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道德困境

道德困境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道德困境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道德困境

道德困境范文第1篇

[关键词]道德困境 二律背反 商品经济 道德制度化

[作者简介]梁文辉,男,江西现代学院培训中心主任,讲师。

十八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研究古罗马时期的贵族生活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道德与社会的二律背反。卢梭认为物质文明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精神不平等的深化和道德的堕落①。反思卢梭在十八世纪提出的社会发展的道德困境,我们不难看出当时的西方世界在商品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道德水平的下降。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时期,我们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是否也会遭遇西方发展经济所付出的道德代价。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我们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道德水平的不断提升不仅不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营造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

一、当代社会存在大量道德问题,社会面临道德困境

现代经济生活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竞争,如果没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约束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那么这种竞争也就会由自发的竞争演变成为无序的竞争,而许多道德问题也就寄生在这些无序竞争之中。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的道德要求,却成为当今社会的一条高不可攀的道德标准。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之中,个人是怎样从诚信中逐步滑落下去的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市场竞争造成的。如果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以不择手段谋取暴利为目的,那么市场中就必然充斥着欺诈、坑蒙拐骗的现象。现在,这些非诚信的行为在市场中随处可见,甚至出现了多个依靠假货生存的市场,即使每年政府和企业斥巨资打假,却是屡禁不止,且越打越多,越打越盛,这不仅是因为假货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而且反映出人们在非诚信的市场经济中,已经习惯了这种非道德的经济生活。

对生命的尊重,是世界上每个民族在任何时期都应遵守的一个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康德在他的《道德形而上学》一书中指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仅要尊重他人的生命,而且要尊重自己的生命,能够在精神处于十分痛苦的状态下保持自己的生命而不去自杀,这是最基本的道德,也是作为人应有的道德。他指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尊重,那么让他去尊重他人的生命是几乎不可能的。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的许多产业中就出现了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而漠视工人的生命的现象。这种现象频繁地在发生在过去几年的生产事故中,而以煤矿生产行业为最甚。该行业的工人死亡率居高不下,年年攀升。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数据,截止去年12月11日,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近三千余起,死亡的矿工人数达到549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06人②。为追求高额的利润而不愿意把必要的资金投入到安全设备中,漠视矿工的生命安全,这是极其严重的道德败坏问题。一方面,每年成百上千的矿工倒在矿难之中;另一方面,拿着带有矿工血肉的钱的矿主们却一掷千金,挥霍无度。鲜明的反差最真实地勾勒出少数资源掌控者的可怕的道德现状。

经济领域的非道德现象进一步蔓延到了社会的其他领域。在媒体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或看到有关见死不救的事件及相关报道。社会似乎变得越来越冷漠,人情好象顷刻间消失。道德行为在社会中似乎已经成为了异类现象。有的学者已经用道德底线来描述当今社会的道德现状。

以上罗列的只是我们社会道德困境的一部分现象,但它们也是最能体现道德困境的现象。如今,道德困境已经形成,我们要做的应该不仅仅是批判非道德的现象,而应该从社会本身出发挖掘道德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并通过社会的有效调节彻底改变这种道德困境。

二、道德困境产生的原因

1、道德本身存在的困境。

社会存在道德困境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源于道德的本质。为什么说存在道德困境是道德的本质造成的?我们必须从道德的定义中来研究道德的本质。根据魏英敏教授对道德定义,道德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③。道德作为人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是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规范和体系。但是,道德对人的行为的调节和引导主要依靠的是社会舆论以及道德良心。而道德良心对于人的调节属于人的主观世界的自我调节,这种调节是一种“软调节”,④不具备强制性。

从道德的起源来看道德困境的产生,历史上对于道德起源有很多的看法,有带有宗教色彩的神启论和天赋论;有以人的情感和欲望为中心的情感欲望论;还有以人类起源论为理论基础的动物本能说。无论是情感欲望论还是动物本能说,都体现了这样一个问题:人的道德是与人的主观观念有着很强联系的意识,这种意识不具备强制性。而科学的道德起源论认为,人的道德产生的主观和客观条件是人的自我意识和社会关系,人在社会关系活动中形成了关于善与恶、利与害之间的观念。从科学的道德起源论中我们可以发现,道德是关于利与害的观念,这就是道德困境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利益方面来思考,在社会中所有的人的利益不可能完全相同,从微观上来分,利益可以分为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不同的利益必然带来多方面的矛盾。然而,不同的团体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他们之间的善恶标准和观念也必定有分歧,这也就会带来不同的利弊评价标准。在社会法制不完整的前提下,靠着道德的“软调节”也就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

