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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产品期货市场已经进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但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和投机资本的形成,在为期货市场产生和发展提供经济基础的同时,也对现货交易带来影响。农产品期货交易是否会正向影响现货价格波动,关系到农产品期货市场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进行协整检验,建立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误差修正模型,分析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关系。
分析方法概述
(一)单位根检验
1.ADF检验。采用ADF检验来检验农产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等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对于将要进行的协整关系而言,只有当所要分析的随机向量具有相同的单位根阶数时,进行协整检验才有意义,因而还需要对期货价格序列的一阶差分和现货价格的一阶差分也进行ADF检验,这对时间序列本身的平稳性以及其一阶差分的平稳性而言是进行协整检验的基础。
ADF检验采用单边检验中的左侧检验法,如果统计量大于临界值,则接受原假设,即序列存在单位根,所考察序列是非平稳的。反之,如果统计量小于临界值,则拒绝原假设,即序列不存在单位根,说明序列是平稳的。
2.滞后阶数的选取。由于Yt的滞后项加入检验方程是为了校正自相关性,因此滞后阶数的选取既要截获相关性,同时又要尽量减少信息损失。基于这一思想,实证中常用的方法有两种:其一,渐进t检验,即对较大的滞后阶数p,用t检验确认 ξp-1是否显著,若不显著,减少p值,直到对应系数的t值显著。由于t显著是对Yt-i(~I(0))的系数而言的,故t统计量是渐进有效的;其二,基于最小信息准则来选取滞后阶数p,即定义:
Ik=logσu2+ρ·CT/T
令CT=2,称Ik为赤池信息准则(AIC);令CT=logT,称Ik为施瓦茨信息准则(SC),即:
AIC= Ik=logσu2+2ρ/T
SC=logσu2+ρlogT/T
选取较大的滞后阶数p,计算对应的AIC(或SC),然后减少p,直至AIC(SC)最小并基于此确定最终滞后的阶数。由于AIC和SC渐进一致,故使用AIC或SC均是可行的。
(二)协整检验
如果序列Y1t,Y2t,…,Ykt都是d阶单整,存在一个向量β=(β1,β2,…,βk)使得Zt=βYt`~I(d-b),其中,b>0,Yt=(Y1t,Y2t,…,Ykt)`,则认为序列Y1t,Y2t,…,Ykt是(d,b)阶协整(cointegration),记为Yt~CI(d,b)。
由此可见,如果两个变量都是单整变量,只有当它们的单整阶数相同时,才可能存在协整。协整关系的经济意义是:两个经济变量尽管存在各自的长期波动规律,但是,如果它们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则变量之间就存在着一个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即均衡关系。
一般而言,期货价格FPt与现货价格SPt是非平稳序列,所以对其做回归分析时,要先进行协整检验。建立模型:
FPt+β0+β1SPt+et
其中et称为均衡误差。检验et的单整性,即对残差项进行平稳性检验,如果et为平稳序列,则认为变量FPt与SPt为(1,1)阶协整,检验et单整性的方法即是上述的ADF检验。如果检验证明FPt与SPt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说明FPt与SPt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三)Granger因果检验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引导关系可以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来进行。
Granger因果检验的模型为:
其中e1t和e2t是白噪声且不相关(即Cov(e1t,e2t)=0)),如果存在某一β1j不为零,则认为现货价格引导期货价格;同样,如果存在某一α2i不为零,则认为期货价格引导现货价格;如果同时存在某一β1j和某一α2i均不为零,则认为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相互引导关系。可以通过F统计量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计算各自的回归残差平方和RSSF和RSSS。
假设H0:β1j=0(SPt≠>FPt),即现货价格SPt不是引起期货价格FPt变化的Granger原因。为检验该假设,构造F统计量:
利用F统计量检验原假设H0。对于给定的显著水平α,若F>Fα,则拒绝原假设,认为β1j中至少有一个不显著为0,即现货价格SP是引起期货价格FP变化的Granger原因(SPt=>FPt )。反之,则不能认为现货价格SP是引起期货价格FP变化的Granger原因(SPt≠>FPt )。
在原假设H0:α2i=0(FPt≠>SPt)成立下可以检验“期货价格FP是否是引起现货价格SP的变化原因”,构造的F统计量为:
最后,要得到X是Y的Granger原因的结论,必须同时拒绝原假设“X不是引起Y变化的Granger原因”和接受原假设“Y不是X的Granger原因”。
(四)误差修正模型
采用误差修正模型对价格的即时与滞后引导关系进行检验,在此采用两步法建立ECM模型:第一步,建立期货价格FPt与现货价格SPt之间的长期关系;第二步,建立期货价格FPt与现货价格SPt之间的短期动态关系,即误差修正模型。
如果变量是协整的,则相对于长期均衡的离差能够用来估计误差修正模型。如果序列{FPt}和{SPt}是CI(1,1),则变量具有误差修正形式:
其中β1、β2反映了误差修正项et-1对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变动的调整速度。从短期看,FPt和SPt由较稳定的长期趋势和短期波动所决定。从长期看,协整关系式et-1=FPt-1-SPt-1起到引力的作用,将非均衡状态拉回到均衡状态。因此,误差修正模型能清楚地显示与长期均衡的动态偏离程度。
农产品期货与现货价格关系实证分析
为考察农产品期货与现货价格关系,期货价格数据选取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豆品种及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早灿稻期货品种,选自2010年1月1日到2012年10月19日之间的周度交易数据,现货价格数据取自中粮数据中心对应的现货交易数据。
