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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红楼梦 贾母 人性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8-0056-03
仪态万方、声口各异的人物形象是《红楼梦》中炫目亮丽的风景线,红学研究者关注这一领域势在必然,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乃至贾探春等形象有关研究论著、论文很多。相形之下,贾母这一极重要的形象,处于相对弱势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在论述贾母对待宝玉的婚姻问题时,前人历来都认为贾母是一个维护封建纲常的、高踞于贾府之上的“太上皇”,是她和王熙凤用“掉包计”逼死黛玉,让宝钗冒充黛玉的名字嫁给宝玉,残忍地扼杀了宝黛的爱情。在我看来,我们看待一个人物,并不能单因为这个人物的身份就把他类型化,这是不公平的做法,必须要从人物的性格、爱好等一些细腻的方面来进行考察,这样才能更深刻地认识人物。本文拟从身为一个老祖母的贾母这一人性方面,探讨贾母对宝黛的爱情即“木石前盟”的态度。
一、慈祥的老人――贾母
在传统观点的认识中,贾母是一个很讨人嫌的形象,王昆仑的《红楼梦人物论》中说:“贾母对孙儿孙女等等年轻人固然都当作晚年不可缺少的娱乐安慰,看来也都很爱惜,可是若发现了年轻人有入于违反纲常礼教的危险时,她就立刻板起封建正统的脸来。”而王朝闻所著的《论凤姐》中,更是直呼贾母为“老地主婆”,厌恶之情,溢于言表。这样的看法,大抵是因为在程高本的后四十回续书中,贾母以自己的名义做出了最高的决定――为宝玉娶了宝钗,破坏了宝黛的婚姻。但贾母真的是一个面目可憎、心肠冷酷,只管自己享乐,不顾他人死活的老太太吗?我不认为是这样的。
贾母是“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的史家小姐,嫁给了荣国公的长子贾代化,在《红楼梦》一开场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鬓发如银”的老妪,她虽然被大家称为老祖宗、老封君,是贾府的封建大家长,但实际上已经是不管事的了,每日就是和孙子孙女们说说笑笑,安富尊荣,在牌桌和戏台前打发时间。因此,我们在看待这个人物的时候,就不能够单纯从封建家长这个方面来进行分析,更应该从一个老年的女性这个立场来出发。老人的心灵是孤独的,因此更需要亲情的抚慰。我们可以看到,贾母是多么喜欢她的晚辈们围绕在她的膝下,她将孙女们都留在自己这里,姐妹们起诗社,她冒着雪也要去找她们玩一会儿,亲戚家的女孩子们也是见一个喜欢一个,岫烟、李纹、李绮,都是她留在大观园里的,甚至远亲家的姑娘喜鸾和四姐儿,因随家人来贺寿,也被贾母留着住下,还吩咐家人说:“有人小看了他们,我听见可不依”。这样的一个老太太,已经不同于《西厢记》中的崔老夫人,她的形象更丰满、更真实,也更富有人情味。起码,在这些孙子孙女面前,贾母并不是一个封建卫道者的形象,而是一个慈祥的老奶奶,所以,贾母不可能如续书上所写,对黛玉冷酷无情,将她置于死地而不顾。恰恰相反,贾母一直对黛玉疼爱有加,从来也没有忽视过这个外孙女。
二、贾母心目中的孙媳
在为宝玉选择妻子的这个问题上,毫无疑问,贾母有着最高的决定权,因此,谁更能讨得贾母的喜欢,谁的成功率就大一些。贾母喜欢的和欣赏的是什么人呢?