2、近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公德与私德的困境。

商品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人类的交往界限,大大地拓展了人类的社会关系,人们开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交流。以前由于地域原因而形成的局部的道德观念也在市场中得到交流和发展。同时,在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的道德问题也在不同的道德观念的交流与碰撞中得到了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对于协调不同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因此,在法制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随着市场经济而产生的道德问题却相对难以得到很好地调节。

从本质上来看,道德困境存在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把社会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因此道德也相应地有公德与私德之分。公德与私德之间存在的困境也就演变为道德困境。公德很大程度上是代表公共利益,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道德观念;而私德却是个人或是小范围的道德观念。两者之间的利益主体的不同就形成了人们在某些时候采取短期行为来维持个人利益,而这种短期行为对于个人来说是能带来利益的,因此是善的,但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短期行为无疑是损害整体利益的,对于整体来说就是恶的。这就自然形成了道德困境。

3、道德与法律在实践中的分离。

为了捍卫社会整体的利益和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人们以法律来规范所有人的行为,人们在行为中就有了两套行为规范。但道德注重从人的内心来调节人们的行为,法律则属带有外部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由于它们发生作用的原因各不相同,法律公正很大程度上不一定能符合道德的公正原则。如法律是可以夺取人的生命,但在道德正如康德所说尊重生命是人的最基本道德。道德与法律在现实中的分离是道德困境生成的重要原因。

三、道德困境解决的途径之一――道德制度化

道德制度化是在上世纪末公共管理兴起后提出来的。道德的制度化就是以人的道德良心作为基础,把人的道德观念和规范像法律一样具体化,并成为人们生活中规范人们行为的主要规范体系。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道德立法,从人们的道德生活中开始约束人的行为,从而做到从源头遏制人的非道德行为的发生。

道德制度化能够成为现实的基础是人的道德良心的实存。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之一,道德存在在近来的学术研究中被着重地提出来,并与人的物理存在和精神存在作为人的三大存在之一⑤。道德存在是人本具的,只要人在社会中活动就一定和道德相联系。在人的道德存在中,良心是核心。良心在人的行为选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良心在形式上可以表现为人的义务感、责任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利益的进一步趋同,良心将在人的社会生活中体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为道德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为道德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也就是说法律的完善为道德制度化提供了可能性。

道德制度化的实现是我们解决现实社会中道德困境的途径,道德制度化能够协调人们的不同利益需求,使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能够和谐地调节自身的行为活动。

注释:

①③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166.112.

②《南方人物周刊》[J].2005(26),19.

道德困境范文第2篇

1 问题与思路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国民的素质却没有因此提高。对社会上一些有争议的道德沦陷事件,使得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极度缺失,而且诚信极大的衰退。在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比较多,这也加剧了社会道德困境,使得腐败现象愈发严重,有的人在利益的熏染下,道德缺乏约束,而且对权利观念出现了偏颇。社会道路困境,对治安有着不利影响。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如果社会结构中某一部分出现缺失,则会影响到社会整体。道德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内在标准,如果社会道德体系遭到破坏,则会使社会陷入道德困境。在社会的有机体中,个体之间有着相互感染的关系,如果对道德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则会最终导致道德困境难以化解。

我国的宪法对社会道德问题鲜有关注,宪法可以帮助社会走出道德困境,在宪法颁布以来,一些研究人员对其效果与约束能力进行了研究,宪法与社会的结构有关,通过宪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也可以增加人们的自觉性。在制定宪法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对当前社会道德困境的表现以及生成逻辑进行研究,还需要了解宪法学的逻辑,掌握宪法的效力来源、权利以及义务,这样可以更好的论证宪法道德使命的理论,也可以更好的正视宪法价值体系,找出宪法回应社会道德困境的最佳路径。

2 道德困境与生成逻辑

现代社会崇尚自由,社会中的个体有着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在该理论的指导下,有着多种自在行为。道德是人们生活的准则,其在自由理性的影响下,对人们的自律性缺乏引导,而且对人们的品质提升无法起到帮助作用。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而且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其对内在价值有着多元化的理解。在个体自由在被赋予一定权利后,激发了个体的能动性,这也形成了社会的内在动力,失去传统道德的约束后,个体能动逐渐走向极端,在资本主义的影响下,人们的利益观以及欲望更加强烈,而且社会责任感却愈发缺失,这也使得人的精神世界极度匮乏。

在社会有机体的结构下,一些平时严格自律的人,则陷入了道德困境,社会中缺乏公度的尺度,各种价值缺乏交流互动的平台,而且形成了对立竞争的状态。由于权力的中立立场,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并形成了社会道德困境的局面。从社会秩序维系的角度而言,现代社会无法为频繁激烈的价值冲突提供恰当的解决路径,这就迫使个体只能以各种妥协折中来寻求自我解决。但这一过程却在不断消损着社会道德共识。社会道德共识的虚无使得传统的善恶判断失去基础,日趋模糊,人们的行为最终只能按照自身的道德判断来做出。在冲突愈剧无从消融、竞争激烈日趋分化的背景下,这就将现代社会进一步推人个体道德自律弱化和社会道德评价标准模糊的漩涡之中。

