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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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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弃物

工业废弃物范文第1篇

冶炼废渣包括有色金属行业和钢铁工业在生产中排出的废渣。化工废料主要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渣,如高炉矿渣、钢渣、铁合金渣等其他各种有色金属渣都属于化工废渣。根据固体废物的行业来源不同,冶金工业固体废物又可以划分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铝工业固体废物和钢铁工业固体废物三大类。有色金属冶炼废物是指有色金属在采矿、选矿、冶炼和加工等生产过程中及其环境保护设施中所排放的固状或泥状的废弃物。[2]根据金属冶炼方式的不相同性可以分为稀有金属渣和重有色金属渣两种,重有色金属渣主要包括铜渣、铅渣、锌渣、镍渣、钴渣、汞渣等。铝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在氧化铝生产进程中产生的碱赤泥、轧钢进程中产生的少量氧化铁渣以及生产金属铝进程中产生出废炭、耐火砖、保温材料和铝加工进程中排放出废材料等。钢铁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铁矿开采时所产生的削离废石、选矿时产生的大量尾矿、炼铁过程中产生的高炉炉渣、炼钢产生的转炉炉渣、电炉炉渣、及生产合金时产生的铁合金炉渣、含铁尘泥等。钢铁生产的固体废弃物的主要特点是生产量很大,并含有很多金属和非金属元素,可二次利用价值很高。由于我们国家现今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基础比较薄弱,想要建成一整套完整的管治体系还需要反复摸索和实践。所以我们应参照发达国家在冶金固体废弃物管制方面的经验,并结合我们中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固体废渣处理新技术。

2冶金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

资源化是采用管理和工艺措施等实现固体废弃物无害化、综合利用的最主要方法中的一种。应放把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技术体系的建立过程放在第一位置,在废物排放还未进入环境之前,回收物质和能量,提高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利用,创造出有用经济价值,减轻后续处置的负荷,变废为宝。我们应该鼓励和发展循环型的经济,号召人们节能减排,将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得到更大的利用,高度重视管理或工艺等措施,从而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回收有利用价值,创造更多的有效资源。

2.1冶金铜渣的资源化。

冶金铜渣大部分来源于火法炼铜的工艺,还有少量来源于炼锌、炼铅工艺。目前,我国每年粗铜产量与产出炉渣量的比值约为1:3,加上其它工艺产生的废铜渣,产出渣量相当惊人。另一个角度也可说明从废渣中回收有用物资和能源的潜力也相当大。目前,我国开发了许多资源合理化利用铜渣的方法,主要向提取有价金属、生产新型化工产品和建材工业等方向发展。如:将铜渣收集到回收室,经氧化熔烧,在通过还原方法处理技术可回收铜粒;铜渣与淬渣掺入石灰拌匀压实后可用作公路基层;也可直接将熔融的废铜渣直接浇注成坚硬致密的铜渣筑石;冷铜渣还可用作铁路道渣,效果良好。铜渣中的有价金属主要包括Cu、Pb、Zn、Cd、Au和Ag等,可通过浮选、磁选等物理方法或焙烧、浸出等化学方法将其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通常采用浮选法回收废铜渣中的铜。先经浮选得到品位较高的精铜矿,再经过火法炼铜工艺得到更高品味的铜金属元素。铜水淬渣可作为硅酸盐水泥的矿化剂。铜精矿经密闭鼓风炉熔炼后所产生的废渣即铜水淬渣,是对1050~1250℃高温的熔渣经冲水骤冷形成的釉黑色颗粒,液态密度为4.0~4.5t/m3,水淬渣的物质组成主要是铁的氧化物及脉石等形成的硅酸盐与氧化物。生产水泥的工艺流程为:将石灰石、黏土、矿渣按比例配料,然后投入球磨机磨粉,磨好的生料加入回转窑,经反应生成水泥熟料。在反应生成的水泥熟料中加入适量的石膏以及铁矿渣,然后投入到球磨机内磨成粉状,最后生产出品质优良的水泥。生产水泥的工艺流程。

2.2冶金赤泥的资源化。

赤泥是生产氧化铝过程中产生的含水量高的强碱性粉泥状固体残留物。因为含有大量氧化铝,所以呈红色,随着含铁量的增加赤泥的颜色也逐渐变深红。铝土矿的成分、生成新化合物的成分和添加剂的成分,以及生产氧化铝的方法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赤泥的化学成分。由于赤泥含碱,长期堆放使堆场附近土地碱化,如果倒入海洋,则会污染海域。因此,赤泥对环境的碱污染不容小觑。如果不能合理的有规划的处理这些废渣,它将会影响我们的生活环境。世界各国提出了几十种综合利用的方法,但利用规模较少,多数以海洋排放与陆地堆积两种形式处置赤泥。我国主要用赤泥坝存法。赤泥中有10%~45%的铁,但能直接用作炼铁原料的少之又少。所以将预焙烧后的赤泥倒入700~800℃沸腾炉内还原,使赤泥中的Fe2O3转变为Fe3O4,还原产物经冷却、粉碎后分选,得到高品位的磁性产品,用此方法可回收大量的铁得到高品位的炼铁精料。在赤泥中不仅能提取大量的有价金属,还能从中提取铝、钛、钒、铬、锰及多种稀土元素和微量放射性元素。我国利用赤泥生产多种型号的水泥,生产出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也有强度高、抗硫酸盐等多种性能,在工程建筑领域使用效果甚好。赤泥不仅仅在建材工业上得到广泛运用,在农业上,赤泥也广泛用于生产硅钙肥料和塑料填充剂,生产流态自硬砂硬化剂,用作矿山采空区充填料等。