贾母平时最喜爱凤姐,这是不用多说的,因为她活泼大方,能言善道,总是能把贾母哄得开怀大笑,是贾母的开心果;在丫鬟里,贾母第一喜欢的是鸳鸯,少了鸳鸯,她是连饭也吃不下的。鸳鸯是一个性情刚烈的女子,口角锋芒也是毫不让人的。所以,贾母喜欢的女孩子,几乎都是一类人,都是性情直率,机灵活泼,能言善辩的。这些女孩子身上,都隐约有黛玉的影子。但是,没有一个人身上有宝钗的影子!老太太喜欢黛玉,因为她有讨贾母喜欢的个性和能力。
从亲情上来说,林黛玉是贾母嫡亲的外孙女,是她所疼爱的小女儿留下来的惟一的骨肉。黛玉父母双亡,投靠都中的外祖家,一进贾府,自然得到了贾母的万般怜爱。因此,虽然是寄居的身份,但是由于有了老太太的宠爱,林黛玉在贾府里“饮食起居,一如宝玉”,脂批也说:“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 ”(二十二回)。如果贾母真如续书中所写得那样极其冷漠、势利,那么敏感多心的林黛玉恐怕早就被贾府摧残掉了,也就不可能有《红楼梦》这部奇书了。
薛宝钗是王夫人妹妹的女儿,她自己虽然生得“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且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家里是为皇室采办货物的“皇商”,但是她和贾母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感情上已经是隔了一层了,自然不如黛玉与贾母之间来的亲昵。
当然,贾母对宝钗也是很不错的,谁能不喜欢宝钗这个标准淑女呢?当宝钗在贾府过第一个生日的时候,就是这位老太太出了二十两的银子,交给凤姐去置办戏酒,宝钗自然也很识情知趣,当贾母问她看听何戏,爱吃何物时,宝钗就“总依贾母往日所喜者说了出来”,这当然令贾母更加喜欢,于是,贾母有一次就当着薛姨妈的面夸奖了宝钗,“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家里的四个女孩儿”,这其中自然是包含有黛玉的,因此,就有人认为,这就是贾母喜欢宝钗,不喜欢黛玉的一个有力证据。可是我们必须要注意,贾母夸奖宝钗是因为在这之前宝钗先讨好了她:“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他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精通人情世故的贾母必须要把这个人情返回去,更何况还当着薛姨妈的面,因此,贾母称赞宝钗,不过是一句顺水推舟的场面话,是出于礼貌,并非出自真心。贾母对宝钗的真实看法,我们从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中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携她游览大观园,先去了黛玉的潇湘馆和探春的秋爽斋,然后,来到了宝钗住的蘅芜苑。进门之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如“雪洞一般”,再仔细打量一番,发现宝钗的房里“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这立即引起了贾母的不满――
……“使不得。虽然他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像,二则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并进一步说:“我最会收拾屋子的,如今老了,没有这些闲心了。他们姊妹们也还学着收拾的好,只怕俗气,有好东西也摆坏了。我看他们还不俗。”
“他们姐妹们”当然指的是黛玉和探春,贾母就是刚从她们的屋子里过来的,换句话说,黛玉和探春是不俗的,而宝钗虽不能说得上“俗”,但她的审美观和贾母却是相冲突的。后来贾母赏了宝钗几样东西,还说:“我的梯己两件,收到如今,没给宝玉看见过,若经了他的眼,也没了。”说得那样珍贵,好像连宝玉都不舍得给似的。可是,鸳鸯却笑着说:“这些东西都搁在东楼上的不知哪个箱子里。还得慢慢找去。明儿再拿去也罢了。”――却原来是堆在不知道哪个箱子里,找都很难找到的玩艺儿。这原来也不过是贾母的场面话而已。由此对比在潇湘馆里,贾母对黛玉的窗纱略有褪色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立即命人更换,亲自落实此事,在凤姐拿来一匹样纱之后,仍不忘强调找出银红色的给黛玉糊窗户,比较这两种不同的言行态度,我们就可以体会到,贾母对宝钗再好也是亲戚份上的客气,对黛玉确实真心宠爱。贾母在宝玉的婚姻问题上最后做出的决定,不可能会是“弃黛取钗”。
三、贾母对“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态度
学术界历来说贾母反对宝黛相爱,最主要的证据就是第五十四回中,“史太君破陈腐旧套”,针对女先儿说的《凤求鸾》的故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
