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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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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的条件

自主招生的条件范文第1篇

【关键词】自主招生制度;认同度;公平

为了改变高考招生制度存在的弊端,扩大高校自、探寻多样化选拔方式、探索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途径,自主招生作为高校一项新的招生考试制度应运而生,高中生作为自主招生的参与者和受益方,其对自主招生制度的认同对该制度的推行和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意义。本文选取了山东省某市高中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和访问,以了解现阶段高中生对自主招生政策的了解情况和态度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为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资料和改革建议。

一、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及其认同度的内涵

(一)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内涵

本研究所指的自主招生制度,是指高校在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教学条件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高校独立自主拟定招生计划,拿出一定比例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进行选拔,考生通过参加高校组织的测试来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活动。

目前中国实行的高校自主招生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统招前提下的自主招生模式,比如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高校拿出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招生,通过测试来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还要参加全国统考,在录取时可享受一定条件的优惠;二是部分省市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模式,高职院校享有极大的自,参加这些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需要再参加高考;三是完全自主招生模式,主要在江浙沪地区实行,由面试决定录取与否,已被自主录取的考生也要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仅作为参考。

此次调查选取的样本山东省某市地区的考生主要参加还是第一种自主招生。即考生自荐或是中学推荐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高校审查合格后,考生可参加高校的选拔考试以取得自主招生资格,在取得资格之后还需要参加高考,以高考成绩作为最终录取的依据,但在录取时会享受到60分左右的降分录取。因此对于学生的影响力和吸引力还是很高的。

(二)自主招生制度认同度

浙江大学的李江源认为所谓的教育制度认同是指“公民对这一教育制度框架体系在价值上的承认与肯定,认为它是基本正义的,自己愿意遵守与维护这一教育制度体系。”它包括价值上的认同、对其发生原则的认同和情感认同。充分反映人们共同的价值观是教育制度获得服从者信仰和自愿遵从的必要条件。

自主招生制度作为一项教育制度,其直接的受益者是高中学生和高校。因此该项制度应该得到高中学生的认同,那就必须要反映高中学生的利益。我国的自主招生考试制度目前还正处在探索阶段,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针对自主招生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很有必要了解高中生对于这种新的招生模式到底了解多少,对这种招生模式的期望是什么。

二、高中生对自主招生制度认同度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概述

本研究对山东省某市的四所高中的学生进行调查。其中一所是省级规范化重点学校,其他三所是普通中学,问卷发放机构的原则是尽量保证所选中学层次水平有所差别,有高、中、低之分,调查对象的选择也有一定的考虑,除了与自主招生直接相关的高三学生,还选取了高一、高二学生为调查对象,以使调查结果更加全面。本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分别从四所中学的三个年级里共抽取280名学生进行调查,发放问卷280 份,回收问卷280份,其中有效问卷217 份,男生共96份,女生121份,最后经过数据处理、归纳分析得出结果。

(二)调查结果与问题分析

1.对自主招生制度了解及认识程度不够

对于自主招生制度的认识程度上,126人表示仅仅知道有这回事,28人表示比较了解,1人表示非常了解,而62人表示从未听说过,占总人数的28.5%(如表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由于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时间不是特别久,各单位、机构的宣传力度也不是特别的大,目前高中学生对于自主招生制度认识程度不足,调查中还显示对于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大多数高中生也表示出漠视的态度,这是值得深思的。

传统的高考招生制度下,只有千军万马挤过高考这一独木桥才能上大学,“唯分论”导致了应试教育下高中生只能将绝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人到学习中,对外界信息的获取渠道单一,也就不可能了解新的招生制度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制度实施的原因,社会及学校对于自主招生的关注度并不高,导致自主招生只是存在于广播、电视新闻之中,它对于大多数的学生尤其是偏远不发达地区的学生仍旧是遥不可及的。

2.家庭资本好的学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占优势

首先从学生的户籍情况来看,了解并希望、准备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学生的城市户籍占调查学生总数的87.09%,而农村户籍学生的比例仅为12.91%,这表明在自主招生考试制度中,了解并有兴趣积极参加的考生大多为城市学生,他们比农村学生获得信息的渠道较丰富,农村学生则处于弱势地位。

