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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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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故事

中国儿童故事范文第1篇

2009年11月28日17时许(当天下雨,天色已黑,事发路段无路灯),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村某路段,因观察不够,遇情况措施不当,撞到前方同向非机动车道上蒋某骑行的电瓶三轮车尾部,致电瓶三轮车斜向路南冲出约47米停在路边绿化带中,蒋某摔倒在距撞击起点26米左右由西向东行驶的靠双黄线的机动车道中间路面上。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在和被害人蒋某交谈后驾车逃离。当时现场有两名目击证人:史供“问被害人有没有事,被害人说腰疼”,证人张某某印证史某某走到被害人面前,但说什么没有听到;证人苏某某证实“人躺在马路中间黄线的位置,还在动,想爬起来,半撑着没有站起来”。被害人称腰疼还得到另两名证人的间接印证。

上述事故发生后约5至8分钟左右,犯罪嫌疑人赵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地段,由于对路面观察不够,碾压到先前因上述事故摔倒在路面上的蒋某,致其当场死亡。物证鉴定书证实蒋某因复合性创伤死亡(不能区分出撞击伤和辗压伤)。

责任认定书认定,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赵某都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9年11月28日和30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史某某分别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二、分歧意见

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行为的定性以及是否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等问题分歧较大。以下列出几种不同意见:

(一)因果关系

观点一:被害人蒋某的死亡与史某某的行为之间因果关系被赵某的行为阻断,史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观点二:被害人蒋某的死亡与史某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史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二)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观点一: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观点二: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

观点三: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存在“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

观点四: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无加重情节。

三、评析意见

(一)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因果关系的断绝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与此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的第一撞是前条件,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与此无关的后条件犯罪嫌疑人赵某驾车辗压被害人的后条件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犯罪嫌疑人赵某之介入因素是异常的,异常因素必然阻断史某某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故而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不构成犯罪。这种观点对因果关系的断绝认识并没有错,错误在于把因果关系认为是包括了原因和结果,而因果关系本身是不包括原因和结果的,只是包含了二者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笔者认为,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对被害人的第一撞本身并不一定包含着被害人死亡结果的根据(只是将被害人撞倒在机动车快车道的中间,且当天下雨,天色已黑,又无路灯,被害人无力依自身的力量离开此险境),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偶然介入了赵某驾车辗压被害人致其死亡的因素,此介入因素合乎规律地引起了危害结果。应当说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偶然的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偶然因果关系和必然因果关系都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赵某的行为是条件,史某某的行为是根据,条件是相对于根据而言的,条件和根据都是原因,只是处于不同的层次而已。从重要性来说,与根据相比,条件是次要的、第二位的。但就必要性来说,条件与根据都是不可缺少的,只有根据和条件相互作用,才能产生结果;只有根据没有条件,结果就不会发生,也就谈不上原因。

另理论界普遍认为,行为制造了法不允许的现实危险,且这种危险越来越大,行为人有能力排除而未排除,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出现,就认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对被害人第一撞使其处于高危状态下的行为就是制造了法不允许的现实危险,而被害人的危险在当时的情况下是越来越大的,史某某未选择排除危险而选择逃离,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违反了刑法对生命权的保护,故而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二)对史某的定罪处罚

笔者同意第四种观点。现由是:

观点一认为,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因先行行为导致被害人处于高危状态,此高危状态就是被害人躺在公路机动车道的中间,当时天黑下雨,又无路灯,且处于下班的高峰,来往车辆多,很可能被车辆再次辗压,因而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且其有能力履行该义务,但其没有履行,致使被害人因此高危状态而被后来的车辆辗压致死。其主观上是放任,结果应当在其预料之内,符合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此观点涉及到犯罪行为能否成为先行行为的理论。通说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具体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处理:一是在刑法上就某种犯罪行为规定了结果加重犯或者发生严重结果而成立重罪时,由于可以将该加重结果评价在相应的结果加重情节或者另一重罪中,故不宜另作评价;二是在刑法没有就某种犯罪行为规定为结果加重犯,也没有规定发生严重结果而成立重罪的情况下,如果先前的犯罪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则应另作评价。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的行为触犯的是《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立法者已将因逃逸的不作为行为致人死亡规定为结果加重犯,故本案不宜评价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观点二认为,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客观上也逃逸,且被害人因其逃逸未得到救助而死亡,故应认定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是否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关键是看“被害人是否是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且高法将“救助”作了限制解释,解释为“救治”,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并非因得不到救治。另从法理上讲,“因逃逸致人死亡”必须在逃逸时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因无法对被害人在第二次辗压前作伤情鉴定,且最终的物证鉴定也不能确定哪些伤是因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的行为造成的,故认定此情节的证据不足。

观点三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不包括其他原因致死。本案是因二次事故致被害人死亡的,不能把第二个肇事者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强加到第一个肇事者身上。本案可以把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看成是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和赵某共同过失行为造成的,因此种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应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观上为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其有逃离的行为,故应将“逃逸”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此种观点仍存在第二种观点中的证据不足的问题。

中国儿童故事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 [TU9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场设计能力为600m3/h,投用时间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处理对象为厂区内经过预处理的炼油、化工废水,采用的工艺为:原水二级浮选均质池水解池奥贝尔氧化沟二沉池排放。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的一级标准。

随着长岭分公司装置规模的扩大、污染物数量的增多以及最终水体对受纳污水水质的更高要求,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已不再满足环境需求。因此中石油长岭分公司决定在2011年内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场的升级改造。

改造工程的设计能力仍然为600m3/h,改造内容分为原有设施改造和新建设施两部分。原有工艺单元均质池、水解酸化池增设生物填料,将其由传统活性污泥法改为生物接触氧化法。其中均质池采用好氧方式运行,水解酸化池采用缺氧方式运行。新建设施为过滤单元,目的是进一步降低出水悬浮物、胶体的含量,从而保证改造后的第二污水处理场出水能够满足更高的要求。

改造工程的设计进、出水质如表1所示。

表1 进、出水指标

Tab 1 Influent and effluent index

2、工艺及主要设施介绍

2.1、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池

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池即为原均质池,容积为4000 m3,设计流量为600m3/h,水力停留时间为6个小时,配备3台的鼓风机。增加生物填料、管式曝气器等。

2.2、中间沉淀池

均质池后增设中间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2000m3,有效停留时间3小时。

2.3、缺氧生物接触氧化池

缺氧生物接触氧化池即为原水解池,共两间。每间容积2000m3,增加生物填料、潜水搅拌机等。

2.4、奥贝尔氧化沟

长炼奥贝尔氧化沟为三条同心曝气沟。废水从外沟进入,然后依次流入内沟,曝气池混合液出水流入二沉池,回流污泥由二沉池再打入氧化沟外沟。氧化沟尺寸为60 m×50 m×4.5 m,水力停留时间为19.24 h,设计处理量为500 m3/h,可通过调整变频、转碟浸没深度及运行台数来调整沟内溶解氧浓度〔1〕。

2.5、二沉池

采用周边进水、周边出水的二沉池与奥贝尔氧化沟配套,原水从池周的进水槽流入,通过槽底配水孔下流,经导流墙裙入池,进行固液分离〔2〕。

2.6、砂滤池

新建砂滤池1座/4格,有效容积450m3,采用石英砂单层滤料,粒径级配为:1-3mm,3-5mm。过滤速度为6m/h。

3、系统调试

3.1 调试目的

1.通过调试检验设备的运行性能,熟悉污水处理站设备的运行方式,了解设备的运行参数和规律,从而正确的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管理,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优化管理。

2.熟悉污水处理站内的处理工艺和原理,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处理所出现的故障。

