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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及工作要点:
北大医院2004年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工会十四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统领工会工作,深入贯彻工会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地把工会工作放在医院发展建设全局中去把
握.坚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医院民主制度建设和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的维护职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
工投身改革的自觉性.
2004年工会工作根据北大医院党委工作的整体部署和上级工会工作的实施精神,医院工会将以坚持医院民主管
理制度,启动医院文化建设,展现北大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工作重心下移,挖掘基层工会组织
潜力,增强科室的活力和凝聚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为工作重点.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的围绕医院的中
心工作,履行工会的职能,维护职工的利益,开拓进取,以更高的要求实现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目标.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工会法》以工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 依据工会章程,搞好工会建设.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统领工会工作,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在依法建会,依法治会的基础上,增强工会工作的自觉性,创造
性和积极性,不断探索和完善新时期工会组织在医院改革中的特殊作用.
2.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工会将以"北大与协和"为 2004 年工会干部培训
主题,启动系列培训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搞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准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
高工会整体水平,确保工会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坚持与时俱进,以适应新时期对工会组织的要求.
3.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量化评优标准.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搞好科室分工会和工会小组的建设,明确
分工会建设基本要求,制定分工会建设计划,修改完善对各基层工会组织的考核标准,量化评优条件,通过评选出更
多更好的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进一步激发科室分工会和工会小组自觉,创新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4.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社会重大活动发挥工会特色开展工作,有效地增强医院职工的凝聚力 .工会将继续围
绕医院医,教,研这一主体找准切入点开展工作,在明年医院院庆的准备工作中做好铺垫;对科际乒乓球比赛,登山
活动等优秀的传统文体活动项目进一步完善,力争出精品;在各项活动中重视医院文化建设意识的教育与宣传,并在
大型活动中注意医院形象的体现.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文体比赛活动,展示北大医院人的良好精神面貌,
宣传医院.
5.坚持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的群众方针,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在广大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信.
工会组织是连接领导和群众的纽带,是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通过医院民主制度的建设,增强职工主人翁的意识,坚
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能,深入稳妥实施院务公开工作,使教职工对医院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
权得到维护.
6.继续搞好医院教职工的文体活动和职工的福利工作.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求真务实, 工会组织将这种理念
2004年第3期
2
和精神融入,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做好福利工作,修改完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等有关
职工福利方面的现行规定,根据职工代表关于福利方面的提案,配合医院福利委员会对职工体检,职工就餐等方面的
福利要求进行调研并提出积极建议.文体工作旨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文化素养,建立医院文化氛围;培养
职工团队意识,树立集体荣誉观念.配合党委通过寓教于乐形式加强职工思想教育,使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
素养不断提高.
活 动 安 排
一月:
1.召开工会委员会(进行工作总结,布置年前工作)
2.组织召开 2003 年度医院工会工作总结表彰暨迎
新春联欢大会
3.筹备并参加医学部工会组织的总结表彰大会(在
北大医院召开)
4. 进行年前各项工作及活动(职工娱乐,慰问补助,
下拨经费,评比先进等)
5. 参加各科室组织的总结联欢活动
6.召开提案委员会汇总,分类职工代表提案
7.召开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与院务会的联席会议
(汇报教代会分团讨论情况和提案征集情况)
二月:
1.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2004年工作计划,进行工
会委员分工,确定各部部长)
2. 报创新标兵材料(李六亿)
3.参加医院2004年工作研讨会
4.召开女教工委员会研究"三八"节系列活动
5.召开福利委员会研究福利工作
6.归整办公室资料档案
7.修订先进分工会和先进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8.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论文集征稿
三月:
1.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系列活动给女同
志发放纪念品"天堂牌雨伞"(3月3日)
参加市卫生工委和市教育工会纪念"三八国际劳动
妇女节"活动(3月5日)
以妇产科为主体的"用我们的爱心呵护你的生活"
义务咨询活动(3月6日)
50 名未婚女职工参加全国妇联举办的"真我风采"
大型联谊活动(3月6日)
通过信息报刊登"三八"献词,向全院女职工祝贺
三八节(3月8日).
