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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闪”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没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支撑,终于等到了辉煌的一刻。
【作者简介】
玛格莉特・亨利是家中排行最小的孩子。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市长大的她,六岁时就爱上了马。那时她的哥哥偶尔会让她摸摸他心爱的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日后的写作生涯。
【精彩书摘】
那车夫的脾气快要按捺不住了。他的马鞭横过“闪”瘦削的臀部,最后他索性站起来,一鞭子抽在马儿的耳朵上,嘴巴更是不停地吼叫与咒骂。
“你这怪胎!你这没用的劣马!往上走,你这拉车的畜生!”
“闪”的触须已经结成冰柱,它的身体却整个儿汗湿了。它继续往上爬。它低下头,马鞭抽在它身上的时候,它用力一拉,车子居然动了,仿佛出于什么超自然力量似的,“闪”一步步爬上陡坡。然而就快要爬到顶的时候,它的脚开始打滑,它用脚扒着,那根鞭子噼啪作响,鞭子深深划破了它的皮。不断的它试了一次又一次,它的血管鼓胀得快要爆了。
“闪”拼命地吸气,它的鼻孔翕动着露出了里面的红色。它再一次顶着马具的项圈往上爬。它奋力想要站稳脚步。旁观的群众也跟着它一起拉,大家的呼吸都很沉重,他们的肌肉都紧绷着,仿佛尽力在帮忙,可是一点儿用也没有。“闪”发出低低一声,随即弯膝倒卧在地。
此时一大群人已经围拢过来,好几条狗也开始狂吠。那车夫仍然猛扯缰绳,企图靠蛮力把“闪”硬拉起来。可是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它眼里满是惊惶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就在那美丽夏季的同一天,“闪”躺在红狮客栈的马房里。它不再需要上足镣,因为根本没有人怕它了,它已经虚弱得踢不动,也没劲儿冲了。
几个星期以来,它都过得昏昏沉沉,情愿躺在稻草床上,任凭大事小事从它身边溜过。
毕业后,她下放农村当知青,因一次渡船失事而淹死。知道消息的同学都去了,大家为她掩面而哭,哭得最厉害的是男同学。现在想来这大概就是我的初恋。后来我写过一首小诗《指缝间望你》:你在指缝间望我/我在指缝间望你/老师在讲台上望我们……我想初恋留给人的美好印象一定就在这指缝间的相望之中。
成年之后,我体验到了真正难舍难分的爱情。那一年,未婚妻去了南方。作为生命中挚爱的一部分,突然不在身边了,彼此有种怅惘若失的感觉,有种苦不堪言孤苦伶仃的情绪。因此,特别珍惜每周特定的那次通话时间。每到那个时候,总是匆匆吃过饭,早早地守候在电话机旁,等待那惊心动听的电话铃声。电话里,我们有说不完的爱恋,唠叨不完的嘱咐;既是亲又是吻,又是哭,又是笑。除了吃饭,工资几乎全用在打电话上了。
我们的年纪都不小了,相爱的过程已成历史。因为害怕爱情的“坟墓”埋葬了爱情,我们没有急于结婚。未婚妻无奈等待,也为了出去闯闯,才把自己放逐南方,置身于霓虹闹市中承受无依无靠,无处诉说的等待,做一个漂泊不定,没有港湾停靠的打工妹。有一次她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在一声急促的电话铃响之后,我拿起了话筒,她没有对我说话,却是撕心地唱起来,我惊呆了,一边全身心地颤抖,一边听——
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呀,千年等一回,我无悔呀。是谁在耳边说爱我永不变,只为这一句啊断肠也无怨。
……
任何一首歌,没有如此感人肺腑;任何一首歌,没有如此动人心魄。唱着唱着,她在那边哭;听着听着,我在这边哭。哭声变成了一声呼喊:“来看我吧!”哭声变成一声呼喊:“我去看你!”