2.3钢铁工业固废物的资源化。

目前,我国钢铁产量居高不下,仍稳坐世界第一宝座。但我国炼铁炼钢技术尚不够先进,加上钢铁企业本来是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工业。在如今的钢铁工业快速发展的时代里,一方面会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另一方面必然会产生大量不同种类的冶金废渣,这将会严重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钢铁工业中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会产生不同的冶金固体废弃物。目前我国钢铁工业冶金废渣综合利用率正平稳上升。普通高炉渣基本上全部都能资源合理化利用,只有17%的钒钛高炉渣,以及含放射性稀土元素的高炉渣没能被综合利用。高炉渣广泛应用于建筑领域,一般利用高炉渣之前,都需要进行加工处理。根据用途不同,加工方法也不同。我国通常将高炉渣加工成水渣、矿渣碎石、膨胀矿渣、膨胀矿渣珠和高炉渣粉末等形式。[4]高炉水渣主要用于生产矿渣水泥、矿渣砖、矿渣棉、建材玻璃与微晶玻璃和碾湿矿渣混凝土。矿渣碎石可代替天然石料广泛运用,还广泛运用于道路工程、地基工程、铁路道渣、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等工程中,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膨胀矿渣和膨胀矿渣珠可以用作轻混凝土制品及结构上,如楼板、墙板、砌块、建筑物的结构、支撑结构和公路地基材料等。由于其保温性能好,还可用作防火隔热保温材料。另外,高炉渣经过水冷后形成水硬性的水淬渣,经过进一步加工形成高炉渣粉末,使之遇水产生水化反应,具有普通水泥的性质。这种高炉渣粉末可以替代混凝土中的部分水泥,也可以代替水泥掺合料使用。除此之外,高炉渣在材料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如:生产矿渣棉、玄武岩棉、建材玻璃与微晶玻璃、多彩砖和轻质陶瓷等材料。

3展望

工业废弃物范文第2篇

【关健词】电解铝工业;废弃物;处理技术;研究

中图分类号:F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182-01

一、前言

随着电解铝产业的迅猛发展,电解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废阴极炭块、炭渣、大修渣等)的产量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通常情况下,每生产l万吨电解铝将产生100吨废炭素材料、80吨废耐火材料以及一定数量的保温材料。目前,我国电解铝行业每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约为25万吨,并有200多万吨的累积堆存。目前,电解铝厂大多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理,只是采用露天堆放或直接利用土壤进行填埋,不仅使大量的土地被这些废弃物占用,而且其中含有的可溶性氟化物、氰化物还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对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长产生严重危害。因此,如何使电解铝固体废弃物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是摆在科研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电解铝工业废弃物的组成及危害

现代大型铝电解预焙槽的电解温度在950-970之间,每生产1吨铝约消耗50kg电解质,电解质一般采用冰晶石、氟化铝、氟化镁等。电解铝工业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氟化物和氰化物等,这些有毒的物质都是可溶性的,因此会随雨水进入到江河以及湖泊,进而污染水体,对动植物生长及人体产生巨大的危害,如不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危害将是持久性的。

三、国内外处理技术现状

(一)废阴极炭块处理技术研究

Gamson等对废阴极炭块的处理进行了回收研究,处理温度在600-1200℃之间,含有氟元素的材料转化率非常高,最终产品为玻璃态熔渣。M.M.Willams对水化法处理废阴极炭块进行了研究,分别得到粗的炭粒和细颗粒的电解质,回收的炭粒可再用于做电解槽的阴极,电解质也可以重新被用到电解生产中。

杨会宾等对废阴极炭块在水泥生产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在干法水泥窑中对废阴极炭块进行燃烧操作,不仅把大量的废阴极消耗掉,而且可以节省燃煤的消耗,具有很好的经济价值。但要注意废阴极炭块的安全问题、添加量问题以及多水泥生产的影响。卢惠民、邱竹贤对浮选法综合利用铝电解槽废阴极炭块的工艺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浮选炭粉可以重新被用作制造铝电解阴极的配料,电解质经一定的高温焙烧后还可以再用作电解质。曹继明、李军英提出了采用泡沫浮选法处理废阴极炭块,可实现对废阴极炭块的综合利用。

