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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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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0-0034-02

高职院校要想获得长远发展,在服务区域经济中发挥重要且独特的作用,就必须培养出既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又能与工作岗位职业能力要求相符合的应用型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提高毕业生质量,那么校企合作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对建筑工程类高职院校来说,通过校企合作,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能与施工单位、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等用人单位进行不同程度的互相接触,不同的专业与不同岗位的实践尽可能地进行无缝对接实习实训,一方面能让学校和用人单位的硬件和软件资源得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一方面又将学生的实践技能型方面的培养落到了实处,提高了培养质量,满足了市场和用人单位的要求。

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发展,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如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均已找到和建立了符合本国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的校企合作模式。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与行业企业有紧密联系。我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强调“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指出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历来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起到的作用。我国的高职院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也一直在以不同的模式进行中。

一、校企合作的程度划分

1.浅层次的合作。高职院校按照不同的专业设置方向,同用人单位联系确定,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实训指导委员会,聘请建筑工程类用人单位的专家、专业岗位上的技术能手、高级工程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比如,建立由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和高级工程师组成的高职专业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委员会,共同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的内容及开设学期和学时安排;在企业或者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现场挂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可以在合适的时间,迅速有效安全地进行实习实训,提高W生的岗位实践能力。这些都属于基础、常见的浅层合作层面。

2.中等程度的合作。高职院校利用自身的专业和教学优势,为用人单位提供工程咨询、专业培训等业务,服务行业专业发展和区域经济,扩大经济服务的辐射能力。同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不同的岗位需求进行专业对口的人才培养,快速精确地为用人单位培养急需人才。另一方面,依托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为高职学生参加职业技术资格或岗位培训与考核创造条件;以学校与企业合作、公立与民办结合等办学形式和机制开展高职教育,为行业企业定向和委托培养、培训,并到本行业企业对口实习、顶岗实习,为用人单位择优选拔优秀学生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这些都处于中等程度的合作层面,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和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推广和发展。

3.更深层次的合作。《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要“从由教学培训为主向教学培训与应用研发并重转变”。因此,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以后的深度合作、相互渗透,应不仅仅局限于业务培训和选拔用人,还会以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方面的研究方向,加大科研研发力度,通过和高职院校的科研相结合,最终能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能力并提高科研水平,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企业向现代化、信息化、科技化和新型化发展。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实习实训室,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的合作关系。目前,高职院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科研方面的合作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深入。

二、校企合作存在问题

1.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中,专门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还很缺乏,仅在《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的部分条文中有一些指导性的规定,真正实施时产生的差异性和随意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很多纷争,却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解决。同时由于政府在校企合作上的法律地位规定不明确,没有规定政府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和承担的法律义务,使得政府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调控作用难以正常发挥,出现矛盾时纠纷难以解决的尴尬问题依然存在。

2.现行教育管理体制规定的不明确。目前我国的职业院校完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这些教育管理部门同建筑行业、用人单位联系不多,对校企合作以及职业教育缺乏有效的指导。因此,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仍处于民间自愿自发的状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由于对双方的责任义务的不明确,缺乏契约精神,引发很多纠纷。双方无法建立长期、稳定、互赢的合作机制,制约了企校联合办学的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3.高职院校自身实力的不足。目前高职院校同本科类院校相比,科研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均不完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不高,有的高职院校过多注重解决学生的实习实训,没有更多地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去考虑校企合作互赢的问题,用人单位无法顺畅地获得预期的效益,因此使得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受到阻碍,影响了校企合作的长久开展。

4.市场未发挥真正的引导作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各区域、各行业和各企业之间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间很不相同,就业市场还不规范,许多用人单位对大专层次的高职毕业生存在学历和能力偏见,导致高职毕业生就业时没有本科生受欢迎,同时也造成了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和关注更多的是政府在主导,介入和投身于高职教育的发展还没有成为各行业用人单位自身的迫切愿望。

