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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物业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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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物业部管理

商场物业部管理范文第1篇

商场物业是指建设规划中必须用于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它是城市整体规划建设中的重要功能组成部分,其功用就是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场所。如今,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商场、购物中心等多种形式的商场物业渐渐成为居民购物的首选之地。优质的物业管理在商场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也日臻显著。商场管理的基础性内容包括保洁、绿化、设备设施养护及维修、广告管理等方面,这些方面被视为商场物业的基本管理。

二、商业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物业管理现状

相对于国外,我国的商场物业起步较晚。近些年,随着国内大中型城市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和房地产行业的快速成长,商场物业大量出现,并开始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在一定程度上充分说明了我国部分城市令人惊叹的国际化程度和发展速度。同时,在商场物业蓬勃发展过程中,管理水平落后,管理无法满足买主、租户要求等问题也在不断地显现出来。商场物业具有特殊性:一般说来客流量大、时间性强、服务繁多、结构复杂、功能齐全,设备设施较为高档,这就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既给物业管理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二)商业物业基本管理中易存在的问题

1、保洁的及时性和彻底性问题众所周知,商场楼宇和写字楼等有很大的不同,作为公共开放的场所,商业楼宇的客流量很大,并且比较追求休闲和放松。商场环境优美、清洁等,直接影响着顾客的购物欲望和在商场的逗留时间,会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影响商场的社会形象和商业竞争力。但是由于商场客流量和物流量比其他物业大得多等客观原因,要时刻保证商场整洁不太容易做到。所以,保洁方面的问题是商业物业管理中广泛存在的。

2、设备设施的检修和养护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技术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物业设备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了基础的设备设施如给排水、电气设备等外,对于商场物业来说,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显得很重要。加上最近几年火灾的不断发生,沈阳万达商业广场火灾、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上海“1115”特大火灾给了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警告。因集购物、娱乐、餐饮于一身的公共性商业楼宇楼层较高、面积大,客流量比较大,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人员疏散比较困难,所以商场对消防设备的要求比较高。而又由于商场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商户和顾客的切身利益,监控设备显得格外重要,但是据商户反映,商场内的监控设备仍留有死角,丢东西等事故频繁发生。

3、宣传推广力度和广告效果问题广告是商家宣传新产品,树立企业形象的一种重要载体,可以帮助商场形成品牌,并支持其发展。对于商业物业来说,广告宣传在开张的时候做的比较多,到后期正常营业的时候,多是依靠于地段的优势。因为在目前商铺出售所占的比例大于出租的,产权不统一,各个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对外宣传中很难形成合力。在商场内部,物业管理人员在广告管理方面做的也不是很到位,大部分的商场仅在自动扶梯两侧设有小型广告牌,且规格不一、内容杂乱。在消费者的感官体验上,不尽如人意,很难达到广而告之,吸引消费的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保洁的及时性和彻底性问题、设备设施的检修和养护问题以及宣传推广力度和广告效果问题等现在商场物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改善:

(一)营造良好的商业物业环境,抓好保洁基本工作

1、装修时全面考虑,规划得当在楼宇前期装修之初,就将保洁这一因素考虑进去,选择比较耐脏且易于清洗的地板砖和贴砖。另外,在进行拓荒保洁时要注意彻底清扫,玻璃(里外)、地面、厕所、装修痕迹等要进行全方位的清理,保证楼宇使用前的整洁。

2、清洁到位与宣传教育并重商场的客流量和物流量较其他物业大得多,这加大了商场物业保洁的难度,物业公司要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增加每天定时定点收集、处理和清扫垃圾的次数,另外,安排员工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此外,为了营造良好的环境,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对商户和顾客宣传教育的力度,如可以在明显位置和厕所门口等张贴相关方面的漫画和标语;发现商户或顾客的不良习惯或行为时,要委婉的进行劝阻和教育等等。整洁宜人的环境是需要大家共同配合才能形成的。而良好的环境也必将会为商场迎来更多的顾客。

3、提高保洁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因为保洁工作技术含量低,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所以保洁人员的文化程度相对不高,甚至有文盲或半文盲职工的大量存在。而精细化、专业化保洁服务是今后现代化保洁业的发展方向,故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引导和培养,把熟练的员工转化成职业化产业职工,使他们能够掌握现代清洁器具、清洁剂等的使用和先进方法的运用,使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得以更加充分的体现。