(二)炭渣处理技术研究

Pulvirenti等采用化学清洗的方法处理炭渣,研究结果表明:在接近中性的pH值时,用与次氯酸钠溶液处理,氰化物可以被去除。氟化物可以通过与强酸(如硫酸)溶液处理除去。在温度为80℃时,这种处理更为有效。陈喜平等研究了回收铝电解炭渣中电解质的焙烧工艺。在细粒料-回转窑焙烧条件下获得了较高的反应率,回收电解质纯度大于99%,可直接作为铝电解原料。薛伍芹和侯新提出采用浮选法处理炭渣,针对提高电解质的回收率和品质,降低劳动强度等方面提出了必要的改进措施。贾冬妮、韩立国采用浮选技术处理炭渣,使炭渣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大修渣处理技术研究

美国凯撒铝公司采用高温水解法对大修渣进行综合处理,用水吸收氟化物后,得到25%的水溶液,可用来制造工业用的氟化铝。通过此方法解决了大修渣对于环境的污染问题。平果铝氧化铝厂采用石灰渣与电解大修渣混合堆存处理,这样可以达到固氟的目的,实现了对电解渣的无害化处理。

(四)最新研究进展

中国铝业郑州研究院开发了“铝电解废槽衬无害化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技术,该技术以石灰石为反应剂、粉煤灰为添加剂处理废槽衬。经处理的废槽衬可溶氟化物转化率达98%以上,氰化物去除率达99.5%以上,处理后的无害化渣平均可溶氟含量39.7m/L,氰根离子含量0.053mg/L,低于国家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可用作路基材料、水泥原料或耐火材料原料,回收的氟化盐可返回电解槽使用。

四、结语

目前,有必要尽快突破电解铝工业废弃物无害化技术难题。虽然科技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但是要开发产业化技术还要克服许多技术问题。进行研究一定要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能源政策,解决好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要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耐氟设备、耐氟工艺问题。

参考文献:

[1]邱竹贤.预焙槽炼铝[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

[2]黄尚展.电解槽废槽衬现状处理及技术分析[J].轻金属.2009(4): 29-30.

[3]Gamson W.B.et al.Aluminum electrolytic cell cathode waste recovery[Z]. US4355017,1982.

[4]申士富,王金玲,牛庆仁,等.电解铝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及处理技术研究现状[J].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0: 3557-3562.

[5]杨会宾,田金承,曹继利.废阴极炭块在水泥生产中的应用研究[J].轻金属.2008(2):59-64.

[6]卢惠民,邱竹贤.浮选法综合利用铝电解槽废阴极炭块的工艺研究[J].金属矿山,1997(6):32-34.

工业废弃物范文第3篇

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是广西较早开展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之一,也是南宁市唯一一家首批获得国家《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营资质》及首批获得南宁市环保局颁发《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环保公司,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处置服务。“以人才为基础,以管理为手段,以科技为向导,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矢志不渝地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经营理念,在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这个特殊的土壤中已经运行了10年了。

1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的背景

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为家族企业,主要股东主要是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家族的人。现有拥有职工28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5%。固定资产5600余万元,占地面积共计36000平方米,现共有10条处理工艺系统,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固体废弃物焚烧系统、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剧毒危险化学品处理系统、工业废水综合处理系统等。

2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宏观环境分析2.1行业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废物近12亿吨,从综合利用的技术现状来看,大都停留在筑路、回填、农用和生产建材等较低层次上,而且处于长期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和配套的处理处置技术,大部分废物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完善和强化管理,促进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固体废弃物行业也存在以下问题:

(1)有关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不完善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唯一一个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也是一个笼统的法律,缺少配套措施,基层部门很难执行。其他的零散地分布于其他法规中,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该行业在无序、无政府状态下自由生存与发展。

(2)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整体薄弱

目前,我国有少数的大中型企业是利用本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回收再生和再利用,这一部分基本没参与市场,直接接受本单位的管理支配。在我国存在不计其数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以乡镇企业、家庭作坊式为主的小规模生产占98%。小而分散,以手工为主,机械为辅,由于涉及面广,造成国家统一管理难度加大。

2.2经济因素

(1)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地增长

从下表中数据统计来看,中国的经济增长是稳定的,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中国经济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目前,即使在全球经济危机下,中国的经济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发展。

中国经济增长表(单位:亿元)年度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国内生产总值210871246619300670335353397983472882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我国工业增长势头迅猛

工业增加值就是工业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消耗以后的价值。我国工业增加值每年是稳定增长的,2010年工业增加值比2006年工业增加值多68719亿元。2011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6638亿元,同比增长24.4%。11月当月实现利润5421亿元,同比增长17.9%。