于是,我们走到了一起;于是,我们结了婚。婚后的耳鬓斯磨甜蜜而美满。但生活到了彼此分毫相识那一刻,却多了几分祥和,少了一些激情,彼此互爱的举动激不起对方那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生活中便有忧怨,便有拌嘴;因无厚实的家底,又要追些时尚,故而时常为缺一(衣)少十(食)遗憾;因想有番事业,又要为工作忙碌,故而为缺三(谈)少五(我)而烦恼。我跟爱人谈及这些时,她跟我一样地无奈。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编撰一本网络小说。我知道,自己只是12岁,笔法也很拙劣,只是一点一点的描写,几件事,我就写了很多,这样的文章,根本就不是小说,连载体还不算呢。可是我爱写,文中的王小莫,孤独无助,各种的打击不断侵蚀着她的心…。
而我,虽然没有被爸迫,可是无形的压力无时无刻不在挤压着我,我好像成了一个自卑的女孩。怎么会呢?原来那个活泼快乐,有侠义的女孩去哪里了?
写这篇文章,就像把的故的更加悲惨而已。特别第六十七章,那一章倾注了我全部的心血,连我自己看到那美丽的句子时,根本想不到那是从我的手上流出的…。。这美丽的歌声,我不禁也潸然泪下,为自己有这么悲惨的故事而伤心着。
又是一个清早,我没有看日历,也没有注意到。我只能早早的起床,快快地吃饭,然后拼命的读语文,背单词,做数学题。然后,背起沉重的书包,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走着。天上下着倾盆大雨,我的心似乎也在流泪。肚子里在翻江倒海。我真想放弃,放弃这悲惨的生活,去过童年的在最后几年。
我的古玩店刚开业,需要一名导购员。招聘广告刚贴出去不久,沈妙可就来到了我的店里。
我问得很直接,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录用你?
她打量了一下店面:石雕,玉器,陶瓷,字画,还算齐全,只是,少了那么一点灵气。
她说,等我一下。片刻,她在店门口的紫檀桌子上摆上了一幅刺绣,绣的是两只充满诗意的黄鹂。古玩店的气息于是流动了,一下子沉下去,又突然间浮起来,时空的概念是模糊的。点睛之作,一笔就够了。
我问,你会刺绣吗?她的笑容很是肆意:老板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家是苏绣世家,幼儿园时我就会刺绣了。我拊掌含笑。
就这样,沈妙可走进了我的古玩店,也走进了我的情感世界。她是一个美丽张扬的女子,玉指葱茏,一脸弹指即破的青春。说实在的,一个男人面对她这样的女子,如果一点想法都没有,那么他一定有病,不是身体上的,就是心理上的。
可在心底,我并不喜欢她这样张扬的女子,感觉有点肤浅,和我骨子里那份沉静且桀骜的清高有点格格不入。所以,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认真地爱过沈妙可。接受她,说好听点是我的古玩店需要帮手,确切点说是我寂寞的心灵需要慰藉。
我是那种有点才气,却长相普通的男人。如今,做了古玩店的老板,西装领带依然遮不住我天生的书生意气。如果倒退五百年,我一定可以成为妻妾成群的风流才子。可现实的落寞,让我越发觉得自己生不逢时。
沈妙可笑起来的样子很夸张,连沉郁的空气都会随着她的笑容生动起来。也许是看厌了身边同龄男孩的稚气,极容易被一份从容沉稳诱惑,沈妙可竟会缠上书呆子气十足的我。
2
我们是怎么就混在了一起?是因为寂寞。两年前,我离开故乡――那么小的镇子就是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适合我的土壤,义无反顾地来到了苏州,挖空心思才筹措到一笔资金开了这家古玩店。而彼时,我一个人要应对的不只是刚刚起步的事业,还有无边的寂寞,让我时常对着钱夹里辛依丹的照片发呆。辛依丹是我谈了三年的女朋友,可娴静的她,却不愿随我漂泊在外。我的爱情,就像挂在枝头的梅子,闪着诱人的色泽,却难以触及。