组织庆"三八"北大医院"风采杯"服装展示表演
赛(3月10日)
2. 召开主席团会议传达医学部教代会代表换届选
举工作,上报代表名单
3. 上报医学部五年工会活动照片资料
4. 制定对分工会和工会小组量化考核办法
5. 参加厂桥地区为灾区募捐活动
6. 制定2004年工会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
7. 召开工会干部会议布置2004年工会工作计划
8. 参加医学部组织的合同工入会情况的调研工作
1. 出第一期展板纪实性报道工会活动
2. 召开职工提案布置工作会
四月:
1. 参加医学部教职工田径运动会(4月9-10日)
2. 督促,检查,总结职工代表提案的答复落实情况
3. 进行保险知识宣传,办理妇女安康保险
4. 组织部分工会干部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
5. 细化会员管理办法和修改职工继续教育报销规
定
6. 组织科际登山比赛活动
7. 建立"工会之窗"网页
五月:
1. 组队参加医学部足球比赛
2. 织"五一节"电影欣赏
3. 加北京市青年教师讲课基本功比赛
4.健康教育系列讲座(一)——营养知识合理配餐
5. 织医院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
6. 组织部分优秀护士社会实践活动
7. 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庆祝护士节活动
六月:
1.组织代表参加医学部第四届教代会第九届工代会
(6月11日)
2.组织代表讨论,征集提案,汇总讨论内容上报医
学部
3.参加北京市教育工会组织的医师社会实践活动
4. 织工会委员调研活动
5. 出第二期展板纪实报道工会活动
七月,八月:
1.召开2004年度医院民主管理工作研讨会
2. 参加医学高校工会工作研讨会
3. 参加医学部教代会工作,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
会
4. 接受上级经费审查,参加财务评比活动
3
5. 组织健康知识讲座(二)---胃肠保健与疾病的
预防
6. 组织安排医院职工暑期旅游休养活动
九月:
1.参加厂桥地区的为灾区募捐活动
2.组织医院第四届科际乒乓球比赛
3.参加医学部教师节系列活动
4.参加医学部工会组织的"才艺比赛"活动
5.召开职工座谈会听取广大职工对福利工作的建议
和意见
6. 参加医学部组织的流动型务工人员的入会调研
7.织部分优秀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西部行"活
动
十月:
1. 举办科际羽毛球比赛
2. 参加医学部工会的建家升级活动
3. 参加医学部教职工歌咏比赛
4. 出第三期展板纪实报道工会活动
十一月:
1.召开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
2.参加医学部组织的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3. 参加北京市先进教工之家的验审工作
4. 健康教育系列讲座(三)——营养配餐
十二月:
1. 组织选手参加北京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比
赛
2. 安排工会各部,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及各群体
组织进行全年工作总结
3. 办理职工子女统筹
4. 结合时事安排职工参观活动
一月:
1.做好上年度工作总结提出本年度工作设想
2.召开工会委员,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会,汇报
全年工作
3.安排春节系列活动:送温暖,慰问,总结评比联
欢及娱乐活动安排
4.组织职工参加医学部组织的寒假旅游活动
5.做好本年度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关键词:大学生 实践教育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a)-0215-02
高等院校是培养各类专门人才的重要场所,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教学、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完善管理评价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大学生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高等院校的现行教学过程中,如下原因造成了大学生深入基层及生产第一线、理论联系实践效果不佳的现状。
(1)有些高校对社会实践教学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明确,没有从思想上真正引起高度重视,导致在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中,没有给予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应有的支持、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充分发挥和目标实现。
(2)社会实践教学没有得到社会的理解和配合,某些企事业单位、学校、政府机关等负责人以影响效益质量、影响正常工作等为借口拒绝接收大学生进行以专业对口的实践教学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广大师生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影响了实践教学效果。
(3)出于社会实践教学中教师学生生活津贴和差旅费等经费来源、安全和生活安排、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等因素考虑,对大学生针对性的参观调研、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性不高,甚至有一定阻力,而且直接削弱了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效果。
(4)社会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完善,制度不够严格,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占用一定时间会影响理论课的教学进度,这也影响了师生对社会实践教学的投入。
2 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措施和途径
重视培养并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大学生顺利实现从学校走向社会、从学业走向就业和创业过渡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因此,进一步推进高校大学生实践教育课的改革和建设是很现实的问题。
2.1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构
高校应根据实际教学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长负责的社会实践委员会、社会实践管理处和院(系)指导办公室,由一名副校长和副院长(系主任)直接分管此项工作,由专门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把加强和改进社会实践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摆上议程,将社会实践教学融入学校办学理念、教学和管理,纳入高校教育轨道,列入教学计划。并与学校、院(系)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加强宏观指导,结合学校自己的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确定实践教学对学生培养所应达到的知识、能力、技能素质目标,整体统筹规划大学生社会实践,具体部署和落实实践教学计划和安排,切实把大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1]。
2.2 加强社会合作,建立长效的实践教学基地
高校应根据实践教学课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选择确实能发挥实践教学功能的,条件好的、技术力量雄厚的一些科研单位、事业单位、大中型名优企业、政府机关、社区、农村乡镇、学校、医院等,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协调下,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签订协议、建立长期有效、多功能、多类型、稳定的实践基地。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挂牌,作为高校大学生各种技能实践的第二课堂。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大学生进行必要地参观、学习调研、短期对口实习和毕业前的综合实习等。选择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教师、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聘任实习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员来担任实践教育的专业导师,指导大学生的实践活动,引领大学生通过与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的相互交流虚心学习、积极思考、主动质疑、相互探究、动手、动脑真正把所学习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广泛地应用到生产实践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经验[2]。
3 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教学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的积极性,使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课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因此,高校应针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内实验及实践课的特点和规律,紧密结合学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实践课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3]。
(1)学校应制定相关的社会实践条例及管理制度,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经费投入保障制度,设立社会实践专项基金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由校长领导下的学生实践管理处负责实施,院(系)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而使社会实践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化。
(2)形成可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由学院(系)制定符合实际,对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学生有激励作用的社会实践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和细则。并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设计量化考核打分表。由院(系)社会实践指导办公室负责实施。体现考核评价的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由社会实践办公室负责,成立由院(系)领导,教研室、学办、团委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社会实践考评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社会实践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实践能力、工作业绩、论文调查报告、实践成果等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指导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分别对他们严格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进行量化打分考核、评定成绩。由学生写出实结、指导教师写出实践评语、实践单位负责人做出综合表现鉴定,指导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写出工作总结,一并上报社会实践指导办公室。有该室根据考核成绩、评语、鉴定和教师、管理人员的工作总结,按照一定的比例客观地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把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最终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实践档案,以此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入党选干、推荐工作的重要条件。
