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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时间
*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和街巷、主次干道,机关企事业单位。
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三、整治标准
1、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的各类垃圾彻底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两侧绿化带内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任何悬挂杂物、塑料袋。
2、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暴露垃圾、积存渣土、污水横流、杂草丛生现象,清扫保洁要做到两扫全保。废弃物控制指标达到一平方米不见一个烟头。垃圾收运日产日清,车走站净。
3、全区主次干道两侧门前便道、橱窗设施、花草绿地、环卫设施、人行道板等全面整饰。达到以下标准:
①便道无破损、无塌陷、无污迹、无污水横流;
②各类设施,如遮阳蓬、门头牌匾、广告、书报亭等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灰尘,文字规范,内容健康,无错、别、繁、简字,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周边无悬挂、无枯枝烂叶。
③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违章建筑,无乱摆乱设、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主次干道两侧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④村居院落、楼顶上干净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吊挂。
⑤主要干道两侧村庄的主要道路要干净整洁。田间地头无垃圾,无杂物。
⑥河道干渠两侧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各类垃圾。
5、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室内环境整齐、窗明几净;地面无垃圾、烟头;天花板无蜘蛛网;楼梯内无杂物堆放;屋顶无垃圾、杂物;公共厕所整洁干净、无污垢、无臭味;垃圾房(箱、桶)无破损、无外溢。
6、居(村)民家庭要清除陈年破烂杂物,做到居民家前屋后无乱堆放。
四、责任划分
(一)单位责任区。单位内部(包括房屋楼顶)和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负责。房屋出租、出借的,其内部和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如约定的责任人没有履行责任的,最终仍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所在街道、乡负责对所有辖区单位的监督管理。区各部门要协助做好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家庭责任区。家庭室内及庭院、屋顶环境卫生由居(村)民自行负责打扫。家庭出租户要督促配合承租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居住环境卫生、安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街道、乡负责监督管理。
(三)社区、村责任区。社区、村的环境卫生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区机关挂钩结对部门协助,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其环境卫生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移交属地管理也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单位自建房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商已征用但目前尚未开发的地块,其环境卫生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按照地块属性,规划、国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四)市场责任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包括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区)由所在街办、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负责。
(五)河道责任区。河道水面及其两岸的市容环境卫生按照管辖区域划定的责任区分别由区农经局、街道负责。
(六)工地责任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窗口责任区。永兴汽车站、通沙汽渡、火车站周边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有责任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无责任单位的区域由属地街道、乡负责。
(八)道路责任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由专业环卫作业单位、民办保洁队和道路维修养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临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由临街经营户自行负责整改。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九)绿化责任区。城市道路绿地等各类公共绿地的市容环境卫生由建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住宅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负责,各街道负责监督管理;未移交属地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十)近郊责任区。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由各街道负责。
(十一)环卫设施责任区。公厕、垃圾房(箱、桶)、垃圾中转站等各类环卫设施的保洁工作由区环卫部门和属地单位按照分工分别负责。
五、整治步骤
(一)单位大扫除:5月20日-25日全区统一行动。由开发区、各街道、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5月19日前通知到位。开发区、各街道、乡及区各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抓好督促和考核工作。
(二)居(村)民家庭大扫除:5月26日-6月1日全区所有居(村)民统一行动,对家庭室内、庭院和屋顶环境大扫除,尤其是平房和底楼住户要确保一户不漏。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5月25号前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所有家庭都能开展家庭大扫除。6月2-3日各街办、乡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巡查、督促。
(三)社会大扫除:初定6月14日为义务劳动日,区、开发区、街道(乡)、社区(村)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义务劳动,集中力量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同时,行动日当天,区创文指挥部将组织力量,对部分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进行帮扶行动。参与村居结对共创的机关和单位都要于行动当天组织人力参与社区、村环境整治行动,确保本单位、共创社区环境整治达标。
(四)检查考核:建立每周例会制度,每周通报制度、旬查制度、考核制度。区创文督查组对环境整治活动全程巡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活动结束后,由区创文指挥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六、组织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发动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到位和制度到位,务求取得环境整治的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在整治行动中要带头参与、亲自带队。在全面进行环境整治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新村、后街后巷、施工场地、水面岸坡、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问题。