(一)大豆期现价格动态关联性的实证分析
1.ADF检验。单位根检验:从计量分析角度来看,在对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之前,必须对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平稳性进行检验,为减缓价格时间序列的波动性,需要对大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进行处理,分别取大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自然对数,构成两个新的时间序列lnFPt和lnSPt,运用基于残差的ADF检验方法对期货价格序列和现货价格的对数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发现二者都是非平稳时间序列。因此,需要对这两个序列进一步进行一阶差分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大豆期货价格序列和现货价格序列均不平稳,而在一阶单位根下,期货和现货序列在1%和5%置信水平下,其ADF值均显著小于临界值。因此,接受原假设,认为期货和现货价格序列在一阶差分下呈现出平稳性,二者是同阶单整的,即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均都是I(1)平稳的。
2.协整检验。利用协整检验来验证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如果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则期货价格应该是现货价格的无偏估计量,对大豆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对数序列作Engle-Granger协整回归,得到回归结果如下:
lnFPt = -3.289 + 1.4079*lnSPt
(-2.6009) (9.2071) —t值
R2=0.4467 F(1,106)=84.7718 DW=0.1436
Akaike Info Criterion的回归结果为 -3.105597,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都能通过t 检验,说明模型的解释能力较强。
为了判断序列lnFPt和lnSPt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需要对这一方程的残差et是否为平稳序列进行检验。对回归估计表达式的残差et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可以看到,et的ADF统计量为 -10.45663,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即残差序列et为平稳序列。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序列lnFPt和lnSPt存在协整关系, 即二者存在稳定的、长期的均衡关系。二者的长期关系为:
lnFPt = -3.289 + 1.4079*lnSPt + et
其中et为二者与长期均衡关系的偏离。
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上述协整分析结果表明,大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为了研究这种长期均衡关系中是否存在着引导关系,进一步采取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分析。考虑到期货和现货价格时间序列的一阶平稳性,对Granger检验的滞后期数选择为滞后一期。
表3中大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表明,对于现货价格不是期货价格Granger原因的零假设,P值为0.6091,大于0.05,因此,不能拒绝零假设,即在95%的置信度下,大豆现货价格不是期货价格的Granger原因。而对于期货价格不是现货价格Granger原因的假设,其P值为0.0156,小于0.05,零假设不成立,即在95%的置信度下,大豆期货价格是现货价格的Granger原因。
4.误差修正模型。通过协整检验,可以发现大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而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出现失衡,为了增强模型的解释程度,在协整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研究变量之间的短期动态调整关系。
分别以lnFPt和lnSPt为被解释变量,et-1、lnFPt-1、lnSPt-1为解释变量进行OLS估计得到结果如下:
以上两式表示序列lnFPt和lnSPt的短期均衡关系。两个方程中的速度调整系数(即et-1前的系数)分别为-0.820247和 -0.175462。即,在短期内,若前一期的长期均衡偏差增加一个单位,lnFPt和lnSPt两个序列在当期的变化值分别减少0.820247和0.175462个单位。这说明长期均衡偏差的存在使期货价格有向下均衡运动的趋势,而长期均衡的存在也使现货价格有向下均衡运动的趋势,现货价格回复到均衡状态的速度比期货价格慢,二者在趋于平衡状态的过程中,期货价格发挥着主力作用,此结论也进一步说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间存在长期的、稳定的运动趋势,二者在长期中趋于动态均衡。
(二)早灿稻期现价格动态关联性的实证分析
摘要:目前,鲜活农产品产业发展迅猛,但其销售却面临巨大的挑战。本文从网络营销的角度,介绍鲜活农产品开展网络营销的现状,分析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意义,指出了实施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
近年来,我国鲜活农产品产业发展迅猛,但是,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大多数处于初级现货市场阶段,鲜活农产品营销渠道和时机不够畅通,给农户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而网络营销异军突起,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二者结合,将呈现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鲜活农产品如何通过网络促进销售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一、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现状
