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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applied talents who are familiar with litigation knowledge is a key factor in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however, in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the procedural law graduate talents' training mode has defect, which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judicial practice to litigation utility personnel. This paper made exploration on the defects of China's graduate training m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order to find reasonable solutions.
Key words: Procedural Law;postgraduate training;mode;problems;recommended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279-02
0 引言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指导思想下,为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而形成的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诸要素构成的运行方式,是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种总体性的表现。诉讼法学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适用性,要求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毕业后能够胜任诉刑事诉讼法教学、科研以及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
1 我国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随着刑事诉讼法典的诞生到“大修”,取得了不凡的成绩,为诉讼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血液,诉讼法学研究生活跃在我国司法的各个领域,但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现行的我国诉讼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1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理论与实践本应是互动的,诉讼法学的实践性,使得其研究生培养过程在关注理论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即使是诉讼法理论研究,其理论来源及关注点也应该是日常的司法实践,然而在我国的诉讼法研究生培养中(尤其是学术性研究生)司法实务能力的培养往往得不到重视,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
1.2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脱节。我国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教育中实体法教学与程序法教学偏重不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脱节,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掌握完整的程序法知识的基础,导致教学效益的事倍功半。
1.3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脱节。长期以来,我国诉讼法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着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诉讼法教学中的理论教学,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重知识轻方法,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相互脱节,以致出现法学理论上的矛盾现象。
1.4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脱节。在我国的诉讼法研究生培养中,对于诉讼法的理论的教学研究,有关国内法的与有关国际法的存在脱节现象,法学基础理论学界忽视国内部门法和国际法的情况更为明显。国际法的缺位对于我国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十分有害。
2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导向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应该与学科性质相适应,否则会南辕北辙,与培养方案初衷相反。就其性质而言,诉讼法学主要归属于社会科学,但同时其知识体系又涉及自然科学与规范科学等。诉讼法学不仅是科学的知识体系,而且还是一门技术,技术的主要成分则在于实用。诉讼法学的学习,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的获取,同时更多的在于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在研究生阶段,诉讼法学教育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 诉讼法学研究生应深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在诉讼法研究生阶段,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研究生教学应根据诉讼法学实践性强的特点设计系统科学的教学课程安排。法学研究生理论课程的教学旨在教授学生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引导研究生能够检索阅读相关文献,这就需要教师以更科学合理的授课方式引导诉讼法学研究生学习。
2.2 法学研究生教学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最基本的工作素养。研究生阶段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已经有一定掌握的情况下,应着重培养其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目前,我国法学研究生课程依然以法律理论分析、法律规范阐释、以及法律体系的讲解之上,“教师讲,学生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仍然大量存在于当代的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中,教育方法也缺乏对研究生法律思维的启发性培养。
2.3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应注重培养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结合。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旨在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的法律科研人才和实务人才。法学研究生教学,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在法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应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运用,在注重提高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素养的同时,加强培养研究生对诉讼法学的兴趣,提高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扩展
3.1 课程设置方面: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师应逐步强化自己的实践能力,在学科建设上,除极少数主干课程外,主要开设选修课,减少繁琐的必修科目,扩大选修课的范围,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课程,强化课程结构的逻辑性与规范性,根据实践的需求及时增加新的课程,引入新的课题与研究点,尤其增加与特定领域相关的课程。
3.2 师资配置方面:法学师资的实践经验缺乏、实践培训途径的闭塞和师资队伍中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特别是市场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竞争中,应用型研究生人才培养必须解决的难题。面对这一难题,必须在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知识的同时,提高其社会实践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使其能够真正成为诉讼法研究生学习生活成才路途中的领路人。其次各大院校可以适当遴选一些法律实务界具有丰富经验同时具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律师检察官法官担任专职培养人的工作,使研究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司法实务,锻炼其司法修养等。
3.3 教学评价方面。在诉讼法学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中学校不能仅仅用局限于用所谓的标准答案来限制和压抑学生的原创精神,更不能将一门强调思辨的学科变成一部死记硬背的流水账,而是需要激发研究生的自主创新思维。各学校可以采取措施,将司法考试与诉讼法研究生教育教学二者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借助司法考试的推动促进法学教育模式的多元化,促进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朝着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方向发展。
3.4 教学方法方面。适当加强制度建设以尊重导师的主观能动性,不过多的干涉取缔导师的教学计划与社会实践计划,在教学方法上积极探讨案例教学方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方式、双师多向互动式教学方法等教学形式。相对于“灌输式”的理论讲授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带动学生积极思考和研究;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法律诊所的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应用。诊所法律教育已经走出美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是众多国家法律教育的重要模式之一。同时在研究生教学中,也可以引入双师多向互动式教学方法。尝试两位导师甚至多位导师共同授课,由不同的导师对同一问题进行解读,并相互展开讨论,通过导师之间互动带动师生间互动,鼓励学生多多参加实践活动,去各种法律岗位实习学习,采取合理有效的教育途径使研究生能真正把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需要结合起来。
总之,如何改进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模式的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导师、研究生本人以及管理者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和配合,需要加强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评估、学位论文、就业指导等各环节的管理和监控。
参考文献:
[1]张贤明,陈彬,刘阁.具有环保特色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考[J].广州化工,2013(1).
