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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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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1增加“绩效支出”,激励科研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

《通知》明确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在对科研工作者业绩考核基础之上,结合科研人员的实际绩效,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在《通知》文件颁布以前,在项目预算编制中涉及酬金性质支出的科目只有“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然而有工资性收入的在职人员不允许从纵向经费中列支“劳务费”,课题组成员和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也不允许领取“专家咨询费”,因此科研人员付出艰辛的劳动没有合理的补偿渠道,不利于发挥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和团队协作精神〔2〕。“绩效支出”改革办法的出台为科研人员劳务付出给与明确的列支渠道,允许优秀科研工作者在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激发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2.3推进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改革进程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改革对各级各类项目管理起到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无论是在高校科技经费制度建设方面,还是在实际工作方面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原有的科研承担单位内部经费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改革需求,必须依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建立学校内部的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绩效支出管理办法等。高校科技经费管理部门也应紧跟改革的步伐,督促科研管理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2间接费用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2.1间接费用提取采取上限比例控制,无法避免在上限额度内人为控制其预算金额按照《通知》要求,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减设备购置费后的经费额度(以下简称直接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的方式。比如,对于经费直接费基数在50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总额按照不超过其20%的比例控制,那么间接费用的提取额度则是一个范围限制,就会存在人为控制的空间。大部分科研人员对间接费用的概念还很陌生,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管理费这个预算科目上,把间接费用和管理费混为一个概念。在项目经费到账后,间接费用被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科研人员看到大于过去管理费的金额被学校提取很是心疼,所以在做项目预算申请书时,尽量将间接费用金额做的很低,甚至还有老师将间接费用纳入自筹经费,后期因自筹经费无法到位而造成间接费用无从提取,最终造成高校科研环境和条件方面的补偿不足,科研人员绩效支出也无从得到保证。要解决间接费用提取额度存在的问题,高校应加大国家科技计划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使科学研究者对其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科研人员如果认识到此项政策确实是对开展课题研究有益,其目的是解决在科研工作中直接费用无法列支的支出,还包含对课题组人员的绩效考核支出,那么他们就会积极主动地在预算书中足额提取间接费用。还有一些高校为避免出现此种状况,采用的方法是在制定校内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时,要求课题负责人在填写项目预算书时,间接费用统一按照提取比例的上限足额提取,否则绩效支出将同比例减少。例如:某课题的直接费用为500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20万元,那么间接费用提取金额为(500-120)×20%=76万元,如果低于76万元,绩效支出则相应同比例减少。这种方式是高校为保证间接费用的提取额度,从制度上所做的硬性限制,这种在项目申请阶段就对项目预算书严加审核的方法,是非常可取的管理方式。在高校科技经费的管理当中,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改变过去在项目申请阶段,只重视项目是否能够立项,而对项目预算的填报情况未严格审核的状况;科学研究者也应重视预算书的填报,对开展项目研究可能发生的支出加以充分考虑,在经费预算结构中合理规划,避免出现经费列支和预算不附的情况。如果项目预算合理、合规编制,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会随之自动消失。

