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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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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上半年在原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针对新形式和新情况,我们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幼儿园校车接送学生的实际情况,中心校及时调研调整并出台《中心校关于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定》,规范了幼儿园校车运营范围和运行秩序,确保全镇幼儿园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真对我镇校车管理的实际,加大对校车管理制度的落实,本学期中心校要求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制止随车照管等问题的疏漏。同时我们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不折不扣的执行了各项制度。

二、扎实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016上半年中心校狠抓安全教育实效性,不断拓宽教育途径。1、加强班级安全教育课的开设,确保了间周一节的安全教课,强化防汛、防火、防溺水、防雷电、交通安全等日常安全知识的教学,做到了教师、课程安排、备课三落实。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安全活动,3月份主要针对刚开学进行了防踩踏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4月份结合淄博交警网上的“小手拉大手,平安6+1活动”进行了专项的交通安全教育。5月份主要是“防灾减灾周”活动和“我是家庭消防小教员”活动及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活动,组织全镇所有中小学生及幼儿观看视频,并对家长下发参与指南并组织家长积极参与网络观看。6月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及临淄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防溺水活动。同时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我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扎实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演练,本学期重在消防安全演练和防暴力安全演练,要求各单位在演练中做到了严肃、认真,有预案、有方案、有照片,有总结。

三、组织学生参加淄博市组织的“我与安全”征文活动,组织全镇教职工参加“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

四、积极开展安全排查,春季开学前组织全镇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所有学生的上放学交通方式进行了调查;对全镇中小学存在风险源进行了摸底;对全镇所有监控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摸底;对幼儿园校舍隐患变化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校园周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校园的防汛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五、中心校通过督学责任区对镇域内的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每月一次的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和反馈、整改。

   六、中心校在本学期共计展开安全会议6次,较好的传达了上级的文件精神,确保上级的安全精神得到了全部落实。

七、本学期迎接了区县交换安全检查;在市教育局组织的“小手拉大手,平安6+1”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同时7名教师获市辅导奖,9名学生在文明家书、手抄报、交通小记者、文艺作品等项目上获奖。

六、存在的问题:

1、安保方面,(1)个别保安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常规安全工作有懈怠,存在熟视无睹的现象,对中心校督查时就发现了存在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及时。(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代签现象,同时存在未检查就签字的情况,单纯为签字而签字。(3)个别幼儿园每月一次的安全演练不能按时进行,存在造档案的现象。(4)还存在工作浮躁、不深入的现象,例如对上级下发的文件看不细,要求不理解,在上交材料时出现混乱和错误。

2、校车方面,(1)由于我镇的随车照管员都是车主自己找的,不乏存在自己的亲属,同时各种校车补助不到位,因此在全程照管等职责落实上存在偏差;(2)由于我镇校车存在即拉中学也拉小学的现象,致使部分校车存在运行批次较多,学生回家或上学时间较紧张。

总之中心校强化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和安全督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全年我镇无一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下一步打算:

1、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要坚决抓好好落实,杜绝个别单位思想不重视,工作敷衍了事,对待工作不认真,只是为材料而上报。再出现类似现象坚决退回。

2、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特别是每周隐患排查整改和“一岗双责”的每天排查,要把那些变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提醒学校领导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认识不到位,为签字而签字的现象。同时更加发挥中心校的安全督查作用。

3、抓制度落实,中心校针对学校的安保、校车、保安管理等制定了很多的安全管理制度,下一步将重点对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有的单位自我放松要求,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兹有学生家长 自愿让子女 乘坐车号 的车辆。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2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xx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xx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xx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制度,统一校车标识,完成校车的登记和校车标牌的发放工作;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进一步强化行车秩序管理,使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特别是杜绝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孟伟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玉刚,县校车办负责人、政府办副主任袁忠鹤,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邱宝贵任副组长,交通、教育、运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谢玉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登记、未喷涂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私车集中搭载学生或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

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统一校车外观标识工作

领导小组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162号)精神,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校车标识的通知》(辽公通〔*〕152号)要求,共同组织校车喷涂统一的外观标识。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

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要责令其按校车类型喷涂外

观标识或补办校车标牌,同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二)进一步加强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

交警大队在核定校车类型和乘车员数时,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三)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检查组要与交通、教育、运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台登记包括车辆、驾驶人、车主情况、行驶时间、行车路线、接送学生数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注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要配合交通、教育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从业资格审核,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交警大队车管所要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四)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县实际,加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营运客车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同时,按照部、省局要求,每月15日和30日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采取路检路查和巡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领导小组要会通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要对所有校车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不开超员校车、不开带病校车;二是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要开展上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光盘和挂图、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对此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以取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

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乡镇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搞好自检自查,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真正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运管处、交警大队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检查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各乡镇要与车主和学校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三)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领导小组与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交通、运管等行政部门,建议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件》、《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行“校车准运证”制度,加强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七座以下车辆、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促进校车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职责

镇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一)教育部门职责。将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配备校车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定期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需求,会同镇派出所、安监所汇总分析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派出所职责。建立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上下学车辆户籍化管理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设置与维护工作。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核查,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行为和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与幼儿上下学的车辆,及时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三)安监所职责。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纳入安全综合督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度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把责任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因工作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规范管理、加强配合。各责任单位既要按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建立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