这段话通常被认为是贾母向宝玉和黛玉发出的严重警告:“凡是要求恋爱自由的青年男女,都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像贾琏那样‘不论香的臭的’都要,本是无关大礼的。可是一发现林黛玉和宝玉恋爱,这外祖母就对从来爱惜的外孙女残酷无情。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贾母才做出了最高决策,破坏了宝黛的婚姻。诚然,在这段话里,贾母确实流露出了十足的封建正统思想,竭力维护着封建礼教,但是,这段话是她洞察到了宝黛之间的爱情后所做出的警告吗?若说是,那为什么老太太不像王夫人的做法一样,要宝玉马上搬出大观园,断绝了宝黛之间的来往,将这段感情及时的扼杀掉,而仅仅是给予不明显的警告?而这种含混的警告显然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一向精明强干的老太太应该不会这样失策,那么,贾母所说的这段话的意味就要重新考量了。
在我看来,作者安排贾母的“论书”,和宝钗在第四十二回中“论画”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来表达自己的文艺观点,由贾母的这一番言论,我们也会容易联想到《红楼梦》第一回里,对于当时流行的小说有这样的评论:
“……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比较一下这两段言论,语气虽有所不同,说的却是一个意思,“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破得不过还是那些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旧式小说,是作者文艺观点的表现。同时,这样写,也比较符合贾母的身份,也符合她见多识广的个性,仅凭这一点,我们并不能够凭此认定贾母反对宝黛的结合。
对于宝黛之间的感情,这个精明的老太太未必没有察觉到,只是这个老夫人不同于我们在一般文学作品中见到的那种势利、冷酷的封建大家长,她并非一个恪守礼教的老太太。她在当女孩子的时候也是很顽皮的,曾经从枕霞阁上掉了下来,头上被木钉碰出了个坑,现在虽然老了,但根据她自己说的“当日我像凤哥儿这么大年纪,比他还来得呢。”因此,贾母对于女孩子们也是极为宽松的,并不以家长的身份进行压制,也没有拿一套那个时代的对女人的要求来把她们教育成“三从四德”的女性。黛玉、湘云、鸳鸯、晴雯,甚至王熙凤都是在这种宽松的环境中发展了自己的个性。贾母还是一个仁厚的长者,刘姥姥参观大观园时,好些话说得都不甚得体,贾母并没有嘲笑她,反而说“也是有的”;我们也只看见王夫人等人向外撵丫头,从来也没有看见老太太对哪个丫头疾言厉色过。这样一个比较开明的、心慈面善的老太太,对于宝黛之间的爱情也是一样的宽厚,她虽然察觉到了宝黛之间的感情,却没有加以干涉,而是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宝玉和黛玉都是贾母的“心肝肉儿”,从小在一处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将来果真结合了,也必定是一段好夫妻,正是怀着这样的想法,贾母才任由宝黛自由地发展他们的感情,也正是因为有了贾母的庇护,“木石前盟”才能够存在。
但是仅凭贾母的喜好,我们就说贾母是完全地否定“金玉良缘”也是失之偏颇的。虽然在感情上,贾母是偏向林黛玉的,但是“宝二奶奶”不仅仅是贾宝玉的妻子,是贾家这个显赫家族的媳妇,还是荣国府未来的当家人,她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家族的名望和声誉,因此,这么重要的人,不可能仅凭着个人的喜好来进行选择,必须要找一个能担当得起这个重任的女子。在这个方面,林姑娘又不如宝姑娘,身为贾府当家人的贾母也深知这里面的利害关系。所以,她在感情上虽然更中意黛玉,但是在理性上又认为宝钗对这个家族来说更为合适,在两个女孩之间举棋不定,这的确是一个“鱼与熊掌”的选择。
那么,在“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之间,贾母到底更偏向于哪一方呢?
在书中的第二十五回里,有一处极有趣味的小品,非常值得玩味。宝玉烫了脸,姐妹们都前往怡红院探视,大家聊天,说起暹罗国进贡的茶叶来,大家都说不太好,只有黛玉觉得味道不错,凤姐就跟她打趣道:
“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林黛玉道:“什么诙谐,不过是贫嘴贱舌讨人厌恶罢了。”说着便啐了一口。凤姐笑道:“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
这句话看似是对黛玉的打趣,但甲戌本里在这个地方有一条夹批云:“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看来,贾府的上上下下都认为将来宝玉娶的必然是黛玉,这是大家的一致看法,那么,这其中自然也是包括上至贾母,下至小厮在内。