(二)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

安全保卫是商场物业重点中的重点,要想保证这一点就必须要求相关设备设施管理的高起点、高要求和高质量。如果说软性的服务是电脑中的软件,那么商场中的设备设施就是电脑中的硬件,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为了避免“短板效应”,服务和设备两者必须同时提高,才能创造高效的商场物业管理。现代商场中,设备设施往往比较多、结构复杂,楼宇中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给排水、排污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电梯系统,还设有楼宇办公、保安、消防系统等。下面主要就消防和监控方面提几点建议:

1、确保灭火系统和安全疏散系统的正常使用要把责任落实到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定期地对报警系统、水系统和电气系统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和计划性检修。就设备保养的部位、保养内容和保养程序等制订相关的计划,确定设备的维修保养类别、等级、周期、内容,计划性检修制度的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等。此外,由于新技术的不断涌现,设备更新换代节奏加快,即便当时的配套设施非常先进,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局限性。物业的机电设备管理服务需要有超前思维,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业主在购买房产后面临损失,并维护好发展商的品牌形象。

2、提高工作人员和商户的消防意识物业管理的管理内容比较多,加上商场中设备设施较多,商户局部装修频繁,可能会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对消防的疏忽,因此,物业管理有关领导和部门必须重视消防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患于未然。另外,还应提高商户的消防意识,可以通过现场模拟、开展相关活动来调动商户积极性。

(三)扩展广告设置区域,加大广告投放量和宣传力度

广告的目的在于打动顾客的购买欲望,增加商品销售量。广告服务于商业营销活动,这要求广告设置的位置醒目、显眼;广告设计要生动、形象、准确,让人过目不忘、印象深刻;广告定位能够体现商业营销策略的总体构思、战略意图和具体安排。

商场物业部管理范文第2篇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

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商场物业部管理范文第3篇

物业管理专员要求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内容,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1

1、为人正直,有耐心,工作认真细致严谨;

2、具有较好表达与沟通能力,逻辑思维清晰,有强服务管理意识;

3、负责协且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4、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2

1.协助物业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监督落实各项物业管理的规章度;

2. 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确定公司发展方向及发展的目标供公司领导参考;

3.协助物业总经理与开发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建立并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各类品质巡查,并跟踪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

5.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各类文件的起草工作,上级和外单位来文、电催办、回复;

6.牵头组织承办公司各类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

7.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确定公司发展方向及发展的目标供公司领导参考;

8.协助各服务中心与涉及政府公共事务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3

1.要认真完成商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商场信誉及消费者权益。

2.协助商户进场装修,解决装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负责商户的日常管理,每天不定时巡场;

4.及时解决、上报商户反映的问题;

5.及时发放各类费用催缴单据并收费;

6.定期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

7.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8.认真学习商场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

9.对于顾客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各种投诉,应于当天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商户进退场和营业员进出场管理。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4

1、接受客户各类投诉,做好投诉情况记录,做好相关的跟进工作;及时回访客户,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

2、负责客户接待来访,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负责园区的日常巡查,保持物业卫生的质量、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知会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4、定采集客户对物业管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物业管理发生的情况,并及时跟进处理;

5、负责定期派发物业管理费通知书及租金通知书,及时通知客户领取发票;

6、负责所管物业的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7、协助招商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5

1、有物业管理客服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熟手优先。

2、具备处理问题、安排进展、跟进进程、沟通及疑难问题服务的意识;

3、不断接受公司的各项业务和技能提升培训。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6

1.负责客户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为用户提供有关大厦管理的咨询服务。

2.按工作程序接听每一个电话,对客人的询问要规范、热情、礼貌、准确地解答。及时准确作好每一个投诉及报修电话的记录,并定期整理记录单交文员归档。

3.每日对未完成工作单进行跟踪,直至工作单完成。如超过规定期而未完成的工作单应及时上报主管。

4对大厦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沉着处理,配合监控室及部门主管按规定的处理程序联系相关部门,保证电话线路的畅通。

5.对大厦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跟进处理结果。

6.检查监督管辖区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将工作维修内容报告主管。

物业管理专员工作职责7

1. 依照物业主任的编排,在太古汇商场每层楼进行执勤巡查;

2. 确保物业内各类设备正常运作;

