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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奖学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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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奖学金申请

励志奖学金申请范文第1篇

去年的这个学期,我给自己的目标是过英语四级、普通话,另外顺带着学习粤语,其余时间大概就是参加校通讯社的工作以及校内外的一些活动了。时间还算充裕,我也没有让它们流失掉——无意外的话每天晚上都会去图书馆自习。英语复习得有些倦了就看看粤语,粤语看倦了再阅读阅读感兴趣的书籍杂志,自我感觉非常惬意。提到粤语,我很自豪。记得我刚来广州的时候,一句粤语也听不懂,那种感觉真是难受。后来通过自己慢慢学习,现在几乎可以听懂而且还可以交流,这个过程真是太棒了!

我的大学生活的重心一直是明确的,那就是以学习为主。所以我的做事原则就是在我学习之余尽量去参加一些工作、活动来提升自己。大一大二我都在校学生工作通讯社工作,大一的时候我在秘书部,大二转到了信息部。因为我觉得秘书部使我锻炼的空间有限,而且我也很喜欢去尝试不同的工作。信息部其实就是收集校内外各种新闻信息然后去采集新闻,回来整理成新闻稿。记得大二上学期我跑过很多大型讲座、座谈会等,还有我们的百年校庆。这些活动使我对很多方面有了了解,增长了见识,一时之间我几乎是学校信息最灵通的人物之一,呵呵……

这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报了导游专业资格证考试和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快期末的时候得知四级通过,意味着我下学期还要考六级。之所以一口气报考这么多证书的原因是我觉得这些证都是最基本的而且只要认真复习就没问题的,更重要的是我已经为我的大三也就是现在这一年做好了规划,不想占用这学期以及下学期的时间。寒假回家,气温随着火车的北移渐渐降低,旁边的乘客的一句“穿了大半个中国”让我顿感唏嘘。带了两本导游证考试的参考书,北方的低温令人不敢伸出手来,于是这个春节我非常思念广州。因此我决定今年春节留在广州。

寒假回来后,离导游证考试笔试、计算机考试只有一个月了,于是疯狂复习。具体的细节已记不太清,只记得那一个多月我上课、下课、晚上都在复习,还疲累也很充实。这样这学期的前一个月就在丝毫没有开学之初的“陌生”中被“侵占”掉了,很干净利落。考完这两个我记得是快四月了,五月份有个导游证口试,六月份有个六级,四月份算比较有空,除了复习六级外,通讯社里有什么新闻要跑的,我都尽量去,除此之外就是去跑图书馆,翻翻韩寒、郭敬明的代表作......四月飞速流逝,在我毫无防备之下,由于五月二十号要口试,这二十天里我要背十几篇景点的每篇长达数千字的导游词,任务也算沉重。于是放下工作,专心背书,每天晚上坐在教五下的停车架空层旁边直到下自习。五月,天已经开始有点热了,蚊虫也出来活动了,我边背着边拍着腿上的蚊子,一点也不会胡乱想心思。背得晕晕乎乎头都大的时候终于要“用兵”了,发挥一般,不过我理不了那么多了,心里还是觉得很轻松。六月初我们有个去南昆山的实习,这次实习中发生了一件让我预料不到的事,就是我喜欢上我们班一个女生。毫无预料毫无征兆的连我自己都有些措手不及,回来后一直精神恍惚,后来的去莲花山的实习以及英语六级甚至期末考试这段期间,都无理由的笼罩了她的影子。期末考试期间,我实在受不了自己这样,我想要痛快点的,就跟她表白了,结果真的很“痛”而且“快”。这是我觉得很糟糕的一个六月,记得那晚下着雨……提到雨我想起来上个学期几乎都和它有关,呵呵,雨似乎成了上学期的“线索”,一想到上个学期为什么有点小郁闷,似乎可以把原因归结为雨。总之,上学期就是在考试中度过的,学期末遇到一点小波折,就是这么简单。

其实每一年都很简单啦,时间在工作、学习中不知不觉地就溜走了。把一学期分成四五个月,再想想自己在每个月里大概能做些什么,安排好之后,就等着时间列车“呼”地一声一啸而过。今年、明年也是如此。

不同的是我们做的事学到的东西有所不同。大一的时候我学到的是了解认识并适应周围的环境,大二我学到的是在这个环境里我能做些什么能得到些什么。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啦。我想大三大四我应该想想离开这个环境我要做些什么了,呵呵……