可是,梅子望得多了,也逐渐失去了解渴的功效。当沈妙可活色生香地出现在我眼前时,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我拿出钱夹里的照片给她看,沈妙可的神情虽然风轻云淡,可,我分明看到了一丝醋意在她的眼眸里流转游弋。
和一个爱自己的女人诉说对另一个女人的爱恋,无疑有些残忍。我这样做,不过是想让她明白我不会给她什么承诺。可,沈妙可问,你喜欢这种类型的?我点头,她就说我也能变成那样。
沈妙可开始朝着我喜欢的样子约束自己,就连在床上,她也忍住,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我。
但不管沈妙可变成什么样,我都对她爱不起来。我想,反正又不会在苏州安家,几年以后,我会回到家乡。那时,古玩店的收益必将改变我的生活质量。
离开苏州和苏州的她是必然的结局,可沈妙可却挑着眉毛说,我不管,我就是爱你。
3
沈妙可偶尔会去酒吧,在我看来,去这种地方的女人,多不怎么正经。我想起她醉酒后的姿态,风情而充满诱惑力。
沈妙可曾强拉我去过一次酒吧。我原本想拒绝的,把不字说出来,是件多么快意的事。可,在那一天,我不忍了,觉得那个不字就像一把刀,会把这个深爱我的女人再杀伤一次。在女人面前,男人的悲悯一发作,就先输掉了半拍。
在吧台的高脚凳上坐了,各要了一杯薄荷啤酒,淡淡的绿,映得杯子很漂亮,在昏暗的酒吧里,有种恍惚的美。虽然对酒吧没多少好感,可,那儿的啤酒真的不错,淡淡的薄荷刺得口腔又痒又爽,像身体的澎湃前刻。
晚上,从沈妙可的身上翻身下来,我告诉她已订了回家乡的机票。沈妙可就再次缠过来,在我的手腕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我一把推开她,沈妙可差点摔下床去。瞅着手腕上那道渗血的齿痕,赫然刺目,我气得想抽她。
沈妙可有些幸灾乐祸,说,一点小意思,让你别忘了我。
我想她的时候,辛依丹正妩媚地腻在我的怀里,我居然没有小别胜新婚的兴奋。手腕上的那道齿痕,仍然像是符咒一样蛊惑着我,虽然它被一块邦迪遮掩着,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我得承认,沈妙可的身体好过辛依丹。
我很卖力,我想用这种方式补偿身体上的出轨。我的舌如灵蛇一般在所有令她的地方游弋,熟稔地驾驭着她的身体,像满树的桃花,一拨一拨地盛开,而我脑子里却装满了各种姿态的沈妙可。
好像是心有灵犀,沈妙可的电话就来了。我挂掉,再打来,于是我关机。我对沈妙可,总是冰冷地锁住心门不肯开条缝隙放她进来。她那么爱我,我却只肯要她的身体,这种只肯收留身体的爱情,是多么地可耻。
整个十一黄金周,我都陪在辛依丹身边,恬淡的日子让我温暖而满足。我决定,回到苏州就和沈妙可分手。
4
黄金周过后,我回到苏州,沈妙可却躺在医院里。她一人看店时,遭遇了凶残的窃贼,在与之搏斗中,差点就要了她的命。看到躺在病榻上的她那惨白的脸,我生了恻隐之心,分手的话最终没能说出口。
而沈妙可却淡然地笑了,哈哈,那小贼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栽到我的手里。
笑声低沉,远没有了往日的张扬,但还是牵动了伤口,纵是她决然隐忍,我还是看到了她嘴角痛楚的抽动。
心底暗流汹涌,我忽然忆起《神雕侠侣》中李莫愁那句悲情的歌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感动,像缓慢的潮水,一寸寸涨上来,淹没了我。纵然,我有千万个不爱她的理由,我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离开她。沈妙可又说,没啥大不了的,马克思还不想召见我。当然,不要有负担,我是不会逼你娶我的。