3 宪法对社会道德困境的回应

在救亡图存的语境下,近世中国宪法一直以近现代西方宪法为模板。不过,百余年跌宕起伏的宪法实践却颇能说明,追问中国宪法的主体性及其与中国社会的契合性,也许才是叩开宪法之门的根本之道。宪法的结构调整,主要从外部和内部而行。前者是指宪法在回应道德困境这一系统工程中所居的地位,即与作为社会秩序具体维系方式的法律体系与道德规范体系的分工;后者则是作为宪法内部结构的“权力一权利一义务”的调整。

在回应道德困境这一维度,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之中的中国宪法,相对有较多的可挖掘之处,由此构成中国宪法回应道德困境的三大利好因素:第一,中国传统社会是“家国”式的社会,共同体观念和集体主义传统远较现代西方社会浓厚,中国宪法孕育于这种传统中,其所具有的集体主义品格是对这一文化传统的历史承继,并是对中国社会基本价值规范的抽象总结。这是个体主义式的现代西方宪法所未能具备的。中国现行宪法是世界上较为全面系统规定精神文明建设的宪法。虽然由于其所承担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的使命,以及由此所致的不确定的宪法效力,这些条款并不足以直接有效应对道德困境,但是,精神文明建设规定的主要意义在于确证中国各项德育政策的宪法基础,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宪法对于道德问题的基本立场,具有丰富的宪法内涵和现实意义。第三,中国是宪法后进国家,虽然可能面临不同阶段错位和重叠的弊病,但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种后进状态,对于宪法改革和发展而言,却是鲜明的“后发优势”。中国宪法学一方面要强烈反思那些不经理性省思就推进西化的宪法学理论;另一方面,要以未雨绸缪的姿态,在现代西方宪法前鉴的基础上,规避歧路,将成功经验融入到中国宪法的独特品格中,理性规划中国宪法发展之路。

道德困境范文第3篇

关键词:道德教育 困境 策略

道德教育在每个人全面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韩愈在唐·韩愈《师说》中写道:"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中把"传道"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足见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道德教育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陷入了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这直接影响了道德教育的发展,也影响了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鉴于此,本文旨在分析导致道德教育处于困境的因素,以期让道德教育回归生命教育的本源。

1 影响学校道德教育的困境因素分析

1.1中国传统教育模式下,学校教育的功利性

在中国传统的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学而优则仕"成为了学校教育的主要指导思想。升学考试的压力,使学校教育等同于应试教学,学生的成长等同于分数的提高,对学生道德教育日趋疲软;学生的心理压力来自沉重的学业负担,学生与家长的冲突主要是分数的高低。由于学生面临升学竞争的压力,学生不重视考试,就进不了好学校;教师不重视考试,就完不成教育任务;学校不重视考试, 就会降低升学率和学校声誉。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 学生、老师、学校的价值评价标准倾向于如何得到一个更高的分数。学校一切以考试为中心,学校和教师以"教学--考试--升学率"为教学模式;学生以 "读书--考试--升学"为学习方法。"考分定成败"强调了文化课的成绩而忽视人的道德水平,忽视了学生的品格和道德修养,不利于基础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1]基于这样的功利性的教育模式,道德教育被长期漠视,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1.2基于传统道德教育的认识,道德教育过程中对教育主体的缺失

道德教育在应试教育的夹缝中,往往采用单一的灌输式、说教式的应试教育的方法, 把已有的规范教条式地传授给受教育者, 很难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受教育者获得道德知识的同时,他们难以有体验, 更何谈情感的激发与强化, 从而被动的接受,造成知行分离, 道德教育效率低下。众所周知,外化的知识只有通过内化才能转化成行为。道德教育也是一样,道德认识也只有通过受教育者的内化、判断和吸收才能转化为自己的道德认识,从而形成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完成真正的道德教育。主体体验和感知是产生情感的中介。失去了体验和感知这个中间环节, 道德需要就难以转化成道德情感, 因而也就难以有道德行为的践履。所以, 学生主体性是引发道德行为的内因和原动力。而作为传授道德知识的教育者是道德教育的外部因素,也就是说道德行为的引导者和帮助者。什么是体验? 胡塞尔在研究事物的"本质"概念时提到了体验。他认为每个人心中的纯粹的"心理世界"、"精神世界"都要经过自己的创造。既不能简单地接受外物的印象, 也不能简单地接受别人的"意见", 而必须经过自己的消化、理解、体验,才能成为自己的"内在的世界", 成为自己的"精神世界"。 [2]道德问题需要受教育者在教育和生活中感受、体悟, 仅仅通过说教式、灌输式的应试教育的模式只能让道德教育流于形式。