励志奖学金申请范文第2篇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安徽马鞍山 243002)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高校教育投入,相应的奖励资助资金投入也不断加大,作为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重要项目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断受到重视。此外,当前高校大学生的自我意识、维权意识和公平思想较为强烈,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促使高校资助工作者要不断优化评定流程,做到精准奖励和资助。本文将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流程的角度,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2596(2015) 08- 0253- 03

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当前教育资源分配,维护教育公平,国家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从而建立了国家层面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多渠道奖励资助体系。此政策对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也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高校奖助学金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助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奖助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高校的奖助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根据情况按比例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要求覆盖面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大学生。

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往往涉及以下流程:申请条件的确定及细化、政策宣传与学生申请、评审及公示、奖金发放及监督、宣传教育等,以上各项流程在高校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申请条件的宽泛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认定等因素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整个评定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奖励资助能否真正发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一)基本申请条件过于宽泛,难以合理量化

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以下五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从以上申请条件可以看出,表述的比较笼统,难以合理量化后用于实际操作。各高校往往也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或者增加附加条件。高校各自的具体规定和附加条件往往不尽相同,其中不乏难以量化,甚至是不可量化的条件规定,这也就导致了各高校间的评定标准不统一

笔者所在高校在后两个基本申请条件上细化了规定: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简称贫困生)并获得上一学年度校内二等奖学金以上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时,学生未犯受到校纪校规处理的过错一般都不会一票否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就变成了贫困生之间的“博弈”。而实际情况是,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更是困难重重,难以科学合理地实施,难以精准认定,从而难以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效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下的贫困生认定,充满“博弈”

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针对这个条件高校一般为了明确化,就直接规定申请的学生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了促使高校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的资助资源。教育部、财政部在2007年联合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阐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从学校、院系)到年级专业)的三级认定程序和组织。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成立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但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认定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学生来源于不同的经济发展地区,收入标准无法统一:学生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失真严重:年级专业)层级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对众多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日常消费支出情况无从知晓和了解等问题,从而导致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困难,每年都会引起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暗中较劲,私下拉票等现象。

由于高校规定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导致了各个班级之间的博弈”。各班级之间为了争夺年级内仅有的平均到各班还不到两个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往往有意将班上成绩优秀但实际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同学认定为贫困生,导致了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失真,这也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专业排名分配的弊端。又如,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不困难的界定难度大,有些班级甚至用抓阉来决定资助人选,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激励效果甚微

国家对励志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对励志奖学金在财务制度上实行分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单位、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要求各高校必须于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该学生的在校学籍档案。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都会及时发放,不截留、挤占或挪用,但对获奖学生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和反馈。

当前国内很多高校都流行着大学生之间请客吃饭的风气,而且是学生之间轮流坐庄。这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旦拿了奖学金,在当前风气之下,很难拒绝班级同学请客吃饭的要求。难以拒绝的关键还在于大学里很多评奖评优都需要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人际关系不好的学生将会很吃亏。国家励志奖学金本应是用来奖励和资助那些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的,若奖学金被用来请客吃饭就削弱了其激励和资助作用。励志奖学金的不当用途还表现在诸如:用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购买昂贵服饰,外出旅游等。

此外,高校对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宣传、报导不够,正面宣传引导不足,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获奖者本人以及其他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不足。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对获奖学生的宣传、报导,既是对他们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肯定和鼓舞,更是对其他同学的激励和引导,有利于大学生良好学风,以及班级积极向上班风的形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的问题往往与其评定流程密切相关,本文针对以上阐述的高校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带来一些思考。

(一)构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

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不能仅仅依靠暂行办法中宽泛的基本申请条件的规定,而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所拥有的名额、学生家庭总体经济状况等因素统一设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统一的科学指标体系。通常所讲的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量化而需要对评价目标或对象进行客观描述或分析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量指标是指可以用数字准确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相应目标的考核指标。

高校要建立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并根据每年的认定情况的反馈和调查,不断改善指标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系统化。定量指标的构建相对容易,但对申请学生个人诚信、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设定定性指标时,调研不足、操作不好往往会引发很多的矛盾和冲突。有些高校针对这些情况,往往设置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从而导致学生间的打小报告、告密等情况的发生,恶化了班风、宿舍风气,影响了学生间的基本信任关系。因而,高校在设定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时应当慎重,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不能一次判定就不允许学生申辩。