由以上可知道,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是平稳较迅速的,对于这一点是让人欣慰的。可是,经济发展的代价是对环境的污染,而且经济发展和对环境的污染不言而喻是成正比的。因此这将为资源综合利用的公司发展提供一个非常广阔的发展平台,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巨大的动力。2.3社会文化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为了改变以前的模式,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国家将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九大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未来5年全国环保总投入预计将达到1.3万亿元。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只是反映“生态文明”的一个方面,目的是要实现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因此,循环经济概念应运而生,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4政治与法律因素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是落后的,1995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此开始了固废污染环境的法律防治措施。2006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8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的环保投资“六五”期间为166.23亿元,占GDP的0.5%;“七五”期间上升到476.42亿元,占GDP的0.69%;“八五”期间更高,为1306亿元,占GDP的0.73%;而到“九五”期间,已经达到了4500亿元,占GDP的1.3%左右,几乎每隔五年都以3倍左右的速度递增。而到了“十一五”期间投资额则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1.4%左右。“十二五”期间,中国环境保护投入将达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1.5%以上,投入总额约达1.4万亿元,可见,为了建立节约型社会,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和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变高污染、高排放、低利用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2.5技术因素

对固体废弃物的治理一般采用处置和开展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治理策略。即能综合利用的废弃物,尽量进行循环再生利用;暂时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则采取必要的处置和堆存措施。

目前,我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科研单位和大型公司不断研究和开发废旧物资高值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这些新技术在一定的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总的来说,我国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还不够高,而且主要用于建材方面。在暂时无法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大多采用简单堆存或储存的方法。但有些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堆存时既没有采取无害化 、固化和稳定化措施,也没有采取流失、防水、防渗漏和防扬散措施。

3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行业竞争环境分析3.1行业竞争者

(1)广西神州环保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神州环保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3年4月18日成立的大型高科技环保专业集团公司;广西十大行业集团之一;中国环保产业骨干公司、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总资产11000万元,主营污水治理之环境工程和运营服务;生态农业之生态有机肥产品;环境咨询研究以及民用核工业等业务板块。拥有八家控股子公司和一个研究院(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及一个技术开发中心;拥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环境工程设计能力证书(甲级);拥有条件优良的环境工程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由以上情况看,广西神州环保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在南宁污水治理方面最大的竞争对手。

(2)广西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广西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是在建工程,总投资约3.21亿元,年综合处理近7万吨,服务范围为广西14个地市。该项目设在南宁,服务范围是广西14个地市的全部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南宁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同时接纳服务区内的医疗废物处置系统产生的飞灰。项目由综合利用工厂、安全填埋场和场外工程三部分组成,工程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运储存、综合利用、物化处理、安全填埋以及污水处理等。

(3)广西丽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丽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是广西民营高科技公司,广西环保协会团体会员。专业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为环保项目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等服务。拥有自主产权的《污水治理循环利用综合技术》,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能力评定证书。在污水处理方面具有一定实力。

3.2潜在竞争者

潜在竞争者,就是指原来不在这个领域而突然加入这个领域的竞争者;或原本不在这个行业,突然进入这个行业的竞争者;或原本属于同行业,但是不同类别,突然进入这一类别的竞争者。

在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子等领域的技术与环保产业相互渗透。如果这些行业把设备和工艺稍加改造,便可以进行废弃物处理生产,也就是潜在进入者来自于行业外的公司。

进入障碍是一个公司要进入一个市场而要克服那些使它相对于行业现有公司处于不利地位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规模、产品的差异化、资金的需求、转换成本、取得销售通路、现有竞争者报复程度、政府的政策、规模以外的成本因素、经验曲线、进入的阻挡价格、产业的吸引力等。

3.3替代品威胁

对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来说,并无替代品威胁。但是,在废弃物回收中的再生料和再生产品会受到由原生料生产出的产品的威胁。

3.4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

买方是从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主体。当买方对产业发挥强大的实力时,产业的竞争自然会趋于白热化。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产出的产品都是对废弃物进行了综合处理后产出的一部分产品,产品成本很低,自然价格也低,所以,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还是相对低的。

3.5卖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卖方是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提高供应品或服务的人,也可以称为供应商。供应商的地位越高,产业的竞争就越激烈。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提供废弃物设备的,而提供设备的公司有几家,因此卖方的讨价还价能力还是低的。另一种是废弃物来源的上游厂商。总体而言,大部分上游厂商要进行前向一体化处理废弃物就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设备和进行人员培训、技术研发,所以其前向一体化策略不太可能。其次,上游厂商处于的行业集中度是相对分散的。再次,寻求其他的废弃物处理公司的转换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他们的讨价还价能力还是低的。但是对于回收利用率很高的废弃物,废弃物处理公司对上游厂商的竞争还是很激烈的。对于这类的废弃物上游厂商还是有较高的讨价还价能力。

参考文献:

[1]贾西子,葛一民.山寨手机企业现状的SWOT分析与前景展望[J].中外企业家,2011(4).