1.3教育的不协调性

狭义的教育仅仅指的是学校教育,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往往被人忽视。即使是在一个大背景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也是互相孤立,不能得到协调。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教育模式,必须把家庭教育纳入道德教育范围,统筹协调。人的品格形成有三个关键时期:第一个关键时期是;3岁左右是人性格初步形成的时候所以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0---6岁是人的情感形成的关键时期;第二关键时期:11---12岁左右,是人意志品格形成的关键时期;第三阶段:人的青春期是人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时期。这三个阶段如果得到正确的教育引导,那他将来会是一个人格健全,心理品质健全的人。[3]在0~6岁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对孱弱,家庭素质教育的作用便显得更为重要。家庭素质教育的成与败,不仅影响到孩子的前程和未来,还决定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强弱与存亡。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的成功为国家的发展助了一臂之力。家庭是永远的学校,良好的家庭教育是留给孩子最重要的遗产,做人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孩子是父母的翻版, 父母是孩子最贴近的老师。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父母是孩子人生第一位老师, 他们的每句话,每个举动,每个眼神,甚至看不见的精神世界都会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是家庭和学校的扩大,社会道德风气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孩子道德水平的高低。学校教育与社会脱节, 学校注重用"高、大、全"式的英雄人物来进行引导, 往往推荐的道德是好的、理想的, 把真实的世界替换成一个概念里的世界, 从而建立一种理想主义的道德, 推崇一种理想主义的人格,最终难免造成道德教育上的病态。因此,在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必须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功能。

1.4教育评价机制不完善

在学校道德教育中,道德教育的评价机制完全借鉴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多以知识记忆、知识考查为主要途径。道德知识的记忆完全等同于道德教育,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完全被忽视。这是科学主义的膨胀在道德教育中的表现,其对学校道德教育的消极影响、对人的德性培养的无力是有目共睹的。道德教育和和应试教育中的考试完全不是同一概念,因此两种评价机制也有所区别。考试是一种应试教育的具体方法,是检验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必须经过考试来检验。而道德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情感、意志力和行为。道德教育的评价机制仅仅针对知识的考察是不全面的,更是不合理的。

道德困境范文第4篇

“在效率优先、技术至上,管理机构未曾得到有效精简的现代社会,学校管理者开始移植企业管理模式,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按照统一的规范,对教学进行全过程、封闭式的量化管理,并将奖金的发放、评优、职称晋级乃至聘用同量化考评成绩挂钩。这常常被视为‘科学’的管理,总是自上而下,逐层布控,遵循统一规范,譬如备课,需按统一的格式进行,少了某一项,就会被扣分。处处有规范,时时有监控,办公室、教室成了相互监视、比较、竞争的场所。一切被量化,教学被异化为量化操作的技术活动,教师变成了‘技工’,变成了一堆可以描述、度量并能相互比较的数据。这里制造了一个‘全景敞视’场域、一个被‘宰制的空间’、一个权力被滥用的陷阱、一个‘管理主义’盛行的时代。”2

而且,这样一种“泛制度化”的学校制度生活环境,使得教师的生存完全成为一种制度化的生存。而教师职业在本质上是需要自由和自主创造的,失此特性也便在实质上贬损了教师职业应有的意义和价值,应有的高尚和高贵,造成了很多教师的“奴性化”职业生存状态。

在现实的学校制度环境中,教师的专业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规约下专业自的缺失

道德在本质上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同时道德也需要必要的他律辅助实现。但是,过度的、强制性的他律则会泯灭人性中内在的自律精神,使人的自律失去生长和发展应有的空间。教师的专业道德,在本质上是需要教师发自内心地对专业的热爱和忠诚,需要在职业良心、职业义务感等道德自律精神的驱动下实现的。可是,当外在的各种制度的触角伸进教师专业生活的每一块空间,对教师的专业行为事无巨细地进行规制和评价,对教师的专业服务进行缺失专业水准和伦理内蕴的评估和奖惩,使教师失去了应有的专业自主和专业自由,也失去了专业自信和专业自尊。在这样的制度化的专业生活情境中,教师的专业道德的实现便失去了最重要的基础。

