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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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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

纳税实务范文第1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也逐渐趋向于完善,各行各业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对于纳税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依法纳税也是我国每个公民包括各行各业应尽的义务,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税种。在制造业中,其涉税最多的业务就是增值税业务。因此为了增强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本文将以我国制造业为研究对象,针对制造业增值税,对其纳税实务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在我国境内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从事加工、进口货物以及修理、装配劳务方面的活动或者是从事货物销售的活动,而所谓的增值税就是针对这些单位或者个人所取得的进口货物金额以及应税劳务或者是货物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从而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税种,实际上它属于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征税的目标主要是商品的附加值以及其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的新增价值,所以该项税种被命名为“增值税”。纳税人依据企业会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程度来讲,具有两个分类,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本文将以一般纳税人作为本次研究的研究主体,因为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事务具有复杂性。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只要在购销业务过程中商品出现了附加值或者出现了其他新增价值,那么就要进行纳税。在实际计算当中,商品的附加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增价值是很难被估量和精确计算的,所以我国采用税款抵扣的方法来对其进行计算,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计算方法。下式为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前期留抵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特点。

2.1普遍适用性。对于生产领域、进口商品领域、批发和零售领域以及加工和修理装配等领域来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在这些领域中具有普遍适用性。

2.2价外计税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计算办法与其他税种不一样,它实行的是价外计税法,也就是依据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作为计算方法。

2.3具有专用发票。增值税在我国全国范围内都有统一的载体和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商品或服务进行交易过程中属于一种重要载体,其是购买方作为抵扣税款的一种凭证,同时也是销售方确认收入的证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开出,是对自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所以,销售方应在交易过程中开出合法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确保能够及时记录、登记纳税。而购买方则应该根据销售方开出的有效凭证及时进行税款的抵扣,这样就完善了增值税抵扣的环节,从而确保税款得以及时入库。

2.4税率比较简化。如上文所述,增值税的纳税人具有两种,一种为小规模纳税人,一种为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又分为两种,一种为商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的税率为4%;除此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6%。这两种纳税人,都不再进行抵扣进项税额。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适用的增值税率分为13%和17%两个档次。

三、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分析

纳税申报表算是处理增值税业务的最终“产成品”,而这个最终“产成品”又包括两个“半成品”的内容,也就是说纳税申报表包括两项内容,即销售额、销项税额明细和进项税额抵扣明细。所以要想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就要先完成这两项内容。

1.销项税额明细分析。整体上来讲,销售明细涵盖了两种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销售额明细进行分析的内容。一种是按照简易的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制造业的销售额明细进行征收;另一种则是按照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制造业中的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进行征收。制造业在处理日常的涉税业务时,一笔交易进项税额需要根据销售额的确定来确定。案例一:A制造业企业销售价格为40万元的产品,其增值税发票税额开出了6.8万元,另外还有0.18万元的运输费用,那么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销售额的计算如下:应纳税销售额=40+0.18÷(1+17%)案列二:B制造业企业销售价格为40万元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开出的税额为6.8万元,另外还有0.18万元的代垫运输费用,且由第三方来承担该项费用,则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销售额就为40万元。对于以上两种案列来讲,价外费用的归属问题是它们的主要区别。案例一是销售方负责的运输费用,因此应当将该项费用计入税中;案例二代垫的费用并不是由销售方负责的,而是第三方负责的,因此该项费用不用计入税中。在进行增值税计算之前相关会计人员应当分清具体业务的性质,另外也要掌握销售额在税法中的具体规定。

