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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and the constant improvement of the leve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lectrical engineering in China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Power Engineering as one of the key construction project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so it is a must to ensure safe and steady power engineering. Power Engineering is a complex process, highly specialized, technically demanding project.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re will be some risks and hazards, which have huge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power enterprise. Based on this, the paper studies the risk management approach of power engineering EPC general contracted project, and introduces the importance, characteristics and significance of risk management. Risk of power engineering EPC general contracted project is analy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risk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proposed, so that the power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ed projects can operate normally, to guarante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ower enterprise.
关键词:电力工程;风险管理;EPC总承包;措施
Key words: power engineering;risk management;EPC general contracting;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4-0074-02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电力企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现在科技发达,电子产品已经普及到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当中,使得国家电力资源需求增大。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需求,我国开始大力建设电力工程项目,并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而我国所采用的风险管理手段并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无法有效管理风险。因此,本文对项目的技术风险、合同风险、施工风险进行分析,从而解决合同、设计及施工方面的风险问题。
1 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重要性及意义。电力工程建设具有高技术、高质量、规模大等特点,除此之外还具有独特的一次性特点。电力工程建设规模非常大,工程设计人员会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从而设计出一份专属的设计施工图,和整个项目的策划方案。该项目的设计风格、设计施工等只适合该地区,无法在别的地区重复使用,因此电力工程建设具有一次性的特点。电力工程建设涉及的方面较广,所花费的时间非常长,多时需要几十年。当然,所花费的时间越长,电力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就越大,风险影响因素就越多。发生的风险故事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对电力工程EOC总承包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针对性解决,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完工。风险管理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因此,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手段,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 风险分析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旦发生未知的风险,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导致我国经济发展遭受严重影响。由于我国电力工程风险管理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大多数承包者会选择规避风险,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并对风险进行控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可能出现的风险有:
①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风险。EPC项目承包与别的项目承包不同,它自身拥有独特性。EPC项目承包指的是业主选定承包商,并与其签订相关的合同,业主不用面对过多的承包商,这就加大了承包商自身的责任。承包商需要管理整个项目的运行过程,项目规划、实施、完工过程中所有的事物均由承包商负责。因此,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包商会面临项目的管理风险。
②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的技术风险。电力工程是一项工序复杂、技术含量高、规模大的工程,业主需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技术问题,从而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但是业主对电力工程项目前期的考察、分析工作并不熟悉,掌握的技术有限,这些因素将会对承包商造成影响。同时,承包商还需要考虑到项目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施工技术中存在的风险。
③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的自然风险分析。自然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是人力不可抗拒的风险。承包商需要重点对项目的自然风险进行分析,对项目施工地质条件、自然环境等自然因素进行研究,从而分析出项目中存在的自然风险,方便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
④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中存在的合同风险。合同是用来保护自身利益的一项书面协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与业主各自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规定了项目实施的造价、工期、质量等相关问题。合同中规定业主必须承担社会、经济、法律与不可抗拒自然力带来的风险,其余的风险由承包商来承担。除此之外,如果合同中的规定不明确、内容不清晰、内容不完整等一系列问题出现,就会导致风险承担方不明确的风险。
除了上述所介绍的风险之外,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中还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因素。
3 风险管理措施
3.1 合同方面
在签订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时候,必须明确合同生效、开工、交接、完工的日期。在考虑日期时应该充分结合业主资金到位时间、政府审批、信用证等相关因素,避免因为合同不明确而造成损失。同时,承包商应该正确解读合同内容,明确条例,完善合同内容,从而有效避免合同风险带来的损失。
3.2 设计方面
电力工程项目承包商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该充分考虑业主需求、设计规范、经济成本、实施技术等因素,制定出最合适、最经济、高质量的设计方案。承包商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对施工的材料、采购方案、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工程成本进行考虑,并且尽可能降低造价成本。
3.3 施工方面
施工阶段是承包商关注的重点,应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应该进行一次技术交流讨论会,对整体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可能性、风险性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方案实施的可能性。严格把关隐蔽工程,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确保施工能够顺利完成。
4 数据分析
需要通过数据分析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面临的风险,并评定各个风险之间的关系,判定风险对整体项目的影响。下面以某项电力工程建设为例进行风险评估,经由专业的风险管理组分析、研究所得数据如表1、表2所示。
按照工程功能方法求得一级风险因子与二级风险因子的权重,再求出相关的加权分值,如技术风险总分值:
R技术=∑WiRi,(i=1,2,3,…,n)
根据这些得出综合评判的分值,对比表1中的数据得出风险的级别如表3所示。
通过R总=∑WiRi=W1R1+W2R2+W3R3+W4R4+W5R5+W6R6公式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评判分值R总为86.596,因此可以判定该项目的风险级别为高风险,很有可能会发生问题。
从上表数据分析可以得知,本次研究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非常大,其中招标合同风险与制度风险最高。因此,应该加强对合同及制度的研究,分析其中的风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预防并控制风险。
5 结束语
电力工程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工程,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电力工程自身具有独特的特点,导致项目存在极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会对项目的实施与进度造成影响。本文研究了合同签约、施工技术、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项目顺利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京燕,刘丹.海外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分析和对策[J].电站系统工程,2012(28).