2.2间接费用如何分配和使用是改革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按照《通知》要求,间接费用纳入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但间接费用具体如何分配和使用、补偿机制如何建立,《通知》并未做出实施细则。目前,很多高校存在间接费用分配和使用的滞后现象,实施细则还处在讨论阶段,学校、学院、课题组之间如何分配,还未达成共识,间接费用补偿机制不能很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各高校所制定的内部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中,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科研条件支撑费或列作科研发展业务费、管理费用、绩效支出3个部分〔3〕。“通知”规定,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基数的5%,计提比例和用途明确,提取金额直接依照批准的课题预算书执行,所以对此项支出的异议不大。对于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结题、鉴定等环节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用,高校一般按照项目具体类别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最高限额比例内计提,此项费用对于高校和科研人员并不陌生,而且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已久,管理办法也已成熟〔4〕。因此,间接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矛盾集中点为学校科研条件支撑费。科研条件支撑费主要用于学校为科学研究提供的仪器设备、房屋、能源消耗,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等资源的间接成本补偿,是创造良好科研环境的重要举措〔5〕。高校对此项费用的使用主要有两种观点,分别是学校支配观和课题负责人支配观。学校支配观的优势是增强高校的统筹管理自,扭转长期以来科研挤占教学经费的现象;劣势是课题负责人可以支配的课题经费减少,影响其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容易造成课题负责人和高校之间产生矛盾。而课题负责人支配观的优劣势正好和前者相反,这种观点适用于学校经费来源充沛,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的大学。这也正是高校间接费用分配和使用滞后的深层原因。解决此项问题,高校必须细化间接成本补偿机制。间接费用去除绩效支出和管理费,即为科研条件支撑费,因此细化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重点是建立科研条件支撑费的核算体系,即科研资源占用费和基础建设、平台建设等费用。高校为科学研究提供的仪器设备、房屋,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建立统一的资产占用成本核算方法,实行有偿使用,促进公共科研设施的高效配置;科研人员为节约成本而自觉共享共用,发挥所占用资源的最大效用,从而逐渐形成科研资源的有效自动调节机制,避免高校资源浪费〔6〕。间接费用中水电气暖消耗是指和科研相关的能源消耗,后勤管理部门应完善成本核算机制,建立科研能源成本回收渠道,避免出现科研挤占教育经费的现象〔7〕。科研基础设施、实验平台建设等科研条件及环境的支撑费用,应以学校整体科研实力发展为出发点,经学校领导和科学研究人员代表等充分讨论决定,制定详细的专项预算和严格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使科研条件支撑费能够切实改变学校的科学研究环境,通过科研创新实力的提升带动高校的快速发展。高校通过建立严密的间接成本补偿核算体系,使科研人员充分了解到科研间接费用的支出方向和具体用途,感受到间接费用补偿机制的优势及学校科研环境和条件的改善,切实体会到个人开展科学研究的益处,便会对建立间接费用补偿机制持有理解和支持态度,自觉安排间接费用预算。

2.3绩效支出未能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分配和管理方式有待创新绩效支出作为间接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8〕。绩效支出内部管理办法的建立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学校的科研发展方向,对学校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通知》文件下达以后,各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内部绩效支出管理办法,但大多存在过于形式化的问题。课题负责人认为个人项目的绩效经费预算,理所当然应为自己课题组所用;学校不愿引发和课题负责人的矛盾,觉得最终要将绩效这部分经费分配给对应的项目组成员,因此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过于笼统,实际执行时形同虚设,结果造成不能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对于上述问题,应从两个方面来解决。首先是绩效支出的发放时间问题。学校应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方案,可以根据项目的研究周期进行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按照考核方案确定的比例分两次发放,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未能通过验收者采取不发放绩效和撤回已发放绩效的惩罚措施,从而切实起到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二是要强化审批和监管制度〔9〕。课题负责人要按照课题任务书、课题任务执行情况对课题组人员实际绩效完成情况做出考核,然后以绩效考核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再上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科研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财务处办理绩效支出。学校审计、纪委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工作,定期对绩效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使绩效支出规范合理。

3结束语

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实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规定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承担单位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等,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和管理。

在广泛倾听我国科技人员的呼声后,在研究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科研项目支出政策,以及总结我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科研活动特点和实际需要,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调整了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明确课题专项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增加了绩效支出。

近两年来,地方财政、科技部门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精神,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根据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地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陆续出台了地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科研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明确,增列绩效支出。

一、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现状

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间接费用比例

以上经费除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5%,其他科研经费的绩效支出均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

高校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下面列举几所有具体规定的高校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案:

由以上可以看出,各高校对间接费用一般都包括了管理费用补偿、资产占用、水电费消耗、绩效支出等内容,基本贯彻了文件规定,但由于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实施时间不长,一般都是以比例提取的形式规定支出内容,能否真正达到科学合理的成本补偿,有待实践考核。