(二)夯实贫困生认定基础,提高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夯实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主要是加强与贫困生认定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密切相关部分的基础工作。一是要从新生入校以后,系统性地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特别是诚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以及自立自强教育。同时,辅导员要加强班级管理,培训好、管理好、使用好班级学生干部,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增强班级凝聚力:二是要加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库的建设,建立信息化的贫困生档案,并保证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例如:学生家庭收入情况,子女上学情况,家庭成员生病、意外伤害事故等情况:三是要加强班级评议认定小组的选拔和使用。辅导员、班主任应当积极参加班级贫困生认定会议,积极引导学生公开、公平、公正地认定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推行回避制度: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不得参与班级民主评议投票:以宿舍为单位选拔班级民主评议认定小组成员,成员的选拔由全班学生投票选出,从而保证小组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公平、公正。

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应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作为一项重要程序认真执行.发挥公示的民主监督及反馈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公示对贫困生的自卑心理产生刺激和消极影响,公示应当在班级内进行。因为,当前高校通常使用的四级贫困生认定层次中,班级民主评议是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级,其他各级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和监督。另外,也只有班级同学之间才会对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等情况有直接观察和较深入的了解。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必须避免班级之间为了争取名额而刻意制造假贫困生”的现象,名额应当下放到班级,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监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当前,高校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防止和惩罚那些拿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外出旅游、购买昂贵服装等奢侈浪费行为,公开相应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针对举报的问题及时审查并及时反馈给举报者,并注意对举报者个人情况的保密,避免引起同学间关系的恶化,甚至冲突。此外,还应当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不应当要求班上贫困学生将自己日常维持温饱的生活费用于请客吃饭。同时切实加强班级民主评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民主投票的绑架行为”,倒逼有机会获奖的学生不得不、不敢不请客吃饭。

高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树典型、立榜样,激励和鼓舞大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可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优秀学子风采录等形式宣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子。引导广大学生发扬自立、自强、自信的奋斗精神,在宝贵的大学时光里不虚度,留下自己人生浓重的一笔。同时,应当鼓励获奖学生将困难生活的经历视作个人成长、成才的财富和动力,学会用知识和能力丰富和充实自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思想上脱贫”。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以及奖金额度有限,全体学生3%的获奖名额限制以及每生每年5000元的奖金额度。高校还应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积极奋斗,实现人生理想。

励志奖学金申请范文第3篇

上海交通大学的奖学金有:

国家性质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次,只能从大二开始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次5000元,国家助学金,4000元每次,国家助学金能从大一开始申请的,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必须是贫困生才能参与;校级奖学金,每一年学院成绩优秀的学生能获得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学金,金额也是视不同情况而定;外界赞助奖金,某企业与学校合作设立的奖学金,金额及数量不固定。

(来源:文章屋网 )

励志奖学金申请范文第4篇

2011年8月3日,一位自称“做了15年老师”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发表《这个时代寒门再难出贵子》一帖,掀起网上热议,甚至有网民表示“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的现象日趋严重。与此同时,新闻中的赵同学以如此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大学本应是人生大喜,却因不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而与校方发生误会,遭到北大相关负责人回应:考生家庭困难可及时与学校联系,没必要借此赚眼球。

这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也反应了一种现象,即学校和学生双方在立场和沟通上存在偏差,有些地方(特别是来自农村家庭或偏远地区)的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对于资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相关政策十分不了解,导致了很多不愉快事情的发生。

事实上,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为方便学生了解情况,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江苏省的相关资助政策。其资助措施可简单概括为“以财政资助为保障、助学贷款做辅助、高校与社会资助共同发展”,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设立,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助对象是全日制本专科(含成人高校普通班、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品优学生,覆盖面接近在校生总数的20%,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 000元,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教育部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 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并记入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 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 000、2 000、3 000元三档发放,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按学年申请和评审,高校收到国家助学金经费后补发本学年以前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以后月份按月发放。

【注】:在一个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弥补财政助学资金缺口、扩大资助范围、增强资助力度,资助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诚信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本专科及研究生新生和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和审批、一次性发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 000元,执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或提前终止学籍)后的利息由其全额承担,鼓励借款学生提前还贷(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是面向校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前提是高校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实行高校初审和经办银行终审制度。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获得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计划,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江苏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年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邮政储蓄卡。