其次从学生父母的文化背景来看,在调查的样本中,父母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有10.3%,初中程度的有33.7%,高中或中职中专42. 8%,大学或高职高专程度的有13.2%(如图1),从调查结果来看家长文化背景较高的学生对自主招生了解情况更多,更有兴趣,并且参加调查的学生在选择“您认为高校自主招生的主要受益学生是哪类”时,54.3%的学生选择了“家庭经济条件优越或父母文化程度较高”这一选项,可见拥有更多文化知识和社会资本的家庭的学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处于优势地位。

3.对自主招生制度的公正性持不信任态度

自主招生制度的公正性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自主招生的公正性上,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表示自主招生制度有一定的公正性,但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根据笔者的调查显示,73人认为基本公正,102人认为没有公平性,仅有6人认为很公正,其他表示不清楚,可见所调查学校的高中生对自主招生制度的公正性存在质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自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以来,大家对高考在选拔人才的公平性上认同度较高,而自主招生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目前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对自主招生制度了解的不深,人们容易对自主招生产生误解。尤其是目前自主招生对于招生对象有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如生源所在地,成绩方面,获奖情况,学校推荐等等,这些条件限制使得很多经济不发达、教育资源贫乏的地区学生先天就比那些经济发达、教育资源丰富地区的学生落后了一步,导致了起点的不公平。因而自主招生制度本身的公正性引起了人们的质疑。同时根据调查显示教育者对于自主招生制度的态度也不明晰,在对学校和老师是否支持自主招生的调查中,有109人不清楚校方以及老师的态度,68人认为校方以及老师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29人认为学校和老师持反对态度,仅有11人认为校方及老师支持(如图2)。校方和老师对于自主招生的态度不明晰也造成学生对于自主招生制度的了解不够,进而影响学生对自主招生制度公正性的质疑。

4.调查地区对自主招生制度总体期望值不是很高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86.5%的调查对象不会选择在高考前夕参加自主招生考试;42.4%的调查对象认为参加自主招生带来的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支出会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只有23.5%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可见所调查地区的高中生对于自主招生制度的总体期望值不是很高,由于所调查地区是山东省的一个县级市,虽然处于沿海东部地区,但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与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相提并论,而且居民的收入差距也较大,而自主招生的考试点都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就使很多来自农村、经济条件差的学生对自主招生产生的各种费用望而生畏。并且在不同层次的高中调查的结果也是有比较大的差别的,第一中学属于省级规范化学校,拥有“中学校长推荐”的权利,因而学校学生直接参与自主招生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其他三所普通中学,而且学生对自主招生的了解程度和认可度也比其他学校的学生要高一些。这反映了目前自主招生制度中部分试点院校高校明确提出生源所在地中学为省、地区、直辖市重点中学,就使绝大多数的普通中学被拒之门外。对中学规格的限定,无疑向社会透露出一种“上重点大学,必先上重点中学”的隐含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中学生择校的不良风气,必然进一步带来教育不公。

三、提高自主招生制度认同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扩大自主招生影响,增加学生了解程度

教育制度首先应该被人们所熟知,才有可能被人们所认同,不被人认识的教育制度是不可能被人们认同的。自主招生作为一种教育制度也是如此。从上面的调查结果中可以发现,对于自主招生,一半以上的调查对象还仅仅停留在“仅仅知道有这么回事”。这体现了高中生对自主招生制度了解及认识程度不够。首先各高校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自主招生的宣传,其次学校和老师也有义务为学生传达最新的教育政策,使制度的最大受益者――高中生能够认识、熟悉、详细了解自主招生制度,使其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再次在社会舆论方面,新闻媒体等也有必要做好宣传和监督工作,来保障自主招生制度的实施。最后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相应的宣传,在扩大自主招生影响力的同时引导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发展。

(二)拓宽选拔范围,政策向不发达地区、弱势群体倾斜

目前我国各省的基础教育差异很大,各省内基础教育水平也有差异。自主招生的选拔范围应兼顾各个方面,尽量体现招生范围的公平。各高校的自主招生不应有地区和学校限制,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应该使外省、农村和非重点中学的学生获得与城市、重点中学学生同等的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机会。同时,还要考虑参加自主招生的费用给农村偏远地区考生带来的不利影响,给经济困难地区的考生适当的补助和倾斜。扩大招生范围和对象,使越来越多的考生参与到自主招生中来,有利于提高自主招生选拔人才的质量,保证高等教育起点的公平,增强弱势群体的认可度。