[2]吴晓求,宋东霞,李艳丽等.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基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成效的调研[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5):6-10.
小祁说,10月5日,他骑自行车在厦门文曾路行驶时,被思明区交警大队交通警察郑某以“无牌载人”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他所属自行车实施强制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小祁认为,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因此应适用该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及第8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小祁称,事发当晚,他在骑自行车时,周围没有任何的行人和车辆,根本未影响道路通行,因此,应按照第87条第2款规定,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而思明区交警大队却直接对他的自行车强行予以扣留,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属无效。
小祁还表示,他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发现,只有“当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其他并没有法律依据。
关键词:环境法学 培养思路 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131-01
研究生的教育及培养直接关乎较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而其培养思路也会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好坏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将直接决定着研究生个人的发展及其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1]。环境法学研究生作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部分,是以培养高层次专业化的法学人才为目标及适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而设立的。然而,随着我国研究生的大规模扩招及社会需求的变化,单一学术科研人才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转变思路,应该培养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1 确立多元化的培养目标
近几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也越来越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社会对环境法学应用型特殊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强。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趋于多元化,这不仅是社会和现代人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环境法学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2]。因此,无论从我国研究生教育现状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出发,还是考虑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已不再是仅仅培养单一学术型人才,而是复合型人才,因此,可从以下三种类型确立培养目标:专门型研究生,培养掌握专门系统知识的高层次人才,以满足社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需要;过渡型研究生,培养具有较高科研素质和学术水平的,并且在以后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才,主要侧重于学术研究;适用型研究生,培养能适应社会各个专门领域的具有特定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2 热点学术问题引导教学
研究生教育作为本科学习的提升及延续,两者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研究生阶段自主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提高。由于研究生负担一定的科研任务,知识积累的不断提高,因此,其创新能力也成为了衡量学术水平及实践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3]。从环境法学学科特点及研究生的自身特质出发,可以采用研讨式教学及参与导师课题等多种方式引导教学。在环境法学硕士的教学上,应主要对环境法学上经典的问题及前言热点学术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关键还要让学生明白这些问题为什么会成为广受关注的问题;研讨式教学就是教师要重视研究生作为教学主体的参与性,充分调动参与者的潜能,在老师启发下,师生在学科前沿问题上互动交流、相互启发,以实现对某一问题的深刻理解。大多数环境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在入学时,专业知识比较薄弱,通过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专而后博,以研究促学习与科研,通过课题申报与研究,才能知道如何收集材料、提出并解决问题,并写成学术论文,其科研能力也能得到全面锻炼。
3 实践性教学
研究生教育作为一种专业教育,其更强调理论知识的坚实及专业知识的多样性,需要科研研究能力与实际工作能力的兼备。而环境法学各种理论的形成及其科学性、合理性的验证,都必须借助社会实践才能完成,因此,在教学中应该不断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不仅能加深理论知识的理解,也能够不断提高研究生以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的能力。考虑到环境法学学科特点,可以组织学生到相关部门及地区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实践,学生也能比较清晰理论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同时也能够唤起学生们热爱环境、追求人与大自然和谐的情感,使他们深刻理解学科使命,从而充分调动科研学习的积极性[4]。此外,还可以将调研实践中遇见的问题带到课堂中去,进行深入剖析,以理论进一步指导实践,这对提高学生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及思辨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4 多元化质量考核机制
