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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德阳 618000
[摘要] 目的 探讨不同类型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细菌总数的监测结果。方法 选取我中心2012年1月—2013年12月自不同公共场所所采集到的254份样品,对其环境空气细菌总数进行分析。结果 商场、公共交通等候室、医院候诊室环境空气细菌总数合格率达到100%,文化娱乐场所合格率85.5%,理发美容业97.6%,旅店业65.8%。不同类型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细菌总数存在明显统计学差异性(P<0.05)。结论 了解不同类型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细菌总数,加强其管理,对于提高公共场所环境治疗具有重要作用。
[
关键词 ] 公共场所;细菌;监测
[中图分类号] R21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6(a)-0007-02
公共场所因为具有大量人群聚集,且流动量较高,极易导致疾病出现较高传播性及流行性,为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避免疾病发生传播[1-2],本文选取不同公共场所所采集到的254份样品,对其进行监测,分析其空气质量,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中心2012年1月—2013年12月自不同公共场所所采集到的254份样品,所有样本采集均符合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1.2方法
所有样品均需由卫生监测人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6GB/T17220-1998进行现场采集,主要涉及场所有商场、公共交通等候室、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理发美容业,旅店业。采样方法:监测点运用平皿暴露沉降法选用交叉、斜线或梅花布点的方式。根据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18204.1-2000予以检验[3-4]。
1.3结果判定标准
旅店业根据其卫生标准6GB9663-1996,文化娱乐场所参照卫生标准6GB9664-1996,理发、美容店参照卫生标准6GB9666-1996,商场(店)、书店参照卫生标准6GB9670-1996、5公共交通等候室参照卫生标准6GB9672-1996,医院候诊室参照卫生标准6GB9671-1996进行质量判定,超过标准值视作样品不合乎合格[5-6]。
1.4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应用spss 18.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数据以%表示,以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在本文所选取的254份样品中,合格样品为205份,其合格率达到80.7%。不同环境检测合格情况如表1所示。文化娱乐场、旅店业环境空气细菌总数相比较其他行业明显增加,有明显统计学差异性(P<0.05)。
旅店业环境空气细菌总数检出<1~210cfu/皿,对其进行分析,星级饭店、宾馆在<1~86cfu/皿,普通旅店、招待所在为6~210 cfu/皿;文化娱乐业<1~465cfu/皿;理发、美容业为2~77cfu/皿。
3讨论
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是否具有较高的质量对于人群身体健康和精神状况、生活工作等方面均存在较为重要影响力。而且在公共场所具有的公共用品均称为致病微生物承载体,同样成为一些传染疾病的传播途径,所以公共用品消毒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对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存在较为重要的价值[7-9]。
经本文研究可知,旅店业、文化娱乐、理发美容业在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时,均发现具有不同程度细菌污染,由于房间门窗往往处于关闭状态或是包厢密闭,往往导致通风不良现象存在,室内空气温暖潮湿,导致微小气候状态下微生物出现大量生长繁殖状况。有资料显示,自然通风能够降低空气中二氧化碳总量,避免细菌分布过于密集,将多余水分及时分散,且可以有效补充氧气[10]。很多旅店业并不具备较高合格率,往往是因为大量星级饭店、宾馆等无法定时进行开窗通风,若房间长时间均为密闭状态,且无较为适宜的空气消毒设施及有效药物,管理层未对室内空气卫生质量标准予以足够重视,未将室内空气消毒制度及措施进行合理落实,导致旅店业长期属于密闭化管理,从而也使得环境细菌总数超标。所以提高环境空气监测合格率,需要对其增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文化娱乐场所细菌总数最高,严重超标由此可知,需对其公共用品消毒情况予以严格监督管理。而且针对商场、候车室应增加卫生设施建设,对于照明设施及通风抽湿设备不足者应予以补充[11]。美容美发行业应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特别针对公共用具需具有较为完善的相关消毒知识,保持公共卫生用品具有较高消毒质量。
微生物指标对于判定室内空气质量是否合理具有重要指标性作用。细菌总数上升,其中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几率明显增加。有学者研究显示,夏季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2500 cfu/m3时即避免存在空气污染,GB/T18883-2002中规定为室内菌落数量限制值为2500 cfu/m3;GB9672-1996中室内细菌总数标准为≤7000 cfu/m3;香港公共场所细菌限制评定为良好级时需其总数值<1000 cfu/m3,卓越级则总数值<500 cfu/m3;新加坡对于办公办公室中细菌、真菌数量值推荐限值标准达到500 cfu/m3。
国外也经许多研究报道发现,公共场所如娱乐场所、学校、住宅等内室环境空气细菌数量明显高于室外。经本文研究发现,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在环境空气存在的细菌污染情况也保持良莠不齐特点,此次检查研究中,旅店业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时相对较差的,其细菌含量水平更为明显,消毒效果无法达到合格标准。在对室内环境进行改善过程中,定时开窗通风,应用合适标准的消毒方法对于保证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具有较为关键性作用。