网络营销在鲜活农产品产业中的应用主要是以互联网及网络技术为支持,借助鲜活农产品行业网站、企业网站以及各级政府的农业信息网,实现双向的信息流。即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等企业和果农,通过网络及时、形象地和获取相关的商品供求及服务信息。在此基础上,以B2B(企业对企业)为主要形式,实现网上营销洽谈、网下成交支付。目前,在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手段不健全的环境下,这种形式的风险较小,比较适合鲜活农产品内在质量千差万别、必须感官加以确定的特点。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鲜活农产品产业专业网站大约有40多家。其中,中国果品信息网等5家网站位列农业100强网站之列。除行业性鲜活农产品专业网站外,还有荔枝、芒果、香蕉、梨、枣等各种单品鲜活农产品专业网站。同时,各地农业网站都不同程度的设有鲜活农产品频道和专栏。鲜活农产品企业是应用网络营销的主体,主要是大中城市的鲜活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目前,在鲜活农产品产地县、镇的一些运销大户、专业合作社,也创建了网站,网络营销正在起步和发展。根据素有“中国苹果之都”美誉的山东栖霞调查,在大约200家果品商储公司中,近20%的企业有不同程度的网络营销应用。但从整体看,鲜活农产品的网络营销还远未开展起来,极具发展潜力。
二、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重要意义
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一部分鲜活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跌,“谷贱伤农”现象时常发生,农民收入增长减缓。而开展网络营销,能让鲜活农产品的生产者以一种新的途径及时地了解生产信息,根据市场合理地组织生产,避免产量和价格的巨大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因此,网络营销对鲜活农产品营销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突破鲜活农产品产业发展瓶颈
我国鲜活农产品产业总量的发展已有相当可观的规模,且生产能力还可以进一步扩大。1978年全国鲜活农产品产量仅为657万吨,2004年已达到8394万吨,比1978年增长11.8倍,产值达到1500亿元。从1995年起,我国鲜活农产品产量一直稳居世界各国首位。但近年来,许多鲜活农产品品种出现卖难现象,阶段性买方市场明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信息不灵、渠道不宽、流通不畅是主要原因。鲜活农产品产业开展网络营销可以扩大市场时空范围,未来的发展可以加快加大鲜活农产品市场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一定程度上突破销售不畅造成的行业发展瓶颈。
(二)节约交易成本,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增效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很多研究表明,基于网络信息和销售商品,并不需要投资大额的固定资产,而且,由于供求双方信息透明、实时和高度的互动性,使得农产品营销过程中信息搜寻、议价与监督交易实施等各方面成本显著降低。此外,一些企业通过开展网络营销也取得了显著效果。例如,四川惠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网络营销,建立自己的网页,树立公司形象,网上洽谈,改变以往盲目跑市场的情况,节约了成本,增加了定单,2005年的柑橘购销量是2004年的1.5倍。四川蒲江杂柑合作社开展网络营销以来,推广当地优良柑橘品种作用明显,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连年取得好成绩。
(三)加强农户与外界的联系,促进鲜活农产品销售
根据鲜活农产品有季节性和不易长期贮存的特点,农户必须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和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动向,沟通买卖双方的流通渠道,尽快将产品顺利地卖出去。互联网能够及时地将信息传送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鲜活农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信息,如鲜活农产品的品种、价格等,同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世界各地的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根据市场信息和客户的需求情况来制定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计划。例如,近几年来,上海郊区一些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国人,其与当地的农户相比,除了资金技术上的优势外,最大的优势就是加入互联网,信息灵通,能按照市场需求信息安排生产,沟通各种流通渠道,使他们生产的鲜活农产品不仅供应上海市场,而且还能进入国际市场。
三、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策略
目前,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存在网络基础设施薄弱、信息化人才和营销人才缺乏、鲜活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以及物流配送不及时等困难。从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应对。
(一)加快制定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鲜活农产品相关标准,推动绿色鲜活农产品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促进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品牌战略,主要品种逐步实现从鲜活农产品种植到包装的标准化,着力改善网络营销的环境。例如,农业合作组织、农村合作社等组织可以和农户结成稳固的联盟,实行统一种子、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统一品牌,实施利润平均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来合理安排各农户的开始种植时间,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品牌战略。