目前,在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多元化的趋势下,其质量考核已经不能以坚持学术水平为唯一标准,不过也要严把毕业论文的选题关和答辩关。由于研究生的质量不仅仅体现于最终的结果上,还反映在日常学习及研究的整个过程,因此,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如建立导师、研究生淘汰制,加强平时学习及研究中的跟踪、督查。并且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解放思想,采用国际化的发展眼光,积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经验以指导和完善既有的管理及考核机制。
5 结语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科研水平的高级人才,并且从课程的设置到质量考核机制上都以学术性为标准。目前,环境法学的发展及进步是需要高素质专业型人才的不断推动[5]。因此,只有将环境法学教育同当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及崛起联系起来,并且对环境法学研究生硕士培养过程中所遇见的诸多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不断反思改进,才能够培养出较高综合素质及学术水平的环境法学人才。近几年来,从我国环境法学硕士毕业生在工作中的成果及得到的好评来看,国内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思路已初有成效,但仍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相信,只要所有环境法学教育工作者不断努力,不久我国的环境法学也一定能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一致。
参考文献
[1] 李爱年,谌意桃.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0,9(2):104-107.
[2] 周玉华.环境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J].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9,8(4):45-47.
[3] 刘永鑫.我国环境法人才培养状况及应对措施[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7(4):267-269.
关键词:声乐教学;理论;艺术与技术
一、声乐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声乐教学的直接目的是如何使不同性别,不同生理条件,不同接受能力和文化的学习声乐的受教育者在一定的时间内,既保留自己一定的天赋的声乐特色,又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准确的咬字归韵的技巧和运用声音表现声乐作品内涵,从而提高学习者的歌唱能力和艺术修养。
声乐教学任务是通过思想性、循序渐进性、因材施教性、形象性、实践性的教学原则,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声乐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使学生建立科学的声乐观念调动潜在的歌唱能力与艺术素质使其充分得到发掘并最终应用于实践。
二、理论先行在声乐教学中的作用
在某种情况下理论先行具有先导作用,能够指导声乐教学的实践环节,同时又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它的内涵。声乐这门学科一般会被认为实践的比重要超过理论的比重认为该学科以实践为主体,的确声乐作为声音的一门艺术实践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并不等于抛开理论层面的探究。尤其在声乐教学的过程中如果缺少了必要的理论知识理性认知作为基础那么就会成为授课者的短板。而今是一个知识多元化的时代,教育上也提倡必要的多元文化观,那么客观的就要求教育者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也就是说作为一名优秀的声乐教师就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功底,这些理论既是声乐教学过程中声乐学科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要有其他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
理论是从长时间正确实践中得出来的,也就是说理论是前人思想与成绩的结晶,仅这一个层面就使得实践能够保持在一定的积点上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良性运转。就像今人的声乐学是通过前辈们几百年的声乐理论书籍、谱面、音视资料等一代代传承与发展至今的,也正是从这些认知中得出了正确的歌唱声音。试想如果抛开理论无继承,也就是说否定理论在声乐教学中的先行性,而将声乐教学中正确声音的建立盖上摸索性探索性这样一个印章的话,那么不难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将出现人类的声乐学学科水平以及声乐演唱方式方法的不确定性混乱性甚至会产生倒退与消亡的可能。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掌握正确的理论知识直接影响着授课的成败,比如关于歌唱者的生理学学习、呼吸、头声、舌的感觉和位置等技术方面的相关的理论知识的熟知程度;教学过程中引导训练学生各个发声器官的使用的相关理论的应用程度等等,而不是无任何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积累靠盲目的实验教学无目的的演练猜测与摸索来授课从而出现事倍功半甚至是错误的教育教学。反之恰恰是经过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在授课时指导实践多走捷径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并通过理论先行具体结合实践实现教学过程中的新发展。
三、声乐教学过程中对艺术与技术辩证关系的把握