看着眼前这个小女子,我忽然觉得,内心所有的坚硬都溶化在她的柔情里,不需语言的承诺。我知道,爱情,已如夏季的花,纷纷扰扰散在了她的心里。我的心,慢慢地打开一丝缝隙,让她住了进来。
给辛依丹的电话和短信也没那么频繁了,偶尔为之,也必定是避着沈妙可,我不想用对另一个女人的甜言蜜语,在她的伤口撒盐。
这样的转变,让我一时发懵。我不是那种沾花惹草还能理直气壮的男人,要想全身而退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沈妙可说,你也别太为难,我不会缠你一辈子的,你们结婚的时候,我自动消失。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爱一个人居然能爱得如此大度。
我默许了,送上门的艳遇,有哪个男人不动心呢?何况,沈妙可年轻漂亮,身姿婀娜,懂得分寸,又是单身。对于一个望梅止渴的男人来说,有这样的风月,才够美轮美奂。
出乎意料,我和辛依丹三年的相恋,说碎便碎,一个瞬间而已,起因,简单而落俗。那晚我问,你在做什么呢?辛依丹说正躺在床上想我。正欣喜时,我听见一个男人粗重的喘息,把牵挂的温度打回了冰点。
那个瞬间,注定了我和辛依丹之间的破碎。之后的日子里,我对沈妙可很好,相悦甚浓。也许是天意,辛依丹的离开,让我补偿了两年来对沈妙可的亏欠。
街边的芙蓉落英缤纷之时,我和沈妙可牵手走出医院的大门,她的心情比阳光还要明媚。
5
久违的夜晚,沈妙可和我密密纠缠在一起,任凭我的手指,带着热辣辣的温度,像嗜琴如命的钢琴师在她的背上,恣情地游弋弹动。她的身体瞬间绽放成花朵的姿态,咬着我的耳朵说,老公,我爱你。
我愣了一下,即使以前我和辛依丹你侬我侬时,她也没叫过我老公。这个亲密的称呼,让我有点不太适应,因为,我还没想过要和她白头偕老。
况且,辛依丹又给我打了电话,声泪俱下地请求我原谅。我想起自己,便找到与辛依丹和好的理由。在饭桌上告诉沈妙可,我翌日要去接站,她正夹着一段西芹的筷子立时僵在嘴边,久久不动。
良久,方才把那段翠绿投进嘴里,连同落寞一并咀嚼。之后,沈妙可才扑闪着长长的睫毛问,她要来了是吗?
我低下头,算是默认。沈妙可的脸僵硬了片刻,随后笑了笑说,没关系,我走。她一点点地把衣服装进箱子,费力地提到门口,转身走出房门。动作迟缓,没了往日的迅捷和一气呵成。我说,我送你。
她说,不必了。
三年,一千多个日夜,沈妙可不谈名分,不提未来,甚至不用我的钱,爱得单纯而又热烈。如此个性张扬的女子,即使在离开的时候,也要用从容的姿势离开,任何人都可以看见她的凌乱,唯不可落入我眼中,让我永远记得,她是这样决绝地爱过我,用身体,连同爱情。
一直呆立在门口的我,还是看见了她转身时眼中止不住的晶莹泪珠,砸落到地上,砸碎了一地的不堪与隐忍。这不是我所熟悉和厌恶的张扬表情,我感觉到了心底隐隐的痛。面对她的离开,我无法做到心如止水。
6
半年后,我结束了在苏州的生意,也结束了和辛依丹的感情。破镜是可以重圆,可是裂缝难补,分开也就成了必然。孤独的夜晚,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沈妙可,她是我的月亮,永远挂在我的天空,我抬头望时,总是泪水涟涟:为什么,爱情要错过之后才明了?
生活从低眉顺眼到渐见颜色,我的身边不停地出现各种各样的漂亮女孩,有些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却再也没去招惹她们。有些经历,只一次就够了。
触景生情,是在翌年芙蓉花开的时候,朋友说想去苏州旅游,看看这个典雅的城市。
提到苏州,我再次想起和沈妙可,想起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我想拨沈妙可的号码时,忽然就恍惚了,分开这么久了,究竟怎样开口说第一句话呢?怅惘了半天,没拨。爱,若容易淡忘,世间哪有如许的惆怅牵挂心肠?