3.通过调试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3.2 调试工作的前期准备

①污水水样的确定

在调试前对进水进行实际化验,提供实际进水水质。

②钢筋混凝土水池已竣工验收(满水试验)合格,其结构性能已达到设计要求〔3〕。

③机械设备、仪表装置等的检验已完毕,每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技术资料已完善。

④污水处理站进行调试工作物质方面的准备

接种污泥以及含N,P的营养盐物质和加药系统需要添加的药剂已运达指定位置。

3.3 调试方案的选择

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培养方式主要有连续培养、间歇培养和接种培养。连续培养是指在连续进、出水情况下的培养方式,要求有足够的进水量,而间歇培养是间歇进、出水培养,适合进水量不能满足连续运行的情况,连续培养和间歇培养的时间都较长。接种培养是投入其他污水厂的成熟污泥进行培养,该方法能缩短污泥培养时间,但所需接种污泥量大,费用高〔4〕。

由于本工程调试期间二级气浮、氧化沟、二沉池都在正常运转,所以对二浮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见表2,从表2中可知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好,且氧化沟污泥活性很好,所以决定采用间歇培养和接种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泥培养,即生物接触氧化池接种氧化沟活性污泥,然后进行间歇培养;水解酸化池接种二沉池回流污泥进行间歇培养。

表2 污水水质

Tab 2 W astewater qua lity

3.3 调试过程

3.3.1 生物接触氧化池调试

利用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场的氧化沟污泥作为菌种,进行污泥培养和驯化。即先在生物接触氧化池中放满二级气浮出水,再把100m3氧化沟污泥投入生物接触氧化池,启动鼓风机,开始间歇进水及曝气,利用内循环泵进行污泥回流,同时经常镜检观察生物接触氧化池中活性污泥的生长情况,每天定时测定溶解氧、沉降比、COD等,根据观察到的污泥生长情况及出水水质对生物接触氧化池进水水质、水量、污泥营养及溶解氧等参数进行调整,逐渐培养直至达到设计值。

3.3.2 水解酸化池调试

水解酸化池接种污泥为二沉池回流污泥,投加量为每间100 m3,然后将浮选出水注入水解池,启动搅拌机,控制水解酸化池水中的pH值为7.5~8.0,对水解酸化池PH值的调整可以通过直接向池内均匀投加固碱的方式。运行初期有大量的轻质污泥和杂质随水流带出,出水混浊,直接排入下水道,随着运行时间增加,出水水质得到改善。

3.3.3 砂滤池调试

湖南长岭石化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砂滤系统包含过滤池1座/4格,正常情况系四格滤池全部投入运行;当需要反洗时,每次只对其中一格滤池进行反洗,其余三格滤池继续运行。

3.4 系统调试

系统满负荷进水以后,整个系统开始联动调试。

4.运行效果

本工程是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确定在2011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环保减排项目。项目于2010年04月0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5月初开始开工试运,7月15日基本稳定运行,8月3日正式验收。实际出水水质为:

表3 进、出水水质

Tab 3 Influent and effluent quality

5、结语

湖南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场经改造后,出水指标优于设计指标,接近于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②对于石化废水,生化系统调试采用接种培养和间歇培养相结合的调试方法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梁新和、汤小玲、梁志坚.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场氧化沟工艺运行小结.石油化工环境保护,2000,第一期:1-4.

〔2〕汤小玲、梁新和.长岭炼油化工总厂第二污水处理场工艺特色.化工环保,2000,20(2):54-56.