艺术与技术的把握与处理这一课题始终对艺术从业者提出着客观上的要求如何能够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怎样处理好他们的平衡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内容。声乐的艺术性与技术性是构成声乐学重要的两个组成,它们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但是这个统一体的内部却又是相对存在的,比如说有时候技术性会占到先导的地位那么艺术性就会暂时在技术性之后加以考虑,也有时艺术性占在先导位置时那么生硬的技术仿佛在百变的艺术精神追求当中略显苍白。
我们不能离开技术谈艺术的存在与展现,因为技术是艺术的实现手段,我们也不能拥有完美的技术而忽略了艺术的本质,在声乐学中艺术与技术是辩证而统一存在的,任何一种声乐演唱方法以及任何一种声乐的表现形式都是二者的结合体。在实际教学当中如果声乐学习者已对所学习的作品作了多维度的艺术感知,全面的了解了作品的艺术性,当然技术实践环节的必修知识除外,那么下一步将会把声乐技术作为授课的暂时先导使学习者从技术层面来感受作品。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先导绝非不带有艺术性的,这恰恰是上文所讲的辩证关系,为什么要用先导而不是主导来阐述二者的特殊关系呢,显而易见主次是从属的关系,而先后是并列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把这两个声乐学的重要因素其中任何一方列为主导的话那么怎么能说明这个主导当中并不存在从属体的因素呢,声乐技术如果是主导那么很有可能直接导致学习者拥有一身超强的声乐技术技能却没有思想没有音乐性,反过来如果主导是艺术性那么试想下如果只是薄弱的技术能力能否真切完整的展现艺术这个主导所需要的表现效果呢,这就好像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如果没有超强的技艺支持那么演奏者是无法完成作品的诠释工作的。也就是说当一名出色的钢琴演奏家在完成贝多芬音乐的同时他们的演奏是有着音乐的灵魂的,这种灵魂就是音乐传递给我们想要告诉给我们的音乐的艺术的存在。声乐艺术的表演也正是遵循着这个客观规律,一个艺术修养良好的歌唱家给听众带来艺术享受的同时也证明了他自身的声乐技术也是超群的,足以满足艺术品对他提出的技术要求。而并列关系使这二因素获得了平等,只是在出现的顺序上或许有暂时的不同而已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把它们看成纵向的深入关系,而不能做横向的比较对象,但这种暂时是统一在一个大的方向当中的,就像二者何为暂时的先后是没有机械的模式存在的它们是辩证统一在声乐学习的整个始终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如果离开的任何一方那么另一方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离开艺术谈技术是没有灵魂的机械生产,离开技术谈艺术或许只是本本主义的空洞讨论,所以说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一脉相承的一对范畴。
明了了关系后在把握的问题上就多了更多的清晰的选择,也可避免偏激与极端的处理方式。也就是说没有抛开艺术而绝对存在的技术更没有绝对存在的艺术而不需要技术的实现过程,在提高强化技术水平的同时也是对艺术表现力的丰富和升华,这种强化与丰富是一个自然整合的过程这个过程实现了艺术发展的新阶段;反之,在追求艺术性的同时必然是要通过实践的,艺术性只有在技术实践的过程中才会全部展现,各种不同的艺术性就需要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段,所以若想真实还原或是创造新的艺术性那么技术的同步与更新是关键的,如果出现了断层那么就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滞留或是滞后,当然这种滞留或是滞后是考虑到艺术品的时代属性得以提出的。(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参考文献:
[1]莉莉雷曼《怎样歌唱》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7月
[2]杨立岗《声乐教学法》2007年8月
[3]邹长海《声乐艺术心理学》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7月
关键词: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研究型大学;PDCA
随着我国科技、政治、经济和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在我国科研创新体系建设、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国家安全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2002―2010))专门指出“研究型大学是我国科教兴国的强大生力军,应在办好研究生院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研究型大学,以对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带头、示范作用,提高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1]”。研究型大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以“创新性的知识传播、生产和应用为中心,以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精英人才为目标”[2-3]。研究生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产出和培养目标之一,是我国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和未来夺取世界知识经济制高点的重要支撑力量[4]。
现代研究生教育始于西方,在西方研究生教育100多年的发展中,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经验。其中科研能力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高素质研究生必须具备的关键技能之一。研究生科研能力是研究生在各学科领域进行旨在探索真理的普遍理智创造活动所需的能力[4-5]。国内外研究表明,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形成、提高,虽然受先天因素的影响,但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教育和训练而得以培养和提高[4]。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研究生自身的长远和全面的职业发展,而且是研究生教育本质的体现,是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共同做法,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甚至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可见,如何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是当前国内外研究型大学广泛关注的一项至关重要的研究课题。