教师的专业自是指教师有独立行使教育专业决定的权利,是专业教师依据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教育过程中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在从事专业服务时进行专业判断与决定而不受外界干预的权利。教师的专业自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教学选择权和拒绝权。教师的专业自是教师在专业活动中践行专业道德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如果教师在自己的专业活动中无法行使专业自或专业自被剥夺,那么教师的专业道德将无从谈起。但在我国的中小学的实践中,中小学教师行使教师专业自的现状却令人担忧。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自的缺失主要体现在课程编制无参与权、教学安排无选择权、教育决策无知情权、专业发展无自等方面3。课程制度、教学制度,各种行政管理制度和人事制度对教师专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细密的规制,使得教师在其专业活动中失去了应有的话语权,成为制度化的专业生活中的“沉默的羔羊”,不能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按照自己的专业道德的判断来实践自己的专业志趣和专业理想,只能在制度规制下为了制度利益享有者的目标去劳作。这样的专业生存状态极易使教师产生职业倦怠感,导致专业精神上的懈怠和消沉。

二、制度规制下的专业良知的困境

教师专业道德最终体现于学生的健康、快乐、全面的发展,一切与此目标相背离的行为都是与其专业道德相违背的。在现实的教育环境中,教师会用自己的专业良知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判断,这样的教育是否真正符合教育的本质和规律,这样的教育是否是教育应有的理想和追求,这样的教育是否在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全面和谐的发展,是否在为他们的美好人生奠基。当现实的教育制度与教师基于专业良知的判断相违背时,教师便会陷入专业道德的困境中。而很多时候,制度的强硬,制度所产生的强大的利益影响会使教师放弃他的专业判断,而向现实妥协。但内心的挣扎是每一个有良知的教师都难以摆脱的。

在当前的教育中,对于考试制度,尤其是高考制度所形成的顽固的应试教育的教育方式,许多教师能够认识到其对学生长远发展的弊端,很多教师在内心是认同甚至信仰素质教育的,他们希望学生学得轻松快乐,希望学生得到全方位的发展。然而,当学校把考试成绩与职称,与工资奖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作为普通人是难以超脱于制度之外的。但他们对职业的热爱,对学生的热爱,对职业本身所要追求的神圣使命的敬畏又会使他们陷入深深的矛盾和痛苦之中,当他们看到学生学得很苦很累的时候,当他们意识到在这样的教育中学生更为宝贵的发展被抑制之后,他们的专业良知会使他们沉浸在难以排解的遗憾和悔愧之中。因为,一个教师真正的幸福不是来自自己收入的增加,不是只有数字意义的学生的成绩,而是他们基于专业判断的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全面的发展。

三、制度伦理缺失下专业道德的脆弱

内涵伦理价值的制度会产生强大的伦理道德力量,会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学校中所处的地位和背负的责任,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职业和工作的社会意义,形成一种强大的道德责任感和克服困难的伦理一致,从而激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开拓进取的积极性、创造性,以真正主人翁的态度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相反,缺失伦理价值的制度则会形成对人的主体精神和价值的抑制,甚至危害人的基本的生存权利,使人的道德需要和道德能力受到严重的排挤。

在现实的学校教育中,一些教师管理制度本身的伦理属性是受到质疑或极度匮乏的,甚至严重违背道德论理,缺乏对教师应有的理解和尊重,置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于不顾,强制执行,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热情,造成教师身心上的极大压力和束缚,使得教师的专业道德变得脆弱。在缺乏人文关怀和人本精神的制度环境下,教师积极的职业生活体验很难获得,身心的疲惫使他们“忙并痛苦着”,“累并委屈着”,“没有幸福只有辛苦”是很多一线老师所表达的他们的职业生存状态。这样的专业生活状况会使一些教师的心理和行为发生偏差,导致专业道德和专业伦理问题的发生。如一位优秀教师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出现情绪上的失控,体罚和辱骂学生,而这样的行为表现是与她本来的专业道德水平极不一致的。

教师的社会角色决定了教师的活动需要限定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之内,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种制度都可以插手教师的专业活动领域,形成制度的细密网络,紧紧地勒紧教师,使其在专业生活中难有自由和自主的空间。很多选择教师职业的人憧憬自己在神圣的三尺讲台上自由挥洒,而现实的生存却是他们无处不在制度的“枷锁”之中。虽然很多人都说教育是一门艺术,可是艺术之所以称之为艺术是需要在自由的条件下进行创造的。而形形的制度干预,使得教师成为悲哀的“带着锁链的舞者”,即使她身怀绝技,舞艺超群,沉重的锁链也会使她无法舞动腰身。失去了自由的舞者,也失去了舞蹈的艺术生命。失去了自由的教育,也难以完成其塑造人类灵魂的高贵使命。

注释:

1.檀传宝.论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观念转移. 教育研究. 2005/01.