(三)强化监督机制,体现教育公平

自主招生的条件范文第2篇

自主招生不只为选拔特长生

一般认为,自主招生就是选拔“特长生”,这也是多年来自主招生改革给我们留下的一个突出印象。艺术、体育、“奥赛”等特长生成为自主招生院校争相招录的对象。实际上,这种以选拔“专才”为导向的自主招生,并未真正体现自主招生的应有价值,反而助长了片面“应试”风气。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自主招生的理解过于狭窄和功利化。从价值取向来看,自主招生改革应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导向,促进中等、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首先,我国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战略将人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置于极为重要的地位,为自主招生改革确立了宗旨和方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为了积极引导和切实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迫切需要变革考试评价导向,建立自主招生新机制。一方面引入多元评价理念,注重发展性评价,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逐步建立招生多元评价体系,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其次,以“全面发展”为招生导向,有利于衔接普通教育的培养目标。普通教育旨在传授普通文化知识,陶冶情操,养成健全人格,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公民。现实中由于受升学考试的潜在影响,中学教育的重心往往沦为培养“考生”,偏离了既定的教育目标。为了矫正这种弊端,需要改变高校招生选拔标准过窄和功利化的导向,减少高中过早分科导致的知识、能力欠缺,注重“通才”标准,促进普通教育的全面发展。

再次,招收“全面发展”的优秀生源,切合高校变革培养模式、培养创新人才的现实需要。为了培养拔尖人才,提升学术竞争力,一些重点大学积极扩大招生的专业口径,试行通才培养模式。实践证明,文理知识全面,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更利于发挥创新潜能。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要求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制定相应的人才选拔标准,增加入学选择性。这也为“全面发展”的学生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公平性是自主招生的基石

公平竞争与公正取才是选拔性考试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准。试行自主招生改革十余年来,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急剧扩张,录取率逐年攀升,而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的入学考试竞争依然激烈。在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基础上,高校自主招生选拔的方式、标准与途径呈现多样化趋向。但不论采取何种选拔方式,都应坚守公平竞争原则,这是自主招生改革的又一重要价值取向。自主招生既要满足高校的选才要求,也应兼顾国家与社会的根本利益。在选拔标准、文化导向、考试科目选择和招生范围等方面,体现高校、国家与社会的整体利益。

相较于高考招生,自主招生标准多元,灵活性大,有利于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但其可比性小,公平性弱,社会认可度低。自主招生改革对选才观念与高考招生体制产生一定冲击,对专门人才培养、基础教育发展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但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等方面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自主招生的选拔方式与标准,主要体现城市教育的导向,忽视了农村教育实际,使农村考生处于劣势地位。在招生指标的分配上,偏向重点中学,忽视普通中学。由此扩大了重点高校招生的社会阶层差距。这些问题已引起大众媒体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关注,政府和高校开始调整政策导向。

近年来,北大、清华、人大等部属重点大学的自主招生,开始加大对中西部中学和农村考生的政策倾斜。教育部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城市薄弱学校的师资建设与物质保障,改善其办学与学习条件,提升农村和普通中学的学业水平,以扩大自主招生选才面。

值得指出的是,自主招生不能完全等同于“破格录取”。各校应依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确立相应的选才标准与规格,而不是降低选才标准。有人提出,只要认准了是“人才”,降它100分又何妨?且不说“人才”的标准具有主观性,仅就“百分”之差也能反映考生素质的差异。降分录取须有一定限度,过“度”招生,不仅损害考试公平原则,而且会走向选才反面,不利于自主办学。

制度规范是自主招生的保障

自主招生既是民事法律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应坚持“规范化”的价值取向。“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没有合理的制度规范,就不能保障自主招生改革理念的实施。受思想认识、选拔方式、选拔标准和现实环境的制约,自主招生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其经验与问题,值得进一步反思与探究。

