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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作外销出口的业务。
进口料、件的来源不同: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我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
进出口货物的买卖方不同: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
外商的结算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约收取工缴费。
退税的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
一、同时耗用国内辅件情况下的比较
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耗用进口料件的同时,还要耗用部分国产辅件的情况下,如果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其耗用国产原料件、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只能计人出口产品的成本。但如果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因实行免征增值税,耗用国产料件进项税额中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的问题,但收取的工缴费也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实行抵扣。究竟哪一种贸易方式最为有利于出口退税,这要由耗用国产料件价值的比例大小来决定。实际上,如果国产辅件用量较少,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相对有利;如果国产辅件耗用量较大,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又相对有利,且“临界点”可以通过计算求得。
[例1]谋特区生产性企业采取进料加工方式生产T/C纱复出口,其进口涤纶棉CIF价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假定海关按90%免税,关税税率为15%。又假定该进口料件当期已全部加工出口并已办理(免)退税核销手续,出口售价折合人民币310万元。该进料加工耗用国内辅件为1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该企业适用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1)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货物CIF价+海关实征关税
=200+200x15%x(1-90%)
=203(万元)
当期出口退税额=1.7-(310-203)×(17%-13%)
=2.58(万元)(即要纳税2.58万元)
相关税收成本=3+2.58=5.58(万元)
(2)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由于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免征增值税,也不办理出口退税,其相关成本除了国内辅件价款外,就是进口关税和国内辅件的进项税额:
相关税收成本=3+1.7=4.7(万元)
对上述结果的比较可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该笔业务的相关成本节约0.88(5.58-4.7)万元,而进料加工复出口由于有4.28万元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在抵扣国内辅件的进项税额1.7万元以后,还要纳税2.58万元,比来料加工的进项税额1.7万元多交增值税0.88万元。所以,在这种条件下,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贸易方式更有利于企业出口货物的(免)退税。
但是,如果耗用国内辅件的比重有较大上升时,情况则相反。
【例2】承例1,假设该项业务耗用国内辅件价款由10万元升至100万元,则进项税额17万元,T/C纱复出口售价由310万元升至400万元人民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相关成本的计算如下:
(1)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当期出口退税额=17-(400-203)×(17%-13%)
=9.12(万元)
不予退还进项税额=17-9.12=7.88(万元)
相关税收成本=3+7.88=10.88(万元)
(2)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相关税收成本=3+17=20(万元)
此种情况下应该采用进料加工而不是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处理该项业务,这样可以节约相关税收成本9.12万元(20-10.88)。
通过计算可知,当加工增值率为50%和退税率小于征税率4个百分点的条件下,耗用国内辅件的比例为14.92%时,两者税收成本相等,即出口货物免退税额等于零。国内辅件比例小于这个比值时,宜采用来料加工;大于这个比例时,宜采用进料加工。
二、不同加工增值率情况下的比较
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分析中,设定了加工贸易中的加工增值率都是相同的情况。如果加工增值率不同,对出口退税的影响也将不同。因为进料加工的增值额可以依据退税率计算退税额,而来料加工则不能。事实上,对于加工增长率较高的出口货物,宜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反之,宜采用进料加工方式。
【例3】仍承例1,若加工增值率为70%,出口售价折合人民币35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相关税收成本的计算如下:
(1)采用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当期出口退税额=1.7-(350-203)×(17%-13%)
=4.18(万元)(即要纳税4.18万元)
相关税收成本=3+4.18=7.18(万元)
(2)采用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来料加工相关成本与例1的金额不变)
相关税收成本=3+1.7=4.7(万元)
可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该笔业务的相关成本节约2.48万元(7.18-4.7)。这是由于进料加工复出口有5.88万元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在抵扣国内辅件的进项税额1.7万元以后,还要纳税4.18万元,比来料加工的进项税额1.7万元多交增值税2.48万元。所以,出口企业应选择来料加工方式。
但是,若加工增值率为10%,出口售价折合人民币为230万元,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则进料加工的相关税收成本计算为:
当期出口退税额=1.7-(230-203)×(17%-13%)
=0.62(万元)
不予退还进项税额=1.7-0.62=1.08(万元)
相关税收成本=3+1.08=4.08(万元)
而来料加工的成本同样为4.7万元,采用进料加工方式节约的差量税收成本为0.62万元,宜采用进料加工方式。
通过计算可知,当出口售价为245.5万元时,出口退税额等于零。也就是说,在出口退税率小于征税4个百分点条件下,若出口货物的增值率为22.75%,无论采用进口加工方式还是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其出口的相关税收成本是相等的,当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小于22.75%时,宜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反之,则采用来料加工方式。
三、结合其他因素的比较
一是企业当期或近期有无足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出口企业“免、抵、退”增值税,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其“退税”的前提必须是期末有留抵税额。根据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可知,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其实际的“免、抵、退”税额就决定于“进项税额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差额。虽然企业按“FOB价×出口退税率”计算的“免、抵、退”税额可以分别在不同月份进行申报退税,但税法规定,货物出口后最长4个月不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将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所以,当加工增值率高,按FOB价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较大时,如果没有足够的可供抵扣进项税额,其应“免、抵、退”税金额就得不到有效地抵退。这时,就可以考虑放弃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而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
二是征税率与退税率相同的情况。对于退税率等于征税率的产品,无论其利润率有多高,采用“免、抵、退”税的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比采用“不征不退”的来料加工免税方式更为有利。因为这两种方式出口货物均不征税,而“免、抵、退”税方式可以退还耗用国产辅件全部的进项税,而“不征不退”的免税方式则要将该项税款计入成本。
冷冲压模具:一种金属制品生产中最为常见的模具类型,主要是对以金属板材、带材和型材等材料为原料进行加工成型各种金属制品的模具,包括用来完成冲裁、弯曲、À深、成形等各种变形加工工艺。按照加工工艺过程包括单工序模、多工序复合模、级进模、精冲模等。金属冷冲压成型模具对应的加工设备是各种类型的压力机,如曲柄压力机、À深压力机、精冲压力机等。冷冲模具的一些部件已经标准化,包括常用的凹模板、模板、模柄、凹模、推杆及模架等,常用制造材料主要为碳素结构钢、碳素工具钢、合金工具钢等。冷冲加工成型模具用于生产的金属制品可以从小到玩具、生活日用品,大到各类的机械设备、电器、汽车、船舶等的零部件方面。冷冲压模具在《税则》中属于冲压工具商品范围,应归入税则号列8207.3000。
挤压模具:是用挤压方法在挤压机上生产金属材料制品时所用的一种专用模具。挤压是指对放在容器(挤压筒)内的金属坯料施加外力,使之从特定的模具孔中流出,从而获得所需断面形状和尺寸的一种塑性加工方法。按照挤压温度有冷挤压和热挤压模具之分,按照模具结构有平模、锥模、分流模、带穿孔针模等类型。金属挤压模具所对应的加工设备就是挤压机,挤压加工主要是以金属坯料为原料在挤压机上通过挤压模具来生产棒材、管材、型材、异型材等连续产品或单制品。挤压模具要求具有良好耐磨,通常安装一些硬质材料的工作部件,其结构一般为拼装模或组合模的形式。金属挤压模具属于税目8207.20项下具体列名商品。需要注意,挤压模具按照是否带有硬质工作部件而区分归入不同的子目,对于带有天然或合成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制的工作部件的挤压模具应归入税则号列8207.2010,其他的挤压模具应归入税则号列8207.2090,是否带这些硬质工作部件在申报时应该给予明确。