(二)利用农业网上展厅,务实、稳步地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
鲜活农产品企业要开展网络营销,仍以网上营销洽谈、网下成交支付为主要形式,行业组织要推广相关经验和加强交流,务实、稳步地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这包括营销导向的企业网站建设和升级、网站优化与推广、搜索引擎营销等,有条件的还可以尝试以网络营销促进鲜活农产品“订单农业”的实现。
鲜活农产品企业要特别注意与各级政府的农业信息网、行业网站联系,借助其比较发达、成熟的网络开展网络营销。例如,我国各地方政府都建立了本地的农业信息网,从农业部到各地方也都开通了网上展厅,用多种文字展示各地名优特新农产品,有很多地方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了网络营销的尝试,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管是对推介企业还是对扩大鲜活农产品市场来说,网上展厅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上交易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且,网络营销在发达国家已被广泛应用,而我国到2004年底开展网络营销的企业仅有5%,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应加快建立健全我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信息社会服务体系,为农民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准确的鲜活农产品市场信息;要尽快开展网络营销,使企业通过网上展厅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或者商业广告,扩大企业的知名度。
(三)建立有效的农业信息化培训制度
开展鲜活农产品网络营销,农村和广大果农不应被遗忘,应建立有效的农业信息化培训制度。把农产品营销主体,即农户、龙头企业和营销中介组织作为农业信息化培训的主要对象。在农业信息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科技信息经纪人的作用,建立专业的农业信息“二传手”。这些经纪人,包括农民协会、村级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等,在小农户信息意识不强、技能不高的情况下,形成“进村入户”的农村信息服务中间载体,彻底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方面与农户联系,一方面通过网络、信函、报纸、电话等渠道面向国内外市场,将农民的需求信息在网上及其他渠道上,联系业务,同时为当地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流通体系优化
中图分类号:E7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5—0001—05
我国是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不同种类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和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从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情况看,鲜活农产品流通尽管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依然薄弱,“卖难”、“买贵”问题交替出现,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困扰,引发了社会公众的较多质疑和“两头叫、中间笑”等负面评价,成为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1.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促使鲜活农产品生产、消费和流通格局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带来的城市外延的不断扩大,尤其是由于土地级差收益和比较收益的巨大差异,许多大城市郊区的蔬菜基地逐渐变为工业园区、商品住宅以及商业地产,蔬菜绝大部分靠外地供应。而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基地逐步向远离城市的区域集中,且出现了种植结构向专业化发展的趋势。
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促使大量人口由内地向沿海等产业聚集度高的地区流动,由农村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流动,这些地区已成为鲜活农产品消费需求最为集中的区域。并且,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鲜活农产品消费总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即使是北方地区的居民,一年四季也要求吃上新鲜时令的蔬菜,而大量“反季节蔬菜”必须从南方调入,从而形成“南菜北运”的蔬菜流通格局。
上述生产布局、人口聚集以及消费规模和结构的重要变化,使得鲜活农产品流通面临着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促进了大规模、跨区域、长距离物流需求的快速增长。二是客观上推动了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加快发展。因为宽半径、大规模、长距离流通和运输必然产生对鲜活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中转、集散、分拨、储存的依赖,从而需要批发市场发挥商品集散、采购分拨、信息聚集和大吞大吐的功能。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物流、人工成本以及损耗也在不断加大,进而客观上使鲜活农产品价格趋于上涨。三是由于鲜活农产品生产、消费、流通总量、结构和流通的变化,使得鲜活农产品流通在市场环境优化、市场秩序治理、产销信息服务、收储调节、流通追溯以及相关政策的扶持等方面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2.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对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农业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需要进一步发挥流通的先导性作用,引导和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适应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