看来,贾母对“木石前盟”不但不反对,反而还是支持的,这种态度在书中的第二十九回表现最为明显。黛玉和宝玉因为张道士提亲的事情吵架了,闹得宝玉要将那玉砸碎了,表白自己对“金玉良缘”的抗议。这件事轰动了阖府上下,对这件事老太太的态度是什么呢?老人家居然急得哭了出来,“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心。真是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这眼,断了这口气,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又不这口气”。贾母称“两个玉儿”是“小冤家”,他们之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等于是贾母亲口承认了宝黛之间的关系,难怪该回脂批云:“清虚观贾母凤姐原意大适意大快乐,偏写出多少不适意事来,此亦天然至情至理必有之事”。“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旨”。
有了贾母的肯定,宝黛的婚事,就已经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不但主子们心里有数,就连仆人也知道得很清楚。贾琏和凤姐的仆人――兴儿,在向尤氏姐妹介绍宝玉的婚事时就说:“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这是在前八十回的《红楼梦》中,最直接、最明确地表示贾母支持的是宝黛的婚事。
贾母对“金玉良缘”又是一种什么想法呢?在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 暖香坞雅制春灯谜》中,贾母欲与宝玉求配宝琴,这也成为了贾母不喜欢黛玉的另一个证据。固然,在此时贾母好像没有选择黛玉做宝玉的媳妇,但是已经提了好多年的“金玉良缘”也没有纳入贾母的视线范围,她选择了宝钗的堂妹薛宝琴。
宝琴是贾母最喜欢的一个女孩子,她一进了贾府,贾母就爱若掌上明珠,“喜欢的无可不可,已经逼着太太认了干女儿了”,并把连宝玉都舍不得给的一件凫靥裘给了她,还向薛姨妈打听她的年庚八字,想要为宝玉求配,得知她有了人家才悻悻作罢。贾母是真的想要把宝琴聘给宝玉吗?看她对宝琴的喜爱程度,我们不能轻易地怀疑这个想法的真实性,但是,大家是有着通家之好的亲戚,彼此间的家事都很了解,宝琴又是和李纨的婶母以及邢夫人的侄女一起进京的,在这种情况下,贾母有可能不知道宝琴已经订婚的事情吗?她干嘛放着好好的“金玉良缘”不要,偏偏向薛姨妈讨已经是许了人的宝琴?这不过是作者所用的一个暗笔罢了,是明问宝琴,暗拒宝钗。而且贾母之所以会选择宝琴,主要原因就是贾母喜欢宝琴的年轻心热、说话直率,还爱开玩笑。相比之下,宝琴的性格是更接近黛玉、湘云,而并非宝钗的,这样看来,贾母在宝玉婚事上所作的选择就很明了了。
对于这一点,薛姨妈恐怕也是明白老太太的意思的,于是,在第五十七回《薛姨妈爱语慰痴颦》中,就明确地说出要把黛玉配给宝玉,“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在这里,薛姨妈的目的很清楚,这是她在洞悉了贾母的意思后向黛玉卖人情、套近乎。若说这是为了表明薛姨妈的虚伪、阴险,以薛家母女的行事方式,对于此事必是十分低调的,岂会如此骄傲,到黛玉面前来卖弄自己的胜利?这种种的迹象,无非是要说明,宝黛可成配偶,已经是确凿无疑了,只等着老太太的一句话了。
在宝玉的婚事上,贾母虽然有权做出决定,但是她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宝玉的母亲――王夫人的意见。王夫人自然是不喜欢黛玉的,这从她撵走了“眉眼有点像林妹妹”的晴雯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她喜欢的是宝钗,在这个问题上,贾母和王夫人之间是存在分歧的。如果只能二中选一的话,我想贾母还是会选择黛玉的。不过,若是宝钗做媳妇,她大概也无法强烈反对。这样,我们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贾母早就认准了黛玉,却迟迟不做决定,以至宝黛的心事“终虚化”,落得一人惨死,一人出家的悲惨结局。
在《红楼梦》的人物群像中,贾母形象血肉丰满,鲜活复杂,她开朗、善良,热爱生活,具有极高的艺术修养,对孙子孙女们更是怜爱有加,是一个可亲的老奶奶。在对待最疼爱的孙子――宝玉的婚事上,贾母虽然在情感与理智方面左右为难,摇摆不定,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与自己血缘关系更近,也更符合她的审美要求的黛玉,但谁料到世事无常,在《红楼梦》八十回后,贾母早死,贾府发生了重大的变故,宝黛的婚事终成了“水中月”“镜中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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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书橱的门已经大大地向我打开。每一次走进书店又走出,书橱里的书一次比一次更加丰富了许多,它们紧挨着,笑着欢迎我阅览。再次把那时隔已久的《红楼梦》翻出来,呵,足有厚厚的三本,这些全都是宝藏啊!再次坐在桌前,静静地翻阅愈发黄的书页,书页里翻卷的、流动的文字潮水般滚进了我的脑海,时而是林妹妹婉转立于花丛中,肩扛花锄,手提花囊,轻轻掩埋破碎的残花,口中轻吐葬花吟,眉宇间尽露万分忧愁;忽而见宝琴姑娘手怀一束梅花,身穿一席红衫,似那俏丽的画中人儿,却又多了眼神活泼灵动;分明瞧见湘云酣睡在芍药花丛海里,那是个漫山遍野的花的世界,似那时间停止了的静谧,却又有几只蝴蝶缓缓飞动,仿佛也要和醉了的人一起沉沉睡去;忽又闪过英敏的探春姑娘,孤立在船头,亲人远远离她而去,在那个贾府,有过短暂的快乐时光,也有过悲恨的被人不理解的日子,当远远离开那些曾经不理解她的雄心大志的人们时,说不尽的痛楚,说不尽的话语,全都融在无可奈何之中……