三、校企合作的模式选择

1.举办专业冠名班。冠名班是指用人单位与高职院校签订用人协议,按企业用工的岗位标准和能力要求,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选拔若干学生组成一个班级,冠以企业名称并挂牌成立。冠名班的教学与管理,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理论课程体系、实践课程体系,考核评价方式以及上课的学期和学时安排,充分利用双方的硬件和软件优势,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实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最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就业。通过这种方式培养的学生针对性强,学习兴趣高,学生既能在校期间对将来所就业的用人单位提前有所了解,又能提前熟悉企业的工作流程和过程,毕业前即具备较强的岗位职业能力,毕业后能迅速进入工作岗位要求的状态,充分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2.开办校属企业。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职业院校,根据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创办开设专业密切相关的校属企业,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企合作。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优点是能完全按要求配合教学的需要,极大地便利W校实习实训需要,且校属企业税后利润归学校所有,增加了学校长远发展的经济储备,对提升职业院校的内涵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等都大有裨益。

3.开展合作办学。有时职业院校单独办企业会有一定的困难,职业院校可以凭借场地、教育培训的优势寻找相关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办学,共建生产性校内实训基地,模拟仿真用人单位工作现场的环境开展实践培训,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为兼职指导教师,把他们在生产第一线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充实到实践教学中去。企业及时向校方提供用工信息,优先接收合作职业院校的学生进行工作现场的实习实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招聘时首先考虑该合作院校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学生就业,使校企达到双赢的结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校企双方共同推进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企业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会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根据《2016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年有262家企业面向社会首次《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近两成的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或教学与实训机构,发挥办学主体作用,超过85%的企业与学校合作开发专业课程与培训课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在确保高职院校教学内容、培养规格、人才供给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校企合作模式范文第2篇

一、区域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其一,订单模式。该模式指学校与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校根据企业各项项目工作所提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进行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合作教育模式。订单模式当中,又有“长期订单”子模式、“中短期订单”子模式和“近期订单”子模式。其二,定向培养模式。该模式是长期订单模式的一种,该模式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由企业出资资助某固定学生完成学业,该学生毕业后到资助单位进行定向就业。该模式有“定向招生”子模式和“定向分配”子模式。其三,“实训基地培训”模式。该模式是指大专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建设学校的实训基地,在实训过程中感受真实的企业生产与工作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工作意识、工作技能和专业能力。同时,也可以增强大专院校的实训工作实力,培养相关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意识及职业素养意识,为学生的工作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其四,“校企互助培训”模式。该模式是指根据相关企业的用工要求,学校与企业共同研制出教学、培训方面的要求,并且共同编制与企业工作实际相关的授课培训教材,为企业现有员工开展各种相关技能等级提升的培训工作。培训时由相关企业提供教学以及实训的地点和设备,由大专院校派出专业教师及企业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该项培训教学工作。

二、区域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模式

其一,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力度。主要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相关专业的教师参加相关专业职务技术资格证书的考核工作,考取各类专业职务资格证书;

(2)选派相关专业的教师参加校企合作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交流与学术交流工作,使大专院校的教师能够了解掌握最新的行业企业发展趋势;

(3)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本专业的进修,从而提高教师自身知识水平;

(4)组织本校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技能教学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专业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促使大专院校教师从单纯地传播知识,转变为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人才开发、职业训练。

其二,抽派教师到企业进行顶岗挂职锻炼。

大专院校要坚持每年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到企业工作一线顶岗工作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此外,安排其他教师在自己的课余时间,到相关企业进行顶岗挂职,参与企业的各项实践项目工作,并且鼓励教师将企业的实际生产、工作课题带回到教学课堂,与学生共同探讨研究。

