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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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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

民主法治范文第1篇

20*年,我村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文秘写作网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五村两规范”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四民主”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村干部依法治村水平得到了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首先,成立了以村党支书*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把依法治村工作列入村两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其次是制订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方案和责任制,在村、组、户之间建立共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网络,村干包片、包组,组干包户,形成了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依法治村的其他配套组织建设,即抓好村综治工作办、治保会、调解委、帮教小组、治安联防队建设,加强其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保证依法治村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我村坚持抓好村民的法制教育,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一切依法办事,争做守法公民的良好氛围。为了搞好我村的法制宣传,我们建立农民法制教育学校、法制图书室、法制宣传栏,制作了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成立法制宣传文艺队,在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了学法中心户,开展守法光荣评比活动。特别是我村的法制宣传文艺队,队员们牺牲无数个晚上休息时间,排练节目,开展演出,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年还借“三.八”妇女节,开展了法制宣传文艺演出竞赛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由计生协会、老协、田段组、才莽组、小满组、对河组、小坝组各组成一个文艺队,分别登台亮相,由群众评比选出了优秀法制宣传文艺节目,并给予奖励。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民主法治

法制社会,依靠的是制度管理人。麻雀虽小,五脏具全,作为一个社会的最基层单位,我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一直强调制度建设,只有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才能使依法治村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在原有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合法的原则,结合本村实际,集中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和愿望,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新的《*村村规民约》,为推动民主自治起到积极作用。随后又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议事决策规则》、《村民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我村在理村、治村中逐渐形成了依法治理的运行机制。一是村两委的选举、罢免都依法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凡涉及本村经济、政治、文化和关系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坚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表决确定。如为了解决大屯路口路况不佳,影响车辆进出大屯的问题,我们多次召集大屯群众开会讨论,最终形成了多方集资,大屯群众共同投工建设的方案,水泥硬化了该路段。三是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村委的财务由理财小组负责监督,对村级财务按制度定期清算,村级日常开支状况及时公布上墙,保证村民对村务、财务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监督,实现了村干清白、群众明白的目标。

四、依法治村,化解矛盾保稳定、促发展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村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开展造林种果,发展生态农业,象今年我村光是种植罗汉果就达398亩,以前没有什么用场的荒山荒地一下子变得值钱了,就引发了一些土地、山林纠纷,影响了经济发展,成了当前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比如岩脚组一起山场纠纷,二十几年来几经调解,闹闹停停,今年双方都想到该山场种植水果,矛盾再次表现出来,并有激化的可能。我们经过排查,了解到该情况,及时向上级调解委汇报了情况,在上级调解委的支持下,两级调解委互相配合,前往调解,查明了事实,对当事双方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敦促双方本和睦相处、有利安定团结和生产经营,尊重历史、立足现实的原则,平等协商,终于达成了明确的山场界限协议,并当场堪明界限,化解了积怨多年的纠纷。据统计,20*年以来,我村共排查调解“三大纠纷”9起,民间纠纷15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6%。基本现实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无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治安案件和群众性上访事件,保证了社会稳定。

(二)依法治理促发展

今年我村在开发种植罗汉果过程中,由于罗汉果经济价值高,种苗价格达4-5元一株,盗苗盗果现象也有所发生,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此,我村利用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宣传网络,广泛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号召村民树立良好村风民风,遵纪守法,依法加强安全防范,自觉抵制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治安联防队建设,开展群防群治。通过不懈努力,盗苗盗果现象再也没有出现,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群众都放心发展生产,促进了我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民主法治范文第2篇

 

为了推进全镇各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 抓建设,增强创建活动效果。

村认真围绕上级要求抓好硬件建设。一是健全法制课室。二是设立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目前,通过几年努力,各村图书室已藏有为数众多的书。三是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四是设立一个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务、财务状况。五是建设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由村干部、村调解员、村民小组干部组成。

二、 抓宣传教育,增强民主法治理念。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作,围绕社区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1、村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村两委会、村民小组干部坚持每月学法一次,在定期召开的会议和每月固定一个学习日安排法律知识学习和辅导。学习内容,包括《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组织法》等与工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村党支部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意识和能力,使村干部在管理村务和为群众办事时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广大村民群众的意愿。 2、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几年来,各村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法制课堂、法制图书专栏、法制宣传栏等阵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紧紧结合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村法制宣传队伍深入村民群众着重宣传普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民主法治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文章从政务公开制度实施的民主法治环境分析了有效实施政务公开的条件,并从思想观念和法制建设层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途径,为我国政务公开的有效施行提供外部环境的保证。