二、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间接费用预算管理

间接费用一般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一般规定比例上限,有的课题在编制预算时,不按照上限填列,甚至有些课题承担单位不填列间接费用。笔者就曾看高校作为参与单位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预算由承担单位,一家海外上市的公司编制的,总课题间接费用预算为0,高校作为参与单位,没有一分钱的间接费用补偿。如此的预算缺失了间接费用的补偿。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直接费用的各项支出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科研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间接费用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编制。”高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财务部门由高校授权,在各课题编制预算时,按照规定比例上限内据实编制间接费用预算,打消课题负责人对预算编制比例的顾虑,同时明确间接费用由高校统筹的概念。高校作为参与单位的,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分解间接费用时,与课题承担单位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基础上,向课题承担单位积极争取间接费用足额到位,为学校争取最大的经济补偿。

(二)间接费用核算管理

目前间接费用基本有两种提取方式:一种是经费入账时由学校直接提取,一种是在专项中列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按照有关科研项目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间接费用的,学校要合理确定项目间接费用标准,以直接提取方式将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间接费用分配及使用方法。”这已明确高校需制定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文件,采用直接提取方式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间接费用的提取时间:高校若根据预算将间接费用一次性计足,对高校内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来说减轻了工作量,便于管理,但对于课题组而言,造成前期可以使用的直接费用缩减,延误科研经费的使用进度。笔者认为宜采取根据到款比例提取间接费用的方法。间接费用中支出首先要保证学校管理费补偿的硬性指标,然后再列支资源占有费等,若不足以弥补这些方面的开支,应核减绩效支出数额,以体现高校统筹安排的观念。

(三)绩效支出的管理

间接费用中,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设立了绩效支出,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这一政策,改变了以往科研项目科研人员不能领取报酬的做法,体现科研人员投入科研项目工作的智力劳动的价值,彰显了“以结果为导向”和“注重绩效”的改革思路。高校的绩效支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人事、财务部门建立科研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后由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统筹安排。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由财政、人事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中,直接用于高校内课题组成员的激励支出部分,是否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目前国家财政、科技、教育部门尚未明确。

《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国家将另行制定。”

河南省《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项经费、对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特殊薪酬(如年薪、重大项目奖励、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报酬等),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创业基金,以及临时性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经费按规定可列支劳务费的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直接用于本单位课题组成员的激励支出可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笔者认为,若将科研绩效支出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违背了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的初衷,将挫伤高校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河南、浙江两省已明文确认相关科研经费中绩效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建议财政、科技部门应出台相关细则,确定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以利于更好的绩效激励。

笔者认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关于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的实施细则(暂行)》中,参与项目(课题)的科研人员绩效支出,不超过核定基数的5%,同时不超过预算批复的绩效支出数,另外规定管理绩效用于项目(课题)前期申请、组织论证及与项目有关的内部专家、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劳务费。相当于在科研人员绩效外再计提了管理绩效,超过了绩效支出预算总额,应予纠正。

在绩效支出的发放时间上,若在结题后一次性发放绩效支出,因项目周期长,难以达到激励的效果,而且填列支出决算时,间接费用由高校全额提取,支出全额,但是绩效支出尚未发放,绩效支出为零,所报课题决算不均衡。对跨度时间长的项目,建议在中期检查合格后,发放50%绩效支出,待课题验收通过后,发放剩余部分。若种种原因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需将已发放的绩效激励退回。

(四)建立公平合理的水、电、气、暖消耗分摊机制,科学合理补偿教育成本支出

直接费用中的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间接费用包括高校为课题研究提供的日常水、电、气、暖消耗。首先保证应由间接费用分摊的水、电、气、暖消耗不在燃料动力费中重复列支,这需要资产、后勤管理部门增强学校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加强水电暖的计量手段的改造,准确计量燃料动力费和间接费用中分摊的水、电、气、暖消耗。但是因高校在计量手段的改造上确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作用成本法的观点,按照作业进行成本的归集,例如按照面积归集水电费,进行合理的测算,在间接费用中合理的反映其耗用的日常教育成本,补偿一直以来的教育经费投入。

