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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重要作用
第一,会议是群体沟通的方式。虽然当今社会人们借助各种媒介沟通的方式越来越多,但是通过会议进行群体沟通,仍然是其他任何方式无法替代的。会议沟通不只是信息的沟通,也是一种情感交流,面对面地交流可以及时反馈,是一种高效的沟通方式。
第二,会议是一个集思广益的渠道。会议使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汇聚一堂,如果能够让与会者没有压力而畅所欲言,可以丰富、修正彼此的观点,最终得出更好的结论,这种优势是其他形式不可比拟的。比如单位的发展规划研讨会,与会者在会议中碰撞出火花,产生“金点子”。
第三,会议是交换信息的渠道。会议可以使各单位人员获得其他各方面的信息,了解共同目标,其它工作的进度,协调彼此的工作关系,协商解决问题。比如科研生产月例会就是各单位获得全面信息的重要渠道。
第四,会议具有约束力。会议一旦形成决议,对与会各方均有一定的约束力,无论在讨论过程中是否有过不理解甚至争吵。而正是因为有约束力,才使与会各方有可能作进一步的接触、合作和交流。每个与会者都要按照会议纪要的决议内容执行。
二、效率不高的会议是影响日常工作效率的瓶颈
随着我国空间事业的发展,航天某总装单位作为型号研制的重要环节任务日趋繁重,型号任务多,进度压力大,质量安全形势严峻,资源保障困难,因此,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频繁地交换信息、协调沟通、做出决策去解决问题,会议成了解决问题的首选工具。但是在召开各种讨论会、协调会、总结会时却往往出现会议计划不准确、会议资源冲突、会议延时等现象,导致会议效率降低,影响了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制约会议效率的现象和原因分析:1.未及时沟通导致协调量大。每周五机关需要提前将下一周的会议安排好,但由于组织者和会议主持人之间没有沟通,导致后期协调量大,迟迟不能确定会议时间和人员,以致一周会议安排往往在周五下班后才能定稿,也使基层研究室不能及时看到整体安排而不能确定本单位的工作,降低工作效率。2.会议资源冲突。组织者临时申请或取消会议时,未能及时通知会议管理方和参会人员,导致会议室冲突或闲置情况发生,造成了会议室、人力资源的浪费。3.影响其他工作。会议占据与会者大量的工作时间,如果会议延时又没有实现预期效果将使会议成本增加,打乱了与会者原有日常工作计划的实施,有效工作降低,直接影响了其他工作。4.会议效率较低。由于召开会议时偏离会议主题,与会者相互推诿,导致会议往往效率不高,有可能为了一个不重要的问题陷入争执,使会议时间冗长,却没有办法达成结论。5.会议内容不明确。由于主办方未能及时将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目的及时通知与会者,导致与会者不明参会原因,未准备会议发言,以致会议效率低。6.不遵守会议纪律。会议主办方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明确通知与会者会议时间,但与会者迟到或未事先向主办方请假不参加会议的情况屡有发生;因会场手机声打扰其他与会者现象时有发生。
三、精简会议是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
精简压缩会议被列为航天单位高效管理的重大事项,如何规范会议,把与会者从众多会议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召开会议的目的是做出决策、解决问题、布置工作,想要确实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就要有规范的会议制度,会议主持人、与会者、组织者也要通力合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一) 高效会议的特点。1.只有在必要时才召集会议,取消或减少不必要的会议;2.好好筹划会议,每个会议有清晰的目标、明确的议题、合适的参与者、得力的主持人;3.拟定和分发议程表,每个会议的与会者事先得到通知并有备而来;4.遵守时间,组织者和主持人沟通后提前通知与会者会议的起止时间,主持人在会上控制时间;5.一切按部就班,按照事先的议程控制会议的进程,避免临时性议题成为主角;6.让最有经验和才能的人出席,确保参与者能够深入地交流信息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7.进行点评和总结,通过点评阐明“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的立场,通过总结提炼有价值的观点和结论;8.记录所有决定、建议和负责人,把会议的沟通和决策职能通过正式的会议纪要发挥“法律”效力。
(二)高效会议拟采取的措施。鉴于以上特点,结合航天某总装单位实际情况,为了实现高效会议,采取如下措施。1.贯彻执行规范会议制度。为对会议进行有序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会议行政决策效率,确保各项例会的效率和质量,优化完善例会制度,使会议成为实施战略管理、提高执行力、增强工作合力的重要平台,要以会议管理制度规范会议类型、会议计划、会议实施程序、会议纪律,其中对会议事项、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的落实要做详细说明。机关各部门承办的会议,承办部门要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减少“陪会”现象。2.超前准备是实现高效会议的基础。会议组织者是会议的承办者,对待要承办的会议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能够认真领会领导意图和指导思想,把思想贯穿到会议的全过程;能够熟悉和掌握会议的组织领导和与会人员情况,对时间、地点、与会者心中有数;能够协助领导拟定会议安排,做好方案;能够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上下联系,对有可能涉及到的食宿安排、医疗卫生、安全保密、交通调度都要注意安排,保证会议按照预定的目标进行;能够重视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三)严格按照会议目标进行会议是高效会议的核心。一些会议没有成为高效会议,往往是因为在会议中偏离了主题,因此会议主持人和与会者要通力合作,向着会议的目标迈进。
(1)控制时间。准时开会、主持人对每个议题的讨论时间有限制,准确把握会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有效控制每个人的发言时间,通盘调整整个会议进度,使整个会议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时间。如果在某个议题讨论太久却还没有结果,就把这个议题记下来,下次开会时再讨论。另外,如果这次会议一定要达到某些具体结论的话,在开会前就要先告知每个参与的人,不达到目的绝不罢休。不要为了减少与会人员的负担而迅速结束会议良好的气氛。
(2)围绕主题开会。会议要集中注意力在目标上,不要忘了会议的主要理由。开会通常为了三个目的:沟通、管理和决策。而不管哪一个目的,最重要的是要以行动为焦点。例如讨论要采取什么行动,上次行动的结果如何,或是在不同的行动方案中选择一个。避免浪费时间,讨论没有行动的会议。
(3)建立民主的会议模式。确保参会者良好沟通,倾听发言。会议扩展需要激发每个与会者发言的积极性,脑力激荡产生多种观点。会议过程中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但要注意防止发言跑题,并适时回收。遇到意见分歧时,不要回避对立,但要避免情绪对立,可安排休息来调节气氛。最后,会议要进行总结,达成一致结论。
(4)及时总结。会议进行时,会议主持人有必要在每次讨论告一段落后做一次总结,总结要系统地陈述讨论过的内容及达成共识,如有疑义应立即修正并提出执行意见。
(5)严肃会场纪律。尽量避免迟到、早退现象,如不能按时参加会议,与会者要和会议主持人、组织者提前打招呼。会场保持安静,手机调成静音状态或关机。
(6)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组织者要将会议中的观点、想法记录下来,形成会议记录,以供参考。
(四)会议后续工作是高效会议的关键。是否达成共识,形成决议,或是否相关工作得到落实,这都是要在会议后续工作中完成的。会议组织者要做好会议评估和后续工作的落实。
(1)会议评估。会议组织者对会议目标是否实现、与会者是否满意进行评估,借鉴成功会议的经验,为更好地实现高效会议积累经验。
(2)会议资料回收。会议资料涉及会议的议程,重要内容,会议组织者必须予以回收。
(3)会议纪要及时。记录人详细记录会议的要点和细节,在结束会议以后,组织者一定要做好会议纪要,确认执行人及完成时间,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会议追踪获得反馈,保证会议成果不会付诸东流。这样会议才能有一个完整的流程,并且使会议的结束,真正有效地成为新工作的起点。
关键词: 校企协同 应用型人才 VISION团队
近年来,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成为许多高等院校特别是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1]。2014年3月,教育部已经明确,全国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将有超过50%所逐步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变。这种转变对于地方本科院校而言,产生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机遇。而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模式,是地方本科院校在转变中赢得发展机会的重要途径[2]。笔者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校企协同的可行性入手,分析了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素,介绍了创建的VISION大学生科研团队的模式及对地方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启示。
一、地方院校实现校企协同的可行性
一些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一直流于协议和形式,学生到企业只是走马观花旁观,几乎没有真正参与企业项目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学校所教、学生所学不能为企业带来效益。另一方面,企业担心自己的技术泄密,不愿意让学校师生真正参与其中。校企合作如何深化,如何真正融合,成为一直以来难以破解的问题。经过多年的企业合作实践,我们认识到,要实现校企协同,就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在人才培养不再只是实践基地,而是受益者。