3.扩大内需要求建立和完善高效、畅通、安全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鲜活农产品流通已成为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纽带。鲜活农产品销售不仅是农民经营性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也是城乡居民消费的主要内容和家庭支出的重要部分。因此,鲜活农产品流通事关国计民生,高效、畅通、安全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4.管理好通胀预期要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发挥稳价保供的重要作用
21世纪以来,我国鲜活农产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更为剧烈。鲜活农产品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但生产则存在典型的“蛛网效应”。因此,需要充分发挥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价格发现、信息传递的功能,避免生产的盲目性,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缓解价格大幅波动。
二、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状况
1.流通渠道多样化,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模式成为主渠道
经由批发市场的多环节流通渠道(见图1)在很大程度上是鲜活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后市场自发形成和选择的结果,适应了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分散、规模小的特点,并且不少区域中心城市的批发市场还初步具备了信息、价格形成等功能,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中的带动和服务作用逐步显现。目前,全国70%的蔬菜是经由批发市场逐级向下销售的。
与此同时,新型流通模式大量涌现。除“农超对接”模式外,很多地方还探索了专业大户、合作社与批发市场对接,或与政府、学校、酒店对接,或直接进入超市、农贸市场设立销售专区;批发市场直接向下游零售环节延伸;平价商店及流动售卖车组织合作社、专业大户直接销售鲜活农产品等模式。这类渠道模式确实大大减少了流通环节,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流通成本,但从实践看,目前还只是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补充形式。
2.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不同所有制形式的鲜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呈快速发展态势。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数量为37.9万个,比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初期增长了2.4倍,在组织农民统一进入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量涌现。截至201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25万个,其中龙头企业9.9万个,对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个体运销户、农村经纪人日趋活跃。以经纪人队伍为例,2010年已发展到50多万户,比2006年增长了近2倍,成为衔接鲜活农产品产销的重要力量。
3.现货对手交易方式仍占主导,新兴流通方式发展较快
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大多是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交易方式。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跨区域贸易、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发展迅猛。例如,不少地方探索了蔬菜的网上交易,一些大型生猪批发市场采用了拍卖和中远期交易方式,这些都促进了流通效率的提高。
4.流通设施不断改善,现代化水平有所提升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大型城市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解决交通拥挤的需要,对不少销地批发市场进行了搬迁。这些迁建的新市场在基础设施方面明显改善。除此之外,许多地方的鲜活农产品市场还建立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检测系统,部分市场还拥有了冷藏、加工、配送设施,甚至建立了垃圾分类回收、污水分流循环利用等环保低碳设施。
三、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1.流通体系不健全,难以适应生产消费发展的新要求
(1)流通主体发育不充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突出
从收购环节来看,由个体运销户、经纪人收购和运输的鲜活农产品约占鲜活农产品流通总量的80%,并且多是以个体户形式存在,即使经营规模已经很大时,也很少会到工商部门注册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屡有发生。