(五)间接费用的监督管理

高校需根据科技部相关文件制定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文件,作为提取依据。在财务审计阶段,将该文件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对提取额度审计、绩效支出发放方案进行审计后,将不对间接费用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学校要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间接费用的使用亦属高校内审部门范围,重点审查是否按照各高校的间接费用管理规定使用经费,有无扩大绩效支出比例,绩效支出分配是否合理的基础上,对间接费用的使用绩效进行评审。健全高校的科研管理、财务、监察、审计部门等部门在内的高校科研经费监督体系。

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等科研项目管理模式依然实行的是管理费模式,建议改革相关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实行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模式,做到经费核算模式的统一,扩大高校经费自,有效补偿教育成本。

参考文献:

[1]郑岚.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3中.

[2]曲大成.高校科研经费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问题探讨[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

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校科研; 经费管理; 应对措施

多年来,我国高校作为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大量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了许多优秀科研成果,为国家实现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高校科研经费的大幅度增长及资金来源渠道的日趋多元化,部分高校也出现了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笔者结合自己的高校工作实践和对部分高校的调研情况,提出了几点应对措施,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确保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失

当前,我国还未出台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及核算等方面统一的管理制度,各高校所依据的大部分是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如教育部于2011年12月的《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文件等。部分高校只是制订了简单的内部科研管理办法,而且大都是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的,其内容主要是如何进行科研项目管理,以及如何鼓励科研人员多申报课题等,而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财务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核算制度,致使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核算缺乏政策依据,不能准确判断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造成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出现差异,从而影响了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些高校没有根据科研经费的性质来制定管理办法,用纵向课题的管理办法来约束横向课题经费,压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致使科研人员单独与企业或合作方联系,科研经费体外循环,摆脱学校的监管。

(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真实

科研经费预算是对科研经费收支所作的计划和决策,也是有关部门对经费支出监督、审计的依据。目前,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预算都是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来编制,由于科研人员对财务制度和预算编制工作缺乏了解,加之目前国家对科研经费支出科目、预算定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只能根据经验估计,使预算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三)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目前,部分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不合规。有些高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控制不严,认为科研经费是课题负责人争取来的资金,应有课题负责人审批支出内容,财务部门只是负责办理经费的收取、核算、付款等工作,从而造成一些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费用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使科研经费大量流失,也助长了科研人员的学术不正之风。

(2)科研经费的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部分科研人员对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不了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比较随意,不遵循科研经费预算的支出项目标准列支,使科研劳务费、招待费等间接费用所占的比例过大,而与科研活动息息相关的直接费用(如科研用材料费用、仪器设备费等)比例较低。

(3)科研报销支出内容虚假,恶意套取科研经费。有些科研人员钻制度漏洞套取剩余经费,中饱私囊,占为己有。例如,山东省审计厅对某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审计时发现,某个课题组分多次以差旅费科目列支到佳木斯的单程车票1 505张,费用高达28.36万元,占该项目拨入经费总额的49.75%。

(4)科研经费中劳务费列支范围和发放形式不合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科研经费预算中编制的劳务费项目是指支付给科研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读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支出。而有些高校课题组负责人利用财务人员不了解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的漏洞,将自己及其他在职人员的科研补助和加班费也在科研经费中列支,甚至借用学生名义套取劳务费。

(5)科研经费转拨管理控制不严,极易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有些高校对科研人员转移经费的审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以课题合作的名义将经费转出,造成科研项目成本无法准确核算,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信息失真。

(四)科研资产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逐年增加,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的数量和种类较多,由于高校的科研、资产和财务等管理部门对科研资产管理缺乏政策依据和相关工作经验,难以判断科研资产的购置和使用是否合理,极易造成资产设备重复购置及使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只进行登记,而不纳入高校财务的无形资产账进行管理,使财务报表不能真实的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另外,由于科研资产长时间停留在课题负责人手中,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很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五)科研经费使用缺乏监督和审计机制

当前,由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高校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数量作为对高校学科评估的考核指标,使得高校想尽一切办法鼓励教师多争取科研项目,从而忽略了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甚至有些高校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配合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比如,有些课题的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造成科研经费大量沉淀,为了使课题能顺利验收结题,学校帮助课题负责人将经费转出或隐藏,提供虚假经费支出明细账。