2.进项税额分析。处理进项税额业务主要分三个部分:首先,查看并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法和有效;其次,检查凭票抵扣的金额以及计算的抵扣金额是否合法;最后,查看有没有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案例四:M制造业企业新购进一批生成材料,所取得的发票注明4.5万元的价款,0.765万元的税额,而运输货物所用费用为0.002万元,按统一发票用现金支付。对于这笔业务来说,该制造业的会计人员可以将0.765万元直接作为抵扣进项额,但是实际上,抵扣金额=0.765+0.002×7%,这就能看出该会计人员掌握了基本的税法有关进项税额的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所取得的专用运输发票除了能够凭票抵扣进项,还能够按照7%的票额进项抵扣进项。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制造业向农民购买的初级农产品,可以按照收购金额的13%,凭借统一的收购发票来进行抵扣进行税额的计算。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法在近几年的改革十分频繁,在税法中有关制造业中固定资产收入业务的抵扣情况也做了明确规定,相关规定指出,只要是应用于制造业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都可以对进项进行抵扣。这些固定资产的来源可以是自建的或购买的,也可以是接受投资或捐赠的。案例五:S制造业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购买了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万元,相应税款为0.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进行税额的计算,为0.85万元。如果企业购买的材料是用于在建工程的,而不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购进材料则不能进行抵扣,而应该在领取材料之时,对已经抵扣的做进行转出。案例六:Y制造业企业为了进行工程在建领用了价值3.51万元的材料(含税)。那么在会计处理中表现为:借:在建工程3.51万贷:原材料3万应交税费增值税为0.5(进项税额转出)案例七:在进行财产清查时,W制造业企业发现具有5.8万元的材料亏损,经企业调查得出该亏损是因保管员C的失职而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购入材料算是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那么在购进的时候发生的进项税额就不能进行抵扣,而已经抵扣的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其金额为:5.8÷(1+17%)×17%

四、结语

纳税实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纳税实务 应用型人才 教学改革

2017年伊始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强调了加大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比例,为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响应国家规划,笔者所在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专科院校也正在举全校之力积极准备申报升格橛τ眯捅究圃盒!

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势必要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笔者以《纳税实务》课程为例,对我校的课程教学改革进行初步尝试。

我校旧版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在会计专业开设了《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54学时,其中理论课为36学时,实践课为18学时。该项设置明显不能适应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学时比为2:1,实践教学力度不够,而且总学时的设置也明显偏少。据笔者对类似高校的了解,很多高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上是先设置了《税法》作为专业基础课,后续再设置《纳税实务》或者《税务会计》等课程。而我校仅仅设置一门《税法与税务会计》,54个学时既要完成税法知识的教学又要讲授税务会计的知识还要进行课程的实践教学。如果考虑上法定节假日放假的因素,连54个学时都难以保证。显而易见,旧版的人才培养方案不得不改。

针对旧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弊端,我校会计教研室制定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考虑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因此,我们在新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强化了实践教学的比重,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学时比达到了1:1,而且在总学时的设置上增加到了64学时,即理论课和实践课均为32学时。同时为了突出课程的应用特性,我们将课程名称改为了《纳税实务》。由于课程结构体系对学时学分的限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中已对税法知识进行过简单介绍,再考虑到高职层次的学生税法知识适度、够用即可,因此我们最终没有增设《税法》课程。

在教学内容设计层面,旧版的人才培养方案重视知识的传授,而新版的人才培养方案则以企业涉税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作为出发点,要求学生熟悉整个业务流程,能在企业复杂的经济业务中找出有效信息,准确地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同时,将近年来税制改革的新进展以及教研成果引入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要求是:学完该门课程后,针对某项经济业务,学生能够准确判断应纳哪种税或哪几种税,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并能够按时地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注意要以填写纳税申报表为教学的核心,而不宜以应纳税额的计算为核心,纳税范围的确定应该以原始凭证为基础而不能以观念上的经济业务为基础。