从批发环节来看,在蔬菜、肉类的全部经营户中,97.2%的是个体工商户,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仅占2.8%。
从零售环节来看,农贸市场和传统菜市场仍然是鲜活农产品零售的主要场所。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在现有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基础条件下,大面积和大规模推广“农超对接”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2)流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损耗浪费较为严重
鲜活农产品市场设施特别是冷链物流设施严重不足。我国鲜活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量不足10%,与美国、日本60%以上冷链物流量的差距明显。另外,我国蔬菜产后损失率约为10%~20%,远高于发达国家1%的水平。
(3)鲜活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亟待提高
我国鲜活农产品生产过程缺乏有效监控,随意性大,难以有效保证鲜活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并且,绝大多数鲜活农产品是以初级产品的形态进入流通渠道的。2010年,我国鲜活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仅为1.7,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使得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差价而非加工增值。另外,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了鲜活农产品市场信誉,而且导致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和满意度偏低。
(4)信息传导渠道不畅,产销难以有效衔接
目前,鲜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往往依靠农户的主观经验,缺乏有效的信息指导。同时,由于产销之间、区域之问的信息衔接主要由市场来完成,而市场自身的局限性使得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地加以收集和传递。除此之外,鲜活农产品期货交易对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作用发挥尚不明显。
2.政府公共服务支持不足,体制政策有待完善
(1)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缺乏系统规划和合理布局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鲜活农产品自给率偏低(北京的蔬菜自给率不足30%),使得日常鲜活农产品供应更多地依赖远距离运输,而现有的全国性流通体系尚不健全,物流节点布局不合理,进一步放大了流通体系的薄弱环节。与此同时,特大城市在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规划方面明显滞后。市政建设规划配套的零售终端网点较少,商户完全按照市场租金租用店面,以致出现“最后一公里”的流通瓶颈。
(2)公共投资和服务的供给相对不足,政策扶持方式有待改进
一是政府对鲜活农产品市场及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仍显不足。商业性投资主体在经营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所渗透的商业利益,与批发市场作为民生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存在一定的冲突,而政府也缺乏有效手段对鲜活农产品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控。
二是政府对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偏低,且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的建设上。此外,与农户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和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比,专业培训还存在范围窄、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三是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不明晰,专业大户和合作社很难享受到政策扶持,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的使用范围还存在偏窄的问题。
(3)鲜活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缺乏力度
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监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横向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纵向完整的流通体系的形成,造成责任主体不明、信息无法共享。另外,鲜活农产品标准与市场、流通结合不紧,出现了标准“重制订、轻实施”的现象,鲜活农产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也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和监控。
(4)鲜活农产品流通税费政策亟待调整和完善
作为鲜活农产品在流通环节最主要的税种,增值税现有税率的安排不利于大公司大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此外,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设施的房产税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水电气热价格较高,冷链物流企业的电费负担过重。
四、优化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政策建议
1.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的财税扶持力度