推进自主招生改革,需以法治为保障。自主招生竞争程度与高校的知名度、办学水平成正比,越是名校,报考人数越多,办学者自主选拔的难度就越大,社会关注面也越广。为此,在推进考试立法及相关教育法制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自主招生的社会监督。自主招生改革,应以一定方式事先征询公众对其招考方案的意见,提前公布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与选拔标准;自主选拔程序与过程应公正公开,选拔结果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大众传媒的监督。明确自主招生的分工职责,加强考试安全管理,防止招生舞弊。

自主招生引入中学推荐、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应以高度的社会诚信为基础。为此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保障制度,有效防范教育教学评价和招生推荐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事实表明,缺乏诚信保障的综合素质评价,往往为造假者打开方便之门,最终受损的还是自主招生体系。

自主招生的条件范文第3篇

[关键词]自主招生 高校 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1-0111-02

一、自主招生产生的背景

高考作为我国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对我国教育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影响下,我国高考制度暴露出许多弊端,使很多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专业领域很有发展前途的“偏才”“怪才”因总分不够而与大学失之交臂;同时很多平时成绩优秀、高考发挥欠佳的学生,如在文学、艺术、体育、文史哲基础学科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也因高考分数而被大学拒之门外。这无疑给社会的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高校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自2003年教育部授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22所高等学校试行自主招生权以来,至今全国进行自主招生考试的“211”和“985工程”的高水平大学已增加到了80所。除试点数量的增加以外,我国自主招生改革在范围、规模、条件上在7年间都发生了变化,在规模上,突破了录取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内的限制,考生人数多、质量好的高校可增至10%,甚至更多。自主招生的限制条件,由最初的指定地区、指定中学推荐改为个人自荐与中学推荐相结合,一般采取“学校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不仅重点中学的学生可以报名,一般中学的学生如认为自己具备相应实力也可自荐;在试点范围上,由最初的重点大学扩大到一般本科和高职院校。

基于上述变化,目前我国自主招生改革逐步形成三类主要模式:第一类是大部分高校通过中学推荐、高校面试,确定享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但录取时可享受降分优惠;第二类是2006年开始的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面向本地考生的“完全”自主招生模式;第三类是从2008年开始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学生参加这些院校组织的测试并合格后,就能被直接录取,不用参加当年高考[1]。本文的自主招生制度,主要是指统招前提下的自主招生模式。

二、我国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招生自有限,我国普通高校要拥有完全招生自,在人力、财力和技术上存在困难

在一定程度上自主招生使各试点高校成为招考主体,自1998年我国扩大招生以来,不断增长的招生规模所产生的高负荷使当前的高校已没有多余的人力进行这样复杂的操作。同时,组织自主招生考试需要一定的资金,而目前我国高校还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拨款,高校缺乏进行自主招生的资金。而从近年的实践看到,诸多高校的自主招生仅为5%的招生。不但针对每位考生的面试、录取要自己组织进行,就连各科的命题这种高度专业性的技术工作也要自己组织,这确实给每一所合法批准成立的高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我国高校目前基本上只能在小范围进行自主招生,即有部分自。

(二)自主选拔录取制度规范化有待加强

所谓规范化是指高校自主招生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并科学、高效地进行[2]。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各个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由招生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将录取学生名单通过互联网进行公示,但高校自主招生不应仅靠高校的自律和非官方的监督方式,来自12月8日《新民晚报》的一则调查“市民认为保证高校自主招生公平公正的最有效方法是什么呢?”结果显示,80%的市民希望“录取过程公开、透明”,72%的受访者赞同“成立专门的监督纠察机构”。学生评价体系不能凸显学生的特殊才能,现行的高校自主招生具体做法是:考生不仅要在高考中取得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试点高校同档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要通过试点院校的相关考核。这种做法仅仅是在传统高考的基础之上附加了一个“小高考”,各个高校将高考分数作为决定是否录取的主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体现学生的个性和特色,从而限制一些在某方面有特别的潜质和创新潜力而分数不理想的考生入围。因此对于高校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建立规范的自主选拔录取制度来招收具有特殊潜质的学生。获得社会对高校自主招生的公信与认同,让群众逐步接受分数只是衡量学生入学的一个标准,但不是最重要的指标。要综合考虑考生的特殊才能,允许降分录取,建立一种让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而不是以高考分数为录取的惟一依据。