地本科院校实现校企协同的可行性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校企协同符合国家对于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
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可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实用型三种类型。国家重点大学是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高职院校承担着实用型人才的重任,地方本科院校则肩负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使命。应用型本科强调应用,即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并要求专业建设与地方区域经济、主导产业相联系,教学体系多方参与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得学生具有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力[3]。因此,校企协同符合国家对地方院校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
2.地方本科院校具有实现校企协同的先天地域优势
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处在地市州,具有与所在地区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人才培养的先天条件。如果高校只是希望成为企业生产线的“参观者”而不能为企业解决实际需求问题,那么校企协同永远只能写在“框架协议”上。从多年与企业合作看,地方院校在服务企业方面“接地气”,更容易实现长期合作,更方便地把协同人才培养落到实处。
3.地方本科院校具有应用科研创新的能力
近年来,国内制造业产能过剩、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面临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本科院校的博士和教授大有作为,最有效的手段是转变思维观念,不再停留在论文和专利的闭门造车上,而带领大学生科研团队扎根到企业中,发挥自身的技术能力,进行成果转化,为企业开发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发挥重要作用。
二、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素
1.以为企业创造价值为合作切入点
如何实现校企协同?经过多年与企业的合作,我们总结出许多有益经验,其根本是大学教师及科研团队要立足企业做研究,让研究成果产业化。只有当研究的东西有市场生命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时,才可能被认可。如果大学教师只封闭做理论研究,而不关注市场,不关注企业的需求,就很难真正切入企业。如果不能带领团队切入企业的产品开发,就谈不上校企协同人才培养。
2.以市场比较优势分析为根本
为什么大学教师做的研究成果很难向企业转化?因为很多时候,没有做过市场调研,没有做过价值分析,没有形成市场竞争的比较优势,所以成果不能与需求对接,简单说就是没有市场。笔者认为,对于地方院校老师而言,大部分应该以企业为主体做研究,最好是先了解和掌握市场,做到需求统一,才能更好地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做出成就,才能依托企业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
3.以企业项目为人才培养实施载体
应用型人才培养不能寄希望于纵向基金项目,只能依赖于企业项目。本科生如果从大三上学时参与企业项目的实施,就能在项目预研、项目申报、市场论证、样机设计、样机制造、样机测试分析、批量生产工艺设计、批量生产线设计、专利申请、成果鉴定等方面,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得到新产品研发工程师的全面锻炼。因此,地方本科院校的博士和教授的根本任务是,利用自身技术能力优势,多承接企业项目[4]。
4.共同确立高年级的专业方向课程
为了让本科生在大四能够在企业参与产品的研发或项目攻关,可以将部分专业方向课程在企业完成,以替代原来在学校完成的课程,以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专业方向课程的确定,要符合企业产品的实际。
三、VISION团队培养模式
湖北文理学院VISION大学生科研团队,创建于2009年,是一个以本科生为主、以承担企业项目为目标的大学生课外科技团队。该团队目前有校内导师三人,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企业合作经验,与襄阳多家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担任了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顾问。由于能够参与博亚公司的产品开发过程,以攻关项目为纽带,让学生参与完整的项目并受益终身。经过多年的思考与实践,VISION团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培养模式[5]。
1.低年级人才选拔
VISION团队人才选拔始于新生入学,在专业介绍阶段,对到实验室参观的学生进行宣讲,让学生对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产生感性认识和初步兴趣。大二上学期,召开宣讲会,全面介绍团队的科研方向、服务企业、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学生的报名,并开展5次共20学时的培训,布置需要自学的机器视觉和机器人仿真软件。大二下学期结束前,对参与培训的学生进行考核,录用部分学生参与企业暑期“三进”活动,实现以老带新。
2.差异化能力培养
企业围绕效益竞争,竞争靠产品“差异化”取胜。团队合作的博亚公司具有很强的机、电、液集成研发能力,在特装和精工产品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公司员工对机器人和机器视觉这些智能制造新技术不熟悉,这成为我们切入合作的机会。为了获得与博亚合作的机会,我们对团队进行分析和定位,提出“机器人和机器视觉”为核心“差异化”能力培养方案,突出机器视觉软件和机器人仿真为核心的竞争力,超过50%的成员掌握Halcon、Opencv、Visionpro等机器视觉软件和FANUC、ABB机器人仿真软件,机电液集成应用的任务主要依赖企业工程师。
3.按照企业化运作
要实现跟企业的深度合作,团队成员特别是带头人要具有企业家思维,不但要站在企业家立场进行市场分析和市场策划,更重要的是要按照企业化运作的方式经营大学生科研团队。我们对大学生团队按照项目任务分工,围绕新产品开发项目任务,进行分工协作,严格进行节点考核,并实施绩效考核。尽管刚开始的时候,学生非常不适应,但经过一个暑期的企业锻炼,就可以让一名即将升入大三的学生,很好地适应企业化运作的机制。
4.多种措施防范风险
由于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大学生团队,具有成长周期长、参与项目时间短、人员更迭快等缺点,因此指导大学生科研团队存在诸多风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最重要的是团队的指导教师要努力从企业争取项目和经费,以充足的经费保证优秀人才的稳定性。其次,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让团队永葆激情和活力。团队内部制定全面规范的制度和奖励机制,包括周例会制度、项目讨论制度、会议纪要制度、财务制度、科研奖励机制等。聘请一名学生协助行政管理,确保团队的正常运转。当学生按节点完成任务、发表科研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团队将及时对其进行表彰[6]。
四、VISION团队对于地方本科院校的启示
近五年来,团队教师指导本科生获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5项、获得省级优秀学士论文13篇、发表科研论文12篇、获得专利授权5项、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10多项,其中3D设计大赛全国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超过30名学生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一大批具有创新思想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实现高水平就业。团队事迹在“光明网”、“襄阳晚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虽然与诸如华中科技大学DIAN团队相比,湖北文理学院的VISION团队取得以上成绩微不足道,但实属不易,因为对于处在地市州的地方院校而言,人才资源、平台资源及企业对学校的认可度都存在很大局限性。主要启示有:(1)地方院校工科教师要长期扎根基层,深入企业,在企业合作中寻找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2)要有企业家思维,从一开始就要为企业家着想,多站在企业家角度思考问题,并自始至终地向学生灌输市场思维;(3)不要好高骛远做原理创新,而是切合实际进行技术应用创新。
五、结语
实践证明,地方院校教师只有立足企业做科研,才能实现真正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只有以企业项目为载体,才能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湖北文理学院VISION大学生科研团队多年来摸索出来的大学生科研团队的成功经验,值得其他地方院校借鉴。
参考文献:
[1]钱国英,王刚,徐立清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及其培养体系的构建[J].中国大学教学,2005(9):54-56.
[2]杨路.校企协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实践路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
[3]李宁,孙泽涛.地方院校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校企协同创新模式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14(12).
[4]余有贵,赵良忠,陆步诗,等.“校企协同项目承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2,31(8).