切实落实“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优惠,给予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减半征收优惠,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收费。
2.创新农产品流通的金融扶持政策
由财政出资、地方配套设立针对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的金融扶持基金,完善农户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场调控和政府引导的优势,探索建立蔬菜价格保险机制,创新合作社金融服务的监管方式。
3.落实并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和网点建设的土地保障优惠
在城市规划、住宅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过程中,为鲜活农产品流通设施预留土地。对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具有公益性的流通设施,优先予以规划并给予保障,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方面,简化办理手续和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加强土地使用监管。
4.保障大城市等主销地郊区留有必要的蔬菜种植面积
制定城市居民蔬菜消费自给率,保障城市叶类菜等不易长途运输和储存的蔬菜供应。另外,可根据城市土地供给实际情况,跨省建立对接蔬菜基地,促进产销对接。
5.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商务部门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消除多头管理,提高流通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积极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提高监管透明化程度。
6.健全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标准体系
针对主要蔬菜品种,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标准,健全鲜活农产品流通的分级分类、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标准,逐步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加快推动城市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发挥电子商务对中小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带动作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明电〔**〕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保障市场供应,保持物价稳定关系民生,各级公安、交通、农业、商贸、工商等部门要按照明电〔**〕9号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实施,确保鲜活农产品的流通。
二、交通部门要采取措施,从即日起,我市境内纳入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的收费公路对全国所有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我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渝、川、陕籍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三、公安部门要根据道路情况,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开辟快速通道、优先放行,必要时警车引导;在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周边主要道路上,要加派警力,防止拥堵;对需要进入市区、县城城区运送货物的车辆,要优先放行,千方百计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不被阻滞。
四、各级公路养护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针对降温降雪天气,备足防冻防滑物资,及时清除各种路障,全力缩短封道时间,确保公路畅通,一旦发生封道,有关单位要及时开展救灾,并做好滞留人员、车辆的疏导工作;各收费站、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服务手段,及时准确地向过往车辆提供路况信息;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市“绿色通道”建设各项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五、农业部门春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全市柑橘、蔬菜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采收和出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掌握上市数量和运输需求的第一手信息,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帮助生产者解决鲜活农产品的运输问题;要组织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的产销衔接;要采取措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落实防寒减灾的技术措施,指导农民搞好冬季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禽养殖管理,千方百计增加农产品上市数量;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农产品采收、包装和储运等方面技术的服务和指导,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