有些事,你可以骗过所有人,唯独骗不了自己,比如爱。你一遍遍对自己说,那个名字已经忘记,其实,她只是沉淀在心灵的更深处。逼迫自己遗忘,是爱的另一种方式。信吗?不信,你就轻轻喊一声她的名字,然后,心就疼了,泪就落了……
再次遇见沈妙可,是在人头攒动的苏州街头,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像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刹那间被速冻。
穿着中规中矩套裙的沈妙可站在街道对面,她身后的芙蓉,此时已现败象,落英缤纷,有风拂过,褪色的花瓣,随之起舞。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孩逗弄着,神情祥和安宁。
这样的结局,是我没有想到的。
我想,自己到底是和她错过了。我的眼睛瞬间就湿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披荆斩棘的爱情才令人动容,还有一种失去才知珍贵的爱,终被岁月淘炼成了沉默无语的牵挂,不期望峰回路转,只有祝福。
转身的时候,我没有听见,沈妙可对怀里的婴孩说,你好可爱呀,以后我也要生一个和你一样可爱的宝贝。
有什么,在我身后,轻轻地,就碎了下去。
一
高一九班的周一,是大家公认的校草,凡是见过他的同学都说他有韩庚的清秀脸庞和马天宇的温暖微笑。郑小凡很不屑,她不认识韩庚,也不知道谁是马天宇。
每天,同桌杨子都会在郑小凡的耳边唠叨周一,听来听去,感觉他是个花心大萝卜。“这样的男生有什么好?帅能当饭吃么?”未等杨子把话说完,郑小凡就中途插播,她最讨厌这样的男生了。郑小凡直言不讳,气得杨子决定几天都不跟她说话。
看杨子背对自己,郑小凡摇头轻笑,然后趴在桌上继续研究《宋词三百首》,她最喜欢李清照的《醉花阴》。还沉溺在宋词中时,班上的女生突然尖叫起来,郑小凡吓了一跳。抬起头,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清秀得让所有女生自卑的脸庞。“周一!周一!”叫声不绝于耳。郑小凡皱了皱眉,斜睨着他:这就是传说中的校草周一?模样还挺顺眼的。
被周一叫出教室的女生陆飞宇,看她的高兴样,走路都是飞过去的。“花痴!”郑小凡不屑地想,好好一堂自习课,全因为他的出现被搅乱了。“知道吗?陆飞宇和周一是初中同学,她真幸福呀!”杨子凑近郑小凡的耳边轻声说。“羡慕吧?看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呵呵。”郑小凡丝毫不给杨子台阶下,气得她又背过身去。
再翻开《宋词三百首》,郑小凡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她摸着自己脸上零星的青春痘暗想:他脸上怎么就不长几粒痘痘呢?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二
校草见过了,反正也不认识,就和没见一样。郑小凡根本没有想到,有一天周一居然会去她家。
一个周末的晚上,郑小凡在房间写作业。有人敲门,她跑去打开,表情却僵住了。原来周一和一个中年男人提着大袋的礼品站在她家门口。“你们找谁?”她怯怯地问。
“你是小凡吧,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这是我儿子周一。”中年男人说。“周一,这就是我常跟你说的郑小凡,郑伯伯的女儿,你小时候可是抢过她妈妈的奶吃的。”中年男人接着说。郑小凡听后,脸上立即绯红,她瞥见周一也是脸红耳赤。急忙把客人请进屋,郑小凡忙着倒水,并且打电话到店铺叫老爸回来。从来没有这样心慌过,是因为周一的到来么?
好在店铺离家近,父母十分钟内就到家了,郑小凡松了一口气。“小凡,听你父亲说你也在一中?”周一的父亲突然问她。“是呀!高一一班。”郑小凡说,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脸上的青春痘。“周一在九班,你们应该认识一下,小时候你们……”周一的父亲很健谈,他把以前的事娓娓道来。原来,周一出生时,他的母亲没有奶水,而周一又不肯吃奶粉,一直哭,他的母亲没办法,就向同住一个产房的郑小凡的母亲分奶水给孩子喝。郑小凡的母亲奶水来得快而且多,喂饱了郑小凡后就喂周一,一直喂到出院。两家人就这样在医院里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开始几年,一直有来往,后来周一的父母工作调动,离开了这个城市,才断了联系。一年前,阁一的父母再次工作调动,又回到了这个城市,但一直没能找到郑小凡一家,没想到,前些日子,周一的父亲在街上偶遇郑小凡的父亲,他们才再次联系上……
郑小凡听得迷迷糊糊,关系太复杂了,她只记得,周一小时候喝过自己母亲的奶水。郑小凡偷偷瞟了周一一眼,见他也正在看自己时,脸涨得通红,而心里却又是甜蜜的。
周一的父亲还在说话时,郑小凡的父母回来了。寒暄后,一一落坐。“爸,你们坐吧,我先回房间了。”郑小凡急切地想要离开,她觉得自己一直坐在周一的面前好紧张。
“没礼貌!对了,你的名字还是周叔叔帮着取的,别闹着改。”郑小凡的父亲说。
“她想改什么名呀?”周一的父亲好奇地问。
“郑不凡,呵呵,小丫头心气挺高。”郑小凡的母亲笑着说。
“郑不凡?嗯!有气势。”周一的父亲一个字一个字重复,肯定地说。
“郑小凡,你就是校刊上的作者星期二吧?”周一突然插了一句。
郑小凡听后,不相信地问:“你怎么知道是我?”
