,一封封信接踵而来。在信中,她介绍自己的情况,为奥巴马的未来作打算,鼓励他申请上大学。此外,她还专程飞回夏威夷参加奥巴马的高中毕业典礼。
奥巴马说,那段时间,他总是试图证明母亲是错误的。“可惜,她身上有一种战斗力,她可以证明我是错的”。成年后的奥巴马终于认识到是母亲让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所以他才可以在众人面前充满自信、展现自己的魅力。“如果不是因为她的教育,我就没有今天”。这是奥巴马从安身上学到的另一个梦的内涵:反思、改进。正因为这段沉沦的岁月,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同时,他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欲望,促使他从教授到州议员、国会议员,最终以成为美国总统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
上大学后,奥巴马和母亲长期分离。尽管隔着茫茫的大洋,母子俩却不约而同地从事着慈善活动:奥巴马在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做起了社区工作者,安则在福特基金会印尼办事处找了一份工作。在那段日子,奥巴马更深刻地理解了爱和无私地给予。事实上,很小的时候,当他还在印尼时,安就常常用她的方式告诉奥巴马这些道理:她对乞丐很温和;她对小动物充满爱心;常常为别人的艰难处境流泪。
1995年11月,安离开了人世。奥巴马说,他最大的错误是没有在母亲去世时陪在她身旁。事后他赶回夏威夷,和家人一起将母亲的骨灰撒进了太平洋。
虽然安离开了,但她的精神被奥巴马继承下来。有人说,当奥巴马微笑时,他脸上带有几分安的神情―那是一种很能感染别人的独特方式。
回忆起母亲,奥巴马从不吝啬自己的赞誉:“我认为,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是的,她是一个如此卓越的梦想家,她不曾把儿子当成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业,但她的孩子竟如此完美地继承了她的梦,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奥巴马2009年上台之初,雄心勃勃地提出要“重启”美俄关系,但乌克兰危机让美俄关系跌入后冷战时代的谷底。从目前情况看,真正能“重启”美俄关系的只会是奥巴马的继任者,如果后者愿意的话。重返亚太是奥巴马政府的主打“外交产品”,但各种主客观原因正在使其变成烂尾工程。5月28日在西点军校有关美国外交的演讲中,奥巴马甚至没有提及重返亚太或亚太再平衡。奥巴马亚太战略的核心是对华战略,但在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中,给予美国对华外交正面评价的只有30%,负面评价高达52%。从布什总统手中接过因单边主义而受损的美国外交,奥巴马开启了以倾听的姿态、合作的意愿为特色的“奥式外交”。他在2009年出访了29个国家,是上任第一年外访次数最多的美国总统。但“残酷”的现实使奥巴马的外交成绩单正变得越发不好看。
目前的伊拉克危机引发了美国国内关于奥巴马外交政策的大讨论。这些讨论以批评居多,焦点之一即是指责奥巴马“软弱”,认为他在“使用权力”上犹豫不决。抛开奥巴马外交成绩不佳的原因不说,把目前的“乱世硝烟”全部归咎于奥巴马显然有失偏颇。美国副总统拜登的前安全助理朱利安尼・史密斯最近撰文称,美国所面临的安全环境史无前例,“现有的与新出现的安全挑战复杂且总量巨大,给美国决策者带来难以应付的挑战”。史密斯将此称为“复合型复杂局面”,即安全挑战呈指数级增长,而且复杂情势之间相互联动。更为关键的是,“史无前例”的挑战还伴随着美国经济疲软和史无前例的财政赤字,使美国可动用的战略资源与安全挑战之间越来越不匹配。正因为如此,视“结束战争”为己任的奥巴马,在是否派美军重回伊拉克作战问题上保持谨慎。
美国全球领导力曲线
奥巴马整个执政过程都伴随着“美国衰落”的声音,有逻辑认为:美国经济实力的相对和绝对地位都在下降,而经济实力是国家实力的核心;美国相对实力下降是由过度的军事开支造成的,而过度的军事开支缘于美国对国际社会过度的承诺。包括沃勒斯坦在内的学者都把经济实力下降视为美国权力下降的一个关键指标。美国GDP总量在世界占比已从1945年的45%,下滑到2013年的22%。随着新兴国家经济上的崛起,这一比例可能会进一步下滑。这也是奥巴马政府尽量避免直接介入地区冲突、专注经济问题的重要原因。如果“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能最终达成,美国不仅将再次获得制度霸权红利,还能重塑在全球经济领域的领导力。