À拔模具:又称À伸模具,是À伸金属制品的一种工具。其工作原理是在À伸(拔)机器上对金属坯料施以À力、使之通过模孔,以获得与模孔尺寸、形状相同状态截面制品的塑性加工方法。À伸工艺按照温度不同有冷À、热À之分。À伸模具主要用来生产金属管材、棒材、线材及型材制品方面。所对应加工设备主要有管棒À伸机、À线机(拔丝机)等。À伸模具也要求具有良好耐磨性,通常安装有金刚石、硬质合金等硬质材料的工作部件,如硬质合金À伸模、天然金刚石À伸模等。金属À拔模具也属于税目8207.20项下具体列名商品,也需注意,À拔模具按照是否带有硬质工作部件而区分归入不同的子目,对于带有天然或合成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制的工作部件的À拔模具应归入税则号列8207.2010,其他À拔模具应归入税则号列8207.2090,是否带有硬质工作部件在申报时应该给予明确。
热模锻模具:俗称锻模,是用模锻设备和工艺来对金属材料成型加工的一类模具。锻模通常按其所安装的设备来分类,常见的有锤上锻模、机械压力机上锻模、螺旋压力机上锻模、平锻机上锻模等类型。热模锻工艺是对加热到一定温度的固态金属料坯在一定压力下通过模具进行成型加工使之成为所需形状产品的过程,通常用于生产各种机械零件加工所需的初级粗锻毛坯件产品方面,如常见的用热模锻工艺来生产钢铁齿轮粗锻毛坯、曲轴粗锻毛坯、传动轴粗锻毛坯等所用的模具均属于模锻模具。热模锻常用设备有锤类(如蒸汽£空气模锻锤)、螺旋压力机类(如摩擦螺旋压力机、液压螺旋锤)、曲柄压力机类(如曲柄压力机、平锻机、精压机)、液压机类(如模锻水压机、油压机)等。模锻模具在《税则》商品中属于锻压工具范围,应归入税则号列8207.3000。
压铸模具:是指将金属溶液(熔融金属)在压力下浇注到其中进行成型而得到所需形状金属制品的一种模具。用压铸成型工艺生产金属制品其原理类似于用塑料注射机注塑工艺生产塑料制品的过程,金属压铸模具结构原理也类似于塑料注射模具结构,包括浇注系统、型腔、排溢系统、抽芯机构、导向机构、推出复位机构、支撑固定部件、加热与冷却系统部分组成等。压铸加工所采用的设备为压铸机,根据压射室特点,压铸机通常分为冷室压铸机和热室压铸机两种类型。压铸工艺成型的制品通常还需要进一步的精加工,压铸模具一般用于Í、铝、锌、镁、锡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铸件的生产方面。金属压铸模具属于税则税目84.80项下金属用型模的范围,应归入税则号列8480.4100。
【关键词】 儿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硫咪唑联合左甲状腺素;甲状腺肿大;临床疗效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6487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210-01
临床上,对于儿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进行了长期的大量的研究,结果发现其发病主要和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加有关,当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加的时候,进而导致甲状腺代谢的紊乱,出现甲状腺的肿大[1]。在治疗上,本次研究主要采取甲硫咪唑联合左甲状腺素的方法来进行,并对其临床疗效进行总结观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了2011年5月到2012年5月我院收治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儿童共55例,其中男10例,女45例,年龄在4-15岁。发病时间为1-5个月,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突眼、食欲亢进以及心率失常、甲状腺肿大等(血清游离T4为2423 pg/ml,血清TSH浓度为623-712mIu/L)。将所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为对照组26例,给予甲硫咪唑进行治疗。另外一组为观察组29例,该组患者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外加左甲状腺素进行治疗。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甲硫咪唑治疗,其用药剂量根据患者的病情而定,一般为05-15mg/(kg・d),口服的方式进行,每日三次[2]。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外加左甲状腺素治疗,其用药剂量一般为11-55μg/d[3],甲硫咪唑剂量根据病情来确定,一般为22-4mg/d。两组患者治疗以1个月为一个疗程,治疗后根据临床症状酌情减少用药或者停药,治疗后1-6月进行随访调查。
13 疗效判断 治疗前后,对患者的临床疗效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其中包括甲状腺体积、突眼、体重以及脉率、血清水平等[4]。具体临床表现为颜面浮肿,眼睑松肿,并出现厌食、腹胀、昏迷等。痊愈患者一般临床症状消失,经过检查甲状腺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状态。治疗有效的患者甲状腺肿大逐渐缩小,临床症状出现好转。
14 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中主要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均用均数标准差(χ±s)表示,治疗前后采用配对t检验,P
2 结 果
两组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病情均有所好转,但观察组治疗后患者的甲状腺体积降低的更为明显,经过检查TSH、FT4、FT3基本恢复正常水平,无继发性的甲状腺减小情况发生。对照组有3例患者体重增加,TSH增高,两组结果对比发现观察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术后不良反应观察中,仅有1例患者出现皮疹,白细胞减少症。两组在年龄、甲状腺功能上进行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