工业废弃物范文第4篇

关键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私募债;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7-0073-05

一、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的历史背景和现实要求

在过去六年的发展历程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充分发挥了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跛足”现象明显改观。截至2010年末,我国公司信用债券市场排名已跃居世界第4位、亚洲第2位,债券余额已达4.3万亿元。在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的比重从2005年开始超过股票融资,2010年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的比重已达76.9%,成为我国直接融资的主渠道之一。

第二,债券市场交易量和流动性明显提高。2010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突破150万亿元,比2004年增长12倍多,债券换手率大幅提高,公司信用类债券流动性在亚洲国家位于前列。

第三,债券市场主体不断丰富,机构投资者类型更加多元。债券市场发行主体从政府、大型国企、金融机构拓展到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投资主体已涵盖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用社、企业等各类机构。

第四,债券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取消发行额度限制,放松利率行政管制,市场化定价程度逐步提高;市场约束与激励机制逐渐发挥作用,信息披露制度对相关利益主体的约束力持续强化。

第五,债券市场功能不断深化,为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重要平台,改善了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公司信用债券的推出,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结构。债券市场成为金融机构投融资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平台。在促进金融机构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六,我国已初步形成面向机构投资者、场外大宗交易的银行间市场为主体的债券市场架构。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备,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建立起规范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及相应的托管、清算、结算制度。

第七,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不断创新。从最初的短期融资券单一品种发展到目前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浮息中票、含权中票、外币中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资产证券化等系列产品共存,产品种类相对过去有了明显丰富。

在现有产品体系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机构集中在银行、保险、基金三类机构,其债券托管量占比高达85%,由于上述机构投资取向趋同,存在较为明显的风险厌恶特征,因而,债券市场的创新产品开发难度不断增大:市场现有产品体系对进一步推动投资机构多元化显得力不从心。银行间债券市场急需解决投资人缺乏有效分层的问题。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产品主要是信用评级相对较高、收益率相对较低的基础产品,产品品种单一,市场投资主体无法有效配置投资组合。潜在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迫切呼唤制度创新与机制完善。

从国内看,伴随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券公开发行市场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国内部分企业已与银行间市场合格债券投资者建立起良好的投融资关系。在债券发行中。一些非金融企业已可从自身需求出发,对确定承销团成员、分销对象提出建议,这也为建立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微观基础。

在此背景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1年4月29日正式《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的推出不仅仅是债券品种的创新,更是发行方式的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的启动将助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迈向新的发展平台。通过搭建一个可以连续推出创新产品的非公开定向发行平台,多产品、灵活化、高便利度的中国场外市场将成为下一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

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的主要特点与运行制度安排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界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PPN,也称私募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也称定向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核心要义就是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和内部披露。

非公开定向发行启动后一周内,就有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相继注册发行定向工具。其中,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已发行3年期30亿元中期票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已发行3年期50亿元中期票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发行5年期50亿元中期票据。上述3年期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5.06%,5年期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5.36%。定向投资人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等多类型机构,共计76家。主承销商分别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家商业银行担任。

在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进行研究后不难发现,非公开定向发行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先前的业务品种相比,虽有诸多相同点,但在筹资灵活性、信息披露制度上也有很多独特之处。

非公开定向发行与公开发行都坚持市场化导向的最高原则,《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明确指出,定向投资人要了解定向工具的投资风险,具备定向工具的风险承担能力。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此外,非公开定向发行并未放松“坚持机构投资者”的市场主体限定范围,在《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中专门明确“定向工具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在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起步阶段,坚持机构投资者取向是市场健康发展、审慎管理各类风险的需要,也符合我国个人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和风险管理的认知和掌握水平。机构投资者由于具有市场信息优势和专业人力资源,相较个人投资者具有良好的价格发现能力和谈判水平,更适宜参与风险较高的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

在操作流程上,私募债的注册、托管、结算规则与公开发行市场基本相同。根据《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有效期为2年,这一点与其他银行间债券市场品种保持一致。私募债可随时分期发行,期限无任何要求,可比照超短期融资券短至1天,也可类似中期票据长至三、五年。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使用需求,灵活安排资金到账时间。在资金用途方面,《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明确,只要符合法律法规

及政策要求,募集资金可用于满足各种资金需求。

对于承销商的作用和职责,《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明确提出,“企业发行定向工具应由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承销”,“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并且“企业应在定向工具发行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发行情况”,由此可见,虽然非公开定向发行将市场创新的原动力交由投资人和发行人,但仍然坚持承销商的第三方参与,这既便于监管机构通过承销商准确掌握市场信息,同时也可由承销商发挥有效的遴选机制,此外,也可以中间业务收入方式部分抵补银行类承销商的信贷利差损失。

与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募集资金的发行方式相比,非公开定向发行具有灵活性强、发行相对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对简化、适合投资者个性化需求、有限度流通等特点。二者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六点:

第一,非公开定向发行筹资更为便利且具有效率优势。发行人只需注册而不必等待监管机构审核批准,避免耗时且内容庞杂的审批文件准备,实现“先发行,后审批”,有利于发行人快速筹集资金。