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高校要及时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划分高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课题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由于高校科研项目类别较多,不同的学科其经费支出结构和范围差异很大,如工科类,试验材料、测试等费用较大;社科类,差旅费、出版费用较多等。高校在制定科研管理办法时,要区分不同学科的科研项目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以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2)实施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科研项目运行的合理性、有效性负责,高校的财务、科研和资产等职能部门按职责负担相应责任,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总责。

(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高校领导层要提高绩效意识,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同时,将绩效考核情况通过校园网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强化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课题负责人首先要依据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标制定总体经费预算方案,科研、财务和资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再依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对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测算,确保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财务人员协助课题负责人逐项编制各预算支出科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各项支出数据进行详细的测算。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对设备购置预算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并对学校现有同样或通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设备购置数量,以避免设备重复购置和提高学校现有资源的使用率,从而可以优化支出预算结构,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增强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控制

(1)高校应加强对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本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校科研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树立一种违规套取科研经费可耻,合法使用科研经费光荣的观念。例如,学校可邀请一些长期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专家来校作报告,或定期组织由科研、财务等职能部门和课题负责人参加的业务交流座谈会等。

(2)建议高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核算科室,专门负责科研经费的入账、支出票据的审核、决算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与科研、资产等管理部门及时沟通或共享相关信息,确保财务人员全面掌握各类科研项目信息,准确合理的审核各项经费支出业务,以实现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合法合规。

(3)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以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监督和控制,并可有效杜绝各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管理不协调的局面,消除一切管理上的漏洞。比如,高校的科研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以及资产管理系统要实现无缝对接,针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预算等信息与财务报账、资产登记等实际信息存在明显差异的业务,将进行重点核实或予以否决。

(4)强化科研经费列支劳务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劳务费预算,规范支取劳务费的审批程序和发放形式,比如,财务部门可以建立无现金报账系统,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将劳务费直接打入学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的银行卡中,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借用他人名义套取劳务费的现象,同时,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管理大量现金的工作量。

(5)完善科研经费的转拨管理。高校要建立严格的科研经费转拨审批程序,凡是涉及划转科研经费的业务,首先必须与划入单位订立合同或协议后,再由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批,然后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凭证和合作方有效票据将款项直接转入对方账户。

(四)加强科研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资产,都应列入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高校领导层要充分重视科研资产的管理,将所有科研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学校进行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登记、维护、处置和清点工作,并于课题结题后,及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提高资产利用率,防止资产流失。对于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建议高校成立管理无形资产的专门机构,如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内部设立无形资产管理科,专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并协助科研人员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同时,高校财务部门要将无形资产及时完整的纳入学校财务账进行核算,并定期与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盘查。

(五)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首先,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改革对高校学科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不要仅以高校的科研经费或项目的数量来衡量高校的科研水平,比如,可以将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科研经费的绩效情况和科研道德建设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把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数量作为参考指标来评估,以避免各高校领导层只注重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数量,而忽略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放松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控制。其次,高校要建立各职能部门协同管理的监督机制。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以科研、财务、审计和纪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科研经费监控领导小组,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最后,高校要健全科研经费的审计机制。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针对部分重点科研项目经费要从立项、实施及结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切实发挥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约束作用。

总之,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在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高校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高校的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海丽.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探析[J].会计之友,2012(27):103-104.

[2] 黄宏杰,丁新农,倪丁花,陆美娟.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J].会计之友,2011(27):86-88.

[3] 孙彩英,孟鸣刚.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会计之友,2010(10):45-46.