[关键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贷款新规 风险管理 建议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商业银行业务量占比最重的信贷业务的风险性一直是各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 信贷资产风险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初,中国的银行业先后经历了三次扩大贷款规模,发放大量贷款, 短期内提高了新增贷款质量、改善了贷款总体质量,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2009年,我国经济进入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复苏阶段,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难以解决或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去解决许多问题,而自1996年以来形成的信贷管理方面的监管法规,随着市场的变化,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己经不能适应实际业务及有效风险管理的需要了。
虽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风起云涌阶段,建行、中行、工行已先后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超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远大于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时与国际上优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基本都在3%以下的比率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不履行契约、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无务偿还或不愿偿还贷款本息而形成的信贷风险,一般是企业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因为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而引起的。近年来,信用风险更多的暴露于个人按揭贷款上,借款人不按照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现象屡见不鲜。
2、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对银行信贷造成的影响。政策变动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因为对企业的影响和间接威胁的影响而间接威胁银行的信贷安全。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 所引发的四类风险,并由此分为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期诈、外部欺诈、员工行为和工作场所问题,客户、产品和经营行为,实物资产损坏、经营中断和系统瘫痪,执行、交货和流程管理。
4、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在信贷业务中,利率风险表现为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引起存款、贷款利率在期限、数量、方式上不相匹配而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是随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动的,利率波动幅度大,信贷业务的利率风险越高。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普遍存在的问题
面对以上的风险,在实际情况中,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普遍存在以下的问题:
1、信贷流程缺乏有效性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按照牵制原则,设立贷审会制度, 即通过在贷款调查环节人为设立双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由信贷业务前台主管签阅后提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审会审议、最后由信贷审批人终审等各道关卡来降低风险。但是各银行的贷审会成员由银行内部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其人员组成基本不流动,贷款是否通过审议,由集体讨论一致通过,组成牢固的内部利益集团。一旦将来信贷资产发生问题,“集体决策=集体责任”,组织的弊端很难起到真正决策作用。
2、客户选择存在偏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集团性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 商业银行信贷客户选择上出现盲目“抢大户”的情况,对冠有巨头、中国几百强、世界几百强字号的企业,银行更是盲目增加授信和扩大授信范围,对新增贷款未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组合,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3、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形式化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在贷前调查中大多都只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有效、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未能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信贷风险。并对不同风险类型的贷款规定了相应的检查频率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均制定了系统的贷后管理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各行贷后检查的频率虽然能达到要求,反映客户风险的贷后检查报告质量低下, 各期贷后检查报告内容雷同,只是企业相关数据的简单罗列,未能深入揭示企业财务、经营和借款人自身的异常情况。在贷后检查手段上,往往过于偏重听取企业自身介绍,分析性复查较少,贷后管理流于形式,没能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4、对信贷人管理员制约手段不合理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对信贷管理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但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忽视对人的激励,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目前各行普遍存在的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等现象。
三、贷款新规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鉴于以上情况,2007年7月16日,银监会刘明康主席主持召开贷款管理办法起草动员会并作重要讲话,成立了由银行监管一部牵头,政策法规部、国际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起草工作组,经过收集、考察、征求意见、法律审查、修订完善、报批等阶段,于 2009年7月13日,银监会颁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要求商业银行在3个月之后实施;2010年2月,银监会颁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自之日起实施,以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
新出台的“贷款新规”对信贷业务进行了以下方面的风险控制:
1、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不论是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均经过从借款人申请贷款到贷款业务结束的过程,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上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新出台的贷款新规改变了以往将贷款流程只划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贷后管理三个环节的粗略划分方法,对贷款流程进行了更细的环节划分,同时,对每个环节出台了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了贷款管理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化的过程。
2、强调诚信申贷原则。诚信申贷的实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以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贷款申请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管理客户关系、开拓业务市场、发现潜在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新规强调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做好贷款准入、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3、强调协议承诺原则。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追究各方法律责任。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协议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及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法律合同的不足。一旦违约事项发生,银行或者免责,或者可以追责,这样不但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4、强调贷放分控原则。是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贷放分控的要义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体现为: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采用贷款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贷款人应按照贷款人委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进行审核。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
5、强调实贷实付原则。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有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减少贷挪用的风险。
6、强调贷后管理原则。贷款新闻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7、强调罚则约束原则。指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贷款新规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对于明显违反贷款新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利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给予处罚,以保障贷款新规的执行力,以此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水平。
四、其他风险管理的建议措施
另外,在具体的风险管理实施过程中,还可通过改变组织结构,加强量化风险管理的办法加强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政厅《关于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金[*]1277号)精神,为切实发挥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建立市本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在当地辖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所发生的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和损失补偿,以及对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丰元担保公司给予费率和损失补偿。
第三条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规范使用程序,注重对财政的贡献率和使用效益;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国家限制行业、大型企业、房地产或平衡预算。
第四条贴息的对象原则上为*年元月1日以后金融机构当期直接向中小企业发放的1年期以下(含1年期)、贷款利率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国家规定上浮不超过30%的贷款。贴补对象为:市属工业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和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商业流通企业。
损失补偿的对象原则上为*年元月1日以后金融机构新增的中小企业直接贷款损失和担保机构新增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损失。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的,则按分担比例分别补偿损失,二者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贴息和损失补偿标准根据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直接发放的贷款情况及贷款损失情况,并考虑企业对财政的贡献情况综合确定。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损失情况,以其向市财政部门报送并经审核确认的数据为准。其中: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标准:按*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50-80%予以补助(市区两级财税共享的企业,按共享比例计算市级补助标准);剩余转移支付资金的60%转作市本级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由市财政设立专
户管理,专项用于担保和贷款风险补偿。
第六条贷款贴息由企业凭申请书、贷款合同、银行催缴利息通知单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由担保机构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在受理企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贴补资金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召集市金融办、市经委、市人行、市银监局予以审核,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和对象,计算出具体贴补资金数额,并经分管市长审批后,直接拨付到相应的企业、担保机构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市财政局设立专户,将省财政拨付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拨付、统一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用,切实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企业应将财政拨付的贴息资金专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担保机构应将财政拨付的损失补偿资金用于充实担保风险准备金。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信心,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消除区域金融安全隐患,稳定我县经济金融形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设立县企业应急风险基金(以下简称应急风险基金)。