总之,根据不同类型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细菌总数不同,并予以监测整改,对于保障人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需加以关注。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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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婧炜,金延平,赵卓慧.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监督检测现状[J].中国校医,2011,25(2):16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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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黎霞,王恒辉,燕勇,等.嘉兴市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调查[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2,20(12):16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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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谢文芳,周哲华,富小飞,等.嘉兴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1,14(18):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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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张晗,谷泽斌.2006—2011年公主岭市公共场所空气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民康医学,2013,15(2):23-24.
关键词: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中图分类号:R1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3-0-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店业迅速发展,这一行业的人员流动也更加频繁,人们的卫生意识也随之提高,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状况,成为住宿客人关注的重点。
1 对象与方法
1.1 监测对象
对市区内从事旅店业经营活动的单位,随机抽样监测50家。对其使用的床单、被套,浴巾,毛巾,拖鞋、茶具进行采样。床单,被套,浴巾,毛巾监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拖鞋监测霉菌和酵母菌,茶具监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1.2 采样的方法评价标准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1]采样要求。
1.3 方法
1.4 判定标准
2 结果
(2)洗消、保洁设施的配备,运转情况。50家旅店中,有洗衣房,有大型洗衣设施,配备有专用的消毒药品,能够准确的使用消毒剂,又有高温熨烫设备,有完善的保洁设施的单位,有10家,占20%。企业有专用的布草间,能够和总房间数相匹配,内设可以密闭的橱柜的单位,有36家,占72%。
(3)从业人员消毒知识掌握情况。抽查的35名从业人员,对需要消毒知识进行提问,能够完全正确的回答的,仅有21人,占60%。对于茶具、拖鞋的消毒设施,配备有专用的洗消间的,里面有茶具,专用的洗刷池,消毒柜能够正常使用,又有保洁设施的,有35家,占70%。对于拖鞋的洗消设施,有洗刷池,消毒池,或者消毒桶,有消毒药品,消毒药品有索证资料的,能够正确配比消毒剂的企业仅占30家,占60%。
3 讨论
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对新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充分掌握,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知行政许可程序,许可标准,熟练掌握卫生监督技能,熟练掌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对县区级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尽快建立起素质较高,业务熟练的基层卫生监督队伍。
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大众的传染病知识宣传,让更多人熟知一些常见的传染病的知识,让人们的思想意识逐步提高,从而让更多的公众对旅招业形成社会监督网。加强对旅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让从业人员明白,做好本职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对消毒知识的培训,必须让从业人员掌握旅招业各种公用物品的消毒程序和操作规范,对本单位所使用的物理或者化学消毒方法熟练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提倡拖鞋茶杯毛巾使用一次性的,建议一次性拖鞋生产厂家能够生产出既防水、防滑、安全、卫生、舒适的一次性拖鞋。使用非一次性拖鞋的单位,提倡对消毒好的拖鞋,进行塑封。对本单位有洗衣房的企业,严格洗消、保洁、运输程序,避免二次污染。加强对为企业提供洗涤服务的单位的监督。定期对这些行业的消毒效果进行检测,并通过媒体公布,充分利用好社会监督这个平台。
严格掌握卫生许可的标准。对于一些企业而言又不懂旅店业的卫生标准标准,在建设之初,不知道到卫生部门咨询,只是在建好之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才知道需要卫生许可,为日后的正常运转,日常监督带来后患。为弥补预防性卫生监督的不足,只有严格审批关,尤其是硬件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一定要严格要求。达不到许可标准的企业,绝对不予许可。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强与建设、发改委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让更多的部门,知道我们的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好行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让更多的领导,了解我们的法律法规,重视预防性卫生监督,从而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对建设项目联合审图之时,就和其他部门一起参与,提出我们的卫生设计要求,也让企业在申请卫生许可的时候,少走弯路。为整体提升旅招业的卫生质量打好基础。
加强行政处罚力度。本着技术指导与卫生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执法理念,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但对于一些公共消毒设施不完备,工作又不能积极配合的,对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卫生要求,整改意见置若罔闻,无视法律法规的尊严的单位,必须严惩。日常监督工作中问题诸多的单位,将影响到卫生企业的许可,复核。
参考文献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六小”行业达到证照齐全、经营有序、行为规范、卫生达标、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的目的,强化餐饮业管理,净化网络市场,规范歌舞厅、小旅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经营,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整体服务水平上档次,达到创建标准要求。
二、整治标准
(一)网吧行业标准
1、持有效的《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有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2、室内整洁,地面无垃圾、积水,有卫生制度,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保洁,“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3、有机械通风设施,使用空调的,空调过虑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一次。