道德困境范文第5篇

“环顾历史,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都到哪里去了,他们像一股青烟,消失了。”当年在新加坡引用的这句话,出自古罗马皇帝马克・奥勒流的《沉思录》,“这本书天天放在我的床头,我可能读了100遍,天天都在读。”因为温总理的推荐,《沉思录》红极一时。

何怀宏是书的译者,译笔倍受称赞。其实这书只是他学术生涯的沧海一粟。他早年翻译了大量伦理学、政治哲学著作,《良心论》、《道德、上帝与人》、《公平的正义》、《正义论》、《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不仅对国内伦理学界意义重大,也对其他人文与社会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到哈佛到中国文化研究所,再到北京大学哲学系,何怀宏教书已过10年。和《沉思录》的作者一样,他也总在自己和自己对话,思考道德品格、良心、底线伦理等问题,追求摆脱激情与欲望,冷静而达观的生活状态。

他说:“思考有时会使人不安,智慧有时反而让人痛苦。”但是,到最后,如维特根斯坦临终所言:“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思考的人是有尊严的人。”江海污染、食品有毒、路人冷漠、官德不彰无论我们能否走出当下的道德困境,关于道德伦理的思考,至少为道德处境尴尬的中国人,保留了一丝尊严。

近些年,他在《世袭社会及其解体》和《选举社会及其终结》中,对中国近三千年传统社会的历史提出了新的系统解释,他还在一直在思考如何构建根植于中国传统,更加适应中国土壤的道德伦理,提出了被称为“新世纪的纲常”的中华新伦理构想。

和对道德品格的执着思考相反,何怀宏的人生哲学介于儒道之间,并不执着。“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是形容记者对面这位平和儒雅之士的最佳词语。

社会道德不能依附于政治

记者:你曾经论述这三十多年中国社会道德变迁,是从“动员式道德”到了“复员式道德”。这三十多年来,中国人的道德,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历程,才慢慢导致了现在的局面?“复员式道德”又如何解决当下社会一些人所言的信仰危机、道德塌方?

何怀宏: “动员式道德”到“复员式道德”是从一种紧张的、运动的、一元的、高蹈的道德形态,走向一种强调和解的、相当平民化乃至市民化的、放松的、日常的、多元的、底线的道德形态。“动员式道德”强烈地受到“武装斗争”或“打江山”的军事实践以及“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影响,而“复员式道德”则适应于一个试图走向和平、和解乃至和谐的社会、适应于统治层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

记者:你赞成说中国道德一直在滑坡吗?

何怀宏:“动员式道德”到“复员式道德”更多的是一个描述,但价值上包涵着进步,所以我也不赞成说中国道德一直在滑坡,或者道德到了崩溃的边缘。不过客观地说,这里面有着道德的危机和危险。原来的动员式道德,是和政治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就和当年学雷锋是一样的。

其实道德应该独立于社会,靠运动式的办法,有时候能奏效一时,但不能持续地发挥作用,但“运动式的道德”本身也损伤了道德。这种道德不是独立的道德,是依附于政治的,比如说鼓励孩子揭发父母、学生告密老师,这在当时政治上是正确的,并且受到社会的鼓励,但在道德上,这是明显不对的,伤害了这个社会最基本最核心的伦理价值。就算起作用了,也是一时的,长时间来看不仅不起作用,还伤害了道德。动员,本身就是战争名词,就是把社会建设当做战争一样,一时间调动所有的资源与宣传工具来塑造某一个人或者行为,现在看来,当时树立了多少英雄榜样,现在被人们记得的寥寥无几。就算是雷锋,也慢慢脱离了政治色彩,突出了好人好事这一方面,体现了复员式道德,强调它普世的方面。

记者:现在社会也在努力传递“正能量”,推崇各种“最美”事迹,这会不会成为一种新的道德榜样?也有人认为,“最美”名号的滥用,会让人审美疲劳,你是如何看待的?

何怀宏: 这与过去提倡雷锋精神有很大不同。大家会发现,雷锋一开始就是人为树立起来的偶像,和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挂钩。当然雷锋是一个好人,如果他仅仅是无限忠于某个人的,是阶级斗争的榜样,就不会有后来的精神传承和社会影响了。因为他确实做了许多好事,帮助了别人,热心公益,这个是跨越政治意识形态的,于是就有感染力。而我们上面说的这些榜样,相对来说,没有太明显和某个意识形态挂钩,大家就是从他们的事迹中感受到他们是一个好人,而且是做了不平凡、不容易做到的举动,所以大家钦佩他们。这个就和过去很不一样了,第一个是自然涌现的,第二个它不是和政治意识形态挂钩。

另外,即便扬善也不要有过多的政府参与,附上官方的痕迹,要尽量回避与政治意识形态挂钩的嫌疑。其次,要关照普遍的价值与普遍的人性。不要刻意地去人为地拔高,去树立一个道德榜样,说他所有的方面都很完美,反而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记者:现在政府兴起德行考核机制,官员的私人生活道德被作为治官的手段,比如发动家属打分等。对此你如何看?