第二,非公开定向发行成本及费用更具优势。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非公开定向发行的利率可能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节省利息成本。这对资金需求规模不大且费用承担能力有限的中小企业十分重要。对于大中型企业,非公开定向发行可避开复杂的材料制作费用和广告宣传费,非强制性评级要求也意味着评级费用的节省。

第三,非公开定向发行融资条款更为灵活、个性。根据《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协议双方经过谈判可自行确定利率、期限、再融资、回购等条款,条款设计更具灵活性,能够满足投资者和融资者的个性化要求,也更适合债券产品创新需要,不用像间接融资那样被迫接受银行单方面确定的制式法律文本约束。此外,定向工具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的具体安排由发行人与定向投资人协商确定,并在《定向发行协议》中明确约定即可。

第四,在透明度制度方面,非公开定向发行不像公开发行那样进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外部评级,由投资者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协议约定限制性条款。发行人与投资人在《非公开定向发行协议》中就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披露方式进行约定,无需像公开发行市场一样针对不特定投资人《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由于私募债具有发债主体资质较低、非公开发行两大特点,出于对低流动性和高信用风险的补偿,它的定价将会适当高于公募债券利率,介于贷款利率和公募债券利率之间。由于目前国内银行存贷款业务仍实行“存款管上限,贷款管下限”的利率监管政策,而私募债定价已实现利率市场化,投融资双方的协议利率完全有可能低于同期限贷款利率。

第六,发行私募债可突破现有直接融资规模限制。现行《证券法》规定,“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40%”,这对公开发行市场主体的融资规模具有严格限定,也成为很多企业债务融资的一大障碍。私募债推出后,只要投资人数量在200人以下,就可不受净资产额40%的比例限制。企业融资空间由此大幅放开。

三、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对完善债券市场的重要意义

(一)推出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比重,也有利于丰富宏观调控政策工具

《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的,是顺应银行间市场成员强烈需求、促进市场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对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稳步推进金融市场投资人结构优化,建立健全金融体系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维护金融宏观审慎稳定具有积极作用。《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的推出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政策要求、推动债券市场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保持债务资本市场持续创新、高效发展的势头,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奠定了必要基础,同时也是符合“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要求的重要举措。

此外,从服务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发展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是兼顾“防通胀、稳增长、促民生”多重调控目标的政策组合的一个部分。在当前既要防通胀,又要稳增长、促民生的特定宏观环境下,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总量是兼顾多重宏观调控目标的必要政策措施。适当控制与广义货币M。弹性较高的信贷增长,扩大货币乘数较小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是符合当前宏观调控要求的。建立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可以在既有公募债券市场之外增添一种缓冲宏观调控压力的市场化手段,有利于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推出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有利于丰富投资者结构,释放民间投资资源

科学合理的投资者结构是分散信用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投资者结构单一、风险偏好趋同现象,不利于风险分散和债券市场流动性提升。因此,取消对投资者参与市场的制度障碍,扩大投资范围和经营自,有利于提高投资意愿,进一步培育多层次投资者队伍。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进入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后,将有助于化解目前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风险较大,被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拒之门外的困境,也为附认股权票据及结构化产品等多类创新融资品种的推出提供了新的交易平台。此外,分层有序的投资人结构还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激活交投热情。

对民间资本来讲,由于我国尚未实现资本项下完全可兑换,国内投资渠道匮乏,大量民间投资集中于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在相关领域积聚了大量风险。非公开定向债券市场推出后,由于其发行主体更为多元,风险收益结构更为丰富,因而将有助于民间投资进行合理化资产配置,也可为基础设施、社会建设、三农发展等薄弱领域拓宽新的资金来源。此外,由于定向债券市场的债券只可在定向投资人间进行转让,客观上要求所有投资人风险共担,这也有效增强了民间投资的集体抗风险能力。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进而也可联动促进公募及私募债券型基金的发展,基金投资者能够间接分享债券市场的发展收益。

(三)推出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有利于丰富发行人结构,便利中小企业融资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开发行方式的制约逐步显现。一是对企业信用资质要求较高,很多规模较小且主体信用评级较低的企业难以通过公开发行方式进行债务融资;二是信息披露要求较高,仍然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融资主体,由于信息披露等原因无法分享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成果。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与投资人进行谈判并签订发行协议。合理协商解决信息披露问题,有利于促使更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此外,在银行间市场推出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j对便利中小企业融资,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也可提供有力支持。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

可通过私募债券市场小批量、多轮次筹集所需资金。

同样地,借鉴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成功经验,在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中,也可由一定数量的企业以统一注册、统一冠名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捆绑式”集合融资债券,实现中小企业融资由贷款向债券、由一地向全国、由分散个体向集群捆绑、由资产抵押向信用增进的转变。这种联盟形式的集群融资,既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可以有效降低发债人融资成本。