(5)把指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考核结果及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科研成果与岗位聘任、绩效工资评定、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等挂钩起来,充分调动教师、管理人员参与实践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6)建立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奖励、激励机制,学校和院(系)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制订具有激励机制的表彰奖励办法,定期召开社会实践教学总结表彰大会,对阶段性的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总结。同时,在对社会实践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班级、团体以及考核成绩优秀、取得一定成果的教职工和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学校、院(系)做出通报表彰奖励决定,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以此鼓励教职工、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增强责任心。
总之,高等院校要树立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的辨证关系,不断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实践育人的潜能,提高社会实践育人效果,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龚涛,徐建军.深化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10(4):92-95,118.
我中心根据《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国卫医函 〔2020〕192号) 文件精神要求,做好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我中心X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统计表,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贯彻国家卫健委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我中心党支部先后多次组织结合“四史”学习的系列行风建设活动,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党员同志坚持不忘初心,严格执行行风建设的"九不准"行为约束,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共营风清气正廉洁氛围,推动医药事业健康良性的发展。
二、药事委员会
(一)药事委员会构成
我中心通过分管领导带头,药剂科、医务科及门诊联合成立药事委员会,组成包括药事委员会基本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药品质量管理组,精神药品管理组,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点评管理组。中心已按《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督查表》建立药事委员会,从组织架构上解决在医疗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医药产品回扣现象,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完善工作职责、组织管理与制度
我中心通过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职能及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并做会议记录,针对基药目录管理,药品遴选流程,药品采购及临时采购进行严格把控。
目前制定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数21项,第三季度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1次,制定自费药品使用及患者院外购买管理制度数5项。建立药品用量和用药金额“双公示、双排序”信息系统,有效控制异常增量药品数。
三、加强处方点评制度
(一)组织管理与制度
我中心处方点评组织架构包括专家组及工作小组,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和工作实施细节,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处方权管理制度、处方审核制度、点评结果及处理意见公示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医师约谈制度、信息数据管理制度等。
(二)注重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改进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对存在使用量异常增长的药品,实施限购、暂停采购等干预措施;对于开具不合理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执业医师按规定开展联合约谈。上半年在处方点评的辅助下中心医保违规全面改善。
2020年1-9月共开展处方点评数9次,随机点评处方数6588份,通报不合理处方数11份。
四、打击医保诈骗促进医保联合约谈机制
我中心建立医保联合约谈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院内联合约谈相关规章制度;协同推进治理医药产品回扣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自查自纠。
2020年1-9月份扣罚不合理医保用药医师18人次。
五、规范自费药品管理
我中心通过“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采购,并全面实行“品种直接挂网,价格议定成交”的挂网采购办法,成交价不的高于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等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的采购价,实现“阳光采购”。
六、加强药品信息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门诊诊疗用药规范,着力解决不合理用药、医保违规等突出问题,我中心建立门诊用药知识库,内容包括:药品疾病禁用、慎用,药品相互作用,剂量、频次、给药途径,药品重复用药,主诉与药品不良反应关联,服药注意,特殊人群用药(儿童 哺乳 妊娠),特殊职业用药。
七、严格接待医药企业管理规定,落实医药够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我中心开展了专项学习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十项不得”、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配套文件规定。对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以及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突出各部门和各科室的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我中心呼吁医企双方参照《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医用耗材供货商承诺书》、《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保持廉洁的购销行为。
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并纳入日常监管中,作为职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 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020年1-9月份登记医药代表数量13人,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数量31人次,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数量41份。
八、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定期组织医保规范培训,定期宣传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同时做好医保违规自查自纠工作反馈和留痕工作。加强医护自律管理,做好自我管理和约束,避免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一、目的意义
安全园区是指由政府派驻园区的管理机构组织园区内的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园区。安全园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实现园区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安全园区等级评定分为三级:县级安全园区、市级安全园区和省级安全园区。我市安全园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2年年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省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到2013年底,有50%的园区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30%的园区通过“市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到“十二五”末期,全市所有的园区全部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70%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市安全园区”,有1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市所有的园区实现安全标准化。
三、创建内容
安全园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安全责任、安全文化、“三同时”、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标准化建设、档案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成效和工作创新(附加指标)等十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结合我市实际,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一)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包括建设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通信联络调度系统、广播系统等,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有条件的园区还必须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包括建设固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其中县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60m2,市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80m2,省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100m2)和编印针对园区生产实际的培训教材,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安全园区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建立专兼职公共应急救援队伍(行业较集中的园区还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园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