教学方法上,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等教学方法难以达到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必须综合采用案例教学、仿真环境教学、任务驱动教学、项目教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比如项目教学法的操作,以各个税种分专题分项目实施,首先导入项目,然后按照“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确定――××税税款计算――××税账务处理――××税纳税申报”的工作过程实施任务驱动,下一步是学生按此工作过程进行操作,教师进行总结归纳,最后通过反复训练、课后辅导不断深化,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是人才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关键因素。就笔者所在的院校而言,《纳税实务》课程组有专任教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3人,助教1人。6人中“双师型”教师5人,双肩挑教师4人。双肩挑教师既要承担教学任务又要承担行政工作,从事人才培养的精力难免会被繁琐的行政工作分散。再者,6名专任教师中5名均为女性,二孩政策的放开势必影响这些教师的生育选择。考虑上部分教师产假,部分教师双肩挑只能承担有限的教学任务,目前我校会计专业的师资呈现严重缺乏的现象。由此可见,我校会计专业的师资队伍存在职称结构、性别结构严重不合理,低职称教师扎堆,师资队伍缺乏梯次。尽管存在“青年教师导师制”的传帮带制度,但是缺乏激励机制,制度执行大多流于形式。“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也主要依据双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专业类职业资格证书)。然而大多数教师都是毕业后直接任教,没有本专业行业的一线实践工作经验。没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教师自然无法培养出合格的实践应用型人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校要求每个青年教师都要下企业锻炼。但是,锻炼的企业需要教师自己联系,这就只能依托教师个人的人脉关系,也不利于学校的监督管理。此外,纳税实务这样的实践锻炼,往往涉及企业的核心机密,企业一般不会轻易让外人接触。

我校《纳税实务》课程有2名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他们是来自企业的技术骨干,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果实践教学由他们来开展,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作用无疑是巨大的。然而,由于企业工作繁忙的原因,教学时间得不到保证,几乎仅仅是挂名而并未参与教学活动。

鉴于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作用,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存在的以上问题给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创新合作模式,比如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等企业合作,出资入股,双方可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学校为企业提供培训场所、智力支持等服务,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践场所、兼职教师等支持。

二是制定合理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要求每位教师至少到本专业行业的一线完成至少两年的实践工作,实践结束后再通过企业的实践考核才能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是大量引进双师素质的教师。建立有效地激励机制,对“双师型”教师在工资福利上予以体现,在职称评审上予以一定的倾斜。

四是建立完善的“双师”培训制度。包括职前的专业训练和在职的继续教育。

参考文献

[1]徐田强.校企“双向实景融合”理念下《税收实务》课程改革探讨[J].财会月刊,2012,(4).

纳税实务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 纳税会计实务 课程 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1C-0054-02

一、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指出:“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理论上,高职教育应直接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培养所需的可用、可塑造和可发展的人才。而现实的情况是,虽然高职院校每年都在扩招,但企业却招不到合适的人才。究其原因,目前高职教育在教学方面存在课程教学内容与行业技术应用脱节,教学手段和方法针对性不强,毕业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态度不能完全满足工作要求等问题。这体现在财经类专业上也是如此。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逐层深入和全面实施,企业对熟悉税法、熟知涉税业务处理技能和程序的人才需求日益旺盛,而职业教育在这一方面的回应却过于缓慢。高职涉税课程——纳税会计实务,往往忽视了企业的需求,在课程教学上一般是照本宣科。这种教学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即使是考试满分的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仍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来适应实务工作,包括识别和开具发票、整理分类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计算和申报缴纳税款和完成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等。这对于企业尤其是新办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成本,导致企业对应届毕业生越来越抗拒。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重视企业的声音并对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进行相应的改革。

二、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

高职教育应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负责,为企业输送令其满意的人才。《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继续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比重应达到总学分(学时)的一半以上;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以此为改革总体思路,笔者在2006~2010年,不间断地深入企业一线,探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涉税业务发生发展规律,从众多企业中收集整理出企业纳税年度内常见的涉税业务原型和业务处理规范,获取企业涉税业务相关资料并将企业从开业税务登记直至企业所得税汇算整个涉税业务处理流程和业务处理技能要求融入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各个环节,以期达到为企业培养优秀的“零岗培”(即无须岗前培训即可上岗)人才。

三、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笔者的目标是丢弃传统教学方式下教教材、练教材的教学模式,将企业对税务会计岗位职业能力要求融入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中,通过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综合实训教学三个环节强化学生对公司正常经营环境下涉税业务的处理能力,实现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目标与税务会计岗位职业能力零距离对接。为此,笔者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进行改革。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重新制定

