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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
参加体艺与科技创新特长术科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合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特长生志愿。
2.第一批
普通高中学校(含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6个统招志愿。其中:
(1)第1至第3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
对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在其所填报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2)第4至第6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红旗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红旗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出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3)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为了您能充分了解自学考试并顺利地进行7月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请详细阅读此须知:
1、报名时间为5月22日、23日,考试时间7月3日、4日。报名考试费每科40元。
2、050408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考生需到济南报名考试。
08030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和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我市不接受考生报名。
公安、中药、护理、中医护理、药学等专业只接收其行业的在职人员报考。
3、首次报考,必须交验身份证并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报考时,应了解专业考试计划,认真阅读“报考手册”,仔细填涂“报名卡”,认真校对报名、报考信息并签字,如有差错而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4、报名后,请抓紧时间学习,提高应试能力,自觉加强遵守考场纪律,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单科成绩判零分;各科成绩均判零分,一年内不准报考;取消档案内所有成绩,三年内不准报考的处理,严重者,报请公安部门按扰乱社会治安处理。同时,考生每作弊一次推迟半年毕业,本科生同时取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5、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对《考生守则》重新修订,考生须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请注意!
6、经济法(本)、市场营销(本)、护理学(本)、教育管理(本)进行学分制试点,分别安排9门核心课程,选考课程从自学考试中已开考的所有课程中选择,完成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7、全部本科专业均可免考英语(二),但需加试课程满14学分。
8、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包括技能考核、毕业考核)合格后,务于11月下旬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合格证书到原报名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9、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陆威海教育网(whedu21.com )“自考分数查询”栏查询。
10、详细报名地址:
环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文化东路5号鲸园小学院内) 5231645
乳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乳山市新华街53号) 6622397
文登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登市昆嵛路14号教育局院内) 8460404
荣成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荣成市蜊江教育局院内) 7562344
威海卫生职工进修学校(卫生大厦13楼) 5300004
咨询电话: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科 5810202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26日,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为6月27—28日。
(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根据《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香洲和高新招生;和风中学面向斗门区招生;红旗中学面向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
(三)志愿填报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专栏(zheec.zhjy.net,下同)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务必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并存档志愿确认表半年。
(四)志愿批次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
参加体艺与科技创新特长术科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合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特长生志愿。
2.第一批
普通高中学校(含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6个统招志愿。其中:
(1)第1至第3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
对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在其所填报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2)第4至第6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红旗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红旗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出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3)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3.第二批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
(五)关于指标生
1.指标生招生计划
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等5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执行。
2.报考条件
(1)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执行。
(2)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3〕16号),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7〕3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珠教招〔2017〕5号))、初一入学期间符合当年积分入学政策规定的入学条件并在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3.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将指标生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名额分配办法。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
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3)录取办法。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5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5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4)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将《珠海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发给考生,人手一册。
考生应认真阅读《珠海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志愿顺序。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26日,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为6月27—28日。
(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根据《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香洲和高新招生;和风中学面向斗门区招生;红旗中学面向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
(三)志愿填报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专栏(zheec.zhjy.net,下同)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务必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并存档志愿确认表半年。
(四)志愿批次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提前批
参加体艺与科技创新特长术科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合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特长生志愿。
2.第一批
普通高中学校(含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6个统招志愿。其中:
(1)第1至第3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
对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在其所填报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2)第4至第6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红旗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红旗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出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3)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3.第二批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