“刚刚才猜到的,《不同凡响的人生》不就是‘郑不凡’吗?只是奇怪,为什么你用‘星期二’作笔名呢?”周一问。
“有什么奇怪呢?你能叫周一,我就不能叫星期二吗?”郑小凡说。惹得大家欢笑起来。
三
“郑小凡,在我去你家之前,你就认识我吗?”第二天放学后,周一在路上等着郑小凡,一见面就问她。
“你说呢?”郑小凡反问一句,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笑。
“应该认识,而且感觉得出,你不喜欢我。”周一说。
“校草周一,人帅成绩好,谁不认识呀?”郑小凡酸溜溜地说。
“真不好意思,我原来不认识你。”周一红着脸说。那真的是一张帅气的脸,光洁无瑕,白里透红。“对了,我爸说我比你先出生,你得叫我哥,可以么?”周一继续说。
郑小凡听后,没作声,心里却暗自欢喜。她没注意到,在她和周一这一路走一路聊时,有多少羡慕的目光在盯着她。在她刚进家门没一会,杨子的电话就打来了。
“郑小凡,你太不够意思了,我和你同桌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告诉我周一原来认识你……”电话里杨子的声音异常激动。
“有病呀!花痴,我只知道他小时候吃过我妈的奶,就这样,别的我也不清楚。“郑小凡说完径自挂了电话,回头一想,又觉得不妥,于是抓起电话,回拨过去。
“你千万不要到处宣扬,这种事不能让别人知道的,记住啦!要不然你以后连一丁点机会都没有。”郑小凡威胁杨子,她真怕杨子这大嘴巴四处乱说。
欢喜着自己的小秘密,郑小凡满面春风,走起路来也哼着歌。原来,那么帅的校草周一曾经和自己是那么亲近。虽然是久远的事了,但听到周一爸爸说起来时,心里还是被幸福塞得满满的。
郑小凡的成绩一直很好,但以前没有人和她亲近,倒是她和周一放学一起走了一段路后,在班上,她突然就成了热门人物,那些女生整日里围着她转,向她打探周一的情况。特别是杨子,那态度可是180度的大转弯,她不仅不会再轻易惹郑小凡生气,就算郑小凡说了她什么,她还是笑得像盛开的花一样。
刚开始的几天,郑小凡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几天后就觉得烦恼了,她再也没办法安静地研读她的宋词,只能搁置在桌肚里。她慢慢地有点体会到周一的苦恼,那么多女生给她递纸条,他不拒绝还能怎样?看来长得帅苦恼同样多。对比来对比去,郑小凡还是觉得像自己这样长相平凡会快乐一些。
只是他脸上为什么就不长痘痘呢?想到这个问题时,郑小凡就告诉自己,下次一定得问问他,是否有什么秘方?