重新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的税务会计岗位无缝对接。以社会经济发展对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会计(税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会计(税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该专业核心课程,将两门核心课程的学时加大,并加大实践性教学比重,使其实践性教学比重达到总课时的50%或更多,加强学生实务操作的培养和训练。

(二)教学内容的重构

基于工业企业正常生产运营中的涉税业务的教学情境,按照工业企业从设立至正常运营直至最后取得经营成果整个过程中涉税业务的发生发展规律,将涉税业务处理流程贯穿教学过程中,并划分出6个典型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纳税人合法身份的取得,合同签订涉税业务处理,企业购销活动的涉税业务处理,公司财产使用的涉税处理,购买人力资源的涉税业务处理,生产经营所得涉税处理。同时,针对这6个典型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可行的教学能力要求和学生实践(下转第60页)(上接第54页)教学活动内容,使教学内容形成完整的体系。

(三)教学模式的改革

配合教学内容的重构,在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中实施贯穿项目一体化教学模式。所谓贯穿项目一体化教学,是指根据企业对税务会计的岗位要求,将企业的人才需求目标、业务处理技能要求和处理程序等贯穿于课程教学全过程,并辅之以配套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使目标得以实现,使课程教学同时实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制定与该教学模式配套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表,并以行业企业对税务会计人才的技能要求为依据,制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同时,在税务会计专业所有班级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全面实施贯穿项目一体化教学模式。在项目实践中实施贯穿项目一体化教学法等项目教学法,可将课程教学过程和行业企业要求紧密结合,突出会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

(四)考核方式的改革

改变传统的以学习结果考核为主的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学习过程考核与学习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方式,将学生平时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成绩作为期末考核成绩的一部分,着重学生专业实务处理技能的训练和强化。

(五)教学资料的制作

制作一整套系统化、实务化、仿真化的教学资料。如制作形成并印制中小型企业常见业务涉及的票据的仿真版,全年12个月全真涉税业务资料及涉税业务处理中涉及的相关申报表等教学资料供教学使用,刻制企业常用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和各种部门章等)用于实践性教学环节。同时,制作现代教育技术系列资料。配合专业核心课程的实务化、系统化和仿真化教学,项目组运用Office、Flash和3D技术,精心制作核心课程教学多媒体课件,生动形象地展示业务处理过程和处理技能,便于学生开展自主性学习。

笔者对上述教学改革进行了4年的实践,课程教学改革初显成效,基本实现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学与企业涉税业务处理过程全方位对接。通过教学改革实践,学生的实务处理能力明显高于传统教学方法下取得的效果,学生作品(装订成册的会计资料与税务资料)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赞赏。

课程教学改革是对传统教学的突破,要求专业教师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教师的教学改革迫切需要相应教学管理部门以及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为一线专任教师的教学改革工作铺平道路。否则,教学改革将难以推进。

【基金项目】广西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2010JGB199)

纳税实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纳税实务 实践性教学系统 高职教育

一、前言

高职院校《纳税实务》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等财经类专业中的一门专业必修课。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中各个单位越来越需要能够胜任电子报税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纳税实务》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应该以培养学生的报税能力为主,立足于培养会计报税岗位对涉税业务的需求。本文主要基于目前非常流行的Web开发语言PHP和MySQL数据库技术对《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的构建进行了研究,希望通过《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的构建研究,为《纳税实务》课程提供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实践性教学实训项目,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性税务核算能力,更好地熟练税收数据计算、税务报表填写、报税等纳税实务操作能力;并解决好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际企业纳税实务互相结合的关键问题,为同学们将来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纳税实务基础[1]。