[5]陈富民,冯丽.王中任:教学与科研相长[N].襄阳晚报,2015-11-20.
[6]王中任,周岳斌,刘海生.地方院校大学生科研团队建设的方法与风险防范[J].文教资料,2015(9):124-125.
关键词: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用目的
一、金融诈骗罪主观构成要件之争论
观点一认为:金融诈骗罪的构成一般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但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构成不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要件,这主要取决于刑法的具体规定。如从刑法第198条对保险诈骗罪的文字规定可推断出投保人骗取保险金必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占用型”金融诈骗罪的构成无需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要件,如刑法第195条第(三)款规定“骗取信用证的”行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实践中无论是非法占有目的还是非法占用目的的信用证诈骗行为都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主要理由是:(1)金融诈骗罪中的“诈骗”与侵犯财产罪中的“诈骗”并不完全等义。我国金融诈骗罪中的“诈骗”包括骗取财物型诈骗和虚假陈述型欺诈两种情形。骗取财物型诈骗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虚假陈述型欺诈则不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符合刑法的立法精神。我国刑法对金融诈骗罪的规定侧重于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观点二认为:刑法规定的八种金融诈骗罪无一例外地都必须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理由是:(1)不论是金融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都是目的犯。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派生出来的,既然是诈骗,行为人当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罪之所以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为了与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划清界限,而其余金融诈骗罪对非法占有目的不作规定,是因为“不言自明”的,对这些犯罪,条文都使用了“诈骗活动”一词,表明了非法占有目的。(3)对于在法条上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罪,并非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这种欺诈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综上所述,第一种观点从法条的具体规定入手想理清各个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目的,但也是不易合立法原意的。第二种观点虽认为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的主观要件,看似与第一种观点相对立,并且也成为代表学界和实务界主流的观点,但其认为法条所规定的各种客观欺诈行为本身就已表明了行为人具有该主观目的,在司法实践中不需去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可通过司法推定对具有特定情形的行为人可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肯定了非法占有目的不是金融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二、“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理论基础——行为理论
当今刑法中,“行为的观念处于犯罪概念的核心”。古典学派重视个别犯罪行为的客观意义,确立了“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原则”;近代学派虽然提出“应受处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但是,行为概念在刑法体系上具有双重意义:第一重意义是分类的意义,即行为对刑法的所有现象而言是最高统一体;第二重意义是定义的意义,即所有的犯罪要素都是作为形容词而添加在行为这一名词之前的。德国刑法学家迈霍弗尔认为行为具有三种机能,即作为基本要素的机能、作为结合要素的机能和作为界限要素的机能。所谓基本要素的机能是指在刑法性判断的范围之内作为记述性确认和规范性评价来考虑的所有附加语都必须回溯到行为这一共同的基础概念之上;作为结合要素的机能是指在构筑犯罪论体系时把不法的、有责的、可罚的无价值判断结合在一起的是行为;作为界限要素的机能指把刑法上不重要的行为一开始就不视为行为、将其置于刑法的考察范围之外。从行为概念所具有的机能来看,行为概念是刑法上不可能放弃的概念,因为正是行为是刑法规制的对象,行为给刑事归责划定了最外在的界限。因此,在构成要件论以前的阶段所讨论的一般行为是犯罪概念的基石。
(一)包容型法条竞合的特征决定非法占有目的是金融诈骗罪的要件
我国现行刑法除了规定诈骗罪(刑法第266条,又有人将之称为普通诈骗罪)之外,还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以及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用专节规定金融诈骗犯罪是指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等八个罪名。由此分析,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和其他条文所规定的各种特殊形式的诈骗罪之间并非平等并列的关系,诈骗罪与其他特殊形式的诈骗罪之间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普通法条和特别法条的法条竞合关系,两者具有包容关系。而决定这种包容关系存在的原因是“诈骗”这一因素,因为,无论是金融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都无不具有“诈骗”这一内在因素或特征。包容型法条竞合的两个法条之间的特征之一就是表现为一法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整体上包涵了另一法条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为其中外延小的法条所评价的犯罪行为,从逻辑上必然能够为另一外延大的法条所评价。正是因为这一点,笔者认为,金融诈骗行为首先应符合普通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诈骗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因此其主观本质特征就必然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二)对非法占有目的这一金融诈骗罪的必要条件未作规定是立法技术在刑法立法中的运用
刑法之所以对大部分金融诈骗罪在法条上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并不是立法的疏漏,而是立法技术在刑法制定中的运用,是立法功利主义的体现。法律是以其极少数的条文,网罗极复杂的社会生活,为便于适用和遵守起见,条文固应力求其少,文字应力求其短,以免卷帙浩繁,人们有无所适从之叹。我们知道,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要素虽然在盗窃罪、诈骗罪的条文中未得到体现,但我国刑法理论界一直认为,盗窃罪、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我们就很难将盗窃罪和一般的盗用行为、诈骗罪和一般的欺诈行为相区别。对此,司法实务界均予以认可而并无异议。这说明,刑法虽然实质上要求某犯罪之构成须具备某种要件,但可能因为该要件众所周知,出于立法的简洁性而对之未进行规定,这种要素实际上就是刑法理论上所讲的“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因而,在一些刑法明确需要非法占有目的,又不至于出现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场合,刑法分则条文往往并不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但此时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亦如规定于条文中的构成要件要素一样对认定犯罪起决定作用。
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金融诈骗和金融欺诈的关键
刑法上的非法占有不同于民法的非法占有,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应该理解为非法所有。有学者提出金融领域内采用欺诈手段的非法占用行为也可构成金融诈骗罪,我们认为这混淆了金融诈骗与金融欺诈的界限,所谓“占用型金融诈骗”在本质上应归属于金融欺诈行为。而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我们区分金融诈骗和金融欺诈的关键。
(一)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非法占有目的一般为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使财物脱离其合法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控制而由自己进行非法支配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心理状态。刑法教科书对非法占有目的的阐释是,“行为人意图非法改变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种观点精确地概括了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指出了非法占有目的的实质在于获取公私财物,其内在的科学性受到学术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广泛认同。
我们应注意把刑法上的非法占有和民法上的非法占有加以区别。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中的“占有”与民法上作为所有权四项权能之一的占有是不能等同起来的,这里的非法占有和非法所有在实际理解上是相通的。因为财产犯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但事实上没有一个诈骗犯仅仅满足于占有,现实中每个诈骗犯都企图使某些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完全地为己所有,任意支配。同时应将刑法上的非法占有与非法占用区别开来。占用并非占有。非法占有侵犯了财产所有权的全部权能,而非法占用只侵犯了财产使用权。在刑法上,占有他人财物与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性质是有区别的。例如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分,就在于前者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后者仅仅为了非法使用公款。
(二)占用型金融诈骗不能构成金融诈骗罪
在实践中,行为人为了顺利获取银行贷款,常采取相互勾结的方式,分别以进口商和出口商的名义,由前者向银行开立根本无交易基础的空信用证,然后,再由后者持之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贷款到期之前设法予以偿还。这种行为,单从客观方面看,完全符合贷款诈骗罪的特征,但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因行为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无法以该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利用这贷款进行高利转贷的话,还可构成刑法第175条所规定的高利转贷罪,但如果行为人只是占用该贷款临时周转,则不能以犯罪论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信用证诈骗罪不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观点,该种情况可以信用证诈骗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这种结论应该说是有违刑法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前文笔者已经论及,从刑法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进行分别规定,可得出金融诈骗罪都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认为部分金融诈骗罪不需该目的,那么它所危害的仅仅是金融管理秩序,根本谈不上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害,立法者完全可以把该类犯罪放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这一节,根本用不着专节规定金融诈骗罪。