(四)推出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有利于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发展

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中的债务融资工具可根据发行人情况“量身定做”,真正实现债券产品个性化创设,对推进债券品种多样化有直接促进作用。只要《定向发行协议》签署双方依据市场规则自主自愿,就可在债券融资工具的广义范畴内对利率、期限、再融资、回购等条款进行灵活而个性化的设计。债股联合类工具、结构化融资工具等创新产品均可先由定向发行方式渐进推动,既可将风险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避免引起市场波动,也便于投资者对各类产品灵活配置,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及盈利水平。

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发展中应逐步加强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在将非公开定向方式引入银行间市场、赋予参与主体更多创新空间的同时,市场内在风险类别和特征也会发生一些变化。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组成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同样应该遵循“’自律组织明确规则、监管机构搭建平台、投融主体自愿参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审慎监管完善机制”的发展理念。

1、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接连出台行业、区域经济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我国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宏、微观经济结构调整特征明显。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部分行业受到宏观调控的巨大影响。为保护投资者经济利益,要积极引导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中的投资人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动风险,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绿色产业、文化产业、节能减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避免对“两高一剩”等调控敏感型行业进行投资,尤其是要谨防存在土地闲置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利用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套取资金,进行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2、债券公开发行市场通过实施发行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市场参与主体充分获取交易信息,因而无需控制交易流通范围。但在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由于缩小了信息披露范围,简化了发行注册条件,必须通过限制交易流通范围保障非公开定向工具始终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流通,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要谨防个别机构投资者利用其银行间市场交易资质在融资工具发行或转让环节变相扩大实际投资人范围,创设以个人投资者为最终风险承担主体的金融产品。

3、从本质上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属于场外交易。银行间市场要汲取美国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忽视场外交易监管的教训,通过实名记账、集中登记托管等方式归集所有交易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以便动态掌握市场总体规模、结构变化和风险特征。在交易、清算及结算日常管理中,要依托专门的信息系统和专业人才,加强交易对手身份识别以及对可疑交易、异常交易的监测力度,提升分析水平,增强对违规交易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伴随银行间市场参与主体的国际化。也要加强对跨境洗钱风险的研究和监测力度,防范债券市场境内外参与主体违法行为的发生。

4、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销商同样存在其自身利益。由于将募集资金归集至发行人银行存款账户可提升银行负债业务规模,因而,商业银行作为承销人往往有动力推动发行人超额发行债券。而且,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能否按期偿付与主承销商不构成直接联系,承销商进行尽职调查以评估企业资质的激励低于发放贷款。尽管私募债发行过程中保留了银行作为承销商的部分责任,但这无法激励其加强审核与分析。况且,银行存在承销商排名压力,竞争企业资源和额度是符合其原始动力的,质量控制必然有所影响。承销商为获得承销资格与中介佣金主动与发债企业合谋是符合利益逻辑的。因而,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中,要加强对承销商,尤其是银行类承销商的监管和约束,防止其与发行人合谋损害市场利益。

工业废弃物范文第5篇

摘 要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实践证明,费用具有在企业资金流出中所占比重高,明细项目多,控制管理难度大等诸多特点。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财务人员,做好费用审核内部控制工作,就能起到降低费用开支,有效防止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内部员工假公济私舞弊行为发生的作用,为企业创造管理效益,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关键词 财务预算 真实合法 开具规范 报销时效 签批流程 附件一致 特殊规定

企业财务人员要做好费用审核工作,就应当全方位、多角度找出审核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并将具体措施深入贯彻执行,使企业在合法运营的基础上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笔者结合在企业多年实际操作经验,从而归纳总结出费用审核工作主要控制措施,现与广大读者共同探讨。

一、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财务预算合理性方面的审核

为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企业在年初做预算时,对于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其工作性质,逐月分项预算每类费用数额,实行定额管理办法。比如人事部门发生的办公费、会议费等;对于业务部门每月发生的与其经营业绩休戚相关的费用,可以实行定率管理办法,比如销售部门发生的与销售额成正比例增长的运输费、装卸费等。不仅如此,企业还应对某些费用项目预算标准做出明文规定,比如员工异地出差可以选乘的交通工具,误餐补助及住宿费标准等业务,企业就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职务、出差地点等具体情况逐项制定预算限额标准。这样一来,就使企业财务人员在审核费用时有案可稽。对于当事人报销的预算额度内符合标准的费用支出及时受理,除特殊情况外,对于超额或超标的费用支出坚决给予回避。财务人员每月定期将企业各部门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算作对比分析,并通过OA网上办公平台或者会议报告的形式对外公布,促使每位员工都能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企业理念。