四
往年郑小凡的生日从来没有谙过别的同学。生日嘛,年年都过,就那么回事,反正老妈会煮她爱吃的甜鸡蛋。
但是今年的生日来临前,郑小
凡却是开始期待。她想,周一会不会到她家一起过生日呢?她知道周一只比她早出生一个小时。杨子可就热心了,早早就开始拐弯抹角地向郑小凡打探她的生日。她知道杨子其实不是关心自己,而是想知道周一的生日。她偏不说。
没想到,郑小凡生日那天晚上,周一和他的父母真来了,还带来了蛋糕和熟菜。郑小凡看着站在客厅里的周一,恍如做了一场梦。在大家举杯畅饮时,电话铃响了。郑小凡接通电话,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杨子。“我晚上过生日,没空,你们自己去玩吧。”郑小凡说完就挂了电话。
一个电话不打紧,只是郑小凡怎么也想不到,过了不到半个小时,杨子居然和班上的十几个女生每人带着两份礼物奔到她家来,把本就不宽敞的客厅塞得满满的。
“你们太热心了,还破费买礼物。”郑小凡的母亲一边安排大家坐,一边说。女儿的生日过了十几年,头一次来了这么多人。
“杨子,你动作可真快呀!带来了什么好礼物呀!”郑小凡忍着怒气问。杨子一看郑小凡满脸愠色,心里发慌,但还是故作镇静地说:“我把家里珍藏的《红楼梦》都带来送给你了,我知道你会喜欢的,还有一个音乐盒是送给周一的……”杨子说话时,别的女生也――把自己手中的礼物摆在桌上。送给郑小凡的无非是书呀,笔记本一类的,送给周一的礼物可就琳琅满目了。
郑小凡的父母见家里来了这么多客人,就和周一的父母一起转移到房间去。周一的父亲还说:“你们年轻人好好聊聊,玩好呀!”郑小凡笑着点头,心里却在想:我能玩好么?她们都是来给周一过生目的。
周一坐在客厅,很不自在。这些女生,他只认识郑小凡。但他感觉得出,她们都对他很友善。大人避开后,客厅里可就热闹了。女生们叽叽喳喳说着话,一个个都往周一身边靠。
“喂,你们自觉点,别把周一挤没了。”郑小凡说。那些女生穿得花枝招展,郑小凡忿忿地暗骂:“花痴。”脸上还是笑眯眯地说:“谢谢大家呀!地方小,大家将就着坐吧。”
“我坐到周一旁边的沙发扶手上吧!”杨子的话才说完,就感觉到郑小凡刀子一般犀利的目光。她嘟着嘴自嘲地笑了笑又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就坐在小凡的旁边吧,谁让我们是同桌呢。”
大家有说有笑,气氛热闹。唯有郑小凡,心里忧伤。
五
“还是和你在一起比较清静。”一次周一这样对郑小凡说。
“是么?”郑小凡反问。她知道自己太平凡了。真怀念那些自己没有任何记忆时在医院产房里和他一起度过的日子呀。郑小凡总会无端遐想,那时候,那么小的他,是什么样子呢?脸上会不会长痘痘呢?一想到这个问题,她立刻问周一。
“我也不知道呀,可能是脸皮厚,长不出来吧!”周一笑着回答。
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郑小凡很是沮丧,她轻轻摸着自己的脸唉声叹气。
“你这样有什么不好?健健康康的,成绩又好。你是实力派。”周一说。他明白郑小凡的小心思,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漂亮一点呢?
“你是偶像加实力,多少女孩为你痴狂,连过个生日,我还得沾你的光。”郑小凡喟然长叹。其实,她是想说,你身边的女孩个个漂亮,像我这样的,连排队都排不上号。
“你喜欢古典文学?”周一转移了话题。他其实挺喜欢郑小凡的,觉得这个女孩古灵精怪的,很有主见,和她聊天,是件开心的事。
“你是说宋词吧,无聊时看看,打发时间。”郑小凡说。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从认识周一,知道那些过往后,她就不能自已,总会生闷气,觉得父母应该把她生得漂亮一些。或许,这样才配得上周一。
“跟你在一起我很快乐。”周一真诚地说。
郑小凡感觉得出周一的真诚。或许这样也挺好,往事只是隔岸的风景。
只怪流年暗偷换。能够这样看着他,和他说话也算是一种幸福吧,毕竟那么多女生连和他说话的机会也不多。郑小凡安慰自己,心才不会那么痛。
正是冬日晌午,空气透明得一尘不染,人的视线可以到达无限的远方,蓝色的天空玻璃一般。有阳光从枝叶的罅隙穿过,撒在两个人身上。
郑小凡仰起头:“周一,你和我在一起真的快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