何怀宏: 我觉得比如阳光法案,真的是约束他的,让他申报财产,因为他从事最有可能中饱私囊的职业。但是他个人还是可以保留一定的隐私。比如夫妻之间有纠纷,或者与父母之间有纠纷,也要保护官员的隐私,不一定要介入,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得到保护的领域,除非他影响到公共权力,公共利益。当然有些很明显的、大不孝的事情,都可以舆论谴责,即使不是官员。阳光法案主要针对官员财产状况,官德考核中,也可能妻子或家人有问题,还有可能明明有问题,但家丑不外扬,所以让家人和亲属打分不太好,有点过分。这个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前面我说的民主、法治、自由言论、自由舆论这些东西。

我们现在要弱化笼统的“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公仆”等说法,政治权力不管在什么时间与什么社会,总是处于有差别状态,不可能所有人都同等当家做主。所以还不如更现实地考虑,如何来缩小差别,约束权力。既然官员与民众间有差别,那么就要紧盯着这种差别化的权力,让民众有合理的监督、选举、罢免权,用这样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对官德的考量与约束。我觉得这比笼统空洞地说“人民当家做主”更好。

记者:治理一个国家,你更看重官员的治理还是民众的力量?如何破除现在国内官民之间的紧张状态?

何怀宏:过去有一句古话,治国必须从治吏开始,首先要治理官员,这是一个途径,是第一步,官要像官,要反对腐败。大陆有三种传统起作用,千年传统、百年传统、十年传统。千年传统就是我们的历史传统,旧三纲五常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百年传统,近代以来的启蒙和革命传统。十年传统就是全球化、市场化的传统。我们任何创造和实践都必须在这个前提下进行,吸取这三种传统的各自优劣,当然,如何组合这里也不好展开了。

除了三纵还有三横,三纵是三种传统,三横就是新加坡、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给我们的启发,而且这里面有某种秩序,轻重缓急等等。无论是新加坡蕴含发展的秩序,强调稳定秩序,还是香港蕴含自由的法制,还是台湾蕴含传统的民主,都可以给我们启发。也许你可以慢慢的,比如说先强调秩序,但是慢慢强调到强调法制的统治秩序、包含自由的秩序。最近听说有两个放开,凡是市场能够做的事政府就尽量不干预,凡是公民或者是公民团体能够做的事政府也放开。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这是一个路径,因为公民是要训练的,民主也需要训练,最好的训练除了观念,比如说言论自由的观念更新,还有公民的训练、民主的训练,一定要通过团体来训练。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各种慈善团体、公民团体,慢慢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带动和活跃各种各样的训练,我们在当中学到很多东西。当然走向民主一定会有压力,改革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社会的压力,包括组织的压力、言论的压力、舆论的压力,这些都要存在。

“纲常”是捆绑我们的绳索?

记者:在道德重建的过程中,不少学者开始回头向中国的传统道德资源进行挖掘,试图从中构建一个“中华新伦理”,为什么会有这种趋势?

何怀宏: 中国弃君主行共和已经百年,现在正进入第二个百年。抚今追昔,它是有许多方面可以感到骄傲的。然而,奇怪的是,这些成就却似乎未给国人带来精诚的团结与共识、也未带来充分的自信和互信。相反,我们看到:江海污染,食品有毒,执法粗暴、路人冷漠、官德不彰,民风不淳、暴力辱骂得到喝彩,千万富人准备移民,而隐秘的“裸官”恐怕也为数不少。

我们需要探讨这种种负面现象的直接原因和提出对策。从消极的方面也是紧迫的一面说,是要防止分裂和灾难;而从积极的方面、根基的方面说,是要寻求社会的长治久安之道。过去的一个世纪,大部分时间还处在相当激烈动荡的“过渡时代”,具有共识和自信、能够长久稳定和发展的新社会的体制和观念体系迄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我们目前只是走出了一个激烈动荡的过渡时代,甚至还依然处在一个尚称和平的转型时期,但还没有建成一个具有长久稳定的体制的新社会,并且要随时警惕激烈的社会动荡还可能再来。所以,我们急需探寻确立一种新社会的类型,而优先的又是奠定这个社会的道德基础:从它的伦理纲常到它的政治正义。换言之,我们需要探寻和构建一种从制度正义到个人义务的全面的“共和之德”。我认为我们应该有多种多样的尝试,来从理论上探讨充分利用中国历史文化中深厚的道德资源,同时又充分地考虑现代世界的发展,构建一个能够作为新社会道德根基的伦理体系。

