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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承认,免征农业税必将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冲击。但是这种冲击的结果,必然是让农村社会形成了张教授所称的那种缺乏国家意识的意识形态吗?我难以认同。
有一个简单的事实判断,在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几个国家还在征收农业税。我们显然不能说,更多没有征收农业税的国家的国民,都普遍缺乏国家意识。而如果依据张教授的说法,征收农业税必然产生国家意识。这是不是说:更多的征收农业税必将产生更强烈的国家意识?如果我们并不排斥历史课本中那些苛税时期农民社会的记忆,这一说法的荒诞不经之处就不言自明。当然,张教授所说的可能只是基于一种“适度的”前提,但这也必须回到国家意识的产生,并放到一定历史及社会发展条件下进行考量。
国家意识是国民对国家的认同、认知意识。毫无疑问,国家对于国民的庇护与国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自豪感,是公民国家意识形成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但是谁会说,从最实际的利益与最朴素的情感出发,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民的对国家的认同感较之于取消前反而降低了?
要知道,我们面临着这样的社会现状:如何焕发农村社会的创造热情,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呼声,也呼唤中央在扶持农业发展方面做出切实的举措;城乡二元格局的制度设计,在特定历史时期农村对于城市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或牺牲,更加要求国家对农村的“反哺”。这个时候做出的取消农业税这一顺应历史发展要求的举措,只会增强而不会降低农民对国家的认同感。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税的减免必将带来一个很大的税收缺口。我们首先假定政府的其他税收政策不变,那么国家税收总收入会减少。下面根据IS-LM模型对公众收入和利率的变化做一下分析。IS-LM模型是新古典学派的利率和收入决定模型。该理论认为,利率是一种特殊的价格,必须从整个经济体系来研究它的决定因素,因此需要将非货币因素和货币因素结合起来,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来探索利率的决定。有关利率的数学方程式为:
1投资函数:I=I(r),dI/dr
2储蓄函数:S=S(y),dS/dr>0;
3货币需求函数:L=L(y,r),dL/dy>0,dL/dr
4货币供应量:M=M
均衡条件为I=S和L=M。将以上各式分别代入得:I(r)=S(y)和L(y,r)=M。在商品市场上,投资与利率式负相关,储蓄与收入正相关。根据投资与储蓄的恒等式关系,可以得到一条向下倾斜的IS曲线,线上任何一点代表商品市场上投资与储蓄相等条件下局部均衡利率和收入水平。在货币市场上,货币需求与利率负相关,与收入正相关,而货币供应量一定。根据货币需求与货币供应的相等关系,可以得到一条向上倾斜的LM曲线,曲线上任一点意味着货币市场上货币供求相等情况下的局部均衡利率和收入水平。IS曲线与LM曲线相交,就可以得到货币市场与实物市场同时均衡时的一般均衡利率和收入水平。
当政府的税收减少时,导致公众的实际收入增加,支出也因此而增加,结果会使IS曲线向右上方移动至IS',此时利率由r0上升至r',同时国民收入水平由Y0上升至Y'。如图:
税收的减少本就给国家的投资建设增加了困难,利率的提高更加不利于投资,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个计划。所以,如何填补这个税收的缺口就成了减免农业税后首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我们首先可以想到的就是增加其他方面的税收收入。但是如果从其他的渠道增加税收,就可能会引发其他的一系列问题,对于其可行性需要比较详细、完全的论证。接下来能想到的就是减少政府支出并增加货币的供应量。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种方案的可行性。
当政府支出减少时,IS曲线向左下方移动至IS'。当货币供应量增加时,LM曲线向右下方移动至LM',这时利率由r0下降至r',而国民收入水平是提高还是降低则须视IS曲线与LM曲线各自移动的幅度而定。如图: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只要运用得当,减少政府支出、增加货币供应量对于降低利率是有一定作用的,但这种方法也存在很大的隐忧。
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精简政府机构,减少管理支出等方法来减少政府支出。但是,这种方法能减少的支出幅度是很有限的。而政府支出主要是用于国家的建设方面,一旦减少,很有可能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水平。而对于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则更需要仔细考虑。我们知道,目前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需求量=(商品价格×待流通的商品数量)/货币流通速度
在待流通的商品数量和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货币的供应量会导致物价的上升,从而出现通货膨胀。如果要保持物价和待流通的商品数量不变,则要增加货币流通速度,即提高公众的流动性偏好。那么公众的流动性偏好提高,会出现什么现象呢?我们依然运用IS-LM模型进行分析。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后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按照批复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年粮区九乡镇夏季农业税征收工作安排意见。
一、征收原则
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冀财农税[*]17号)及今年按国务院和省市要求降低农业税税率后的方案执行,在积极宣传政策、教育群众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按序、规范征收,确保按时完成征收入库任务。
二、征收时间及方法步骤
今年夏季农业税征收工作,从6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征收采取财政征收机关或代征单位到户直接征收的办法进行。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从6月1日到6月20日。各征收机关和协税单位,要加大农业税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依法缴纳农业税的自觉性。要加强征收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认真准确试算农业税征收任务,要保证在6月10日前将农业税及附加任务分解试算到户并将纳税通知书和《*人民政府致全县农民的一封信》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对符合条件并经县政府批准的农业税社会减免照顾对象及减免税额,要随同纳税通知书一并通知被照顾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打折扣。财政局要认真监督执行。
第二阶段,集中征收阶段,从6月20日到7月10日。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掀起征收入库。要讲究工作方法,根据本乡镇实际,认真制定征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征收,特别要规范完税证制度,做到一手收税,一手开票,依法征收,严禁打白条收税。要坚持依法征税、文明征税,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粗暴方法强行征收,防止因工作失误发生群体上访和影响稳定的事件。要坚持干部、党团员、教师、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缴纳,对农户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推动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税款随缴随解、随入库。坚决杜绝截留、坐支和挪用税款现象,严防农业税征收中的违纪现象发生。一般情况下,各乡镇要在7月1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个别有尾巴的,7月31日前要彻底完成扫尾任务。财政局每天要将各乡镇的征收入库进度报县政府。