二、《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构建技术

高职院校《纳税实务》课程的教学目标不仅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学生纳税实务能力的培养。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因为实践平台的缺乏而导致学生在实际学习当中只是学会了计算,而真正的纳税实务能力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锻炼。在文献[2]中,作者构建了一种基于ASP动态编程语言技术和Access小型数据库技术的基础会计实训系统平台。使用ASP这种语言开发WEB应用程序的时候,一般需要调用Access数据库。但数据库在多用户同时并发访问或查询时有一定的极限,因此在《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这种高交互WEB程序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不能达到实用要求[3]。针对这种纳税实务实践能力的欠缺及实践性教学系统的相关缺点,本文着重以当前非常流行的PHP开发语言与MySQL数据库技术对《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的构建进行了研究。

2.1 PHP网络编程语言[4]

PHP是一种非常流行完全开放源代码的脚本WEB开发语言;PHP网络编程语言具有入门简单的特点,能够比较快速、节省的实现相应WEB功能;PHP网络编程语言具有强大的扩展性,在与各种数据库交互的时候具有非常高的执行效率。PHP网络编程语言越来越受到WEB开发程序员的认同和青睐,正逐渐成为WEB开发者所使用的主要语言。

2.2 MySQL数据库技术

MySQL数据库是一种非常流行且完全开放源代码的关系型数据库管理软件。是由瑞典的MySQL AB公司所开发,现在属于甲骨文公司(Oracle)旗下的数据库产品。MySQL数据库是当前最为流行的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Relational 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5]。

MySQL数据库软件具有:(1)软件的源代码完全开源开放,更容易得到技术支持。若在WEB项目中有不适合的源码,程序员可以自行修改至最优。同时相关的开源社区和开源文档也非常之多,并且MySQL的社区技术支持非常强大。(2)跨平台性能。MySQL数据库能够在不同的平台上工作并且同时支持C、PHP、C++、Perl、Java和Python等。(3)MySQL数据库使用的核心线程数为多线程,同时支持多处理器。大大提高了数据库的运行效率[6]。

三、《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设计

《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必须按照企业的税务业务的流程,完全模拟真实的企业纳税实务环境,尽量用真实的案例来进行实践性教学系统构建,从而达到锻炼学生动手实际操作的能力。国家税务局需要申报的税种主要有消费税、增值税、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所得税等;地方税务局申报的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几大税种[7]。同时,MySQL数据库当中也要设置相应的表:数据字典表、单位情况表、系统选项表、用户表、系统日志表和学生基本情况表等。系统功能构建须分模块整合进行,要进行功能架构图的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理清《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各个模块及各个模块所能够完成的功能。

四、《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应用效果

本节以“企业税务登记及变更”章节来进行《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的应用效果演示。企业税务登记及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了解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及变更的相关程序及规定。纳税人在实践性教学系统办理税务登记或变更的时候,通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登记注册类型、总机构情况、批准设立机关、分支机构情况等[8]。如图2和图3所示。

五、总结

本文主要分析和研究了基于PHP网络编程语言和MySQL数据库技术的《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本文重点研究了《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效果。结合《纳税实务》实践性教学系统的实际应用,以企业税务登记及变更”章节为例进行了系统演示。为

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性税务核算能力,适应信息时代企业现代化报税需求,为同学们将来进入会计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纳税实务基础。

参 考 文 献

[1]董雪莲,庞文莉.《纳税实务》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12,(17):101-101.

[2]《基础会计实务》课程建设组.基于asp技术的基础会计实训系统平台的设计与开发[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2(3).

[3]龚文生.Access数据库访问速度的提高[J].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3):43-45.

[4]龚地斌.《PHP+MySQL网站开发技术》课程设计的实践与探索[J].科技创新导报, 2014,(12):237-237.

[5]方斌,刘耀钦.基于B/S模式使用PHP+MySQL进行Web开发[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4(3):15-16.

[6]李强.以PHP+MySQL为基础的网站开发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4,(5):22-23.