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仪器设备;规范管理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特别是通过“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学校科研设备的总值也在不断增加。如何对仪器设备进行更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发挥最佳效益,成为高校设备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实验中心正式成立于2000年,是我校最早成立的学院级实验中心。截止2005年仪器数量为1240多台,总价值约1061多万元;到了2013年1月1日,共有仪器3865台件,约合人民币4039多万元,是2005年仪器数量3倍之多。随着仪器数量增多,教学、科研及创新活动也在增多,仪器管理上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制约着实验室仪器设备效用的发挥。

一、仪器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领导对实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经费投入、实验员工作的激励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仪器设备的管理及运行。实验技术人员的素质高低、积极性决定实验室管理水平、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高低。我院实验中心早在1995年就建立了基础实验室,实验技术员部分老龄化,对于购置的较先进的仪器无法很好掌握使用方法,难以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部分仪器购置时仅为满足当前科研需要,项目结题后,仪器设备便长期闲置;大型仪器测试收费制度及费用的分配制度不合理,这些现象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制约着实验室发展。

二、高效化管理模式的建立

1.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考核制度。近几年实验中心从年龄、职称、学历结构等方面的对实验员进行合理构建,积极引进硕士、博士及以上专业对口人员,实行责任分明制,量化了实验员的工作量,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考核方案,极大地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截止目前我中心共有实验员14名,高级职称7名(教授2名,博士后1名),中级7名,负责实验中心及各自所在系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为了提高业务水平,实验中心每学期通过参观、交流、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补充和更新业务知识。学院的许多国家、省部级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从申报到完成都有实验员参与主持。上述举措使得仪器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有了大大提高。

2.仪器设备购置。仪器设备的购置是复杂的工程,设备管理及采购部门在采购仪器时缺乏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容易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为了避免资源浪费,由学院负责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及管理方面的专家教授依据购置申请,对该实验室功能和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实验教学等因素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上报学校专家组,学校专家组在调查了解校内外同类设备的分布和使用效益情况后,提出评审意见,也为日后仪器设备发挥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3.仪器管理与维护。我中心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了《园艺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公布设备使用状况。存放地点应相对固定,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实验室设备的操作、运行、损坏、维修等状况须在《华南农业大学仪器使用登记本》或《华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上详细记录。我中心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校验和检修。对于长期闲置仪器进行内部调配,或交由学校重新安排使用。

4.大型仪器开放管理平台的建立。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华南农业大学于2011年4月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于11月1日正式运行,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华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学院配合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与学科发展要求,组织各学科专家及科研、教学、设备管理等职能部门对仪器设备的基本情况进行统一论证,综合整理出学校具有前瞻性的、高水平的大型仪器设备,并于网上公布大型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种类型号、应用范围、存放地点、收费标准等)及实时的动态运行状况。截止目前为止,园艺学院纳入平台管理的仪器共有8台。

5.开放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模式建立。现园艺学院实验室开放条件成熟,制定了《园艺学院实验中心开放管理办法》,全部实验室包括14个分室可供开放使用,开放情况包括开始实验室的所在地点、主要仪器设备、可开放的内容、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办法和联系方式等在网上公布。实验中心制定一套严格、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上墙公示。公用仪器使用登记制度,以便责任明确,及时发现故障并及时维护和保养。

园艺学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不仅需要实验员用心经营,更需要领导的关心、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学生的自觉配合,缺一不可。2012年我院教学、科研及创新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和其他攻关项目多项。高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在仪器设备管理上还要继续努力,争取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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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威.实验室开放与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2,29(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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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龚婕,吕卫兵.提高高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的探索与创新[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8):393-395.

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社会各界把更多的目光投向高校,对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也是日益关注。本文从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入手,从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重构、管理和服务并重理念的提出、科研绩效考核以及科研项目涉税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为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校 科研项目 资金管理

一、 引言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R&D经费856.7亿元,2009年全国高等院校R&D经费468.2亿元,5年间投入增加了388.5亿元,增长了82.98%,年均增长16.6%,远超过全国GDP的平均增速。为实现本届政府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科技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我国必须不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尤其是高校作为科技人才的集聚地,需要持续加强投入。