(五)关于指标生
1.指标生招生计划
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等5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执行。
2.报考条件
(1)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执行。
(2)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3〕16号),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7〕3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珠教招〔2017〕5号))、初一入学期间符合当年积分入学政策规定的入学条件并在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3.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将指标生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名额分配办法。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
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3)录取办法。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5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5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4)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将《珠海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发给考生,人手一册。
考生应认真阅读《珠海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志愿顺序。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关 键 词:高海拔地区;冬季施工;工程质量保障
Abstract: The winter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assuran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winter construction process, which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in winter, it is the top priority of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the project should to establish a modern management system for a good job of this link,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approach to manage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in winter.Key words: high altitude, winte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ssurance
中图分类号:TU7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青海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气象属大陆性高原半干旱气候,其特征是:海拔高、气压低、寒长署短、干旱多风、昼夜温差变化大,降雨量小而集中、蒸发量大、无霜期短,冬季寒冷持续时间长,长达半年之余,极端最高气温38.7℃,极端最低气温-26.6℃,最大冻结深度134cm。冬期施工的工程质量保障是冬季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贯穿了冬期施工全过程中,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重中之重,为抓好这一环节,项目部要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利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对冬期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
我结合青海高原地区和日常冬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冬季施工的工程质量保障。
一、冬期施工方案管理
1、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对不适宜冬期施工的分项工程,提前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2、在制定冬期施工方案过程中和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经本单位主管工程师批准后报上级单位审查、备案。
3、在制定冬期施工方案过程中,各施工单位要会同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有冬期施工的专门审查,根据已定的施工方法,由设计单位对结构进行必要的验算,修改或补充说明。
4、入冬施工前,应按经审批的冬施方案或技术措施进行交底,并做好检查工作,要有专人分工负责,确保每个工序都能按规程执行。
5、本项目部每月、季度进行不定期的冬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好的冬施经验要及时推广。
二、冬期施工测温管理及保温管理
1、各施工现场要在入冬前建立测温组织,每天要掌握气象预报,搜集最近的气象信息,每日对大气温度、混凝土温度、砂浆温度进行观测,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测温工作,并指定专人测量。
2、测温时和所测温度值应详细记录,整理归档,每天每施工段停止测温后,由技术员审阅测温记录签字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查、备案。
3、测温人员应保持与供热、保温人员的联系,如发现供热故障或保温措施不当使温度急剧变化或降温过快应及时查明原因。
4、水源及消火栓要提前做好保温工作,防止受冻。
5、暂设工程水管,供热管道必须在入冬前做好保温维护工作,保证冬期施工时能正常供水供热。
6、搅拌机棚、水泵房、操作棚和淋灰池应搭设好暖棚,准备好必要的取暖设备。
7、保温材料计划应与冬施方案同时提供给材料部门,需要量品种,规格及进场日期要求等。
三、冬期施工外加剂的试验
1、冬期施工外加剂,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要经过所在地区质量监督部门的使用认可,对已进场的外加剂,均须补做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2、新品种外加剂配制方法,储存条件,掺加方法,进行外加剂与水泥品种相适应的优选试验,并确定其掺量。
3、对新引进的外加剂,应做掺外加剂,混沥砼试块试验。
四、土方开挖
冬期开挖冻土方,要因地制宜地确定经济,合理和施工方案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以达到节约人力、材料、能源、保证施工质量和加快施工进度。
1、冬季进行开挖的土方,应做到连续施工。
2、在相邻旧建筑侧边开挖的土方,应做到连续施工。
3、道路必须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正常运行安全。
4、冻土开挖要根据开挖面积大小,形状和开挖的深度等具体条件,合理布置挖掘机,装载机和破碎机的作业方向,保证运输道路畅通,要有合理的进出环形道路,充分发挥各种作业机械设备的效率。
5、要根据土的冻结深度和工期,土方数量及土方的运距等,配备各种机械设备。
五、冻土回填
1、基坑、基槽等砌筑完毕后,允许用含用冻土块的土回填,冻土颗粒直径不得大于15cm,而且含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
2、回填地梁的沟槽时,梁顶上50cm厚范围内不得用冻土回填,其余部分冻土体积不得超过15%。
3、构筑物及有路面的道路,路基范围内管沟不得用冻土回填。
4、所有回填土方,均必须排除积水,清除冻块等杂物,其每层填铺厚度,应比夏季小为宜,一般不超过20cm,用夯锤夯实。
5、回填土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层受冻。
六、冬期砌筑施工
1、冬期砌筑施工时,为保证砂浆的使用温度与砖表面温差不宜过大,以至于在砖石与砂浆之间产生冰膜,影响砌体强度,砌筑时砖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一般不宜超过30℃。砖表面与砂浆温差不宜超过20℃。
2、冬期施工的砂浆强度等级一般不得低于M2.5,重要部位和重要结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5。
3、使用掺外加剂砂浆,如设计无要求时,当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按常温施工的规定提高一级。
4、冬期施工砌体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砌体体积大,吸热量多,随着温度降低,砂浆塑性也很快下降,影响砌筑质量,当砂浆冻结以后,水泥水化反应停止,而影响砂浆强度和粘结力,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将各种材料集中堆放,并用草帘、草包等遮盖保温,砌好的墙体也应用草帘遮盖。
5、施工时不可浇水湿润砌块。
6、砌筑砂浆宜选用水泥石灰混合砂浆,不宜用水泥砂浆或水泥粘土混合砂浆,为确保铺灰均匀,并与砌块粘结良好,砂浆稠度宜为50―60mm。
七、冬期混凝土的施工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为缩短养护时间,一般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级,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水灰比不应大0.6。
管道基础工程及管道的附属构筑物,一般不采用加热方法防冻。通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冻:
1、控制坍落度在1―3CM的范围内;
2、加入引气型减水剂,含气量控制在3%--5%的范围内;
3、加入防冻剂。根据一些地区的经验,气温在-5℃以上,温度处于正负变化时可选择早强减少剂;温度处于-5℃以下时则应选取用防冻剂。
4、蓄热养护
将混凝土的组成材料进行加热,然后搅拌、浇筑振捣,养护时在混凝土周围用保温材料严密覆盖,延长混凝土的冷却时间。对材料进行加热时,水泥不得直接加热,使用前应先运入暖棚内存放,且水泥不得与80℃以上的水接触,拌和水和骨料的加热最高温度,当水泥的强度等级小于42.5级的普通硅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分别为80℃和60℃;当水泥的强度等级大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分别为60℃和40℃;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加热到100℃,拌和时可先使高温水与砂石混合搅拌后,再掺入水泥。冬期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比常温的搅拌时间延长50%--100%。
参考文献: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