3 讨 论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在儿童中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且临床总结发现其多发于女性,该病症具有发病隐匿的特点,一般早期无明显症状,且一些早期的甲状腺异常代谢情况也很容易被忽视。目前,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主要发病机制并未明确,研究发现其和感染及精神创伤等因素有关,临床表现为甲状腺肿大以及突眼等症状。对处于发育关键时期的儿童来说,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则会影响到其正常的发育,降低其生活的质量,所以进行及时科学的诊疗也就显得尤为关键。
临床治疗上,鉴于患儿的甲状腺系统还处于发育时期,所以主要的治疗方法还是保守的药物治疗,一般常用的药物为甲硫咪唑,对甲硫咪唑进行药理学分析发现,该药对甲状腺生物合成具有一定的抑制效果,可抵制甲状腺过氧化酶的作用。但是在采用该药治疗的过程中,会导致甲状腺的激素逐渐减少,进而对甲状腺系统的分泌造成影响,或可促使甲状腺组织的增生[5]。所以,在临床上一般联合左甲状腺素治疗,其临床疗效更佳。因为在联合使用治疗中,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的甲状腺球蛋白以及甲状腺激素受体水平降低,甲状腺肿大情况可明显改善,同时对药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具有控制作用。
从药理学分析来看,甲硫咪唑对骨髓细胞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但是正处于发育时期的儿童,其骨髓增生比较活跃,因此对用药中所产生的毒副作用具有免疫力。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治疗中联合使用的左甲状腺素主要成分为甲状腺素,它是发育生长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激素,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情况下使用可作为暂时的替代。本次研究证明二者联合起来对患者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其治疗效果要比单用甲硫咪唑效果好,治疗中只要科学合理的控制使用量,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也是较少的。采取药物的方式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所以在治疗中药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让患者按照规定的药物剂量服用,同时做好定期的复查,从而实现有效康复。
参考文献
[1] 包美珍儿童及青少年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治疗[J]国外医学内分泌学分册,2009,25(4):230-231
[2] 胡景胜,耿纪录,吕朝晖,等内分泌科疾病分册[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4:204
[3] 王穗,张普凤儿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52例[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9,23(13):1123-1125
近几年,国家对水泥行业的宏观调控不断深入,水泥装备制造企业也面临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如何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又能提高产品质量成为众多制造企业的重要出路,我公司对料槽挡块制作工艺改进就是在此行业背景下完成的。
料槽挡块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
在输送机的爬坡段,料槽的隔板是防止物料下滑的重要零件,也是承载物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隔板与料槽底部用螺栓联接固定,在料槽的高度方向需设置两处支撑点(即挡块),用以增强隔板的刚度,防止隔板因长时间承载物料、超产、物料温度过高而引起变形,因此挡块的位置尺寸精度是隔板获得有效支撑的重要保证。
改进前的成型工艺及存在的问题
原加工工艺是侧板和小方块作为两个零件,单独下料后进行组对焊接。从侧板及小方块的制作过程来看,加工工艺及加工设备都比较简单,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之处:
工效低,需2人配合完成,不能满足大批量的产能需求;产品质量无法有效控制:每件挡块剪板下料尺寸不一,焊接时挡块的位置度不易控制。焊接时产生的飞溅及焊缝缺陷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由于是大批量生产,焊接量大,能耗高;由于需要组对焊接,涉及工种配合,需配备的人员多。
改进思路
通过分析以往加工工艺存在的问题,着重从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改善质量和降低成本三方面入手。根据产品的应用特性可知,对料槽两侧挡块的位置要求较高,因此挡块的定位基准应与料槽组焊时的成型基准一致。由于挡块批量大,与料槽两侧焊接时,定位的辅助工作量大,造成加工效率低下。所以,要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采用新的工艺,避免组对焊接。考虑到料槽的侧板材质为Q235B,冷加工成型性能良好,满足冲压工艺要求,针对凸台所起的作用和结构特点,可以考虑增加一副冲模,在料槽侧板上直接冲出5mm高的凸台。
改进结果
增加一副简单的冲压模具,在侧板冲压成形后再加上一道冲压工艺,冲出凸台,冲压时用料槽侧板上部及右端作为定位基准(与料槽组焊基准一致),单人操作,冲压效率高,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