4、有茶具、饮具消毒设施,坚持一用一消毒,销售食品、零食应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5、张贴禁止吸烟标志,有劝阻吸烟措施。
6、设有专用水厕或卫生间,并有专人负责即时清洁,便池、洗手池保持无污迹、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7、管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标志明显,举止言谈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8、每天对室内物品(桌、椅、门、扶手、键盘、鼠标等)进行消毒。
(二)理发美容行业卫生标准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熟知卫生法规知识,个人卫生整洁。
2、卫生制度健全,有消毒设施,有日常消毒记录,有公共用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3、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面时必须戴口罩,有皮肤病患者专用理发工具,用后消毒,顾客用的化妆品符合卫生要求。
4、美容用盆,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理发刀具、胡刷、毛巾一客一消毒。
5、室内外卫生整洁,“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三)歌舞厅行业卫生标准
1、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熟知卫生法规知识,个人卫生整洁。
2、卫生制度健全,有消毒设施,有日常消毒记录,有公共用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3、有茶具、面巾消毒设施,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4、场内有机械通风装置,室内外卫生整洁,“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5、有禁止吸烟标志,不设烟灰缸,室内设有吸烟室,并有排气装置。
6、厕所清洁,设有吸收设施和机械通风装置。
7、办公室、休息室等物品摆放整齐,擦洗干净,悬挂物、座席、门窗、墙壁和地面清洁,无痰迹、脏物,并设痰盂,做到每日洗刷,保持清洁,茶杯每用一次洗净消毒。
(四)公共浴池(包括桑拿浴室)行业卫生标准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熟知卫生法规知识,个人卫生整洁。
2、卫生制度健全,有消毒设施,有日常消毒记录,有公共用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3、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
4、桑拿浴室供顾客用的衣裤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5、毛巾、茶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卧具洁净。
6、室内外卫生整洁。
(五)旅店行业卫生标准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熟知卫生法规知识,个人卫生整洁。
2、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日常消毒记录,有公共用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3、设有专用的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做到专人管理,制度上墙,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做到三桶三刷,清洗操作符合卫生要求。(旅店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应配备有不同标记或易于区分的脸盆和脚盆),每客用后消毒。
4、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客房毛毯、床罩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6、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明显集尘。
7、室内外卫生整洁,“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六)餐饮行业卫生标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卫生制度落实到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有卫生管理机构,制度健全,建立卫生档案,并保存当年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监督文书及检测资料。
2、食品操作间卫生整洁,布局合理,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生熟分开,库房整洁,管理规范,食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
3、餐具消毒规范,餐具消毒保洁设施齐备,上年餐具抽检合格率≥80%。
4、定型包装食品完整(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食品索证资料完整。
5、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整洁,操作规范,有卫生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个人卫生良好,衣帽整洁
6、饮食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有上下水设施。
7、餐饮摊点亮证经营。
三、整治步骤
(1)动员准备、摸底调研阶段(2009年3月16日—3月23日)。
(2)综合整治阶段(2009年3月24日—2009年6月24日)。
四、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由卫生局牵头,“双创”办进行督察,工商、文化、公安、环保、广电等部门配合,采取先易后难、先主后次,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1、卫生部门对“六小”行业的卫生硬件设施、软件管理、卫生达标等问题进行监督、指导,督促整改。
2、工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六小”行业生产、经营登记,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六小”行业。
3、环保部门依法督促“六小”行业使用清洁能源,做到油烟净化,噪声达标。
4、文化部门负责小型歌舞厅、网吧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擅自设立、经营面积不达标和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娱乐场所,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给本市宾馆、旅店业带来蓬勃生机,不同层次的顾客对旅店住宿卫生要求也明显提高。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和监督监测,了解靖江市住宿场所卫生管理状况的现状,根据卫生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08年我们对靖江市部分住宿场所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靖江市住宿场所共218家,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4家,经济型商务酒店50家,普通旅店、招待所164家。我们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3类住宿场所中随机抽取76家,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1家,经济型商务酒店11家,普通旅店、招待所64家。