(三)教育公平问题突出

1.地区公平问题。在试行自主招生的过程中,一部分高校只对部分省(区市)进行招生,且多集中在经济、教育较发达地区的周边省市。在2010年,同济大学在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报名条件为:江苏省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大连理工大学则把招生范围锁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湖南七省;上海大学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为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从这些学校锁定的招生范围可以看出广大西部地区和边疆地区很少或基本没有惠及,其地区歧视和地方保护之嫌不言而喻。这种地区间的差别对待,对本来教育资源就不足的偏远地区学生来说,是事实上的不公平。

2.校际公平问题。部分试点院校高校明确提出生源所在地中学为省、地区、直辖市重点中学,显然,绝大多数的普通中学被拒之门外。对中学规格的限定,无疑向社会透露出一种“上重点大学,必先上重点中学”的隐含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中学生择校的不良风气,必然进一步带来教育不公。

3.城乡公平问题。在中国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中,由于地区间、城乡间差距的客观存在,非重点中学、偏远地区的高中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比赛、艺术等级考试的机会与重点中学相比大打折扣,自主招生的高校对于学生获奖条件的要求,就无形中把农村和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排除在这一自主招生选拔渠道之外,体现出城市和农村之间教育的不公平。

三、完善我国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模式

高校自主招生的目的应该是为顺应社会发展需要,选拔更适合高校发展的学生,通过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完成不同高校的历史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既“适合学校”又“向往该校”的学生才是自主招生的招收对象,然后是学校如何培养这些“合适的人”,这要求高校从人才培养的终极目标出发,提高自主招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试点院校应该根据学校的专业特色、师资结构、发展规划改革学生评价模式,完善自主选拔机制,确保招生质量。

改革评价模式如下:

1.增加评价内容。不仅要评价学生知识掌握的水平,还要选择适合的方式对其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动手能力、思想道德修养等多方面进行科学评价;录取过程中,可以把学生的平时班级排名、实验成绩、参加社团情况、推荐信等多项内容纳入考查内容。

2.改革评价方式。我国当前大部分试点院校的评价方式都是综合统考成绩与面试成绩,以统考分数为基本标准,面试成绩为参考,这样并没有发挥面试考察学生潜质的作用。因此应该在面试中,增加实验测试、口试、小组讨论等评价形式,这样便于不同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学生展示自己的能力。

3.延伸评价范围。除了将高考成绩与面试成绩纳入评价考察的范围,还要对学生的整个高中的学习生涯进行科学的考察和了解,分析学生能力的发展和变化,比如初升高成绩、高中历年的成绩、会考的成绩等应纳入考察范围,以此保证评价的完整性。

(二)强化监督机制,体现教育公平

目前自主招生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学校的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而各个试点院校的自我监督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高校仅在招生过程中通过校内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来实现,而有的高校是由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组织和监督。这种情况使有的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受权、钱、情的干扰和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规范校内监督组织的结构。

社会监督则是通过高校向社会各界公开招生简章、招收学生名单,使社会各界能够了解、熟悉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来实现其监督的作用。但却没有专门的回应机构。如对招生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或者说对于新闻媒体报道的相关问题的处理,仍然停留于简单上报、领导批示等较为传统的层面,故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局面。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回应机构,使社会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得到良好的处理,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度。

总之,高校自主招生必须打破一些思维误区,从多方面来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真正维护全体社会成员在受教育方面的公平权利,积极探索一套符合我国国情、适合高校自身特点的科学的人才选拔模式。

【参考文献】

自主招生的条件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高校 自主招生制度 思考

自2001年起,我国开始实行自主招生考试,至2010年,拥有自主招生考试的高校从3所增加到76所,由拥有5%的招生自到部分高校20%的招生自,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正逐渐走向成熟。尤其是2009年下半年,各大高校公布出2010年的自主招生简章之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先是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等五所国内名校宣布,在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将展开合作,通过联考方式进行自主招生;接着是北大的“校长实名推荐”,以及北大、北航、香港大学的三校联考;然后是四川大学推行的“双特生”政策。自主招生形式也趋于多样化。纵观高校自主招生这几年的发展历程,我将我国的自主招生政策进行对比,从而提出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一、自主招生的含义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自主招生是高校在教育部及其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人才需求市场为导向,从自身教育教学资源的条件出发,独立自主地拟订招生计划和组织选拔录取的招生制度”[1]。