纳税实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货物运输;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及试点时间表

国家实行营改增是为了结构性减税。实行营改增后后,对于小企业普遍降低税负,现在已很明显降低了税负,但对于个别旧的大运输企业税收负担是加重,加重部份目前由当地财政返还,随着时间长了,税负也会降低。

1.首个试点城市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扩围

(1)2012年7月31日,国税总局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2)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3)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4)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3.最新动态

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今年将把此前部分地区开展的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向全国扩围,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纳入试点。

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根据测算,扩围推广后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营改增目标:

楼继伟: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的营业税取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

8月1日起,辽宁省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辽宁省将于8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改革工作。涉及具体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

从税率上看,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的部分试点地区营改增的行业范围相比,今年全国推行将广播影视的制作、放映和发行也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体现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

二、营改增确认为一般纳税人前期都要做些什么样的准备及工作重点

除了需要准备企业申办资料外,最主要的是要吃透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这和企业是紧密相关的,要根据企业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了解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变化,税负的增减预算,很多企业由于税负的增加导致成本上升,因而需要调整企业销售价格,对原有客户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具体有以下几条重点内容:

1.获取信息,确定申请何种纳税人,确定应采用何种计税方法。2.梳理销售业务,确定营改增范围;梳理采购业务,确定可抵扣范围。3.通知客户,已签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条款的如何履行情况;已签订未执行完毕的采购合同如何履行?4.修改采购及销售业务内控流程,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业务流程,结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内部控制系统,满足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和会计核算。5.营改增初期,在途发票和已提供劳务但未开发票的处理。6.营改增后,退回原营业税发票的处理,冲减原服务销售额的处理。7.财务的影响,对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完成的情况的预测和处理。8.了解并积极申请税收优惠,重新进行税务筹划。

下面具体分别以客户和供应商情况为例说明:

1.客户情况。如果客户大部分为增值税纳税人,改革后对方购买的应税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客户的增值税税负降低的情况下,将可以扩大纳税人的经营空间,提高服务供应量。反之,会间接导致服务需求量的减少。

2.供应商情况。由于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大部分为营业税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造成抵扣困难,从而使税负增加;就运输企业现状来说,成本主要来自油耗、过路过桥费、人工工资和场地租金。按国家规定,只有油料和修理费能拿到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进行抵扣,而其他费用却不能抵扣。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A.单位实行统一购买中石油加油卡

为每台车配备一张中石油加油卡,可在全国各地的中国石油联网加油站使用。月末到办卡的加油站根据实际消耗的加油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外包业务选定对象为货物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取得税率抵扣为11%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C.车辆修理选择几家定点的正规维修站,维修站尽量是一般纳税人,这样可以取得税率抵扣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维修站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率为3%。

以上相加,可以抵扣的占总成本的5成左右。

增值税和营业税同属于流转税,是国家对于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所征收的一种税。税改前,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并且营业税为价内税,所以直接用营业收入乘以税率就能计算出应缴的营业税。税改后,税率为11%,但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所以必须以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价乘以税率减去进项税额才能计算应缴的增值税。税改后的计算结果显得不太直截了当,除当期营业收入外,当期的进项税金的大小也直接影响了当期的应纳税额。所以,交通运输业税率的调整对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税负的影响到底是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难以从税率的大幅调整中得出直接的判断。该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实际税负既取决于运输企业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取得,又取决于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和实务操作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

1.一般计税方法

2.认证

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认证工作可以通过网上操作进行。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六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1)无法认证。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3)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增值税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

3.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应开具何种发票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7号),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针对不同业务和不同客户开具相应发票

开票原则:尽量把发票开给跟我签合同的人

A、为一般纳税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在货运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B、为一般纳税人客户提供仓储装卸等现代服务业服务

在金税防伪系统中开具《辽宁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C、为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在辽宁国税网站下载系统客户端,在线开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应税服务统一发票》。

4.月末抄报税

月初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上月数据进行抄报,通常为每月1-10日。使用报税盘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数据抄报。数据抄报完成后,用户回到企业需要将报税盘内发票领购信息及监控管理数据写入税控盘内。并通过报税盘更新税控盘时间。只有反写监控数据成功之后才可以继续开具发票。

参考文献:

[1]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

[3]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