中国儿童故事范文第3篇

【关键词】茅盾;儿童文学;历史价值;现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2-0108-1.5

作为一位“为人生而艺术”的作家,茅盾用人文主义大笔关切着那个时代的芸芸众生,当然更包括着民族的希望―孩子。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茅盾积极思索、奔走呼号,在中国儿童文学史上留下了珍贵的足迹。

茅盾的儿童文学创作数量不多,这数十篇作品在浩如烟海的儿童文学史中也许稍显单薄,却给当时荒芜的中国儿童文学花园培上了一片青苗,“为中国现代童话文学的真正诞生起到了筚路蓝缕的开创之功”。这些作品以最直观的形式体现了茅盾的儿童文学创作思想和艺术追求,以及突破中国儿童文学困境的积极尝试。此外,茅盾翻译了大量外国儿童文学经典著作,推动了中国现代儿童文学体裁的多样性。

一、有关中国儿童文学发展史及儿童文学

的功能问题,茅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通过梳理中国童话翻译的发展过程,追溯中国儿童文学“带着镣铐舞蹈”的成因是“‘五四时代’的开始注意‘儿童文学’是把‘儿童文学’和‘儿童问题’联系起来看的”。尤其可贵的是,茅盾在时间和空间的制约下,对于“儿童文学的功能”至今仍争论不休的问题,提出“儿童文学不但要满足儿童的求知欲,满足儿童的好奇好活动的心情,不但要启发儿童的想象力,思考力,并且应当助长儿童本性上的美质”。遗憾的是,今天的文学界片面地认为茅盾所持的是单一的“直面人生,正视现实”的观点,可见,茅盾的儿童文学功能论实际上包含了“娱乐”、“教育”、“审美”等多方面内容,可以说是相当客观、全面、符合当今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多元的功能”的。

二、茅盾五次撰写文章总结当时国内儿童图书

杂志创作出版情况,揭示弊端,找寻出路

以1935年为例,茅盾在《关于“儿童文学”》和《几本儿童杂志》中指出了当时童书创作出版科学和历史儿童读物稀缺,“叙述文字太干燥”,“总嫌带点‘讲义式’”,“故事的结构太简单,也没有热烈的情感,也没有丰富的想象”,“干净的有用的东西竟非常之少”等问题,相应地提供了一系列解决办法,如神奇故事与科学故事结合(现在我们称这种形式为科学幻想故事);改写、重写古代传说和民间传说;科学儿童读物应避免枯燥的语言和非故事;慎选外国作品,加强翻译技巧等等。这些谨慎客观的观察和研究为当时中国儿童文学提供了许多有益的思路。

三、茅盾对“教育主义”有其独到的见解

他曾表示:“我主张儿童文学应该有教训意味”,这是“五四”作家的共同社会责任意识。他们寄希望于孩子,所以也给孩子背上民族国家的担子。因此,茅盾认为纯儿童文学作为教科书对中国孩子是不适宜的。然而另一方面,茅盾反对狭隘的、教人“怎样做一个健全的公民”“四平八稳的好人”的教训,主张儿童文学“会发生好的道德的作用”,教训的内容是“不但要满足儿童的求智欲,满足儿童的好奇好活动的心情,不但要启发儿童的想象力,思考力,并且应当助长儿童本性上的美质”,教训的方式为:不应采取正面的说教的姿态,要“有浓厚的文艺性”。此外,他还超前提出“中国缺乏科学教育”的事实,强烈呼吁更多优质科学读物的创作出版。

进入新世纪,茅盾对儿童文学的独到见解仍有十分值得借鉴之处,这位文学大师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需要今天的儿童文学工作者们及童书出版者、翻译者们认真思索和研究。

茅盾十分重视外国儿童文学的翻译问题,鼓励童书翻译者打开视野,主张“译文既须简洁平易,又得生动活泼;还得‘美’”,而译本“不但要能给儿童认识人生,不但要能启发儿童的想象力,并且要能给儿童学到运用文字的技术”。这就要求译本不但要把原著的意义与趣味完整准确地表现出来,还得把中国的语言词汇运动的优美、精当、恰到好处,让读者体会到中文的语言美。这些要求在放在今天的儿童文学翻译中仍然是受用的。值得注意的是,茅盾主张通过改写、修饰等方式“净化”外国儿童文学中个别的消极、观点不鲜明、迷信等不良因素,以原著为蓝本重编一个故事。这种翻译策略在此后“规范翻译”的年代曾广遭质疑,然而随着20世纪70年代描写翻译学派和德国功能主义学派两支新生力量的涌现并逐渐传入中国,翻译研究开始从以源语文本为中心转向以目的语为中心,翻译者和接受者受到重视,也就是说,茅盾的“改写”“重编”即再创作策略重新得到了认可。