我认为,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金融诈骗和金融欺诈的关键。上述所谓的占用型金融诈骗行为在本质上应归属于金融欺诈的范畴。金融欺诈是民事欺诈的一种,方法可以是虚假陈述,以假乱真,也可以是消极沉默,不透露真情。虚假陈述型金融欺诈的行为除了少部分由于其所具有的严重已达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由刑法对其进行规制,如无非法占有目的的非法集资也就是占用型非法集资,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余大多数金融欺诈行为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利用欺诈的方法骗取资金,在一段时间内供自己使用,属于一种民事欺诈,所侵犯的主要是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仅可作为民事侵权行为处理。正如司法实践中,有些人利用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作抵押,骗取银行的贷款,供自己使用或进行其他牟利活动,在获利后再归还银行的贷款,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用”资金,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资金,因此我们不能对其以票据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而应该按一般金融违法行为处理。
四、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一)司法推定的认定
如果刑法条文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则其客观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这种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行为人通过诈骗方法非法获取资金,可以区分为非法占有和非法占用,如果行为人获利后马上归还资金,则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很明显的。但是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实施了刑法未明文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金融诈骗罪中所规定的客观行为,而且造成较大数额资金不能归还的,我们仍然不能据此就认定行为人这客观行为已表明了行为人主观上必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而构成金融诈骗罪。例如,利用骗取的信用证进行融资的行为,行为人骗取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待获利后还钱,这是以欺骗的方法,暂时获得资金的使用权。其中无非法占有目的,也是可以得到证明的,比如。如果按照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客观行为就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这很可能会导致客观归罪。我们认为,在认定诈骗罪非法占有这一主观目的上,无论刑法上对该目的进行规定还是未对之进行规定的标准都应该是一样的。
上述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或学者提出的从一些“无法返还”、“拒不返还”的事实来推定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一种由果溯因的反推思维模式。在多数情况下,这种推定是符合事实的。但是,在非法占有目的这个“因”与未返还这个“果”之间并不存在完全的一一对应关系。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必然导致未返还的结果;但仅根据没返还的事实并不一定得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结论。亦即非法占有目的只是未返还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因为未返还完全有可能是非法占有目的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也就是没有排除其他可能。在没有排除其他可能而根据一些客观事实尤其是未返还的事实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势必会陷入客观归罪的泥潭。行为人将骗取来的资金从事高风险营利活动没有造成亏损就是一种非法占用资金的行为,如果造成亏损就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难道不是一种依结果定罪的典型表现形式吗?
(二)主客观相统一——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模式
所有的金融诈骗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也即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的必要要件。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我们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行权威教科书在论述犯罪主观心理态度时提出:根据主观见之于客观、客观反映主观的基本原则,判断行为人的心理状态的根据只能是其实施的活动及其他相关情况,因为人的活动由其主观心理支配,活动的性质由其主观心理决定;人的活动是人的主观思想的外向化、客观化,因而它反映人的思想。因此,在判断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时,必须以其实施的活动为基础,综合所有事实,经过周密的论证,排除其他可能,得出正确结论。这是很有道理的,确定人的心理状态只能从人的行为入手,综合所有相关事实,周密论证,并排除其他可能。
教育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个公民的发展基础和基本权利。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是,由于历史和制度性的原因,教育资源分布严重不均衡,教师专业化发展缺乏切实有效的途径,学校之间缺乏有效的专业互助与共享联系,教育如何摆脱“唯分数论”的现实困扰等一系列问题,仍然是基础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学校作为公共教育的细胞,其活力所在、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所在,越来越成为教育质量能否得到普遍提高的关键。尤其在中国已加入WTO的大环境下,以及2001年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与深入推进的教育现状下,学校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而近年来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显著成效带来生源骤然下降的社会现实,也同时带给学校必须实现“以质取胜”的生存挑战。因此,寻找并激发学校内在的发展动力,帮助学校建立有效的自我发展机制,成为当前教育内部首要关注的话题,也成为学校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问题。“校本研究”“校本培训”“校本发展”等这些校本教育的策略和话题成为当前的教育热点。
基于时展的要求和教育实践的需要,顺应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为帮助广大学校探寻新的发展起点,确立新的发展方向,由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北京市崇文区光明小学、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重庆巴蜀小学和新世纪课程网发起,并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和中央教科所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共同开展“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
该课题旨在通过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严谨有序的调研、论证、资料分析、实验等课题研究过程,和广大学校共同探索新世纪学校发展之路;同时,将契合学校发展之需,有的放矢地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化的干预研究和个性指导;并通过定期的课题交流活动和制度化的信息分享工作,为广大学校的发展建立一个教育思想传播、经验交流、实践探索的公共社区。
二、 研究的预期目标
“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将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引,以“严谨求实、探索创新、分享争鸣”为特色,以“打造名校、培育名师;创建一流学术社区、塑造未来教育家”为目标,汇集当代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精粹,以迅捷的速度、便捷的方式传播国内外最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和信息以及来自教育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使教育理论研究与一线实践深度结合,为适应新世纪发展的学校建设提供理念、方法和操作手段的咨询和指导,提高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并致力于帮助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追求进步、渴望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校长、教师和学生获得持久的成功。
具体而言,预期达到如下目标:
1、 促进学校管理者教育观念和管理能力的专业化发展;
2、 改善学校管理,创建新时期下学习型的学校组织;
3、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个人素质,建设一流的教师队伍;
4、 提高学校、教师教科研能力,完善学校教科研制度;
5、 总结并提升优秀经验,树立学校品牌;
6、 增进与专家、同行间的交流,构建一流的、具有广泛影响、独具特色的学术社区。
三、 研究内容
“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将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一系列研究:
1、 学校办学特色:真正的名校并不依托于外在,而是依托于其内在丰富且深刻的思想追求与精神传统。办学特色是一所学校灵魂的体现,它决定了学校的发展方向和规模。“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通过全面的调研和剖析,和学校一起探索、建设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并基于此构建学校的发展规划。
2、 学校管理:优质的管理是学校办学理念得以贯彻落实、教师队伍得以建设、教育教学水平得以提高的关键因素。学习型组织是近年来国际流行的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它强调员工改善心智模式、形成共同愿景、构建学习团队、不断自我超越,在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引领下促进组织的发展。“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以学习型组织的管理思想为先导,在学校管理中增进教师民主参与和自主发展的权利和空间,改善学校管理,尝试创建新时期下学习型的学校组织。
3、 学校教科研: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此,“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以调研、座谈的方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需要,剖析学校已有的教科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以干预研究的方式,切实培养学校、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完善学校的教科研制度。
4、 课程实施与建设:随着课程结构的调整和三级课程管理模式的提出,新课程从一个全新的高度将课程实施与建设地纳入到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中。为此,“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通过总结、借鉴国外有关课程实施与建设的研究成果和优秀经验,帮助学校充分挖掘学校、社会丰富的教育资源,在努力实现高质量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同时,形成反映时代特色的、灵活多样的“国家、地方、学校”三位一体的学校课程体系。
5、 教师专业化发展:每一次划时代的教育改革,都必须依据教师这支队伍来实现。因此,教师专业化发展永远是教育研究中最为热点的研究课题。“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依据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分析新时期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要素、影响因素,并通过干预研究的方法,探索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途径、策略和方法,为打造名校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师队伍。
