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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各角色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的问题
“政府、村委会、规划师、村民”四个参与角色在现阶段村庄环境整治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村庄环境整治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1.1.1 政府方面
(1)村民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
我国尚没有规范性(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规定村庄环境整治中村民参与的程序和方式。虽然《城乡规划法》作为主干法从结果控制的角度规定了村庄规划公众参与的程序,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上看,这种控制还无法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在《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中难觅到对村庄环境整治村民参与程序控制的规定 ,村民参与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功绩制
在政治上以功绩来衡量人的才能,使得许多管理者为了表功邀赏而做面子工程,力求村庄整治的成果符合上级领导的审美观。不免出现整治目的和结果“为官不为民”的局面,管理者制定的整治方案自然而然地把百姓的意见拒之门外。
1.1.2 村委会方面
一方面,作为基层民主的群众性组织以及村民行使自治权的组织载体, 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之一应该是反映村民意志和保护村民的利益。另一方面村委会作为上级政府(乡镇街道)实现农村治理的机构,容易成为上级政府的管理工具。当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最应该维护他们利益的村干部及乡镇政府却难以承担起这一职能,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的高度结合也使得农民失去对他们的信任。这个尴尬的身份一定程度上决定村委会在组织村民参与上的不足。
1.1.3 规划师方面
(1)“长官意志”严重
长期以来规划师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城市市民都是门外汉,更何况是村民呢?
同时,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规划是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的,规划成果尽可能让领导满意也成为规划师所奉行的准则。“规划”成为“领导立意,规划师寻找证据”。
(2)易受经济利益诱惑
规划师作为社会人,不可避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相比一些商业性项目,村庄环境整治是“穷项目”、“油水少”,规划师往往凭最低的专业技能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而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在村民参与上。
1.1.4 村民方面
(1)村民参与意识淡薄
政治经济的高度集权性和高度计划性,培育了封建“家长”式的政府形象,却抑制了人民群众个性的发挥,个性被淹没在意识形态的绝对统一之中。 村民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各扫门前雪,不关心村庄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农民参与规划不够。也有不少村民有极端想法,认为政府做村庄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情,我们没必要掺乎”。
(2)村民“搭便车”的心理
农民在考虑自身利益时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表现出“搭便车” 的心理和行动,都希望不付出成本而能坐享收益。但现实是,在需要付诸行动时,村民还是袖手旁观。广大农民深信“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的俗话,客观上助长了普遍的“搭便车”心理。
1.2 参与角色职能的分配
村民参与中的各角色之间应有合理的职能分工和权力分配。实现村民参与的关键是村民主体意识的确立、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规划师角色的调整。
1.2.1 参与角色
(1)村民
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参与的主体应该是村庄的全体村民。村民参与的形式主要是方案决策、民主监督和长效管理。日韩以及西方国家大量的经验表明,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的主体作用,实现农村建设由“外发”到“内发”的转变,农村建设才能有长久的、创造性的生命力。
(2)政府
政府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的职能,是决策者和实施者,但不是唯一决策者,和唯一实施者,应和村民平分决策权。在信息流动平等、民众民主素质上升的今天,那种传统的部门领导安排,专家小组调研,提交和审批规划的“专家精英治国”的老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
同时,政府还是引导者和监督者。政府不能走为民做主的老路,而要走帮民做主的新路。
(3)规划师
在当前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村民需要的是“少花钱多办事”的规划设计,同时也需要专业人才的指导。因此,规划师一方面要承担起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技术工作,对农民自主规划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规划师应尝试由技术性角色转变到在公共事务中,扮演汇集群众意见和协调不同利益团体的角色,使规划师成为村民与政府间联络的桥梁。
1.2.2 职能分工
要理清在村庄环境整治中村民、政府、规划师三者角色定位和各自职能。有学者提议,村民是规划的决策者、参与者;规划师充当规划的协调者和编制者;而政府则是规划的实施者和管理者。这一提法在村民参与上很难行得通。其一,在现实条件下,村民没有单独做决策的能力。在没有决策能力的前提下,村民决策的科学性也就无法保障。其二,如果村民是唯一决策者,固然村民利益得到保证,但政府的利益呢?仅仅由公众对规划进行最终决策是一种过激的民主。
在托马斯看来,过于强调或者不分时宜地推行民主的公民参与决策,会造成公共政策的扭曲。这是由于公民参与本身具有不完善性。 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动性较大,政府很难做到吸收所有利益相关村民的参与,村民代表不足够充分。
因而,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村庄环境整治中政府应与村民平分决策权。规划师的工作应为政府和村民而做,应能体现二者的利益,实现“双赢”。
1.3 结语
村庄环境整治最根本的是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最终受益人是村民。改变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角色分工模式,重新定位参与角色。政府和村民平分决策权,实现“真正为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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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锦富.论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制度.[J].城市规划,2000,24(7):54~57.