自主招生与统一高考不同,不是以高考分数为唯一参照的招生录取制度。高校可以录取那些文体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几个学科大赛中获得奖励者,在科技创新、文学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的学生,甚至在某方面特别突出的“偏才”或“奇才”[2]。这些偏科的学生如果参加全国统考,肯定会被高校拒之门外。高校自主招生政策体现出“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科学人才观。另外,高校自主招生相比全国统一高考,还具有其他优势:①降低分数线录取。一般来说,大多数高校对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会降低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学生就可以通过这种优惠的录取政策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②提供一个互相了解的平台。在高校自主招生的过程中有面试这一环节,正好给了学生和高校教师了解对方的一个平台。高校教师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展现自己的个人魅力,吸引优秀学生报考自己的学校;学生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向高校教师展现自己丰富多彩的才艺,让高校教师充分了解自己。③自主招生在时间上安排合理。高校自主招生一般是在每年的1月中旬进行,为期两天。就算学生没有通过自主招生考核,对学生未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也没有太多的影响。④创新能力。有些学生单科成绩非常优秀,科技创新能力非常强,具有较强的培养潜力。高校愿意自主招收这样的学生。⑤招生范围扩大,实行双向选择。只要是高三学生就可以报名,高校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高校。

高校自主招生是对统一高考和招生的一种补充,可以让一些在某方面突出的学生比较早地摆脱高考的束缚,调整好状态,准备迎接更高层次的学习。随着教育的发展,统一高考和招生的弊端日益显露。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出台给高考改革带来一定的活力,但是高校自主招生在我国是一个新事物,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问题和挑战,也正原因如此,公众才会对高校自主招生存在诸多质疑。

二、高校自主招生摆脱困境的对策

近几年,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和完善,这对高考制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高校自主招生不但担负着我国考试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探索道路的历史使命,而且担负着促进素质教育和不拘一格选人才的重任。然而,公众对高校自主招生政策仍然存在一定的质疑,这对高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要想消除公众对自主招生的质疑,就必须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

1.加强高校民主管理,实行透明化操作。

高校应建立健全自主招生的组织机构和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程序。高校的招生录取是一项非常认真严肃的事业,关系到学生、中学、高校、政府和用人单位等多方面人的利益[3]。在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工作中,高校应该向全社会公开自主招生的整个过程,这样能使自主招生的过程处于公开、透明状态中。如果高校自主招生没有透明化的操作,可能大多数人仍然会更愿意相信以高考分数作为录取的标准。另外,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透明,可能会给有“暗箱操作”想法的人方便,出现腐败的现象。因此,自主招生的标准、规则、程序一定要公开,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只有这样,录取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

2.建立公平与诚信制度,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的差距仍然很大。高校在自主招生的过程中,考虑的生源大都是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学生,有的甚至只有重点中学的学生才有资格去申请参加自主考试,这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有些优秀的学生因经济条件不好,不得不放弃参加自主招生。因此,高校应该考虑给那些贫困学生在经济上提供一定的帮助,让他们能享受自主招生带来的好处。同时,高校应该建立诚信制度,加强中学生的诚信教育,使中学推荐的学生是名副其实的优秀生或有特长的学生。对那些弄虚作假的中学采取取消推荐自主招生资格的惩罚,而对滥竽充数的学生也应该做出相应的处罚。

3.建立明确的法律或法规,加大自主招生监管力度。

当以往“清晰的分数选拔”变成“相对模糊的面试选拔”后,高校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保证制度的公平与公正,确保招生部门不滋生腐败,是确保自主招生能够稳步健康推进的重要前提。从理论上讲,自主招生可以保证高校选拔到优质生源,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偏才、怪才因高考发挥失常而名落孙山。但由于自主招生的标准是“不唯分数”的综合指标,实际上降低了分数在招生录取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规则的权力向哪部分人倾斜,哪部分人就会大大受益,教育公平问题势必就会更加突出。正如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所言,恢复高校自和腐败的增加必然是一个共生的过程。在长期缺乏自主和自律的情况下,高校很有可能出现招生腐败。学校内部没有形成健全的民主管理体制,社会监督机制也还不完善,在现有体制和诚信环境中,确实很难从根源上杜绝招生腐败。因此,要保证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仅依靠高校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是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由政府、社会与学生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途径的监督机构,进一步规范。