第三阶段,征收扫尾阶段,从7月10日到7月31日。对6月30日仍不缴纳农业税的农户,由乡镇财政所下发“限期纳税通知书”,逾期不缴纳的,由征收机关(乡镇财政所或县农税局)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拒不缴纳的,由征收机关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收到征收机关的“申请执行书”后,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三、几点具体要求
1、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国家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严格按照降低农业税税率后的方案进行征收,不得在征收中有任何偏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随意加码,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特别是对各村自定的“一事一议”资金不得与农业税及附加同时征收。
2、对符合照顾条件的烈军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及特困户的农业税征收,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业税社会减免办法》的规定执行,一律实行先减后征。
3、强力搞好政策宣传,奠定征收的群众基础。各粮区乡镇从即日起,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切实加大对国家税费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宣传群众、组织和教育群众,提高他们的依法自觉纳税意识放在第一位,除印发宣传材料、学生宣传、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宣传外,每个乡镇要组织三辆以上宣传车,集中到各村进行巡回宣传。宣传工作既要搞得轰轰烈烈,又要做到扎扎实实。通过宣传,真正使改革的政策,特别是使农民增收减负的政策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都懂得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取得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农业税的顺利征收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政策宣传工作要贯穿整个征收始终。
4、在征收农业税期间,乡镇不得把乡村与农户财务往来同农业税的征收相混淆,不得进行顶帐。对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年、*年的农业税尾欠,可以按照农业税征管程序,规范操作,依法清收。但不能因催缴尾欠而引发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对于改革前的税费尾欠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要在农业税征收完成后,由县政府根据省市指示精神统一安排进行。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明年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将彻底告别千年“皇粮国税”,“以农养政”时代宣告结束,一个“后农业税时代”正在到来,但正如总理指出的:取消农业税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
一、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必要性
1.农民是我国低收入群体,取消农业税是公平原则的要求。农业税是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税种,同时具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性质。然而,和其它职业劳动所交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相比,农业税存在明显不公平现象。首先是和增值税相比。农业税征收对象为农业收入,农业收入中包含农民的生产投入,农民要缴纳占农业收入8。4%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如果把农业税的税额改增值税,就要扣除农民的生产投入。目前,我国的农民生产投入要达到收入的80%左右,折合成增值税,其税率在40%以上,是其它劳动者所交17%的增值税税率的2.5倍;其次是和个人所得税相比。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劳动者月收入扣除800元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2622元,月收入仅200多元,远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却要交8.4%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2.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都在农村。我国农村拥有全国2/3以上的人口,如果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根本谈不上全面小康。以保护农业、发展农业、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农民与其它劳动者收入差距、缩小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角度出发,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我国已在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宣布取消农业税,但这些地方农民根本不缺钱,取消农业税对他们意义不大。真正要取消农业税的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才有望实现我国全面小康。
3.取消农业税是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竞争的需要。在世贸组织成员内,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国,不仅不向农民征税,而且给农民大量补贴,增强其它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而我国人多地少,农民的农业生产平均土地占有量十分有限,在结构转换中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压力本身就较大,征收农税无形中又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如江苏省从2004年起农业税税率从7%统一调整为4%,计税常年产量和计税价格不变,农业税附加按调整后农业税税额的20%计征,税率调低后农业税及附加综合征收率为4.8%。如江苏盐城市楼王镇的农业税亩平均负担由2003年的75.768元降为43.296元。为平均减负32.472元,大幅减轻了农民负担过重。显而易见,如果完全取消农业税,可直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竞争力。
二、全面取消农业税意义重大
2.1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农民收入低且增长缓慢。虽然从表面上看税收绝对数额不高,但对低收入的农民来说,负担并不算小,农民负担不断增加。过重的负担挤占了农民家庭消费,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在农业增收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减负也是增收,逐步取消农业税就是间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施“零负担”政策后也将拆除一些地方政府借农业税“搭车收费”的平台,有利于农民保护自身利益,也有利于农民负担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2有利于缓轻农村社会矛盾
由于农业税的特定征收对象和现行农村的治理特点,只要农业税存在下去,基层政府与农业税的征收行为始终会难解难分的纠结在一起,而且某些基层政府把农业税的征收演化成了竭泽而渔式的恶性“收、养”机制,造成了农村干群关系长期以来的不可调解。农业税的取消无形地剥离了基层政府不规范权力的又一依仗,基层政府的行为将会逐步得到规范,有利于改善农村干群关系,缓轻社会矛盾。
2.3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谐调发展的基础上的。“三农”问题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而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和缓和农村社会矛盾等,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全面取消农业税的负面效应
3.1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制约农村基层政府功能发挥