【3】张百顺.韩国新村运动中农民政治参与的经验及其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7):25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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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鹏,王俊杰.自下而上建设新农村——阿拉善 SEE 生态协会社区发展项目的启示.[J].中国改革,2006,(8):70~71.
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动员大会结束后,青山口乡立即召开党委会会议,认真学习县里工作方案,分析了我乡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推进办法,为打好打赢这场人居环境整治战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6月30日召开全乡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动员部署会。7月1日这项工作在全乡全面展开。
具体做法:
1、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提早研究,提早部署,提早行动。
2、突出抓好关键点,找准切入点。全乡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乡领导认真研究每一个村的工作重点、难点,寻求突破口。以党建促环境卫生整治和扶贫攻坚,采取党员干部带头,全民发动“各扫门前雪”,村内集中力量攻克垃圾堆、柴草垛、街内私搭乱建等工作难点。乡村干部138人包保2000户环境卫生。开展扶贫攻坚助力贫困户卫生清洁行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功能,组织志愿者为2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清理卫生。
3、突出资金保障,计划3年,每村投入20万元,共计2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实现一年净、二年绿、三年美提供资金保障。
4、突出组织保障,明确职责。乡、村都成立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村里组织清洁专业队。乡里成立督导巡察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周六周日不休息,认真开展督导,确保快行动、高标准。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靠前指
5、突出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治后环境卫生有人抓有人管。在集中整治后,由村委会将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个人,切实做到垃圾日产日归集,定时清理。各村都研究了垃圾定点存放点,正在推进垃圾池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宣传牌,逐步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定点投放的文明习惯,最终形成环境卫生人人参与,人人管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环境财政支出;事权;预算管理
一、环境财政支出概述
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即环境保护支出中政府投入的部分,用于实现政府环境保护职能和解决各类环境问题的那部分财政资金。我国从2007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和《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17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首次单独设立了“211环境保护”支出功能科目,主要反映政府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能所发生的支出。“211环境保护”支出功能科目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其他环境保护支出等。
二、我国环境财政支出现状
目前的预算管理体制中已有了环境保护的支出项目,但由于改革是渐进性的,改革前的旧科目与新科目并未实现数据转换,无法进行比较。另外,统计部门对环境保护资金的数据也没有按照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的分类进行统计,所以很难直接从国家的统计数据中精确了解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具体情况。但有研究表明,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中各级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投入已经占到了70%以上(邹首民等,2005)。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以环保投资为对象进行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对污染控制基本没有投入,与环境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也非常有限。80年代以后,我国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但整体投入偏少,“六五”至“八五”期间,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只占同期GNP的0.7%左右。
从“九五”时期开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投资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整个“九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3600亿元,是“八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的0.93%。其中,1999年的环保投入820亿元,占GDP的比重首次突破1%。“十五”期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猛增至8398.3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1.33倍,占同期GDP的比重进一步达到1.18%。为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
再从增长率指标看,“十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8.8%,已经高于同期GDP的9.5%的增长速度,但是却大大低于同期固定资产22%的年均增长速度,而且环保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在2001-2007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同时,环保投资并没有同步跟上,在一轮又一轮固定资产投资热潮中,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却偏冷。而环保投资欠账将会越积越多,环境形势将会越发严峻。据曲格平(1997)估计,工业污治欠账约在1500—2000亿元,城市与污染控制有关的基础设施欠账至少有3000亿元,环境保护投资的历史欠账总数约在5000亿元左右。要弥补这些投资,要求环境保护投资进一步增加。
三、我国环境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
(一)污染投资支出总量不足。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世界银行,1997)。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投资已经占GDP的1%~2%,其中美国为2%,日本为2%~3%,德国为2.1%。尽管我国的财政环保投资在逐年增加,“十五”期间的环保投资仍然只是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20世纪70年代的水平。中国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一定程度上还只是“问题”导向的应急投资。尽管中国近年来环境保护的投资总量不断攀升,但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需求差异较大。
(二)环保部门经费不足,环境科技投入不足。排污费改革后环保系统经费保障情况比较严峻,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基层环保局以及执法和能力建设等费用受到的影响较大。随着环境监察执法、排污核定、征收排污费、污染事故处理等一线执法力度加大,相应的环境经费保障要求更高。原来完全或大部分依赖排污费的市、县级环保部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受排污费改革冲击较大,执法经费缺乏,与不断增长的环保工作量形成较大反差,难以保障开展环保正常工作的业务经费支出,也间接造成了违规使用排污费的问题。
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保护,最终要依靠环境科技的创新和进步,这就需要加大对环境科技的投入。重要的依据是06年召开的科技大会,国务院颁布了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纲要特别把发展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放在优先位置,并将环境列为11个重点领域之一,并规划了方向。但是由于我国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当前严峻的环境状况相比,我国的环境科技投入还是不足的。
四、对策分析
(一)理顺环境保护支出中的事权。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应当遵循“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权益”的原则。影响范围限于特定行政管辖区的环境问题,属于地方性环境服务,应该由地方政府负责;如果环境影响范围是跨行政区的,甚至是全国范围的,就是全国性公共物品,应该由中央政府管理。中央政府环境事权主要是解决具有跨行政区、跨代际、具有明显外部性特征的国家环境事务。
目前,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环境保护事权划分不明确,一些应当由中央政府负责、具有国家公共物品性质的环境保护事务,例如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历史遗留污染物处理、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等,严重缺乏环境财政的支持。同时,一些应当由地方政府负责、具有地方公共物品性质的环境保护事务,例如地方管辖的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地方财政安排。所以,要统筹考虑国家需求和地方实际,分时期明确环境保护支出中的事权,理顺财权,为国家财政资金介入环境保护明确方向和重点。
