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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2009年总体工作目标是:全街道全面铺开“十小”整规工作,至年底,基本完成“十小”整规任务(辖区内85%的“十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全街道食品加工小作坊、小药店、小农资、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农村小客运10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足浴)店85%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液化气供应点、小菜场8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
二、工作步骤
2009年度全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检查整治与规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部署准备阶段(4-5月份)
1.动员部署,明确方案。根据市“十小”办提出的“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办公室、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2009年度全面推进整规的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2.健全组织,强化考核。各办、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完善并落实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整规工作有序开展。要明确工作分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街道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性共同参与”的格局。街道将整规工作列入对社区(村)的工作目标考核。
3.掌握动态,分类整规。各办各部门要排摸“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准确地掌握各行业整规工作的动态变化。要对宁波市“十小”行业信息平台内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核对,保证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全面、准确,并都能落实到具体的社区(村)内。要对辖区内“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梳理分类,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规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有的放矢。
4.因地制宜、按标准开展整治工作。各办各部门要根据去年其他镇、街道的试点工作情况,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依据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标准规范开展本组本行业的整治规范工作。
(二)全面推开阶段(6-11月份)
1.典型引路,全面推开。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辖区内全面推开“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各办各部门要培育一批新的典型,通过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加以推广,切实做到面向基层、打好基础,典型示范、带动全面,不断将整规工作引向深入。每一个“十小”经营单位通过整规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上和块上都要验收确认,并在宁波市“十小”行业信息平台上记录验收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2.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街道成立综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十小”整规工作,指导(社区)村的整规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十小”行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各(社区)村的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对整规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行业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3.条块结合,组织督查。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跟踪,力促工作落实。督查的重点是:一是看动员会、责任书、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这六项规定动作是否做到位;二是看自选动作是否结合实际、创新手段,是否完成每月统计工作任务。街道“十小”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各办、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督查活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社区(村)和市各牵头部门对“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将本地、本部门2009年度“十小”整规总结报街道“十小”办公室。街道“十小”领导小组对全市整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制酒、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经发办工业线牵头,市质监局、工商所、经发办三产线、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放心示范店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工商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等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卫监所牵头,工商所、城建办、城管中队、土管所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销售未经审批的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严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夸大疗效,宣传药品功效,严禁违法虚假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广告。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所、安监所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杜绝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经发办农业线牵头,工商所、经发办三产线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工商所、经发办农业线、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卫监所、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城建办、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做到:持有行业经营许可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的,相关证照齐全;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文化站牵头,工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九)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客车从事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道路营运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法规、制度。促使农村客运企业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城管办、交管站牵头,市交巡警城区中队、工商所、安监所、教办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城管办牵头,工商所、派出所、安监所等部门配合。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办各部门要将“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贯彻落实“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保稳定、提效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切实抓好落实。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整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整规工作纳入到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范畴,作为一件民生大事抓实抓好。要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质量和安全年”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域等活动中,严把食品安全检查和产品质量关。要加强调研,针对整规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帮助解决“十小”业主的实际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二)完善政策,注重长效。各办各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本地本行业“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各社区(村)要从资金、场地、税收、服务等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十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有关部门要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