其三,鼓励教师参与企业项目工作室课题研究与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鼓励大专院校在校内的实训基地设立专门的企业项目工作室。在该工作室中,学院相关专业的教师与企业相关专家可以合作申请各类科研课题,合作进行项目的前期调研、研究开发工作,共同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此外,还应当鼓励大专院校教师参与到学院投资的各种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当中来。其中,负责各类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的专业教师,必须与合作企业共同深入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在此基础上提出实训室的建设方案并论证;共同起草实验实训室的招投标文件,共同签订合同;校企双方共同主持项目的建设、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其四,促使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参与各类教学质量工程。为尽快培养高职院校的青年教师,使新进校的青年教师适应各类岗位工作,迅速成长为专业教学骨干,学院应当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质量。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系统性的培养:同行与专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现状评价;老教师研究制定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悉心指导;学院教学督导组跟踪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录像;优秀的青年教师开展示范公开课;组织青年教师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到企业进行挂职实习,等等。

三、区域经济环境下校企合作中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参与办学的机制分析

其一,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建立校企互惠双赢、深度合作的动力机制。一方面,高职院校应以市场为向导、树立起为企业服务的思想意识,提高技术攻关能力,在合作过程中做到能够为员工进行培训、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以及能够为企业量身打造专门人才;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各种资讯信息与技术服务,合作进行企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工作、设备与技术的改造工作。此外,高职院校必须同步制定一系列的奖惩制度,鼓励教师以各种项目形式来开展校企合作。

2.建立和完善校企长期合作、良性互动的内部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立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有利于企业与学院之间就合作的各个项目来订立章程、明确相互间的职责以及相互协商和监督;二是制定校企合作项目制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对项目立项的扶持、安排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推进、项目结束进行绩效评估、并奖励项目成果等;三是制定并严格实施“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学院教师要严格遵循校企合作挂职锻炼各项管理规定、校企合作开发各类实验实训教材管理规定。

其二,校企合作共同拓展办学之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校企合作共同拟定双方的发展规划。需要成立由校企双方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组成的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共同研究校企合作相关专业在课程、师资、教材方面的建设、所涉及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双方共赢发展等重大问题。

2.校企合作共同进行相关课程、专业的建设工作。在高职院校课程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学校和企业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任职要求,同时参照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共同编制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好相应的教材,使得产学研紧密结合,突出学生的能力锻炼。

校企合作模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高职院校

0 引言

在以知识和创新为主的智能经济社会,职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截至2015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生达到了1048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堪称世界第一,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面临着新压力、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提高职业教育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成为当前重要课题。世界职业教育正朝着深度校企合作的方向发展,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遇到一系列问题,如校企合作政府职能缺位、缺乏深度长效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缺少利益驱动等。

1 我国校企合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政府职能缺位

新型的校企合作机制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团体通力合作,在课程体系构建、培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等方面各负其责。在合作过程中,政府起到组织推动作用,虽然职业教育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但是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具体的法律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鼓励与保障。我国《职业教育法》从颁布至今已经有20年历史,其他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14.19号)》等规划或文件缺乏针对性与强制性,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1]。实际情况是政府基本上游离于校企合作之外,缺乏强制的法律机制和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高职院校和企业难以深度合作,高职院校和企业有很多共同的利益点,当各自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又缺乏畅通的法律解决途径。

1.2 观点与思想禁锢

“学而优则仕”传统的儒家观念仍然禁锢着人们,造成我国高考的学生一心想考名牌大学,只有那些考不上本科的学生才会勉强选择高职院校。在教育工作中“轻职教,重普教”的思想根源来源于“重知识,轻技能”的陈旧观念,导致W校、学生都没有高度重视提高技能的重要性,在校企合作中变现为消极应对,缺乏主动性[2]。校企合作培养方案缺乏针对性,甚至有些高职院校不调研相关企业,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瞎子摸象”现象。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校本位”思想严重,高职院校和企业这两大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1.3 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一般高职院校习惯按照传统的既定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容易忽视知识的时效性与实践性,陷入注重理论而轻视实践的教学模式中。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参与校企合作也是源于企业与学校有共同利益点。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制定的发展规划与市场定位,不一定与学校固有的教学模式找到共同利益,从而造成校企合作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安排学生一批一批地参观企业,简单的实习锻炼不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成本,如产生实习事故费用等问题。