6、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课堂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为此,“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通过前期调研和现场评估,分析学科教师课堂教学的现状,并结合教师专业化发展及教师教科研能力的培养,在干预研究中促进各学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7、 学生发展:学生的发展状况最终反映了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及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通过前期调研,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需要,通过相关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干预研究,共同探讨和完善新时期下促进学生有效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将之纳入规范化的学校管理体系和运作之中。
8、 信息技术:以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已成为教学和学习的重要工具,信息技术素养不仅是科学素养的重要基础,也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培养目标。为此,“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在国外大量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和学校一起探索如何避免简单、误用的“电灌”现象,而将现代信息技术和课堂教学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在促进课堂教学效益提高的同时,促进学生、教师信息技术素养的提升。
9、 家校与社区协同教育: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和需要整个社会参与的大事。因此,新时代要求学校走出象牙塔,注意吸纳家长、社区及其他社会人士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与外界的良性互动中不断发展。“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将在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分析该校协同教育的现状,并挖掘可能的家长及社区教育资源优势,结合国内外的优秀经验和研究成果,设计、规划新时期下家校与社区协同教育的新模式、新思路。
四、 研究方法与过程
针对本课题研究的各项内容,“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拟采用多样化的方法开展研究,促进学校的专业化发展。研究拟分为前期调研、干预研究、成果展示三个阶段,以确保实验学校能够在研究过程中获得最大化的专业支持。
在各个研究阶段,“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的研究方式主要遵循“标准模版+个案研究”的原则。即,通过科学、标准的研究程序,在前期大量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的标准模版,以确保研究在不同实验学校进行的科学性与标准化;同时,在模版中留有适应不同学校发展需求的选择与调整空间,根据学校发展的需求,无论在前期调研,还是干预研究、成果展示阶段,开展个案研究。
(一)前期调研
根据课题实验校的要求,课题组专家将以问卷调查、访谈、座谈、资料分析、现场观察、情境测验等不同的方式,围绕“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的内容,深入课题实验校展开前期调研。调研的目的,主要是收集有关信息和数据,并结合课题实验校的具体需求和现实条件,给出详细且有针对性的诊断评估报告。
根据课题实验校的要求,诊断评估报告可以是围绕学校发展形成的全方位报告,也可以是围绕某一内容形成的专题性报告。报告中还包括相对应的学校发展建议,供学校制定下一步发展计划时参照。发展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反映出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
各研究内容的调研方案及工具另见研究细案。根据课题实验校的不同要求,细案中的相关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二)干预研究
干预研究主要是指根据课题实验校的要求,在对学校发展诊断评估的基础上,课题组专家有针对性地、个别化地制定干预计划,并根据干预计划以课题研讨、现场指导、在线交流、模拟训练、实验基地、校际协作、挂职流动等不同的方式,提供相应的咨询、指导、培训等专业支持服务,并以内部通讯、期刊杂志、图书资料、光盘录象、会议纪要等不同的方式,提供各类研究动态、优秀实践经验、国内外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信息服务,帮助学校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在干预研究中,课题组专家主要负责制定干预计划,为计划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持,监督并随时调控计划的执行情况,评估计划的实施效果等专业指导环节。
干预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不是强化或形成学校对专家的依赖,而是通过寻找并激发学校内在的发展动力,帮助学校建立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即帮助学校建立自身的“造血”机制,从而使学校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展自主权。
各研究内容的干预研究方案另见研究细案。根据课题实验校的不同要求,细案中的相关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三)成果展示
“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组将整合已有的资源优势,跟进课题研究的进程和课题实验校的发展状况,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系列学术研讨和课题实验校自助交流活动,通过展示各项课题研究的成果与进展,创设信息高度集中的合作交流平台和一流的、独具特色的学术研讨社区。成果展示的目的,旨在争取更多的社会理解和专业支持与参与,从而增强“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持久的生命力,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为“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实验校创建“新时期,新教育”的品牌创造条件,进而推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
成果展示的主要方式有:
以年会的方式,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新世纪学校发展”大型研讨会,内容包括:
对一所课题实验校进行全方位或专题性诊断评估;
围绕诊断评估专题,遍邀国内外教育名家针对最新教育学术进展进行专题报告;
获得理事课题实验校荣誉的学校优先。
每两年举办一次“新世纪学校发展”国际研讨会,内容包括:
聚集国内外教育界学术权威、教育行政官员、媒体精英和知名校长等人士,交流不同国家学校发展动态和趋势,研讨热点问题,探求学校发展最佳途径,促进学校向多元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发展,促进校长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
分专题,每两年进行一次阶段性研究成果交流与评比。评比结果将专门结集出版。
把握改革动态,不定期举办有关“新课程与学校发展”的专题讲座或培训。
推荐课题实验校的研究成果在《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之光明网》、《新课程》、《学科教育》、《教育理论与实践》《素质教育大参考》、《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等核心教育期刊、杂志和媒体上公开发表。
此外,“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还将根据课题实验校的实际需要,支持课题实验校在当地发起校长沙龙、校长论坛、举办课题研讨、校际互访、送教育下乡、论文评比、教学大赛、信息技术培训等丰富多彩的课题实验校自助交流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策划、组织和学术报告等专业支持。随着课题研究的逐步深入,“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研究还拟将编辑出版“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组丛书,收录课题实验校的优秀学术论文、学校管理案例、校长访谈、“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组活动选集等精华内容,并请教育名家、名师予以点评。
五、 研究课题成员
“新世纪学校发展”研究课题成员主要由专家组和课题实验校构成,还可酌情包括一些个人成员。
1、“新世纪学校发展”专家组:
主要包括来自全国十五所高校中教育部下设的各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以及各高校、科研机构中教育管理、教育与心理、课程与教学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一批全国知名的名校校长。
其中,专家组核心成员全程参与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制和实施工作,现均为各课程改革综合项目组或学科标准研制组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对于把握新课程理念及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有着深刻的见解。
2、“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实验校:
为确保课题实验校在当地的“品牌”形象,同时为促进课题实验校在当地形成专业互助团队,建立可持续的内在发展机制,原则上每地级市3-5所实验校。
3、“新世纪学校发展”个人课题组成员:
除学校以外,可酌情考虑一些有志于以教育事业为己任的学校校长个人、有潜质的学校学科骨干教师,以及部分致力于教育研究的地方学科教研员、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等,以“个人课题组成员”的身份参加。
所有的课题实验校和个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必须经过课题申报程序,经“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批准,正式颁发项目通知书。之后,实验校或个人成员将享受课题组成员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 课题实验校和个人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课题实验校和个人成员均可享有本课题研究的所有内部资料和信息,并分享本课题组的各项研究成果。此外,课题实验校有权参与本课题的各项研究,并获得相应的专业支持;个人成员主要参加面向个体的专业化培训、教科研指导、学术交流等专业服务。具体权利如下:
享有“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提供的各类诸如在线交流、内部通讯、研究资料、会议纪要、图书资料信息,以及校际参观、与国际国内名校名师互访、评优活动等系列综合;
优先参与“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组织的各项交流、研讨活动,包括考察互访、专题培训、课题研讨、现场观摩、模拟训练、校际协作、挂职流动、教学互助、评优竞赛等,获得理念提升、方法引领,增进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新世纪学校发展”课题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的各项培训或专题研讨活动中,均可享受优惠待遇;
本论文通过对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和特点、意义和目的及项目成本控制原则的论述,指出了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成本管理
一、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概述
1、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和特点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指在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1]。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对象是工程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而项目成本由于其结构、规模和施工环境各不相同,各项目成本之间又缺乏可比性,各项目随着这个工程的完工而结束其历史使命,因此工程项目部是施工企业效益的源头。
2、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现实意义和目的
目前施工企业市场全面开放,全面推行招投标制,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的空间已经很小,施工企业要想创造效益,唯一的出路就是强化内部管理,苦练内功,向内部挖潜要效益。因此,加强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是目前非常现实的途径。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项目部在对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成本最低化原则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不断降低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在实现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另一方面要从市场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并通过主观努力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无责,人人不管。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3)动态控制原则