政务公开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体制改革中建立公开、透明政府的具体手段和目的,它的有效施行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管理学家里格斯的行政生态理论认为,要了解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公共政策),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行政系统本身,而应该跳出行政系统,从社会这个大系统来考察行政行为,亦即考察一国的行政与该国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政务公开作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中建立公开、透明政府的具体手段和目的,它的有效施行除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本身外,还与实施政务公开的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

一、政务公开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政务公开是我国在行政改革过程中,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而实施的一项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将政府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公诸于众,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让公众参与。

(一)政务公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现形式

现代社会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政治民主化是现代政治文明最基本的特征和内容。民主政治是一种参与政治,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政务公开是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政务公开制度是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也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国策提出并通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都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法治理国家权力,而法治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必然要求权力公开、规范、明确的行使。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以法控制和约束行政权。没有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

(三)政务公开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正如前文所述,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法治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影响作用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促进作用,二是制约作用。法制的健全可以有效地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等等,这些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施行。

二、我国政务公开实施的民主法治环境

(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为政务公开的实施创造了条件

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要想获得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完成:一是政府主动公开,二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申请获得。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已基本解决。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促使我国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理解进一步深入,也能够从更高的层次来保障宪法及各项法律赋予自己的各项权利。

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我国公务员采用“凡进必考”的方法,工作中通过培训、实践,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对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改革的目标有了深入的了解,服务性意识不断提高,增强了政府公开其政务信息的主动性。我国民主环境的建设还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与保障。

(二)我国政务公开的民主法治环境的不足

我国在实施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虽然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受历史,传统文化,地理条件的制约,政务公开的民主法治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1.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政务公开要求政府能主动公开其政务信息,而政府公开其信息的行政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社会和政治文化的影响。而在中国,无论是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还是老子的“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的思想根深蒂固,成为几千年来社会统治者维护其统治地位的重要工具。现代的政务公开实质上是对政府公共信息这一无形资产进行重新安排,而这种资源的变更必将剥夺一部分官僚特权,失去信息特权的官僚必将失去巨大利益,这种利益的驱动无疑会阻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完善,近而会阻碍政务公开的有效施行。

2.我国公民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不足。公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教育是根本。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各地通过自身的努力,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有很多的地区,由于多民族聚居,语言、文化的多元性导致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平衡。公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实现真正民主的重要指标,而我国公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不足可以说是培育我国政务公开民主法治环境的又一大障碍因素。

3.有关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障碍。改革开放以来,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制度,无论是从中央层面还是从地方层面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保障。但从实际操作来看,政务公开的法治环境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表现在制度执行的表面性。即在执行过程(下转第10页)(上接第6页)中不够深入,还处于极其表面的层次,不少地方的措施只不过是简单的便民措施,离真正的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三、完善我国政务公开民主法治环境的对策思考

(一)从思想观念层面,努力营造有利于政务公开的民主环境

1.转变政府工作人员的执政理念,实现由“父母官”向公务员的转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公共理论的演变,整个社会的控制方式正在从“统治”经“管理”走向“治理”。政府改革的需要,要求政府应切实实现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理念的转变,政府官员应切实实现从“父母官”向公务员的转变,尽快走出管理认识的误区,真正将政务公开看成一种责任和义务,对于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要主动公开,对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内容,根据法定程序予以告知。

2.提高公民素质,培育公民参与意识。一个具有完全公民意识,公民精神的人才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他的权利,并且充满自信地维护这些权利。为此,要完善民主政治,就必须唤醒广大公民的公民意识,让公民积极参与到政府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去。在培育公民参与意识方面,首先,政府应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我国公民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只有公民的文化素质提高了,才会对政治问题产生一定的理解,才会地政治信息产生一定的需求,政务公开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真正实现民主政治。

(二)健全我国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建设

西方国家行政公开的进程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政务公开在实施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相冲突,因此除了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外,还要依靠法律来保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深入落实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包括政府公示机制、政府回应机制,公众表意机制与公众监督机制,使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

四、结论

一个民主法治的大环境是政务公开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根基。在我国,政务公开的有效施行,除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本身外,还要大力培育我国的民主法治环境,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将政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丁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精要[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民主法治范文第4篇

社区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报告

沙头街道翠湾社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南面,东起新洲路,西至金地七路,南起福荣路,北至福强路。辖区占地面积0.2平方公里,社区内有全海花园、金地海景花园、翠堤湾花园、金海丽名居花园等4个花园小区,4个花园小区先后荣获安全文明小区称号,其中全海花园、金地海景花园荣获了安全文明小区标兵称号。辖区内有福田区人力资源中心,此外还有深圳市和福田区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深圳市文化创意园。目前辖区常住居民为1.2万人。