高职院校的日常教学计划没有企业的参与,学生临近毕业时突然安排到企业实习,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通常不愿意接收。企业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首先学生到企业实习生活成本由谁承担没有明确规定,其次简单的岗位实习很难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要求,甚至会影响到企业声誉。企业如果在校企合作中“无利可图”,就不会把培养高职人才纳入企业价值链中。

2 破解“校企合作”困境,构建新型“校企合作”模式

我国的校企合作遇到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面十分广泛,短期解决所有问题不太可能,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解决。解决问题顺序不宜先易后难,要抓住问题根本所在,结合我国特点解决最突出最关键问题。

构建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关系到我国数以亿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关系到我国能否建立起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关系到推进“中国制造2025” 的战略。纵观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当前遇到的困难,构建如下校企合作模式:

2.1 校企合作,政府主导,法律保驾护航

校企合作面广,涉及的高职院校和企业众多,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等不适应当前的智能经济时代,如何到2020年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中央政府出台相关法律规法加以解决。

一是,重新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明确校企合作政府的主导功能。从法律层面保障校企合作中企业的主动性,利益驱动,寻求高职院校和企业校企合作更多利益点。

二是,国务院尽早颁布《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有针对性解决校企合作遇到的问题,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从制度上保障职业院校学生能够到相关企业或单位进行专业对口实习,减少不必要的人才浪费[3]。

三是,修订《工商保险条例》等法规,实习生即是学生也是员工,定岗实习时受到伤害应得到应有的赔偿。

2.2 打开思想囚笼,校企合作天地宽

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上要从“学而优则仕”转变到“学而优则商”上,注重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技能的提高。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包括家长意识到相比学历,个人实际动手能力更重要。

校企合作模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模式

随着社会进步和新科技革命已经到来,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职业导向决定了职业学校必需和企业合作,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

所谓校企合作是指大中专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校企合作是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目前,校企合作虽取得了某些进展,但效果不尽理想。本研究就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培养方案的目标取向、价值观念等问题进行一些研究,以期构建渠道通畅、“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办学模式的现状

从理论上讲,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素质的员工。对学校而言,校企合作这一办学模式有利于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更具针对性、适用性,有利于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资源共享,弥补当前职业院校必需的实习实训设施不足,有利于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从业能力,弥补当前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之不足。应该看到,校企合作无论对职业院校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利的。目前的状况是,职业院校和企业在这方面虽有所合作,但尚未形成良好的合作局面。

二、对校企合作模式的探讨

经过十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职业院校和企业虽然在合作上取得了某些经验,但这些经验往往是基于个案的总结,未能形成合规律的、操作性较强的成熟模式。

为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建立健全学校与企业一体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机制,促进学校紧跟产业发展步伐,密切学校与行业和企业的联系,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使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校外实习基地应尽可能就近选定,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现金、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校外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数量与规模应与专业实习学生数量相匹配,选择学生就业企业作为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为最佳。

2010年4月,我院与哈尔滨地铁公司成功签署了订单式培养方案,我校负责为哈尔滨地铁运营公司培养地铁供电维护专业的学生,由我校负责招生,招收哈尔滨市区应届高中毕业生,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一是校企双方及时沟通技能人才供求信息;二是协助我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确保所教、所学、所用三者不仅对接,而且必须体现高技能;三是协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四是在企业建立学生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能力提升基地;五是合作实施学生的教学实习和毕业前的上岗实习;六是共同促学生高质量就业。为了做好校企合作办学,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企业做好服务,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宗旨,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供电教研室全体和哈尔滨地铁运营公司供电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共同制定了培养方案,使得教学得以顺利进行,并能充分体现企业要求,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使之能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需求。哈尔滨地铁运营公司供电部门主要负责地铁供电系统的运营和维护,其中最重要的是牵引供电系统的运营与维护。我院负责订单式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在哈尔滨地铁主要从事两个岗位群的工作:接触网工和配电值班员。哈尔滨地铁公司的接触网干线部分采用刚性接触网,车辆段地上部分采用柔性接触网;牵引变电所向接触网采用直流供电,中压母线电压35kv,降压到后整流成直流1500v供给接触网;降压变电所从中压母线35kv降压成0.4kv后供给所内机电设备。基于南京地铁供电设备与哈尔滨地铁基本相同,哈尔滨地铁公司安排我校订单班学生在学完专业课程后去南京地铁进行两个月的校外专业实习。在南京地铁实习期间,供电教研室选派专业教师全程跟踪管理,不但实现了学生的安全实习,还提升了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