商场物业部管理范文第4篇

甲方:银川z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号楼地下一层、2号楼地上第一层部分面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新百连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业类型:商业物业

物业位置: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网地下负一层及3#商网地上一层。

物业面积:470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甲方与出租方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质量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对建筑本体共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落水管、高压系统、安全监控设备、避雷装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统、给排水管道、变电房、地下排污泵加压供暖设备、配电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环境垃圾的收集、清运;为甲方协调安排日常垃圾放置点。

5、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辆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6、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范围内需要与政府部门直接协调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环卫、交通、城管、市政、园林绿化及自来水、电力、热力等部门)。

8、公共绿化、花木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9、乙方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1)公共环境每天清扫一次,零星保洁两次,环境垃圾每天清运一次。遇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积水、积雪。

(2)疏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物业范围内交通畅通。

(3)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采取应急措施。

(4)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对物业范围内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清掏,确保正常使用。

(6)随时开展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巡视。

第三章 费用及收取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按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业建筑面积为4074平方米,如物业面积有调整,则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核算物业费。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业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物业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3、冬季供暖方式为:出租方接西夏热电厂集中供热。供暖费用标准以政府规定的供热费标准计收。

4、夏季制冷方式为:中央空调集中制冷,由出租方安装独立式中央空调且由乙方负责管理运行和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 3 个月的空调费,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调制冷缴费标准为 10.5元/月/平方米

6、制冷时间为:9:00-21:00

7、制冷期室内温度:26℃+2℃

8、制冷费缴纳时间:每月15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物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制冷费,如因乙方制冷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根据卖场记录按天扣除制冷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9、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应支付的物业费之外,甲方无责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自觉遵守乙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空调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3、甲方产生的垃圾应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存放,自行清运,保持环境卫生。

4、甲方可免费使用物业范围内的广场开展促销、展卖等活动,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每次活动需提前向乙方申请,活动结束后负责清扫场地。

5、自甲方在物业范围内开设的门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甲方顾客可凭当日购物小票在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免费停车两小时;第二年顾客凭当日购物小票在停车场泊车时费用按指导价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

6、自行负责经营或使用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关联责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装、张贴广告等宣传品。

8、甲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物业范围内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车位,乙方不得占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货车辆收取通行费、泊位费等任何费用。乙方应在正常物业服务活动开展中维护甲方商场门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时巡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商场进出口畅通做好服务工作;

4、乙方应确保甲方商场门口范围不被占用,以确保甲方商场的进出口畅通。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空调费,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6、尊重甲方正常经营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赋予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制度,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乙方承担物业服务区域中物业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责任;接受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或导致甲方停业的,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章 装修管理

第六条 装修水电费

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装修管理规定

商网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修开始前,甲方需到乙方处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提交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配合乙方做好对装修方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2、甲方应在施工前,将涉及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电气线路改动的相关图纸说明,提交乙方备案申请,由乙方依据相关规定、规范,并会同开发单位讨论、许可的条件下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供电的有关规定,所有线路必须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门头牌匾位置、安放空调压缩机、空调外挂机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装设店徽或标牌、广告牌(超市内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能阻挡消防通道、防火门、紧急出口、指示灯、消防栓等;

6 、甲方装修对所有设施要采取有效的保护,保障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7、甲方应确保在装修过程中对商场的公共设备、设施及装修不造成任何损坏,若有损坏,将由甲方承担修复费用;

8、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商场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场内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由甲方自行清运;

9、装修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后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装修违章处理

1、 如需改动公共设施设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进行申请,由乙方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明确;如甲方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毁坏的,则须承担相关维修责任及连带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损失的,需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xx 元违约金;

2、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的,限期清运或堆放于指定位置,违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装修期间影响到其他商户的,必须及时整改,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维护物业范围内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设施设备,物业范围内的消防控制室应派人24小时值守;如遇有关部门对甲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时,乙方应提供无条件的配合。

2、除物业出租方按设计要求按照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外,甲方按所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使用,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装修期间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配合乙方执行和完成各项消防工作。

4、甲方应当经常对超市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乙方负责定期对本物业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甲方对超市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6、甲方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7、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场物业部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恐怖袭击特征成因缺失对策