记者:但很多时候,我们一听到这种“纲常伦理”,就想到了专制时代的“压迫”与“没有人性”的传统糟粕一面。

何怀宏:我们不必一谈到“纲常”就认为是捆绑我们的绳索,它们也可能是维系社会方舟的巨缆。旧纲常近百年来长久地被蒙上恶名,被视为要打倒的对象,以致今天的许多中国人一说到“三纲五常”就认为是最大的束缚,乃至动辄说“礼教杀人”、“名教吃人”,但这是不对的,中华民族的数千年的延续其实正是靠这些纲常在社会层面维系的,而且今天我们要重新合理地建构新的社会伦理体系,也正是要提供一个保障人们可以自由发展的平台。

除了上述对我们自己历史的误解,另一个担心来自现代世界。现代社会相对主义甚至虚无主义相当盛行,对普遍的道德原则规范也就常常质疑和否定,但我们若是认真反省一下自己的内心,观察一下历史和现实,就能看到天地间是存在着一种“天经地义”的。我们能够觉到有些事情是永远不可能心安理得地去做的,比如任意伤害同类甚至杀害无辜。又比如这样的直觉也是相当普遍的:人类必须有一种最基本、最起码的社会政治秩序,否则所有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这样一些戒律和共识其实也是存在于所有文明社会和宗教的历史和法典中的。当然,它们也是范围很小的,非常底线的一些原则或者说“基石”。

为什么我们说新纲常呢?它肯定要改变,要充实更新内容,但是作为纲常,尤其是纲常后面的东西,它的深意我们却不可忽略和否定,朱熹说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就是说纲常是社会的根基。管子也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也就是说没有这些东西维系社会的话,这个社会就一定会大乱。

常就是普通、平常,甚至是常识

记者:我理解你的意思是要重建一个新的伦理道德体系,用“纲常”这种传统的语汇还是容易产生歧义吧?为什么一定要用它呢?

何怀宏:顾名思义,“伦理”一定要有“理”,要有原则规范的提出和论证。尤其现代社会,更是集中和优先地考虑针对行为、制度和政策的原则规范。所以,我们先从原则规范说起,且就用传统的语汇,名之为“新纲常”。纲就是提纲挈领,纲就是主要的绳子,你抓住了这根绳子,所有的连接各个网眼的细绳都在你的掌握中,你一撒开就可以捕鱼,一收拢就可以将鱼拽上来,收缩自如,所以确实要考虑纲和常。常是什么呢?常就是普通、平常,甚至是常识,再就是长久。因为纲所以可以长久,因为长久也能够显示出根本,所以我觉得要考虑纲常的问题,这也就是建构一个社会的原则、基础、根基,而我认为这个根基应该是合乎道德、合乎正义的,这也是我们要反复探讨的东西。

记者:具体到现代社会,应该如何构造这个“新伦理”体系呢?

何怀宏:新纲常我所设想的是:民为政纲、义为人纲、生为物纲。其中民为政纲,这是最要紧的。这里的政当然是指政治的领域,就是在政治的领域你的原则是什么,就是要以民为纲。民不单纯是指人,它实际上可以引申为政治领域应该尊重的基本价值和服从的首要道德原则,政治应该以民为本、以民为主,这个民应该是包括所有人、所有的社会成员。

五常实际上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五常伦,就是五种人与人的关系。古代五常伦是古代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新纲常是:天人、族群、社会、人人、亲友。人人是具体的人与人的关系,但是主要是陌生人的关系,或者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或者是生意人与生意人的关系,都是具体的人。五常德仍然是仁、义、礼、智、信这五个词,但是给予了富有新意的解释。再说新信仰,现在是天、地、国、亲、师。这不是我的发明,在民国建立之后,就有很多老百姓自动将“君”改为“国”,还是放在家里的牌位上。

记者:新伦理要面对的政治和社会秩序土壤毕竟与传统旧伦理十分不同,该如何克服这种大环境的不适,又有多少现实可行性?

何怀宏: “中华新伦理”与“中国旧伦理”相比较而言的四个不同特点:第一,加强了对政治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分,淡化了私人领域的关系;第二,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大幅充实了生态的内容,加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原则规范的分量;第三,强调行为规范领域内人际关系的趋于平等,尤其是在社会和私人领域的关系,但在信仰体系中,自然仍要保留一种“敬”的因素;第四,将政治的主轴扭转,不再是下对上负责,臣对君负责。而是上对下负责,治理者对民众负责。“民”甚至可上升为一种普遍价值而成为更广义的原则。但同时也承认现实与可能性,即的确有少数执行者、在这一意义上他们是主治者,是掌握权力者。但任何政治家乃至从事政治的人们,都需要以“民”为根本的“主人”、最后的“主人”。这一点也可以说是新旧纲常最大的不同,它也反映了百年来由君主到共和的政治体制的最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