《红楼梦》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呕心沥血之作,他用了毕生的精力去创造《红楼梦》,但还是未能在他的有生之年完成这部巨着,给世人留下了最大的遗憾,但也引起了历代无数有才之士的钻研的兴趣,红学之风刮满了全国。《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古典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的颠峰之作,它描绘了宝黛之间凄美的故事,同时也描绘了贾府里从辉煌到衰落的过程,这个过程不禁让人蹉叹,中间穿插着府里权利的纷争,以及金陵十二钗们飞鸟各投林的悲惨结局。
枕边一本《红楼梦》,我领会到了黛玉的真性情,宝钗的温婉大度,湘云的豪迈爽朗,探春的男儿气概,妙玉的目下无尘,李纨的镐木死灰;我叹元春的幽禁深闱,气迎春的懦弱怕事,恨惜春的心冷孤傲,愁熙凤的精明歹毒,悲巧姐的不幸命运,感可卿的英年早逝。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我为她们而悲。
关键词:红楼梦;贾宝玉;泛爱;体物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2-0018-02
贾宝玉是一个非常感情化、世俗化的贵族公子,他在先天给他规定的环境中,凭直感生活感受和思考。对于现实人生,特别是对于现实人生中与女性的喜怒哀乐有关的精神生活,贾宝玉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共振,他要尽情地享受这样的人生,希望永远生活在一个与女性水融的桃花源式的环境里。《红楼梦》的作者就是从人性人情角度描写肯定贾宝玉,并且从封建社会扼杀人性人情角度批判与否定封建社会。“多情”两字就比较贴切地概括了贾宝玉的主要性格特征。这与小说中称贾宝玉为“情种”、“情痴”是一致的。贾宝玉的情感世界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专爱之情、二是体物之情。
一、专爱之情
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爱情描写也有不少,比较杰出的有《西厢记》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牡丹亭》中柳梦梅与杜丽娘的爱情,在宝黛爱情描写中,《红楼梦》提供了以往文学作品爱情描写中所没有的东西。
(一)宝黛爱情有着潜意识认同的基础
贾宝玉初见林黛玉就说这个妹妹似曾经见过,仿佛远别重逢,心理上感受到强烈的震动。所以他们一见面,贾宝玉就脱口而出,说“曾经见过”,因为前世有缘么。在宝黛初见时,林黛玉在宝玉眼中是“神仙似的妹妹”,感到似曾想识,,一听说林妹妹身上没有玉,便马上摔玉,做出令许多在场人不解的超常行为,其实是强烈的认同感在起作用。林妹妹没有玉,我也应该象神仙似的妹妹一样没有玉才好。如在五十七回,当紫鹃振振有词地骗宝玉说黛玉要回苏州家去,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发起“呆”病来。王太医诊断为“急痛迷心”。所谓“迷心”就是意识迷糊了。可其他“皆不知觉”,唯独见了紫鹃,“方嗳呀了一声,哭出来了”,并一把拉住紫鹃不放。后来听到一个“林”字,便满床闹起来说:“了不得了,林家的人接他们来了,快打出去罢!”一眼看见了十锦格子上陈设的一只金西洋自行船,便要过来掖在被中道:“可去不成了!”试想,在意识迷糊的情况下,左右着贾宝玉的知觉行为是什么?是无意识在起作用,是他对“意中人”黛玉要离去感到“急痛”后所作出的激烈反应。
潜意识的深刻认同,是宝黛爱情不同于以往文学作品爱情描写的深刻之处。
(二)宝黛爱情是经过长期的接触与了解后建立的
一见钟情,但又不是一锤定音。宝黛爱情是经过长期的接触与了解后建立的。不光是两情的契合,还渗透着思想、志趣与精神格调的一致。宝黛爱情虽也有一见钟情的成分,但并非一锤定音。开始时,宝玉天性,视姐妹兄弟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他对才貌双全的宝钗眷恋,对湘云含情,对妙玉也有微妙的留恋,并非专爱黛玉,只因与黛玉“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比别姐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何况年纪还小,还谈不上爱情。
后来钟情林黛玉,首先是精神格调的一致。十九回的“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一幕,宝玉为了替黛玉午睡解困,变着法子躺在林黛玉的床上,闻她袖中的奇香,与她说笑,讲扬州黛山林子洞一只小耗子偷香芋的故事,最后小耗子摇身一变,变成一位最标致美貌的小姐――盐课林老爷的小姐林黛玉,这下林黛玉知道贾宝玉原来在编派她,便拧贾宝玉,拧得贾宝玉连连告饶。两人同床,却没有什么庸俗的,整个过程可以用“纯洁无邪”四字来概括,情趣高雅,精神格调比较高。