茅盾在七十余年前就开始大力呼吁少儿科学读物、历史读物的创作出版,更亲身实践翻译创作了一些优秀有趣的科学小说。今天少儿科学类和历史类读物已经成为童书市场上的重头戏,根据候颖对少儿科普图书中“畅销+常销”图书共性的总结,“经典型与现代性结合;知识性与趣味性通融;多变性与恒定性统一;人文性与科学性和谐”――这些竟与茅盾坚持的科学历史读物要涉及范围广、知识信息新、内容准确,语言生动活泼,能吸引人不谋而合。此外,茅盾提出科学读物要有故事性,即在“热闹而复杂”、“神奇”的故事中传递科学知识,点燃小读者追寻科学的好奇心。故事体的科学读物,至今在童书市场上仍是不多见的,相信茅盾的这一提议,会为当下竞争激烈的儿童书出版行业提供一个新思路。

在1960年的儿童文学大辩论中,茅盾对陈伯吹的“儿童本位论”持鲜明的反对态度。他坚持儿童是有阶级性的,这成为茅盾儿童文学观点中颇具争议的部分。茅盾始终把“阶级性”放在突出位置是作家社会立场的必然体现;而另一方面,他在翻阅当年儿童文学作品后,也曾严厉批评大部分作品存在“政治挂了帅,艺术脱了班,故事公式化,人物概念化,文字干巴巴”的诟病,他强调政治性是应建立在文学性基础之上的。此外茅盾还强调了另一个今天仍争论不休的问题:作家自己是否也应该变成孩子?茅盾的观点是,作家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以孩子的视角进行创作,儿童文学作家仍以成人为主体,“不能不了解儿童,不能以你的主观去画你所以为是儿童的儿童”,“了解不同年龄的儿童、少年的心理活动特点”“找出最适合于不同年龄儿童、少年的不同的表现方式”。在“儿童本体论”得到认可的今天,茅盾的这些观点仍然是儿童文学创作理论的主流。

比起茅盾献给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丰硕著作,也许他留给儿童文学的只是薄薄的小册,然而这小册里有先生振臂高呼“想想孩子们吧”的侧影,有对中国儿童文学的深情呼唤,更有为中国儿童文学从诞生到发展所倾注的心血及努力,茅盾无愧为中国儿童文学的开拓者。

【参考文献】

[1]王蕾.安徒生童话与中国现代儿童文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孔海珠.茅盾和儿童文学[M].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1984.

[3]王瑞祥.儿童文学创作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5]候颖.多维视点下的儿童文学[M]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09.