所谓恐怖袭击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属于社会安全事件的一种。具体到大型商场来说,近来一段时间在我国各地大型商场多发的爆炸、投毒等事件就属于典型的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恐怖袭击事件。短时间内各地爆发如此高密度的恐怖袭击事件,不仅给商场自身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而且还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一、大型商场恐怖袭击事件的成因

大型商场恐怖袭击事件的成因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1.报复泄愤型。即不法分子因某事对某人不满,为发泄个人私愤而制造爆炸、投毒等事件;2.恶作剧型。个别人制造爆炸、投毒等恐怖袭击就是乐于看到警察和社会各相关部门忙得焦头烂额的情景,以消解他们的心头之“恨”,得到些许心理安慰。3.谋取非法利益型。即谋财型。不法分子通过制造爆炸投毒等事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4.破坏社会安定型。即当事人出于对自己前途以及面临困境的绝望,有的则是因为希望通过这种极端的行为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注意,并解决其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些不公正现象。

总体来看,以上直接成因都是源于一种失衡心理的宣泄,仅仅是一种表象,是问题的外部特征,而不是问题的实质和根源。社会矛盾的聚集和激化以及发现解决矛盾机制的欠缺和无力等才是恐怖袭击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

二、大型商场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工作缺失

我们的社会长期处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并积累,与此同时,社会又缺少比较有效的途径来疏导消除这些矛盾,当遇到比较激烈的冲突时,这些矛盾就会通过一些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大型商场作为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极易成为形形的人员以极端形式表达愤怒绝望赌博等种种复杂心理的首选场所。而大型商场在应对恐怖袭击方面又存在许多工作缺失。

1.机构设置不力。近年来,一些城市内以投毒、爆炸、恐吓等方式对大型商场进行敲诈的犯罪活动明显增多,社会危害加剧。但是许多商场只强调经济效益,疏于安全防范,存在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保卫力量不落实的情况;有不少单位技防设施不全甚至形同虚设,有的电视监控没图像,防盗报警无声音,这些在人防、物防以及技防方面的工作缺失或不足极易引发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目前在我国除公安部门设立有反恐的专业部门外,其他部门都没有专业反恐机构。当然,这并不表明只有公安机关一家就可以承担起反恐的重任,仅靠公安机关一家,也难以在全社会建立起系统高效的反恐网络。所以,大型商场作为反恐重点部位,应该高度重视应对恐怖袭击的机构设置。

2.对于恐怖袭击认识不足。许多商场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疏于安全防范的心理来源于侥幸心理,总觉得恐怖袭击离自己很遥远,不至于这么巧合被恐怖袭击分子选为袭击目标。有了侥幸心理,制度上自然就会有漏洞或停留在表面,设备上就更不愿意投入。有些大型商场的负责人认为反恐那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和商场无关,出了事情只要及时报警就行了。于是,一旦接到了恐怖袭击分子的电话,马上就把警察请到现场,结果给商场的经营和公众心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3.缺乏有效预案,难以积极有效地防范。爆炸、投毒等恐怖袭击的实施者思考问题的方式与常人不一样,容易在常人疏于关注疏于管理的地方下手,干出出乎常人意料的事。他们对社会或充满仇视或充满对金钱的欲望,在正常的渠道又满足不了自己的心理需求,只能通过这些不寻常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畸形心理。再加上商场作为人口流动频繁的场所,难以作到限制嫌疑人员出入,所以自然危险系数极大。但最重要的一点是许多商场缺乏针对恐怖袭击的有效预案,防范恐怖袭击的难度就更大了。

4.很少举办预案演练,公众承受心理较差。由于恐怖袭击事件对社会的危害性远远超过其他一些普通刑事案件。它主要发生在公共场所,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群,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非常大,很容易造成公众的心理恐慌。这些年来,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所加强,但总体来说还是很脆弱的。恐怖袭击事件一旦发生,不仅可能造成商场内的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主要的是对民众心理和社会安全带来的恐慌气氛很难消除,商场自身的经营状况可能也会一蹶不振。

5.物业管理混乱。商场的物业管理涉及到商场内部的监控设备安装维护、卫生保洁,保安人员的配置、安全巡防,垃圾桶的打扫,等等。爆炸、投毒、纵火等是当前中国最为常见的恐怖犯罪手段。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爆炸实施的。这些爆炸物品带到商场一定会有专人实施安装,也一定会有可疑之处,但混乱的物业管理很难把恐怖袭击消灭在萌芽状态。