薛宝钗、史湘云与贾宝玉的关系中情趣格调也比较高,但是后来为什么对她们日渐冷淡而钟情于林黛玉呢?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宝黛思想上一致。
这是因为薛宝钗、史湘云都规劝贾宝玉读书做官,以便让贾宝玉日后继承祖业,光耀门楣。而贾宝玉却坚决反对走如贾雨村那样的仕途经济的道路,所以贾宝玉与与她们俩的感情裂痕日见加深,而林黛玉则因“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
(三)重人不重物、重实质而不重表面
如十四回写北静王把圣上亲赐的念珠一串赠给宝玉,宝玉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回到府中,又珍重取出,转赠黛玉。黛玉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地不取。” 试想北静王,身份比贾政还高,又是皇下赐的,这念珠想必也是珍贵之物,贾宝玉把它珍重地转赠给林黛玉,也算是对林黛玉非常看重了。可林黛玉不仅不要,而且掷之于地。可见林黛玉是不重物的。
后来贾玉玉挨打后,托晴雯给林黛玉稍给她一块自已用过的旧手帕,倒使心领神会,感到礼轻意重,并在上面题诗表达自已的感情。
贾宝玉曾经二次旁敲侧击,向林黛玉示爱,不仅没有被林黛玉接受,并且都没有好脸色给他看,这是为什么?一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虽然心里喜欢《西厢记》,但仍认为是“词艳曲”,引用“混帐书”中词儿表达爱情是不正经的;二是他追求是真爱,是从内心发出的爱情表白,而贾宝玉旁敲侧击式借《西厢记》中词语表达爱情,在她看来,象是戏语,有一般公子哥儿嘻皮笑脸调情的味道,感觉到这种肤浅的表白并不发自内心,她自然不能接受。林黛玉追求的是真爱,而不是公子哥儿的调情。
二、体物之情
贾宝玉虽然是重人不重物,但是他对丫鬟们被糟践的命运,怀着无限同情;对她们纯真敏慧的资质和自由活泼的性格,倾心地亲爱。所以,他从对女孩子们的处境和品质的联想产生了对花怜惜的心情。他认为万物皆有情,而他心中的苦闷无处可诉,唯有向自然界的动植物倾诉。
(一)宝玉认为落花是有生命的
小说第二十三回,宝玉在沁芳桥边桃花底下展开《会真记》,正看到“落红成阵”,只见一阵风过,把树头上桃花吹下一大半来,落得满身满树满地皆是。此时“宝玉要抖将下来,恐怕脚步践踏了,只得兜了那花瓣,来至池边,抖在池内。那花瓣浮在水面,飘飘荡荡,竟流出沁芳闸去了。”在宝玉看来,落花是有生命的,“恐怕脚步践踏了”,因而“撂在那水里”,因为水是干净的。黛玉则更进一步,说“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糟蹋了。”于是提出了“葬花”的想法。
(二)宝玉认为万物皆有情
宝玉还“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和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第三十五回)自然万物都可以成为他对话的对象。
所以在小说末回“情榜”中,宝玉的评语为“情不情”。所谓“情不情”者,按照脂砚斋批语的解释,即“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甲戌本第八回批语)视草木有情,视天下万物有情,作为人类,都应“有一痴情去体贴”它们,这正是“情不情”的具体体现。
在宝玉眼中,“不但草木,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第七十七回)包括怡红院阶下的一株海棠花,无故死了半边,正应在晴雯夭死上。这正是宝玉视天下之物皆有情的世界观的具体阐释。
这样,贾宝玉的“多情”就超越了“男女之情”的狭隘理解,而上升到一种灵性的高度:这个“情”首先包含了男女间的相悦相爱之情,同时又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关爱之情,更涵盖了人对自然的体贴怜惜之情。它们共同构成了贾宝玉多情性格的丰富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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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的 地 得 形体 分化
引言
鉴于当前字用学的发展,从文字形体使用方面对《红楼梦》展开研究亦是汉语史的发展的需要。
一、《红楼梦》语言文字学研究价值与文本
《红楼梦》的初始版本有1754版、1759版、1760版、1792版、1818版、1832版、1881版、1884版。《红楼梦》的创作时代正处在近代汉语向现代汉语过渡的时期,这个特殊时期有许多重要的语言现象。《红楼梦》为古白话书面语资料,是近代汉语的典型代表作品。书面语是用汉字书写记录的,汉字记录的对象统称为词或者语词,即汉语言的词或者语词是用汉字记录的。
《红楼梦》被誉为语言学的活化石,生动体现了过渡时期语言的基本面貌。学界对《红楼梦》的语言研究较为充分,汉字是记录汉语言的词、语素和音节的平面视觉符号系统,但从字用学角度进行的研究仍旧是个空白。