随着对高校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也日益受到重视。2012年开始,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也逐渐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追踪问效和审计力度,审计中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 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的功能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刚性不足,控制不力,预算调整较为随意,缺乏依据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预算项目和会计科目之间衔接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给预算控制带来一些麻烦。根据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类科研经费在申报时必须按照预设的预算项目编报项目经费预算,而根据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在核算科研经费等经济业务时,必须通过特定的会计科目来反映。由于会计科目和预算项目内涵不尽相同,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比如“数据采集费”主要指用于数据采集的人工费、差旅费、邮电费等,这一个预算项目所对应劳务费、差旅费和邮电费等三个会计科目。而且,在预算执行中,有些预算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没有确定的金额和比例,给预算控制带来一定难度。比如,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二)科研经费管理缺乏一个统一的办法,执行难度较大

科研项目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纵向项目又有国家、省、市(厅)等不同级别之分,就国家级的项目就有诸如《“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横向项目一般根据委托方或科研合同的要求,有些甚至都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多种经费管理办法的存在,虽然有利于对各自的项目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管,但是总的来说,由于各经费管理办法相互独立,不利于科研人员和高校财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把握,影响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执行。

(三)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较为突出

一方面,部分教师法制意识淡薄,他们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课题组所有。另一方面,高校片面放大了财务、科技处等部门的服务职能,弱化了这些部门的经费管理职能,双方力量悬殊,导致高校经费管理相关部门地位不高,起不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再者,有的高校内审部门不注重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这些都造成对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使科研经费支出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四)科研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部分科研项目资金存在超预算范围、超支出标准使用的现象,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绩效工资等人头费开支内容不合规、不合理,且占比较大。另外还有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列支较大比例与本项目无关的办公费用等。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过大,结题不结账现象依然存在,结余资金往往被用于非科研项目开支,这些都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

(五)科研项目涉税问题还比较突出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3]57号)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根据文件要求,高校从兄弟高校、全额拨款的科研单位和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项目经费,可以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为非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各项税金。但是税务局却认为这些经费应该纳税,理由是根据国税总局的规章制度要求,只有经批准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与之有关的技术服务才属免税范围。还有,税务部门还要求高校就科研经费结余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根据制度要求,高校不需对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包括科研经费,高校对科研用房、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以及科研人员工资没有对象化,均从教育事业费中支出,没有分摊列入科研成本。另外科研项目经费的目的是研究而不是盈利,根本不是经营行为,而且科研项目的研究是一种周期性的行为,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年末结余并不是最终的项目结余。因此,对高校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十分不合理的行为。

三、对策分析

(一)科学编制预算,完善预算调整程序

由财政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制定科学的支出定额标准,对科研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项目,制定明确的人均定额标准,并严格按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同时,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材料费、测试费和协作费等项目,要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的调整自,适当允许相近科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并强化预算约束。

(二)制定统一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众多,根据现行的经费管理办法,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及其范围也不相同。对所有的科研项目,均通过制定规范的经费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比照目前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行为。

(三)加强财务信息化水平

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对预算项目和会计科目进行对应和分析归集,使科研经费报表能够直接从财务账上取数,便于及时向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供经费分预算项目的使用明细,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保证预算执行的科学性。

(四)进一步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和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通过制定各类管理制度,赋予财务处和科技处在经费管理和监管方面的主体地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制度,对人头费的开支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对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货物、服务采购一律按法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执行;重点加强对科研项目外协经费的管理,建立外协单位定期审查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科研服务工作,服务和管理并重。要加强科研服务队伍建设,在财务处、科技处和各院系设立专、兼职的科研服务岗位,配合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科研服务岗位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使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科研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研活动、依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五)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绩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明确高校绩效工资的政策范围,建议科研劳务费和科研绩效支出不占学校总绩效;根据高校科研项目的实际绩效安排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比重可适当加大,以充分体现绩效支出对项目推动的激励作用,同时可缓解科研人员找票报账的情况;强化科研项目结果管理,弱化项目结转结余管理硬约束,通过政府、企业购买科研服务的形式,将研究成果和科研产品推向市场,项目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好的,其项目结转结余允许用于安排其他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六)要进一步落实科研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要和财政部门加强协调,就高校科研项目涉税问题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明确高校科研项目的征税范围。要从鼓励科研和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角度出发,对科研项目的结余免征企业所得税,即使征收,也应根据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的净结余征收,而不能简单按各项目年末结余征收。Z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R].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