1.2 方法
统一设计调查表,逐店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是否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是否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公共用品用具采购索证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是否有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入库记录、由社会提供公共用品洗涤服务的送洗与接收记录、空调器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检查资料记录;是否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设置的洗衣房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化妆品(洗发液、沐浴液)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是否齐全。
2 结果
2.1 卫生总体合格情况
共检查项目1 192项,合格772项,合格率为64.8%。因三星级以上宾馆样本太少,将其与经济型商务酒店合并,然后与普通旅店、招待所等进行比较,做卡方检验。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的合格率(92.4%,182/197)与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合格率(59.3%,590/995)。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见表1。
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单位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合格率为34.3%,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合格率为31.2%,空调器和集中空调通风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合格率为23.1%,均明显低于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相应项目的合格率,见表3。
设施项目方面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合格率各单位均较高。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单位消毒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合格率为68.8%,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符合卫生要求合格率为70.3%,低于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相应项目的合格率,见表4。
普通旅店、招待所洗发液、沐浴液检查64家,合格17家,合格率为26.6%;。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检查12家,合格7家,合格率为58.3%。
3 讨论
通过近几年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做好住宿场所开业前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把好消毒设施审验关。住宿场所新改扩建项目均能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提高。大部分单位能按要求设置消毒设施。但普通旅店、招待所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资料不健全。主要原因是普通旅店、招待所因为单位小,单位负责人卫生意识缺乏,不重视卫生制度建设。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单位卫生工作记录不全。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空调器和集中空调通风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合格率均偏低。说明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单位负责人缺乏卫生管理经验。另一方面说明普通旅店、招待所空调器及集中通风设施的空气过滤网不注意定期清洗消毒。而较高档次宾馆使用封闭式空调系统,忽视自然通风[1], 所以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注意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器和集中空调通风设施,清洗消毒记录齐全。各单位对使用的的化妆品(洗发液、沐浴液)缺乏索证意识,很少能提供出化妆品的卫生许可证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不全。说明各旅店服务单位负责人对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观念普遍不强[2]。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不齐全,合格率低于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说明普通旅店、招待所等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卫生观念缺乏,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而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从业人员相对固定,并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为了改善住宿场所现有的卫生管理状况,全面提高住宿场所的卫生质量,卫生监督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继续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做好住宿场所开业前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二、加大对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其卫生管理和卫生法律意识、卫生知识水平及基本操作技能。三、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行业重点监督、监测,重点检查公共用品的数量、消毒保清设施、消毒记录、服务员清洗消毒是否规范等,督促住宿场所管理者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将卫生制度落到实处,改善住宿场所的卫生状况。四、加强对住宿场所单位负责人有关化妆品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等 的宣传培训。增强他们化妆 品卫生的意识,使其在委托生产化妆品的过程中做好生产企业的资质认定、索取相应的生产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依照相关规定完善标签内容[2]。
4 参考文献
[1]谢义峰. 2004年包头市旅店业卫生状况调查[J].中华卫生监督与健康杂志,2005,1:72.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