在某些学者看来,奥巴马不愿让美国走向前台的做法会给美国领导力造成负面影响,因为领导力通过积极介入才能得以体现。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国际政治学教授中山俊宏表示,美国民众因厌战而产生的“内向”倾向,已经从内部对美国外交形成了掣肘;极化的党派政治使治理机制功能失调;紧缩财政使美国的全球存在变得不确定。所有这一切共同造成了一个“不干涉”的美国形象。奥巴马的外交政策可能是把国际政治看作“公开对话的舞台”,而其他国家的视角依然是“实力较量”,所以对美国不施展权力反应敏感。“只要这种认知差异还存在,无论奥巴马政府如何声称‘积极介入’,美国都不可能驱散自身的‘不干涉’形象。”不过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学者詹姆斯・林德赛认为,目前的外部挑战需要美国缩小海外战略目标,并在政策优先上做艰难抉择。如果奥巴马不寻求与全球发展趋势相匹配的外交政策,那么美国的战略抱负与战略成绩之间的鸿沟会越来越大,美国寻求全球领导角色的前景也将更加渺茫。
“经济适用型”霸权
在西点军校的演讲中,奥巴马说:“那些认为美国正在走向衰落、正在失去全球领导力的人,要么是误读了历史,要么是在搞党派政治。”客观地说,与其前任相比,奥巴马维持美国国际主导权、重塑美国全球领导力的愿望更迫切,手段也在更新。美国在冷战后花巨资维持全球主导权,绝不是因为美国具有崇高的“利他主义”。国际主导权以经济、军事实力优势为后盾,一旦这种主导权形成,它也会成为权力的来源之一,给美国带来“霸权红利”。
奥巴马更倾向于多边主义,意在通过向盟友和伙伴“赋权”来打造“经济适用型”霸权,以此来重塑美国全球领导力。虽然奥巴马强调美国是“不可或缺的国家”,但他其实更希望能有“不可或缺的帮手”。德国国际事务与安全研究所学者彼特・鲁道夫认为,考虑到国际体系权力转移与新的全球挑战,为了维持全球领导地位,美国有时不得不根据变化了的国际环境调整战后创立的国际多边机构。“就奥巴马来说,一方面他想强化现有的国际机制,另一方面他也想创立能够把新兴大国融入的新的国际机制,通过把其他国家融入多边机制来为美国分担部分国际领导成本。”
奥巴马喜欢这样说自己――“我,只不过是一个瘦骨嶙峋的黑孩子”。
1961年夏天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父亲老奥巴马是一名在美国读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邓汉姆是来自美国堪萨斯州的白人姑娘,而他是一个黑白混血儿,虽然现在看起来,他更像一个黑人。
奥巴马的父母亲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结婚生下了他,不过他们离婚的时候也同样年轻。当时奥巴马才两岁,老奥巴马要去哈佛念书,放弃了他们母子。
奥巴马6岁的时候,母亲改嫁给印尼石油公司的一位经理,他跟随着他们远赴印尼雅加达,度过了4年的童年时光。10岁那年,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跟着白人外祖父母一起生活。
奥巴马的幼年生活并不幸福,父母离异、异乡生活、肤色问题、经济压力等等层出不穷。少年时代的奥巴马也有过一段“自我放纵期”。他逃学,整天在夏威夷海滩游荡,酗酒成性,甚至为了追求刺激还吸过大麻和可卡因。
庆幸的是,奥巴马的“古惑仔”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这要归功于母亲的一贯教育和外祖母的调教。
奥巴马回忆说,他自幼就习惯了妈妈对他的严加管教。妈妈远嫁印尼时,奥巴马只有6岁,跟随妈妈和继父在雅加达住了4年。每天凌晨4点,妈妈就将他叫醒,陪他上函授英语课。从他很小的时候起,妈妈就一遍又一遍播放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先驱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录音,帮他树立自信。
更重要的一点是,妈妈要求他不要随便评判别人,言谈决不要恶毒。邓汉姆擅长和别人交流,无论来自什么地方,无论社会经济背景如何,她都能迅速找到其他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和话题。明显地,这一优点被奥巴马遗传并发扬光大了。
和梦想家一般的母亲相比,外祖母玛德琳则是一位实干主义者,她是作为个人奋斗的榜样树立在幼年的奥巴马面前的。外祖母没有上过大学,最初的工作是秘书,她最终升迁到一个没有大学学历的女性所能获得的最高职位,成为夏威夷银行的第一位女副总裁。婚后大部分时间,她赚的钱都比丈夫多,承担了养家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