(五)建设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园区应针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建设符合园区实际的特色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安全文化宣传场所;各企事业单位也设置安全文化长廊等特色宣传场所。
四、考评标准
县级安全园区:各县(市、区)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达到70分(含,下同)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0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市级安全园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均达到7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5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省级安全园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得分达81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五、创建方法
(一)安全园区启动备案。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在启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园区备案表》分别报所在地县级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安全园区评定申请。要按照《省安全园区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具备下列条件的园区,可由负责园区管理的机构填写《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一式二份,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所在地县级安办申请“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1、园区有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并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
2、园区对照《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自评合格;
3、园区内应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验收;
4、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一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且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获得“县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县级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获得“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市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三)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各评审单位在收到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园区,同时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组在现场评审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单位递交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单位于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综合评审结论。综合评审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认定为“安全园区”,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综合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到位并重新进行自评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月—6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园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育典型(2012年6月—2012年12月底)。我市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创建“省级安全园区”试点单位,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作为试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园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底)。各地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辖区内各园区实施创建县级、市级“安全园区”工作,并督促和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园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管理(2014年1月以后)。从2014年1月份开始,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差的要通报批评,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园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评审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园区”称号自动废止,认定单位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月30日前向评审单位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园区工作总结和下阶段持续改进计划。
七、职责分工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内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并组织考核要收,推进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园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园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各级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把安全园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各级经贸部门要严格督促投资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园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园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园区内企业之间、从业人员之间、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园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将创建安全园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园区内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园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各级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园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在涉及安全生产有关的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法对其前置许可文件进行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指导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园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各级科技、教育、国土资源、民政、住建、交通、交警、市政公用事业、农业、林业、旅游、外经、港口管理、质监、药监、气象、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要积极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有机整合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共同落实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
园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定标准(试行)》(附件4)的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形式多样的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八、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的园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或由监察部门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2、由县级安办函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所属企业在安全费用、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费用按上限提取。
3、由市县两级安办分别函告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暂缓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审批。
4、取消园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平安单位(企业)”、“文明单位(企业)”、“安康杯”,有关人员“劳动模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园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安办牵头、园区负责、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园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