(二)强化组织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途径,营造浓烈的氛围,动员本地区和本系统、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做好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各监管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区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环境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行动日活动中来。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整治成果,及时报道面上动态,反应广大市民群众呼声,批评破坏环境的行为,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行动日之后,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加强对监管区域的达标考核。区创文督查组要加强对全区尤其是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的督查考核,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七、部门责任
1、区发改委要会同开发区、街道(乡)抓好工业企业的生产区、宿舍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区建设局要抓好道路修复、施工道路的垃圾清理以及对污水满溢、井盖缺损等问题的处理。
3、区商贸局要抓好对全区商业、服务业单位特别是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
4、区工商分局、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分别负责所辖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随产随清、市散街净。
5、区规划分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进行查处和取缔,落实门前责任制。要组织责任单位搞好拆违建筑垃圾的清理,对已拆除而未清理的,要尽快清理。对已部分拆除而未整体拆完的“半拉子”工程,要彻底拆除,并及时清理拆违垃圾。
6、区农经局要会同开发区、街道(乡)加强对河道沟渠杂物及垃圾的清理。督促绿化养管单位对绿地、树木修剪后的树枝、树叶、残土等进行及时清理。
7、区建环局负责对污染企业的违规排放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及时整改;负责对主次干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污染、扬尘、有毒废弃物的查处、清理、整顿。
8、区爱卫办要加强灭鼠、灭蝇等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搞好庭院垃圾死角的清理,结合省级卫生村复查搞好农村大环境卫生整治。
9、区城管局要加大对违规违章的动态管理力度,清除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发现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抛冒滴漏的,要责令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路面。环卫处在搞好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检查、监督。
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效减少疾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化区域环境,建设和谐寺下的一件好事,更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它不仅需要各住户、广大居民朋友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自觉遵守卫生公德,更需要大家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和广泛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清洁工作。为此,在寺下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寺下乡团委和寺下中学团委联合向各住户和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从现在起,立说立行,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广大群众朋友要逐步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规范自己的“行”,提升自身的“德”,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
为保持门前街容整洁,街区各住户和店铺居民朋友们要各负其责,搞好店铺门前、家门前的环境卫生;对房前屋后、卫生设施由各户负责实行“门前三包”;严格禁止乱倒污水、垃圾,乱扔杂物;严格禁止畜禽在圩镇散放;生活垃圾要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由环卫人员定期清运。
从现在起,义不容辞,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每一位公民,关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每一位公民都要认真履行维护环境卫生,对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卫、人人参与环卫、人人支持环卫的浓厚氛围。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争创市级文明单位。通过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切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全面促进部机关各项工作健康顺利的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一)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处干部职工的卫生和健康意识。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对推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通过健康卫生进单位活动、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讲座、组织健康卫生测试等形式,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
(二)通过创建工作,提升单位文明与和谐。把文明创建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和精神文明意识。
(三)通过加大整治,进一步美化净化单位工作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规范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管理,逐渐形成吸烟有损健康意识,在公共场所设立“严禁吸烟”标志,以减少公共场所烟对人的危害;完善卫生清洁制度,督促卫生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办公室内外卫生,突出卫生间、会议室的卫生与消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养成爱干净、爱清洁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办公室内门窗、墙壁、顶棚、用具物品上无灰尘蜘蛛网,地上无烟头、纸屑、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院落环境整洁、美观。
(四)通过除害防病,提高全处应对疾病预防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掌握一定的除“四害”知识,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染,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知识。重视除“四害”工作,把除“四害”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先进科室的一项主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各项具体创建要求