据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监测,今年第32周(2012年8月6日—2012年8月12日,下同)“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为200.41(以2000年为100),比前一周上升3.67个点。“全国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201.16(以2000年为100),比前一周上升4.44个点。重点监测的50家批发市场60个品种交易总量为62.42万吨,比前一周减少0.9%。
鸡蛋、牛肉、猪肉价格环比上涨,白条鸡和羊肉价格下跌。鸡蛋、牛肉和猪肉价格每公斤为8.41元、39.32元和19.84元,环比分别涨3.3%、1.1%和0.2%;白条鸡和羊肉价格每公斤为13.87元和46.56元,环比分别跌1.0%和0.1%。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为1.71万吨,环比增加0.6%。
海水鱼价格环比上涨,淡水鱼价格小幅波动。白鲢鱼、大黄花鱼、大带鱼和草鱼价格每公斤为8.50元、31.23元、27.48元和14.02元,环比分别涨1.7%、0.7%、0.7%和0.6%;鲫鱼价格每公斤15.67元,环比持平;花鲢鱼和鲤鱼价格每公斤为12.18元和12.80元,环比分别跌1.4%和0.3%。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为1.44万吨,环比增加1.4%。
蔬菜价格环比明显上涨。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均价每公斤为3.41元,环比涨5.6%,价格为连续第6周上涨,累计涨幅21.4%。分品种看,生菜周均价每公斤4.90元,环比涨幅最大为21.0%;西葫芦、大白菜、洋白菜、油菜、菜花和豆角价格涨10%以上;黄瓜、莴笋、菠菜、西红柿、芹菜、葱头、茄子、白萝卜和土豆价格涨5%以上;韭菜、胡萝卜、冬瓜、蒜薹、香菇、生姜和大葱价格有所上涨;其余品种价格下跌。28种蔬菜交易量为43.10万吨,环比增加0.1%。
水果价格环比有所下跌。重点监测的7种水果均价每公斤为4.70元,环比跌1.9%,价格为连续第10周下跌,累计跌幅22.3%。其中,巨峰葡萄、西瓜和鸭梨价格每公斤为7.73元、1.72元和3.54元,环比分别跌5.0%、3.4%和2.5%;其余品种价格略有波动。7种水果交易量为14.78万吨,环比减少3.8%。
主要农产品国际价格周报
据监测,第32周,国际市场棉花、小麦价格环比上涨,食糖、大豆和棕榈油价格下跌。
棉花、小麦价格环比小幅上涨。国际棉花指数(SM级)周均价每吨为1980美元,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小麦最近期货合约收盘价周平均每吨为329美元,环比分别涨4%和1%,价格均在连续2周下跌后回升;与上年同期相比,棉花价格低32%,小麦价格高31%。
大米、玉米、豆油价格环比基本持平。泰国100%B级大米曼谷离岸价(国际基准米价)周平均每吨为580美元,5%破碎率大米曼谷离岸价周平均每吨为564美元,环比基本持平,同比均高3%。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玉米、豆油最近期货合约收盘价周平均每吨为317美元和1148美元,环比均基本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玉米价格高17%,豆油价格低3%。
食糖、大豆、棕榈油价格环比小幅下跌。国际食糖理事会原糖价格周平均每吨为477美元,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大豆最近期货合约收盘价周平均每吨为606美元,马来西亚棕榈油荷兰鹿特丹港到岸价周平均每吨为987美元,环比分别跌5%、3%、1%,其中食糖价格为连续第2周下跌;与上年同期相比,食糖和棕榈油价格分别低18%和6%,大豆价格高26%。
牧情快报
据对全国480个集贸市场畜禽产品和饲料价格定点监测,8月份第2周(采集日为8月8日)仔猪价格下降,活猪、猪肉、鸡蛋和牛羊肉价格上涨,生鲜乳和玉米价格持平。
生猪价格。全国活猪平均价格14.05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8%,与去年同期相比(简称同比,下同)下降26.8%。活猪价格上涨省份21个,下降省份9个。西北地区活猪平均价格较高,为15.79元/公斤;华东地区较低,为13.43元/公斤。全国仔猪平均价格28.60元/公斤,比上周下降1.1%,同比下降20.5%。仔猪价格上涨省份8个,持平省份2个,下降省份20个。全国猪肉平均价格22.68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5%,同比下降23.5%。猪肉价格上涨省份21个,持平省份2个,下降省份7个。西北地区猪肉平均价格较高,为24.42元/公斤;东北地区较低,为21.75元/公斤。
鸡蛋价格。全国鸡蛋平均价格9.43元/公斤,比上周上涨2.1%,同比下降10.3%。河北、辽宁等10个主产省份鸡蛋平均价格8.39元/公斤,比上周上涨3.6%,同比下降10.3%。全国活鸡平均价格16.45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4%,同比下降7.3%;白条鸡平均价格16.82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4%,同比下降5.8%。商品代蛋雏鸡平均价格3.07元/只,比上周上涨0.3%,同比下降9.7%;商品代肉雏鸡平均价格2.60元/只,比上周上涨1.2%,同比下降28.0%。
牛羊肉价格。全国牛肉平均价格44.97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4%,同比上涨20.3%。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和河南等主产省份牛肉平均价格41.98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4%;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江苏等省份平均价格52.55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3%。全国羊肉平均价格51.31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4%,同比上涨22.9%。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和新疆等主产省份羊肉平均价格51.53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3%;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和广东等省份平均价格53.15元/公斤,比上周上涨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