开展情况:社区自2003年组建以来,先后获得了国家级创建无示范社区、市级平安和谐社区、区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区级人口计生工作先进社区等荣誉。为适应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维护社区的社会政治稳定,近年来,我们根据上级部门指示要求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成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及社区民警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创建标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前期的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社区管理更民主、干群关系更融洽、辖区社会更稳定的良好局面。

民主法治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主;法治;优位;基础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9-0036-03

一、民主的内涵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系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作为治理国家的政治制度,民主的核心理念是:权力源自人民、要由人民授予,权力要接受监督制约,要对掌权者进行定期的更换,权力更换和运行的规则由多数人决定。参考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民主的内涵一般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公民被赋予言论自由、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基本权利,并且这些基本权利的享有是平等的。言论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是现代政治社会的根本权利,这些权利应由公民不受干扰地自主行使。

第二,在尊重并保护少数人意志的基础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理想状态下,政治民主以公民在社会公共事务上的意志统一为基础,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有公民在每一项政治事务上都达成一致意见是不现实的。因此,现代民主一般以存在多数同意作为政治运作的基本规则,这一点是民主与专制的最大区别。

第三,就实现形式而言,民主可分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直接民主有两个层次上的涵义:一种指的是在具体问题上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来做出决定,但是整个国家的主导制度仍然可能是间接民主;另一种指的是整个国家的体制上的直接民主,如雅典民主。严格意义上的直接民主仅指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间接民主是人民通过选举出自己的代表组成议会和政府并委托其进行决策的制度。

第四,民主与法治是现代宪法机制良性运作的两大支撑。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这也正是现代民主法治所追求的目标。一方面,法治通过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民主也为法治注入新的内容和动力,以民主机制形成的法律制度,更能体现公共利益的导向,使

法治为保障人权、自由及促进人们的幸福生活服务。

二、法治的内涵

尽管各国学者对于法治理解不同,但先进国家的法治实践基本以“法律至上”为核心理念,即依靠理性的法律规则来主导和治理国家与社会。

第一,法治所依之法必须为良法。这要求法律不仅要符合形式的公平正义,又要求法律合乎实质的正义。形式正义只是指法律能够得到公正和一贯的执行,而不管其价值内核是否合乎正义原则;实质正义则是要求支撑法律制度本身的所依据的原则合乎正义标准。法律只有合乎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两项要求,才能称其为良法。

第二,法治之法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获得普遍的遵守与贯彻。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有人逍遥法外和享有法外特权。当然对于公民和非公共权力机构来说,法不禁止即自由;对于政府机关与公共权力机构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

第三,法治并不同于法制,它更多体现一种治国理念。法制仅指以法律的手段规范社会生活,并不涉及以法律的意志还是人的意志为主导。法治与人治相对,它要求政府机构与公务人员都是为法律服务,社会事务的管理也必须以法律为主,即“法大于人”。从某种意义上,法制是法治的一种手段,法治的践行还需要价值层面的修正与理念的构建。

第四,在所有规范和调整社会生活的手段中,法律为最主要、适用范围最广泛的手段。道德、宗教、政策等社会控制方式只能作为法律调整的补充,并且几乎所有涉及利益的社会领域都要接受法律手段的规制。另外,法律手段的救济必须是终极性的,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起最后一道防线。

三、民主本位抑或法治本位

从上述论述中,不难发现,民主与法治对于现代政治的作用为根本性的。但当前理论界对于民主与法治何者为先的问题认识不同,不少学者认为法治应当先行,也有学者认为民主更为根本。顾肃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在更大规模的民主化实现之前,有必要先厉行法治和主义。”季卫东认为,“在考虑政治改革的进程时,法治秩序的建构可以先行,民主化的步骤可以考虑得更稳妥一些,法治与民主的组合方式当然更可以按照中国的国情进行创新。”李林认为,“民主要稳、法治要快”、“在现阶段的特殊时期,法治建设应当先行一步,为民主发展铺路搭桥、保驾护航”。

虽然上述观点对于法治与民主何者优先的探讨有不同意见,但都强调民主与法治的共存。但某些学者似乎忽视了民主与法治可以共行的事实,盲目地强调“唯法治论”,否定民主的积极意义。潘维曾在其文章《民主迷信与中国整体改革的方向》中提出,民主先行从而带动法治进程的路径在中国并没有可操作性,中国政府与民众似乎对民主具有一种迷信,坚信民主可以解决权力滥用、腐败、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他进一步指出,只要法治足够成熟,没有民主的支撑,国家一样可以获得进步。例如亚洲一些经济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民主的水平并不甚高,可以说是“有法治少民主”的社会。

笔者认为,我们在分析民主与法治关系时,不应陷入一种狭隘的思维,而应在两者兼容的基础上构建现代政治文明。

四、民主是法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