6.内部矛盾解决机制欠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不够。当前炸弹恐怖袭击日趋活跃的趋势,也是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反抗的表现。冲突是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对于一个大型商场来说,员工数百甚至上千,这些人员中难免会有各自的需求,各种利益需求也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一个大型商场不做好商场员工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忽略处在弱势群体中的个体,往往会使得这些个体孤注一掷,采取恐怖袭击方式进行报复或引起关注。

三、大型商场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对策

面对恐怖袭击犯罪,我们不必过于恐慌,也不能任其发展。如何有效地防范恐怖袭击,是包括大型商场在内的全社会面临的挑战。我们在强调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前提下,商场自身一定要有相应的对策。

1.明确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规定商场、超市安全防范的管理机构。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商场、超市的法人代表应是本单位的安全防范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范工作全面负责。扎实抓好保安队伍建设,严格情况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人在抓安全工作中,要注意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要联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综合治理部门,切实抓好商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净化经营环境。联合广电、工商、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商场名誉的正面报道力度,及时消除不良信息的影响,净化商场的舆论环境。

2.认识到恐怖袭击会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而且会有变化。恐怖袭击作为一种刑事犯罪,不会在短期内得到根治消除,这里既有来自于商场内部的矛盾、商场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商场间的矛盾,国内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等国内的因素,更重要地是来自于国际的恐怖犯罪的影响。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是长期的,同时也就决定着恐怖袭击仍会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不仅如此,恐怖袭击分子还可能变换方式,改头换面来逃避防范打击。

3.制定针对性预案。预案应涉及领导部门、执行部门,责任人员,同时预案还应该涉及大型商场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内容。预案还应关注到商场财务室、营业款结算中心、金银珠宝柜台、收银台、中控电视监控室等重点部位。同时可借鉴2006年北京市各商场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做法,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案,其中红色为最高级别,发生爆炸、投毒、纵火等恐怖袭击情况时启动;而黄色是最低一级,发现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吓电话,有可能造成局面失控时的预警。橙色为中间级别。

只有做好应急预案。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才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4.对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大型商场对提高员工顾客公共安全意识负有责任。一方面,大型商场要对目前各级政府所采取的种种管理措施、预警制度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予以配合并积极遵守;另一方面,大型商场还要对预案实施中的防范、救护、避难、灾难恢复等措施积极组织员工演练,并对顾客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和演练。总之,要想解决和应对大型商场面对的恐怖袭击犯罪,除了加大打击力度外,更应当加强防范,把科学严谨的预案落到实处。

5.要加大对公共安全建设的投入,从经费、编制、装备各方面予以保障。恐怖袭击不仅对大型商场的人员素质能力提出了考验,而且对大型商场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要求。比如: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必须设置控制中心,对商场进行实时影像监控,并在黄金柜、贵重物品柜、收银台、寄存处、食品柜、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安装可视探头等监控设施及紧急报警装置;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应比照执行。只有加大对商场公共安全建设的投入,从经费、编制、装备各方面予以保障,才能树起防范恐怖袭击的技术堤坝。

6.改变物业管理方式。商场物业管理方式近几年变化较快,早已从以往夜晚有人值班的要求提升到了夜晚有人巡防,出了事故有人承担责任的要求上来。而且商场经营的特点,也要求改变以往人防为主的模式,实现以技防为主,人防物防相结合的模式上来。比如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如按要求安装了摄像探头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后,可大大节省人力,并且能够为打击恐怖袭击犯罪提供有利有力证据。先进的物业管理方式之下,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严密的预案,平时做好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拉出账单,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的措施或者建议,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商场负责人,并协助抓好落实工作。发生恐怖袭击能够按案件性质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充分发挥了人防、技防、物防的作用,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7.建立有效的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和纠纷解决系统,关注弱势群体。虽然社会上目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和纠纷解决系统,但是这些机构的改革远远落后于社会矛盾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程度。因此必须根据商场自身情况,关注弱势群体,改革纠纷解决机制,把个体之间的矛盾隐患及早消除。因此我们必须把消除恐怖袭击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采取“打防结合”的原则,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到各个方面,切实防止一面打击恐怖袭击,一面“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正如专家所分析的那样,警方迅速破案,严厉打击只是治标,社会的协调发展,及时发现和消解矛盾,才是治本之策。