第二条应急风险基金是由县财政局牵头设立(可吸收县域内企业协会、商会、民间资本入股),用于经县政府批准扶持的符合条件的专门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调头的专项基金,应急风险基金首期本金为2000万元,以后待条件成熟再适时增资。
第二章适用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应急风险基金适用对象为在县境内注册设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物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符合我县产业政策的企业。
第四条申请应急风险基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县产业鼓励发展范围;
(二)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近三年平均税收不低于所需资金的三分之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三)企业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同意继续发放贷款并同意签订四方协议。
(四)企业应有相应的反担保或抵押措施。
(五)特殊问题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章应急风险基金的申报及运作
第五条应急风险基金由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管理,在银行开设“县企业应急风险基金”帐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六条企业需填写应急风险基金申报表并附近三年经税务部门确认的纳税证明,向县金融办提出申请,县金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如无异议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异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给申报企业。
第七条应急风险基金采取有偿使用方式,申报企业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支付应急风险基金使用费,所得各项收益计入应急风险基金本金进行滚存使用。
第八条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给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转移该银行的财政性存款。
第九条优先支持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优先支持在县内银行贷款的企业。
第十条由县内企业协会、商会推荐的企业,其调头资金由协会、商会按1︰1比例和政府风险基金同步到位。
第十一条单个企业调头资金为企业当期还贷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殊情况提请县政府“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县金融办由专人负责资金借出、回收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风险基金的安全良性使用。
第四章管理制度
一、汇付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汇付结算中,无论哪种汇付形式,出口商均承担的是主要风险,所以对于汇付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也就是出于降低出口商风险的角度而采取的措施。
(一)慎用赊销和货到付款
赊销和货到付款对出口商的影响,特别是当货物离开后,出口商一旦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可能就会遇到进口商恶性拖款或者不支付事件,导致大量货款无法追回,影响出口商融资再发展。所以,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好采用开立信用证或者其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策略,尽可能的降低结算风险。
(二)估量准确预付比例
预付定金是汇付结算中比较常使用的结算方法,出口商对于预付定金比例的设置也是一门精深的学问,过高进口商非但不接受还有可能导致结算失败,过低又显得定金如同鸡肋一样食之无味。一般情况下,预付定金按照合同总值的30%支付,或者参照发达国家的根据运输距离的费用来设置预付金额,这样做既可以保障出口商的基本利益,又可以在不触及进口商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牵制其活动,敦促其尽快完成余款支付。
二、托收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主要考验的是进口商的信用度,结合前一章节对托收风险表现形式的分析,因此可以认为托收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其实就是对进口商的防范,主要针对点是进口商的信用度、进口商所在地的各项交易习惯和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
(一)建立企业内部信用调查机构
首先,在当今错综复杂的国际化市场中,我国企业为了更快地融入到世界大家庭中,盲目地选择一些合伙伙伴,特别是有些不法分子看到有些企业忙于扩大规模的动机,介绍一些根本不了解或者刚成立的公司,欺骗出口商的货物及钱财。所以,我国的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面对每次跨国合作时,务必提前做足功课,调查清楚进口商的信息,看清楚合作协议的每项要求,不要因为单纯利润而对国家、社会、自身企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其次,国际贸易交流中,出口商对于进口商的挑选是十分有必要的,按照美国一份调查显示,客户群中有60%的新客户是由老客户带来的,所以对于出口商来说,建立一个客户的信用档案,给信用好的客户一定的优惠价格,这样既可以维护好与信用优秀客户之间的合作,又能够促使老客户主动介绍新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是一门专业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有专门人员从合作前期调查、搜集进口商信息、了解其经营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实际行动避免钱财损失。
(二)时刻关注全球时政和经济趋势
2007一一2009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导致当时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更为保守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对进口货物设置了层层关卡,比如环保、技术、化学成分等诸多细节上的限制,极大地降低了我国出口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2007年初广东一家毛绒玩具公司M与美国玩具品牌公司H签署了一份巨额合同,但是当四个月后M公司将产品发往美国后却遭到该公司持续几个月的拖款,据该公司的解释是因为近段时间的次贷危机致使现金流周转不畅通,再加上之前H公司暴露的玩具设计用料化学成分超标事件,导致H公司更是雪上加霜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以支付这批玩具,最终广东的M公司出现了有史以来最大额的坏账。所以,我国业务涉及到国际贸易方面的企业必须要时刻关注国际的动向,无论是政治方面的还是经济方面的,比如温州的一些生活用品出口企业,主要顾客是东欧和中亚地区,那么企业就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时刻关注东欧政局变动,在特别动乱期间减少对其的货物出口量,以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了解进口商所在国的相关贸易条例和政策
由于国家贸易一般都是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所以有时候进出口两个国家制度的不同也会为货物结算带来一定的阻碍。比如,目前很多欧洲发达国家对部分产品规定的是必须持进口许可证才能上岸卸货,所以我国出口商必须要加强对员工的素质培养,特别是对主要出口国贸易相关条例和法规的普及和推广,每次发货一定在收到进口商发来的进口许可证副本或者通知电报后再进行、
(四)尽量选择多种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