(二)加强环境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
1、做实环境预算科目。环境保护已经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将其做实,确保“有渠有水,源源不断”。为此,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费增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构建环保支出与GDP、财政收入增长的双联动机制,确保环保科目支出额的增幅高于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并将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环境保护。
2、强化地方财政对环保的预算投入。为了落实相关政府部门和行政官员的环保责任,在预算讨论的环节,要确立环保支出的优先和重点保障地位,设定具有约束力的投入目标要求。预算安排和执行的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环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地用于环保支出。
参考文献:
[1]李向春.我国环境保护支出政策分析[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5)
[2]苏明,刘军民,张洁.促进环境保护的公共财政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08;(7)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改善农民生产居住和自然生态环境,按照《市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槐泗镇2013年村庄环境整治及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基础,以全面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和“三整治、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结合“三拆三整治”工作,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要求。
二、整治目标
1、创建区域规划布点肖胡村葛小组“二星级康居乡村”1个。
2、完成非区域规划布点,13个行政村103个“环境整洁”村庄整治任务。
3、全面提升村庄环境整治管护水平。
三、整治标准
按照市、区村庄环境整治办考核要求,区域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非规划布点“三整治、一保障”的整治标准。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从3月20日至3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各村制定村庄环境整治计划,按照“一幅图、一张表、一个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开展技术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从4月1日至5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利用6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肖胡村“二星级康居乡村”和103个环境整洁村庄的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从6月1日至6月15日。改进提高阶段,对所有整治村庄“回头看”,不足的地方加工补课,完善各项资料、信息归档报送。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加强长效管理,迎接上级领导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从6月16日至6月30日。综合验收阶段,一方面认真完成上级验收,另一方面全镇组织整体验收,对全镇所有星级庄台和达标庄台进行评分评定,逐个排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成立的槐泗镇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各村分工人员对各村村庄整治任务推进进行协调指导。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我想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一项工作要想实现发展和提升就必须看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进而实现突破,所以我想先谈谈人居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强度难度大。我镇境内有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名胜风景区、枣庄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6条生态红线,这些对我镇生态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资金制约短板尤为突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财力投入和支撑,由于镇村财力较为基础薄弱,无法保证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是争取项目配套资金难。近年来,我镇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争取了部分项目资金,由于项目资金需要地方配套资金,镇财力难以保障到位,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四是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参差不齐。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开展,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有所增强,但还有部分群众意识较差,生活垃圾乱扔乱放,生活污水乱排乱放。
五是整体推进工作难度较大。全镇村庄布局散落,大多村庄依地理位置分散居住。同时,新居落成占用了不少可耕土地资源,旧院闲置却没有得到复垦,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也影响了整体村庄的视觉效果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推进。
实现提升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下一步工作思路
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镇应围绕建设“林海崮乡、多彩北庄”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绿色发展、生态振兴”的路子,出实招、下硬手,动真碰硬,继续做到力度不减、投资不减、成效不减,力争站位靠前、走在前列,着力打造北庄生态宜居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我镇是全市知名旅游乡镇,生态资源优势明显。在具体推进工作上,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全面形成整体联动、多元参与、合力共建的建设格局。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研究制定《北庄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村级成立建设指挥部,建立镇直部门联动帮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城建办、农业办、水利站、环卫所、园林所等相关部门职责,定期组织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和调度会,确保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共同参与、齐抓共建、合力推进。二是坚持动员群众,全员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广大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庭院绿化、美化等工作。同时,引导群众开展“卫生家庭、干净人家、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改善庭院的生活居住环境,营造农村文明、干净、有序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坚持资金整合,发挥效益。对争取的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的整合,实行捆绑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坚持机制保障,建管并举。注重积极开展河道保洁、农村垃圾收集、道路保洁和村庄环境整治“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并在人力、设施上予以倾斜,做到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保持村庄环境优美、干净整洁。
(一) 压实责任,凝聚整体工作合力。我们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全面做好与镇域路域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有机结合,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狠抓落实,部门协作配合,包片领导直接抓,村书记、包村干部亲自抓,村上干部具体抓,党员和群众自觉抓”七级联动体系,成立镇域路域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等五大工作组,将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村、明确到户、具体到人。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在全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快速推进。
(二)强化示范带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各村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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