中国儿童故事范文第4篇

关键词:茅盾;中国现代文学;儿童文学;一致性;错位

一、“认识人生”的社会功用

文学研究会在文学思想上明确提出“为人生而艺术”的主张,他们普遍关心社会问题,用敏锐的眼光洞悉人生问题,这同样是茅盾早期的文学观。“文学是为表现人生而作的,文学家所欲表现的人生,绝不是一人、一家的人生,乃是一社会一民族的人生。”以振聋发聩之声,彰明着文学家的责任,因此他也就否定了文学为纯艺术的艺术。他认为文学是人生的真实反映,并断言“文学于真实地表现人生而外,又附带一个指示人生到未来光明大路的职务,原非不可能。”“我们承认文学是负荷了指示人生向更美善的将来,并且愿意信奉力行此主张,便亦不妨起而要求文学者行动的一致了。”603茅盾在此强调了文学的社会功能,不仅是表现和暴露社会的恶,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引导人们走向光明的作用。通过对俄罗斯、保加利亚、匈牙利、挪威、波西米亚等国文学的介绍,更是让茅盾认可文学对于政治、社会的作用。在这一方面,茅盾对儿童文学的使命、功能方面的论述与他提倡的“为人生”的文学社会功用有着一致性。茅盾用苏联有名的儿童读物作家玛尔夏克的话“浇心中块垒”,“‘儿童文学’是教训儿童的,给儿童们‘找到生活之路’的,帮助儿童们选择职业的,发展儿童的趣味和志向的。”420“我是主张儿童文学应该有教训意味”[5]教训在此也就是教育的意思。这一观点在茅盾创作的童话之中也可初见端倪,《寻快乐》中便是为阐述勤俭会让人快乐的教育思想;在《书呆子》中开篇便直接揭示教育的主旨,希望以此篇童话,让不用功的学生可以用功学习,用功学习的学生更加用功学习。在“为人生”的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下,这些故事的结尾往往要加上一个教训的尾巴,结果就损害了作品的艺术性。同时,茅盾也在将成人的世界看作是完善的东西灌输给儿童。有一个问题,我们应注意到,即茅盾“为人生”的文学观是有所转变的。在《创作的前途》中,茅盾认为描写老百姓的良善、简单是应当和必须的,但他却痛惜这类作品被写坏了,“把忠厚善良的老百姓,都描写成愚騃可厌的蠢物,令人诽笑,不令人起同情。”在《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中,茅盾对将文学看做是消遣之事、游戏之事、载道工具的态度进行了批评。但有意味的是,此时的论述中,茅盾开始摆脱过去宣扬文学要“‘宣泄人类的共同情感’”的带有超阶级色彩的主张[6],茅盾提及一阶级人和别阶级人在容貌举止、说话腔调的相异之处。新思想是要同情于第四阶级,爱“被损害者与被侮辱者”,强调作家要有正确的人生观,有冷静的头脑和深邃的眼光,万不能将“将描写无产阶级穷困的小说反成了讪笑讥刺无产阶级的粗陋与可厌的了。”2621925年,茅盾在《论无产阶级艺术》中,详细地探讨了无产阶级的产生条件、与旧世界艺术的区别、艺术内容、艺术形式等问题,源于对《论无产阶级艺术》的编译工作,使茅盾对的基本原则有了一定的了解。在《给西方的被压迫的大众》一文中,茅盾明确指出,中国左翼文学的任务不但是要和统治阶级的统治暴力作斗争,而且要和“白色文化政策”斗争,由此可见,茅盾“为人生”的文学观,有着从超阶级到具有阶级色彩再到明确表明阶级本质这样一个变化的过程。20世纪30年代,在茅盾创作的儿童小说中,《少年印刷工》的主人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少年形象,《大鼻子的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因为战争失去家园和父母的流浪儿,《儿子开会去了》中的小主人公参与到抗日游行示威的群众运动中,“他要跟群众走,怎么肯跟你母亲走呢?”可以说,儿童形象的选取已经有了明显的意识形态和阶级色彩的考量。茅盾的儿童文学文论在相关的论述中也有了此倾向性,那便是茅盾表现出了对苏联儿童文学的极大关注和兴趣。如在《关于“儿童文学”》一文中,茅盾十分推崇被高尔基誉为苏联“儿童文学奠基人”的玛尔夏克,而且对苏联儿童文学家也是如数家珍,如柴姆却洛夫、潘洛芙斯卡耶、曹洛托夫斯基……他认为《时钟的故事》《问题十万》等当时最新颖的“儿童读物”是苏联儿童读物作家伊林所著。可见,中国儿童文学对外国儿童文学的借鉴和转向是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的苏联,这一动态是与整个现代文学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相一致的。