施工企业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订成本控制的方案,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纠差,也已来不及纠正。
(4)目标管理原则
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一个工程项目是由许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每个单项工程也应具有相应的成本目标。因此,应将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成本目标逐个细化,落实到施工班组,签订成本管理责任书,使成本管理自上而下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达到参与工程施工的部门、个人从第一道工序起就注重成本管理的目的。
(5)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各部门、各班组在肩负成本控制责任的同时,享有成本控制的权利,同时项目经理要对各部门、各班组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只有真正做好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控制,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管理,项目管理转型后实行了“五项费用包干、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以及“承包责任制管理”等等,项目部在施工生产和队伍素质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但毋容置疑的是只管干活,不管算账的生产模式仍然存在。有的项目部只管生产任务的完成,成本意识淡薄,把成本管理看作可有可无。近两年来在抓项目部达标升级,企业考核项目部的指标时,重点放在生产任务完成上,降低了对施工质量、效益的考核,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百含工资超支严重
项目成本构成主要是由工、料、机三大部分组成,人工成本在招投标综合单价中的比例:大型桥梁一般在10%以内,路基工程一般在16%以内,路面工程一般在10%以内,当然人工费用比例随特定项目的施工环境、机械化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目前,税务、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审定的百元产值含量工资一般在16%左右,并随企业效益等各方面因素而浮动,但这含量系数是包括全企业的总工资开支水平,而不是特定某一项目可实际开支的工资水平,据笔者调查,项目工资开支总额一般都达到15%左右,个别项目甚至达到了25%,有些项目大锅饭现象仍然严重,公司职工放假工资,大量外聘技术人员、农民工、临时工工资,项目部仍承担责任,致使工资居高不下,如某项目完成工程产值为17052万元,实际开支工资总额为2840万元,占产值16.67%,其中负担公司职工放假工资300万元,负担外聘各类技术工、农民工、合同工工资120万元。
另外当前项目部在劳动力使用上,不按岗,不按实际需要配备人员,两人能完成的工作安排三人,可使用低工费的工种却使用高工费的劳力,为了照顾关系、人情,安排一些不对专业的人员上岗,对临时工闲时也留用,职工对生产经营状况可以不闻不问,但每月的工资、津贴、奖金一样不能少拿,从而人为的扩大人工费开支。
2、材料管理制度不健全及不重视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费指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等材料费用以及材料租赁费等。由于材料成本在施工企业工程成本中占相当重的比例,一般经验值为55%-65%,特别在桥梁、通涵、防护工程中更为明显,因此它在施工企业项目成本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材料成本管理的成败,就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成败。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部在购入大型结构、施工钢材及各种配件、低值易耗品等时,无计划的采购现象比比皆是,或采购计划非常随意,控制权完全在项目经理及采购员身上,结果往往导致材料的积压、超支;另外项目部未掌握相对合理的价格信息,也不懂采购材料的资金成本,从而使项目部购买了大量的高价材料;采购人员大都是项目经理“信得过”的人,对材料的质量标准知之甚少,甚至购买不达标的材料,从而增大材料需要量;采购人员暗箱操作,抬高材料价格,索要高额回扣,直接导致材料采购成本增加。再者,在材料保管阶段,没有把好用人关,经常出现监守自盗的现象,另外,材料堆放零乱,没有及时清点,变质锈蚀厉害,有效利用率低。在材料的领用上,不按定额发料,施工人员想领什么就领什么,想领多少就领多少,多发的材料就浪费在工地上,材料被盗的现象时时发生。机械配件领用不审查,坏了就换,没有人去修复;在对砂卵石的专项材料管理上,没有安排专人管理,浪费现象非常严重。
3、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低,使用费高
施工机械费占施工企业项目总成本20%左右,因此,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造成机械使用费成本偏高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有:第一,盲目投资,不能根据市场行情和项目施工需要作可行性分析来购买或租赁设备,致使投资无法取得实效,无法收回投资设备成本,项目完工后造成设备闲置。第二,设备采购选型盲目,专用性太强,一旦设计变更,花巨资所采购的设备就无使用价值,造成设备投资浪费。据笔者调查的某一施工企业,花费200多万元购买的进口路缘石摊铺机,由于设计变更,致使该设备长期闲置。第三,购买大批设备不实行招投标,不计算资金成本。第四,企业缺乏计划管理和统筹调配机制,同一企业内部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有些项目由于需要不断新购设备,加大对设备的投入,而有的公司或项目设备闲置,设备利用率不高。第五,设备管理不到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均不能按操作规程办理,设备使用及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人员不能执证上岗,甚至造成人为损坏等现象。机械设备有了故障不分析主观原因,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坏了有料就换,无料就等的现象经常发生。
4、间接费用控制不力
间接费占施工企业项目总成本10%左右,间接费是指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其他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办公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开支严重失控。办公费开支无计划,办公人员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高档的办公用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照相机随意买;项目部差旅费开支无控制标准,不管事情的轻重缓急,一律坐飞机出差,什么样的高档宾馆都敢住;有的项目部领导不顾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员工工资可以欠发,外欠款可以拖延,但小汽车不能不坐,而且讲究档次。如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大型国企只要新接项目一进场,就是项目经理购买小汽车。有的项目部擅自扩大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及标准,即使是招待内部管理人员也动辄到高档饭店就餐,尤其承接的项目是沿海及经济特区,则业务招待费高得惊人。据笔者调查的某经济特区项目,合同金额4959万元,业务招待费开支的标准,按税法规定,“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3]。”按规定该项目可开支招待费17.87万元,实际开支70.92万元,超支53.05万元,仅此一项就调增企业所得税17.51万元。
5、财务管理混乱
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具体体现在:一是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无计划,想怎么开支就怎么开支;二是货币资金管理混乱,开设多个银行存款账号,但又不及时核对清理,导致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款不符。巨额成本隐匿在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里;三是债权债务的确认不准确,结算不及时,导致多付货款,应收款无法收回;四是收入、成本的计算不准确,导致成本不实、盈亏不准;五是会计基础工作较差,账物不符。上述问题的存在,必然影响到成本信息的准确性,继而造成项目部成本控制不准。
6、安全事故较多
项目的安全、健康管理,就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项目实施安全状态的控制,使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以使项目工期、质量和费用等目标的实现得以充分的保证[4]。但大多数项目部均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轻伤影响员工上班,重伤既影响员工上班,又需要开支医疗费,同时还使员工的体质和技能下降,降低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特别是死亡事故的发生,既造成巨额抚恤费用开支,又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据目前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其个人抚恤金的费用已达到十多万元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有:一,纪律松弛,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二,现场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查;三,从领导到群众思想麻痹;四,机械设备年久失修,开关失灵,仪表不准,超负荷运转或带病作业;五,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六,忽视劳动保护;七,工人操作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八,领导违章指挥。
7、承包措施不配套
工程项目实行内部队伍承包,其目的是使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有效降低各项成本费用。但大多数项目部对内部队伍的承包没有相应配套的管理措施,实行承包后漏洞百出,致使成本超支。比如,有的承包方案规定完成多少任务发多少工资,但对材料的消耗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没有明确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亏。例如笔者所经历的某大桥由一内部施工队承包,由于没有配套的管理措施,对施工钢材、小型机具、乙炔氧气以及工具等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控制,造成巨大材料成本支出。如钢材领料700多吨,只回收了400吨,氧气瓶丢失42个,小型机具、工具接二连三领用或维修,各种油料、乙炔氧气、钢丝绳等远远超标,所有这些成本都进入了项目成本,而承包工程队照拿工资。有的承包方案虽然合理,但计价不及时,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进行兑现,致使承包无法进行下去。如某大桥顶推梁片区实行承包后,工人干劲十足,工程进度非常快,工人的工资也相应较高,这就造成了另外一些人的心理不平衡。相关部门的人员也提出要加工资,否则就有意怠慢工作,不积极配合施工,等到月末发放工资时,项目经理部为了或是借口平衡相关部门的心理,不足额发放承包工资,这就大大打击了承包工人的积极性,久而久之也就无法承包下去。
8、分包工程存在漏洞
分包就是承包人把从业主那里承接到的工程中的某些分项工程或工作分包给另一个承包人来完成,与其签订分包合同[5]。近几年来的工程实践中,大多数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包工不包料,导致材料费用失控;有的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施工的部分工序的工程数量存在重复计价现象,导致多拨工程款,最后形成亏损;有的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价格非常随意,没有重新按照定额和预算标准进行计算,仅随便定一个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就万事大吉,最终提取的管理费还不够补偿投标所开支的费用;有的项目部甚至不考虑中标价格,把工程以高于中标价的价格分包出去(并不是中标价偏低的原因),形成巨额亏损;有的项目部大量使用分包队伍,最多的达10多个,导致超拨款,分包队伍欠款等现象不断发生,最后造成巨大损失;有的项目部让多个外部单位挂靠,仅象征性地向挂靠单位收取一点管理费,最后挂靠单位一走了之,而所有的善后费用(如工期、质量、挂靠单位以项目部的名义购买材料所欠的货款等)全部由被挂靠的项目部承担,形成巨额损失。例如在特大桥施工项目里,笔者调查的某项目,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某一基础公司,项目部对其监管不力,支付工程款及代垫备料款900多万元,实际结算才800万元,多付的工程款很难追回,最后只能终止分包合同。