本文针对现有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中的规范化过程尚待改进等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过程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该方法主要通过引入并借鉴“戴明环”和GB/T19001、GB/T28001全面质量管理标准的思想,以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目标为核心,将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划分为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改进(ACT)四个基本阶段。然后,结合我们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实践,介绍了具体的实践效果和经验。实践数据表明,本文所提出的方法对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起到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1问题的提出
现有国内外针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研究主要是从研究生科研能力的结构分析、招生选拔、课程设置、学位论文撰写、国内外科研创新能力的比较分析方法等方面来进行,在培养过程的实施案例和模板方面研究的相对较少。相对来说,欧美发达国家在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方面比较成熟,他们重视生源的科研潜力以及导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并且强调通过研究生课程教学、科研实践、毕业论文撰写来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三者各有侧重又相互结合[5]。
在研究生培养方法上,随着我国研究生培养条件的逐步改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相应地,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也有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仍存在种种问题,导致我国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从总体上来看有待改进之处。尤其是在研究生扩招背景下,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研究生培养质量下滑,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问题的广泛存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招生规模扩大是培养质量下降的一部分原因,但是研究表明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落后,甚至轻视与忽略,才是导致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的根本原因。培养对象数量的迅速增加与培养过程管理的轻视,是导致培养质量下降的直接原因。因此,在培养模式和体制不能短时间内迅速改变的前提下,必须研究和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另一方面,根据现代教育和质量改进理念,作为研究型大学重要培养成果(研究生)的能力培养质量来源于(培养)过程。
综上所述,现有国内外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的研究中存在的一个主要的问题是:由于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对研究生素质和个性有较强的依赖,无论国内外都缺乏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的标准,更缺乏一套完整的过程体系的指导,近年来国外逐步从全面过程管理的角度来开始研究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方法,但国内尚缺乏系统性的从过程角度的研究成果。本文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过程的研究型大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并进行了实践研究。
2基于PDCA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
2.1基于PDCA的科研能力培养过程模型
本文所提出的基于过程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核心和前提是基于PDCA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主要通过引入并借鉴“戴明环”和GB/T19001、GB/T28001全面质量管理标准的思想,以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目标为核心,将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划分为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改进(ACT)四个基本阶段。
该过程强调学生不是处于简单的被管理和被监控的位置,而是被充分调动积极性,参与实验室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的建立与运行,强调的是学生科研能力目标的提高和进步、学生个人及实验室的共同发展,通过运行科研能力培养过程,让实验室和学生在发展过程中明确目标、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不断前进,提高学生的满意度及成就感,叠加实验室科研能力的提高。
图1基于PDCA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模型
2.2科研能力结构分析