4.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设想。

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没有完全达到改革的目的,而且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进一步改革和进行政策调整。

(1)自主招生改革的价值目标。我国高考和招生改革的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应是:人人有机会,获得机会靠个人。这就是说高等教育和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对所有人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但每个人要把机会变成现实只能靠自己的努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就意味着高等教育向所有人开放,不分出身和地位,无论阶级、肤色、民族、性别、年龄,但接受高等教育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学力,即具有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和能力。高考和招生改革必须坚持这一价值理想和基本原则。

(2)制度设计。根据这一价值目标,并针对目前招生考试制度和实践中的问题,我们设想了两个自主招生改革方案:一是一步到位,对现行的高考和招生制度进行整体改革,建构一个理想的考试和招生制度;二是保持现行的高考和统招制度架构,只对现有的自主招生制度进行完善。这两个方案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即统一考试,自主招生。

所谓统一考试就是: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只有统一考试才能提供一个共同的标准衡量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对所有人都是公平和客观的,而且统一考试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时间,减轻考生、中学、大学的负担,节约社会成本,提高考试效率,更重要的是能保证考试的质量,有利于宏观调控考试,并能在纵向和横向上进行教育质量的比较,提高效率和信度。考试不应多元化,多元化的考试无法进行比较,没有共同的客观标准,容易导致不公平。统一考试下的科目、内容、考试的性质可以多样,但也不可太多,以十几门为宜,这样可以全面衡量和评价学生。统一考试可每年实施两次,为大学、中学和考生提供多一次机会。

自主招生表现在两方面:在考试上,设置多种考试科目,有的科目可设两类或三类卷,也可设不同性质的考试,而各大学有选择考试科目和类型的自,自己本校招生的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统一考试的实施机构分别向考生和所报考大学报告分数,以及分析报告。在招生上,高校可自主设立分数线,甚至可以要求单科成绩;更可以将统一考试作为资格要求,划定某一基准,在基准成绩之上的学生都可自主申请,高校可以根据学生情况免面试,或要求面试。

两个方案的差别在于,前者是全国统一考试,后者是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联合组织考试,但所有学生都可以参加。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的考试因为另有高考,而高考考查学科知识,因此自主考试可以是能力测试,重点考查学生的学术倾向,分析、推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不论何种设计,其目的都是希望能全面测评学生,最终都要有利于大学选拔多样化有特色的创造性人才。高校招生可根据学校性质、人才培养目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科技发展要求来确定自己选拔人才的标准,择优录取符合自己标准的学生,并可在面试时,再对学生进行特定的评价,这不但有利于大学选拔符合自己办学目标的人才,而且可以让不同系科专业挑选到有专长的学生,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

综上所述,虽然人们对高校自主招生有着种种困惑,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是新事物的发展过程总是曲折的。高校自主招生的这条路必定会布满荆棘和障碍,还可能出现与先前预期相反的结果,高校必须正确地处理改革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不断地改进和创新,才能真正获得成功。

参考文献:

[1]唐滢.美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16.

自主招生的条件范文第5篇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的要求,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10日,绝大部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已完成了报名。现根据我省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此前未参加我省高考报名、没有取得高考报名号和报名回执的考生(含已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未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退伍军人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及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予以补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0-22日。

二、补报名范围和条件

报名资格和条件严格按照粤招〔2018〕15号文执行。

鉴于今年我省体育类、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即3+证书考试)已于2019年1月结束,因此,上述考试不列入补报名范围。

三、补报名流程

(一)考生向所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

(二)网上预报名。凭该报名号和初始密码,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ecogd.edu.cn/pgks)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采集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

(三)确认报名。到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各地市和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做好补报名工作。

四、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安排

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4号)执行。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12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市确定,体检结果由地市招生办公室于3月15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确保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报名点要认真核准考生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重点核准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基本信息。

(二)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考生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自己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要认真填写和核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学校老师和家长咨询。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须认真细致校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对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和核准工作,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需补报名的考生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2月20-22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