1、单位内部办公室场所:
一是领导重视,各科室参与。各科室的办公场所要按照创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形成有责任区和责任人的包干负责制,形成值日制、制度化管理制,每日的卫生有专人值日清扫。对创建的全过程进行动态适时有效的管理,推行互议互评、交流促进的方式,及时开会点评、阶段总结,做到表彰先进纠正不足,把创建工作纳入到各科室的日常工作中。
二是把创建工作与全民健康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每人每日有运动,每日每人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办公和卫生习惯。
三是大力提倡在工作场所内禁烟和拒烟活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清新;各科室要提倡每日开启门窗,确保室内通风(气),空气清新。
四是做好科室内的日常卫生。桌面整洁,各类书籍、资料、报纸等及时整理归类;衣帽物件(品)按指定位置挂(摆)放,使办公室整齐有序。室内或走道做到无蜘蛛网、粉尘,门窗、桌(地)面等保持清洁明亮,玻璃镜面等无灰尘和痕迹;定点设放纸篓及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2、办公公共区域:
一是根据划定的卫生包干区域,落实卫生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实行门前干净卫生制,保持全天候清扫保洁制。
二是配备必要的公用卫生保洁用具,在指定地点摆放,并保证办公垃圾及时适时清洁,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做到无痕迹,无异味。
三是在公共场所、会议室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标识标志,有关禁烟、消防等标志应规范统一和醒目。
四是过道走廊和楼梯保持畅通,无杂物、垃圾,无污渍、无异味、无烟蒂痰迹,摆放的绿化盆景无明显垃圾、落叶和不洁。厕所、卫生间要按照保洁标准化要求管理,洗刷及时,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渍、无烟蒂痰迹,保持空气清新。卫生清洁用具专用专放,并做到整洁、光亮。
五是开展正常性的卫生检查,采取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检查、考核管理模式,做到适时检查、点评,及时整改,共同提高,不留创卫工作的死角、盲点。
3、除“四害”工作:
一是经常开展有害生物情况调查,为做好杀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药剂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并遵循选用低毒、高效、环保的原则,确保用药规范和安全。
三是按照病媒生物防治方案,积极开展春、秋季的大规模灭鼠、灭蟑工作。
四是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四害”治理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和完善单位卫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统一领导、科室实施、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要落实一名具体干部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创卫工作。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确保年内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二、整治时间
4月10日—6月10日。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镇村环境,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4月10日—4月30日期间,实地查看了7个社区45个村,召开了座谈会,传达了县推进会精神。确定这七个村作为试点。各村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重治理各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卫生死角清理不到位等难点。对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展开拉网式排查,各村治理不到位的地方拍照、通报,责令各村立即整治。
5月1日—5月15日,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各村要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5月16日—5月31日,全面清理农村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保持公厕设施完好,有专人保洁,定期消毒,厕所内外清洁,无乱贴乱画,基本无异味。公厕外周3米内无垃圾杂物以及污水外溢。
6月1日—10日,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驻地内主要道路及街道、驻地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收运处理,直运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自行焚烧或简单填埋。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宣传到位、清理到位、管理到位。各村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清理一处、干净一处、巩固一处。
四、验收阶段
各村要组建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对各村内的主街道、巷道的沿街商户(住户)的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街道;街道安排专项人员,每两周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书记为第一负责人。街道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二)加大资金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拿出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各村卫生保洁工作,引导和发动驻地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效减少疾病,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化区域环境,建设和谐寺下的一件好事,更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它不仅需要各住户、广大居民朋友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自觉遵守卫生公德,更需要大家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和广泛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清洁工作。为此,在寺下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寺下乡团委和寺下中学团委联合向各住户和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从现在起,立说立行,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广大群众朋友要逐步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规范自己的行,提升自身的德,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
为保持门前街容整洁,街区各住户和店铺居民朋友们要各负其责,搞好店铺门前、家门前的环境卫生;对房前屋后、卫生设施由各户负责实行门前三包严格禁止乱倒污水、垃圾,乱扔杂物;严格禁止畜禽在圩镇散放;生活垃圾要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由环卫人员定期清运。
从现在起,义不容辞,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每一位公民,关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每一位公民都要认真履行维护环境卫生,对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卫、人人参与环卫、人人支持环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