通过对校企合作办学的理论探讨和实际执行,粗浅的总结一下校企合作的基本模式:

1、校企双方及时沟通技能人才供求信息。

学校要走出去,真正想企业之所想,为企业培养真正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2、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

企业与学校共同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确保所教、所学、所用,三者不仅对接,而且必须体现高技能。同时使得教学内容,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性教学都更有针对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内容就是其就业所必须的技能,也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3、学校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

利用学校的师资、实验实训设备等技术力量,为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难题,从而达到共赢。

4、在企业建立学生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能力提升基地。

校企合作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 “引企入校” 优势 管理模式 功能效益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12C-0078-02

校企合作、实现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积极推行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推进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区域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必须遵从的职业教育规律,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应该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而“引企入校”本质上是一种校企合作模式,是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

一、“引企入校”模式及其基本特征

“引企入校”模式,是指将企业引进学校,校企双方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加以利用,共同开展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两者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关系,产生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为: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建设的校内实训基地实施企业化运作,即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同时兼顾学校教学,生产与教学齐头并进,又相对独立。这一模式是建设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的有效方式,是校企合作多种培养方式中的良好方式之一。

二、“引企入校”模式中校企双方优势分析

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具有社会公益性,然而企业追求的是利益,这一矛盾决定了两者在运行机制中存在动机、目标、定位上的差异。因此,引企入校的成功,必须坚持以“资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共赢”为基本原则,要求校企双方只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实现构建引企入校良性运转的纽带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一)学校方优势。具体如下:

1.实训设备优势。近十年来,在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等一系列背景下,全国大多职业院校都对本校的各种实验实训设备进行了较大的投入,普遍具有较为先进的实验实训仪器设备以及软件系统等资源,生产和检测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这对于一些规模中等、有扩项需求的企业尤其有吸引力。

2.场所资源优势。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全国大多职业院校都完成了新校区建设或即将修建新校区,学校占地规模明显扩大,使得学校实验实训场地这一资源的优势性更为突出,甚至一些学校在设计实验实训室时已考虑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这对于企业来说进驻后可以大大节省生产建设费用。除此之外,学校还能根据企业的需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引进学校的企业新建实训基地等提供一定的土地资源。

3.人才资源优势。通过“引企入校”模式,能够实现将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与企业的真实生产紧密相连,即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同时,也经历了企业的上岗实践,而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训实践中,也相当于在为企业进行生产管理。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和众多学生给公司或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4.科研技术优势。与企业相比较而言,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对于科研工作普遍比较重视,不少高职院校在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专利技术的申请与运用等方面均有不俗的成绩,形成由较高职称与资历结构、具有一定行业前沿技术、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团队。

5.社会声誉优势。随着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有效推进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大多数职业院校在地方区域或所属行业中都具有良好的声誉。从这个意义来说,企业选择与一所具有较好社会声誉的学校进行合作,不仅可以推进自身优秀企业文化的积淀,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的公众关注度与整体形象。因此,这一优势在双方的合作中不应被忽视。

6.税收政策优势。目前,一方面,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了校企合作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国家对企业投资于教育方面的资金也有相当程度的优惠。

(二)企业方优势。具体如下:

1.生产运营优势。企业的进驻能够为学校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作场所,除此之外,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当中,积累了不少生产运营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管理、市场营销手段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经验,这些都有利于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

2.生产设备优势。企业通常拥有一定数量的现代化先进生产仪器与设备,这一优势使得通过“引企入校”的模式,学生与教师能够接触到先进仪器与设备的使用,可以实现学校实践教学整体水平较大程度上的提升。

3.市场信誉优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大多建立了自己的市场营销网络与市场信誉度,形成自己的品牌优势。学校可以利用这一市场品牌优势,不断扩展校企合作市场,进一步推进企业发展。

三、“引企入校”管理模式

以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在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于2009年引企入校,与广西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教学。目前这一模式运行良好,取得初步成果。

(一)人员设置。企业进驻学校后划定了公司用地,建设实验场所,拥有实训设备的使用权。企业总经理由企业选派,全面主持企业工作,企业副经理由学院委派,负责学院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等教学事务,并负责协调与沟通学院教学与企业生产的统一,努力实现两者的无缝对接。学院原有的部分专职教师身份增加为企业员工,主要任务是负责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同时也参与企业生产实践,在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提高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双师型”素质的提升。而企业骨干技术人员被聘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将其丰富的实践经验用于授课教学。这丰富了学校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新体系,为企业需求实现“无缝对接”。

(二)管理方式。“引企入校”投资主体是企业和学校,运作模式为企业化管理。企业实训基地由企业负责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结合企业生产情况安排能工巧匠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与顶岗实习;学院按照企业生产任务和岗位数量制定相应实训任务,通过分批轮岗方式组织学生实训操作。在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校企双方共同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标准,共同完成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中引入行业技术标准,双方共同开发与建设专业课程以及教学资源。对于共同实施的项目课程,由学院专职教师对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价,并由企业兼职教师对学生的操作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对学生做出综合评价与评定。

四、“引企入校”模式的功能效益

(一)增强学校办学条件。通过“引进来”的企业,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工学结合平台,学生的课内实训、单周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环节都有机会参与到实际生产项目的操作当中,这一举措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学院实践教学水平及学生职业技能,极大地提高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

(二)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在引企入校这一模式下,一方面,兼职企业成员的教师可以直接接触到企业的岗位技能与需求,这样不仅教学有更强的针对性,而同时也能够积累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企业的能工巧匠加入到学院的兼职教师队伍,用实践经验指导教学。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下,对于学院打造优秀的“双师型”素质队伍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提供学生勤工俭学与就业机会。企业进驻学校,能够给部分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并且由于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需求与学生培养“无缝对接”,能够为学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合适的实习和工作岗位。同时,企业进驻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近距离接触到企业文化,并能够体验市场的氛围,这也有益于促进他们职业素养的形成。

(四)实现企业良好经济效益。引企入校模式实施后,一方面,学生的实习实训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学生在学习专业技能的同时也成为企业的免费或者低廉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企业还能实现把自己的培训项目放到学校,利用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师等场地资源,这也降低了企业培训员工的成本。

(五)实现企业人力资源效益。由于引企入校能够实现学生实习实训与企业生产的无缝对接,因此,学生能够较快地熟悉企业的工作程序,在毕业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融入企业;企业在学生实训实习过程中,也能发现并培养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从这个意义来说,企业能够获得良好的人力资源效益。

实践证明,“引企入校”模式的顺利开展必须实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建立校企双赢机制等作为保障。这一模式的实施能够很好地实现社会、企业、学校、学生“多赢”的局面,是产、教、研一体化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值得在职教实践中加以推广。

【参考文献】

[1]马雪峰,苌晓兵,马剑.“引企入校、三层递进、分段实施”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

[2]冯永谦,郭永森.引企入校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双赢[J].黑龙江农业科学,2012(12)

[3]朱有明.职业教育引企入校问题探析[J].石油教育,2013(4)

[4]邵林祥.引企入校: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J].职教通讯,2010(10)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委托项目(重点项目)(2013JGW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