农业税是地方收地方用,尤其是在农业主产区,农业税仍然是乡镇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基层政府的重要财力保障。因此,取消农业税使得乡镇政府的收入锐减,给贫困和欠发达地区带来了财政困难。而当前县级财政又普遍困难,难以挤出财力安排对乡镇、村转移支付。这样,乡镇一级政府受到财力约束,从而制约了农村基层政权功能的发挥。
3.2农村公益事业难以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都是以农业税作为资金保障的。全面取消农业税造成了乡镇财政收入的严重减少,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社会公共职能,直接影响到农村公益事业的长足发展。如没有乡镇财政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就无法新建和管理维护、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难以实施等。
3.3农业新品种和技术服务推广更加困难
我国农村的新品种和技术服务推广一直以来都是举步维艰。一方面是由于新品种和技术推广一般都有很高的技术含量,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我国农民收入较低,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我国农民自古以来都是思想保守,不愿接受新事物,唯恐一旦尝试失败会造成经济损失。通常地方政府都是通过地方财政直接补贴或建立赔偿制度来缓解这些问题,而如今全面取消农业税,地方财政收入锐减,农业新品种和技术服务推广将更加困难。
3.4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面临困境
农业税是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资金来源,农民是义务教育的主要投入者。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义务教育虽然由县、乡财政拨付,但县、乡财政缺口较大,拖欠教师工资的事时常发生,而县、乡拨付费用也难以及时到位。另外,许多县、乡为适应农村结构调整,引导农民致富,多次为农民举办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班,向农民传授种植、养殖、栽培等多种生产技术,深受农民欢迎。现在资金来源中断,使得各类培训班无法继续开展下去,农民生产技能无法进一步提高,不利于农业长期高效发展。
四、对策研究
全面取消农业税意义重大,但取消农业税带来的负面效应我们也不能忽视。因此,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我们要加快乡镇机构、农村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以上层建筑为主的综合配套改革。
4.1转变基层政府职能,适应改革需要
目前乡镇政府职能仍然以经济管理为主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相对较少。免征农业税后,县乡两级政府空闲出大量精力,正好可以腾出手来着力促进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基层政府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2加快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建立社会公共财政体制,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县、乡镇财政收入新增部分要提高对农村投入的比重,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向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断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科学界定县与乡镇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范围和收入来源,使财权财力承担的职能相当,以财权划定事权,从制度上规范县乡财力分配。在财政体制调整时,要充分考虑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财力需求,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时向农民倾斜,真正将农村纳入公共财政框架之内,同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政权机构正常运转。
4.3创新农村基础设施的筹资和管理机制
缺少了地方财政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只能通过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一是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支农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部分资金;二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基础上按照“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和方式,鼓励农民、个体或企业以独资或股分制度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县、乡镇地方政府通过减压其它支出,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通过申请补贴或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对于基础设施的管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管理,具体做法为:对已建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的产权进行卖断,所变卖资金由村委会集中起来就地专门用于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滚动发展;对容易管护或维修的基础设施有偿承包,由承包人定期对管护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村委会按照目标责任管理合同书规定支付其劳动报酬。版权所有
4.4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进行农村义务教育是政府的公共职能之一,理应由政府出资解决。在新一轮改革中,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以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把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以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免征农业税以及国家一些政策性的补贴,加上目前粮价持续走高,确实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但仅靠一家一户的一亩三分地是不可能致富奔小康的,在2008年人均纯收入要达到8000元的小康标准,还有近一半的路要走,出路在何方?
二是免征农业税后,集体的提留统筹、集资摊派等也跟着被取消,有资源、资产的村组还能支付村干部报酬和日常开支,没有的只能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干部无心干比较普遍,同时包括路、桥、河、闸、农机等的购买、维护保养;五保户、困难户的抚养;抗旱排涝、选举等费用的支出等各项公益事业怎么进行?仅靠政府实施、靠村一事一议显然是不现实的。
三是免征农业税后,给本就捉襟见肘的基层政权带来重大考验。财政收入多的镇尚可,财政收入少,且农业税所占比重相对较大的镇,日子相对就十分难过,工资发不出、工作难开展,几百万、上千万的债务难化解,进而必然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
为此,本人建议:
一是作为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改变工作方法,提高为农服务的能力。要以群众需要什么和是否需要作为政府的工作职责。改过去的“收、批、管”为“帮、扶、助”,政府要加大向“三农”转移支持力度,全面建立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农村弱势群体救助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要减少考核、压缩会议、精简人员;要将大多数干部的主要精力转移到经济服务领域,主攻招商引资,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引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发展,求得农民的致富和政府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