二、对科学、历史内容的关注

“一百零一册的《儿童科学丛书》。在文艺性儿童读物充斥市场的现今,区区一百零一册的《儿童科学丛书》可算是九牛一毛。”[7]485茅盾在此表现出了对儿童科学类读物的关注,在《论儿童读物》中这种关注度更是不减,“而此项读物中尤以关于科学的及历史的读物最为缺乏。”[7]488在《关于“儿童文学”》一文中,他对此问题再次重提,儿童文学读物中有两个问题还不是让人十分满意,其中之一便是儿童读物现在虽已由小说、故事、寓言、诗歌开拓到“史地”“自然科学”,但是关于科学、机械、现代生活方面的儿童读物还是一个很大的空缺。再如在《几本儿童文学杂志》中,茅盾更是表现出了对科学体裁类儿童读物的极大担忧和迫切需求,认为《童话月刊》中尤其不妥的便是“科学新闻”一项下只有《新兵器常识》。科学和历史小品“这两种是新的东西,是新的尝试。现在试验的时间尚不过半年光景,(倘使时间问题不能含糊,那么,应当说科学小品已经有了十个月的历史,而历史小品还不满半年)”504,科学小品是周作人自域外引进的,讲究不仅要有“科学的真实”“简要精美”,而且要有“文艺的趣味”。1933年在由陈望道主编的《太白》半月刊中,茅盾为抨性灵、闲适的小品文,开始正面提倡科学小品文。但此刻提倡科学、历史小品文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他迫切地希望通过科学或历史与文艺的联姻,而使科学或者历史走进处于水深火热的大众之中,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为大众求得自身解放助力。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20世纪30年代,出于现实的考量,茅盾不论是在中国现代文学文论还是儿童文学文论中,对文学作品中科学、历史知识的提倡是如此一致。茅盾接着谈到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与儿童读物之间的问题,他指出儿童的求知欲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变化的,猫哥哥狗弟弟这类简单的故事或者是历史传说以及神话故事是面向7~10岁的孩子,而如《宝岛》一类的西洋文学名著的译本是面向14~15岁的孩子,那么11~13岁的孩子是无书可读的。茅盾敏锐地意识到现在的问题不仅是初级的儿童读物缺乏新鲜的题材、内容辗转抄袭,而且高年级的儿童读物更是非常匮乏,而此项读物中关于科学和历史主题的则最为稀缺。“而在文艺读物中,他们又喜欢历史的题材。同时他们的好奇心也发展到了合理的程度,对于宇宙万象和新奇事物都要求合理的科学的解释。他们不再相信神话中的事物起源的故事,他们扭住了母亲,要她说‘真话’”[7]489。因此,笔者认为茅盾对儿童文学中科学、历史内容的提倡,不仅仅是呼应革命的现实,而且也是基于茅盾深谙儿童的特点、儿童的需要、儿童的接受能力,即尊重儿童成长规律之上提出的。

中国儿童故事范文第5篇

关键词:童话故事;低幼儿童;选择

近几年,童话故事在幼儿教育界备受关注。《辞海》中提到,童话作为儿童文学体裁中一种具有浓厚幻想色彩的虚构故事作品,它通过丰富的想象和幻想,运用夸张的写作方法来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对儿童进行思想教育。并且,神奇的童话故事又是孩子们的好朋友,它伴随着幼儿的成长,是幼儿了解自己和世界的渠道。在童话世界里,幼儿和世界的距离拉近了,从而幼儿与世界的互动就慢慢开始了。童话故事会在幼儿的心灵里播下真、善、美的种子,开启他们对未来世界的憧憬,激发他们探索世界的欲望等等,因此,幼儿园对童话故事设计了许多方案教学,家长们也购买大量书籍供孩子们看和读。

但是,在一次与小班孩子分享了一个秘密后,我对童话故事的选择产生了一些疑问。

幼儿的名字叫小瓜,一次午睡结束,我在帮小瓜穿衣服,小瓜偷偷地告诉我说:“老师我现在的妈妈不是我原来的妈妈,现在的妈妈是我后妈,我原来的妈妈被我后妈从楼梯推下楼,摔死了!所以我爸爸娶了现在的妈妈。”

听了他的故事后,我不寒而栗,小瓜怎么突然会说这样的话来呢?想一下,有这样的遭遇是不是让我们觉得似曾相识呢?是的,这是《白雪公主》的片段,这几天孩子们都喜欢白雪公主的故事,而小瓜进入了情景,想象着跟白雪公主有了类似的“经历”。

那低幼儿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特点呢?