【注】:在江苏省高校就读的非江苏籍学生若想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请向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在一个学年内,每名学生只可以接受一种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同时可以在政策范围内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第三类:高校资助项目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江苏省高等院校(含民办)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专项资金,除部分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支出外,其余均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勤工助学: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按劳取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勤工助学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以每月40 工时确定的月薪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和临时岗(每小时酬金参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确定、不低于8 元),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高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特殊困难补助:是高校辅资助措施之一,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主要扶助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以及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而确需资助的学生,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通常一次性补助数百元。

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高校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决定减免对象和金额。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应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第四类:专项资助项目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行业和地区就业,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经济负担,国家和江苏省制订了以下专项资助政策措施:

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在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一次性补偿到位。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总额等于每学年补偿金之和:每学年补偿金上限为6 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高于上限的按6 000元补偿,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上限的则在6 000元以下按照两者就高原则补偿;补偿学年数按实际缴纳学费的学年数确定、但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学制。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应首先在高校登记学费补偿申请信息,兵源地的区县人武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其补偿申请表上盖章确认,高校回收学费补偿申请表并集中申请财政补偿资金后逐一发放给毕业生。

补偿对象仅限2009年后(含当年)取得毕业文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应优先将补偿款用于偿付贷款本息,被部队退回的高校毕业生须返还已经补偿的学费。

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江苏省补偿2009年后(含当年)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读期间的学费,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三年补偿完毕。

鉴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金融信贷业务范畴,为确保更多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还建立了一套相关的诚信系统和还款条例,以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

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只要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就能在国内各商业银行信贷网点查到其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征信系统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贷款信息(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和信用卡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个人征信系统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也会曝光不诚实守信的借款人,使其在全国各地都难以办理住房贷款等个人信贷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为及时提醒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连续拖欠还款超过90天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实施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首次就业单位、违约金额和时间等。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者必须遵守《贷款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如果违约则将承担以下后果:(1) 经办银行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2) 经办银行将违约信息录入个人征信系统,全国各金融机构均可查询到该不良记录;(3) 金融机构可以诉讼严重违约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令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 经办银行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以将违约情况通报毕业生所在单位及其家长,以便协助回收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励志奖学金申请范文第5篇

你们好,我是漯河医专09级三年制护理1班的一名学生,现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

我11年入学,在09—10年的期末考试中成绩优秀,在护理系中排第一名获得了学院的一等奖学金并被评为2019-2020学年度的三好学生,在下半学期的学习考试中,获得了学院的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叫上学期有所退步,但是我不会灰心,我会再接再励,争取下年度考试重挣第一。

在入学时我报名参加了校学生会和团委,虽然面试时没有通过,但从这之中也学到了不少,锻炼了自己,在学校我参加了“心情文学社”和“天使之家”社团,在社团中我积极参加组织社团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得以进行在“天使之家”社团,在星期天课余时间内到敬老院去看望老人,到孤儿院给儿童送去温暖,在新生入校时积极配合社团的安排,积极迎接接待新生。以后我还会积极参加社团学校所组织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的能力。

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看到别的同学穿名牌衣服,用名牌的化妆,经常上街买这个的买那个的,我挺羡慕他们的,但我不能,我知道那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我没有资本也没有资格把时间浪费在这上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努力做到心态上始终保持积极,时时以岗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妥善处理学习与同学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在来到这所学校的一年多的学习生活中,我在各方面获的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个人学习成绩获得优秀,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良好的个人观和价值观,生活中本人朴素节俭,心态开朗,严以待人,平时善于和同学沟通乐于帮助同学,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我也是一个有进取心的人,这一学期我报考了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二级,自考,不管有多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努力把知识学到,把证拿到手。

我家的经济困难,家庭共有6口人,带上奶奶7口人,而家庭的经济来源仅靠父母种的五亩地,收入甚少,但开支却无比庞大光我和弟弟的学费、生活费这么一大笔的开销就让父母不知所错,妈妈是典型的家庭妇女,没有工作,也就没有收入,而爸爸靠打零工挣钱,那种零活时有时无,而且收入也较少,一个零活也只有二三十元钱,奶奶身体也不太好,经常到医院看病开药这些都是须掏钱的现在家庭负债累累,所以我渴望得到这笔奖学金来减轻家庭负担。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希望能获得,这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对我付出的一种肯定,以上是我个人的基本资料尽请各位领导老师给以评判审核。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