9、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施工企业必须坚持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质量是核心,是生命线。但大多数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从而导致返工、修复、推倒重来等重复施工的现象发生,加大了工程成本。比如,在隧道施工中大的方面存在开挖偏离主线、不按规范施工造成塌方、掉拱、边墙倒塌等现象,小的方面存在超挖、欠挖、边墙衬砌错台、砼强度不够、蜂窝麻面等现象;在桥梁施工中,大的方面存在基础下沉、桥墩歪斜等现象,小的方面存在墩台衬砌错台、砼强度不够、蜂窝麻面等现象。路基施工中压实度不过而导致检测不能过关而重新挖开重来。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无效的工程量增加,加大了人力、材料、设备的投入,最终增加了成本支出。
10、合同管理混乱
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大多数项目部合同管理的意识淡薄,对购货、雇用人员、提供服务、分包工程、承包工程等合同知识知之甚少,不理解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导致合同管理混乱,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如有的项目部与对方签订的只有小写金额的合同,在对方篡改小写金额诉至法院时,因企业证据不足而败诉;有的项目部与对方签订只有数量没有单价、只有单价没有数量或只有数量、单价而没有总价的合同,致使官司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誉;有的项目部甚至与对方签订“一边倒”的合同,对方只有权利没有责任,而项目部则只有责任没有权利,导致项目部出现较大亏损。
三、强化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及对策
(一)近期对策
1、做好成本预测,加强前期成本控制
成本预测就是对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在采取相应降低成本措施做出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施工技术条件和发展目标,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对一定时期或一个成本项目的成本水平、成本目标进行测算、分析和预见。成本预测是一个完整的决策过程。通过预测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指明方向和途径,为此选择最优计划方案提供科学的依据[8]。
项目部的成本预测的程度可以分为三步进行:一是掌握情报信息。主要收集、调查、了解、掌握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资料,为成本预测提供依据;二是拟定初始目标。根据掌握的情报信息分析、测算后建立初始目标,并发动职工讨论,选择最优的预测目标以及实施目标的方案提到司务会领导层讨论审定;三是确定控制目标。即在司务会领导层讨论审定修改后确定的最终控制要求。
做好成本预测,加强前期成本控制,归结起来有:一是做好投标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施工企业经常处于找饭吃的紧张状态,僧多粥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企业忙于找信息,忙于搞投标。标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效益的好坏,投标是一种激烈的竞争。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为了找饭吃,受各方面利益驱动,把标价越压越低。投标,要发生多种费用,包括标书费、差旅费、咨询费、办公费、招待费等等。据笔者调查的某施工企业,年发生的投标费用,相当于当年完成产值的0.5%-1%,其中未中标工程的费用占三分之一,这是一项不小的开支。因此提高中标率、节约投标费开支,成为降低成本开支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要有专门的投标机构,不断提高投标人员素质和责任心。不能有标就投,而是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有一定的把握的才能够投。同时,对投标费用,要进行与标价相关联的总额控制,规范开支范围和数额,并落实到投标责任人进行管理。为了考核投标费用开支情况,建议单列科目并按费用性质进行核算,期终,按费用性质转入管理费用有关科目。
二是中标后的价格分解。各个中标工程,因降低幅度不同,中标价格也肥瘦各异,一个项目,为了统一考核标准,对中标工程,首先要对中标价格进行复核分析,看哪些分项工程价格较高,有利可图或盈利,哪些分项工程价格较低,无利可图或是亏损,然后编制内部预算或是按交通部的标准及编制办法编制标准预算(标价),根据编制的预算和费用项目,通过对项目工程成本与标价的比较测算,把项目成本价格确定在标价的一定百分比之内。
三是工程成本预测方法可以依据单项工程投资分割,测算出该项工程应收取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然后再根据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技术组织方案和降低成本措施,对该单项工程逐一测算出实际需要各项成本费用和成本降低额。
2、加强成本的事中控制
成本的事中控制是加强成本管理,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环节,除了建立成本控制责任制外,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实行控制。
(1)人工费的控制
重点是定额定员的控制,项目部一方面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定额、工时定额,认真进行定员配备和劳动力安排,这样既能提高劳动生产力,又可以消除过多占用劳动力的现象。另一方面对生产工人的工时利用也应控制,使实际消耗的工时总数不超过规定工时数。除此之外,对职工的奖金也应加以控制,奖金的发放必须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认真计算,并报劳资部门审批。要彻底打破大锅饭的分配方式,做到按劳取酬。要合理配备民工,加强民工管理,杜绝民工使用上的浪费[9]。
(2)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价格控制包括:①买价控制。通过对市场行情的调查研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并公开采用招标方式[10];②运费控制。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③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⑤工程合同科一定要制定材料计划表,并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采购人员凭材料计划表购料,否则仓库人员不予验收,财会部门不予入账。
材料用量的控制包括:①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低于定额用料,则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②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消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③在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④认真计量验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⑤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仓储损耗。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项目部根据自己的施工生产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向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申请配备合理、经济的施工机械,对那些使用时间较短的特种施工机械,可以采用从外部租用的办法,并搞好市场摸底,对一些机械设备,以先进的科学技术给予改造,使其具有更多的功能,大大提高效率;二是严格机械设备利用定额和油料消耗定额,开展单机、单车等多种形式的内部经济承包核算,从而达到增加机械设备的作业产量和进一步减少配件和油料的消耗;三是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平时编制好机械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计划,做好设备管理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减少大修费用的支出,并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加强审批与监控,避免“带水”修理。四是加强对设备及配件的采购与管理,大型设备一定要采用招投标,机械配件是机械设备的易损件,更换频繁,对机械设备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规作业,保证其正常寿命,对正常机械配件的更换也应加强审批与监控,避免“水分”开支,增加成本;五是实行计划管理和建立统筹调配机制,对企业内部或项目部的设备实行统一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六是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一定要集体决策,计算现金流量。
(4)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控制
其他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具有较大的弹性,有些可能发生,有些可能不发生。就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而言,发生较多的是临时设施、工具用具、实验检验和场地清理等费用,对这些费用的控制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桥梁工程大量的小型工具用具须采取领用登记、规定使用时间等措施,出现丢失、毁损等情况应查清责任,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间接费用项目繁多,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劳动保护费、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稍微放松,极易失控,因此要精简项目机构,避免人浮于事,行政办公用品,一律要有计划采购,一律要登卡使用,项目机构的设置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工程难易等程度,按照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好选择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降低管理人员的费用;当前,特别应控制的是项目部的招待费,要根据工作制定招待标准并严格控制[11]。
(5)安全事故的预防及措施
安全工作要预防为主,消除事故隐患.小事故要当大事故抓;别人的事故要当自己的事故抓,险肇事故要当事故抓。另外,不应把搞好安全生产单纯看作技术性工作,而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采取相应的措施,综合治理才能奏效。一,思想上重视。首先是项目部领导要重视。纠正只管生产,不管安全;只抓进度,不抓安全;不出事故,不抓安全的错误倾向。其次,要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首先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项目部门的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职工的安全操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次,要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事故漏洞。再次,要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最后,要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认真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三,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公路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针对土石方工程、高空作业、超重吊装以及采用新工艺、新结构工程的特点制订的安全技术规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使用前通过检验排除隐患,按性能使用,超负荷运转应经过验算、加固和测试,以及加设安全保险、安全信号、危险警示和防护装置;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技术措施,如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等。
(6)分包工程的成本控制措施
首先按照确定总成本目标的方式确定分包工程价款。其具体操作过程是:第一,按照确定工程项目总成本的方式和分包单位承担的工程量,确定分包工程的项目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第二,按照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将其应当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的费率降低30%—50%;第三,按照上述确定的项目直接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总额,把该工程项目的计划利润降低60%以上计取计划利润;第四,按照国家或该工程项目规定的税种、税率,以1—3项的费用总额为基数计取税金;第五,将上述费用相加,即为分包工程的价款。按照此方法确定分包工程价款,其与工程正常预算价值的差额约为18%—20%。