1791年,程伟元、高鹗以木活字摆印《红楼梦》,乾隆时期社会规范用字的情况可从木活字摆印的程甲本《红楼梦》反映出来,毕竟当时这一活字印刷体的本子字形,属于当时正字形体,即相当于今天的规范字形体。
从语言文字学角度出发,考量《红楼梦》的字形使用情况。1992年3月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程甲本《红楼梦》是影印本,此影印原本是乾隆56年辛亥即1791年程伟元、高鹗第一次以木活字摆印《红楼梦》,从此《红楼梦》进入印刷发行的阶段,此版本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程甲本问世前后社会上的规范用字情况。
二、结构助词字形运用
汉字是用表意构件兼及示音和记号构件组构单字以记录汉语语素和音节的平面方块型符号系统。
(一)的、得――使用情形
现代汉语“的、地、得”这三个结构助词读音都为“de”(轻声),但是用法不同。定语后面用“的”,“的”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状语后面用“地”,“地”连接状语和中心语;补语前面用“得”,“得”连接述语和补语。
以规范化现代汉语要求为标准,考量《红楼梦》中“的”字形体运用,在此主要考察结构助词“的”使用情形。
“的”字形体用以记录语气词、名词等,在《红楼梦》文本中使用情形均符合今天规范化现代汉语要求的标准,古今一致。唯独“的”字形体用于记录结构助词的情形与今天大不相同。
“地”字形体用以记录结构助词时,通常用于副词后,标示前面的词或词组是状语。在《红楼梦》文本中,结构助词应该用“地”字形体的语句中,应该是状语标志的地方,一律用的都是“的”字形体,即“的”与“地”字形体并没区分,文本中根本没出现“地”字形体用于记录结构助词的情形。例如:
(1)那封肃便半用半赚的撂与他些薄田破屋,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
(2)宝玉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些鬼话。
(3)于是薛姨妈、薛蝌、史湘云、宝琴、李婶等接二连三的过来请安。
在《红楼梦》文本中,“得”字形体使用之处大部分与今天规范用法一致,小部分该用“得”字形体的语句中使用了“的”字形体。这说明在《红楼梦》文本中“得”字形体与“的”字形体用于记录结构助词连接述语和补语时部分混用。原因亦或是当时充当补语标志的“得”字形体与充当定语标志的“的”字形体在记录充当补语标志的结构助词的情形下混用,二字形体使用区分不严格、不规范;亦或是因音同而进行的有本字借用,当时文本的创作者亦还保留着古代文人善于使用通假字的习惯。
文本中充当补语标志的结构助词“得”字形体使用符合规范化现代汉语要求标准的语句如下:
(4)却说甄士隐俱听得明白。
(5)探春没听完已气得脸白气噎。
(6)倒把香菱急得脸胀通红。
违反规范化现代汉语要求标准的用例如下:
(7)唬的忙退出手来,问:“是怎么了?”
(8)宝玉听了喜的眉开眼笑。
(9)金桂的母亲恨的咬牙切齿的骂宝蟾说。
“的”字形体记录充当定语标志的结构助词,在《红楼梦》文本中使用情形完全符合规范化现代汉语要求标准。例句如下:
(10)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一般。
(11)我就在碧纱橱外的床上狠妥当。
(12)那里知道这句话竟合了凤姐的意。
总之,《红楼梦》文本中,记录结构助词的文字形体使用符合规范化现代汉语要求标准的情形是文本创作者语法观念的显现,否则就表明当时文字形体的发展落后于语法严密的有声语言的发展,以及表明当时书面语言文字形体使用的混乱。
(二)结构助词“的”字使用数据
《红楼梦》文本120回中结构助词“的”字形体共使用9233次,其中定语标志6816次,状语标志1420次,补语标志997次。“地”作为状语出现0次。“得”作为补语120回共出现1771次。可见当时从字形上说,结构助词“的”与“地”并没分化,定语标志、状语标志一律写成“的”字形体;而“得”,文本中补语标志的用例约三分之二是“得”字形体,三分之一是“的”字形体,这说明结构助词“的”字职能部分分化。
另外,在从结构助词角度测查文本“的”字形体数据时,发现《红楼梦》行文中描写宝玉、黛玉等人联对写诗作词处结构助词很少用,甚至不用。诗词讲求字之简省,故不用结构助词这类冗赘之语。但语气助词“的”和的字短语使用情形全文一致。
行文至介绍账单时,罗列数量、物件一律不用结构助词“的”。
后四十回文本“的”字甚多,与前八十回相比有明显差别。且后四十回“的”字用为语气词较多,尤其是人物对话语句中。后四十回句尾语气词甚多,的字短语也甚多。后四十回文本中,尤其是女人与女人的对话中,“的”用为句尾语气词偏多,例如:长篇大论的套话中,第一百二十回薛姨妈与王夫人谈论袭人的去留问题一段特别突出。总之,人物之间对话的段落用“的”字最多。“的”字用为的字短语、结构助词、语气助词一般在近代汉语白话文中比较普遍,但在历代文言文中不用这些用法。近代汉语这些用法在口语化的书面语句叙述别多。
结语
在《红楼梦》的不同版本中三种结构助词“de”的用字还没有明确分工,一般都用“的”表示;但补语助词有分化的趋势,所以补语助词“de”一部分继续用“的”字,而大部分开始用“得”了;至于状语助词“de”还没有分化的迹象,“地”还没有助词的用法。