低年龄段的儿童往往把不存在的人物和事物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儿童时期的泛灵论是把事物视为有生命和有意向的东西的一种倾向。这与他们的年龄特点有关,三岁左右儿童处在具体形象和直观的经验,他们认为自己身边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会哭,会笑,会吃饭,会感觉到痛和痒。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心理特点会随之消失。

同时,低幼儿童的情绪的发展还不够稳定,很容易受到童话人物的情绪及故事情节的发展的影响,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情感投入到童话故事中。因此,小瓜听了数遍的《白雪公主》后进入了情景,把自己当作了可怜的白雪公主。

那么《白雪公主》适合低幼儿童吗?

《白雪公主》出自德国著名童话集《格林童话》。它讲述了从前有一个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随着年龄的长大,她的美貌遭到了后母的嫉妒,并遭受到后母的陷害,后来在树林遇到了小矮人,并在小矮人的帮助下找到了白马王子,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可是经过小瓜的陈述后,让我对这个故事产生了怀疑。因此我查阅资料,而最终结论是:低年龄段的孩子适合短小的、简单的、自然型、气质型的故事,另外选择的故事要是快乐的、美好的、有趣的,不能出现恐怖和残暴的情节。所以《小红帽》《白雪公主》之类的原型故事显然是不适合的。因为根据低幼儿童的心理特点,他们会混淆故事和现实,身临童话中,从而陷入感受最深的情境中,比如小瓜,他记住皇后的恶毒,然后他便成了“白雪公主”。

如果有的童话故事给幼儿带来一些的负面影响,应该如何完善呢?

幼儿之所以喜欢童话故事,是因为他们可以从故事中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从人物形象特点中感受到亲情、友情、爱情,同样还有快乐、焦虑、恐惧和难过。

小瓜感受最深的是皇后的阴险毒辣,那我们就应该幕屎笙率郑帮助小瓜分析皇后变坏的原因或者给他一个关于皇后变坏的原因的善意的谎言。

而对于白雪公主,这一连串悲剧的发生,是否与她过于轻信他人有关呢?因此,我们在讲完故事后可再设计一些活动,与孩子们谈谈:“为什么白雪公主会一次次地遭受到皇后的毒害呢?”“如果你是白雪公主,你会怎么做呢?”孩子们在交流中,初步提高了分辨善、恶的能力,增强了对陌生人的警惕性和防范心,懂得了自我保护。

什么样的童话适合低幼儿童呢?

低幼儿童很能满足于短小的、简单的、重复的、叠加的、自然故事。三岁以上的孩子通常已经准备好要听有连续性的故事了,因此,低幼儿童选择的故事有:《咕咚》《好饿的小蛇》《三只熊》《拔萝卜》《狐狸和乌鸦》《小兔子乖乖》《小猴穿鞋》《美丽的尾巴》等等。而处于形象思维尚建立起来的低幼儿童,我们可以采用动画、图片、指偶等媒介帮他们建立图像思维。

在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中讲到,她给两个孩子讲故事,可遗憾的是选择的故事不是很恰当。她给两岁的孩子讲中国四大名著之中的《水浒传》和《西游记》,可是后来孩子心不在焉,连她自己也都讲不下去了,显然中国四大名著的内容不合适他们。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身体和心灵的发展、接受能力都不同,因此,给孩子讲故事要有选择,并且处在什么年龄段就讲什么样的故事,否则,童话故事给幼儿的益处将会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