其次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和结算工程款。项目部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月进行验工计价,然后结算工程款,不得为分包单位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在结算工程时,必须及时扣除项目部代付的各项费用,要建立结算工程款的联签制度,即在结算工程款时,除验工计价报表外,还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业务部门是否扣款加具意见。
(7)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
质量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供建筑产品质量而进行的质量管理活动所花费的费用,或者说与质量管理职能管理有关的成本。包括故障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三部分。项目部一次性完成合格的建筑产品也是降低成本的重要环节,应把工程质量管理当作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在施工生产中严把质量关,从施工前的测量放样、施工中材料投入以及施工后工程质量养护等,都必须严格按工程质量要求作业,避免不必要的返工损失。
财务人员应进行质量成本核算,质量成本核算方法基本与成本核算方法相同,财务部门要建立质量成本台帐,逐月进行汇总,以便使决策者了解质量成本的情况,并严格质量成本责任制,但在把握施工质量标准的问题上,有的项目一味追求高质量,追求100%合格率等,这样势必降低施工进度,增大施工成本。要避免这种倾向,首先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要对质量目标的确定有一定的前瞻性;其次,对质量目标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不要盲目追求“最新、最高、最好”等目标;第三要定量分析提高质量目标后对施工成本目标的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质量成本。
(8)加强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与守。合同管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结算,特别是以分包工程为主的项目部,承包合同的工程价款应以重新编制的施工预算依据进行确定,另外,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除能够及时结算或者处理的事项外,其他的与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技术、用工等事项,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不得以口头形式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9)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财务部门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审核各项费用的支出,平衡调度资金以及建立各项辅助记录和配合项目经理对各部门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成本分析,并及时反馈到决策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来纠正项目成本的偏差。
对财务人员要大力开展专业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财经纪律,使企业的成本始终处于制度和纪律的约束之下,以适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成本管理的要求。作为企业只有不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突出成本管理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摆脱困境,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
此外,为防止不可抗力给工程带来意外损失,开工之初对工程项目进行财产及其他保险、对员工进行意外保险,遭到不可抗力时,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也能使工程成本损失降到最低。
3、加强成本在工程结算阶段的控制
在竣工验收阶段,应抓好每个单项工程的完工清算和整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当整个项目完工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搞好竣工决算,核实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分析目标责任成本的执行情况,加强工程索赔工作及工程计量工作,充分发挥争产创效的潜能,公路施工项目由于其工程规模大,施工条件复杂,工程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多,因此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必然面临各种风险。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时,必须认真清理实际计量及实际施工过程中的认证工作。工程计量人员要计算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成本并与预算成本对比,以发现是否存在中标定额外还需业主签认的费用,预算人员必须与财务人员进行认真全面的核对,相互补正,以免漏项,确保取得工程结算收入,财务人员应扎扎实实进行材料及固定资的清理,加强对应收质保金的收回,并及时与公司并帐,堵塞成本流失的漏动。同进做好成本的核算和分析工作,为以后新接项目提供成本控制的依据。
(二)远期对策
1、建立一个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成本控制体系
在成本管理依据上,要制定一套符合市场实际的内部施工定额,用来结合已签订的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材料市场价格等相关资料,编制成本计划和下达成本控制指标,同时用来作为成本责任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组织上,首先要确定公司层面成本管理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代表企业行使成本控制职权。其次要分别明确项目部、施工机组以及各专业成本管理的责任人,下达成本控制责任指标。因为施工项目成本还涉及到其他与施工项目有关的部门、单位及职工,所以要把成本指标分解到所有部门和个人,实行全员控制。要坚决克服责任不落实,成本只在口头上控制的现象。在政策上,要实行责、权、利相结合,这是成本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都负有成本责任感,相应地应享有一定的权限,包括用人权、财权等。如物质采购人员在采购材料时,在保证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应享有选择供应商的权利,以确保材料成本相对较低。企业领导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各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要与工资、奖金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制订和完善成本管理责任制,制定出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成本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施工管理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人。
2、建立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当前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中心任务项目部用制度规定成本核算的内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核算,是成本控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和手段。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经理运用经济手段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也是施工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直接来源。只有通过严肃认真、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核算,才能驱动各方面利益。所以,项目成本核算既是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积极性的动力,又是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源泉。
正确制定项目成本核算的考核目标。企业对项目经理部成本考核的目标应该是企业下达的计划成本。要逐步克服项目部粗放型的承包模式,依据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费用核定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确定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以计划成本作为对项目部成本降低和超支的考核、控制依据。
准确把握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是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它包括项目部本身为实现成本目标而进行的自我控制和企业为监督项目成本目标的实施情况而进行跟踪控制。其主要管理点有: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建章立制,使项目成本控制有制可依,形成项目成本核算的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落实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使目标成本层层分解,横向要分解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不同施工部位的费用控制,纵向要分解到施工准备、主体施工、收尾交付等不同阶段的费用控制。三是加大事中检查,事后审计的力度,保证项目成本控制落实到实处。企业必须定期对项目成本进行跟踪分析,无论盈亏,均应做到有理有据,对亏损因素必须找出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项目成本的大起大落。项目完工交付后,必须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和项目审计,确保项目经营成果的真实可靠。
3、规避客观因素引起项目成本增加的对策
客观因素引起施工企业项目成本增加并不是企业自身的原因,因此,承包商应合理规避风险损失,将风险转移。从施工一开始,就要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合同条款和现场条件等,找准索赔的切入点,抓住机会,及时编制索赔资料,据理力争,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提高索赔效果。索赔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容。因此要强化索赔观念,加强索赔管理。
各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索赔是经常发生的。项目各参加者属于不同的单位,其经济利益并不一致。而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价格是基于对环境状况预测基础上的,同时又假设合同各方都正确地履合同所规定的责任。而在工程实施中常常发生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索赔纠纷。即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提供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际实施工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对方推敲。由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都在进行合同管理,收集有关资料,所以双方应有内容相同的证据。不真实、虚假的证据是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的。
索赔证据必须具有全面性。索赔方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都有相应的证据,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否则对方可退回索赔报告,要求重新补充证据,这样会拖延索赔的解决,对索赔方不利。
索赔证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包商双方签署,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且为决定性的决议。一切商讨性、意向性的意见或建议均不应算作有效的索赔证据;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应由业主、监理工程签署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