《红楼梦》此版本中的结构助词用字情形说明当时用文字形体的不同来指示句子语法结构尚处于不规范阶段,但已经有意识区分不同语法结构结构助词字形不同,例如,“得”字形体用于补语标志共1771次,其中并没有用“的”字形体。当时,结构助词“de”字形体只是部分分化,但是分化已经开始了。
如今“的、地、得”,三者同音,同为结构助词,有声语言中是同一个词,书面语言中字形不同,是三字形记词功能互补造成的现象。
不同的字形记录同一个词,从字的职能角度看,三字形功能互补。普通话结构助词“de”,在书面语言里写成三个字形,即“的”、“地”、“得”;在定语后面写成“的”,在状语后面写成“地”,在动词后补语前写成“得”。
结构助词“的”字形体,对于词义为“箭靶子”的“的”字形体来说是借字,为结构助词“的”造字采用的方法是假借,在此属于无本字假借。结构助词“的”、“得”、“地”三字形体关系是同词异体、因有声语言中音同,是结构助词,属于同一个词,但在书写语句时记录结构助词,记词功能互补。三字形体不同,在用法上有分工互补的关系,但语言中这些不同的用法实际上仍属同一个词,因而也应该看做同一个词或语素的本字。如现代汉语中的“他”、“她”、“它”就是如此,用字上分工互补,而语言上并没有分化为不同的词,因而它们属于同一词的不同本字。
结构助词“的”、“地”、“得”,就是书面语言中定语、补语、状语的标志, 结构助词“de”字形体分化,可以使书面语里的结构关系更清楚,使书面语言的语法结构一目了然,让人们能更快更准确地理解语句的内容;这样分化使书面语言更充分地弥补有声语言的不足,不仅冲破了传于异地、传于异时的局限,而且字形的语法指示性功用使书面语言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信息传递的功用。总之,这样的分化,使句子结构关系更鲜明,有助于阅读理解。《红楼梦》结构助词“的”字形体使用情形体现近代汉语“的”用字历史片段,由现代汉语发展看应规范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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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一个初春的午后,我为玻璃窗外桃花明艳、落英纷飞的景色所迷住,拿本书便下了楼,来到木亭中,斜靠在木亭的座椅上,伴着身边簌簌的落花,伴着和煦的春风,看书中的故事。许是太过舒适惬意,我慢慢阖上眼,不经意间,入了眠,身上落了零星几片桃花瓣。恍恍惚惚间,竟入了梦。
梦红楼,花解语,不知身是客。
看着不远处,竟有个女子,似我这般光景,卧于一处石凳上,已然香梦沉酣,四面飞溅的非桃花而是芍药,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周边一群蜂蝶嬉闹着围绕着她,她在睡梦中呓语。我心中一惊,这好似是大观园中的湘云,眼前之景像极了刚刚翻过的《红楼梦》中第六十二回的内容:憨湘云醉眠芍药茵。一副绝美的、充满诗意的《巾帼醉卧图》竟展现在我眼前。
眼前沉睡的女子渐渐清晰,闪动的睫毛,嘴角的呢喃都被我看在眼里。就在此时,忽然传来一众人的嬉笑声,应是平儿、探春等人发现了睡得正酣的湘云,她们叫醒她,她还睡眼惺忪,害羞不已,一行人笑着哄散去,一切又回归寂静,徒留我一人怅然,我倒真不知是真是梦了!
红楼中的花景花事契合我身处这漫天桃花之境,才有了这梦吧!《红楼梦》中花的描述颇多。红楼女子曾抽花签,每个人都代表一种花,黛玉是清雅的芙蓉,宝钗是雍容的牡丹,湘云是清秀的海棠,袭人是妖娆的桃花……而花的意向的表达恰恰预示了她们的结局与命运。除此之外,《红楼梦》中提及的许多食物、药材、化妆品也是花做的,而结社咏海棠、妙玉折梅、薛宝琴踏雪寻梅等许多情景也无一不与花有关。
又入梦,谁人诵诗?赞花吟,唤春日,万物苏。
耳边有蜂蝶嗡嗡的声音,拿手摆弄几下,我慢慢睁开惺忪睡眼,桃花瓣还在漫天飘落,仙境一般,挣扎几下仍旧没能清醒,又沉沉地睡去,似梦非醒间,仿佛又看到了另一番光景。
"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然"。
是何人在吟诵诗句?将这春日之景、桃花之姿描绘地如此让人怦然心动?春日微雨湿润青草,青草新绿,绿的仿佛染过一般。水上桃花灿然明艳,艳红艳红,红的仿佛燃烧一般,一切都是生命刚刚萌发的样子,春意盎然。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好像还有瓷杯碰撞的声音,清脆如珠落玉盘,不时也传来畅怀大笑的声音。也许是诗人正快意作诗,把酒言欢。
"日日春光斗日光,山城斜路杏花香。"又有人吟诵着另一首弥漫春日气息的诗。春光竟与日光斗艳争妍,春光烂漫,杏花初绽,斜斜的小路净是杏花香,万物初生,方兴未艾。"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燕子不归春事晚,一汀烟雨杏花寒"……
桃花、杏花、迎春花,好一场花的盛事;对酒、赞花、唤春,好一场雅致的诗会。朦胧中看到几名着古代装束的男子,置身于一座花园中,围坐一石桌旁,桌上有一壶美酒,几盏莹白瓷杯,他们正对诗行酒,园内一株株红杏早已探出墙头,满园春色关不住,到处都是诗情画意,还有万物复苏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