二、费用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性方面的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基于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报销时应当取得但并未取得正规票据时,财务人员为维护企业合法经济利益,应当拒绝为其办理费用报销业务;如果当事人虽然取得了发票,但是无法辨认发票真伪时,可以登陆税务系统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类型、发票密码”等各项内容,及时准确的掌握发票的详细信息,识别真伪;如果当事人取得的票据存在篡改品名或金额等情形时,财务人员在审核过程应及时指出并要求当事人退票重开。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入账的票据真实、合法,借助政策法规维护企业正当经济利益。

三、费用票据开具是否规范性方面的审核

对于当事人报销用的票据,不仅要求其真实、合法,而且票据的开具也应符合内在逻辑、规范完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用于报销的发票正面必须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抬头必须是本企业的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篡改,除定额发票以外,发票抬头不得空置;

2、发票上的“项目名称”及票面上的“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不得随意涂改,金额大小写必须相一致,数字计算无逻辑上错误;

3、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与业务经办日期相一致,无随意填写开具日期的现象;

4、国税与地税发票应当分清,不得开具项目名称与票据种类相矛盾的发票;

5、如果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当事人购买办公用品,维修物品或者为车辆加油时,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要求对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便于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

四、费用报销是否符合规定时效方面的审核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会计信息及时性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财务部门应明确规定每月或者每周的费用报销日期,以及费用报销的最长期限。对于不在规定时间前来报销或者超过费用报销期限前来报销的当事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比如,财务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在出差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每周三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在出差前有个人借款的应及时清理,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对于工作拖沓不在规定时间报销影响财务部门正常结账的,或者故意拖延时间,致使有关领导无法掌握费用发生真实性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跨期票据,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这样一来,就能督促当事人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的工作,当期费用单据及时报销入账,确保企业各期经营成果核算的准确性。

五、费用票据签批是否符合内部流程方面的审核

为有效防止当事人、假公济私,使用虚假的费用票据报销进而骗取企业经济利益,同时也便于形成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根据每项费用的性质及其金额的大小,明确相关部门及领导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但无论如何规定,原则上每张费用票据的签批最好不少于三人。即先由经办人员在原始票据(或费用报销汇总表)上签名确认,其次转交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其费用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再由财务人员进行常规财务审核,财务审核后是否呈送上级领导审批,可视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规定执行。而且,票据审核流程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费用报销当事人不得越级或打乱签批次序进行票据审批;

2、上游部门审核未通过的票据,下游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3、当事人经办事务发生的费用,尽量避免交由无关的第三人代为审批。

这样,通过逐级严密的费用签批手续及审批权限,就能有效的防止当事人利用职务犯罪,形成科学严谨的财务审核内控机制。

六、费用票据与其附件内容是否一致性方面的审核

为证实相关费用的真实完整,对于报销时能够取得附件的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供附件明细,以便于财务人员及时监督。现列示但不限于常见的费用明细情形:

1、当事人报销办公用品时必须提供办公用品明细清单,保管人员在办公用品验收入库时应逐一核实品名、数量是否相符,单价有无异常;

2、当事人报销邮寄费用时,应当在发票后面附有每次邮寄文件或物品的寄件回执单,且各笔回执单的金额合计与发票金额相一致;

3、当事人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原则上应在餐饮服务业发票的后面附有用餐单位出具的菜品及酒水清单,便于监督有无超标铺张浪费的现象;

4、当事人办理公务要求企业报销手机费时,应当提供报销当月的话费清单,经财务人员逐笔核实,确属为企业办公发生的话费部分可以报销;

5、使用实名制火车票或飞机票报销差旅费时,票据上的姓名必须与当事人姓名相符,不得随意借用他人票据用于报销;

6、当事人报销会议费时,应在票据后面附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以及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的明细单;

由此可见,只有当事人报销的费用票据与后附明细项目相吻合,才能有力的证明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而为财务监督提供充足证据。

七、费用报销是否符合企业内部特殊规定方面的审核

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需要和发展阶段,对于一些非常规性业务在完善内部报销制度时做出明确的规定,便于财务人员审核费用票据时有章可循。

现列示但不限于企业经常发生的非常规性业务:

1、当事人由于保管不善或发生被盗事件导致费用票据丢失,可否使用其他票据报销以及报销比例应当明确规定;

2、司机由于车辆行驶违规接受交通部门罚款,财务人员因工作渎职延期报税使企业缴纳税收滞纳金,以及行政人员因各种证照逾期年检验证受到行政部门的经济制裁,对于此类费用企业是否予以报销,以及报销比例需要明确规定;

3、对于一些非常规性业务,应该取得但确实无法取得票据的补救措施;

4、当事人假公济私使用虚假发票报销以此来侵占企业经济利益,并经财务人员查证核实,相关处罚应有明文规定。

由此观之,财务人员做好费用审核工作还有赖于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八、结束语

做好费用审核工作因企业性质、经济规模,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基于上述情况,企业财务人员在实际审核费用时应因地制宜,结合本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财务制度,本着制衡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实施行之有效的费用审核办法,促进企业在健全完善的内控环境中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函〔1993〕174号],颁发时间:199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