在能力结构分析方面,不同学者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结构进行了排序。如孟万金根据能力结构要素分析得出文、理、工三科研究生综合基本科研能力结构要素按重要程度由大到小排在前5项的能力依次为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资料搜集与处理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顾明远的排序则依次为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书面表达能力[3-5]。但现有的学者都没有将科研规划能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科研能力。科研过程的成功前提就是学生对科研的规划。结合在北航的实践,我们扩展后的学生科研能力至少包括图2所示的7项能力。
图2科研能力结构
2.3PDCA科研能力培养过程中的阶段
图1中的PDCA四个阶段是一个迭代环,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如表1所示。
2.4科研能力培养里程碑
针对每位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计划,实验室设定了入学、调研、开题、中期和答辩五个里程碑,并确立了实验室科研能力培养实施措施(如表2所示)。
表1科研能力培养过程阶段及阶段目标
阶段 目标/任务
计划(PLAN) (1)标准:建立实验室范围内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标准。
(2)计划:制定科研能力培养过程计划。
实施(DO) (1)培训:根据已建立的计划和培养过程标准对研究生开展科研能力培养相关的培训。
(2)实施:根据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能力培养子任务。
检查(CHECK) (1)分析:收集实施阶段的数据并进行量化分析,提炼经验和教训。
(2)学习:学习经验和教训。
改进(ACT) (1)改进: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适当推广、标准化;对失败的教训加以总结,以免重现。
(2)标准化:提炼培养方法和过程的最佳培养实践标准化,供推广和借鉴。基本推广路线为个人小组全体。
表2科研能力培养过程里程碑
里程碑 任务与实验室培养措施
入学 明确科研能力培养目标,完成学习计划:包括基础课程学习、科研、工程方面,至少涵盖调研、开题、中期和答辩几个阶段。
调研 完成调研报告等。实验室调研模板提纲:(1)工业界现状:定义、典型应用、技术脉络、体系结构、典型企业界的研究方向和进展等、开源产品和原型系统等;(2)研究界现状:国际和国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或重要战略规划中的相关的关键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的分析、总结和下一步趋势分析、国外重要基金的资助情况和资助方向、国内973、863和国基的资助课题方向和内容、典型的研究机构的进展、领域专家及其进展、关键算法及其研究思路和进展,学术界的前沿进展)、该领域相关的国际期刊/会议、领域推荐书籍/论文列表。(3)关键/热点/前沿科学问题。
开题 完成开题报告。实验室开题报告模板纲要包括研究意义/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研究的方向、建议研究方案、特色与创新之处、预期研究成果、可行性分析等。
中期 根据开题开展科研和工程工作,并接受检查(组内与实验室预答辩)。
答辩 完成课题研究、系统实现和毕业论文等,完成实验室内部答辩和学院答辩。
3实践效果
我们对所提出的培养方法在北航计算机学院进行了实践。实践中选取了45位研究生进行了研究,其中的人员构成结构(博士生和硕士生)如图3所示。
图3人员构成结构
为了考察实践效果,在实施前后我们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等方式进行了两个试验分析。
试验1:采取了学生自评、小组同行评分、最后得到加权分的科研能力综合评估值方法来分析方法实施前后的科研能力培养效果,目的是通过学生评分的比例来部分观察我们的方法实施效果。在评分体制上,采取了100分值,分为0~70分、70~85分,85~100分三个档次。
在试验1中,实施前后的综合评分结果及其对比如图4和图5所示。
图4科研能力综合评估结果
该实践结果(图4、图5)和学生调查问卷反馈结果表明,方法实施后85~100分,75~85分的学生比例分别提高了7%和11%,0~70分的学生比例降低了14%。以上实践结果表明本文所实践的科研能力提高方法从学生和组内自我评估上看还是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图5科研能力综合评估结果对比
试验2: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根据学生科研能力结构,从学生自我规划性、论文和专利发表、毕设优秀学生比例等指标上进一步分析,分析结果表明:1)学生主动性:引导学生转换被动科研和工程思维为主动进行职业、科研、工程等规划和实践,是教师
有效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培养效果的前提;2)学生规划能力:实践前发现有相当大比例的学生在主动进行职业、科研和工程规划和实施的规划意识和实施能力上还比较欠缺,需要老师的细致引导和示例讲解。3)学习模板和指导(包括实验室、导师、团队和同学间):在实践中,发现有很大部分有了积极性后,却不知道实施方法。实践发现,实验室、团队和导师如能及早提供参考示例和模板(如实验室调研、开题、中期和毕业答辩提纲模板/示例)、采取在培养关键阶段的前期指导(如预答辩等)和培训(如入学培训、预答辩等)等措施,能让学生尽快明确目标和模仿,具有较强的实例指导意义。
4结语
我们将在北航计算机学院对本文所提出的方法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和改进,具体工作包括:1)对培养过程模型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2)在实践阶段部分,将进一步提炼出实验室内部的标准培养过程;3)在指导环节,根据学生和教师反馈,进一步完善提炼总结各项经验、教训和各种模板示例(如调研、开题、中期和答辩等)并完善现有的各种网络化的教师和学生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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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ivation Method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bility of Postgraduate in Research Universities
RUAN Li, XIAO Li-min, ZHU Ming-fa
(Schoo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Beiha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